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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黃土地區高速公路路基設計規范2019-06-01實施2019-06-01實施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I IV 1 13術語和定義 14符號和縮略語 3 3 5 56.2換填墊層法 76.3沖擊碾壓法 7 86.5灰土擠密樁法 96.6柱錘沖擴樁法 9 6.10工程材料要求 7路基設計 7.3路基壓實度與強度要求 7.4填方路基 7.5挖方路基 7.7橋涵臺背與擋墻背路基 7.8路基棄土 8路基防護 8.1一般規定 8.2填方路基 8.3挖方路基 9路基路面防排水 9.1一般規定 9.2路基地表排水 9.3路基地下排水 9.4路面排水 9.5橋梁排水 9.6沖溝路段排水 9.7臨時排水 附錄A(規范性附錄)甘肅省濕陷性黃土公路工程地質分區 附錄B(規范性附錄)路基填料分級 26附錄C(資料性附錄)條文說明 本標準依據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甘肅省交通運輸廳提出并監督實施。本標準由甘肅省交通運輸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甘肅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曉民、陳宏斌、趙天宇、肖銳、李國璽、馬勝午、張溶、王海林、王增運、趙璠新、袁振波、田子澤、王騎虎、余小龍。甘肅省黃土具有面積廣、土層厚、濕陷性強、地域差異大的特點。為了更好地推廣應用我省黃土地區高速公路建設的成功經驗,提高黃土地區公路路基設計技術水平,根據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下達2017年度第3批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函》(甘質監函(2017)86號)的要求,甘肅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編制單位,在《甘肅省黃土地區高速公路路基設計指南》(試行)的基礎上,編制了《黃土地區高速公路路基設計規范》。本規范編制過程中,參照了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規范,通過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凝練了近十年來國內外公路、鐵路黃土路基的相關研究成果和成熟技術,吸收了《甘肅省濕陷性黃土地區公路修筑成套技術研究》的成果,結合甘肅省地域特點、黃土路基設計和工程實踐經驗,并對主要技術問題開展了試驗驗證和研究工作,廣泛征求了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了主要技術的可持續性、成熟性和先進性。本規范共分為9章,分別是:1范圍;2規范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4符號和縮略語;5勘察與評價;6地基處理;7路基設計;8路基防護;9路基路面排水。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細化和補充了現行規范中黃土地區路基設計的有關內容,首次將甘肅省濕陷性黃土劃分為4個一級分區、9個二級分區、10個三級分區,以便因地制宜、針對性地開展黃土路基設計工作。(2)明確了地基處理的方法及相關技術要求,并根據甘肅省黃土工程地質特性,增加了柱錘沖擴樁、孔內深層強夯2種地基處理方法。(3)遵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技術標準,對路基填料分類、選用、改良及相應材料要求做了明確規定。(4)提出了采用壓實度、加州承載比、地基系數、動態變形模量等靜態與動態多指標結合的施工過程控制措施,并加強了橋涵臺背、擋墻臺背、填挖交界等關鍵部位的地基處理與施工過程控制。(5)強調了黃土路基防排水設計的重要性,針對不同地形條件和構筑物工程特點,提出了路基防排水的相關規定和技術性要求。本規范由甘肅省交通運輸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管理,甘肅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請各單位和個人在執行過程中,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甘肅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黃土地區高速公路路基設計規范》編制組(地址:甘肅省蘭州市酒泉路213號,郵編:730030,郵箱:595275141@)郵箱:595275141@,供今后修訂和完善。1本規范規定了甘肅省黃土地區高速公路路基設計的主要內容與技術要求。本規范適用于甘肅省境內黃土地區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路基設計,其它等級公路參照執行。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友件的應用是必不町少的。兒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手其最新版術(包括所有的修改單產章用于本文件。JGJ79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TG/TD31-05、兼土地區公路路基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JTG/TD33公路排水設計規范JTGC20路二程地質勘察規JTGD30公路路基設計規范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GE60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JTGF80/1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標準第一冊土建程TB10001鐵路路基設計規范TB101020路程土工試驗規整DB62/T25-306二大厚度濕陷性黃上場地工程處理技術基程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干文件。濕陷性黃土collapsibleloess在一定壓力下受水浸濕后,土體結構迅速破壞,并產生顯著附加下沉的黃土。非濕陷性黃土noncollapsibleloess在一定壓力下受水浸濕,無顯著附加下沉的黃土。在上覆土的自重壓力下受水浸濕,發生顯著附加下沉的濕陷性黃土。非自重濕陷性黃土loessnoncollapsibleunderoverburdenpressure在上覆土的自重壓力下受水浸濕,不發生顯著附加下沉的濕陷性黃土。2通過試驗測得的直徑30cm荷載板下沉1.25mm對應的荷載強度p(MPa)與其下沉量1.25mm的比動態變形模量(Evd)dynamicmodulusofdeformation動態變形模量是指土體在一定大小的豎向沖擊力Fs和沖擊時間ts作用下抵抗變形能力的參數。將石灰按一定比例摻入土中,分層回填并夯壓密實利用大質量夯錘從較高處自由落下對地基產生沖擊和振動,降低地基土的壓縮性并提高其強度的孔內深層強夯(DDC)down-holedeepcompac3灰土擠密樁lime-soilcompactionpile將石灰與土按一定比例拌合均勻,在樁孔內分層回填夯實形成豎向增強體,并與擠密的樁間土一起組成的復合地基。