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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校長工作手冊
辦學承諾錯誤!未定義書簽。
全員育人規定.......................................錯誤!未定義書簽。
一次性告知.........................................錯誤!未定義書簽。
家委會制度.........................................錯誤!未定義書簽。
教育質量...........................................錯誤!未定義書簽。
校務公開...........................................錯誤!未定義書簽。
校長辦公例會錯誤!未定義書簽
教代會制度..錯誤!未定義書簽
安全事故報告錯誤!未定義書簽
印章管理....錯誤!未定義書簽
干部教職工廉潔規定................................錯誤!未定義書簽。
教育亂收費貢任追究錯誤!未定義書簽。
教育收費檢查.......................................錯誤!未定義書簽。
來訪工作管理.......................................錯誤!未定義書簽。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錯誤!未定義書簽。
招生工作紀律.......................................錯誤!未定義書簽。
考風考紀...........................................錯誤!未定義書簽。
課堂教學評價.......................................錯誤!未定義書簽。
教師績效評價.......................................錯誤!未定義書簽。
學校行風民主評議..................................錯誤!未定義書簽。
特色學校建設.......................................錯誤!未定義書簽。
校園文化建設.......................................錯誤!未定義書簽。
服務標準管理.......................................錯誤!未定義書簽。
三結合教育網絡....................................錯誤!未定義書簽。
教育交流與合作....................................錯誤!未定義書簽。
辦學承諾
一、辦學承諾規范
(一)信息公開基本要求
1.認真貫徹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
(1)中小學在辦學或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形成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意見的要求,在相應的范圍內公開。
(2)中小學公開信息要堅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體現及時、準確、規范的要求,
努力將信息公開與日常教育教學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規范學校治理,提高辦事效率,提供
優質服務。
2.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的制度機制
(1)要建立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
(2)要建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
(3)要建立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
(4)要建立信息申請公開工作機制.
3.認真做好重要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中小學要重點
主動公開下列信息
(1)學校基本情況一包括歷史沿革、辦學性質、辦學地點、辦學規模、辦學基本條件、
機構職能、聯系方式等。
(2)學?,F行規章制度以及辦事流程
(3)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4)學校招生的計劃、范圍、對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評優獎勵辦法。
(5)學校收費的類別、項目、標準、依據、范圍、和批準機關以及監督電話。
(6)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有關規定,教學與科研成果評選,課程設置方案與教學計劃
及執行情況。
(7)學校教職工招聘、職稱評聘、職務晉升、評優的條件、程序、結果及爭議解決辦
法,績效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教師培訓等師資建設情況.
(8)學校大宗的物資采購、基本建設與維修等的招投標結果及實際執行情況。
(9)費收支情況,學校資產和受贈物的管理使用情況。
(10)宿、用餐、組織活動等服務事項及安全管理情況,自然災害、傳染病等涉及師
生安全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處置情況。
(11)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4.枳極探索信息公開的有效形式
(1)公開信息要優先利用學校網站。尚不具備單獨設立學校網站條件的,要通過上級
主管部門的網站公開信息、。要綜合利用校長信箱、公告欄、電子顯示屏、校內廣播電視等載
體,增強公開實效。
(2)要將與學生有關的基本制度規定進行匯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發放,或通過召開
家長會、發送書而通知、信函等方式將重要信息告知學生家長.
(3)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通過校務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教職
工大會、學生家長會等形式聽取意見。
二、公開組織領導
(一)健全信息公開的管理體制
1.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
2.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推進、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的信息公開
工作。
(二)不斷完善信息公開的保障措施
1.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條例》和本意見制定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細
則或辦法,科學界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在實施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各自應負的職責。要
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分類指導,做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遏制中小學擇校和亂收費等社會普遍關注的信息的公開,逐步規范
中小學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和程序。
2.要在部門網站上開設“中小學信息公開專欄”,指導所轄中小學及時公開信息,積
極為中小學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創造條件。要將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有
關工作正常進行。要將中小學開展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納入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
及時向社會公布。
3.認真履行信息公開的監管職責
(1)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相關機構在各自職去范圍內對中小學信息公開工
作進行監督檢杳和考核。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家長、教師等人
員對本地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以適當形式公布評議結果,并以此完善制度、改進
工作。地方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將中小學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情況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
容。
(2)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處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中小學信息公開工
作的舉報,并告知舉報人處理結果。要及時糾正中小學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公開不應當公
開的信息等錯誤情形,必要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3)地方各級教行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及時總結信息公開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
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及建議,要及時報告。
三、六年級學生申請回戶籍區升學規定
(一)申請回戶籍區縣升學的學生,應參加戶籍區縣教育局安排的小學畢業考試。
(二)申請回戶籍區縣升學的學生必須持有本市正式戶口(含藍印戶口),學生的戶口應
與父親或母親同--戶籍。
1.學生是否回戶籍區縣升學要堅持自愿的原則。如需回戶籍區縣升學,應由學生.家長
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所在區縣教育局審核后予以辦理有關手續。
2.各區教育局要認真組織安排好回戶籍學生的畢業考試和升學安置工作,尊重學生的
意愿,維護回戶籍學生受教育的權利。
3.辦理回戶籍區(縣)升學的程序
