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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1項目由來 1.2項目特點 1.3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41.4分析判定情況 1.5評價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 81.6報告書主要結論 122.1編制依據 122.2評價目的與原則 162.3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評價因子與評價標準 172.4評價工作等級 342.5評價范圍及環境敏感區 432.6相關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 472.7行業規范符合性 73 943.1企業概況 943.2企業環保審批及環保竣工驗收情況 943.3現有項目總量控制指標 943.4現有項目產品 953.5現有項目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情況 953.6現有項目生產設備 973.7現有項目生產工藝 993.8現有項目污染源強、治理措施及達標排放情況 1023.9現有項污染物排放匯總 1263.10現有項目總量控制符合性 3.11現有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283.12排污許可證制度執行情況 1293.13現有項目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及整改措施 1303.14現有項目“以新帶老”措施 1313.15拆除期環境影響分析 1313.16退役期環境影響分析 132 1344.1建設項目概況 1344.2施工期影響因素分析 4.3營運期影響因素分析 4.4污染源強分析 4.5主要污染物排放“三本賬” 2514.6總量控制 251 2565.1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2565.2環境保護目標調查 2595.3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概況 2595.4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2625.5區域污染源調查 295 2986.1環境空氣影響評價 2986.2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416.3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486.4地下水影響預測與評價 3546.5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636.6固體廢棄物影響預測與評價 3726.7環境風險影響預測與評價 3766.8生態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986.9溫室氣體影響分析 400 4137.1施工期 4137.2運營期 414 4688.1項目實施后環境影響預測與環境質量現狀比較 4688.2環境影響后果經濟損益核算 468 4699.1環境管理要求 4699.2管理制度、機構及保障計劃 4719.3污染物排放清單 4749.4環境監測計劃 479 48410.1基本結論 48410.2審批原則符合性分析 49310.3要求與建議 497 498附圖2:項目周邊環境圖附圖3:廠區總平面布置圖附圖4:柯橋區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附圖6: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噪聲和土壤現狀監測點位圖附圖9:本項目污染分區防滲圖附件2:企業營業執照附件3:不動產權證書附件4:項目建設協調會議備忘附件6: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務會議紀要附件9:現有項目環評審批文件及驗收意見附件20:應急備用燃料使用承諾書附件21:環評文件確認書1紹興旗濱隸屬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旗濱集團”)的全資旗濱集團是一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市(股票代碼601636),以生產節產線、6個節能鍍膜玻璃產業基地、1條高鋁電子玻璃生產線,1條中性硼硅藥用馬來西亞旗濱配套建設有硅砂礦。玻璃產業分布在浙江、湖南、福建、廣東、天年修訂),綜合考慮紹興屬于長三角光伏聚集地及交通運輸等優勢,擬在紹興市2020年9月7日,紹興市副市長召開了旗濱集團(紹興)新材料產業園項目建設協調會議,根據《旗濱(紹興)新材料產業園項目建設協調會議備忘》(工貿口[2020]3號),會議認為項目的建設展高端新材料產業,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會議同意紹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廠區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氮氧化物996.6噸,二氧化硫408.8噸)指標按《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17]337號說明:已更新為《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21〕80號))規定比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了《旗濱集團(紹興)新材料產業園項目投資合作協根據《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21〕80),2現有項目生產線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的生產裝置,且是因當地發展規劃調整,搬遷又未享受退出產能的資金獎補(因員工安置、土地回收的補償和獎勵除外)和政策支持,因此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目前,企業正在進行公示、目。本項目從紹興市主城區越城規劃區搬遷至濱海工業園區,符合城市發展和產業集聚的需要;從高污染燃料石油焦到清潔能源天燃氣,符合清潔能源替換的發展趨勢。項目實施后在藥玻和電子玻璃這二個高新技術項目突破的前提下,玻璃產業也從建材玻璃為主轉型升級為國家鼓勵的光伏玻璃為主。本項目產出增加,科技新產品產出率大大提升,SO2和NOx的總量未突破原有項目的總量,單位產2條65t/d高鋁電子玻璃生產線并配備委員會局《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柯橋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的《關于紹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旗濱集團(紹興)新材料此外,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中研發中心內容企業實際不實施,本次環評根據《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中有關規定,該建設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3評價。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確定本項目環評類別為“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中57玻璃制造304:平板玻璃制造根據《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區域),目屬環評審批負面清單內的工業項目,不可降級,仍項目為玻璃制造項目,不屬于“環評豁免管理試點范圍”內,應編制環境影響報為此,紹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環保科技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踏勘、對周圍環工業園區,符合城市發展和產業集聚的需要;從高污染燃料石油焦到清潔能源天氣作為燃料,采用大噸位窯爐設計,同時窯內采用階梯式池底結構,大大減小窯高標準進行科學的設計、建設,確保生產工藝裝備和污染防治及環境管理達到國根據項目的工程特點和污染特征,本項目主要會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和固4體廢物,因此本次評價過程主要關注廢水和廢氣處理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危險廢以“三線一單”、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為基本原則,結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各類發展規劃,全面客觀地評價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提出有效的污圖1.1-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業主委托后,我單位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5②根據項目特點,研究相關技術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明確本項目的評價重點,識別環境影響因素、篩選評價因子,對項目進行工程分析。對項目選址地進行實地踏勘,對項目周圍地區氣象、水文、項目所在地污染源分布情況進行了調①收集建設地環境特征資料包括自然環境、區域規劃、基礎設施現狀以及區②對建設項目進行詳細工程分析。