4符號和縮略語δ——濕陷系數。δz——自重濕陷系數。△——濕陷量的計算值。S——孔心距/(D—成樁直徑m)。d——預鉆孔直得(m)。Eo——路基回彈模量(MPa)。K——壓實度磨1%)。CBR—加州承載比(%)。m——面積置換率n——復合地基樁土應力比A——復合地基面積(m25勘察與評價5.1公路路線通過黃土地區時,應根據各勘察設計階段的任務和目的,針對黃土工程地質特性與路基修筑特點,認真調繪、勘察,收集和查明下列內容:a)黃土的分布范圍、厚度、地貌類型、成因、時代和地層結構;b)黃土的土質特征,物理力學性質,地基承載力;c)黃土的濕陷性,場地濕陷類型與等級;d)黃土層與基巖的接觸面形態,下伏地層的巖性和風化程度;4f)地下水的類型、埋深、季節性變化情況,及其與地表水體、灌溉、開采地下水強度的關系等;j)既有公路路基病害,路基設計與病害防治工程經驗等。5.2依據甘肅省黃土工程地質特性及分布特征,結合公路修筑特點,可將甘肅省黃土劃分為4個工程地質分區(附錄A):a)東部區(I):六盤山以東,環縣、華池一線以南的黃土地區,主要包括慶陽市大部分地區和平b)西部區(II):東臨六盤山,西陷等級多為I~IV級,路基濕陷c)北部區(I):隴東地區環縣、華池北部,隴西地區靖遠、白銀、永登北部,以及烏鞘嶺以北的古浪、武威、金昌和張掖部分地區的黃土(類土),以典型的黃土梁峁地貌為主。慶陽、白場地濕陷類型以自重濕陷為主,地基濕陷等級多為Ⅱ~IV級,路基濕陷病害嚴重;河西地區濕陷性黃土厚度多小于10m,黃土黏粒含量相對較小,土體含水率低,濕陷程度輕微-中等,場地濕陷類型以非自重濕陷為主,地基濕陷等級多為I~Ⅱ級,路基濕陷病害中等;d)南部區(IV):武山、天水一線以南地地分布的少量黃土,可進一步劃分為山間丘陵不連續分布黃土和山頂、高階地零星分布黃土。其中,山間丘陵不連續分布黃土厚度相對較小,黏粒含場地濕陷類型以非自重濕陷為主,地基濕陷等級多為I~Ⅱ級,路基濕陷病害輕微;山頂、高5.3黃土地區路基設計應在工程地質調繪、勘探、測試、評價的基礎上,參照地區工程實踐濕陷性黃土層的頂面為止,按式(1)式計算:55.6黃土地基受水浸濕飽和時總濕陷量△?應按式(2)計算△s—黃土場地總濕陷量,單位為毫米(mm15m的濕陷系數值仆于0.020,埋深115m的濕陷系數a值小于0.025時,木參與計算。土頂面,在自量濕陷性黃土場地可取工程區的p值路是可取所在地區的B值。5.7黃土地基顯陷量△s的計算值,祖步設計階段應自地面以下1.5m算起,施工圖設計階段應自基底算起。在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應累計計算至基底以下10n(或地基壓縮層)深度為止;在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對高擋瑞等重要建筑物聚計計算至非濕陷性黃上層頂面為止;對懼它構筑物,當基底下的濕陷性土層厚度大手0m時,東部區西部區和隴東北部梁峁區計算厚度不應小于15m,隴西-河西過渡區、河西走廊區和瀚部區不應小于10m5.8濕陷性黃土地基陽顯陷等級,應根據各士層累計計算的總濕陷量、自重濕陷量的大小等因素按照表1確定。非自重濕陷性場地自重濕陷性場地Ⅱ(中等)一Ⅱ(中等)Ⅱa(中等)或Ⅲ(嚴重)一IV(很嚴重)總濕陷量計算值△s>600mm、自重濕陷量計算值△s>300mm時,可判定為I級,其它情況可判定為Ⅱ級66.1.1濕陷性黃土地基應根據路基的壓縮沉降要求和地基濕陷量分6.1.2濕陷性黃土路段地基處理深度應根據土質條件、路堤填高、修復難易程度,結合地形地貌條件綜合確定,但不得小于表2的要求。涵洞、通道、墻高大于6m的擋土墻,以及與橋臺距離25m范圍內的路基,應消除地基的全部濕陷量,或采用樁基礎穿透地表水、施路基類型經常流水(或浸濕可能性大)季節性流水(或浸濕可能性小)ⅡIIⅡI路堤(>4m)23461235零填、路塹、低路堤(≤4m)123126.1.3濕陷性黃土路段地基的處理寬度,路塹段應處理整個路基開范圍內全寬,且距坡腳不小于3m;擋土墻等小型構造物的處理寬度應至基礎底面外不小于2m。6.1.4濕陷性黃土地基處理方法應根據公路構筑物對地基變形的要求、濕陷性黃土厚度及物理力學性表3所列的濕陷性黃土地基處理措施選用。處理措施適用范圍處理深度換填墊層地基;②局部Ⅱ~IV級自重濕陷性黃土。地基;②零填和挖方的Ⅱ級自I、Ⅱ級非自重或Ⅱ級自重濕強夯3m~6m,最大不同等級濕陷性黃土地基。不同等級濕陷性黃土地基。①地下水位以上,飽和度不超過65%;②涵洞、擋械作業處理措施受限時;④要求處理深度較深。5m~12m,最II~IV級自重濕陷性黃土地其它建筑廢料豐富路段。5m~20m,最II~IV級自重濕陷性黃土地7a)地基處理深度不大于1.0m時,可采用沖擊碾壓、換填墊層法等措施進行處理;b)地基處理深度1.0m~3.0m時,可采用重錘夯實、強夯、換填墊層法等措施進行處理;c)地基處理深度大于3.0m時,可采用強夯、灰土擠密樁、柱錘沖擴樁、孔內深層強夯等措施進d)地基處理可采用一種或多種相結合的措施處理。性質等,合理確定距離橋涵、擋墻,建筑物、管線等構造物的安全距離,或采取隔震溝減震消能等措施。6.1.6地基處理措施在大面積鎖用前應選擇代表性路段進行試驗與測式,以確定各項處理措施的適用6.1.7一般情況下,各項地基處理措旗完成后,應在頂部設置厚度不小于30cm~50cm的灰土(隔水)6.2.1墊層材量來用石灰土,也采用素上二永獨上等,不宜采用砂石、建筑垃圾、礦渣等透水性6.2.2當采用石灰上墊層換填時,石灰摻童應通付8%、磨細生石控制,要求石灰土0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不低于0.5MPa,浸水24h強度損失不大于50%。6.2.4石灰匱乏或士的塑性指數小于7封可采用水泥土換填墊層,但不得降依墊層土的強度要求,水6.2.5換填墊層的地單承載力,宜通過現場載荷試驗確定,并應進行下臥層承載力的驗算。無試驗資料時,估算的石灰土墊層承載為特征值不宜超過250kPa。6.2.6換填墊層在施工填筑過中每壓實一層,應及時測定壓實度,壓實度應滿足相應層位的要求不應少于3處,承載力應滿足地基承載力設計要求。6.3.1沖擊碾壓所采用的壓路機型號、施工工藝參數、有效加固深度、質量檢驗方法及標準等設計參數,施工前應選擇代表性路段進行試驗段驗證,試驗段的直線段長度不宜小于200m。6.3.2地基土的含水率宜控制在最優含水率±3%,含水率不滿足要求時應采取晾曬或補充灑水等措施后再進行沖擊碾壓。一般情況下,可采用25kJ三邊形沖擊壓路機輾壓25~30遍,其它沖擊能量的沖擊壓路機碾壓遍數以試驗段測試成果及地基處理要求為準,處理后壓實度應滿足路基相應層位的要求值。6.3.3沖擊碾壓施工作業寬度不宜小于6m,最小沖壓施工面積不宜小于1500m2,最短直線距離不宜小于100m。86.3.4施工結束后7d~14d內,按1處/2000m2抽檢頻率在設計處理深度內每隔0.5m取1~2個土樣6.3.5施工結束后15d~30d,可采用載荷試驗、標準貫入試驗、瞬態瑞利波法或鉆孔取樣試驗等方法檢驗評價地基處理效果,其中載荷試驗的頻率應按1處/3000m2控制,且每個處理段落不應少于3處,6.4.1夯點布置、夯擊遍數、夯擊次數、間歇時間、處理效果等設計參數,施工前應選擇代表性路段進行夯實試驗段驗證,試驗段試夯場地面積不應小于500m2。6.4.2夯點布置形式宜采用正方形或等邊三角形的網絡點排布。夯點中心距可取夯錘直徑的1.2~2.0倍,處理土層厚度小、夯擊能級低時取小值;處理土層厚度大、夯擊能級高及考慮能級組合時取大值。6.4.3強夯處理地基土的天然含水率宜在8%~24%之間,當天然含水率小于8%時,應采取增濕措施以接近最優;當含水率大于24%時,應采用晾曬或其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使地基土滿足設計含水率要6.4.4強夯宜按主夯、副夯、滿夯三遍設計實施,兩遍夯擊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間隔時間根據試夯結果確定。