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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北京市地方標準2019-04-01發布2019-07—01實施北京市地方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規范主編單位: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施行日期:2019年07月01日2019北京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組織相關單位,經過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國內相關標本規范是京津冀區域協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認共享的原則,由三地住房和城鄉本規范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歸口并負責組織實施,由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四環南路52號,郵政編碼:100161,E-mail:csceczhj@163.com,電話。本規范主編單位: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資有限公司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常興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高春雷強萬明鞏玉靜李金元周大偉張艷秋游大江毋明飛平曉林張旭光袁立剛李小利李松岷費秀春孟慶禮王文正本規范主要審查人員:錢增志雷麗英李躍飛焦長春田鳳蘭孟霞高杰郭理修1 2術語 3基本規定 4 43.2驗收 4.1一般規定 74.2控制測量 84.3定向測量 94.4平面測量 4.5高程測量 5地基與基礎 165.1一般規定 5.2基坑支護 5.3基坑開挖 5.4地基處理 5.5基坑回填 5.6質量驗收標準 6現澆混凝土綜合管廊結構 286.1一般規定 6.2模板工程 6.3鋼筋工程 6.4混凝土工程 6.5現澆結構 6.6質量驗收標準 27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 407.1一般規定 7.2構件運輸 7.3進場檢查與堆放 7.4安裝與連接 7.5質量驗收標準 8蓋挖法 8.1一般規定 8.2支護體系 8.3蓋板體系 8.4土石方工程 8.5質量驗收標準 9.1一般規定 9.3地層超前支護及加固 9.4土方開挖 9.5初期支護 9.6二次襯砌 9.7地下施工作業環境 9.8質量驗收標準 610.1一般規定 610.2洞口、明洞與淺埋段工程 610.3巖體(洞身)開挖 610.4初期支護 610.5二次襯砌 67310.6質量驗收標準 6711盾構法 6911.1一般規定 7011.2工作井 11.3盾構掘進 7111.4管片拼裝 7111.5同步注漿 7111.6質量驗收標準 71 7812.1一般規定 7812.2TBM施工工作井 12.3TBM始發及掘進 12.4非管片支護隧道支護 7912.5管片支護隧道 7912.6質量驗收標準 13預制頂推法 13.1一般規定 13.3后背及后背墻 13.5管廊頂進 13.6質量驗收標準 14附屬構筑物 14.1一般規定 14.2各類孔口 14.3質量驗收標準 15防水工程 415.1一般規定 15.2現澆混凝土綜合管廊結構 15.3裝配式混凝土綜合管廊結構 15.4淺埋暗挖法 9415.5預制頂推法 9615.6盾構法 9615.7礦山法 97 9 9915.10質量驗收標準 16監控量測 16.1一般規定 16.2明(蓋)挖法監控量測 16.3淺埋暗挖法施工監控量測 16.4盾構法施工監控量測 16.5預制頂推法監控量測 16.6礦山法施工監控量測 16.7TBM法施工監控量測 16.8監測報警 16.9監測成果 17機電設備安裝 1217.1一般規定 17.2支吊架系統 17.3通風系統 17.4供電系統 17.6給水排水系統 5 17.8標識系統 17.9質量驗收標準 18監控報警及智慧管理系統 12518.1一般規定 18.2監控系統 18.3火災報警系統 18.5質量驗收標準 13519.1一般規定 附錄A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7附錄B城市綜合管廊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及工程代號 附錄C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46附錄D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E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F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附錄G測量技術要求及監測項目 本規范用詞說明 170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6 4 4 5 74.1GeneralRequireme 7 8 9 15 27 27 27 28 28 7 30 40 407.3ApproachIns 7.4Installationand 417.5StandardforQual 42 45 45 8.4Earth-RockWorks 47 9ShallowUndercuttingM 51 51 51 9.7WorkingEnvironmentofUnde 65 65 6510.3RockMass(T 65 65 668 66 69 69 70 71 71 71 7 7 7 7 7913PrecastIncrementalLau 81 83 9 815.2Cast-in-siteConc 8 93 96 915.9WaterproofLayerConstruction 108 16.3MonitoringMeasurem 16.4MonitoringMeasureme 16.5MonitoringMeasurementofPrecastIncrementalLaunc 16.6MonitoringMeasurementofMining 16.7MonitoringMeasurementofTunnelBoringMachineMetho 17MechanicalandElectricalEquipmentIn 126 135 AppendixARecordsofQualityManangementInspect AppendixBDivisionandProjectCodeoftheDivisionan 139AppendixCRecordsofInspectionLotsforQualityAcceptance AppendixDRecordsofSubdivisionEngineeringforQualityAcceptance 146AppendixERecordsofDivision(S AppendixFRecordsofUnit(Subunit)EngineeringforQualityAcceptance 148AppendixGMeasuringTechnicalRequireme 162 167 Addition:ExplanationofP 170122.0.1綜合管廊utilitytunnel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筑物及附屬設施。2.0.2現澆混凝土綜合管廊結構cast-in-siteconcreteutilitytunnel采用現場整體澆筑混凝土的綜合管廊。