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河北農村村民上訪調查_第1頁
鄉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河北農村村民上訪調查_第2頁
鄉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河北農村村民上訪調查_第3頁
鄉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河北農村村民上訪調查_第4頁
鄉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河北農村村民上訪調查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付費下載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鄉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河北農村村民上訪調查

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在80年代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90年代以來,“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1]這個現象變得日益嚴重,已直接影響到農村的開展、農村社會的安定,進而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穩定與開展。近年來很多農村地區的干群關系緊張,社會沖突上升,上訪、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大量增加。

河北省滄州市的P縣是華北地區比擬有名的農業大縣,也是全國貧困縣,又是遠近知名的上訪大縣。筆者專門到該縣調查,發現當地許多農民家境貧寒、生活拮據,甚至窮困潦倒、不堪“稅賦〞〔主要是指統籌和提留〕。在就P縣村民上訪問題作調查時,筆者發現,上訪村民與鄉村干部之間通常會采用針鋒相對的博弈策略。村民上訪時一般會通過證明其行動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來建立正義訴求的根底,為此他們往往打出弱勢群體“情感牌〞,積累上訪文化資本,緊緊抓住鄉村干部的弱點,靈活運用“炒〞、“纏〞、“鬧〞等一系列合理性與合法性交互為用的上訪技術;而鄉村干部那么采取風險控制、政治“太極〞、軟硬兼施以及“秋后算賬〞等種種應對策略。

一、“農民真苦、農村真窮〞:弱勢群體的情感牌

農民在上訪過程中為了引起上級政府、媒體乃至群眾的關注與同情,通常打出弱勢群體的情感牌。這種策略利用社會上“幫助弱勢群體、關心弱勢群體〞的正義感。在中國的傳統社會里,告狀時的一種根本話語就是訴苦,告狀者通常表現得可憐無辜,而被告那么被形容成肆無忌憚、橫行霸道的無法之徒[2].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辱貧、貴不傲賤,是中國傳統道德的重要主張,也是現代人文關心的一個基點[3].如今以弱勢群體身份出現的上訪村民,仍然采用這種傳統的爭取道德關心的方法。社會對弱勢群體的同情,給了上訪村民一種道德上的支持,也讓上訪者獲得了一定的心理優勢。

社會學理論指出,利益被相對剝奪的社會群體可能對剝奪他們的社會群體懷有敵視或仇恨心理;當弱勢群體將自己的不如意境遇歸結為獲益群體的剝奪時,社會中就潛伏著沖突的危險,甚至他們的敵視和仇恨指向也可能擴散[4].處于弱勢地位的村民之所以會積極參與上訪活動,是利益被剝奪后心理渲泄的一種需要。他們在貧困生活的壓力下,看到周圍存在著大量的社會不公現象,危機感強烈,在心理承受力越來越脆弱的情況下,一點刺激就會引發他們采取上訪等舉動來渲泄自己的不滿情緒。例如,該縣白九撥村經常上訪的3位村民都是村里出了名的貧困戶,每年都需要鎮政府發放的貧困救助。當他們把自己的生活現狀與一些“利用〞手中的權力富裕起來的鄉村干部相比時,總有著強烈的被剝奪感,認為當前的貧富差距等問題皆源自干部們的貪污腐敗。他們控告本村村委會主任時是這樣說的:“他們〔白村長等村委會干部〕家都剛造了新房子,還天天吃肉喝酒,哪來的錢,還不是用的我們老百姓頭上的。前段時間村里又是賣樹又是賣土,他們從中肯定拿了不少好處。我們以前上繳的提留款哪兒去了,還不是讓他們給貪了。要不他們怎么不敢將村財務向老百姓公開?我們要上訪,我們一定要把他們告下去。〞

盡管上訪者傾訴的問題可能有復雜的原因,但他們往往把這些原因簡約成具道德裁判力的話語。例如,李九撥村的李殿松有著7年“訪齡〞,他在上訪初期將本村的貧困與落后歸因于前任村支書〔兼村委會主任〕李殿福的揮霍與貪污。告倒李殿福后,李殿松通過競選成為該村首位民選村委會主任。他上任后,由于連續幾年征收村“提留〞不力,被鎮政府罷免。這次罷免導致他開始了新一輪的上訪。李殿松認為,目前之所以該村的“提留〞難以征收、集體經濟虧空、老百姓生活貧困〔包括他自己〕,都是因為鎮政府不支持他的工作,“是他們將李九撥一步一步地推向了深淵〞。無論是在筆者采訪他時,還是在他給縣長、縣委書記、市長、省長、省人大主任甚至中央領導寫上訪信時,他都會強調:“救救我們吧,我們太難了,為了把我村經濟搞上去請多下來調查調查吧!〞“我們活得忒不容易了,再這樣下去,我們老百姓還有日子過嗎?〞