按不同能級組合時,宜采用高能級處理深層,中6.4.5重錘夯實的單點夯擊能一般不小于300kNm,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2cm。6.4.6強夯能級應根據濕陷性黃土地層時代、夯實厚度、處理深度內地層含水率、飽和度等因素確定,單點夯擊能不應小于1000kNm。單點夯擊能為1000kN·m~2000kNm時,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cm;單點夯擊能為2000kN·m~4000kNm時,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cm;夯擊能大于4000kNm時,最后兩擊的平均夯6.4.7設計應確保夯點距周圍建(構筑物)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不滿足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采取減震、6.4.8強夯能級應根據試夯測試結果或地區工程經驗確定,初步設計無試驗資料或工程經驗時,可按表4選用。6.4.9施工結束后7d~14d內,按1處/2000m2抽檢頻率在設計處理深度內每隔0.5m取1~2個土樣96.4.10施工結束后15d~30d,可采用載荷試驗、標準貫入試驗、瞬態瑞利波法或探井取樣試驗等方法檢驗評價地基處理效果,其中載荷試驗的頻率應按1處/3000m2控制,且不應少于3處,其他方法的6.5.1當地基土的含水率大于24%、飽和度大于65%時,應通過試驗確定灰土擠密樁的適用性。6.5.2孔內填料宜采用石灰土或水泥土,不應使用粗顆粒填料。土料中有機質含量不應超過5%,且不得含有凍土、渣土和垃圾,土粒徑不應大于15mm,填料應分層回填夯實。6.5.3灰土擠密樁的孔位宜按正三角形布置,孔間距可依據擠密前后土體密度、布樁型式、樁孔直徑等按照下式估算,孔間距宜為核孔直徑的2.0~2.5倍。DednaxD2d——預鉆孔尊徑,單位為米(m):無頂鉆孔時取0;Pao——地甚擠率前孔深范圍內各上房的平均1察度,單位為克每立方厘米g/cm3);Padma-—擊實試險確定的樁間土最大千密度,單位為克每立方厘米(g/cm3);6.5.4擠密樁成孔直采用擠土法,不宜采用排上法,擠密孔直徑宜為0.30m-0.50m,處理應鋪設30cm~5oem厚8%灰土墊層。6.5.5灰土擠密樁樹身宜采用10%灰士,樁體壓實度不應小手97%,樁間世平均擠密系數可通過不同工程地質分區黃質條件經現場試驗段確定,一般不宜小手88%。6.5.6施工過程中及時抽檢孔內填和壓(夯)實質量,抽檢頻率應為總樁數的2%~2.5%,且每個臺班不應少于1根樁(6.5.7施工結束后應按總樁數1%~15%的抽檢頻率進行填料壓實質量檢測,且總計抽檢樁數不應少于9個。對樁間土擠密效奧的抽檢頻率應為0.3%~0.5%,且不少于多處:用于評價復合地基承載力的載荷試驗抽檢頻率應為總樁數的Q.2%~0.5%,且不應少于3處;來用動力觸探等原位測試時抽檢頻率應為總樁數的0.5%~1%,0少于9個。6.6.1柱錘沖擴樁法適用于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黃土地基,對地下水位以下或飽和度大于65%的黃土徑的2~3倍。6.6.3樁徑可根據實際填料量估算,宜為50cm~80cm,樁孔內填料量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6.6.4柱錘沖擴樁地基處理深度應考慮濕陷性土層厚度、設備條件、施工方法等因素,處理的有效深采用沉管法或采用鋼絲繩牽引柱錘沖擴施工時,地基處理深度可不受10m深度限制。6.6.5樁體材料可采用素土、碎石土、石灰土、水泥混合土等。當樁體采用石灰土時,消石灰摻配質量比不宜小于5%。6.6.6柱錘沖擴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應通過現場復合地基靜載荷試驗確定,初步設計時可按下式進 (4) (5)fk——樁體承載力特征值(kPa),可按當地經驗或經對比試驗確定,也可依樁身重型動力觸探擊m——面積置換率,宜取0.2~0.5,散體材料樁取大值;n復合地基樁土應力比,應通過試驗確定或按地區經驗確定;無經驗值時,一般可取1.5~4.0,樁間土承載力低時,取大值;6.6.7按照公式(4)或(5)估算的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樁身填料采用素土時不宜超過160kPa,樁身填料采用石灰土時不宜超過250kPa,樁身填料為水泥土時,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應依試驗結果或當地經驗確定。6.6.9施工結束后7d~14d,可采用重型動力觸探或標準貫入試驗對樁身及樁間土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數量不應少于沖擴樁總數的2%,每段路基樁身及樁間土總檢驗點數均不應少于6點。6.6.10柱錘沖擴樁復合地基承載力檢驗應采用復合地基靜載荷試驗,靜載荷試驗應在成樁14d后進行。承載力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且每段路基復合地基靜載荷試驗不應少于3點。6.7.1孔內深層強夯法適用于對沉降變形要求高,處理深度較大的構造物基底濕陷性黃土處理,以及6.7.2樁位布置可采用正方形或正三角形,可參照現行《孔內深層強夯法技術規程》(CECS197)的有關規定確定,一般采用沉管、預鉆孔、沖孔工藝成孔,常用的成孔方法、孔徑、中心距可按表5確定。表5成孔方法、孔徑、中心距中心距s/cm沖擊成孔夯錘重/t填料粒徑≤(1710=15)成孔直徑物≤(141013)成孔直徑碎石或碎石加石屑蓬:10mm~20mn1/10~18成孔直徑18成孔直徑不小于97%,最小組不應低于93%。式進行估算:或 (7)樁間土承載力低時取大值。過大、樁頭及槽底土質松軟等質量問題,應采取補救措施。應為總樁數的0.3%~1%,每個試驗層不應少于6組。6.8黃土陷穴處理6.8.1對危害路基穩定的黃土陷穴應盡早處理,處理范圍宜控制在路堤或路塹邊坡上側80m、下側50m范圍內。東部區(I)、西部區(II)和隴東北部梁峁區(II-1)等黃土陷穴發育強烈的地區,應加大調繪及處理范圍。6.8.2黃土陷穴處理應根據其埋深和大小選用適當的方法,常用的處理方法及適用條件可參考表7選用。對明陷穴、埋藏深度小于3m的暗陷穴一般采用開挖回填夯實或強夯處理;對深度大于3m的暗穴可采用強夯、孔內深層強夯處治;對小而直的暗陷穴可采用灌砂法處治;對于洞身不大,洞壁起伏曲折較大,且距路基中線較遠的小陷穴,可采用灌稠泥漿的方法處治;對大而深的暗陷穴采用灌稠泥漿或灰土回填處治。表7黃土陷穴常用處理方法回填夯實明陷穴明挖回填夯實陷穴埋藏深度小于或等于3m陷穴埋藏深度大于3m、小于或等于6m陷穴埋藏深度大于6m灌砂陷穴埋藏深度小于或等于3m,直徑小于或等于2m,洞身較直回填加強夯陷穴群注1:回填夯實的壓實度應達到95%以上;注2:采用灌砂法處理時,在距離地表0.5m范圍內應采用6%~8%石灰土回填,以防地表水下滲。6.8.3黃土陷穴處理應防治并重,在進行陷穴處理的同時,還應防止新的陷穴形成和已有陷穴擴張。對路基影響范圍內的黃土陷穴應采取下列預防措施:a)對流向陷穴的地表水,采取攔截引排措施;b)對路塹頂的裂縫和積水洼地,應填平夯實,防止雨水下滲;c)對斜坡上的路堤,應做好上側的排水工程,并填平夯實積水洼地;d)夯實表面土層,或覆蓋不透水黏土封閉,或在坡面植樹植草防護。6.8.4黃土陷穴處理深度一般應自地面至陷穴底,對橫穿路基隱蔽的暗穴,處理范圍應自路堤(路塹)坡腳外側按(45°+φ/2)向下擴展至暗穴底。處理填料宜就地采用黃土,處理后原陷穴頂面應設置灰土層封閉。6.8.5黃土陷穴形成和發展的預防應特別重視防排水,應在路堤、路塹一定范圍內完善排水設施設計,對地表水進行攔截和引排,形成系統的排水構造物,避免積水和下滲。