2.0.3裝配式綜合管廊結構precastutilitytunnel在工廠內分節段澆筑成型,現場采用拼裝工藝施工成為整體的綜合管廊。2.0.4淺埋暗挖法shallowundercuttingmethod在距離地表較近的地下,采用適當的支護措施進行土方開挖、封閉成環,使其與圍巖或土層形成密貼支護結構的暗挖施工方法。2.0.5盾構法shieldmethod采用盾構機在土層中掘進,同時在盾構鋼殼體的保護下進行開挖作業和襯砌拼裝作業,從而形成綜合管廊隧道的施工方法。2.0.6預制頂推法precastincrementallaunchingmeth利用頂推裝置將預制的箱形或圓形管廊節段沿綜合管廊軸線逐節頂入土層中,同時挖除并運走內部泥土,從而形成綜合管廊主體結構的施工方法。2.0.7蓋挖法coveredexcavationmeth在蓋板及支護體系保護下,進行土方開挖、結構施工的綜合管廊施工方法,可分為順作法和逆作法。2.0.8礦山法miningmethod通過鉆孔、裝藥、爆破開挖巖石進行綜合管廊主體結構施工的方法。利用巖石掘進機(簡稱TBM)將巖石剪切擠壓破碎,然后通過配套的運輸設備將碎石運出,同時利用TBM進行開挖作業和襯砌作業,從而形成綜合管廊隧道的施工方法。2.0.10工作井workingshaft采用淺埋暗挖法、盾構法、預制頂推法施工時,用于聯系地面、滿足設備施工需要的輔助通道,也稱豎井。3用于人員出入、逃生、設備吊裝、檢查檢修、進排風的井室結構,其對應的出口為人員出入口、逃43.1.1綜合管廊工程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施工標準的規定,并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檢驗制度,滿足質量控制要求。施工單位應按本規范附錄A填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監理單位進行檢查,并做出檢查結論。3.1.2施工單位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綜合管廊工程施工作業的安全要求,并應采取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3.1.3綜合管廊工程施工前應對設計文件進行交底和會審。3.1.4綜合管廊工程施工前應根據工程需要進行下列調查:1現場地形、地貌、建(構)筑物、各種管線、其他設施及障礙物情況。2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3氣象資料。4工程用地、交通運輸、施工道路及其他環境條件。5施工給水、排水、通信、供電和其他動力條件。6工程材料、工程機械、主要設備和特種物資情況。7在地表水水體中或岸邊施工時,應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運資料;在寒冷地區施工時,尚應掌握地表水的凍結資料和土層冰凍資料。8與施工有關的其他情況和資料。3.1.5地下水控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術規范》JGJ111和其他現行地方標準的有關規定。3.1.6綜合管廊工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應急措施,并形成文件。分部(分項)工程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單獨編制施工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進行論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應按規定程序審批后執行。3.1.7綜合管廊工程應做好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揚塵、廢氣、建筑垃圾、污水、光、噪聲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1.8綜合管廊工程應保護作業人員身體健康,改善施工條件,加強通風、防塵、照明等措施,防止有害氣體、輻射等對作業人員的危害。53.1.9綜合管廊工程施工前,應對鄰近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河流、湖泊等提出防護預案和應急措施。施工期間應進行持續監測并根據預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3.1.10綜合管廊附屬系統安裝的環境溫度、濕度、環境條件等應符合設計和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3.1.11綜合管廊工程應做好各種設備基礎、預留孔洞、穿墻套管、纜線進出口、成品槽道、螺栓、預埋件等的預留預埋工作和各工序之間的銜接工作。附屬系統安裝前應對相關的設備基礎、預埋件、預留孔洞、穿墻套管、支吊架等的位置、高程和尺寸進行復核。3.1.12在濕陷性黃土、流砂層、腐蝕性土等地質條件不良地區和地震區建設綜合管廊工程,應采取相應措施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3.1.13狹窄空間、管線懸吊原位恢復、異形斷面結構等施工難度大的部位,基坑回填可采用預拌流態固化土、泡沫輕質土等新型填筑技術。3.1.14綜合管廊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具有相應的質量證明文件并應進行進場檢驗。涉及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設計文件等規定進行復驗。3.1.15綜合管廊施工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3.1.16當采用爆破施工時,應編制爆破方案,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有關規定。3.2.1綜合管廊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1綜合管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2綜合管廊工程的單位(子單位)、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和檢驗批劃分宜按本規范附錄B執行。3綜合管廊管理用房和室外工程宜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有關規定劃分分部、分項工程。4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制定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方案,并由監理單位審核。3.2.2綜合管廊工程完工后,應組織驗收。3.2.3經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嚴禁驗收。3.2.4綜合管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記錄可按下列規定填寫:1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規范附錄C的規定填寫。6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規范附錄D的規定填寫。3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規范附錄E的規定填寫,分部工程觀感質量驗收記錄應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記錄71平面和高程系統應與施工圖設計圖紙所采用的平面和高程系統一致。