完成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水環境影①根據工程分析,提出環境保護措施,完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②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情況,提出施工期和運營期的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分析判定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規模、性質和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范、相關規劃、規意見的符合性,并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對照《紹興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發布),本項目屬于C3041平板玻璃制造和C3042特種玻璃制造,主要建設中性硼硅Ⅰ類藥用玻璃、電子系信息顯示材料、光伏高透基板新材料三大產業,其中平板6玻璃制造屬于三類工業項目,項目所在地為工業用地,不涉及重要水系源頭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根據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符合總量控制要求。本項目周邊大氣評價范圍內不存在居住區,能夠確保人居環境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本項目在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廢水、廢氣和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廢都得到妥善處置,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企業實行雨污分流,廢水納管排放。只要加強管理,項目實施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較小。要求企業加強企業隱患排查,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設施的正常運行監管,符合環境風險防控要求。本項目不涉及煤炭的使用,符合資源開發效率根據工程分析和影響預測分析,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在正常生產狀態下,本項目污染物經治理后均能達標,只要企業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能達到相應排放標準要求本項目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地類(用途)為工業用地,屬于工業區,本同時本項目屬于C3041平板玻璃制造和C3042特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禁止發展類。對照《市場準入負面7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屬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可依法平等進本項目擬建地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國家級批準成為省級經濟開發區,2012年經國務院批準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且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已通過規劃環評審查,屬于合規園區,對照《環境保護綜合目錄(2021年版)》,本項目使用天然氣清潔燃料(藥玻為富氧燃燒),電子玻璃、藥用玻璃、以及浮法生產的平板玻璃產品均不屬于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且本項目不涉及壓延法生產的平板玻璃。此外,本項目屬于平板玻璃搬遷項目,無需進行產能置換,本項目建設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本項目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屬于紹興濱海工業園區,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浙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請示》(紹市環〔2020〕12號),項目所在區域不涉及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遺跡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地等各類保護地及其他河湖濱岸帶、生態公益林等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系統極敏感的區域,也不涉及風景資源外圍保護區、森林公園緩沖區域、飲用水水源外圍緩沖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小區、生態保障區、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區、濕地保護區、環境綠帶生態保障區、洪水調蓄保障區、江河濱岸帶生態保障區等區域的一般生態空間。項目與錢塘曹娥河口濕地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最近距離為37m,與曹娥江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最近距離為3700m,不觸及生態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環境空氣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地表水水質、地下水環境質量和土壤環境質量均能達到環境質量目標。根據環境影響分析,若能依照本環評要求的措施合理處理處置各項污染物,則本項目各項污染物不會改變項目8本項目的實施不會突破地區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上線,不觸及資源利本項目屬于C3041平板玻璃制造和C3042特種玻璃制造,選址在工業區內,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務會議審議通過)等國家地方產業發展導向目錄,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及禁止類項目。對照《紹興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發布稿)》,本項目滿足柯橋區柯橋經開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符合可行性、可靠性、有效性、科學性的四性原則,且不屬于五不準中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中有關規定,該建設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確定本項目然本項目最終產品為特種玻璃,但是前道工序涉及平板玻璃制造),屬編制報告根據《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區域),根據項目的工程特點和污染特征,本環評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如9關注項目營運期配料和碎玻璃粉塵、爐窯燒結中天然氣燃燒產生的煙塵、二深加工生產線產生的絲印廢氣等,重點分析廢氣源強、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對周地表水:關注項目營運期過程所產生的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以及相應的廢關注營運期噪聲是否可以達到相應的要求。重點分析噪聲控制措施的可行性重點關注固廢尤其是危廢的產生情況、暫存要求和處理去向是否符合環保要項目選址不涉及生態紅線,實施后能維持區域環境質量現狀,不會突破當地環境質量底線。此外,項目各項能資源均有合理來源,不會觸及當地資源利用上線,并且項目的建設不在當地環境管理負面清單之列,符合《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紹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旗濱集團(紹興)新材料產業園項目,選址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城鄉發展規劃、土地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規劃;項目選址可行,廠區布置合理;生產工藝先進,技術成熟可靠,滿足清潔生產要求;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并符合總量控制原則,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對周圍環境貢獻量較小,當地環境質量仍能維持現狀;公示期間,未收到來電、來信等反對意見,本環評采納公眾參與的結論;通過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事故風險可控制在接受范圍內;項目可實現環境效益、經圖1-1項目地理位置圖);););););););););););(7)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公告););(10)《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配套文);););););(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7)《浙江省工業污染項目(產品、工藝)項目禁止和限制發展目錄(第一(8)《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相關法律);););(13)《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兩提升、三強化”);(15)《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浙江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16)《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發);(17)《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浙環發〔2021〕);(18)《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紹興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