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酒店出入管理制度一、總則(一)目的為了加強酒店安全管理,規范人員及物品出入酒店的流程,保障酒店客人、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酒店正常的經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所有進入酒店區域的人員(包括住店客人、訪客、員工、供應商、合作伙伴等)及物品。(三)基本原則1.安全第一原則:確保酒店區域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嚴格把控出入環節,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和物品進入。2.憑證出入原則:所有人員和物品出入酒店必須憑有效證件或相關審批手續。3.高效便捷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簡化流程,提高出入效率,減少對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二、人員出入管理(一)員工出入管理1.員工通道與證件酒店為員工設置專門的員工通道,員工應統一從員工通道進出酒店。每位員工入職時,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發放員工工作證。工作證是員工在酒店內的身份標識,應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員工工作證應佩戴在胸前顯眼位置,以便于識別和檢查。2.正常上班時間出入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內,憑本人工作證刷卡或通過門禁系統進入酒店。如有忘記攜帶工作證的情況,應主動向員工通道值班人員說明身份信息,經核實后登記進入。3.非上班時間出入因工作需要在非上班時間進入酒店的員工,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并填寫《非上班時間員工出入申請表》。申請表應注明進入時間、事由、預計離開時間等信息。部門負責人審批通過后,員工持申請表到員工通道值班處,值班人員核實信息無誤后,予以放行。4.離職人員管理員工離職時,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收回其工作證,并通知各相關部門。離職員工不得再使用原工作證進入酒店,如有違反,酒店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二)住店客人出入管理1.入住登記客人抵達酒店后,在前臺辦理入住手續。前臺工作人員應認真核對客人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登記。登記信息應包括客人姓名、性別、年齡、國籍、證件號碼、入住時間、退房時間、房間號等。前臺工作人員將為客人發放房卡,房卡是客人進入房間的唯一憑證,應妥善保管。2.正常出入客人憑房卡自由出入所住樓層及酒店公共區域。在出入酒店大門時,應主動配合門崗保安的檢查,出示房卡或有效身份證件。3.訪客管理住店客人如有訪客,訪客應在酒店大堂前臺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訪客姓名、被訪客人姓名、房號、聯系電話、來訪時間等。前臺工作人員通知被訪客人,經被訪客人同意后,為訪客發放臨時訪客卡。訪客應佩戴臨時訪客卡,在門崗保安的指引下前往客人房間。訪客離開時,應將臨時訪客卡交回前臺。4.退房手續客人退房時,應到前臺辦理退房手續。前臺工作人員核對客人消費情況,收回房卡等物品。客人結清所有費用后,前臺工作人員在系統中辦理退房手續,并告知客人可以離開酒店。(三)外來訪客出入管理1.預約與登記因業務往來等原因需要進入酒店的外來訪客,必須提前與酒店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預約。預約時應說明訪客姓名、單位、來訪事由、預計來訪時間等信息。被訪部門或人員負責填寫《外來訪客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將申請表交至酒店大堂前臺。前臺工作人員根據申請表內容,對訪客進行身份核實,并為其發放臨時訪客卡。訪客應詳細填寫訪客登記表,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來訪部門、房號(如有)、來訪時間、離開時間等信息。2.陪同與引導訪客進入酒店時,應由被訪部門或人員指定專人陪同,并引導其前往目的地。陪同人員應全程負責訪客的行為管理,確保訪客遵守酒店規定,不得擅自帶領訪客進入酒店非開放區域。3.離開管理訪客離開酒店時,應將臨時訪客卡交回前臺。前臺工作人員核對訪客登記表信息,確認無誤后予以放行。如訪客未按預約時間離開,或有其他異常情況,前臺工作人員應及時與被訪部門或人員聯系核實。(四)供應商及合作伙伴出入管理1.預約與審批供應商及合作伙伴因業務需要進入酒店,必須提前與酒店采購部門或相關業務對接人進行預約。預約時應提供供應商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來訪事由、預計來訪時間等信息。采購部門或相關業務對接人填寫《供應商及合作伙伴來訪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至酒店大堂前臺。審批通過后,前臺工作人員根據申請表內容為供應商及合作伙伴辦理臨時出入證,并告知其相關注意事項。2.出入管理供應商及合作伙伴應在預約時間內,憑臨時出入證從指定通道進入酒店。進入酒店后,應在規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擅自進入其他無關區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其他區域,須提前向酒店相關部門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進入。供應商及合作伙伴離開酒店時,應將臨時出入證交回前臺,前臺工作人員核實信息后予以放行。