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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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概述(1)建設項目特點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為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下屬兩座獨立礦山,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2日,辦公地點位于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公司法人代表楊生榮,注冊資本伍仟萬元,經營范圍為錳礦開采、礦產品加工銷售、礦山設備銷售、礦山技術服務等。錳礦產于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太平洋沿岸、非洲中南部、俄羅斯烏拉爾山區及高加索一帶,錳在金屬的產量中僅次于鐵而占第二位,礦石的世界資源量估計為25億噸。世界上主要產錳國家有:俄羅斯、印度、美國、南非、巴西、摩洛哥、古巴、加納等。我國錳礦資源較豐富,但探明資源量很少,目前,除國內生產的錳以外,錳精礦還依賴進口,每年從國外進口錳精礦達380萬噸,錳礦資源有待探明開發。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取得《關于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評價函[2012]1328號);于2010年12月22日,取得《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評價函[2010]940號)。該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取得了《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采礦竣工環保驗收合格的函》(克環驗字[2017]22號);《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采礦竣工環保驗收合格的函》(克環驗字[2017]23號)。此次擴建工程均在原礦區范圍并在已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復范圍內,不新增批復范圍外面積,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范圍為原環境影響評價批復范圍。該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取得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采礦許可證(編號:C6500002013022110128926,以下簡稱“錳礦”),批準采礦規模為2萬噸/年,核定礦區面積為0.5543km2。截止2015年末,錳礦礦區內部道路建成,長約5.3km,路面寬4.5m,最大縱坡不大于10%,簡易碎石路面,達到礦區三級路面要求,可通行載重汽車,與外部運輸道路相通;生活區設置在錳礦3720m平硐東南側330m處,由宿舍、辦公室、食堂等組成,占地面積1600m2,為彩鋼板結構建筑物。爆破器材庫房布置在生活區西南部約900m處的平坦安全地帶,建有炸藥庫(50m2)、雷管庫(50m2)、值班室(20m2),已取得當地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礦區已經對Ⅰ-3礦體施工了斜井、平硐等開拓工程,目前形成了3720m和3680m兩個平硐;從3720m至3680m掘進一條斜井。從2013年開始至2015年8月底,Ⅰ-3礦體采出礦石1.75萬噸,動用資源儲量為2.03萬噸,礦床平均回采率為85%。該礦除Ⅰ-3礦體動用少量資源量外,其它礦體目前尚未開發利用。該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取得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采礦許可證(編號:C6500002010082110076015,以下簡稱“三區錳礦”),批準采礦規模為15萬噸/年,核定礦區面積為0.9077km2。截止2015年末,三區錳礦礦區內部道路建成,長約5.8km,路面寬4.5m,最大縱坡不大于10%,簡易碎石路面,達到礦區三級路面要求,可通行載重汽車,與外部運輸道路相通;爆破器材庫、生活區均與錳礦共用。礦區已經對Ⅰ-1、Ⅰ-2礦體進行了部分露天開采,并施工了平硐等開拓工程。從2013年至2015年9月底,礦山對Ⅰ-1、Ⅰ-2兩條錳礦體進行了小規模露天開采,采出礦石量21.96萬噸,采礦標高4090-3752m。目前形成了兩個露天采坑,露天開采已經結束。該礦除Ⅰ-1號和Ⅰ-2號動用少量資源量外,其它礦體目前尚未開發利用。目前錳礦主要開采對象為Ⅰ-3號礦體,生產規模為2萬t/a;三區錳礦主要開采對象為Ⅰ-1、Ⅰ-2號礦體,生產規模為9萬t/a,露天采礦已經結束,礦山進入地下開采。根據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的剩余資源儲量,建設單位計劃對礦區范圍已探明儲量的礦體擴大規模生產。2017年2月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2017年12月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烏魯木齊天助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帷幕注漿方案設計》。擴建后錳礦生產規模為15萬t/a(600t/d),開采影響標高范圍為3862m-3480m,開采對象為Ⅰ-3、Ⅱ-1礦體;三區錳礦生產規模為45萬t/a(1800t/d),開采影響標高范圍為4050m-3488m,開采對象為Ⅰ-1、Ⅰ-2礦體。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由于各礦段礦體賦存特點,適宜露采礦體部分已開采完畢,設計開采范圍內礦體更適宜地下開采,采用平硐+盲斜坡道開拓方案,均采用淺孔留礦采礦法和分段空場采礦法,綜合采礦回采率85%,貧化率10%。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下屬的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和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兩個礦區相距僅約30m,考慮到兩個礦區毗鄰,自然環境、地質條件等沒有明顯差異,礦山計劃將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兩個礦區采礦證合并為一個采礦證,因此兩個礦區合并為一個整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第253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件例》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有關規定,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沈陽中科生態環評有限公司編制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技術規范要求,本項目遵循如下工作程序圖編制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見圖0-1。根據建設項目環境評價報告的編制要求,2017年5月27日,沈陽中科生態環評有限公司與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本項目的環評合同書;2017年5月28日,沈陽中科生態環評有限公司評價組成員收集了該項目相關技術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進行了研究和初步工程分析;2017年5月29日,評價項目組成員赴本項目現場進行環境現狀調查;2017年5月10日至5月26日,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新疆中禹城環境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環境空氣和地下水進行了現狀監測;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間,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分別委托三家具有環境監測資質的單位對本項目地表水和土壤進行了三次現狀監測。針對本項目的特點及區域環境現狀,在現場踏勘、現狀監測、資料分析、類比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將作為該項目在建設期、運營期、服務期滿后全過程的環境保護管理依據。(3)主要環境問題該項目運營產生的污染主要為廢氣、廢水、噪聲、固廢及生態破壞等,經判斷和識別,本項目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有:1)工程建設對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2)運營期污染物對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生態與景觀影響。3)工程建設對局部地形地貌的變化影響。4)三區錳礦已有兩個露天采坑未進行生態恢復治理。5)錳礦及三區錳礦已建廢石堆場數量多,占地面積大,數量與位置與原環評批復內容不符。(4)結論本工程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礦產資源相關規劃等,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規定,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條件(修訂版)》要求。本環評報告書提出了嚴格的環保措施,工程的建設在采取設計和環評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實現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本項目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建設方在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持續改進清潔生產,切實做好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工程建設是可行的。