19)《紹興市水資源保護條例》(紹興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污泥處置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紹興市(21)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批復》(紹柯政););(24)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實施《浙江省建設項目碳排放評價編制指);(25)《關于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的通知》(環);(27)《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高耗能行業項目緩批限批區域的通知》(浙);););););););););(9)《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原環保部公告2017年第43);););),(14)《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玻璃工業——平板玻璃》(HJ856-2017原)環境保護部;),););(18)《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其特點,明確與環境要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充分利用符合時效本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將在工程資料收集、環境污、污染控制分析的基礎上,以工程分析、環境影污染因子、污染源強和排污特征,評述污染物的排放是根據工程分析中掌握的項目污染物排放源強及排污地下水、噪聲、土壤、環境風險等環境影響為重點,分對本項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進行評述,重點為廢氣施、固廢處置措施、噪聲治理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提出風險防治措施和應急預案要求,評價項目帶來的表2.3-1區域環境對本項目建設的制約因素分析環境要素對項目的制約因素地表水水質1地下水水質1空氣環境質量2土壤環境質量1河道底泥環境質量1聲環境質量1生態環境1注:表中數字表示制約程度,“1”為輕度,“2”為中度,“3”為重度。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分別體現在施工期和運營期,對較短,因此主要影響體現在運營期,項目對各環境要素表2.3-2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影響類型影響階段影響類型影響程度有利不利可逆不可短期長期直接間接局部區域不確不顯顯著施工期地表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地下水環境√√√√√√土壤環境√√√√√√營運期地表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地下水環境√√√√√√土壤環境√√√√√√逆影響,也有不可逆影響;既有直接影響,也有間接影響表2.3-3評價因子篩選類別現狀評價因子影響評價因子地表水水溫、pH、DO、高錳酸鹽指數、CODCr、BOD5、NH3-N、揮發酚、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糞大腸菌群CODCr、NH3-N等空氣SO2、NO2、PM10、PM2.5、CO、O3、TSP、NOx、氟化物、氯化氫、氨、非甲烷總烴等TSP、氯化氫、氟化物、氨、非甲烷總烴聲等效連續A聲級等效連續A聲級土壤《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45項基本項目、《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中基本因子、pH、石油烴、氟化物等pH、石油烴、氟化物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砷、汞、六價鉻、總硬度、鉛、鎘、鐵、銅、錳、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硫酸鹽、氯化物、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鈷、鎳、甲苯、二甲苯、苯胺類、AOX耗氧量根據紹興市水環境功能區劃圖和《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項目附近地表水為中心河、曹娥江和錢塘江,屬于杭嘉湖平原河網水系。中心河水功能區為紅旗閘江紹興工業用水區,水環境功能區為工業用水區,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根據《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企業所在區域屬于工業區,聲環境屬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依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版),本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為IV類功能區,因此該區域地表水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表2.3-4《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單位:除pH外為mg/L序號項目單位IV類標準1pH無量綱6~92溶解氧(DO)mg/L≥33高錳酸鹽指數(CODMn)mg/L4化學需氧量(COD)mg/L≤305生化需氧量(BOD5)mg/L≤66氨氮mg/L7總磷(以P計)mg/L≤0.38總氮mg/L9氟化物mg/L石油類mg/L≤0.5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0.3揮發酚mg/L≤0.01銻mg/L≤0.005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為二類功能區,因此該區域環境空氣執行《環境空(GB3095-2012)修改單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29表2.3-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污染因子取值時間單位濃度限值標準來源二級二氧化硫SO2年平均μg/m360《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24小時平均μg/m31小時平均μg/m3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μg/m34024小時平均μg/m31小時平均μg/m3200PM10年平均μg/m37024小時平均μg/m3PM2.5年平均μg/m33524小時平均μg/m375一氧化碳CO24小時平均mg/m341小時平均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時平均μg/m31小時平均μg/m3200TSP年平均μg/m320024小時平均μg/m3300年平均μg/m35024小時平均μg/m31小時平均μg/m3250氟化物1小時平均μg/m32024小時平均μg/m37鉛年平均μg/m30.1季平均μg/m311小時平均*μg/m30.6*污染因子取值時間單位濃度限值標準來源二級鎘年平均μg/m30.0051小時平均*μg/m30.03*汞年平均μg/m30.051小時平均*μg/m30.3*砷年平均μg/m30.0061小時平均*μg/m30.036*注:根據HJ2.2-2018,對僅有8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日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或年平均質量濃度限值的,可分別按2倍、3倍、6倍折算為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NH3和HCl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非甲烷總烴環境質量標準采用《大氣污染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計算值。具體標準見下表2.3-6。表2.3-6其他特征污染物環境質量標準污染因子取值時間單位濃度限值標準來源二級NH31小時平均μg/m3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HCl1小時平均μg/m350μg/m3非甲烷總烴一次值mg/m3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鎳*一次值mg/m30.028*《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計算值鉻*一次值mg/m30.007*鋅*一次值mg/m30.082*注:根據《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編制說明,少數國內、外均無環境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的污染項目,則以車間衛生標準按下列計算式進行推算:lnCm=0.607lnC生-3.166(無機化合物)C生:生產車間容許濃度限值,mg/m3;Cm:環境質量標準(二級)一次值,mg/m3。查閱《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車間空氣中鎳、鉻、氧化鋅(參照)8h加權平均容許溶度(PC-TWA)分別為0.5mg/m3、0.05mg/m3、3mg/m3。表2.3-7《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單位:dB(A)類別等效聲級Leq(dB)晝間夜間6555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及工、農業用水。