與現有城市控制網重合點的坐標及高程較差,應分別小于50mm和20mm。3施工前應對已建成的平面、高程控制網進行復測,建設中應對其進行檢2參建各方應組織學習設計文件及相應的技術標準,根據工程4.1.3施工中應建立健全測量復核制度,測量人員4.1.4線路工程控制測量應采用附合導線(網)和附合高程路線的形式。特殊情況下采用支導線、支水1隧道貫通后應利用貫通面兩側平面和高程控別投影到線路和線路的法線方向上確定。也可利用兩側中線延伸到貫通面上同一里程處各自臨時點的間3隧道高程貫通誤差應由兩側地下高程控制點測定貫通面附近同一水準點的高程較差確定。84.1.11完成各階段的測量工作后,應閉合環或附合導線長度(km)測角中誤差(")方位角閉合差(")導線全長相對閉合差一級二級測段、區段、路線的附合路線或環檢測已測偶然中誤差M△94.3定向測量4.3.1定向測量宜采用聯系三角形法、陀螺經緯儀與鉛垂儀(或鋼絲)組合法、導線直接傳遞法、投點±8”3陀螺經緯儀、鉛垂儀(鋼絲)±8”3±8”22(鉛垂儀)1)聯系三角形測量,在同一豎井內可懸掛兩根鋼絲組成聯系三角形,有條件時,應懸掛三根鋼2)角度觀測應采用不低于Ⅱ級全站儀,用方向觀測法觀測六測回,測角中誤差應在±2.5"之內。Ⅱ3)采用兩井定向法時,應符合表4.3.1-1中聯系三角形法定向測量技術要求。3陀螺經緯儀、鉛垂儀(或鋼絲)組合定向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全站儀精度應選用不低于Ⅱ級的精度,陀螺經緯儀的標稱精度應小于20",鉛垂儀(或鋼絲)定向邊的陀螺方位角測量每次應測三測回,測回間陀螺方位角較差應小于20”。3)隧道內定向邊邊長應大于60m,視線距隧道邊墻的距離應大于0.5m。1)導線直接傳遞測量應按精密導線測量有關技術要求進行。2)導線直接傳遞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可在現有施工豎井搭設的平臺或地面鉆孔上架設鉛垂儀(或鋼絲)等向井下投點,進行定向2)投測的兩點應相互通視,其間距應大于60m。3)投點定向測量應按精密導線測量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應符合表4.3.1-1中投點定向法定向測量4.3.2定向測量的地下定向邊不應少于2條,作業前應對地下定向邊之間4.3.3貫通面一側的隧道長度大于1500m時,應增加聯系測量次數或采用高精度聯系測量方法等,提高高差較差應小于3mm。4.4平面測量4.4.1施工導線網用作測區的首級控制時,應布設成環形網,且宜聯測2個已知方向,加密網可采用單一附合導線或結點導線網形式,結點間或結點與己知點間的導線宜布設成直伸形狀,導線相鄰邊長之比不宜大于1:3,網內不同環節上的點也不宜相距過近。加密網導線測量的主要技術要求,應符合表4.2.32方向數超過3個時宜采用方向觀測法,方向數不多于3個時可不歸零。3方向觀測法水平角觀測的技術要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G中表G.0.1的規定。Ⅲ明(蓋)挖法施工測量4)連續墻竣工后,應測定其實際中心位置與設計中心線的偏差,偏差值應小于30mm。1)護坡樁地面位置放樣,應依據線路中線控制點或精密導線點進行,放樣允許誤差縱向不應大于100mm、橫向應為0mm~+50mm。4)護坡樁竣工后,應測定各樁位置及與軸線的偏差。其橫向允許偏差值應為0mm~+50mm。3基坑開挖至底部后,應采用附合導線將線路中線引測到基坑底部。基坑底部線路中線縱向允許誤4高程傳入基坑底部可采用水準測量方法或光電測距三角高程測量方法。光電測距三角高程測量應對向觀測,垂直角觀測、距離往返測距各兩測回,儀器高和覘標高量至毫米。光電測距三角高程測量精度應符合本規范第4.2節中的水準測量相關技術要求。4.4.6結構施工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結構底板綁扎鋼筋前,應根據線路中線,在底板墊層上標定出鋼筋擺放位置、放線允許誤差應為2底板混凝土模板、預埋件和變形縫的位置放樣后,應在混凝土澆筑前進行檢核測量。3結構邊墻、中墻模板支立前,應按設計要求,依據線路中線放樣邊墻內側和中墻兩側線,放樣允許偏差應為0mm~+5mm。4頂板模板安裝過程中,應將管廊中線點和頂板寬度測設在模板上,并應測量模板高程,其高程測量允許誤差應為0~+10mm,中線測量允許誤差應為±10mm,寬度測量允許誤差應為-10mm~+15mm。5結構施工完成后,應對設置在底板上的線路中線點和高程控制點進行復測。6相鄰結構貫通后,應進行貫通誤差測量。7采用蓋挖順作法施工測量的管廊施工測量方法和技術要求應符合暗挖管廊的施工測量方法和技術要求。IV淺埋暗挖法施工測量4.4.7綜合管廊中心線或結構中心線測設應利用地下平面控制點及施工導線點,高程控制線測設應利用地下高程控制點或施工高程點。4.4.8綜合管廊中線測定宜采用不低于Ⅱ級全站儀,高程控制線宜采用不低于DS3級的水準儀測定。暗挖每掘進30m~50m應重新標定中線和高程控制線,標定后進行檢查。4.4.9曲線段施工時,應視曲線半徑的大小、曲線長度及施工方法,選擇切線支距法或弦線支距法測設中線點。4.4.10隧道掘進時,宜采用激光指向儀定向。4.4.11采用噴錨構筑法施工時,宜以中線為依據,安裝超前導管、管棚、鋼格柵和邊墻格柵以及控制噴射混凝土支護的厚度,其測量允許誤差應為±20mm。4.4.12隧道二襯結構施工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2在隧道未貫通前進行二襯施工時,應增加控制點測量次數并調整中線和高程控制線,同時應預留不小于150m長度的隧道不得進行二襯施工,作為貫通誤差調整車長度與其相應曲線的矢距小于5mm時,臺車長度可代替曲線長程,應采用直接水準測設,與其相應里程的設計高程較差應小于5mm。4.4.14綜合管廊中線測定宜采用不低于Ⅱ級全站儀,高程控制線宜采用不低于DS3級的水準儀測定。每掘進50m~100m應重新標定中線和高程控制線,標定后進行檢查。車長度與其相應曲線的矢距小于5mm時,臺車長度可代替曲線長程,應采用直接水準測設,與其相應里程的設計高程較差應小于5mm。系統測得的成果應與人工測量結果一致。盾構機行進中,應定期采用人4.4.21每次測量完成后,應及時提供盾構機和襯砌環測量結果,供修正運行軌跡使VTBM法施工測量4.4.23TBM步進到位后應利用人工測量方法準確測定TBM的初始位置和姿態,導入TBM自身導向系俯仰角、方位角、滾動角及里程。經常以人工測量方法復核和修正自動導向系4.4.25護盾式TBM的襯砌環測量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1襯砌環測量應在盾尾內完成管片拼裝和襯砌環完成壁后注漿兩個階段進行。2在盾尾內管片拼裝成環后應測量盾尾間隙,并結合TBM姿態測量數據,為管片安裝提供依據。4.4.30單段頂進長度大于150m的到達頂進、曲線頂進、糾偏或接近地下建(構)筑物頂進時應增加人4.4.31每次復測后應繪出預制管廊中心線與設計中心線的位置關系圖,預測繼續頂推后管廊節偏差。4.5高程測量1作業前,應對所使用的水準測量儀器和標2水準測量觀測的視線長度、視距差、視線高度應符合本規范附錄G中表G.0.2的規定。1高程控制測量應采用二等水準測量方法,并應2高程控制點可利用地下導線點,單獨埋設時宜每200m埋設一個。較差應小于5mm,滿足要求時,應取平均值作為控制點的最終成果指導隧道前進。5相鄰豎井間或相鄰已建好構筑物間隧道貫通后,地下高程控制點應構成附合水準路線。5.1.1綜合管廊工程基坑(槽)開挖前,應根據圍護結構類型、工程水文地質條件、施工工藝和地面荷載等因素,制定施工方案。5.1.2基坑開挖方案應根據支護結構設計要求、地下水控制方法及周邊環境條件確定。5.1.3土方開挖完成后應立即施工墊層,對基坑進行封閉,防止水浸和暴露,并應及時進行綜合管廊結構施工。5.1.4開挖過程中及回填完成前應做好基坑監測并應對具備回填條件的肥槽進行回填。