(1)學校要通過召開家長會或致學生家長信的方式將有關辦理回戶籍區(縣)升學
的具體規定通知到家長和學生本人。
(2)學校按照規定對申請回戶籍的學生進行認真審定,并將符合回戶籍區縣條件學
生的《天津市小學生素質發展水平評價手冊》、小學六年級學生登記表、回戶籍升學學生登
記表、健康卡片、本人近期照片2張等材料裝入學生檔案袋,米送所在區縣教育局小學科。
(3)區縣教行局對回戶籍的學生進行復審、登記、造州后,在市教委中學處統一辦
理檔案交接手續。交接時,各區縣須攜帶回戶籍升學學生匯總表(?式兩份)及學生檔案。
四、初中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入學
1.初中實行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
學。
2.凡被初中錄取的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在規定
日期內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后,即取得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
3.因故不能按期注冊的,需由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于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延
緩入學時間一般在15日以內),并提交相關證明,由學校批準后方可延期。
4.初中實行全市.統一的學籍管理,學校應在新學年開學后兩周內按規定為七年級新生
編制花名冊,報區縣教育局審查,區縣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為新生編排學籍號,報市教委名
案。
5.學籍號由九位數字組成。即“級號”兩位,“區號”兩位,“校號”兩位,“學生
號”二位。學籍號編排后,不得隨意更改或重及使用。
6.新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學校將在校生學籍變更情況報區縣教育局審核備案。區縣教
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到巾教委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7.招收外籍學生或港、澳、臺學生的學校在開學15日內,將學生名單報送市教委國
際交流處備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學生的學校在開學15日內,將學生名單送市教
委語言文字與民族教育處備案。
(二)轉學
1.初中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因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
提出申請,在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報區縣教育局審查合格后,報市教委備案。本區范圍內
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2.本市范圍內的初中學生辦理轉學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后一周。七年級第一學
期、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3.本市范圍內初中學生辦理轉學的程序為: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委統?印制的“轉學
登記表”,經轉入、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育局(教委)審查批準,由轉入區縣教
育局(教委)報市教委備案。任何學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轉學手續的學生。
4.本市轉往外省市的初中學生,需持轉學證明,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委統?印制的“轉
學登記表”,經轉出校、轉出區、縣教育局同意,報市教委備案。
5.外省市轉入本市的初中學生,需持本市正式戶口和轉學證明,到戶口所在區縣教行
局(教委)登記,區縣教育局員就近入學的原則負責安排學生入學就讀。外省市轉入的學生
應是同年級轉入。轉入的學牛.必須在轉入學校就讀。不得空掛學籍。
6.藍印戶口學生轉入本市學校就讀,實行屬地安置,屬地管理,并不得在本市范圍內
轉學。
7.初中學生休學期間不允許轉學,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
(三)借讀
1.本市在籍學生不允許在本市其他學校借讀。非本市戶口,在本市有居住條件的外省
市戶口的初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借讀
(1)方因公出國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所證明信,學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親屬監護
的。
(2)方工作流動性較大,有工作單位證明,學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親屬監護的。
(3)居住地公安機關暫住證明的外省市學生。
2.請在本市借讀的普通初中學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方工作單位證明、暫住證明或派出所證明。
(2)籍所在學校的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
(3)在學校同意在外省借讀的證明。
(4)長持上述材料聯系本市初中借讀,經學校同意接收后將相關材料報區縣教育局
審查,審查后再報送市教委審批。
3.市到外省市借讀的學生,經學籍校和外省接收校雙方同意,可向學籍校提出申請,
辦理到外省市借讀的手續,學籍由學籍校保留。學生在外地借讀超過?學年,應提前到學籍
所在校續辦借讀手續,未經學校批準學生不得擅自外出借讀。
4.來務工人員子女可以申請在本市借讀。具備戶籍證明、暫住證明、住房證明、務工
證明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所在區縣教育局負責安排到公辦學校借讀。
5.在本市借讀的學生,允許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學業水平考查,需要
在本市.繼續升學的學生,只能報考招收外省市學生的中職類學校。不能參加普通高中的錄取。
(四)休學、憑學
1.計休假超過八周仍不能到校堅持學習者,可以申請休學。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
持區縣教育局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經學校和區縣教育局同意,報市.教委審查批準后,方可
辦理休學手續。
2.生休學期間可申請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
應在休學期滿前一周內憑區縣教育局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續辦休學手續。連續休學一般不得
超過2年。除學生本人身體原因以外的其它原因一般不準休學.
3.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或休學期間要求提前復學的,應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并持醫
療機構證明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由學校核準報送區縣教育局,經市教委中學處審核批準后,
方可辦理復學手續。學校準予復學的學生,可按其實際程度安排到相應年級學習。
4.理出國學習的學生.應將護照復印件及家長中請交學校備案。已出國的學生兩年之內
可以返還。由家長向學校提交恢復學籍的申請,經區縣教育局審定,報市教委備案后可以恢
復學籍。
5.三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再辦理休學、復學手續。
(五)其它學籍變更
1.中學生在學期間不得中途退學。區縣和學校應扶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初中學
業。學校要關注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步,不得歧視或排擠。
2.校不得開除初中學生。初中學生因犯罪被少管、勞教、判刑,期滿后16周歲者不
再復學,由原校開具學歷證明。不滿16歲且未學滿九年者,由原學籍校安排相應年級學習。
(六)升級和留級
1.中學段之內的升級采取直升的方式,原則上不允許跳級。
2.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區縣和學校要保證每一個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讀滿九年,初中
學段原則上不實行留級制度。極個別學習確有困難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提
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留級。初中畢業年級的學生不準留級。
(七)畢業
1.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查成績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初中畢業
合格標準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學業考試成績的40樂與平時成績的60%
合并計算;,總分達到300分;其它學科的考查成績均達到合格(含補考):綜合素質評價五
個維度均為D級以上(含D級)。
2.學生在初中段學完三分之二以上課程者為肄業,學習期滿未達到畢業標準者為結業。
3.中畢業證、肄業證、結業證均由區縣、學校頒發。
(八)學籍信息管理
1.須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加強學籍檔案管理,要按照規范要求采集學生的相關信
息,為學生建立學籍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2.生注冊信息及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學籍信息須于開學后三周內集中報市
教委審核備案。
全員育人規定
一、全員育人崗位責任制
1.校長:學校德育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制訂全校德方長期、中期、近期目標和規劃;
主持領導小組例會;對學校德育工作負全面責?任;聘任班主任.