類似這樣的訴苦話語自始至終都將上訪者置于令人同情與關心的弱者地位,它成了村民上訪時贏得輿論與道義支持的“情感牌〞。

二、尋求話語權力:上訪文化資本的獲得

對上訪者來說,他們的“聲音〞能否引起人們的關注、能否合法化以及能否在“告狀〞中占據主動,其話語的權力是個關鍵。福柯的權力話語理論[5]揭示,話語蘊含著權力,話語顯現、釋放并行使著權力;話語的爭奪實質上即權力的爭奪,話語的擁有意味著對權力的擁有[6].上訪者要取得成功,就不得不關注其語言的政治效用,而他們所用話語能否發生效力,與現行制度對該話語的授權有關[7].按照中國的?憲法?和?信訪條例?,上訪者不得違反“四項根本原那么〞,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行使自己的信訪權利[8].因此,上訪村民話語權力的大小,與其法律意識密切相關。許多上訪者在上訪過程中通常會學習并盡量熟悉法律法規,運用法律的語言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中國農民的法律意識普遍較低,平時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也不信法[9].毫無疑問,在農村普及法律知識能明顯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但近幾年來不少鄉鎮政府官員擔憂民眾知道的法律知識多了,不便于管理[10].筆者在調查中卻發現,P縣上訪村民的法律素質卻相對較高,他們不僅通過各種途徑主動學習法律,熟記與村民們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條文,而且善于運用法律條款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村民上訪時經常帶著法律法規小冊子或摘抄的法律條文,可見他們懂得如何借用法律話語所賦予的權力來增強自己在上訪中的地位。換言之,上訪村民通過積極學法、用法以獲得上訪者的文化資本,增加其上訪成功的砝碼。

為了尋求上訪話語權力,通常村民上訪文化資本的獲得主要來自2條途徑:

其一是群眾傳媒的灌輸與影響。隨著農村播送、電視等的普及以及農民渴望法律意識的增強,各種傳播媒介諸如報紙、雜志、播送和電視等,為農民提供了接觸法律的有效途徑,使他們通過多種形式學習法律知識,提高了法制觀念,增強了依法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一些村民甚至養成了定期訂閱報刊雜志、收聽收看播送電視的習慣。這在P縣的上訪村民中表現得尤為明顯。

有上訪者在接受筆者的訪談時說:“現在我們根本上家家有電視看,我們能收到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新聞調查?、?焦點訪談?等節目,學到了不少法律常識。〞還有人說:“為了能夠學法、懂法,了解國家的最新形勢和政策,我每年花在訂閱?中國法制報?、?中國農民報?、?河北日報?等上面的錢就有幾百元。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多懂一點法律知識,總有一天能夠派上用場。哪一天干部違法了,我就要依法去告他。〞也有農民表示:“我喜歡看?鄉鎮論壇?,這是我去年到北京上訪時在北京買的合訂本,在我們P縣買不到。上面寫的很多發生在其它地方的鄉村干部違法的事情,在我們村也存在。他們那兒的老百姓去告了,也提醒了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伸張正義、維護我們的合法權利。〞

其二是自學。在P縣,雖然農民家庭經濟困難,卻有越來越多的村民自費購置法律書籍。有農民在接受訪談時表示:“這些?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農村法律法規?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書籍,都是我們自費在北京、C市購置的。不過如果能夠找到一些我們農村常用的有關法律知識匯編成的小冊子就好了,畢竟我們沒讀過幾年書,有的法律書太厚、內容太多也看不懂。遺憾的是這些小冊子在我們這兒很難買得到。〞有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就請有文化的年輕村民或鄉村教師給大夥讀一段解釋一段,不識字的村民還讓孩子念給自己聽。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情況[11].

除了農民個人自學法律知識之外,在P縣還有少數被其他村民戲稱為“法律專家〞的上訪者,平時經常相互發動學習法律,并在本村從事普法活動。如楊莊村的陳洪利有上訪“專業戶〞之稱號,他經常把本村的局部村民〔即后來跟隨他一起上訪的村民〕聚在一起,利用晚上、農閑的時間組織大家一起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方法?和?河北省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他還自費掏錢復印有關法律宣傳資料在村里四處張貼。陳洪利告訴筆者:“這幾年我們在楊莊所做的‘普法’宣傳工作,比鄉村干部們以前多少年做的還要多得多!〞應該說,這可以算是農民自己組織的普法教育[12].

