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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七章人格權的保護第一節人格權保護概述一、人格權保護概述 在我國《民法典》中,人格權編對人格權保護具有如下特點: 1、保護人格權益的全面性 2、保護方式的獨特性 3、保護方式的多樣性 4、有效協調各種價值的沖突 5、注重事前預防與事后救濟的結合第一節人格權保護概述二、人格權保護的法律適用(一)受害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二)受害人有權依照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第二節人格權請求權一、人格權請求權的概念和特征
所謂人格權請求權,是指民事主體在其人格權受到侵害、妨害或者有妨害之虞時,有權向加害人或者人民法院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恢復人格權的圓滿狀態。人格權請求權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1、人格權請求權附隨于人格權,是人格權效力的直接體現。 2、人格權請求權旨在針對侵害人格權的行為采取預防與保護措施。 3、人格權請求權是基于人格權的排他性而產生的。 4、人格權請求權具有人身專屬性。 5、人格權請求權的效力作用決定了其可適用于未構成侵權的情形。第二節人格權請求權二、人格權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關系(一)人格權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分離的必要性(二)人格權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區分(三)人格權請求權的具體內容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4、賠禮道歉第二節人格權請求權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等責任應當與侵權方式和影響范圍相當 1、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相適應。 2、應當與所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3、消除影響等責任方式的適用應當及時。第二節人格權請求權四、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等的強制執行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等方式的執行在實踐中常常遇到困難。為了解決上述責任方式執行中的困難,《民法典》1000條第2款規定:“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一、侵害人格權禁令的概念和特征
禁令是指申請人為及時制止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的侵權行為,或有侵害之虞的行為,在起訴前或訴訟中請求法院作出的禁止或限制被申請人從事某種行為的強制命令。我國《民法典》規定的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具有如下特點: 1、通常僅適用于情況緊急的侵害行為。 2、適用于正在實施或具有侵害之虞的情形。 3、禁令的適用不要求行為人具有過錯。 4、禁令的效力具有多樣性。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二、禁令制度的功能
在民法典中規定獨立成編的人格權編,將禁令等制度納入其中,有利于及時制止侵害人格權的行為,有效預防侵害人格權損害后果的發生,及時制止網絡侵害行為。 禁令不僅具有預防損害的功能,還有救濟的功能。一方面,在損害有發生之虞的情形下,禁令制度可以預防損害的實際發生,使得受害人免于遭受重大損害。另一方面,即使是在損害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頒發禁令也具有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的作用,從而保護受害人免于遭受更大的損害。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三、侵害人格權的禁令性質上屬于實體法上的禁令(一)禁令不同于訴前保全制度(二)禁令不同于先予執行(三)禁令不同于停止侵害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四、侵害人格權禁令的適用條件
依據《民法典》第997條的規定,人格權禁令的適用應當具備如下要件: 1、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人格權的行為。 2、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損害后果迅速擴大或難以彌補。 3、申請人具有較大的勝訴可能性。 4、申請人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相關侵害行為。 5、禁令的申請程序必須要遵循法律的規定。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五、禁令與民事責任形式的并用
禁令本身不是民事責任形式,雖然頒發禁令也可能使行為人承擔一定的責任,如對行為人發布的信息進行屏蔽、封鎖,但禁令只是權利人請求法院頒發禁令,并沒有具體確認相關的責任。因此,權利人在申請禁令后,仍然應當有權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六、侵害人格權禁令的效力(一)侵害人格權禁令的效果 禁令發出之后,可能會產生如下兩種效果: 1、終局性效果。 2、臨時性效果。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六、侵害人格權禁令的效力(二)禁令的失效
關于禁令效力的存續期間,存在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在訴訟活動開始或者作出新的禁令時,禁令的效力即歸于消滅。另一種觀點認為,在法院的終局判決生效時,禁令的效力歸于消滅。筆者認為,在如下情況下,禁令將失去效力: 1、法院撤銷禁令。 2、終局裁判生效后自動失效。第三節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六、侵害人格權禁令的效力(三)錯誤申請人格權禁令的法律后果