圖0-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框圖1總則1.1評價目的通過對建設工程區域環境現狀的調查和監測,掌握評價區域的環境質量現狀以及環境特征;分析工程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情況,結合工程所在地區環境功能的要求,預測該工程擴建后主要污染物正常及出現事故性情況下對區域環境的影響程度、影響范圍;分析工程擬采取環保措施的可行性與合理性,提出把不利環境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而必須采取的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與建議。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論述工程擴建的可行性,為工程的設計、建設、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對已有工程存在環境問題提出合理且可行的治理措施,達到改善工程區環境質量的目的。1.2評價原則(1)堅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為經濟建設、為環境管理服務的原則,注重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實用性、針對性,為工程建設、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2)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好建設工程污染防治工作。(3)以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規為依據,堅持“清潔生產、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原則。(4)以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評價工作,評價內容力求主次分明、重點突出、數據正確、結論可靠,確保評價工作質量。(5)充分利用現有資料,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基礎上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1.3編制依據1.3.1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1);(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1.1);(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訂);(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11.7修訂);(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3.1);(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9.1);(7)《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7.1.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10.1);(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3.1);(10)《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16年修訂);(11)《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6年7月修訂);(12)《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9.1.1);(13)《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3.1.1);(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8.28);(1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2017.10.1實施);(16)《土地復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1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9.1);(1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2009年);(19)《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2006.2.24);(20)《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3]第21號令);(21)《關于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環發[1999]107號);(22)《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12]77號;(23)《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1]19號文);(24)《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國發[2000]38號,(2000.11);(2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02〕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2002年1月;(26)《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局,2009.5.1);(2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疆水土流失重點預防保護區、重點監督區、重點治理區劃分的公告》(2000.10.31);(2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局《新疆生態功能區劃》(新政函【2005】96號);(2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2017.1.1);(3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條件(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2016年10月);(3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32)《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11〕2919號);(33)《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2010年第14號);(34)《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35)《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36)《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37)《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14]35號。(38)《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16〕21號)(39)《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17〕25號)(40)《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2005.10.14);(4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2014.11.26修正);(4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1997.10.11);(43)《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HJ651-2013);(44)《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規劃)編制規范(試行)》(HJ652-2013)。(45)《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號);(46)《關于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環評[2016]95號);(47)《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2評價技術規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T2.3—9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土壤侵蝕分類分級標準》(SL190-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02);《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范》(GB50433-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GB/T16453.1~16453.6-2008);《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版)。