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S 562-2022 城市綜合管廊消防系統技術規程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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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前言 Ⅱ Ⅲ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4基本規定 2 3 57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78自動滅火系統 8 Ⅱ本文件依據T/CAS1.1—2017《團體標準的結構和編寫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三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四局集團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北京火正消防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楨、洪詩藝、尹朝露、陸波、王印斌、張晉、崔海龍、富文閣、峰、梁立贊、陳雨、姚凱凱、李瑞祥、李良宇、陳國良、張新Ⅲ管線集于一體、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由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團體標準的結構和編寫指南》編寫本本文件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標準協調一致。國內尚無統一的綜合管廊消防系統的技術標準。本次編制填寫了1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應急照明本文件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綜合管廊(以下簡稱綜合管廊)中消防系統及其子系統工程。在建設城市綜合管廊消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3836.1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T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GB5005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4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370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2GB/T51274城鎮綜合管廊監控與報警系統工程技術標準與報警系統等系統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各類設施的運行狀態進行4.1綜合管廊應設置消防控制室,并應滿足GB25506的相關規定,消防控制室與監控中心合用時應設置獨立的消防系統監4.2消防系統中用于信息顯示和聯動控制的終端設備,如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自動滅火控制3圖形顯示裝置、電氣火災監控設備、消防電話總機、防火4.3消防系統中設置的各類系統組件應符合相應的產品國家標4.4綜合管廊艙室內設置的各類系統組件(除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消防應急燈具)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54等級。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和艙室外部的配套用房中的各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30等級。4.5設置在天然氣管道艙室和其他有燃氣泄漏、聚積風險部位的各類系統組件,應采用符合GB3836.1要求的防爆形式。5.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由火災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a)配套用房:如監控中心、消防控制室、變配電所、發電5.1.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符合GB50116和GB/T51274的要5.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能通過標準通信接口接入綜合管廊5.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各類報警、故障等系統信息應45.2.1.1配套用房中應至少設置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等系統5.2.1.2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能接收和聲光警報器,聲報警信號應能手動消聲,光報警信號應保持至系5.2.2.1含電力電纜的艙室中應至少設置感煙火災探測器、感溫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等系統組件。當處于自動控制狀態下時,在接收到上報器,聲報警信號應能手動消聲,光報警信號應保持至系統5.2.2.2艙室頂部應設置感煙火災探測器和感溫火災探測器,a)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最大光路長度應不大于100m,且每一艙室內設置的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數量應不少于2c)分布式光纖或光纖光柵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光纖可跨越艙室,但單根光纖的長度應不大于2000m,光纖光柵的間距應不大于10m。5.2.2.3在電纜支架處應沿電力電纜的表面敷設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單根感溫電纜或光纖不應跨越艙室感溫火災探測器應采用“S”形敷設在電力電纜的表面,其敏感55.3.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應由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分布式光纖或光纖光柵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電氣火災監控設備等系統組5.3.2采用接觸式安裝的探測器敏感部件應安裝在電力電纜接頭、接線端子等可能發生局部過熱風險的部位,分布式光纖敷設的長度應不小于其標準報警長度的1.5倍,光纖光柵應每個部位至少敷設1個。