2.德育副校長:在校長領導下,圍繞德育目標,制定落實措施,主持學校德育工作,
學生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主持班級考核,學生行為督查工作和班主任培訓考評制度,主持
家長委員會工作。
3.教學副校長:在校長領導下,圍繞德育目標,制訂在學科教學中落實德育的措施,
確保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和思想品德課開足上齊,專任教師到位。
4.法制副校長:由學校聘任派出所領導擔任,負責全校師生的法制教育,協調警校共
建事宜。
5.德育主任:落實學校德育工作目標和任務,組織理論學習,開展德育研窕,及時介
紹先進經驗。對學科德育進行全面督導;配合教務處合理安排好學生學習、活動、休息時間;
組織教師業務培訓和考評工作,主持每月一次班主任例會:組織對學生進行德育的相關活動。
6.教務主任:圍繞全員有入目標,具體落實在學科教學中實施德育的工作,配合做好
全員育人的組織和考核工作,協助班主任和育人教師對嚴重違紀學生進行教育。
7.少先隊輔導員、團委書記:配合德育處落實各項育人工作和教育活動的開展。
8.總務主任:組織、協凋行政人員做好學生行為規范的督查,配合做好對后勤人員參
加育人工作的考評。
9.班主任:主持班級日常工作:組織學生各項活動:協調各科教師教育工作;進行家
訪.:主持班會工作:對學生操行進行評定,轉化后進學生。
10.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和思想品德課教師;落實德育大綱要求,對學生系統地
進行思想品德教育。
11.各科教師:結合教材特點和教學特點進行德育滲透: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日常
行為規范教育,轉化后進生。
12.行政人員:立足本職,服務育人;參與學生行為規范養成的督查、教育。
13.圖書管理員:組織學生開展讀好書活動。
14.專用教室教師:教育學生關心集體、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二、對育人者要求
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在學生面前,教職工的一言一行,都是德育行為,對學生都有積
極或消極的影響。全體教職工都應做到文明用語,文明著裝,文明舉止,文明交往,文明待
人,做學生的表率。
三、育人工作
1.育人工作總的原則是“思想上引導,學業上輔導,生活上指導,心理上疏導”。所
有教職工都是育人教師,所有學生都是育人對象,育人工作要以人為本,與人為善,切忌采
取簡單粗暴的辦法。
2.做好值班和學風紀律評比工作,全體教職工要按學校教職工值班安排、要求,認真、
按時完成值班評比工作。
3.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認真、如實填寫教室H記,做好遲到、缺勤學生的登記,教
育好違紀學生。
4.由年級組長協調,征求任課教師意見,班主任具體安排,各任課教師分別選定3—
6名典型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對進步學生及時鼓勵、促進,對后進學生進行幫扶,育
人對象每學期更換一次。
5.行政教輔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由德育處(室)進行協調,征求本人意見,由班主
任具體安排對學生進行幫扶。同時,熱情接待家長和學生,并負責學生儀容儀表的檢杳。
四、育人要求
1.認真閱讀值班、學風紀律等評比工作要求,嚴格按要求完成操作。
2.對不同類型的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每月至少與學生談心兩次,與家長聯系溝
通或家訪次,幫助和指導家長進行家庭教育,爭取家長對學校教育的支持。要及時了解學
生的思想狀況,幫助學生制訂切實可行的進步計劃,要求做好育人工作記錄。
3.建立指導學生成長檔案,記錄指導學生成長過程中的閃光點和不足點,對癥下藥,
制定學生的改進和發展目標并指導其完成。對每月?次的綜合素質評價的自評給予指導,對
班評提出意見。
4.行政教輔人員負責學生儀容儀表的檢查每周兩次,將違規學生姓名反饋給年級組長,
并做好檢查記錄和填寫好年級《學風紀律檢查情況登記表》中相關內容。
5.任課教師與班主任要及時溝通、匯報,以便班主任全面了解情況,與任課教師共同
采取措施。遇到特殊案例、問題,可要求年級組長在本年級進行“會診”,制定教育方案,
建立特殊案例、問題“會診”制度。
6.育人教師要認真填寫《全員育人記錄表(手冊)》,每月填報相應表格交德育處(室)。
7.各年級組要做好全員育人的協調指導工作,關注、記錄全員育人過程中的典型教育
案例(包括成功的、失敗的),作為全員育人工作的經驗教訓,相互交流,促進全員育人工
作的提升。
8.全體教職工按要求參加全校活動,并做到守時守紀,樹立教職工的良好形象,為學
生做出表率:如安排任務或協助工作時,應努力做到盡職盡責.
五、考核與獎懲
1.學校對教職工參加全員育人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工作實績與全員育人獎勵掛
鉤。對育人效果好,成績顯著者給予表揚與獎勵;對育人方式、方法簡單,給學生造成身心
傷害,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批評和處罰:育人效果與年度考核、獎勵、評優、晉升職務等
掛鉤。
2.發現或有學生舉報,教職工在課堂上或其它崗位上,不管理學生紀律,或學生違紀、
出現事件時,教職工在場不進行制止、教育、處理的,經查實,給與處罰,年度工作考核不
能評為“優秀”、“先進”。造成責?任事故的,還將按國家法律規定和學校制度進行處罰。
3.值班不到位、遲到、早退或學風紀律評比工作中出現失誤、虛假的,視具體情況予
以處罰。
4.任課教師對典型問題學生的幫扶工作中,按要求與幫扶對象談心或與家長聯系溝通、
家訪,并做好記錄。幫扶對象全學期沒有出現幫扶問題的,期末予以教師適當獎勵。沒有按
要求開展工作或記錄有虛假成分的要予以處罰。
一次性告知
-V一次性告知內容
(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的有關事宜。
(二)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事宜。
(三)義務教育學校學生代收代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有"關事宜.