在臨時禁令的有效期內,行為人違反禁令造成申請人損害的,則申請人有權請求行為人賠償。此種損害賠償糾紛通常與案件一并審理。錯誤申請人格權禁令的,申請人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畢竟申請禁令將使行為人停止實施某種行為,這可能給其造成一定的損失。第四節動態系統論在人格權侵權中的運用一、《民法典》第998條采納動態系統論的原因 民法典第998條規定:“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影響范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該條將動態系統論運用到侵害物質性人格權以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中,有助于協調和平衡人格權與其他利益之間的沖突。第四節動態系統論在人格權侵權中的運用二、動態系統論在侵害人格權的民事責任中的適用(一)對物質性人格權的侵害不適用動態系統論(二)依據法律規定的因素進行考量 1、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 2、影響范圍 3、過錯程度 4、行為的目的 5、行為的方式 6、行為的后果(三)強化裁判說理義務第八章侵害人格權的責任第一節侵害人格權的責任概述 《民法典》第995條第1句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侵害人格權的責任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1、責任形式具有多樣性。 2、各種責任方式的選擇。 3、兼具預防與保護的雙重功能。第二節財產損害賠償一、財產損害賠償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上所謂的損害賠償一般是指財產損害賠償,即使是對人身的侵害也要轉化為財產損失。因此,一般損害賠償僅指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侵害人格權所產生的財產損害賠償的特點在于: 1、它是針對侵害人格權的行為而采取的一種補救方式,通常必須是侵害人格權而導致了受害人財產遭受損害。 2、具有財產性。 3、在功能上主要具有補償性。 4、具有非專屬性。第二節財產損害賠償二、侵害物質性人格權的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1179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0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二節財產損害賠償三、侵害精神性人格權的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118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0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該條對侵害人身權益的財產損害賠償責任作出了規定,從該條的規定來看,關于侵害人身權益財產損害賠償,受害人可以選擇按照其遭受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請求賠償。第三節精神損害賠償一、精神損害賠償概述(一)精神損害的概念和特征 精神損害賠償是一種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其主要適用于侵害人格權的情形,確切而言,它是針對侵害人格權的精神損害的救濟方式。所謂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導致精神痛苦,受害人因此可以就其精神痛苦要求金錢上的賠償,以對受害人予以撫慰并制裁不法行為人。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特點在于: 1、精神損害賠償是針對自然人遭受的精神痛苦、肉體痛苦等進行補救的方式。 2、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針對自然人因人身權益受損所引發的精神痛苦的補救。 3、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以侵權為基礎而請求的損害賠償。 4、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目的在于對受害人的撫慰和對加害人的制裁,其功能具有多重性。第三節精神損害賠償一、精神損害賠償概述(二)精神損害賠償與財產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與財產損害賠償之間存在十分密切的聯系,因為在侵害他人人格權益的情況下,受害人可能同時遭受精神損害和財產損害,法官在確定行為人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時,還應當考慮其財產損害賠償數額。精神損害賠償與財產損害賠償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賠償的前提不同。 2、賠償目的不同。 3、賠償權利人的范圍不同。 4、計算方法不同。 5、是否存在法定的賠償限制不同。 6、過錯對損害賠償的影響不同。第三節精神損害賠償二、精神損害賠償原則上適用于侵權案件(一)精神損害賠償原則上適用于侵權糾紛 依據《民法典》第1183條第1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該條將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限定于侵權糾紛,而且《民法典》是在侵權責任編中規定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而沒有在合同編中規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顯然,《民法典》在一般情形下將精神損害的適用范圍限定于侵權的情形。第三節精神損害賠償二、精神損害賠償原則上適用于侵權案件(二)精神損害賠償例外情形下適用于違約糾紛 《民法典》第996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據此,在責任競合的情形下,非違約方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民法典》第996條規定適用的條件如下: 1、主要適用于侵害人格權的情形 2、適用于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形 3、非違約方因對方的違約行為遭受嚴重精神損害第三節精神損害賠償三、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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