1.3.3項目相關文件(1)《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新疆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2月);(2)《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新疆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2月);(3)《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工作委托書;(4)《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采礦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的函》(克環驗字[2017]23號,2017年7月23日);(5)《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采礦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的函》(克環驗字[2017]22號,2017年7月23日);(6)《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開采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新疆中禹誠環境技術檢測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開采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新疆中禹誠環境技術檢測有限公司,2017年6月);(8)《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帷幕注漿方案設計》(烏魯木齊天助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9)工程的其它有關技術資料。1.4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及評價因子1.4.1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建設工程對環境影響較大的是粉塵、廢水與景觀,對聲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見表1.4-1。表1.4-1擴建工程主要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矩陣影響因素自然生態環境要素資源能源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施工期運營期施工期運營期施工期運營期施工期運營期施工期運營期施工揚塵-■-□燃油設備和車輛排放廢氣-■-▲-□-△鑿巖、鉆孔及破碎粉塵-▲-△爆破廢氣-▲-△采裝運輸揚塵-▲-△施工廢水-■-■-□生活污水-■+▲-■-▲-□-△設備機械和空氣動力性噪聲-■-▲-□-△爆破噪聲-▲-△車輛交通噪聲-■-▲-□-△施工垃圾-□粉塵灰、廢石-△生活垃圾-□-△占地-■道路硬化、礦山開采-□-△水土流失-■-▲-■-▲注:+有利影響,-不利影響,□短期影響,△長期影響,黑色為直接影響,白色為間接影響。從表1.4-1可知,項目建設施工期各種工程行為對環境因素的影響是短期的和輕微的,項目竣工后其影響即消失。項目投產運營期,對人群健康、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生態環境質量的影響將是長期的;對區域景觀將產生長期的不利影響,閉礦生態恢復后形成新的景觀;對聲環境的影響是輕微的。1.4.2評價因子篩選根據對建設工程的初步工程分析與環境影響識別的結果,篩選出以下主要評價因子:(1)大氣環境:現狀監測因子:SO2、NOx、TSP、PM10;影響評價因子:NOx、TSP。(2)地表水:影響評價因子:BOD5、(3)地下水:現狀監測因子:影響評價因子:CODCr(4)聲環境:等效連續A聲級。(5)固體廢物:廢石、生活垃圾。(6)生態環境: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植被、水土流失、景觀。(7)環境風險:廢石堆場、爆破器材庫的環境風險。1.5評價標準根據本工程所在地空氣環境質量及地表水、地下水功能區劃,確定本次環境質量現狀與影響評價擬采用以下標準。1.5.1環境質量標準 根據本項目的行業特點,結合項目所在區域環境功能區劃,采用以下標準進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1)項目為黑色金屬采選業的采礦擴建工程,礦區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有關污染物及其濃度限值見表1.5-1。表1.5-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單位:μg/m3污染物取值時間標準值SO2年平均值日平均值小時平均值60150500NO2年平均值日平均值小時平均值4080200TSP年平均值日平均值200300PM10年平均值日平均值70150(2)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均采用平硐+盲斜坡道開拓方案。經現場踏勘,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南側為過境河瑪爾坎蘇河約100m。兩個礦區范圍內均無常年地表徑流,僅在每年5-9月存在季節性融雪或洪水形成短暫地表徑流,暫時性地表徑流最終匯入瑪爾坎蘇河。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區周邊無工、農業設施,也無集中供水水源地。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環境功能區劃》,瑪爾坎蘇河全河段的水體為Ⅰ類,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Ⅰ類標準。標準值見表1.5-2。表1.5-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單位:mg/L,pH值除外項目標準項目標準pH6~9糞大腸菌群200高錳酸鹽指數2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2氨氮0.15總磷0.02化學需氧量15石油類0.05五日生化需氧量3砷0.05六價鉻0.01汞0.00005揮發酚0.002硒0.01氰化物0.005鎘0.001氟化物1.0鉛0.01氯化物250鋅0.05硫化物0.05銅0.01硫酸鹽250鐵0.3硝酸鹽氮10錳0.1*注:SS為參照《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3)該項目位于山區,礦區周圍5km范圍內無工、農業設施,無工、農業地下水取水設施,地下水質量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Ⅲ類標準,濃度限值見表1.5-3。表1.5-3地下水質量評價執行標準(摘錄)單位:mg/L,pH值除外項目pH值氨氮高錳酸鹽指數汞鎘鉛硫酸鹽GB/T14848-93Ⅲ類標準限制標準6.5~8.5≤0.2≤3.0≤0.001≤0.01≤0.05≤250項目揮發酚氯化物Cr6+鋅硒銅砷標準≤0.002≤250≤0.05≤1.0≤0.01≤1.0≤0.05項目鎳錳總大腸菌群(個/l)氰化物汞標準≤0.05≤0.1≤3.0≤0.05≤0.001(4)該項目位于山區,周圍無商業、民用居住區,項目屬于黑色金屬采選業,聲環境質量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見表1.5-4。表1.5-4環境噪聲標準限值(GB3096-2008)單位:dB(A)類別晝間夜間2類6050該項目位于山區,區內無農田、蔬菜地、果園等,項目區土壤質量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三級標準,具體見表1.5-5。表1.5-5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單位:mg/kg(pH除外)項目三級標準值項目三級標準值鎘≤1.0鉛≤500汞≤1.5鉻(旱地)≤300滴滴涕≤1.0鋅≤500砷(旱地)≤40鎳≤200銅(農田等)≤400六六六≤1.01.5.2污染物排放標準(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錳礦屬于黑色金屬礦物,采礦工藝廢氣參照《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1-2012)表7現有和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表1.5-6現有和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摘錄)(2)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二級標準。詳見表1.5-7。表1.5-7廢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單位:除pH外,mg/L)序號污染物二級標準值序號污染物二級標準值1pH6-910總錳2.02COD15011氟化物103BOD53012總砷0.54氨氮2513總汞0.055揮發酚0.514總鎘0.16SS15015總鉻1.57氰化物0.516總鉛1.08總銅1.017總鎳1.09總鋅5.018六價鉻0.5(3)噪聲排放標準運營期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具體限值見表1.5-8;施工期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具體限值見表1.5-9。表1.5-8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位置執行標準限值(dB(A))晝間夜間廠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6050表1.5-9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位置執行標準噪聲限值(等效聲級Leq[dB(A)])晝間夜間場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7565(4)固體廢棄物排放標準固體廢物按照《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分類,其排放標準執行《一般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訂的有關規定。生活垃圾排放標準執行《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的有關規定。