同時根據《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參照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III類標準,詳見表表2.3-8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單位:pH無量綱,其余均為mg/L序號項目Ⅲ類標準值序號項目Ⅲ類標準值1色(鉑鈷色度單位)20鈉(mg/L)≤2002嗅和味無21總大腸菌群(MPN/100mL)≤3.03渾濁度/NTU≤322菌落總數(CFU/mL)4肉眼可見物無23亞硝酸鹽(mg/L)5pH6.5~8.524硝酸鹽(mg/L)≤20.06總硬度(mg/L)≤45025氰化物(mg/L)≤0.057溶解性總固體(mg/L)26氟化物(mg/L)8硫酸鹽(mg/L)≤25027碘化物(mg/L)≤0.089氯化物(mg/L)≤25028汞(mg/L)≤0.001鐵(mg/L)≤0.329砷(mg/L)≤0.01錳(mg/L)≤0.1030硒(mg/L)≤0.01銅(mg/L)31鎘(mg/L)≤0.005鋅(mg/L)32六價鉻(mg/L)≤0.05鋁(mg/L)≤0.2033鉛(mg/L)≤0.01揮發性酚類(mg/L)≤0.002三氯甲烷(μg/L)≤60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0.3四氯化碳(μg/L)≤2.0耗氧量(mg/L)≤3.0苯(μg/L)氨氮(mg/L)≤0.5037甲苯(μg/L)≤700硫化物(mg/L)≤0.0238銻≤0.005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農用地土壤表2.3-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單位:mg/kg序號污染物項目篩選值管制值第一類用地第二類用地第一類用地第二類用地重金屬和無機物1砷20602鎘2065473鉻(六價)3.05.730784銅2000180008000360005鉛40080080025006汞838337鎳9006002000揮發性有機物8四氯化碳0.92.89369氯仿0.30.95氯甲烷37211,1-二氯乙烷39201,2-二氯乙烷0.5256211,1-二氯乙烯6640200順-1,2-二氯乙烯665962002000反-1,2-二氯乙烯5431二氯甲烷9461630020001,2-二氯丙烷155472.6261,1,2,2-四氯乙烷6.85020四氯乙烯533421701840840840221,1,2-三氯乙烷0.62.8523三氯乙烯0.72.8720241,2,3-三氯丙烷0.050.50.5525氯乙烯0.120.434.326苯144027氯苯68270200281,2-二氯苯560560560560291,4-二氯苯5.62056200307.2287228031苯乙烯32序號污染物項目篩選值管制值第一類用地第二類用地第一類用地第二類用地33間二甲苯+對二甲苯57050057034鄰二甲苯222640640640半揮發性有機物35硝基苯347676036苯胺92260211663372-氯酚2502256500450038苯并(a)蒽5.55539苯并(a)芘0.555.540苯并(b)熒蒽5.55541苯并(k)熒蒽5555042?49049001290043二苯并(a,h)蒽0.555.544茚并(1,2,3-cd)芘5.55545萘2570255700石油烴類46石油烴(C10-C40)826450050009000表2.3-10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基本項目)單位:mg/kg污染物項目篩選值pH≤5.55.5<pH≤6.56.5<pH≤7.5pH>7.5鎘水田0.8其他0.6汞水田其他2.43.4砷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鉛水田140240其他7090120鉻水田250250300350其他200250銅果園200200其他5050100鎳6070100鋅200200250300特征因子氟化物、和工業用地的鋅和總鉻參照執行《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服及工業用地篩選值。具體見表2.3-11。表2.3-11《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892-2013)附錄A部分關注污染物的土壤風險評估篩選值單位mg/kg污染物住宅及公共用地篩選值商服及工業用地篩選值氟化物6502000鉻250250鋅350010000現有項目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管。納管污水),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總氮達標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57號)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2.3-12《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單位:除pH外為mg/L污染物pHBOD5氨氮石油類總磷氟化物總氮*三級標準6~9208.0*2045*注:氨氮、總磷排放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工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業間接排放限值。總氮根據《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總氮達標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57號)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45mg/L限值。納管廢水最終由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到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工業廢水出水排放限值后排入錢塘江。排放標準具體見表2.3-13。表2.3-13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工業廢水出水排放限值單位:除pH和色度外均為mg/L序號基本控制項目排放限值1pH6~92化學需氧量(CODCr)≤8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4懸浮物(SS)≤505色度≤466氨氮(以N計)7總氮現有項目工業粉塵排放執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3-14《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序號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風生產設備1顆粒物3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b.爐窯煙氣現有項目熔窯廢氣排放執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標準,并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表2.3-15《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序號污染物項目GB26453-2011排放限值浙環函〔2019〕315號要求限值70%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1顆粒物5035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2煙氣黑度(林格曼,級)1/3二氧化硫4002804氮氧化物(以NO2計)7004905氯化氫30216氟化物(以總F計)53.5注:以上指干煙氣中O2含量8%狀態下(純氧燃燒為基準排氣量條件下)的排放濃度限值。對于玻璃熔窯排氣(純氧燃燒除外應同時對排氣中氧含量進行監測,實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下式換算為含氧量8%狀態下的基準排放濃度,并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式中:C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mg/m3;C實——實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mg/m3;O實——玻璃熔窯干煙氣中含氧量百分率實測值。c.氨現有項目涉及熔窯煙氣脫硝,氨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3-1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廠界標準值排放量,kg/h現有項目情況新擴改建,mg/m3NH36075排氣筒高度90m現有項目基準灶頭數為6個,為大型規模。食堂油煙廢氣排放參照執行《飲表2.3-17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飲食業單位規模小型大型基準灶頭數≥13≥36≥6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2.0凈化設施最低去除率(%)6075注:單個灶頭基準排風量為2000m3/h。現有項目無組織粉塵廢氣排放執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3標準,具體見表2.3-18。