地面裂縫和洼地應及時進行填平夯實處理,避免積水。6.9人工坑洞處理6.9.1當人工坑洞位于填方路基或挖方路基下10m之內時,采用開挖回填的處理措施。6.9.2當人工坑洞位于填方路基或挖方路基10m以下時,可采用碼砌袋裝砂礫填塞封閉后水泥注漿處理。當人工坑洞位于填方路基基底以下或挖方路基設計標高18m以下時,經穩定性驗算分析,認為對路基穩定性沒有影響的可不做處理,但應加強相關的防排水設施。6.10.2換填墊層法、擠密樁法等采用的石灰,宜采用Ⅲ級鈣質消石灰或Ⅱ級鎂質消含量不應低于55%。石灰的夾石量不應大于5%,未消化殘渣含量(5mm圓孔篩余)不應大于15%。石灰檢驗,對同一廠家、同一產地的石灰宜按200t/批進行,不足20CaO+MgO含量不小于80%。6.10.4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初凝時間不得小天3.0h,終凝時間不宜小于6.0h,不應采用快硬6.10.5粉煤灰宜采用SO2M?O?+Fe?O4含量不小于70%的Ⅱ級粉煤灰,細度(0.045分孔篩余)不大于20%,SO?不大于3%,盛失量不大于8%粉煤灰浸出液中的重金屬元素含量應符合國家有關廢水排放標準。7.1.1黃土地區路基工程應加強地質勘蔡主作,采用綜合勘操和綜合分析的7.1.2路基應盡量避開滑坡、崩塌、陷穴群、沖溝發育、地下水出露的塬梁邊緣和斜坡地段,必須通過時,應有充分做據和切實可行的工程措施,并盡量避免高填深挖和長路塹。7.1.3黃土河地帶,以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沖刷嚴童的河流地段,當路基位于階地陡坎或岸坡陡壁附近時,應考購上體自身的穩定性和水流沖刷對路基穩7.1.4路基工程設述因地制宜,來取有效的加固處理措旗,提高防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設計所需要7.1.5路基填料采用黃填料的強度壓實度、路床項面的回彈模量應符合現行《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D30)的有關規定。當達不到要求時,應通過換填填料或改食填料等措施處理。黃土作為填料進行土質改良時,應對填吹良方案進行經濟、技術比較通過家內外試驗,提出經濟可靠的技術7.1.6路基工程設計應考慮地質和環境等因素對路基的長期影響,對可能造成的路基病害應遵循預防7.1.7路基工程設計應加強防排水措施,排水設施應完整、系7.2.1路基填料應通過地質調繪和勘探、試驗工作,查明料源巖土工程地質性質、分布和儲量,確定7.2.2土石方調配設計應對挖方利用、集中取(棄)土、填料改良處理等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充7.2.3泥炭、淤泥(質土)、凍土、強膨脹土、有機土及易溶鹽超過允許含量的土等,不得直接用于7.2.5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6的細粒土,不得直接作為路堤填料。7.2.6路基填料按粒徑可分為巨、粗、細三a)路床優先采用A類填料,其次為B類填料;C類填料硬塊石土和漂石土剔除10cm以上粒徑c)路堤填料優先選用A、B、C類填料,其次為D類填料,原則上E類填料不能用于路堤填筑,若采用E類填料時,應經摻加一定量的石灰或水泥改良后,方可用于路堤填料;d)采用灰土改良時,路床、橋涵臺背、擋土墻墻背等關鍵部位摻石灰劑量不宜小于5%(或水泥劑量不宜小于3%)。灰土摻配量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要求7d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不低于0.5MPa,浸水24h強度損失不大于50%。7.2.7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改良土施工時推薦采用路拌法施工,若場地受限無法使用,可采用廠拌法施工。改良土材料要求應滿足6.10條規定,路拌法施工設備應滿足以下要求:b)最大穩定深度達40cm或以上;d)應有加水的電腦控制系統和實時穩定的顯示系統。7.3.1路基以路床頂面回彈模量Eo作為設計指標,以路床頂面豎向壓應變作濕度狀態下,路床頂面回彈模量值不應低于表8的規定值。路面類型交通荷載等級中等或重交通7.3.2路基在施工過程中宜采用壓實度K、加州承載比CBR值、地基系數K?0和動態變形模量Evd進行質量控制,其標準值不應低于表9的規定值。壓實度K1%地基系數K3o/(MPa/m)加州承載比CBR1%下路床輕、中等及重交通特重、極重交通:壓實度K1%地基系數K30/(MPalm)幼態季彤模最AIP加州水載比CHR1%重、極重交通:下路堤1.5以下特重、極重交通:地基系數Km/(MPa/m)注1:壓實度K現場操作細節參見《公整試驗規程》(JTGP10;注3:承載比QBB領場操作細節參見公略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JTGE60Y;動態變形模節下作為施工過程中的控制指標:不作為交、竣7.4填方路基7.4.1路堤填筑前,應依攝黃d場地濕陷等級、填土高度及施工場地等要求,依據不同地基處理方法的適用條件及處理效果,確定經濟可行的地基處理方案7.4.2路堤邊坡高度不大于30m時路堤斷面形式及邊坡坡率可按表10選用。分段坡率及簡圖直線型二折線型≈分段坡率及簡圖階梯型1H≤8m:1:1.5;(20m處設2m寬平臺)20m<H≤30m:1:2.050_2.只階梯型2(8m、20m處設2m寬平臺)2寬填方平臺,以利于綠化及養護檢修。7.4.3路堤邊坡高度大于30m時,宜采用橋梁方案;路基邊坡高度15m~30m時,應與橋梁方案進行7.4.4路堤填筑高度大于10m時,宜每填筑一定厚度后采用沖擊碾壓、重錘夯實、液壓夯、強夯等措壓1.2m(沖擊能量不低于25kJ)、液壓夯1.5m(夯擊勢能不低于36kJ)、重錘夯實2.0m(夯擊能不低于300kNm)、強夯4.0m(夯擊能不低于1000kNm)。若無補強條件,路堤底部灰土墊層厚度不應小于150cm,除路床外的其余部位壓實度控制指標應提高一個百分點。7.4.6高度大于20m填筑路堤應預留不小于50cm加寬值。路基填筑完成后應留有半年以上的工后沉降期,有條件時宜預留一個雨季的沉降期,路基工后沉降宜小于40mm,沉降速率應小于20mm/年,觀測期不足一年時應小于5mm/月。可結合地形、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等設置壩式路基。壩式路基設置應滿足以下條件:a)壩式路基應設置于路基上游匯水面積較小,匯水流量Qp-1%≤10m3/s的沖溝處;迎水面防護標高宜與涵洞頂標高一致,并在7.5挖方路基7.5.1對于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總厚度的低填或挖方黃土路基,應挖除路床厚度范圍內的黃土,進行填筑壓實,底部應設置防滲隔水層,隔水層可采用土工織物或灰土墊層等。7.5.2挖方路基設計應保證邊坡的長期穩定和行車安全,邊坡穩定性應與邊坡防護、防排水等進行綜7.5.3黃土路塹邊坡形式、適用條件及優缺點,應根據黃土土質條件、地層結構及挖方邊坡高度,參考表11確定,一般宜采用臺階型。優點缺點直線型(一坡到頂)度H≤15m;Q?、Q1黃土邊坡高度H≤20m;①坡面平順,水流順暢;折線型(上緩下陡)非均質土層,邊坡高度H≤15m。起坡面變形;②施工和養護比較困難。臺階型度15m<I0n;Q2、Q1黃土邊坡高度20m≤i30m;①施工難度增加;②平臺和截水溝須加固。黃土地區公路二程坤質分區,參照表12約邊玻玻率確定分區6披積一洪積、沖積老黃土積一新黃土Q?老黃土(Q?坡積一洪積、沖積新黃土Q3老黃土Q?一洪積新黃土Q?