5.1.5地基與基礎的施工及驗收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和《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的有關規定。5.2.1支護結構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1支護結構應綜合基坑周邊環境限制條件、開挖深度、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施工工藝及設備條件、周邊相近條件基坑的工程經驗、施工工期及施工季節等因素進行選型。2支護結構選型應按照結構的空間效應和受力特點,采用有利支護結構材料受力特性的形式。3對于基坑上部采用放坡或土釘墻,下部采用支擋式的情況,放坡或土釘墻支護的高度大于基坑總深度的1/2時,應綜合樁(墻)頂部以上土體與樁(墻)支護結構間的相互影響,并應控制樁(墻)頂部的水平位移。5.2.2基坑支護應符合下列規定:1支護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2支護部件的型號、尺寸、支撐點的布設位置,各類樁的入土深度及錨桿的長度和直徑等應經計算確定。3圍護墻體、支撐圍檁、支撐端頭處設置傳力構造,圍檁及支撐不應偏心受力,圍檁集中受力部位應加肋板。4支護結構設計應根據相關規定選用相應的側壁安全等級及重要性系數。2支護結構應進行質量檢測,檢測方法及檢測要求應符合國5.3.3支護結構、周邊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地面變形和位移超過控制值或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土方開挖,并應根據危險產生的原因和可能進一步發展5.3.5基坑土方開挖時,應對平面控制樁、水準點、基坑平面位置、開挖面標高、邊坡坡度等進行經常械開挖土方時,應在基坑底預留150mm~300mm厚的土層,由人工挖掘修整。5.4地基處理5.4.1綜合管廊地基應符合設計要求,綜合管廊天然地基的強度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1超挖深度不超過150mm時,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實,其壓實度不應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實度。2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較大,不適于壓實時,3超挖深度超過150mm時,應經設計、勘察單位驗槽后根據處理意見施工。1擾動深度在100mm以內,宜填天然級配砂石或砂礫處理。2擾動深度在300mm以內,但下部堅硬時,宜填卵石或塊石,再用礫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5.4.5地基處理所采用的材料,應根據場地類別符合有關標準對耐久性設5.5.4綜合管廊兩側回填應對稱、分層、均勻。綜合管廊頂板上部1000mm范圍內回填材料應采用人工分層厚度(mm)檢測允許值或允許偏差檢查項目井、濾管材質項目主控項目序號13142般項目023擋砂網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出水量一般項目12成孔深度3測算濾料用量且測繩測量回填高度4黏土封孔高度5m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比重計2034出水量一般項目123測量扶中器高度或厚度、間距,4次時間h5≤5‰井深6含砂量(體積比)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1降水效果控項目一般項目126鋼管井封井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5.6.1-5的規定。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02混凝土強度3內止水鋼板焊接質量滿焊,無縫隙一般項目1外止水鋼板寬度、厚2篩析法或目測30高度40567塑料管井、混凝土管井、鋼筋籠濾網井封井時,應檢驗管內止水材料回填的密實度和止水效果。2回灌管井正式施工時應進行試成孔。試成孔數量不應少于2個,應根據試成孔檢驗成孔工藝、泥3回灌管井施工中應檢驗成孔垂直度。成孔垂直度允許偏差應為1/100,井管應居中豎直沉設。4回灌管井運行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5.6.2的規定。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12回灌水質不低于回灌目的層水質1回灌量02回灌壓力03回揚1施工前應檢查素土、灰土土料、石灰及灰土的拌合均勻性。3施工結束后,應進行地基承載力檢驗,且每個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個點;對于較長的綜合管廊工4素土、灰土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5.6.3的規定。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地基承載力23一般項目l2%345分層厚度1施工前應檢查砂、石等原材料質量和配合2施工中應檢查分層厚度、分段施工時搭接部分的壓實情況、加水量、壓實遍3施工結束后,應進行地基承載力檢驗,且每個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個點;對于較長的綜合管廊工4砂和砂石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1地基承載力231%2%34分層厚度1灌注樁排樁應采用低應變法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樁數不宜少于總樁數的20%,且不得少于5根。采用樁墻合一時,低應變法檢測樁身完整性的檢測數量應為總樁數的100%;采用聲波透射法檢測的灌注樁排樁數量不應低于總樁數的10%,且不應少于3根。當根據低應變法或聲波透射法判定的樁身2灌注樁混凝土強度檢驗的試件應在施工現場隨機抽取。灌注樁每澆筑50m3必須至少留置1組混凝土強度試件,單樁不足50m3的樁,每連續澆筑12h必須至少留置1組混凝土強度試件。有抗滲等級要求的灌注樁尚應留置抗滲等級檢測試件,一個級配不宜少于3組。3灌注樁排樁的質量驗收應符合表5.6.5的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23混凝土強度4嵌巖深度5一般項目123開挖前量護筒,開挖后量樁中心4泥漿指標比重(黏土或砂性土中)%黏度S5鋼筋籠質量6用沉渣儀或重錘測7混凝土坍落度89實際灌注量與理論灌注量的比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231齒槽平直度及光滑度無電焊渣或毛刺234齒槽咬合程度緊密目測法料檢驗要求進行抽樣復驗,取每500套為一個檢驗批,每批應抽查3件,復驗內容為外觀尺寸、抗拉強4混凝土抗壓強度和抗滲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墻身混凝土抗壓強度試塊每100m3混凝土不應少于1組,且每幅槽段不應少于1組,每組為3件;墻身混凝土抗滲試塊每5幅槽段不應少于1組,每組為650208的規定執行。段的檢查數量不應少于10%,且不得少于3幅。