二、一次性告知的要求
(一)家長來校咨詢有關事宜,承辦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二)一次性告知要遵循群眾至上、熱情服務、為群眾提供便利的原則。做到:咨詢事項
一次講清;辦事要件一次講清;所需表格一次給清。
(三)當服務對象咨詢的事項屬于本人業務范圍時,必須按政策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一次
性清楚地告知其咨詢事項的辦理程序、辦理手續、辦理時限:當服務對象咨詢事項不屬于本
人業務范疇的,要清楚告知應找哪個部門、哪位人員辦理。
(四)對服務對象前來辦理屬于本人工作范圍的有關事項,如當時不具備辦理條件,必須
一次性告知辦事程序、必要的資料等,保證服務對象明白。
三、責任追究
學校各處室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一次性告知的有關要求。對沒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
學生家長或學生多次往返的辦事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予以道歉、或扣發績效工資的處理。
家委會制度
-V家委會制度
(一)總則
1.名稱
義務教育學校,分別設立校級、年級、教學班三級家長委員會。
2.宗旨
通過家長委員會的工作,把家長“里子成龍”的愿望、教師教書育人的熱情和學生求
學成才的積極性,正確引導到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質上來。
協助學校深入開展面向全體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紀律法制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審美素養教育,為培育二十一世紀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而
努力工作。
(二)家長委員會委員條件
L學生在德、智、體、美等發展較全面.
2.關心青少年成長,在學生家長中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及時反映和分析學生思想、學
習和生活情況,關注學校教育,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且取得良好教育效果,支持學校
工作。
(三)權利與義務
1.經常了解學生在家庭中的表現,特別是觀察、研究和解決學生在思想上、學習上、
生活上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并能通過方面報告、口頭報告等形式與全體家長進行交流。
2.與學校領導和教師保持經常的聯系,出席學校組織召開的家長委員會聯席會議,提
出如何指導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建議,反饋廣大家長中普遍關心的問題和對學校
教育教學的建議。
3.接受學校邀請參加學校組織開展的各項重大教育教學活動,結合自身感受,提出意
見和建議。
4.能夠及時地為學生開展有益的教育活動提供信息、渠道和必要的支持、協助。
5.學校責成德育處(室)定期向家長委員會報告有關學生教育的重大事項,并聽取家
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四)組織辦法
1.每個教學班推薦3—5名家長組成班級家委會,設常務負責人一名。在班主任的協調
下開展工作。
2.年級家委會由各班家委會負責人組成,并推薦一人任常務負責,在年級組長的協調
下開展工作。
3.學校家委會由各年級家委會負責人及由年級推薦的另外2—4名家長組成。學校家委
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秘書長一名(民主選舉產生),并由學校德育處(室)主任擔
任委員會常務秘書。學校責成德育處(室)協調并組織家委會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校長通
報有關家委會開展活動的情況。
4.學校德育處(室)可根據年級和學校工作的具體情況,酌情安排部分教師代表參加
年級和學校家委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列席會議和進行討論活動,聽取家長委員會的建議和
意見,并將意見和建議按照工作渠道匯總上報學校德育處(室)。
5.家長委員會委員的推舉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任期兩年,可連任。如學生畢
業或離校,則該學生家長自動卸任。
(五)工作
1.校級家長委員會由正、副主任委員制定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2.校級家長委員會制定的工作計劃須由2/3以上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共同討論通
過。
3.校級家長委員會原則上每學年舉行會議不少于兩次,討論、落實和總結委員會的各
項工作。特殊情況下可由校方牽頭組織臨時會議。
4.年級和班級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可參照以上安排。
二、家長教育行為規范
(一)樹立為國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自覺履行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責任和道德義務。
(二)培養子女增強愛國情感,從小樹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教育子女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為擔負起建設祖國、振興中華的光榮使命做好準備。
(四)培養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學會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基本
關系。
(五)培養子女的勞動意識、科學精神和法制觀念,幫助子女增強自學、自理、自護、自強、
自律的能力。
(六)確保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鼓勵子女參加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促進子女身心健康
全面發展。
(七)樹立正確的家庭教ff觀念,掌握科學的教ff知識與方法,針對子女年齡、個性特征實
施教育,與子女互助互學,共同提高。
(八)舉止文明,情趣健康,敬業進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養為子女作表率。
(九)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良好家庭環境。
(十)主動配合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支持子女參加學校活動和社會實踐,保持教育的?致
性。
教育質量
-V小學、初中學生鞏固率分別為100%和99%。小學、初中畢業生合格率分別為100%和98%。
二、學生有良好的行為習慣、道德品質,有社會責任感和社會交往能力,有枳極向上的精
神風貌。
三、學生有學習愿望、學習興趣、較好的學習方法和一定的學習能力。具備獨立思考的能
力和初步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
四、學生體質健康達標率為98M掌握2項體育運動技能,具有1項藝術愛好。
五、學生有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六、學生有較好的勞動習慣,初中學生掌握初步的勞動技術。
七、家長對學校教育的滿意度達95%以上,社區對學校教ff的滿意度達95%以上。
校務公開
-V校務公開內容
(-)學校辦學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二)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重要規劃、決策和實施方案
(三)學校經濟運行及經濟管理
1、教方事業費預、決算
2、教育經費的項目收支情況
3、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結構比例情況
4、設備添置、大宗物品采購情況
5、學校附帶產業租賃、承包、轉讓、競標、經營情況
6、國家財務規定和發放標準執行情況