老黃土Q?7.5.5依據不同工程地質分區的氣象、水文及土質等條件,結合工程經驗,臺階型邊坡的形式可參照a)東部區、南部區公路邊坡宜采用低臺階(邊坡分級高度3m~4m)、寬平臺(2.5m~3.0m)、陡坡率(1:0.3~1:0.5)形式,平臺應植樹綠化,除坡腳設置護面矮墻(或第一級坡面設緩邊坡骨架防護、緩邊坡綠化),其余坡面不設防護;b)其余地區均質黃土公路邊坡宜采用分級高度4m~8m的臺階式邊坡,邊坡平臺寬度宜為2m,c)對有灌溉條件的城市周邊地區公路,邊坡宜采用分級高度6m~8m,單級邊坡坡率不陡于1:1,并采用全坡面綠化方案;對降雨量小,植樹難以成活,7.5.6路塹邊坡高度超過30m時,應與隧道方案進行比較。當采用路塹方案時,應結合穩定性計算結果進行工點設計。邊坡小平臺寬度宜為2m~3m,邊坡大平臺宜設于邊坡中部,平臺寬度應根據邊坡穩定性分析計算確定,宜為4m~8m。非均質土層平臺或變7.5.7在適宜灌木生長的地區宜采用分級高度1.5m的小臺階邊坡7.5.8對挖方高度小于10m的獨立邊坡,可采用1:1~1:1.25的緩邊坡植草或骨架植草的邊坡形式。7.6.2填挖交界路基,填方區填筑前應先清除表土及坡在填挖交界處鋪設土工格室(柵)。7.6.3填挖交界路基施工時,應將原地面開挖成向內傾斜4%且寬度不小于2m的臺階。對地面橫坡較陡、開挖臺階施工難度較大地段,為減少填挖結合部不均勻沉降,宜將路面設計標高以下8m范圍內溝壁按1:1坡率開挖后,再開挖不小于1m寬臺階。7.6.4為便于機械施工,路基跨越V字形沖溝時,應通過重錘夯實(強夯)填筑或擴溝開挖措施,保證溝底施工平臺寬度不小于4m。7.6.5路基縱向填挖交界部位應設置不小于10m的過渡段,挖方過渡段應挖除路床范圍土體后,同填7.6.6填挖結合部應加強沉降控制,防止路基產生不均勻沉降病害。除按照第6章地基處理的有關要7.6.7跨越小于30m狹窄溝道的路基,宜采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無機結合料對細粒土填料改良處7.6.8填挖交界路基應加強排水設計,避免路面和坡面7.7.1濕陷性黃土地區橋涵臺背路基、涵洞、擋墻地基對沉降要求較高,應根據第6章地基處理的有樁等措施加強基底處理;d)非濕陷性黃土地區涵向、光士體地基承載力大于180kPa時,基底可采取換填墊層法處理,墊層宜采用5%~60k泥穩定砂礫(碎石)或10%灰士,墊層厚度應根據涵洞跨徑、涵頂填土高度、地基承載力等國素計算確定,墊層厚度不應小100cm;當地基承載力小于180kPa時,e)非濕陷性黃土地區擋土墻,塞底可采取換填墊層法處理,墊層宜采用5%~6%水泥穩定砂礫 (碎石或16%灰土,墊層厚度應根據鹽高、填土高度及地基承載力要求計算確定,墊層厚度b)橋隧、橋梁隧道之間長度小80m的短路基應進行特殊設計,略基宜采用石灰、水泥、粉7.7.3橋涵臺背、擋墻背路基應加強沉降挖制,壓實度不應小于96%,必要時可采取補強壓實措施。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a)當橋涵臺背、擋橫背路基填料菜用黃士時,宜對路基采取每填高1.5m高速液壓夯、每填高2.0m重錘夯實每填高4.0m強夯等措施的補強壓b)肋板式橋臺填筑合背于脅板兩側應對稱填筑碾壓;立柱式橋臺應采取先填后鉆的方法進行施c)跨越V字形沖溝段涵洞宜采用反開挖法施工,施工時應將路基填筑至涵頂以上1m~2m標高后采取強夯等措施進行處理,然后反開挖施作涵洞。涵頂以上填土4.0md)采用機械難以壓實的部位,應采取補強7.8.2棄土場宜選擇荒山或貧瘠的土地,設置于無水流或水流較小的支溝、山間溝谷,盡量少占耕地,避開陡坡、滑坡體以及極易產生工程滑坡或誘發古滑坡復活的地段,不宜設置于村莊、橋梁上游及橋跨范圍內。7.8.3溝谷地段路基上游一般不設置棄土場,受地形限制必須設置時,應評價其對路基安全的影響,并加強棄土場防排水和支擋工程設計。7.8.4棄土場設置應與平田整地相結合,加強場地植被情況、土地類別、用地數量、地表水、地下水、容量、運輸條件、土體工程力學性能等的調查和研究,分析其對生態環境、水土保持等可能造成的影響,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7.8.5當棄土場原地面自然坡度大于15%時,應對棄土場進行穩定性分析,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當棄土高度大于8m時,應在8m處設置寬度大于2m邊坡平臺,邊坡坡率不宜陡于1:1.5。7.8.6棄土前應清除表層土壤層,并集中堆放,在棄土作業結束后,將原表層土覆蓋在棄土堆上,進行人工綠化,并執行先擋后棄的原則,做好支擋防護設計。7.8.7棄土場周圍應設置完善的截、排水設施,將地表水引排至棄土場外,防止周邊匯水直接沖蝕棄土場及其支擋防護構筑物。7.8.8設計中應明確分層攤鋪、分層碾壓、壓實度等棄土要求,規范棄土場場坪和坡面的整修,并結合自然地形整平低洼處,棄土結束后對場地進行綠化或復墾,盡量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做到舒適、美觀、牢固。8路基防護8.1一般規定8.1.1路基防護設計應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經濟適用、便于運營管理與養護維修,同時兼顧景觀要求的原則。8.1.2黃土路基邊坡易遭受沖刷破壞,防護工程設計應以保證坡面穩定性和耐久性為目的,根據邊坡地層結構、土質條件、氣候環境、水文地質條件、邊坡高度與坡度、筑路材料分布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防護措施。8.1.3依據不同防護型式的優缺點及適用條件,黃土路基邊坡防護可選用工程防護、植物防護或綜合防護型式,一般不宜采用全坡面混凝土或漿砌片石防護。8.1.4坡面防護工程應設置在穩定的邊坡上,當氣候條件適宜時,宜采用植物防護或骨架與植物相結合的防護形式。植物防護應選擇耐旱且根系發達的植物,邊坡坡率不宜陡于1:1。穩定的挖方邊坡除坡腳設置護腳矮墻或一級坡面設置骨架防護外,原則上挖方坡面不設圬工防護。8.1.5沿河防沖刷防護工程應根據河道地形地貌、巖土體工程地質特性、水流條件等,結合河道改移、導流、河岸防護工程綜合設計。8.1.6支擋防護工程型式應結合邊坡地形地貌、巖土體物理力學性質、水文地質條件進行設計,支擋工程應以提高邊坡穩定性為目的,宜優先選擇穩定性較好、受地質條件影響較小的支擋防護形式。8.2填方路基8.2.1邊坡高度大于2.5m時坡面宜采用骨架防護,并在骨架內種植草灌,骨架宜采用混凝土預制塊,并應設計為流水槽型;邊坡高度小于2.5m時,宜采用全坡面草灌綠化防護。8.2.2在基本農田區和水澆地路段,路基坡腳宜設置護腳墻防護。8.2.3路線經過河流及沖溝,路基距河坎較近時應在原河坎或河堤處設置護岸或駁岸,溝內縱坡較大8.2.4路基長期或季節性受積水浸泡路段,應設置護坡進行防護。護坡采用混凝土現澆時,厚度不宜小于20cm;采用混凝土預制塊鋪砌時,厚度不宜小于15cm;采用片塊石漿砌時,厚度不宜小于35cm。8.2.5為防止橋面水沖刷臺后路堤,應沿路堤方向設置長度不小于5m的防護工程,并應設急流槽將8.3.1路塹邊坡防護應以穩固邊坡、美化路容為出發點,結合邊坡坡率、地層結構、巖土體物理力學性質及邊坡穩定性,因地制賓進行設計8.3.2一般路段的路塹邊他應保征自身穩定,盡量避免通過放陡坡率、增加支擋或邊坡錨固等措施滿足穩定性要求。穩定的路塹另疲應以植物身化防護為1,設置圬工防護時,宜采用預制安裝結構,并與植物防護相結合。8.33挖方坡腳可投置不高于1.5m的護腳墻護面墻),以際止坡腳沖刷,營造良好的路域環境;對量避免設置高大伍硬的實體式護面墻防護。8.4.1路線穿越沖溝時,對底寬不大手m的沖溝,整余沖溝底應進行鋪砌,鋪砌長度上游為涵洞八字墻末端至路基外15m,鋪砌層底部應設置反濾層,下游為涵洞8.4.2沖溝內的蜂維水面邊坡應設置防沖刷防護,防護高度應高于設請水位50cm且不低于涵洞頂9.1.1路基路面排水設計應根據不同土質、地形和氣候條件,遵循防、排、疏相結合的設計原則,及9.1.2排水設計應做好排水系統總體設計,使路面排水、中央分隔帶排水、坡面排水、地下排水的設9.1.3排水設施的水文、水力計算及斷面尺寸設計應符合現行《公路排水設計規范》(JTG/TD33)9.1.4排水設施的結構應安全耐久、經濟合理,便于施工、檢查和養護維修。