檢查項目1比重比重計黏度2比重比重計黏度3清基(槽)比重比重計黏度4比重比重計黏度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1中下3處203臨時結構永久結構4取平均值作為一點,每片鋼筋網上測4點12臨時結構永久結構3臨時結構永久結構4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12臨時結構永久結構100%超聲波2點/幅31導墻尺寸寬度(設計墻厚+40mm)用線錘測導墻頂面平整度導墻頂標高2臨時結構永久結構100%超聲波2點/幅3臨時結構永久結構4臨時結構100%測繩2點/幅永久結構5混凝土坍落度6臨時結構永久結構7893土釘應進行抗拔承載力檢驗,檢查數量不宜少于土釘總數的1%,且同一土層中的土釘檢查數量不應小于3根。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抗拔承載力23123o測傾角4水膠比實際用水量與水泥等膠凝材料的重量比56注漿壓力7892鋼筋混凝土支撐的質量驗收應符合表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混凝土強度20301般項目123目測法5.6.10鋼支撐的質量驗收應符合表5.6.10的規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1外輪廓尺寸2預加頂力應力監測125.6.11錨桿(索)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3錨桿應進行抗拔承載力檢驗,檢查數量不宜少于錨桿總數的5%,且同一土層中的錨桿檢查數量不應少于3根。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1抗拔承載力23預加力4一般項目123測傾角4水膠比(或水泥砂漿配比)實際用水量與水泥等膠凝材料的重量比(實際用水、水泥、砂的重量比)56注漿壓力5.6.12土方開挖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前應檢查支護結構質量、定位放線、排水和地下水控制系統,以及對周邊影響范圍內地下管線和建(構)筑物保護措施的落實,并應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輛的行走路線及棄土場。附近有重要保護設施的基坑,應在土方開挖前對圍護體的止水性能通過預降水進行檢驗。2施工中應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率、壓實度、排水系統、地下水控制系統、預留土墩、分層開挖厚度、支護結構的變形,并隨時觀測周圍環境變化。3施工結束后應檢查平面幾何尺寸、水平標高、邊坡坡率、表面平整度和基底土性等。4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5.6.12的規定。表5.6.12柱基、基坑、基槽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值或允許偏差主控項目102邊量)3目測法或用坡度尺檢查一般項目12目測法或土樣分析5.6.13土石方回填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回填材料應密實。檢驗方法:觀察;按國家有關規范的規定和設計要求進行檢查,檢查檢測報告。檢查數量:條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鋪筑1000m2,應取樣一次,每次取樣至少應做兩組測試;回填材料條件變化或來源變化時,應分別取樣檢測。2基坑肥槽不得帶水回填,回填應密實。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3綜合管廊回填土壓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5.6.13要求。表5.6.13綜合管廊回填土壓實度檢查項目壓實度(%)范圍1綠化帶下綜合管廊兩側回填土按50延米/層1(三點)2人行道、機動車道下1(三點)6.1一般規定GB50204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6.1.4澆筑混凝土之前,應進行模板工程驗收或鋼筋隱6.1.5鋼筋工程宜采用專業化生產行處理。混凝土澆筑和振搗應采取防止模板、鋼筋、鋼構、預埋件及其定位應采取模板位置準確的定位措施,支撐架安裝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6.2.4非承重側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結構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壞時,方可拆模,混凝土強度宜為2.5MPa及以上。管廊內承重模板、支架的拆除,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6.2.4規 板6.3鋼筋分項工程6.3.2鋼筋加工前應將表面清理干凈。表面有顆粒狀、片狀老銹或有損傷的鋼筋不得使用。鋼筋應一次6.4.2現澆結構混凝土輸送宜采用泵送方式,混凝土入模溫度應不低于5℃,不高于35℃。6.4.4混凝土應分層澆筑、分層振搗,分層厚度不宜大于500mm。6.4.5混凝土澆筑后應及時進行保濕養護,保濕養護可采用灑水、覆蓋、噴涂養護劑等方式,養護方式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m。底板或頂板有腋角時,水平施工縫與腋角頂部或底部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m。1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檢查每100m3不應少于1次。相鄰兩條變形縫區間的管廊結構,每次澆筑時留置的標準養護強度試件不得少于1組。6.4.8混凝土試件留置方法和數量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6.5現澆結構分項工程嚴重缺陷一般缺陷露筋縱向受力鋼筋有露筋其他鋼筋有少量露筋蜂窩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窩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窩孔洞度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混凝土中夾有雜物且深度超過保護層厚度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響結構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響結構陷接件松動連接部位有影響結構傳力※的缺陷連接部位有基本不影響結構傳力性能的缺陷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翹曲不平、飛邊凸能或裝飾效果的外形缺陷其他混凝土構件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外表缺陷土構件有外表缺陷用功能的外表缺陷縫或連接部位的嚴重缺陷及其他影響結構安全的嚴重缺陷,技術處理方案尚應經設計單位認可。對經處6.5.4對超過尺寸允許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或安裝、使用功能的部位,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設計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對經處理的部位應重新驗收。6.6.1模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模板及支架材料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場時應抽樣檢驗模板和支架的外觀、規格和尺寸。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尺量。