廠界氨無組織排放控制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表2.3-18廠界無組織粉塵廢氣排放標準序號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1顆粒物監控點與參照點總懸浮顆粒物(TSP)1小時濃度值的差值執行HJ/55的規定,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GB12348-2008)2類標準,南、北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表2.3-19《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標準類別晝間夜間2605047055現有項目固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危險廢物參照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原)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6號修改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采用庫房、包裝工具(罐、桶、包裝袋等)貯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過程的污染控制,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運營期排放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氮和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總氮根據《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總氮達標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57號)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表2.3-20《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單位:除pH外為mg/L污染物pHBOD5氨氮石油類總磷氟化物總氮*三級標準6~9208.0*2045*注:氨氮、總磷排放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工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業間接排放限值。總氮根據《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總氮達標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57號)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45mg/L限值。納管廢水最終由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到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工業廢水出水排放限值后排入錢塘江。排放標準具體見表2.3-21。表2.3-21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工業廢水出水排放限值單位:除pH和色度外均為mg/L序號基本控制項目排放限值1pH6~92化學需氧量(CODCr)≤8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4懸浮物(SS)≤505色度≤466氨氮(以N計)7總氮8總磷(以P計)≤0.5本項目工業粉塵廢氣排放執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3-22《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序號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風生產設備1顆粒物3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b.爐窯煙氣本項目太陽能裝備用鋁硅酸鹽玻璃生產線熔窯廢氣排放執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標準,并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板玻璃大氣污染物穩定排放達到《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組織開展《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訂工作。在背景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會議通過《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的技術審查,同時就《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進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議。2020年4月29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征求<玻璃工業大(送審稿)技術審查會,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了做好和新標準實施的順利銜接,并考慮區域環境容量,本項目玻璃熔窯廢氣處理系統設計參照《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送審稿)“表1大氣表2.3-23《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序號污染物項目GB26453-2011排放限值315號要求限值70%設計控制值排放控制標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1顆粒物5035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2煙氣黑度1/113二氧化硫4002804氮氧化物(以NO2計)7004903503505氯化氫302121216氟化物(以總F計)注:以上指干煙氣中O2含量8%狀態下(純氧燃燒為基準排氣量條件下)的排放濃度限值。對于玻璃熔窯排氣(純氧燃燒除外),應同時對排氣中氧含量進行監測,實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下式換算為含氧量8%狀態下的基準排放濃度,并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式中:C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mg/m3;C實——實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mg/m3;O實——玻璃熔窯干煙氣中含氧量百分率實測值。本項目2條65t/d高鋁電子玻璃和3條25t/d中性硼硅Ⅰ類藥用玻璃生產線工(GB29495-2013)中表2新建企業表2.3-24《電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495-2013)表2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風生產設備顆粒物3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b.爐窯煙氣本項目2條65t/d高鋁電子玻璃和3條25t/d中性硼硅Ⅰ類藥用玻璃生產線爐窯廢氣排放執行(藥用玻璃參照執行)《電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495-2013)。同樣為了做好和新標準實施的順利銜接,并考慮區域環境容量,企業對電子玻璃和藥用玻璃爐窯煙氣排放設計了控制值,并作為本項目排放控制標準。具體指標見下表2.3-25。表2.3-25《電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495-2013)表2單位:mg/m3(煙氣黑度除外)序號污染物項目GB29495-2013排放限值電子玻璃藥用玻璃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設計控制值排放控制標準設計控制值排放控制標準1顆粒物5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2煙氣黑度(林格曼,111113二氧化硫400505025254氮氧化物(以NO2計)7003803802502505氯化氫30212121216氟化物(以總氟計)3.5備注:1、指干煙氣中O2含量8%狀態下(純氧燃燒為基準排氣量條件下)的排放濃度限值。2、本項目電子玻璃和藥用玻璃不使用含砷和含銻化合物澄清劑、不生產含鉛電子玻璃。3、純氧燃燒電子玻璃熔爐應監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氣量及相應時間內的玻璃出料量,按下列公式計算基準排氣量(3000m3/t玻璃液)條件下的基準排放濃度,并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氣量、產品產量的監測、統計周期為l小時,可連續采樣或等時間間隔采樣獲得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氣量數據,玻璃出料量數據以企業統計報表為依據。式中:C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mg/m3;C實——實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mg/m3;Q實——實測電子玻璃熔爐小時排氣量,m3/h;M——與監測時段相對應的小時玻璃出料量,t/h。顆粒物:藥用玻璃原輔料濕度較平板玻璃熔窯和電子玻璃熔窯原輔料低,正根據運行經驗,設計濃度取50mg/m3;藥用玻璃生產不添加芒硝,熔窯煙氣SO2NOx:平板玻璃熔窯NOx產生濃度較高,經脫硝處理,根據運行經驗,設計本項目中性硼硅Ⅰ類藥用玻璃制瓶天然氣直燃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表2.3-2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kg/h)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排氣筒(m)二級監控點濃度(mg/m3)SO2550212.6周界外濃度最高點0.4NOx240210.770.12中相應標準值,見下表2.3-27。本項目熔窯煙氣處理產生的逃逸NH3排放濃度參照《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選擇性催化還原法》(HJ562表2.3-27《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廠界標準值排放量,kg/h本項目情況新擴改建,mg/m3NH34035Z3#40m,L3#41m6075G1#98m⑤深加工絲印廢氣本項目玻璃深加工絲印廢氣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3-28《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kg/h)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排氣筒(m)二級監控點濃度(mg/m3)非甲烷總烴2327.8*周界外濃度最高點4.0注:深加工車間高度為16m,200m范圍內最高建筑為17.5m,根據《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氣筒高度要求,本項目深加工絲印廢氣排氣筒高度設置為23m。