(四)學?;ㄅc基建管理
1、基建項目
2、招投標程序、結果
3、基建項目頊決算、審計結果
4、小型基建項目的內部審核情況
(五)學校收費及收費管理
1、收費的政策文件依據
2、收費的項目及標準
3、收費的程序及手續
4、收費的結交及管理情況
5、代辦費結算清退情況
6、捐資、集資、借讀費的收繳情況
7、教職工個人納稅、捐款情況
8、學生義捐的班級、姓名、數額以及捐贈資金的流向
(六)學校招生及招生管理
1、招生計劃
2、招生政策、程序
3、招生收費標準
4、特困生、貧困生收費減免的學生姓名、人數、金額及減免的政策依據或原因
5、招生結果
(七)教師、職工、干部的聘任與晉職
1、教師、職工聘任的崗位指標、條件、程序、結果
2、干部晉級的指標、條件、程序、結果
(A)評優、職評和年度考核
1、評優、職評的指標、條件、程序、結果
2、年度考核的優秀指標、條件、程序、結果
(九)學校改革與人事管理
1、學校的核定編制
2、崗位數
3、任用的條件、數量、程序、結果
4、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和福利待遇情況
5、臨時人員任用的崗位數、條件、程序、結果
(十)干部廉潔自律情況
(十一)公開舉報監督電話
二、校務公開的途徑與形式
(一)會議型
1、支部黨員大會
2、支委會
3、教(職)代會
4、學生會
5、校務會
6、會會員大會
7、工會委員會
8、教師會
9、家長會
(二)告示和公示型
1、臨時張貼
2、永久或時段性公開欄
3、移動標牌
4、校園廣播
5、校園網絡
6、社會新聞媒體
(三)文件型
1、網絡文件
2、書面文件
三、校務公開的時效與實效
(-)校務公開按事情發生先后順序,分為事前公開、事中公開、事后公開。
1、凡學校在有重大舉措、重要事務之前要實行事前公開,一般有:學校的發展大計、
年初經費預算、學校內改方案、基建工程立項、教職工職評、晉級、評優、收費政策及標準
等。
2、在事情發展和學校事務處理過程中,需要聽取教職工意見的,事前無法公示的,可
實行事中公開。
3、凡列入校務公開項目的,事后都必須公布其結果。
(二)校務公開從時段上可分為
1、年初公開
2、月度公開
3、季度公開
4、年終公開
5、亦可按學期段進行公開
(三)校務公開從范圍上可分為
1、學校內部公開
2、社會公開
(四)校務公開要從實際效果出發,在內容、形式、效果上實行三個結合
1、公開的目的、要求、預期效果與學校的生存、發展、管理相結合。
2、公開的方式、方法和內容與廣大人民群眾及教職工的愿望、要求相結合。
3、公開的地點、時間、范圍與事情的性質、程度、時序相結合。
4、校務公開的內容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科學性、預見性、超前性,公開的形式要
制度化,規范化,公開工作要全面、具體,突出重點,可單項公開、也可綜合公開。
四、校務公開的審核與施行
(一)校務公開應執行提供、審核、發布等完整規范操作程序
1、凡校務公開內容文字材料的提供必須有具體經辦人姓名簽字和提供人的具體科室。
2、所提供的文字材料要經同級或上一級審核證明,并在文字材料上注明屬實字樣。
3、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最終審核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學校負責人審定。
(二)校務公開的途徑和形式必須由學校校務公開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由單位法定代
表人或學校負責人簽字施行。校務公開由校長室或校長辦公室統一組織和實施,校務公開的
發布落款單位統?為所在學校正規批準名稱。
五、校務公開的檔案與管理
<-)校務公開應建立專項檔案,將校務公開的內容及時予以記載、匯總,形成校務公開
的檔案資料。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學校校務公開的實施方案
2、教代會、職代會、工會等以組織形式召開的記錄、會議資料
3、校務公開的原稿及有關公開內容的審核記載
4、監督小組的審查意見或討論記錄
5、與校務公開有關的其他資料
(二)校務公開的檔案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執行,明確專人負責收集、
整理、保管、連續編號存入學校檔案。
六、校務公開的領導與監督
(-)校務公開必須加強組織領導
1、建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校務公開工作的統一領導
2、組建校務公開工作班子
3、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成員應由學校各方而代表組成
(一)建立以學校工會委員會為主體的校務公開監督委員會,負賁檢查和監督校務公開工
作的開展和運行,考核和評估校務公開工作的效果和作用。
(三)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班子、公開監督小組之間應主動加強聯系、配合,協調處
理好校務公開的相關事宜。
七、校務公開的考核與獎懲
(一)校務公開是學校工作的?項重要內容,是學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因
此,校務公開工作是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校務公開須接受上級的領導和指導,凡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或相關政策文
件規定要求進行校務公開的,學校必須依照執行。對由于校務公開不力,產生群眾信訪矛盾
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的,依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罰。
(三)各學校和廣大教職工要正確理解和維護校務公開的職能,對學校的重大事務,學校
有權決定進行校務公開,對社會關心、關注的熱點,社會群眾、學校內部教職工有權提出校
務公開的建議。但無論學校和個人不得以校務公開為名義,影響和干擾學校的正常秩序、敗
壞學校的聲譽,不得以校務公開為借口.達個人之目的,不得在校務公開操作執行當中故意
泄露國家、學校機密和個人隱私,否則按違規違紀論處。
(四)對校務公開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于表彰和獎勵。
校長辦公例會
一、例會時間:每周一次。
二、校長辦公例會參加范圍:校級黨、政領導和各處室主要負責人以及教代會負責人。
三、校長辦公例會由校長或校長委托的副校長主持召開。主持人要會前作好會議主要內容、
對有關工作的部署準備。重大問題,要與書記先溝通。根據情況,也可以會前召開領導班子
會,共同商定。
四、校長辦公例會行議事范圍
(-)學習領會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計
劃等。
(-)討論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總結,制訂實施意見和措施。
(三)研究師資隊伍的建設、教師培訓學習和骨干教師培養,研究學校教行教學的有關問
題,有計劃地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研究學生德育教育主題及各種教育活動;采取哪些措施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
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五)研究班主任隊伍的建設,決定對加強班級建設的舉措和對學生的獎懲意見。
(六)研究教職工的思想狀況和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教育的措施。
(七)研究學校的校舍管理和維修工作及校園環境衛生的維護:采取措施預防各類傳染病
疫情,保證學生身心健康。
(八)研究教職工的工作安排,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班主任的任免等事宜。
(九)研究教職工的集體福利和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等事宜。
(十)研究并決定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競賽項目,召開校運會、學生社會實踐等問題。
(十一)根據工作要點,安排下周全校工作日程,制定出周計劃。
五、參加校長辦公例會要求
(一)參加會議的人員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證按時出席,不準請假,不得遲到早退,不得中
途離開會場。