2現澆混凝土結構模板及支架安裝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及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施工記錄。3支架立柱和豎向模板安裝在土層上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土層應堅實、平整,其承載力或密實度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2)應有防水、排水措施;對凍脹性土,應有預防凍融措施;3)支架立柱下應設置墊板,并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承載力檢查勘察報告或試驗報告。4變形縫處的模板應與止水帶部分緊密結合,加固牢固,避免偏位。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一般項目5模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模板接縫應嚴密。2)模板內不應有雜物、積水或冰雪。3)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平整、清潔。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6隔離劑的品種和涂刷方法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隔離劑不得影響結構性能及裝飾施工,不得沾污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7模板的起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的有關規定,并應符合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按照展開面積20m2/處,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處。檢驗方法:水準儀檢查或尺量。8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和預留孔洞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結構中的預埋件,應采取防滲措施。混凝土結構預埋件、預留孔洞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6.1-1規定。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檢驗方法:觀察、尺量。表6.6.1-1混凝土結構預埋件、預留孔洞允許偏差允許偏差(mm)33中心線位置5外露長度中心線位置2外露長度預留洞中心線位置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偏差的較大9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6.1-2的規定。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按照展開面積20m2/處,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處。檢驗方法:尺量。表6.6.1-2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允許偏差(mm)5導墻、壁板垂直度8252m靠尺和塞尺量測6.6.2使用的鋼筋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鋼筋進場時,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做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彎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設計和標準的規定。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2成型鋼筋進場時,應抽取試件做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彎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檢查數量:同一工程、同一類型、同一原材料來源、同一組生產設備生產的成型鋼筋,不超過30t為一批,每批中每種鋼筋牌號、規格均應至少抽取1組鋼筋試件,總數不應少于1組。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3工程按照抗震等級設計需要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HRBF500E時,其強度和最大力下總伸長率的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1)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2)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0。3)最大力下總伸長率不應小于9%。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一般項目4鋼筋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5成型鋼筋的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類型的成型鋼筋,不超過30t為一批,每批隨機抽取3個成型鋼筋。檢驗方法:觀察、尺量。6.6.3鋼筋加工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鋼筋彎折的彎弧內直徑應符合下列規定:1)光圓鋼筋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2.5倍。2)335MPa級、400MPa級帶肋鋼筋,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4倍。3)500MPa級帶肋鋼筋,當在徑為28mm以下時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6倍,鋼筋直徑為28mm及以上時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7倍。4)箍筋彎折處尚不應小于縱向受力鋼筋直徑。檢查數量:同一設備加工的同一類型鋼筋,每工作班抽查不應少于3件。檢驗方法:尺量。2縱向受力鋼筋的彎折后平直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光圓鋼筋末端做180°彎鉤時,彎鉤的平直段長度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3倍。檢查數量:同一設備加工的同一類型鋼筋,每工作班抽查不應少于3件。檢驗方法:尺量。一般項目3鋼筋加工前應核對鋼筋品種、規格、等級及加工數量,并應根據設計要求和鋼筋長度配料。下料后應按種類和使用部位分別掛牌標明。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4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偏差應符合表6.6.3的規定。表6.6.3鋼筋加工的允許偏差允許偏差(mm)受力鋼筋沿長度方向的凈尺寸箍筋外廓尺寸檢查數量:同一設備加工的同一類型鋼筋,每工作班抽查不應少于3件。