本項目基準灶頭數為6個,為大型規模。現有項目和本項目食堂油煙廢氣排放參照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規模標表2.3-29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飲食業單位規模小型大型基準灶頭數≥13≥36≥6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2.0凈化設施最低去除率(%)6075注:單個灶頭基準排風量為2000m3/h。本項目無組織粉塵廢氣排放執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3-30廠界無組織粉塵廢氣排放標準序號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1顆粒物監控點與參照點總懸浮顆粒物(TSP)1小時濃度值的差值執行HJ/55的規定,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廠界氨無組織排放控制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應標準值,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控制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3-31《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單位:mg/m3污染物項目特別排放限值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非甲烷總烴6監控點處1小時平均濃度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施工期顆粒物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濃度最高點標準限制,具體標準值見表2.3-32。表2.3-3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監控點濃度(mg/m3)顆粒物周界外濃度最高點本項目運營期廠區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表2.3-33《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標準類別晝間夜間36555施工期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的標準限值要求。具體見表2.3-34。表2.3-34《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晝間夜間7055固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危險廢物參照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原)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6號修改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采用庫房、包裝工具(罐、桶、包裝袋等)貯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過程的污染控制,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境影響評價等級見表2.4-1。表2.4-1地下水評價等級分級項目類別環境敏感程度Ⅲ類項目敏感一一二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據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分類表,本項目“J非金屬礦采選及制品制造65此外,本項目設有儲油罐,參照“F石油、天然氣39、油庫(不含加油站的油庫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未劃定準保護區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其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等,地下水敏感程度為不敏感。根據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項目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三級。物的最大地面質量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由下面的公式中:Pi——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質量濃C0i——第i個污染物的環境空氣質量濃度標準,μg/中1h平均質量濃度的二級濃度限值;對該標準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使用定的各評價因子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對僅有8h平均質量濃度限量濃度限值或年平均質量濃度限值的,可分別按2倍、3倍、6倍折算為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對于某些上述標準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參照國外有關標準選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判據見表2.4-2。表2.4-2評價工作級別評價工作等級評價工作分級依據一級Pmax≥10%二級1%≤Pmax<10%三級Pmax<1%表2.4-3估算模型參數表參數取值城市/農村選項城市/農村城市人口數(城市選項時)673700最高環境溫度/℃42.5最低環境溫度/℃-10.2土地利用類型城市區域濕度條件潮濕是否考慮地形考慮地形地形數據分辨率/m90是否考慮岸線熏煙考慮岸線熏煙岸線距離/km0.245岸線方向/°90項目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計算結果詳見表2.4-4。表2.4-4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計算結果編號排氣筒/面源污染物下風向最大質量濃度/μg/m3下風向最大質量濃度落地點/m下風向最大質量濃度占標率/%D10%最遠距離/m評價等級是否發生岸邊熏煙小時熏煙最大落地濃度(ug/m3)是否必須使用CALPUFF1PM10460.350III否/否2Y2#PM10460.350III否/否3Y3#PM102.22480.490III否/否4Y4#PM10460.350III否/否5Y5#PM102.70490.600III否/否6Y6#PM10460.350III否/否7Y7#PM100.90460.200III否/否8Y8#PM10460.360III否/否9Y9#PM10460.360III否/否PM102.11470.470III否/否PM102.11470.470III否/否PM10460.360III否/否L2-1#PM102.30480.510III否/否L2-2#PM109.18992.040II否/否L2-3#PM109.18992.040II否/否L2-4#PM109.18992.040II否/否L2-5#PM109.18992.040II否/否L2-6#PM109.18992.040II否/否L2-7#PM109.18992.040II否/否20L2-8#PM104.81990II否/否21L2-9#PM106.12990II否/否22L2-10#PM104.08250.910III否/否23L2-11#PM104.08250.910III否/否24L2-12#PM104.08250.910III否/否25PM100.250III否/否PM2.50.580.260III否/否SO22.460II否/否NOx26.86I否/否氟化物0.180.910III否/否氯化氫2.870II否/否NH30.200.100III否/否26G2#非甲烷總烴7.080.350III否/否27PM10782.690II否/否28Z2#PM107.79780II否/否29Z3#PM100.64520.140III否/否PM2.50.33520.150III否/否SO2520.270III否/否NOx524.320II否/否氟化物0.10520.520III否/否氯化氫0.04520.080III否/否NH30.31520.160III否/否30Z4#SO2250.340III否/否NOx4.68250II否/否31PM10993.560II否/否32L2#PM10992.300II否/否33L3#PM102160.310III否/否PM2.50.712160.310III否/否SO24.732160.950III否/否NOx35.81216367.55I否/否氟化物0.142160.680III否/否氯化氫2163.680II否/否NH30.122160.060III否/否34原料車間TSP39.77434.420II///35聯合車間TSP234.3626.04235.93I///36藥玻車間TSP121.9576120.98I///37電子車間TSP74.282288.250II///38深加工車間非甲烷總烴21.712510II///氣環境》(HJ2.2-2018),確定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此外,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SO2、NOx估算模型進行估算時,本環評僅考慮一次污染物,不考慮二次污本項目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所處的聲環境高量在3dB(A)以下,受影響人口數量變化不大。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的有關規定,可確定本項目聲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的《表A.1土壤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本項目屬于“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及非金屬礦物制品——平板玻璃制造”,為土壤II類項目。