1.6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1.6.1評價工作等級(1)大氣環境根據對本項目的初步工程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物為廢石堆場、運輸、裝卸等無組織排放的粉塵,且為面源低空排放。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規定的方法,選取粉塵為評價因子進行核算,計算公式及評價工作級別依據表1.6-1如下:Pi=Ci/C0i×100%式中:Pi—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Ci—估算模式計算的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濃度,mg/m3;Coi—大氣環境質量標準mg/m3。表1.6-1評價工作級別表評價工作等級評價工作分級判據一級PMAX≥80%,且D10%≥5km二級其他三級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廠界最近距離本工程粉塵無組織包括堆場和裝卸揚塵,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堆場排放源強為0.136g/s;錳礦和三區錳礦裝卸排放源強分別為0.279g/s、0.59g/s。評價等級的確定采用導則推薦的估算模式計算污染物的占標率,確定其評價等級。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堆場面源污染物量錳礦見表1.6-2,錳礦和三區錳礦裝卸面源分別見表1.6-3和表1.6-4。表1.6-2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估算模式堆場面源污染物計算結果一覽表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的粉塵TSP最大濃度(mg/m3)0.04841最大濃度占標率(%)5.38占標10%出現距離(m)0評價等級三級表1.6-3錳礦估算模式裝卸面源污染物計算結果一覽表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的粉塵TSP最大濃度(mg/m3)0.03837最大濃度占標率(%)4.26占標10%出現距離(m)0評價等級三級表1.6-4三區錳礦估算模式裝卸面源污染物計算結果一覽表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的粉塵TSP最大濃度(mg/m3)0.06995最大濃度占標率(%)7.77占標10%出現距離(m)0評價等級三級通過以上計算結果表明,本工程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主要來自廢石堆場、裝卸粉塵的無組織排放,其最大占標率Pmax=7.77%<10%。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的規定,故確定本次大氣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2)地表水環境本擴建項目礦區內均無常年地表徑流,僅在每年5-9月存在季節性融雪或洪水地表徑流,由融雪或雨水形成的暫時性地表徑流最終匯入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邊界南側約100m處的本項目廢水由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組成。正常生產狀態時,生產廢水經地表集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全部回用綠化,不外排。非正常生產狀態時,井下排出的生產廢水僅SS含量高,可直接用于綠化和降塵;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發生事故的概率率極低,一旦發生事故可在短時間內搶修,短時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暫時用于綠化和廠區降塵。同時,本擴建工程采用脈外巷道內帷幕灌漿防滲設施后,可以阻斷礦井生產廢水下滲進入瑪爾坎蘇河的通道,生產廢水不會污染瑪爾坎蘇河。正常或非正常生產狀態時,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均無進入瑪爾坎蘇河的可能,因此,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確定地表水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3)地下水環境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內地表水體不發育。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地下水首先以降雨和降雪融化入滲補給為主,本區降雨量150mm,降水極少,區內植被發育稀少,只有少量草本植物,雪水、降水部分轉化成地表逕流匯入瑪爾坎蘇河,部分滲入地下,從而使潛水有利于獲得補給。區內巖層露頭處裂隙、節理發育,使巖石有利于接受降雨入滲的補給。除瑪爾坎蘇河及其支流,位于兩個礦區外南北兩側的高水位區的地下徑流是補給礦區地下水的另外重要來源,但由于礦區南北部背斜兩翼的相對隔水的弱透水層存在,遲滯甚至阻隔了南北部山區地下徑流對礦區地下水的補給能力,所以南北部高水位區的地下徑流補給礦區地下水的能力較弱。根據《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中的數據:錳礦礦坑正常涌水量為59m3/d,最大涌水量為66m3/d;三區錳礦礦坑正常涌水量為100m3/d,最大涌水量為115m3/d。1)建設項目分類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附錄A,該項目屬G黑色金屬42采選。項目主要為錳礦床開采,排土場為Ⅰ類,其余為Ⅳ類項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4.1一般性原則規定:Ⅳ類建設項目不開展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當同一建設項目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場地時,各場地應分別判定評價工作等級,并按相應等級開展評價工作。故本次報告書僅開展排土場地下水評價等級劃分及環境影響分析。2)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表1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分級規定和本項目所在區域的水文地質資料,確定本項目所在區域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項目區不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也不在特殊地下水資源(如礦泉水、溫泉等)保護區以外的分布區以及分散式居民飲用水源等敏感區域,故本項目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不敏感。具體見表1.6-6。表1.6-6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分級分級項目場地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特征廠址敏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己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地,在建和規劃的水源地)準保護區;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國家或地方政府設定的與地下水環境相關的其它保護區,如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較敏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地,在建和規劃的水源地)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特殊地下水資源(如礦泉水、溫泉等)保護區以外的分布區以及分散式居民飲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級的環境敏感區/不敏感上述地區之外的其它地區項目區不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也不在特殊地下水資源(如礦泉水、溫泉等)保護區以外的分布區以及分散式居民飲用水源等,項目區地下水環境不敏感3)評價工作等級的確定對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中關于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分級表,本項目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見表1.6-7。表1.6-7項目區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劃分表項目類別環境敏感程度ⅠⅡⅢ敏感一一二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本項目地下水評價等級排土場為二級;生活區、采礦工業場地、生活垃圾填埋場、道路為三級。(4)聲環境評價主要以廠界噪聲為評價對象,項目區井下噪聲設備主要為鑿巖機、礦車、電機車,地表噪聲設備主要汽車、裝載機、空壓機等。項目區噪聲受影響人群為項目區職工,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的有關規定,確定噪聲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表1.6-8環境噪聲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判定依據表評價等級聲環境功能區環境敏感目標噪聲級增量影響人口數量變化一級0類>5dB(A)顯著增多二級1類,2類≥3dB(A),≤5dB(A)較多三級3類,4類<3dB(A)不大本項目3類<3dB無單獨評價等級三級三級三級項目評價工作等級確定三級(5)生態環境錳礦礦區面積為0.5543km2,新建道路長度為1.1km;三區錳礦礦區面積為0.9077km2,新建道路長度為0.72km;項目及其周圍不屬于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敏感區。