檢驗方法:尺量。6.6.4鋼筋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鋼筋采用機械連接或焊接連接時,接頭的力學性能、彎曲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接頭試件應從工程實體中截取。檢查數量:按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的規定確定。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2鋼筋采用機械連接時,螺紋接頭檢驗擰緊扭矩值,檢驗結果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的相關規定。檢查數量:按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的規定確定。檢驗方法:采用專用扭力扳手或專用量規檢查。一般項目3當縱向受力鋼筋采用機械連接接頭、焊接接頭或綁扎搭接接頭時,同一連接區段內縱向受力鋼筋的接頭面積百分率應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按照展開面積20m2/處,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處。檢驗方法:觀察、尺量。4當縱向受力鋼筋采用綁扎搭接接頭時,接頭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接頭的橫向凈間距不應小于鋼筋直徑,且不應小于25mm;2)同一連接區段內縱向受力鋼筋的接頭面積百分率應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按照展開面積20m2/處,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處。檢驗方法:觀察、尺量。6.6.5鋼筋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牌號、規格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尺量。2鋼筋應安裝牢固。受力鋼筋的安裝位置、錨固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尺量。一般項目3鋼筋安裝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6.5的規定,受力鋼筋迎水面和背水面保護層厚度的合格點率應達到90%及以上,且不得超過表6.6.5中數值1.5倍的尺寸偏差。表6.6.5鋼筋安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允許偏差(mm)綁扎鋼筋網長、寬網眼尺寸長寬、高縱向受力鋼筋間距縱向受力鋼筋、箍筋的梁中心線位置5塞尺量測6.6.6混凝土拌合物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預拌混凝土供方應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混凝土質量合格證和混凝土運輸單。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2混凝土拌合物不應離析。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3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和堿總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的有關規定和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檢查不應少于一次。檢驗方法:檢查原材料試驗報告和氯離子、堿的總含量計算書。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其原材料的強度、凝結時間、稠度等應滿足設計配合比的要求。檢查數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檢查不應少于一次。檢驗方法:檢查開盤鑒定資料和強度試驗報告。一般項目5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標要求時,應在施工現場隨機抽取試件進行耐久性檢驗,其檢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和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試件數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和《混凝土耐久性檢驗評定標準》JGJ/T193的有關檢驗方法:檢查試件耐久性試驗報告。6混凝土有抗凍要求時,在施工現場進行混凝土含氣量檢驗,其檢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和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試件數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的有關規定。檢驗方法:檢查試件含氣量試驗報告。6.6.7混凝土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混凝土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驗混凝土的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抽取。檢查數量:對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3)連續澆筑超過1000m3時,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4)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試件。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及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2混凝土結構拆除模板后應進行下列檢查:1)構件的軸線位置、標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垂直度。2)預埋件的數量、位置。3)構件的外觀缺陷。4)結構的軸線位置、標高、全高垂直度。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按照展開面積20m2/處,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處。檢驗方法:觀察、尺量。一般項目3施工縫的留設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縫設置及處理方法應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4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應及時進行養護,養護時間及養護方法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混凝土養護記錄。5混凝土結構拆模后實體質量檢驗方法與判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的有關規定。