(二)對會議涉及保密的內容,不得外傳,如有泄密,要追查責任。
(三)會議一旦形成的決議與會人員都必須堅決執行。
(四)人事主任(或黨務主任)負責作好會議記錄。
(五)嚴格遵守有關會議制度,充分發揮與會人員的領導作用,群策群力、集思廣益,積
極出謀劃策,并在執行、落實行政會決定中發揮帶頭作用。
教代會制度
-V教代會機構
(一)學校工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負責教代會的日常工作和教代會制度建設的組織、
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教代會決定、決議和提案的落實,及時向教職工通報教代
會情況,充分發揮教代會的民土管理、民土監督作用。
(二)教代會實行屆期制,一般與本單位工會屆期保持一致,到期換屆。至少每半年召開
一次全體教代會代表會議。
二、教代會的職權
(一)聽取討論校長的工作報告,對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實行
校務公開情況、財務工作報告及其它有關學校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聽取審
議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教職工聘任、績效工資、職稱評定、獎懲、分配的原則、實施方
案和教師職
業道德規范要求、學校崗位目標責任、貨幣分房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審議決定教職工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培訓等直接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
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
(四)根據主管機關的部署,參與民主評議學校工作和領導干部,并提出評議意見,參與
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對學校領導干部進行民主監督。
(五)法律、法規規定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其他權利。
(六)教代會針對學校和教職工需要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確定中心議題。教代會對會議議題
的審議研究,應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或提出意見與建議,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教代會
在審議決定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與行政意見不同時,必須及時同行政交換意見,
協商解決:如意見不能統一,行政應暫緩執行,在廣泛征求意見修改后進行復議:必要時報
告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工會。
三、教職工代表
(一)教職工代表的條件和任期:凡享有政治權利的學校在職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
表。教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與教代會屆期一致,可以連選連任。選舉單位的教職工有
權監督和撤換本選舉單位的教職工代表。對于有違法違紀、不能很好行使代表職權的教代會
代表,需經過選舉單位通過民主程序撤換代表,并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二)教職工代表的名額:教職工代表殷應占教職工總數的20%一30樂代表名額按教職
工人數參照下列標準確定:原則上教職工在50人以下的應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教職工在
50人至100人的,代表名額為30%;教職工在101人至200人的,代表名額為25%-30%;教
職工在201人至500人的,代表名額為20%-25%,.
(三)教職工代表中教師代表應占60$以上,一線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總數的50%,各
級領導干部、行政管理人員不得超過代表總數的20%,青年教職工、女教職工和各類先進代
表應占一定比例。學校黨、政、工、團及有關處室的主要負責人一般應是教職工代表,應將
他們的名額分配到有關選舉單位參加選舉。
(四)教職工代表產生的程序:教職工代表應有廣泛的代表性和群眾性,一般以年級組或
學科組(教研組)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1、學校工會制定選舉方案,內容包括
代表人數、代表條件、結構比例、名額分配、選舉單位劃分和方法步驟等,并征得學校黨組
織同意后組織實施。2、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天津市企業職工民主管理條例》和《天津市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等,了解教代會在學校民主建設中的地位、作用和教職工代表的
權利、義務及基本要求。3、按照選舉方案確定的選舉單位和分配的名額,醞釀產生教職工
代表候選人,然后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教職工代表。4、各選舉單位將選舉結果報
學校工會,由工會或教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后,公布選舉結果。
(五)教職工代表的權利:在教代會召開前,有權深入到教職工中去,聽取教職工意見,
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在教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權參加教代會各項議題的
討論,充分發表意見:有權參加教代會及其工作機構對學校執行教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
進行檢查;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在教代會上有權評議學校工作和學校領導干部;有
權對學校各部門工作和負責人提出批評建議;因參加教代會的各項活動而占用的工作時間,
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教職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
制、阻撓或打擊報復。
(六)教職工代表的義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政治覺
悟、業務水平和民主參與的能力:密切聯系群眾,自覺維護教耿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教職
工的意見和建議,按時參加教代會活動,認真執行教代會決議,做好教代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任務;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做好本職工作。
(七)教職工代表的調整。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職工代表,應對其代表資格進行調整:
1、教職工代表在任期內調離本學校,其代表資格自行消失,學校內部調動?般應予保
留。
2、教職工代表離、退休后,其代表資格即行停止。
3、教職工代表被開除公職留用察看的,其代表資格自開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4、教職工代表無正當原因一年以上不能參加教代會活動的,其代表資格一般不予保留。
5、教職工代表失去群眾信任的,由原選舉單位向學校工會提出撤銷其代表的申請,經
同意后,由原選舉單位進行重新選舉。
(八)教職工代表的更換與增補。因各種原因造成教職工代表缺額的,按照缺額數和代表性
進行補選,其程序是:
1、原選舉單位向學校工會提出申請。
2、經教代會主席團研究同意后,原選舉單位按照程序進行選舉,并將選舉結果報學校
工會。
3、審查同意后,填寫教職工代表登記表,并向下次教代會報告增補及更換情況。
(九)教代會可根據會議任務的需要,邀請部分非教職工代表的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部分離