三、物品出入管理(一)物品進入管理1.員工攜帶物品員工因工作需要攜帶個人物品進入酒店,應主動配合門崗保安檢查。對于體積較小、無安全隱患的物品,經檢查確認后可正常進入。對于體積較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物品(如大件行李、工具設備等),員工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備,經同意后在門崗進行登記,注明物品名稱、數量、規格、所屬部門等信息。登記后,方可進入酒店。2.供應商送貨供應商送貨前,應提前與酒店采購部門或相關接收部門聯系,確定送貨時間、貨物清單等信息。送貨車輛到達酒店后,應在指定地點停車。送貨人員應到酒店大堂前臺辦理物品進入手續,填寫《物品送貨登記表》,注明供應商名稱、送貨日期、貨物名稱、數量、規格、接收部門等信息。前臺工作人員通知接收部門,接收部門安排專人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送貨人員方可離開。對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酒店嚴禁進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必須提前向酒店安全管理部門報備,并按照相關安全規定進行操作。(二)物品離開管理1.員工攜帶物品員工攜帶個人物品離開酒店時,應主動配合門崗保安檢查。對于正常的個人物品,經檢查確認后可放行。對于可能涉及酒店財物或違規物品的,保安有權進行進一步核實。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2.酒店物品外借酒店物品如需外借,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流程。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外借申請表》,注明外借物品名稱、數量、規格、外借原因、預計歸還時間等信息。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外借。外借物品歸還時,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3.客人遺留物品處理酒店員工在工作中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應及時上交至客房服務中心或相關部門。客房服務中心或相關部門對遺留物品進行登記,注明發現時間、地點、物品名稱、數量、特征等信息。對于貴重物品或有價值線索的遺留物品,應及時與客人聯系歸還事宜。如無法聯系到客人,應按照酒店相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報告。四、安全檢查與監督(一)安全檢查1.門崗檢查門崗保安負責對所有進出酒店的人員和物品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人員身份核實、物品是否符合規定等。對于可疑人員和物品,門崗保安有權進行進一步詢問和檢查,必要時可通知相關部門協助處理。2.巡邏檢查酒店安保部門應安排專人進行巡邏檢查,重點檢查酒店公共區域、員工通道、設備機房等部位。巡邏人員應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安全隱患,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并采取相應措施。3.定期檢查酒店應定期對出入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包括人員登記記錄、物品出入登記等。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二)監督與考核1.監督機制酒店設立專門的監督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安保部門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出入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小組定期對各崗位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2.考核辦法將出入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對于嚴格遵守制度、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于違反制度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包括警告、罰款、辭退等。對因工作失誤導致安全事故或違反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負責人,將追究其管理責任。五、緊急情況處理(一)突發事件響應1.當發生火災、地震、暴力事件等緊急情況時,酒店所有人員應立即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2.門崗保安應迅速封鎖酒店出入口,控制人員和物品進出,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同時協助疏散人員。(二)人員疏散與救援1.酒店應制定詳細的人員疏散計劃,明確各樓層、各區域的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2.在緊急情況下,員工應引導客人按照疏散路線有序撤離酒店,確保人員安全。3.安保人員應及時開展救援工作,如滅火、搶救傷員等,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三)事后恢復與總結1.緊急情況處理完畢后,酒店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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