冰凍區地面排水設施應9.1.5排水溝渠應采用現澆混凝土、漿砌混凝土預制塊或漿砌片石封閉,底部應采用復合土工膜或塑料薄膜防滲,基底應采用夯實、摻灰夯實等方法進行加固處治。9.1.6應重視施工過程中的臨時排水,確保施工作業面及路界范圍內不發生積水,并避免已成型工程產生水毀病害。9.2路基地表排水9.2.1路基地表排水設施設計降雨重現期采用15年,各類地表排水設施的斷面尺寸應滿足設計排水流量要求。9.2.2排水溝渠的長度不宜超過300m,三角形和碟形邊溝不宜超過150m,溝底縱坡不宜小于0.5%,不應小于0.3%,出口部位宜設置消能設施,避免在出口形成沖刷或積水。9.2.3路基排水溝應距離路堤坡腳不應小于1m,不得緊靠路堤坡腳設置排水溝。路基排水出口應與自然溝渠、河道和橋涵自然順暢銜接。9.2.4排水構造物底部和開口外緣不小于2m的范圍及回填區應加強夯實,壓實度不應小于90%。9.2.5當路線附近因灌溉或地勢積水可能產生地基濕陷,影響路基安全時,宜在路堤匯水側坡腳設置隔水墻進行防滲處理。9.2.6濕陷性黃土路段,沿線蒸發池和集中取土坑的邊緣距路基坡腳不宜小于25m,并應采取適當的防滲處理措施。蒸發池應設置隔離圍擋、踏步等安全防護設施。9.3路基地下排水9.3.1當地下水影響路基強度或穩定時,應根據地下水類型、含水層埋藏深度、地層滲透性、地下水對環境的影響,并考慮地下與地表排水設施銜接等因素,設置滲溝、暗溝、滲井、滲水隧洞或仰斜式排水孔等適宜的地下排水設施,攔截、引排地下水。9.3.2有地下水出露的挖方路基、斜坡路基、路基填挖交界地段,當地下水埋藏淺或無固定含水層時,宜采用滲溝。9.3.3有地下水賦存的坡面,當坡體土質潮濕、無集中地下水流但危及路基安全時,宜設置邊坡滲溝、支撐滲溝或邊溝下滲溝;當坡面有集中地下水時,應根據出水部位及出水量大小情況,設置仰斜式排水孔,或將仰斜式排水孔與支撐滲溝相結合設置。9.3.4當地下水埋藏深或為固定含水層時,可采用滲水隧洞、滲井等地下排水設施。滲井宜用于地下含水層較多、路基含水量不大,滲溝難以布置的地段。9.3.5路基基底范圍內有泉水外涌時,宜設置暗溝(管)將水引排至路堤坡腳外或路塹邊溝內。9.3.6填石滲溝、無砂混凝土滲溝最小縱坡不宜小于1%;管式滲溝、洞式滲溝最小縱坡不宜小于0.5%。9.4路面排水9.4.1路面表面排水設計降雨的重現期采用5年。9.4.2路塹地段路面表面水應通過縱、橫向坡度匯流至邊溝內排出。9.4.3路堤邊坡坡面未做防護,或坡面雖有防護但仍有可能遭受沖刷的路段,應設置由路肩攔水帶、邊坡急流槽及排水溝組成的路面集中排水系統。9.4.4已對路堤邊坡和土路肩進行有效防護而不易產生沖刷病害的路段,可采用路面橫向漫流的方式排出路表水。9.4.5設置攔水帶匯集路表水時,設計積水寬度不得超過右側車道外邊緣。當硬路肩寬度較窄、匯水量大或攔水帶形成的過水斷面不足時,可采用沿土路肩設置U形路肩邊溝等措施加大過水斷面。路肩邊溝宜采用水泥混凝土等預制件鋪筑。9.4.6路肩攔水帶宜采用現澆瀝青砂、水泥混凝土或當地其他材料預制或現場澆筑。在季凍區及易受鹽侵蝕破壞的路段,宜采用現澆瀝青砂、花崗巖、陶瓷預制件等耐凍、耐鹽蝕材料。攔水帶宜采用梯形橫斷面。9.4.7設置路肩攔水帶的路段,在路線縱坡較大路段的下游末端、凹形豎曲線底部、道路交叉口、匝道口、橋涵構造物連接處、填挖交界處等,應設置攔水帶泄水口,泄水口的位置在滿足路面排水要求的9.4.8攔水帶泄水口的間距板根據過水斷面漫蓋寬度的要求和泄水口的泄水能力進行確定,宜為9.4.9年降雨量小于400nn地區的雙百四車道公盛,中央分隔帶宜采用表面鋪面封閉的平齊式散排方式排水,超高路段外側面水通過內廁路面目隊,分隔帶鋪通應采用兩側外傾的橫坡,坡度宜與路面9.4.10年降雨量大子等于400mm的地區,或車道數超過國車道,中央分隔帶宜采用表面鋪面封閉的凸起式集中排水超高路段外側路面水通過地下自水系統排除,地下排水系統由縱向集水溝(管)、集水井、檢查井、橫向排水管和急流槽組成。9.4.11對于景硯霧求較高路段,當中歡分場量采用綠化雄來設置鋪面封閉時,分隔帶內部宜設置由防9.4.13應對橋梁中央分隔帶上游橋臺與路基之間L隱進行封堵,以免路面匯水沖刷橋臺前黃土坡面。9.5.1為防止橋雄本中刷岸坡及橋頭防護,避免橋面水進人環境敏感區,戰橋商排水對橋下通行有影響時,需采取橋面重非水措施。9.5.3黃土岸坡上的橋應設置完善的縱、橫向排水系統,將水流引集水池或消力池并引離橋臺岸坡,確保橋梁安全。9.5.4橋隧相接處應結合橋染排水及隧道排水進行綜合設計,將水流匯集后排出,橋面水不得排入隧道內。9.6沖溝路段排水9.6.1路堤沖溝路段,邊溝、排水溝匯水流入沖溝時須設置急流槽,并在急流槽底部設置消力池。9.6.2路塹沖溝路段,應沿溝心設置急流槽,將沖溝匯水通過吊溝引入路基邊溝或涵洞。溝心急流槽進水口宜設置在坡口外不小于10m處,并將進口端整修成簸箕形。9.6.3當沖溝內有泉眼或滲水時,應設置滲溝或暗溝排水。9.6.4當沖溝底需鋪砌時,溝底鋪砌宜設置20cm~30cm厚5%灰土墊層。9.6.5路線通過發育期的黃土沖溝溝頭及其附近時,應設置截排水溝、坡面防護和支擋加固等切實有效的措施綜合處理,避免匯水繼續侵蝕溝岸(頭)而危及路基或橋梁安全。9.6.6要重視黃土山區涵洞、急流槽、排水溝等出水口的處理。應根據現場調查,結合地形、地質等特點,采取以下幾種處理方法:a)坡面縱坡小于20%時,一般采用圬工結構將水引至溝底;b)坡面縱坡大于20%時,可采用地埋管式急流槽排水,進口處應設置攔渣網,管材應選用抗腐蝕、耐老化產品,如PE、HDPE、UPVC等管材,管頂填土不小于50cm;c)當出口位于陡坡、懸崖斷壁上時,可用金屬管、金屬矩形槽、硬質塑料管等將水引伸出坡外,形成挑水流,送入自然溝槽,并在溝槽底部設置圬工散水,防止沖刷;d)出口消力池底部應根據黃土地基的濕陷性進行防滲處理,并應加強地基夯實以減少沉降變形。9.7臨時排水9.7.1臨時排水包括路基、路面、構造物及沿線服務設施場地等的臨時排水。9.7.2臨時排水工程包括臨時邊溝、排水溝、截水溝、急流槽、平臺排水溝、排水管、滲溝、攔水帶、涵洞等。9.7.3應采用永久排水與臨時排水結合的形式,將可提前施工的永久性排水工程優先施工,以減少臨時工程,避免浪費。(規范性附錄)成地級市 縣紅寫Ⅲ-1-1L銀中【-1-1膨東中部河渡階地區[-1-2陡東中部標面區[-2隴東商部丘陵撰路區[-2-1疑東南部河谷川合區[-2-2魔東南部梁區Ⅱ-1隴西老部丘陜區Ⅱ-1-1咳西北富河容川臺區Ⅱ-1-2隴西北部丘陵攝影地區Ⅱ-2能西南部河谷區Ⅱ-2-1陜西南部河容川臺區■-2-2隧西南部區一一一一T彝的承兩,禮善思兩熱0(規范性附錄)路基填料分級表B.1巨粒土填料分級表一級定名二級定名適用范圍類別說明巨粒土碎石類土塊石類塊石土粒徑大于200mm顆粒的質量超過總//C11C易風化的軟塊石DE質量的50%(渾圓或圓棱狀為主)/C/C碎石類卵(碎)石土粒徑大于60mm顆粒的質量超過總質量的50%(渾圓或圓棱狀為主)良好級配好的卵(碎)石A級配不好的卵(碎)石B良好級配好的含土卵(碎)石AB/A一級定名二級定名適用范圍類別說明/土質卵(碎)石B粗粒土碎石類土礫石類粗礫土粗圓(角)礫土粒徑大于20mm顆粒的質量超過總狀為主〕級配好的粗圓(角)礫A不好級配不好的粗圓(角)礫B良好級配好的含土粗圓(角)礫AB主質粗圓(角)礫A土質粗圓(角)礫B細礫土細圓(角)礫土0粒徑大于2mm顆粒的質量超過點質良好級配好的細圓(角)礫A級配不好的細圓(角)礫B良好級配好的含土細圓(角)礫AB/土質細租圓角)礫A/土質細圓(角)礫B砂類土砂類土的25%~50%U良好級配好的礫砂A級配不好的礫砂B良好級配好的含土礫砂A級配不好的含土礫砂B/土質礫砂B表B.2粗粒土填料分級表(續)一級定名二級定名適用范圍類別說明粗粒土砂類土砂類土粗砂良好級配好的粗砂A級配不好的粗砂B良好級配好的含土粗砂A級配不好的含土粗砂B/土質粗砂B中砂總質量的50%良好級配好的中砂A級配不好的中砂B良好級配好的含土中砂A級配不好的含土中砂B/土質中砂B細砂良好級配好的細砂C級配不好的細砂D/土質細砂D總質量的50%1/D注2:硬塊石的單軸飽和抗壓強度Rc>30MPa,軟塊石的單軸抗壓強度Rc≤注3:細粒含量指黏粒(d≤0.075mm)的質量占總質量一級定名二級定名適用范圍塑性圖細粒土Ip≤10,且粒徑大于0.075mm顆粒的質量不超過總質量的50%的土AD高液限粉士本線,E改良后可用于路基填料DE改良后可用于路基填料粘土D高液限粘土E改良后可用于路基填料E改良后可用于路基填料注2:A線方程中的wL按去掉%符號后的數(資料性附錄)條文說明本條文說明是對重點條文編制依據、存在問題以及在執行中應注意的事項等予以說明,不具備與規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規定的參考。