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中表1的有關規定,確定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三級。具體見表1.6-9。表1.6-9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表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圍面積≥20km2或長度≥100km面積2km2~20km2或長度50km~100km面積≤2km2或長度≤50km特殊生態敏感區一級一級一級重要生態敏感區一級二級三級一般區域二級三級三級(6)環境風險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的規定,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詳見表1.6-10。表1.6-10評價工作級別(一、二級)劇毒危險物質一般毒性危險物質可燃、易燃危險性物質爆炸危險性物質重大危險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險源二二二二環境敏感地區一一一一本項目設計生產采用膨化巖石硝銨炸藥,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爆破器材庫沿用已有設施,爆破器材庫區設置在生活區西南部約900m處的平坦安全地帶。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爆破器材庫僅作為儲存每日采礦所需炸藥量的臨時庫使用,臨時儲存量為4t。爆破器材庫已取得生僻手續,不在此次評價范圍內。油料采用半埋式三個25t的柴油罐和一個20t的汽油罐儲存,遠小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柴油臨界量(5000t)和汽油臨界量(200t)。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規定,項目炸藥庫與柴油儲存設施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故確定本次風險評價工作等級為二級。1.6.2評價范圍(1)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相鄰僅30m,考慮到兩個礦區毗鄰,自然環境、地質條件等沒有明顯差異,礦山計劃將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兩個礦區采礦證合并為一個采礦證,因此兩個礦區合并為一個整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中對評價范圍的規定,確定本次大氣影響評價范圍是以整體礦區為中心,5km直徑的圓形區域。詳見項目區評價范圍圖1.6-1。(2)水環境-地表水: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正常情況下無廢水外排,且瑪爾坎蘇河為一條中型河流,因此地表水評價范圍為瑪爾坎蘇河在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范圍內,同河段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區域。(3)水環境-地下水:根據HJ610-2016規定,二級評價范圍6-20km2,則排土場評價范圍是以排土場為中心20km2范圍。(4)聲環境評價范圍為建設項目廠區邊界外1m處。(5)生態環境評價范圍以礦區范圍四周邊界各外擴500m為生態環境影響評價范圍。(6)環境風險影響評價范圍以工業場地中心為圓點,半徑為3km的圓形區域。1.7評價內容與評價重點1.7.1評價內容根據工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污染及生態破壞特征,結合評價區的環境特征,確定本次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為:(1)對項目進行工程分析,根據項目特點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在滿足“達標排放”、“總量控制”、“清潔生產”各項要求基礎上,核定污染物產生及排放量,預測項目擴建后對評價區環境質量產生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切實貫徹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2)對評價區的環境質量現狀進行評價,結合污染源調查,分析評價區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依據相關規劃的要求,提出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建議。(3)采用查閱相關資料和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生態環境現狀評價,闡明生態系統整體質量狀況、生態類型及特點,明確主要生態環境問題;分析本項目引起的土地利用類型變化、地貌破壞、水土流失、植被破壞等環境問題,分時段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保護或修復計劃。(4)對工程建設范圍及附近敏感點進行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進行現狀監測評價,預測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的影響,分析噪聲等對野生動物的影響。(5)對施工期及環境風險進行評價,提出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針對建設項目提出切實可行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6)做好公眾參與,廣泛征求周邊區域居民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7)優化環保措施,給出明確完整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并論證其技術經濟可行性。從環境保護角度論證本項目總體布局的合理性和建設的環境可行性,為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1.7.2評價重點根據本項目的建設特點,結合項目區的環境狀況,報告書評價重點為:(1)已建工程存在的環境問題;(2)工程分析;(3)大氣環境影響評價;(4)水環境影響評價;(5)聲環境影響評價;(6)生態環境影響分析;(7)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1.8評價時段本次對環境空氣、水環境、固體廢物分為建設期、運行期、退役期三個時段進行評價;生態環境重點對建設期和閉礦期影響進行分析;環境風險重點對運行期影響進行分析。1.9規劃符合性1.9.1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選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法律法規,不屬于上述法律法規禁止和限制勘察、采礦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湖泊周邊、文物古跡據在地、地質遺跡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港口、碼頭、機場、軍事禁區、地質災害危險區、水庫、重要水源地及主要交通干線兩側等。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項目錳礦生產規模600t/d(15萬t/a);三區錳礦生產規模1800t/d(45萬t/a),不屬于鼓勵類、也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1.9.2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符合性分析《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政策要求“鼓勵將礦坑水優先利用為生產用水,作為輔助水源加以利用。”本項目礦坑涌水經處理后循環用于井下采礦作業及降塵、輔助用水等,符合該政策要求。“對采礦活動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應使用專用場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環境污染及誘發次生地質災害”。設計錳礦及三區錳礦集中設置一個廢石堆場,用于堆存井下產生的廢石,廢石的堆存高度、角度等有明確規定,廢石堆場上游設置有防排洪設施,下游設置攔擋壩,可有效防止二次環境污染及誘發的次生地質災害。綜上,本項目符合《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政策要求。具體分析詳見表1.9-1。表1.9-1項目與國家相關政策的關系表相關政策政策要求本工程建設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不得在國家圈定的環境保護區和須保護的特殊區域采礦本工程不在國家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重要風景區和名勝古跡等特殊區內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礦受到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地采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它利用措施本工程土地利用現狀為裸巖石礫地和低覆蓋度草地,開采區域草地占地面積極少,該區域不屬于當地牧場,無放牧活動,環評要求閉礦后建設單位應進行土地復墾和生態恢復治理。開采礦產資源給他人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本工程將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工程運營對環境的影響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開采礦產要優先選用對環境影響小的開采技術,注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本工程采用地下開采工藝,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設置有廢石場。采礦應配套建造專用的設施配套設施位于礦山東南部約3km處的平緩地帶。