退休教職工作為列席代表參加會議。列席代表在教代會上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
被選舉權,不能當選大會主席團成員。如工作需要,可受聘參加教代會專門小組工作。
(十)教職工代表的培訓。教職工代表的培訓由學校工會仇責具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黨
和國家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教代會基本知識,校務公開民主管理理論及參
政議政實務等。培訓方法主要包括工作研討、經驗交流、專題講座等。
四、教代會的籌備工作
(一)學校工會負貴制定教代會召開的方案,經與黨組織、校長共同研究后確定。方案應包
括大會的指導思想、中心議題、主要議程、會期、規模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教代會應以學校的改革、發展和提高辦學質量為中心,針對學校的中心工作、重大決
策和關系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確定中心議題。主要程序是:
1、通過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選準學校亟須解決的重大問題和教職工普遍關
注的問題。主動聽取校長和黨組織的意見,了解校長亟須提交教代會討論的重大問題的意向。
2、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提出具體的議題建議,并經教職工代表團(組)
長、教代會專門小組(或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后,與校長和黨組織協
商確定。
3、學校工會于會前兩周將召開教代會報告表(教代會開會情況表)呈報上一級工會。
(三)根據教代會中心議題起草有關文件。校長工作報告、提案解答以及須經大會審議的方
案由校長負責提出:教代會工作報告、提案落實情況報告等由校工會提出。
(四)召開教代會預備會議。預備會議由校工會主席主持,全體教職工代表和特邀(列席)
代表出席。預備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1、審議通過大會主席團負責人向大會報告本次教代會籌備情況、中心議題及議程安排
的報告。
2、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作關于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換屆時)。
3、作關于代表增替補情況的報告(有增補、替補時)。
4、通過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5、通過專門委員會或小組組成方案。
6、通過、決定大會的其他事項。
(五)預備會議一般采取舉手表決方式。
五、教代會主席團及產生的程序
(一)教代會主席團是教代會的非常設機構,其任務是主持大會期間的工作。聽取、綜合
各團(組)對各項議案的審議、討論意見;研究大會需要通過決定的事項;草擬大會的決議、
決定;協調處理大會期間出現的問題等。
(二)主席團組成人員中應有教師、職員、工人、各類先進代表和黨政工團主要負責人代
表,其中教師應占較大比例。主席團成員應是本屆教職工代表.
(三)主席團實行執行主席制度,由執行主席輪流主持大會。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原則上
應由當選主席團成員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工會工作的黨組織負貢人擔任,直接領導大
會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設教代會秘書長一人,一般應由當選主席團成員的學校工會主席
兼任,負責主席團會議的召集工作。
(四)主席團產生的程序:
1、在廣泛聽取教職工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由校工會主持召開代表團(組)長會議,協
商提出本次教代會主席團成員名單。
2、主席團成員名單在教代會預備會議上表決通過。
六、教代會的召開
(一)教代會(教職工大會)應在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下經過充分準備和預備會議后召開。主
要工作程序是:
1、對出席會議代表資格進行審查,并確定公布代表名單.
2、征集大會提案,并對提案進行歸納、整理、審存、立案。
3、學校工會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大會議題提出初步意見,在征求學校
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的意見后,報教代會主席團(或執委會)通過。
4、有關部門將需提交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和決定的文件在會前一周左右印發給
教職工代表,在廣泛征求代表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再交學校工會。
5、教代會通過的有關方案,應做出相應的決議。其主要內容包括:對決策方案進行正
確評價;明確認真落實領導決策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和建議:向全體教職工提出完成和落實決
策目標、任務的努力方向。
(二)大會主席團主持召開教代會。
(1)大會執行主席核實代表人數并宣布開會。
(2)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行政部門有關負責人做的專題報告、校工會主席做的教代
會工作報告和各專門委員會(或小組)審議、審查的有關方案的報告。
(3)討論決定教代會的組織機構和組成人選。
(4)討論通過大會決議。教代會應圍繞大會的中心議題,針對提交大會審議、通過和
決定的有關事項以及需要發動全校教職工貫徹執行的工作目標任務做出綜合決議或單項決
議。
(三)大會的選舉和對決議、方案表決時,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可作贊
成、不贊成或棄權三種表示,經全體教職工代表半數以上通過為有效。對有關教職工切身
利益的重大問題的表決,一般應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教代會依法在其職權范圍內做出的
決議、決定和審議通過的議案,未經教代會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更改。
(四)教代會閉會后,學校黨、政、工組織要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貫徹落實大會決議。
(五)教代會對校長的決策與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校長須給予高度重視,并在?定時
間內對建議和意見作出答復、解釋。教代會單方面修改的有關方案,在征得校長同意后方可
實施。
(六)教代會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依法組織開展評議學校工作和評議學校領導干部,
提出評議意見(以下簡稱“雙評”)?!半p評”工作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每年至少一次。主
要工作程序是
1、教代會負責“雙評”工作的專門委員會(或小組)與學校黨組織、工會和人事部門
共同組成“雙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雙評”方案和具體實施意見。
2、做好教職工代表和被評議干部的思想發動工作,認真組織學習好有關文件,掌握評
議政策、范圍、重點和方法等。
3、被評議人員向教職工代表作述職報告,以代表團(組)為單位進行評議。評議方式
根據上級和本單位黨組織的要求確定。
4、教代會專門委員會(或小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評議情況的整理工作。“雙評”工
作領導小組向上級黨組織、工會匯報對被評人員的評議結果,上級黨組織、工會將評議結果
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個別談話等方式分別反饋給有關人員,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基礎
上制定整改措施。
5、上級黨組織可將評議結果作為干部考核和管理的依據.