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規范條文中指定應按其它有關標準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非必須按所指的標準或其它規定執行時,寫法為“可參照……"”。5勘察與評價5.1黃土是第四紀以來在干旱、半干旱條件下,以風積和沖洪積為主要成因形成的一種特殊堆積物。黃土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干燥堅硬、遇水軟化變形”的濕陷性及“能夠形成陡直邊坡和坑洞”的直立性,其中遇水濕陷變形是造成公路路基強度降低、變形增大和病害發生的根本原因。公路工程勘察應針對其特殊性查明分布影響范圍、物理力學特性,發現和預測不良地質體的發育情況,以及其對路基的影響(程度),本條基于這一考慮規定了黃土地區路基勘察的重點內容。5.2甘肅省黃土分布面積大,受成因類型、地形地貌、自然地理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黃土厚度、濕陷特性、強度與變形規律、水敏感性等都有很大的差別,這些差別表現出一定的區域性,對公路路基的危害程度各不相同,路基設計應區別對待,因地制宜。國內學者對黃土工程地質分區開展了較多的研究工作,其中地學界的分區主要以黃土分布特征、地形地貌、濕陷性等自身固有屬性進行區劃,建筑工程行業的分區則在基于黃土自身特性的基礎上,考慮了工程使用要求,綜合考慮了濕陷性黃土的工程地質條件及各因素的相關關系,注重了建筑工程的實用性。公路工程作為一種線性工程,路基構筑物與建筑工程有較大差別,地基受力及反作用情況均有很大差異,其分區要求能夠很好地體現區域上黃土特性的變化,著重考慮黃土的地貌特征、物理組成及濕陷性,同時考慮黃土對自然氣候條件的敏感性。依據我院在甘肅省黃土地區近20條公路的勘察測試成果,對不同區域、不同地貌單元黃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同時參考《黃土地區公路工程分區東地區黃土工程地質分區和變形特性研究》等研究成果,本次在納入隴南不連續分布黃土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將甘肅省濕陷性黃土劃分為4個一級分區、9個二級分區、10個三級分區(工程地質分區圖及各分區對照表見附錄A),并總結了各分區內黃土工程地質特性。5.5《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50025-2004)將濕陷系數0.015規定為濕陷性黃土判定的界限值,在計算濕陷量或自重濕陷量時,對小于0.015的土層不參加累計計算,《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D30-2015)沿用了這一規范的相關測試與評價規定,在(自重)濕陷量計算時均未計入濕陷系數小于0.015估時,基礎底面以下15m以內濕陷系數小于0.015、15m~20m范圍內濕陷系數小于0.020、20m~25m范圍內濕陷系數小于0.025、25m以下濕陷系數小于0.030的代表土層在濕陷量計算中不累計。與此同關系,埋深1m~10m范圍內黃土自重濕陷系數小于或等于0.015的室內試驗平均值約小于0.006;埋深10m~15m范圍內黃土自重濕陷系數小于或等于0.020的室內試驗平均值約小于0.008;埋深15m~20m范圍內黃土自重濕陷系數小手或婷于0.025的室內試驗平均值約小于0014,也即埋深10m范圍內黃土的濕陷系數界限值取0.95,③理深10m~1sm范圍內黃十的溫陷系數界限值取0.020,埋深大于15m黃土的濕陷系數界限值取,計算濕隆量與實測活路交形基本吻合,并通達15處場地浸水試驗進行了法、強夯法、擠蹄法的適用條件、設方法及相關要求等,做了較為詳實的規定和說明,本標準中不再重復贅述,僅對本各地基處理方法進行補充和細化,并提出了該標準未涉及俱可用于甘肅黃土地區公路路基處理的樣鈣州擴樁法和孔內辣層強夯法。地基處理菜涉及內容應符合公路路基設計規范》6.1.2濕陷性黃土地基外理目的是消除部分或全部濕陷量,防止地基濕陷適成路基路面變形破壞。公路屬線性工程,地基處理數量大地基處理的思想是在浸水條件下能夠保證構筑物不產生過量沉降影響公路正常運營元許有一定的濕陷性變形,也即消除地基的部分濕陷量即可,在公路正常運營和節約工程投資之國達合理平衡。因此,黃土路段地基處理深度應綜合土質條件、路堤經濟合理。結合大量試驗研究及工程實踐,表2給出子濕陷性黃土地基處理的最小深度,該規定對挖方路塹應從路床頂面起計算,不包含路面結構層,設計選用時應注意。與現行《公路路基設計規范》 (JTGD30-2015)相比,表2規定的值采用了《公路路基設計規范》中的范圍上限值,并適當提高Ⅱ、IV自重濕陷場地季節性流水條件下的最小處理深度,主要考慮到地基最小處理深度應為明確的界限值,但《公路路基設計規范》給的是范圍值,設計人員具體操作時易造成標準不一致,同時考慮到甘肅省黃土濕陷性相比之下更強烈,濕陷變形引起的公路路基病害更嚴重,地基處理最小深度采取了上限值并局部進行了提高,這一規定與《黃土地區公路路基設與施工技術規范》 (JTG/TD31-05-2017)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6.1.3黃土發生濕陷的根本原因是水分浸入后破壞土體原有結構,造成土體產生沉降變形,地基處理通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50025-2004)規定地基處理的外放寬度是處理厚度的1/2,這一規定確保了地基處理的有效性。公路受開挖斷面、用地范圍等影響,外放寬度一般不能達到處理厚度的1/2,本條給出了不同構筑物的地基處理寬度,以確保路基處理后外部水分難以入滲,同時應加基于近年來黃土地區由于地基處理寬度不足,水分入滲引起的濕陷變形破壞較多,導致地基處理效果較差的實際情況,本條在《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D30-2015)規定值的基礎上,路堤段及小型構造物的處理寬度稍有提高,以確保地基處理的總體效果和經濟效益。另一方面降低場地土滲透性,保護下部土層免受進一步濕陷破壞。因采用換填或低能級重力處理措施;Ⅱ級及以上自重濕陷性黃土地基盡量采用高能級重力或復合地基處驗證設計、施工參數和檢驗標準的科學性、經濟性和可行性,降低地基土的壓縮性,提高其抗剪強度和承工程、歐美國家相關設計標準及指南,結合大量基礎試驗數據,確定了“7低于0.5MPa,浸水24h強度損失不小于50%”的灰土配合比設計方法。沖擊勢能25kJ。根據《公路沖擊碾壓應用技術指南》,結合我省公路建設的經驗,沖擊碾壓前30遍的沖壓效果明顯,隨著遍數的增加,其技術經濟性明顯下降,一般情況不宜超過40遍,在初步設計階段可采用30的沖壓遍數。由于我省濕陷性黃土分布面積廣,土質條件和物理力學性狀差異大(隴東地區的甜永高速建設過程中發現,黃土地基的天然含水率僅為4%~6%,采用沖壓30遍處理后,經檢測濕陷系數不能滿足≤0.015的要求),應因地制宜,根據試驗段確定相關設計與施工參數,有針對性的開展設擊能的大小,一般夯擊能在300KNm~800KNm范圍為重錘夯,夯擊能大于1000kNm為強夯。