《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嚴格執行國家環境保護制度努力改善礦山生態環境本工程在運行過程中注重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減少占地,廢石及時回填采空區,邊生產,邊治理。由上表分析可以看出,本項目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在開發礦產資源、發展經濟的同時,注重生態恢復治理和環境治理工作,基本滿足法規、產業政策和行業技術要求。1.9.3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條件(修訂)》符合性分析表1.9-2項目與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條件符合性分析表建設單位須依法組織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依據“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按分級審批管理要求報具備環評審批權限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單位已委托編制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建設項目須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等要求,不得采用國家和自治區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藝、技術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應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產業轉移指導目錄(2012年本)》(工信部〔2012〕31號)、《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和《關于促進新疆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工信部產業〔2010〕617號)等相關要求。該項目開發利用方案中選擇的設備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等要求,無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藝、技術和設備。禁止在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重點保護區域內及其它法律法規禁止的區域進行污染環境的任何開發活動。項目區位于水土保持區內。建設項目用地原則上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建設項目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相關要求,占用耕地、林地或草地的建設項目須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補償要求進行補償。礦井涌水、礦坑涌水、選礦廢水用于生產工藝、降塵、綠化等,綜合利用率應達到85%以上,若行業標準高于85%,按行業標準執行。采選產生廢水排放有行業標準的執行行業標準,否則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生活污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處理達標的廢水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用于綠化等。設計項目礦井涌水用于井下采礦、消防降塵及輔助用水。生活污水經處理后用于綠化、降塵,不排入地表水體。水環境功能區劃為Ⅰ、Ⅱ類和具有飲用功能的Ⅲ類水體岸邊1000米以內,其它Ⅲ類水體岸邊200米以內,禁止新建或改擴建金屬礦采選工程,存在山體等阻隔地形或建設人工地下阻隔設施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確保不會對水體產生污染影響的前提下適當放寬距離要求。為保護項目區范圍內瑪爾坎蘇河段河水不受礦山開采生產廢水的污染,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采用脈外巷道內帷幕灌漿防滲設施,可以阻斷生產廢水下滲通道,從而保護瑪爾坎蘇河河水不受污染。1.9.4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符合性分析“十三五”期間,按照“主攻天山、深化阿爾泰山、加快昆侖-阿爾金山”的總體思路,加大優勢礦產資源勘探力度,實施新疆重要成礦區帶戰略性優勢資源預測與靶區優選,重點加強南疆地區基礎地質、礦產勘查以及缺水、缺煤地區的水文地質和能源調查工作,加快推進新疆“358”項目和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全面提升鈾、鐵、銅、鎳、鉛、鋅、金、鉀鹽等國家急缺的大宗礦產和戰略新興產業所需礦產資源的保障能力和開發利用水平,形成一批國家級礦產資源開采和加工基地,把新疆建成我國重要的特色礦產資源基地和戰略資源接替區。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同周邊國家開展以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為主的經濟技術合作,不斷拓寬優勢資源轉換戰略的實施空間。本項目位于帕米爾—昆侖山—阿爾金山區,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1.9.5與礦產資源開發規模符合性分析根據國土資發[2004]208號《關于調整部分礦山生產建設規模標準的通知》中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分類一覽表,錳礦最低生產建設規模為2萬噸/年,本項目錳礦設計生產規模為15萬噸/年,三區錳礦設計生產規模為45萬噸/年,符合《關于調整部分礦山生產建設規模標準的通知》要求。按照生產建設規模級別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為大型礦山。1.10環境功能區劃1.10.1環境空氣本項目采礦擴建工程位于西昆侖與西南天山交匯部位薩雷闊勒嶺北托吾恰克一帶,項目區周邊5km內無風景名勝、自然保護區及自然村落等環境敏感點分布,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功能區分類標準,項目區屬環境空氣質量二類區。1.10.2水環境本擴建項目礦區內均無常年地表徑流,僅在每年5-9月存在季節性融雪或洪水地表徑流,由暴雨或季節融雪形成的暫時性地表徑流最終匯入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邊界南側約100m處的瑪爾坎蘇河瑪爾坎蘇河為邊境河,補給以冰雪融水為主,由吉爾吉斯斯坦流入國境,經木吉鄉流入烏恰縣,流域面積1568km2,年徑流量2.15億m3,洪水期一般為5~9月,占年徑流量的60%,枯水期為11月至次年3月,水量占全年的15%。該河含沙量達4.93kg/m3,輸沙率291kg/s,水化學類型為SO4-Ca型水,礦化度自上游的<1g/L逐漸向下游升高至1~3g/L乃至>3g/L。該河為沿線居民的農業灌溉用水,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的生產用水也源自該河。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全河段的水體為Ⅰ類,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Ⅰ類標準,項目區執行地表水Ⅰ類區。1.10.3聲環境本采礦擴建工程位于西昆侖與西南天山交匯部位薩雷闊勒嶺北托吾恰克一帶的山區,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功能區分類標準,項目區屬2類聲環境功能區。1.10.4生態環境根據新疆生態功能區劃簡表,項目區位于帕米爾—昆侖山—阿爾金山荒漠干旱草原生態功能區。該生態功能區情況見表1.10-1。表1.10-1生態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主要生態服務功能主要生態環境問題主要生態敏感因子、敏感程度主要保護目標主要保護措施帕米爾—昆侖山—阿爾金山荒漠干旱草原生態區水源補給、景觀多樣性和生物多樣性維護土壤侵蝕、草原退化、偷獵野生動物、旱獺危害草場生物多樣性和生境不敏感、高度敏感,土壤侵蝕不敏感,土地沙漠化、土壤鹽漬化不敏感保護野生動物、保護高山景觀草場減牧和退牧、加強對自然景觀的保護1.11污染控制與保護目標1.11.1污染控制目標本建設工程污染控制目標為:(1)控制工程建設和運營期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新污染源的二級標準,確保評價區域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要求。(2)控制工程建設和運營期水污染物的排放,采取措施確保不發生任何水污染物事故,廢水禁止進入地表水體,地表水保持《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Ⅰ類標準,地下水保持《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水質。(3)控制工程建設和運營期噪聲的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規定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確保評價區周圍聲環境保持《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2類標準。1.11.2環境保護目標根據現場踏勘以及對已有的技術資料和項目相關支持性文件分析,本項目區周圍5km范圍內無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點和文物古跡保護單位。最近的居民點在30km以外。采礦工程配套電解錳廠位于礦山南側3km處,至礦區有三級道路,運礦道路沿線無村落、農田、保護區等敏感點分布。錳礦礦區西側30m處和三區錳礦東側30m處各有一條礦體,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已經取得了兩條礦體的探礦證。錳礦礦區西側30m處的礦體僅在地表布設了探礦鉆孔和探槽;三區錳礦東側30m處的礦體在3630m標高有一個探礦平硐,目前無生產、生活人員活動。取得探礦證的兩條礦體不在此次評價范圍內。