七、教代會工作機構和主要任務
(一)學校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教代會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和任
務是:
1、根據教代會條例,制定本校教代會實施細則。
2、負責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教職工代表選舉、做好教
代會召開的籌備和大會組織工作。
3、主持教代會代表團(組)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應辦事項。
4、教代會閉會后,組織落實大會精神的傳達、學習和決議的落實,組織教職工代表通
過議事會、懇談會、協商會等其它民主管理會議,開展H常的民主管理活動。
5、組織教職工培訓、學習有關法律知識和民主管理知識,增強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
理意識,提高教職工民主管理素質和議事能力。
6、組織教職工督促檢查教代會(教職工大會)決議的貫徹落實。
7、承擔教代會(教職工大會)交辦的其他有關學校民主管理工作。
八、教代會的其他工作制度
(一)設立專門委員會(或小組)制度。教代會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或小
組),如教育教學、體制改革、規章制度、財務審計、生活福利、提案審杳、“雙評”工作
等。其主要職責是:
1、了解教職工對教育教學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以績效
工資為重點的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情況、教職工獎金分配情況、生活福利情況及干部隊伍建
設情況的意見建議,及時向有關方面反映,并負責審查教代會提案,提出立案意見。
2、審以提交教代會有關議案,為大會行使有關職權提供意見和建設。
3、教代會閉會期間,根據教代會授權,處理專門委員會:或小組)需要臨時決定的問
題,并向下一次教代會報告予以確認。
4、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與專門委員會(或小組)有關的教代會決議、決定和提案的
貫徹執行情況、“雙評”工作后的整改措施的落實和改進情況,并向下一次教代會報告。發
現重大問題,有權提請學校工會召開黨政工聯席會議解決。
5、處理教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6、各專門委員會(或小組)的人選應在教職工代表中提名,經教代會討論通過。根據
工作需要,也可以聘請少數有專長的非教職工代表參加。各專門委員會(或小組)負責人一
般由專門委員會(或小組)推選產生。各專門委員會(或小組)應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每
學期至少活動兩次。
(二)教代會提案征集和處理制度。
1、在教代會召開前30日,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組)或學校工會應發出征集大會
提案通知,并將提案表印發給全體教職工代表。
2、由各代表團(組)長組織教職工代表廣泛征集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歸納后按一事
一案的要求,填寫提案表。提案需明確:提出的問題、原因及解決問題的建議。提案由?名
教代會代表提出,須至少有二名以上代表附議方可立案。提案先經各代表團(組)初審后,
于大會召開前提交大會提案審查小組。
3、提案審查小組與校長和行政部門研究協商后,提出立案建議。
4、在教代會上提案審杏小組作提案審告根告,對征集的所有提案分別作出應予立案、
暫不立案和不予立案的說明,經教代會充分討論后表決通過。對其中內容重要、教職工反映
強烈的提案,可交大會主席團審定后,提請教代會審議后形成決議。
5、將經過教代會確認的提案分別交由有關方面組織落實.
6、每項提案落實后,有關方面負責人須征求提案人的意見,并有提案人簽字確認,達
不到要求的,有關方面應進一步落實。
7、各專門小組負責檢查督促有關大會提案的落實,并總結情況向卜.一次教代會報告。
(三)教代會閉會期間的工作制度。學校工會負責教代會閉會期間的民主管理工作。
1、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委員會(或小組)負責人和學校黨政領導聯
席會議,對教代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督辦,并全權處理學校日常民主管
理工作。
2、組織各代表團(組)開展民主管理活動。主要是:向教職工傳達教代會精神,協助
學校行政制定貫徹落實教代會決議的措施:做好教職工的思想發動,動員教職工為落實教代
會決議努力工作;定期召開民主管理小組會議,搞好日常民主管理工作:落實學校教代會交
辦的工作任務。
(四)教代會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學校工會應設專人負責教代會的建檔、存檔工作。建檔
資料包括:
1、教代會有關工作文件。
2、屆教職工代表名單和專門小組、代表團(組)等組織機構的設置、人員安排及變更
情況。
3、歷次教代會的決議決定、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工作報表、調查報告及音像資料等。
4、聯席會議和各專門小組工作記錄。
5、歷次教代會提案征集、處理情況記錄。上述各種材料要分類造冊,妥善保存、備用
備查。
(五)教代會的財務開支制度。召開教代會所需經費應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在行政管理
費中列支。
九、鎮學校教代會
凡鄉鎮所屬中學、小學(中心校)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工會組織的,應建立健全鄉鎮黨組
織領導下的鄉鎮學校教代會(教職工大會)制度。鄉鎮教育工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鄉鎮
所屬中學、小學(中心校)分別建立黨組織和工會的,應分別建立中學和小學教代會(教職
工大會)。鄉鎮學校和所屬中學、小學(中心校)教代會的職權、工作程序、建立民主管理
小組等要求與學校教代會相同。鄉鎮教方工會應對中、小學(中心校)的民主管理、校務公
開工作進行指導。
安全事故報告
一、事故分類
(一)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學校安全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
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
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2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
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輕微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輕傷,或者1人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
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事故按責任主體分為四類:
1、因學校過錯導致事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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