5.3.3采用非接觸式安裝的探測器敏感部件與被監控區域的直線距離應不大于1m,單個探測通道監控的電力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200m。6.1.1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應由自動滅火控制系統、消防電話系6.1.2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系統組件發出的報警、故障等式向子系統控制設備或現場組件發送聯動控制信號,并接收現場6.1.3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應符合GB50116和GB/T51274的要6.1.4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應能通過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顯66.2.1自動滅火控制系統應由自動滅火控制設備,及與其配接6.2.2當消防聯動控制器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報警信號時,應能根據預設的控制邏輯在3s內向自動滅火控制設備6.2.3自動滅火控制系統可在其監控的防火分區或綜合管廊艙6.2.4當報警觸發設備發出報警信號時,控制設備應能在10s內將報警信號反饋至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在自動控制方式下,應根據預設的控制邏輯向滅火裝置發送控制信號,執行相應的滅火動作。控制設備應能在10s內將滅火裝置正常啟6.2.5報警觸發設備和滅火裝置的報警、故障、反饋等工作狀6.2.6當接到自動滅火控制設備發出的聯動控制信號時,滅火裝置應能在3s內執行滅火動作,正常啟動后應在10s內向控制啟動后3s內向所在區域的控制設備發送反饋信號。6.2.7自動滅火控制系統可具備滅火動作延時功能,其延時時間不應大于30s。延時期間,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和對應的控制設6.3.1消防電話系統應采用獨立的通信線路,消防控制室或監76.3.2每個防火分區或艙室,以及變配電所、發電機房、水泵控制房等配套用房中應設置至少一部消防電話分機,艙室及疏散通道內任意兩部消防電話分機間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100m。6.4防火門監控系統6.4.1對于采用防火門進行艙室內部防火分隔的綜合管廊,應設置防火門監控系統。6.4.2消防控制室或監控中心設置的防火門監控器,應能集中顯示管廊中防火門的打開、關閉狀態,以及系統各組件的正常、故障等工作狀態。6.4.3當常閉防火門不能正常關閉時,系統應能在100s內發出故障提示聲光信號。6.4.4當系統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報警信號時,應能在30s內關閉綜合管廊內全部的常開防火門。7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7.1綜合管廊應采用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或監控中心。系統應符合GB51309的要求,系統各組件應符合GB17945的相關要求。7.2綜合管廊艙室中設置的消防應急燈具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于GB/T4208規定的IP65等級。7.3消防應急燈具應采用GB51309中規定的A型消防應急燈具。對于由同一臺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的消防應急燈具,其任意兩臺之間的水平安裝距離不應大于400m。7.4綜合管廊艙室、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間應沿人員疏散方向在墻面兩側或走道上方連續布置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并應符合下述要求:a)沿墻面側邊布置的標志燈具,其安裝高度應不大于1m;2.2m,且不應大于3m;8c)相鄰兩只標志燈具的水平間距應不大于20m;d)轉角處相鄰的兩只標志燈具的安裝間距應不大于2m。7.5具有指示方向功能的標志燈具應在應急狀態時指向最近的7.6安全出口或疏散門上方應安裝安全出口標志燈,安全出口7.7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安裝在綜合管廊頂棚上,不應安裝在地面。當安裝在墻面側邊時,照明燈具的安裝高度不應在1m~2m之間。照明燈具的光線照射方向應在其安7.8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單一供電回路連接的消防應急燈具總數不宜大于50臺。7.9消防應急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于60min。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備用電源應能保證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小于180min。7.10在應急狀態下,系統為管廊艙室、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人員疏散場所提供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51x,為消防控制室、監控中心、配套用房提供的地面照明不應低于系統正常工作時的8自動滅火系統b)干線綜合管廊中容納電力電纜的艙室內;c)支線綜合管廊中容納6根及以上電力電纜的艙室內;8.1.2自動滅火系統宜選用細水霧滅火系統或超細干粉滅火系統,供電系統的變配電室、配電柜內可選用七氟丙烷和IG54198.1.3自動滅火系統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防護對象選擇全淹8.1.4自動滅火系統應具有自動和手動控制方式,手動控制方式應優先。自動滅火系統應在消防控制室或監控中心設置手動啟動裝置。如啟動裝置具有延時功能,其延時時間不應大于30s,8.1.5自動滅火系統應能接收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發出的聯動控制信號,在自動控制方式下,當接收到聯動控制信號時應在3s內執行相應的滅火動作。系統執行滅火動作后,應在10s內向消輯還應符合GB50116的相關規定。8.1.6對于采用全淹沒應用方式的自動滅火系統,應在其防護能在3s內執行相應的滅火動作。如啟動裝置具有延時功能,其延時時間應不大于30s,且延時期間應具有緊急停止滅火動作的8.1.7采用全淹沒應用方式的自動滅火系統,應在啟動時聯動關閉防護區內影響其滅火有效性的開口,關閉防護區內通風設備。