距離礦區最近的地表徑流為瑪爾坎蘇河,位于礦區南側約100m處,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區范圍內由融雪或降雨形成的暫時性地表徑流最終匯入瑪爾坎蘇河。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共用辦公生活區,辦公生活區設置在錳礦3720m平硐東南側700m處,由宿舍、辦公室、食堂等組成,占地面積1600㎡,為彩鋼板結構建筑物。項目周圍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11-1。環境保護目標分布見附圖-監測點分布、評價范圍、敏感點圖。表1.11-1環境保護目標分布表類別保護目標名稱環境保護目標及達到的標準或要求礦區與保護目標的距離大氣環境辦公生活區、礦區空氣環境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二類區標準--地下水環境區域地下水《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要求--地表水環境瑪爾坎蘇河保護目標瑪爾坎蘇河,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Ⅰ類標準,同時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的相關要求最近礦區拐點100m固體廢物廢石堆場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中有關規定1200m聲環境辦公生活區、場界聲環境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要求--生態環境植被、土壤、動物、景觀等保護工程區域的景觀生態體系其生物資源,維護工程地區的生態完整性,使因工程建設造成的自然景觀和植被破壞得以盡快恢復--2工程概況2.1建設項目概況工程名稱: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采礦擴建工程建設單位: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建設地點: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位于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陶縣北西西280°方位直距200km處,行政區隸屬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陶縣木吉鄉管轄。錳礦礦區中心點坐標為:東經:73°38′48″,北緯:39°20′30″;三區錳礦礦區中心點坐標為:東經:73°39′53″,北緯:39°20′20″。礦區由喀什市途經阿克陶縣木吉鄉可達礦區,由木吉鄉鄉政府北西方向沿簡易公路行駛約100km至礦區,全程道路行程約380km。除洪水季節外,基本均可通行汽車。總體交通條件基本便利,見圖2.1-1交通位置圖。面積:錳礦礦區0.5543km2,三區錳礦礦區0.9077km2;項目性質:擴建;投資規模: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總投資25653.58萬元;服務年限:錳礦礦山服務年限14年3個月,三區錳礦礦山服務年限13年10個月。2.2已建工程概況2.2.1礦山現狀礦山開發歷程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為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下屬的兩座礦山,兩座礦山邊界相距僅30m,該公司對其實行分別取證,統一管理的經營模式。2013年2月25日取得了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采礦許可證。隨后對Ⅰ-3礦體的施工了斜井、平硐等開拓工程。錳礦礦區內部道路建成,三級路面,路面寬4.5m,最大縱坡不大于10%,可通行載重汽車,與外部運輸道路相通;生活區設置在錳礦3720m平硐東南側約300m處,由宿舍、辦公室、食堂等組成,占地面積1600㎡,為彩鋼板結構建筑物。爆破器材庫房布置在生活區西南側900m處,建有炸藥庫(50㎡)、雷管庫(50㎡)、值班室(20㎡),已取得當地相關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該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取得了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采礦許可證。隨后對Ⅰ-1礦體進行了部分露天開采,并施工了斜井、平硐等開拓工程。生活區與爆破器材庫與錳礦共用。已建工程環評及環保驗收情況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取得《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采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評價函[2010]940號);于2012年12月28日取得《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采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評價函[2012]1328號)。該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取得了《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三區錳礦采礦竣工環保驗收合格的函》(克環驗字[2017]22號);《關于新疆阿克陶縣奧爾托喀訥什錳礦采礦竣工環保驗收合格的函》(克環驗字[2017]23號)。克州環保局驗收意見及落實情況(1)克州環保局驗收意見1)旱廁遷建至距離河流1000m以外的范圍,改建為集成式生物化糞池。2)其他排水也集中收集至集成式生物化糞池內,不得出現直排的現象。3)各類污水經集成式生物化糞池處理后回用于礦區及生活區的路面灑水等。4)垃圾填埋場遷建至距離河流1000m以外的范圍,垃圾填埋場須做好底部防滲。(2)落實情況1)礦山建設了集成式生物化糞池(即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目前已完工。2)礦山已經將生活污水排入建成的集成式生物化糞池(即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中進行處理,處理后污水用于廠區綠化和降塵,冬季進行儲存。3)垃圾填埋場已經搬遷至生活區東南側約2km處,垃圾填埋場內進行了防滲,采用1.0mm厚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滲透系數小于1×10-7cm/s。4)尚未拆除旱廁。2.2.2目前生產規模和產品方案生產規模錳礦目前生產規模為2萬t/a;三區錳礦目前生產規模為9萬t/a。產品方案錳礦年產塊度<350mm的錳礦石2萬t;三區錳礦年產塊度<350mm的錳礦石9萬t。2.2.3主要建設內容及總體布置礦山已建工程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山于2014年開始建設,2015年初投入生產,采用露天、地下開采方式。正在運行中的工程實際建設內容分別見表2.2-1和2.2-2。表2.2-1錳礦現有工程組成及運行情況表項目名稱已建內容及規模實際運行情況主體工程開拓系統采用平硐+斜井開拓系統,目前形成了3720m和3680m兩個中段巷道,其中3720m中段巷道長910m,另外共掘進了穿脈巷道302m,3680m中段巷道長610m,共掘進了穿脈巷道297m;從3720m至3680m掘進一條斜井,垂直高度40m,斜井坡度12°,斜長190m。淺孔留礦采礦法回采。運營正常輔助工程排水各中段沒有產生礦井涌水,因此無排水設施。炸藥庫炸藥庫內貯存量為4t;炸藥庫建筑面積50m2,雷管庫建筑面積50m2,警衛室建筑面積20m2,爆破器材庫庫區占地面積約500m2運營正常廢石場廢石場兩個,分別布置在3720m和3680m平硐口的山坡地帶運營正常采礦工業設施設置有坑口辦公室、空壓機房、配電室、高位水池、機修間運營正常公用工程供電礦區附近無大型供電電源,目前采用柴油發電,柴油發電機共3臺,2臺150kw和1臺50kw運營正常供暖礦山冬季不生產,采礦作業不采暖,礦山生活區采暖及人員洗浴,選用三臺電熱水鍋爐供熱運營正常水源生產及生活用水均引自生活區東側約60m處的取水井。該水井位于瑪爾坎蘇河河邊,水源由瑪爾坎蘇河補給,水量大于100m3/d,滿足生產生活用水需要運營正常排水系統礦山已經計劃將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區即將建成的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中進行處理,處理后污水用于廠區綠化,冬季進行儲存運營正常通訊設施礦山設置有移動通訊站與外界聯系,礦山裝設24臺電話用于礦區內和井上下聯絡運營正常生活區生活辦公區位于3720m平硐口東南約300m處,包括辦公、職工宿舍及食堂等管理生活設施運營正常道路工程內部道路建成,長約5.3km,已建成的道路達到三級簡易碎石路面要求,路面寬4.5m,最大縱坡不大于10%,可通行載重汽車,與外部運輸道路相通,目前礦區內通行條件良好。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南側3km處為配套電解錳廠,礦山至電解錳廠道路已建成,道路情況較好,滿足礦山三級道路要求,通行正常。運營正常環保設施廢石場3720m和3680m平硐口處的廢石堆場占地面積分別約為334m2和356m2,堆積高度小于8m。分別堆存有約870t和880t廢石運營正常垃圾填埋場設置在生活區東南側2km處,垃圾填埋場進行防滲處理,采用1.0mm厚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滲透系數小于1×10-7cm/s。填埋方案:一層垃圾一層土,每層垃圾堆存厚度不超過0.4m,覆土厚度不小于0.2m,占地面積1000m2。覆土采用了井建工程產生的廢棄土和垃圾填埋場建設時產生的廢棄土運營正常高位水池生產廢水、除塵、消防儲水運營正常表2.2-2三區錳礦現有工程組成及運行情況表項目名稱已建內容及規模實際運行情況主體工程露天部分目前形成了兩個露天采坑。其中,一個露天采坑(CK2)開采標高3752-3879m,露天采坑高35m,長度220m,寬45m左右。另一個露天采坑(CK3)開采標高3860-4030m,露天采坑高30m,長度680m,寬30m左右。露采結束地下部分目前已施工了3660m、3680m、3720m、3760m、3800m和3840m平硐六個平硐,其中3800m中段平硐開拓了530m,穿脈共掘進了150m,3760m中段平硐開拓了1110m,穿脈共掘進了1200m,3720m中段平硐開拓了1560m,穿脈共掘進了609m,3680m中段平硐開拓了1140m,穿脈共掘進了1050m。