項目占地面積為558.6(HJ964-2018)中的“表4污染影響型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表”,確定本項目土壤險潛勢判定結果,確定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潛勢綜合等級為Ⅱ。本項目環境風險評b)涉及自然公園時,評價等級為二級;d)根據HJ2.3判斷屬于水文要素影響型且地表水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設益林、濕地等生態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生),等級不低于二級;改擴建項目的占地范圍以新增占g)除本條a)、b)、c)、d)、e)、f)以外的情h)當評價等級判定同時符合上述多種情況時,應采用其中最高的評價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廠界(或永久用地)范圍內的污染影響類改擴建項目,位于已批準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內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不涉及生態敏感區的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可不確定評價等級,直接進行生態影響簡單本項目屬于位于已批準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內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不涉及生態敏感區的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可不確定評價等級,直接進行生態影響簡單本項目大氣環境評價等級為一級,以廠址為中心,自廠界外延2500m的矩形項目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最終由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排入環境,因此僅簡要說明排放污染物類型、數量、排水去向,并進行簡要的環境本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取值為6km2。本項目屬于污染影響型中的二級評價,評價范圍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三級,大氣環境風險評價范圍為項目占地范圍外3km范圍內。地表水環境風險評價范圍為項目附近中心河、曹娥江和錢塘江及其生態影響評價應能夠充分體現生態完整性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涵蓋評價項目全部活動的直接影響區域和間接影響區域。評價范圍應依據評價項目對生態因子的影響方式、影響程度和生態因子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依存關系確定。可綜合考慮評價項目與項目區的氣候過程、水文過程、生物過程等生物地球化學循綜合考慮,生態環境評價范圍為廠區占地范圍內,同時考慮周邊重要的生態本項目位于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屬于工業用地保護級別:地表水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主要保護目標:項目廠界周圍200米范圍的聲環境質量。保護級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根據區域環境功能特征及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和性質主要保護目標:項目所在地外周圍200米范圍的土壤環境質量。保護級別:農用地土壤環境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主要保護目標:中心河、曹娥江、錢塘江、紹興現代水產園、錢塘曹娥河口濕地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本項目占地范圍內不涉及生態保護紅表2.5-1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情況一覽表類別名稱坐標/m保護對象保護內容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XY環境空氣/////GB3095-2012二類區//地表水環境、生態環境中心河GB3838-2002IV類48m曹娥江大河GB3838-2002III類3500m錢塘江大河/N245m紹興現代水產園魚蝦塘/S200m錢塘曹娥河口濕地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濕地保護區生態紅線/NE37m聲環境廠界外200m范圍內GB3096-20083類區//土壤環境農田GB15618-2018中農用地篩選值北側、西側、南側最近為緊鄰地下水環境廠界外6km2范圍內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注:本項目環境空氣評價范圍內無保護目標,項目NW方向1500m的杭州蕭山牛奶有限公司(錢塘區)為本項目的關心點。項目評價范圍內不存在規劃保護目標。本項目周邊環境風險敏感調查結果見表2.5-2。表2.5-2本項目周邊環境風險敏感調查表類別環境敏感特征環境空氣序號敏感目標名稱相對方位距離/m屬性人口數1迎陽公寓(馬鞍街道)S2850m居民居民約100戶,300人2迎陽幼兒園(馬鞍街道)S3000m師生教職工約20人3藍印時尚小鎮(馬鞍街道)S3050m居民集聚人口約4杭州蕭山牛奶有限工公司(錢塘區)NW1500m食品廠食品廠類別環境敏感特征地表水受納水體序號受納水體名稱排放點水域環境功能1中心河2曹娥江Ⅲ類3錢塘江Ⅲ類地下水序號受納水體名稱水質目標1項目周邊地下水Ⅲ類圖2.5-1項目所在地大氣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規劃構筑沿海、沿路、沿江“一主二翼”三大產業帶——以沿杭州灣產業帶為主,以沿杭金衢高速公路產業帶、沿曹娥江水網平原和濱海平原。定位為都市農業區、紡織產業和精細化工產業集聚區、機農業區、襪業、五金等特色工業集聚區、教本項目位于紹興市柯橋區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馬鞍街道二線海塘以北,屬于總體規劃中的沿杭州灣產業帶,定位為都市農業區、紡織產業和精細化工產業集聚區、機電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商貿服務業和現代物流中心等。本項目主要從事特種玻璃的生產,屬于非金屬制品制造業,因此,本項目建設符規劃區位于紹興市柯橋區北部,區位優勢明顯,是杭州灣南翼的先發地,紹興市融杭接滬的先行區。現有國家級柯橋紹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紹興市柯橋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為省級經濟開發區。2012年經國務院批準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華舍街道與安昌鎮界,西至梅于江,北至杭甬高速公路。2006年組織編制了《紹興柯橋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產業布局為以引進技術密集型、資金密集型的新興產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為主,重點發展光機電一體化產業、汽車汽配產業、電子信息產業、新材料產業,大力提升現代紡織業,著力培育科技創業產業、中介服為省級開發區。2012年組織編制了《紹興市柯橋區濱海工業區(馬鞍鎮)總體規劃》,定位國際紡織品制造中心、全國綠色印染基地,發展印染、化纖兩大支柱產業,重點培育新材料、新能源、機電機械裝備、電子信息與通信設備等新興產業。2016年《紹興市柯橋區濱海工業區(馬鞍鎮)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通規劃區是紹興市和柯橋區產業發展的主平臺,隨著大灣區節點城市協同發展態勢增強,杭紹甬一體化發展的深入,為規劃區提升發展提供了機遇,2018年7月,柯橋區按照省市工業園區整合提升要求,對管理運營體制機制進行了調整,對規劃區提升產業能級、優化產業結構提出更高要求,2013年國務院批準紹興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撤銷原紹興縣和上虞市,設立紹興市柯橋區和上虞區,市區面積擴大促使紹興市加快都市區經濟轉變、加速融入長三興市區印染化工電鍍產業改造提升實施方案》,越城區印染企業向柯橋區濱海工規劃區位于紹興市柯橋區北部,四至邊界為:北至錢塘江海塘環塘河,東至曹娥江海塘路、東區界,南至南區界、杭甬運河、安昌街道邊界,西至安昌街道人口規模:近期規劃區總人口46萬人;遠期規劃區總人口58萬人。依托國際紡織之都的影響力及國家級開發區的大平臺,以紡織產業為基,積“時尚柯橋”是柯橋區致力經濟結構調整,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紡織之都向時尚柯橋轉變的新舉措,規劃區作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示范一軸:即產城融合發展軸,沿柯北大道-柯海線串聯安昌、齊賢、馬鞍、濱海一帶:文化休閑風光帶,沿安昌古鎮-上方山大道-杭甬運河-曹娥江,串聯安昌古鎮、柯北城市之眼、羊山風景區、田園濕地、曹娥江風光、藍印小鎮,既是兩城:即柯北大道南側的人文科創新城和濱海人文科創新城南至杭甬運河,北至柯北大道,金柯橋大道以東結合羊山、高鐵站后區域打造城市智慧創意片區,金柯橋大道以西結合安昌古鎮、西扆山打造現代服務新城包括馬鞍鎮中心區以及濱海中心區,以居住功能和商業服務功三片:即三大產業片區,分別為柯北新興產業融合發展片,濱海中部高端智新興產業融合發展片包括安昌工業園和柯北一期(杭甬高速以南)、二期工業園區(杭甬高速以北)。規劃安昌工業園區企業逐步更新升級,柯北一期工業以發展創新型工業為主;柯北二期為拓展區塊,規劃以承載高端裝備、新材料、智能傳感等新興產業的研發中試到產業化,重點引進運營型、平臺型、研發型、高端智造集聚發展片位于濱海中心區和規劃杭紹甬鐵路之間,現狀企業以保本項目本項目圖2.6-1規劃空間結構圖根據產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結合省市戰略要求和最新產業趨勢,發揮優越的區位優勢,主動承接區域產業轉移,融杭接滬聯甬,積極融入長三角、杭州灣經濟區。