如開口不能在啟動時自動關閉,宜在開口部位增設滅火8.1.8自動滅火系統應在其防護區外設置聲光警報器,系統執8.2.1電力電纜接頭部位、電力電纜艙室以及變配電室的細水8.2.2電力電纜艙室內的噴頭應布置在艙室或電纜夾層的上部,8.2.3細水霧滅火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a)滅火系統的噴霧強度、噴頭布置間距、安裝高度、工作壓力等設計參數,宜經實體火災模擬試驗確定,也可根據噴頭的安裝高度按表1的規定確定最小噴霧強度和噴頭布置間距;噴頭的工作壓力噴頭的安裝高度mm>1.2且≤3.5b)一套細水霧滅火系統,其保護的防護區不宜大于6個,單個防護區的容積不宜超過3000m3;c)細水霧滅火系統設計響應時間不應大于30s;d)細水霧滅火系統的設計持續噴霧時間不應小于30min。K—噴頭的流量系數[L/min·(MPab)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按下式計算:c)系統設計流量的計算,應確保任意計算面積內任意4只噴頭圍合范圍內的平均噴霧強度不低于表1的規定值或實體火災d)分層敷設的電纜的保護面積應按整體包容電纜的最小規e)滅火系統的水頭損失、設計供水壓力、儲水箱的設計所需有效容積,應符合GB50898的相關規定。8.2.5細水霧滅火系統應具有自動和手動控制方式。瓶組式系設置機械應急啟動裝置,機械應急操作不應受系統控制方式的8.2.6細水霧滅火系統的供水裝置、過濾器、系統管道等組件8.3.1超細干粉滅火系統應采用ABC超細干粉滅火劑。8.3.2電力電纜接頭部位、電力電纜艙室以及變配電室安裝的超細干粉滅火系統宜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應用滅火系統。系統的設置應滿足GB50347的要求。8.3.3全淹沒滅火系統內任一防護區的滅火劑總用量不宜超過50kg,滅火劑設計濃度不應小于0.65kg/m3。當滅火劑總用量大于50kg時,可將被防護區域劃分為多個防護區,以保證每個防護區的滅火劑總用量不超過50kg。8.3.4系統宜采用電引發器啟動滅火裝置,當接收到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發出的聯動信號時,同一防護區內在3s內執行滅火動作。8.3.5當采用懸掛式滅火裝置時,任一防護區內設置的滅火裝置數量應不少于2套。8.3.6當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時,超細干粉滅火裝置的數量不式中:N—滅火裝置的配置數量(具);V?——防護區凈容積(m3);8.3.7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保護對象周圍的空氣流動速度不宜大于2m/s。8.3.8當采用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時,應采用體積法計算系統的設計用量,并應滿足GB50347的要求。8.3.9超細干粉滅火系統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a)當采用全淹沒滅火系統時,滅火裝置的布置應根據計算配置數量,結合防護區幾何特征等因素合理布置,使滅火劑釋放b)當采用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時,滅火裝置的布置應根據計算配置數量,結合保護對象幾何特征等因素,布置在保護對象的頂面或側面,且貯壓式滅火裝置最大安裝高度不宜大于6m,非貯壓式滅火裝置最大安裝高度不宜大于8m,否則應分層設置滅c)滅火裝置不應設置在易受碰撞或其他機械損傷8.4.1當防護對象為變配電室時,氣體滅火系統宜采用管網滅8.4.2氣體滅火系統的配置應符合GB50370的規定,產品組8.4.3氣體滅火系統的防護區外應設置氣體滅火控制器和氣體8.4.4氣體滅火控制器應能接收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的聯動控8.4.5當接收到聯動控制信號,或火災探測器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后,氣體滅火控制器應發出火災報警聲光信號。在自動控制方式下,氣體滅火控制器按照預設的聯動控制邏輯執行滅火動作。在手動控制方式下,等待現場人員的啟動操作。8.4.6當聯動控制邏輯滿足氣體釋放要求,或接收到現場人員的啟動操作后,氣體滅火控制器應在3s內啟動現場的氣體釋放警報器,同時執行氣體釋放滅火動作。8.4.7如氣體滅火控制器具有氣體延時釋放功能,其延時時間應不大于30s。延時期間,氣體釋放警報器應保持啟動狀態,氣體滅火控制器應具有緊急停止氣體釋放的功能。8.4.8執行氣體釋放動作后,氣體滅火控制器應在10s內向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發送反饋信號。8.4.9對于管網式氣體滅火系統,氣體滅火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控制方式不應影響現場人員對系統的機械應急操作。9建筑滅火器9.1綜合管廊應在其沿線、疏散通道、人員出入口、消防控制室和設備配套用房等部位配置滅火器。9.2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應根據艙室功能或配置場所的火災危險性進行劃分。天然氣管道艙室、天然氣管道閥門、電力電纜接頭處等部位應為嚴重危險級,電力電纜艙室、通信線纜艙室、消防控制室、監控中心、變配電室和消防水泵房應為中危險級,其余部位應為輕危險級。9.3滅火器的配置應符合GB50140的相關要求。天然氣管道艙室和電力電纜艙室的每一分隔部分應作為獨立的配置計算單元劃分。任一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應不少于2具。9.4滅火器配置類型宜采用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9.5綜合管廊內設置的手持式滅火器應置于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滅火器放置處應設有明顯標志,標志表面宜與滅火器所在墻面垂直。管廊內設置的滅火器箱應采取防潮、防腐蝕措施,10.2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應由可燃氣體探測器、火焰探測10.3天然氣管道艙室內應安裝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或線型光束可燃氣體探測器,天然氣管道閥門處應安裝點型可燃氣體探10.4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間距應不大于15m,距離可燃氣體潛在釋放源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7.5m,且應安裝于潛在釋放源上方的0.5m~2m處。線型光束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探測光束長度應不大于100m。點型或線型光束可燃氣體探測器距離艙室頂部應不大于0.3m。10.5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應具有低限和高限兩級報警設定值,低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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