淺孔留礦采礦法回采。運營正常輔助工程排水各中段沒有礦井涌水,因此無排水設施。炸藥庫與錳礦共用運營正常廢石場設置了四個廢石場,分別位于3800m、3760m、3720m和3660m平硐附近的山坡地帶,分別堆存有約5500t、5450t、5440t和5640t廢石。目前四個廢石場堆存高度均小于8m,占地面積約為1350m2、1600m2、1550m2和1460m2。運營正常采礦工業場地設置有坑口辦公室、空壓機房、配電室、高位水池、機修間運營正常公用工程供電礦區附近無大型供電電源,目前采用柴油發電,柴油發電機共3臺,2臺150kw和1臺50kw運營正常供暖礦山冬季不生產,采礦作業不采暖,礦山生活區采暖及人員洗浴,選用三臺電熱水鍋爐供熱,電熱水鍋爐與錳礦共用運營正常水源與錳礦共用運營正常排水系統礦山已經計劃將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區即將建成的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中進行處理,處理后污水用于廠區綠化,冬季進行儲存運營正常通訊設施礦山設置有移動通訊站與外界聯系,礦山裝設36臺電話用于礦區內和井上下聯絡。運營正常生活區與錳礦共用生活辦公區運營正常道路工程三區錳礦礦區內部已建成道路長約5.8km。已建成的道路達到三級簡易碎石路面要求,路面寬4.5m,最大縱坡不大于10%,可通行載重汽車,與外部運輸道路相通,目前礦區內通行條件良好。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南側3km處為配套電解錳廠,礦山至電解錳廠道路已建成,道路情況較好,滿足礦山三級道路要求,通行正常。運行正常環保設施廢石場設置了四個廢石場,分別位于3800m、3760m、3720m和3660m平硐附近的山坡地帶。運營正常垃圾填埋場與錳礦共用運營正常高位水池生產廢水、除塵、消防儲水運營正常主體工程(1)錳礦區主體工程目前錳礦區對Ⅰ-3號礦體施工了平硐和斜井,形成了3720m和3680m兩個平硐,其中3720m中段巷道長910m,另外共掘進了穿脈巷道302m,3680m中段巷道長610m,共掘進了穿脈巷道297m;從3720m至3680m掘進一條斜井,垂直高度40m,斜井坡度12°,斜長190m。從2013年開始至2015年8月底,Ⅰ-3號礦體采出礦石1.75萬噸,動用資源儲量為2.03萬噸,礦床平均回采率為85%。該礦除Ⅰ-3礦體動用少量資源量外,其它礦體目前尚未開發利用。目前各個平硐中段礦坑內沒有涌水,因此礦區沒有設置排水設施。(2)三區錳礦區主體工程目前三區錳礦區對Ⅰ-1和Ⅰ-2礦體進行了露天開采和地下開采。露天開采已經結束,形成了兩個露天采坑。其中,一個露天采坑(CK2)分布于Ⅰ-1礦體20線-28線之間,開采標高3752-3879m,露天采坑高35m,長度220m,寬45m左右。另一個露天采坑(CK3)分布于Ⅰ-2礦體4線-18線之間,開采標高3860-4030m,露天采坑高30m,長度680m,寬30m左右。另外,分別在Ⅰ-1號和Ⅰ-2號兩個主礦體下盤以40m段高布設平硐,目前已施工了3660m、3680m、3720m、3760m、3800m和3840m平硐六個平硐,其中3800中段平硐開拓了530m,穿脈共掘進了150m,3760m中段平硐開拓了1110m,穿脈共掘進了1200m,3720m中段平硐開拓了1560m,穿脈共掘進了609m,3680m中段平硐開拓了1140m,穿脈共掘進了1050m。從2013年開始,截至2015年9月底,礦山對Ⅰ-1、Ⅰ-2兩條錳礦體進行了小規模露天開采和地下開采,共采出礦石量21.96萬噸,采礦標高4090-3752m。該礦除Ⅰ-1號和Ⅰ-2號動用少量資源量外,其它礦體目前尚未開發利用。目前各個平硐中段礦坑內沒有涌水,因此礦區沒有設置排水設施。輔助工程(1)采礦工業場地錳礦區采礦工業場地布置在3680m平硐口,由變配電室、空壓機房、機修間、地表運輸軌道和礦石堆場、廢石堆場組成。采出礦石從3680m主平硐運輸,通過電機車拉運至3680m平硐口的礦石堆場,廢石分別堆放在3680m和3720m平硐口處的廢石堆場。礦石堆場為臨時堆場,目前已經清空。三區錳礦區采礦工業場地布置在3760m平硐口,由變配電室、空壓機房、機修間、地表運輸軌道和礦石堆場、廢石堆場組成。變配電室、空壓機房、機修間集中布置在3760m平硐口附近。礦山采出礦石集中堆存在3760m平硐口附近的礦石堆場,各中段掘進廢石從平硐口運出地表,在各個平硐口附近廢石場集中堆放。礦石堆場為臨時堆場,目前已經清空。(2)廢石堆場錳礦設置了兩個廢石堆場,廢石場分別設置3720m和3680m平硐附近的山坡地帶,根據已采出礦石量,廢石堆場內分別堆存有約870t和880t廢石。目前兩個廢石場堆存高度均小于8m,臺階邊坡角約為60-70°,無發生邊坡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記錄。3720m平硐口廢石堆場占地面積約為334m2,3680m平硐口廢石堆場占地面積約為356m2。三區錳礦設置了四個廢石堆場,廢石場分別設置3800m、3760m、3720m和3660m平硐附近的山坡地帶,根據已采出礦石量,廢石堆場內分別堆存有約5500t、5450t、5440t和5640t廢石。目前各個廢石場堆存高度均小于8m,臺階邊坡角約為60-70°,無發生邊坡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記錄。3800m、3760m、3720m和3660m平硐口的廢石堆場占地面積約為1350m2、1600m2、1550m2和1460m2。(3)生活區錳礦與三區錳礦共用生活區,已建生活區位于錳礦3720m平硐口東南約300m處平緩開闊處。生活區內建有辦公室、宿舍、食堂、車庫及修理車間等彩鋼板結構房屋,占地面積1600m2。生活區場地基礎以松散巖類(第四系角礫)為主,植被不發育。(4)爆破材料庫區目前錳礦與三區錳礦共用一座爆破器材庫。爆破器材庫區設置在生活區西南部約900m處的平坦安全地帶。目前炸藥庫內貯存量為4t;炸藥庫建筑面積50m2,雷管庫建筑面積50m2,警衛室建筑面積20m2,爆破器材庫庫區占地面積約500m2。爆破器材庫已取得當地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此次環評不含爆破器材庫內容。(5)供水目前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開采平硐巷道內沒有礦坑涌水,錳礦生產期生產用水約12m3/d,三區錳礦生產期生產用水約54m3/d,生產用水水源為生活區東側約60m處取水井,由管道輸送至礦山高位水池,通過給水主管輸送至各個用水點。水井位于瑪爾坎蘇河河邊,水源由瑪爾坎蘇河補給,水量大于100m3/d,水量滿足生產用水量。兩個礦區生活用水引自生活區東側約60m處的取水井,由管道輸送至高位水池,經處理后由泵抽送至生活區制水間,作為生活用水使用,水井水量大于100m3/d,水量滿足生活用水量。(6)供電目前礦區沒有大電網,采用柴油發電,柴油發電機共3臺,2臺150kw和1臺50kw。發電機組為生活區、爆破器材庫配電室,空壓機房、配電室、機修間、井下照明和生活區辦公室、宿舍、食堂等場所照明提供電源。(7)供暖礦山采用250d/a的工作制度,冬季不生產,井下作業不采暖。生活區采暖、洗浴由3臺2.5t、1t和0.8t電熱水鍋爐解決。食堂灶火燃料為煤炭。(8)油料區礦山供電和開采主要使用的油料為柴油和汽油。油料儲存區設置在生活區正前方300m處,采用半埋式油罐儲存,設置3個柴油罐,每個油罐容積25t;1個汽油罐,容積20t,配置有滅火器和警示標識,柴油和汽油自木吉鄉加油站拉運。工作制度與勞動定員(1)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年工作25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時。(2)勞動定員錳礦勞動定員為100人,三區錳礦勞動定員為200人。2.2.4道路工程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自2014年開始進行建設,截止2015年末,錳礦礦區內部道路建成,長約5.3km;三區錳礦礦區內部已建成道路長約5.8km。已建成的道路達到三級簡易碎石路面要求,路面寬4.5m,最大縱坡不大于10%,可通行載重汽車,與外部運輸道路相通。目前礦區內通行條件良好。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南側3km處為配套電解錳廠(采出的礦石采用汽車運輸至阿克陶科邦錳業制造有限公司電解錳廠,該廠于2015年12月30日取得《關于阿克陶科邦錳業制造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電解金屬錳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已經建成并投入運行),礦山至電解錳廠道路已建成,道路情況較好,滿足礦山三級道路要求,通行正常。2.2.5環保工程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始建于2014年,錳礦年生產規模為2萬t/a,三區錳礦生產規模為9萬t/a。項目區內現有的環保工程主要為:(1)廢石堆場:錳礦設置有兩個廢石堆場,三區錳礦設置有四個廢石堆場,生產期產生的廢石均堆放在廢石堆場中。(2)廢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生產廢水返回地表高位水池經沉淀處理后,作為生產用水循環利用。生活污水經集成式生物化糞池(即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綠化和降塵。(3)垃圾填埋場:位于生活區東南側約2km處。2.2.6已建工程污染源和污染物產生量大氣污染物(1)排放濃度新疆佰源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新疆中禹誠環境技術檢測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連續7天對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區內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奧爾托喀訥什錳礦及三區錳礦礦界下風方向分別布設一個監測點。監測數據見表2.2-3。表2.2-3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結果統計表單位:mg/m3項目監測點SO2NOXTSPPM10備注監測值標準值監測值標準值15月9日0.0170.0110.4660.409錳礦5月10日0.0170.0110.4900.3885月11日0.0190.0120.5020.4005月12日0.02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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