在P縣,當筆者問起村民們這兩年學法有何收獲和感想時,他們的答復幾乎眾口一辭:“通過學法,干部們知道的法,我們也知道;干部們不知道的法,我們想方設法去知道。這樣以后如果上訪或同干部打官司,我們的腰桿子更直了,說話也更有底氣了。跟誰對話、上法庭,我們都不會怕了!〞

三、“雪亮的群眾眼睛〞:抓住鄉村干部的“把柄〞

中國的?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時憲法還賦予了公民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利。根據?憲法?第41條第1款的規定,中國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誣告陷害。在調查中發現,上述公民權利往往成為上訪村民手中的“尚方寶劍〞,成為他們手中可以運用的又一重要砝碼。

鄉村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有時甚至是一個“透明〞的社會,左鄰右舍都抬頭不見低頭見,因此也是一個容易互相監督的社會。上訪村民充分利用這個優勢以及農村特有的生活交往環境,想方設法地抓鄉村干部的“把柄〞,以此作為上訪時控告鄉村干部的重要證據。P縣調查顯示,通常以下幾方面的“把柄〞確實是鄉村干部的“軟肋〞:

首先是以權謀私。局部鄉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如鎮政府的干部任免權、村干部的土地承包權、集體資產處置權、宅基地劃分權等〕,為自己或家人親戚甚至“隨從〞提供方便、謀取私利。在P縣,白九撥村村長的以權謀私行為屢次引起該村村民上訪。村民表示:“上個月〔XXXX年3月〕他〔白村長〕擅自砍掉6棵樹,建自家及其弟弟家的宅基地。假設平時社員砍掉一棵樹非得要村委員批準,而村長一下子砍掉6棵,卻不征求村民意見,這是嚴重的個人主義和謀私利行為,一定要其給個說法,并不得占用現有村里位置較好的宅基地。〞

其次是公款吃喝。鄉村干部往往找出各種理由〔如鎮政府干部下鄉檢查、收稅費等〕,公費吃喝。例如,該縣南花園村的上訪村民反映:“他〔南花園村老支書金學榮〕年歲已大〔60多歲〕、愚昧無知、不懂科學、沒有文化,不求上進,混入黨內。多年來把全村村民帶入無知的閉塞狀態,陷入困境,村民們身處萬丈深淵,走的是泥土道,種的是干旱地,靠天吃飯,村風村貌破爛不堪。最讓我們可恨的是,這么多年來不挖井、不修路、不辦電,卻將村民交的提留大局部用于吃喝了。特別是上面一有領導進村,就找時機拍馬屁,忙前忙后,招待吃喝,吃的錢還不是我們老百姓的,光這幾年就被他們吃掉了幾萬塊錢。〞

再次是貪污腐敗。實行村民自治制度以來,不少地方的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其直接后果就是侵犯了農民的利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這種情況引起農民的嚴重不滿,并將這一切歸因于鄉村干部的貪污腐敗。因此,揭露貪污腐敗問題根本上在每個村民的上訪個案中都會出現。

第四是鄉村干部的“個人作風〞問題。在強調倫理道德的鄉村社會中,鄉村干部涉及情色事件一直是個異常敏感的問題,當事人及其家人會成為當地輿論關注與譴責的焦點。而關于這類事情的消息往往都是道聽途說,很容易在傳言中“越描越黑〞,鬧得滿城風雨。上訪村民們往往抓住這一點,在鄉村干部的“個人作風〞問題上“大做文章〞。該縣南花園村的上訪村民提到:“‘庸官’金學榮多年來不理村務,他的精力整天花在色情場所,98年以來曾被派出所、公安局屢次抓捕、受審和罰款。〞

第五是干部違反政策、法規。目前鄉村干部不懂法,甚至知法犯法、執法違法、有法不依的現象司空見慣。由于上訪村民的法律、民主意識明顯增強,他們一旦發現鄉村干部的行為違反了政策法規,就會緊盯不放,以此作為上訪告狀的重要證據。筆者在調查中發現,被揭發的違反政策法規的鎮政府干部通常涉及村干部任命、村委會選舉、打擊報復等問題。例如,李九撥村村民曾狀告鎮政府不按程序罷免民選村委會主任且對其打擊報復,楊莊村、白九撥村的村民狀告鎮政府違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方法?,不實行村委會選舉。當地村民說:“依據?選舉方法?第三條,第2屆任期3年,屆滿應及時進行選舉,不組織選舉是上屆村委會和鎮政府的過錯。鎮政府任命楊學奇代理村主任是違法的,因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村委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指定。〞在P縣,村干部通常是在方案生育、處理集體資產等方面違反政策法規且留下把柄,被上訪村民抓住了“小辮子〞。村民在調查中反映:“〔代九撥村〕支部書記管彥彬之母抱養一女孩,違反方案生育政策;村支部副書記張玉鳳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應當成認,村民們在上訪時控告的所謂鄉村干部的“把柄〞,有些可能與事實不符或言過其實,有些可能是因為不了解真相而產生的誤解,甚至還會出現無中生有、誣告陷害的情況。對此鄉村干部也有委屈甚至有苦難言之處。N鎮黨委侯書記在訪談中表示:“雖然?憲法?第41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