因不同場地土體的含水率、干密度壓縮性、濕陷類型、濕陷等級及濕陷厚度等物理力學指標存在差異,大面積施工前應對地基的夯實尊瘦夯擊能、奔點布置、奔擊遍數和次數、夯擊效果及處理后應達到的各項指標進行試驗測試,以確定科學合理的設計、施數:保證夯實處理效果。采用正方形或等邊形排布,可確保同一遍夯實理程中夯點量遠離,以利卡土中孔隙水、氣有足夠的時間排逸,進而使土體固結增密。點中心距水主要取妻于單點夯擊的有效水平夯實半徑,工程實踐及研究表明,歷實并徑一般可達到06~10信的夯錘直徑,敵夯點間距前按12~2.0倍夯錘直徑選土”,進一步夯實是非常困難的;若土體的含水幸遠低于最佳含水率,地基土干燥堅硬,夯耗于克服土顆料強大的阻力,土顆粒重新排列擠密困難,夯實效果很差。以利于土體固結指提高夯實效果對含水量較高的土體,也可避免或減少出覘“橡皮土”的現象。逐漸降低,經濟性也相烜降低,夯擊處理地基存在一個“最什秀擊數”,爐即夯擊效果和經濟性之間的一個平衡點,該點銀據夯擊次數與奔沉量的關系曲線確定,依據工程實踐及研究資料,本條文采用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娟最小夯擊次數。6.4.7選擇夯擊處理地基除,一成考慮其對本場地、周圍鄰近場地建構)筑物口密集區還應考慮其對環保居民生產和生活的不良影響,其施工振動對周邊建筑物、環境影響評估和表6.47強夯施工最小水平安全距離參考值6.5.3本條規定了擠密地基的布孔原則和孔間距的估算方法。實踐證明,濕陷性黃土地區樁孔直徑宜為地段進行試驗或試驗性施工,應按實際的試驗檢測結果對設計參數和施工6.5.4采用擠土成孔法能夠充分發揮成孔過程中對土體的擠密作用,大大減小了土體孔隙比,對減小或D31-05-2017)相關條文規定一致。當擠密處理深度較深(大于12m),采用擠土成孔擠密法有困難,或6.5.5灰土擠密樁地基屬于復合地基,由填料形成的樁體和擠密后的樁間土共同發揮作用,因此需同時規定樁體壓實度和樁間土的擠密程度,確保地基處理效果。對于正三角形布置的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3個樁孔圓心構成的三角形形心處的地基土是擠密最薄弱處,其擠密系數理論上最小,能夠在一定程度擠密地基的面積置換率一般不超過0.3,樁間土在復合地基中面積占比較大,提高樁間土的強度是平均擠密系數是在成孔擠密深度內,通過取土樣測定樁間土的平均干密度與其最大干密度的比值而獲得,平均干密度取樣自樁頂高程向下0.5m起,每1m不少于2點(1組),一點位于樁孔外凈距10cm處,另一點位于兩樁間的中心點處。樁長小于6m時,全深度內取樣點不應小于10點(5組),樁長大于6m時,全深度內取樣點不應小于12點(6組)。6.6柱錘沖擴樁法一般常用50cm~80cm,經試樁后再調整樁徑。6.6.5為了保證樁身均勻及觸探試驗的可靠性,混凝土碎塊粒徑不宜大于120mm,如條件容許混凝土碎塊粒徑控制在6cm左右最佳,成樁過程中不得使用粒徑大于24cm或成孔直徑1/3的磚料及混凝土塊等。為了保證樁身密實度,要求樁身填料充盈系數不小于1.5。6.8黃土陷穴處理6.8.1根據甘肅省已建成公路的運營、養護經驗,黃土陷穴的發育速度較快,尤其是指向路基方向的流水陷穴,發育速度快且造成的道路病害嚴重。因此在設計勘察階段需加強公路占地界以外黃土陷穴的實地調查工作,有針對性的對道路構成安全隱患的黃士陷穴進行逐一處理。6.8.2黃土陷穴是黃土地區一個典型的工程地質問題,可直接引起路基下沉、結構物下沉開裂等病害,應根據陷穴的成因、形態、大小、走向區別對待,選取切實可行、經濟合理、便于施工的方法,對危及路基安全的陷穴進行處理,危而潑的陷穴優先選取明挖或強夯處理,窄而深的陷穴優先選取灌砂或灌漿處理。施工過程中,應根據圖放的發育情況靈活調整處理方案,確保黃土陷穴處理方案簡捷有效、經濟6.9人工坑洞處理/6.9.2黃土地區的人工坑洞一般窯洞、水井、菜窯,果窯、采莎潤和采空區等。指根據黃土的物理特性,黃土具有較強的土拱效應。當人工洞頂部填土尊度達到一是數值后,道路車輛荷載及路基填土荷載經過應力擴散傳遞以二洞穴頂部時,應力已消散為零,因此可不對洞穴進行處理。經測算一般規模的人工洞穴埋深大手?時可不處理,在具體設引國,應根據具體工程條件計算確定是否進行處理。7路基設計7.2.6路基填料改良的摻灰劑量應根據相關改良試驗設計規程通寸室內試驗確定,出于統一便于操作的目的,本標準在總結省內黃土地區既有公路成功經驗的基礎工參考了外省相關技術標準及公路、鐵路設計方案,規定“平用土改良時,路床橋涵臺背、擋土墻墻背處摻灰劑量不宜小于5%。”如《陜西省公路建設工程質量作指導意見》陜西督通運輸廳陜交發(2012)41號30.1條“采用細粒土填筑時,宜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無機結合料進行處治”。鄭西客運專線黃路基采用5%~8%石灰或7.2.7無機結合料采用集中膚合或采用穩定土路拌機拌合較采用傳統的犁鏵和旋耕機路拌法施工拌合均勻性好。本規范推薦采用撒布祝均勻撤布無機結合料后采用穩定土路拌機翻拌法或集中拌合廠拌法施7.3路基壓實度與強度要求7.3.2隨著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和高速重載交通趨勢的不斷加深,公路交通對路基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路基的壓實標準也隨之提高,在當今機械化快速施工的大環境下,傳統的路基壓實質量檢測方法已無法滿足要求,主要表現為如下兩個方面:(1)路基壓實質量檢測指標的應用過于單一。一般在路基分層碾壓過程中主要以檢測壓實度為主,而路基頂面的回彈彎沉檢驗則主要在路基施工完成之后,可見在不同的施工環節,指標的抽檢均是單一的,然而路基的承載能力、抗變形能力及穩定性與其自身的填料屬性、壓實度、濕度、孔隙率相關,采用單一評價指標不能客觀有效地反映路基的壓實質量,在評價路基后期的路用性能方面也有一定的局(2)路基壓實質量的靜態評價指標不夠客觀合理。傳統物理和力學檢測指標均屬于靜態檢測,即現場所測結果更多反映的是路基靜應力的工作狀態。而隨著我省高速重載交通趨勢的持續發展,公路路基內部動應力的水平和作用時間顯著增加,單純的靜態評價指標不盡合理。動態變形模量Eva反映的是工程實體在特定動荷載作用下的彎沉值和動態變形模量,從而評估被檢測體的承載力和抗變形能力,其檢測速度快,在檢測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可以縮短檢測時間,不影響施工進度。因此,在相同的檢測時間內,可以增加檢測數量,使測試數據更具有代表性;施工中可以隨時跟蹤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真正實現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控。就填方路基而言,決定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是填料組成和壓實成型,甘肅省總體工程地質條件復雜,路基填料多以黃土為主,優質路堤填料缺乏,因此科學合理、簡便有效的控制指標和檢測方法成為保證甘肅省公路路基壓實質量的關鍵途徑。綜上所述,在控制路基壓實質量的過程中,有必要采用多指標互補、動靜結合的檢測方案,同時增加檢測頻率、擴大檢測覆蓋面、兼顧細節部位。以甘肅省內新建的臨渭高速、白明高速、蘭州南繞城高速、蘭州北繞城高速、改造工程G567、馬營口至山丹西公路路基工程為依托開展了一系列引進新指標檢測(K30和Eva)與傳統檢測的現場試驗,如圖7.3.2-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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