圍繞“支柱產業動能優化、支撐產業創新增量大主導,“4”即四大新興產業,分別為高端裝備、新材料、智電汽車、建筑產業現紡織時尚立足發展實際,促進產業鏈中端印染和織造環節提質升級,兩端原材料和紡織品領域創新突破,關聯裝備和設計環節發展壯大,打造全國印染產業轉型示范基地,知名高端紡機制造基地,國際面料高端裝備以龍頭企業為帶動,集群化發展智能成套裝備、機器人和關鍵基礎新材料重點發展碳纖維材料、先進高分子材料、節能環保材料、新型功能材智電汽車挖掘產業鏈各環節發展方向和價值,重點發展以新能源整車及其核建筑產業現代化,專業化發展建筑產業現代化全產業鏈條,即前端建筑新材料、建筑設計與結構、建筑構件與部品、建筑裝配集成及建筑產業后市場,打造培育產業方面,加速發展與產業轉型升級密切關聯的智慧物流、科創服務、智造集成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未同時,加快產業服務業的發展,圍繞核心產業發展,聯動金柯橋科技城,打規劃區的產業服務體系,為產業提供技術研發、技術成果交易、企業孵化、技術至規劃期末(2035年),形成一大千億產業引領,四大百億產業集群,其中紡織時尚產業形成全國高端紡織示范基地,國際時尚科技創新中心;智電汽車產業成為長三角世界級汽車產業集群的重要組成,高端裝備成為灣區南岸最具影響力的智能裝備產業集群;新材料產業成為省級新材料特色產業集群,建筑產業現代化創建省級綠色建筑產業集群,并通過多個培育產業的發展,形成產業體系架構清晰、優勢產業突出、集群優勢明顯、多元產業未來產業發展要深入融入區域一體化的大格局,按照“融杭接滬”及國家大南創:即融杭雙創服務組團,主要位于杭甬高速以南,以科創、文創、高端服務功能為主,承接滬杭人才智慧輸出,深化研發及資本合作,服務產業創新、中智:即灣區智造協同組團,主要為杭甬高速以北、致遠大道以西的范圍,以智造和研發應用功能為主,重點培育新興未來產業,主動配套并嵌入灣區萬億北紡:即國際高端紡織組團,位于致遠大道以東的區域,以研發設計和規模在產業總體功能指引下,根據現狀產業分布,按照““一核”:即綜合創智核,重點集聚都市輕型制造、創新創業和高端服務三“四區”:分別為綠色印染示范區、傳統產業提升區、新興產業育成區和人汽車、建筑產業現代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和高端醫療器械產業等;鏡海大道兩側區塊主要發展智電汽車、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新東線北側區塊主本項目本項目圖2.6-2產業布局規劃圖遠期規劃區保持國家大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保持煙塵達標,工業鍋爐、窯近期大部分內河流段水質達到國家Ⅲ類水質,少量河道達到國家Ⅳ類水質,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條件;合理規劃布局三類工業項目,控制三類工業項目布局范圍和總體規模,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工業功能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現有三類工業項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鼓勵現有三類工業遷出或關閉;禁止新建涉及一類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等環境健康風險較大的二類工業項目。現有二類工業項目改建、擴建,不得增加用地規模,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推進城鎮綠廊建設,建立城鎮生禁止新建三類工業項目(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選址于此的除外),現有三類工業項目擴建、改建要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并嚴格控制環境風險,鼓勵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遷出或關閉;禁止新建涉及一類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二類為工業用地,本項目屬于非金屬制品制造業中的C3041平板玻璃制造和C3042特),展成灣區智能制造的優勢集群”的功能定位。此外,本項目在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廢水、廢氣和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廢都得到妥善處置,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新增污染物進行區域替代削減,污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廢水納管排放,不會觸及環境質量底線,根據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符合空間布局引導要求。本項目所在地與周邊的居住區之間設置了一定的防護隔離帶,能夠確保人居環境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綜上,本項目符合《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的《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該報告書于2019年11月13日通過審查小組審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于202本項目屬于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工業污染重點管控單元1-柯橋經開區),表2.6-1項目所在區域生態空間清單(摘自規劃環評)序號環境管控單元名稱及編號涉及環境功能區劃名稱及編區塊范圍示意圖管控要求現狀用地類型1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工業污染重點管控單元1-柯橋經開區(ZH33060320001)濱海工業園區環境重點準入區(0621-VI-0-1)、濱海工業園區環境優化準入柯橋經濟開發區環境優化準入空間布局約束:1、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條件。2、合理規劃布局三類工業項目,控制三類工業項目布局范圍和總體規模,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3、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工業功能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環境保障區(0621-IV-0-5)、柯橋區北部農產品安全保障區(0621-III-0-1)、曹娥江河口綠帶生態保障區(0621-II-4-1)4、曹娥江綠帶區域應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好曹娥江污染物排放管控:1、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2、新建二類、三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3、加快落實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升改造項目,推進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4、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環境風險防控:1、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2、強化工業集聚區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管控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公用設施用地本項目擬建地位于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工業污染重點管控單元1-柯橋經開區(ZH33060320001),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本項目屬于非金屬制品制造業中的C3041平板玻璃制造和C3042特種玻璃制造,其中平板玻璃生產屬于三類工業項目,本項目已取得紹興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備案,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符合空間布局引導要求。本項目所在地與周邊的居住區較遠,周邊為工業企業,并設置了一定的防護隔離帶,能夠確保人居環境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本項目不占用曹娥江綠帶區域,不占用曹娥江水域。本項目不涉及畜禽養殖。本項目在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廢水、廢氣和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廢都得到妥善處置,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實施后新增污染物總量進行區域替代削減,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企業實行雨污分流,廢水經處理后納管排放。本項目廢水納管送至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不直接排入周邊河道。在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基礎上,項目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較小。企業風險較小,但要求企業加強企業隱患排查,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設施的正常運行監管。符合環境風險防控要求。本表2.6-2主要環境問題及解決方案清單(摘自規劃環評)序號項目主要環境問題解決方案預期效果1能源結構區域內已經安排5家熱電企業,為周邊企業提供熱力,但目前在集中供熱覆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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