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6.6.8現澆結構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應有本規范第6.5.1條所列的嚴重缺陷。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處理記錄。一般項目2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應有本規范6.5.1條所列的一般缺陷。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處理記錄。6.6.9現澆結構位置和尺寸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現澆結構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設備基礎不應有結構性能或設備安裝的尺寸偏差。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處理記錄。一般項目2現澆結構的位置和尺寸應符合設計的要求。其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6.9-1的規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按照展開面積20m2/處,檢查總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處。允許偏差(mm)置8682米靠尺和塞尺量測中心位置55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偏差的較大值。3現澆設備基礎的位置和尺寸應符合設計和設備安裝的要求。其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允許偏差(mm)凸臺上平面外形尺寸凹槽尺寸55中心位置2中心距5吊線、尺量孔中心線位置吊線、尺量預埋活動地腳中心線位置5帶槽錨板平整度5直尺、塞尺量測帶螺紋孔錨板平整度2直尺、塞尺量測注:1檢查坐標、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測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較大值;7.1.1裝配式管廊宜采用節段預制拼裝結構。當采用其他預制結構時,應對裝配式管廊結構的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進行論證。7.1.2裝配式管廊結構開洞、切割、打孔應經過設計同意。7.1.3裝配式構件安裝前,應復驗合格。當構件上有裂縫且寬度超過0.2mm時,應進行鑒定。7.1.4運輸、堆放、吊裝過程中應保護承插口、剪力鍵、鋼板止水帶等部位,損傷部位應在安裝前進行7.2.1構件運輸應制訂詳細的裝配式管廊構件的運輸計劃及方案,對于超高、超寬、形狀特殊的大型裝配式管廊構件的運輸應采取專門質量安全保證措施。7.2.2裝配式管廊構件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1裝配式綜合管廊構件出廠運輸時的混凝土強度不得低于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規定時,不得低于設計強度的75%。2運輸宜選用低平板車,設置合理的支撐位置和方法,應有可靠的穩定措施。3運輸過程應符合道路交通有關安全要求。7.3.1裝配式管廊構件進場后應核驗質量證明文件。7.3.2進場后應對裝配式管廊構件的尺寸、外觀質量及其預埋件進行檢查,其尺寸、規格、數量應滿足設計要求。7.3.3裝配式管廊構件堆放應符合下列規定:1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并應有排水措施,堆放場地宜設置在吊裝設備的有效起重范圍內,構件裝卸、吊裝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2裝配式管廊構件應按吊裝順序堆放,底部不得直接著地,構件的堆垛不得超過2層。構件的支墊應堅實,產品標識宜朝向堆垛間的通道。7.3.4裝配式管廊成品保護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對管廊企口、企口防水膠圈及異形裝配式管廊外露鋼筋部分采用保護墊塊或專用套件加強保2預埋件、預埋吊件應采取防污、防銹措施。7.4.1裝配式管廊安裝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1核對上道工序是否滿足安裝要求。2核對裝配式管廊構件混凝土強度、外觀尺寸及預埋件的規格型號、數量、位置、外觀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3在已完成結構及裝配式管廊上進行測量放線,并應設置安裝定位標識、軸線控制標識及標高控制7.4.2裝配式管廊安裝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定位放線,使用全站儀(經緯儀)利用構筑物的外角基準點放出構筑物軸線。軸線復核無誤后作為基準線。2在墊層上應用水準儀通過高程控制點放出高程控制線。3應在墊層上放出預制管廊構件安裝控制線及輪廓線,在裝配式管廊構件上設置軸線檢測點。7.4.3裝配式管廊安裝施工前宜進行試安裝,根據試驗結果及時調整完善施工方案,確定單元施工的循環施工步驟。7.4.4施工時應根據裝配式管廊的要求,控制管廊安裝基面平整度在3mm范圍內。7.4.5裝配式管廊應按照施工方案吊裝順序預先編號,吊裝時應按編號順序起吊。吊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裝配式管廊尺寸、重量和作業半徑等要求選擇吊具和起重設備,所采用的吊具和起重設備及施工操作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產品應用技術手冊的有關規定。2起重設備需要附著或支撐在圍護結構或主體結構上時,應進行結構安全驗算。3起重機的型式道路必須平坦堅實,松軟土層應進行處理;起重設備架設位置不得影響溝槽邊坡的4吊裝過程應采用慢起、穩升、緩放的操作方式,吊運過程,應保持穩定,不得偏斜、搖擺和扭轉,嚴禁吊裝構件長時間懸停在空中。方向上重合;吊索與構件水平夾角不宜小于60°,不應小于45°;吊運過程應平穩,不應有偏斜和大幅度7吊裝過程應設專人進行指揮,操作人員應處于安全位置,嚴禁人員隨管廊8地面坡度大于18%,且采用機械法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施工設備傾翻。9吊裝作業區應設置明顯標志,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照明。10吊裝設備及吊具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7.4.6裝配式管廊防水施工應符合本標準15.3章節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1橡膠密封圈安裝位置偏差不得超過2mm,安裝后應緊貼混凝土表面,環徑長度3m以下的膠圈宜為0.8~0.9倍環徑長度,3m以上膠圈長度宜為02膠圈安裝前,不應出現破損和提前膨脹部位,出現損傷情4施工過程中,遇雨雪天氣,應做好已安裝防水7.4.7裝配式管廊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00%,方可進行安裝連接施工。7.4.8裝配式管廊斜坡段拼裝施工時,宜控制接縫寬度及防止預制節段回彈;預制管廊結構與現澆結構整體連接完畢后再撤去鎖緊過程中,應全程監測位移,出現軸線偏差時3節段鎖緊過程中,應全程監測企口膠圈,不應出現扭曲、翻轉現象。4裝配式管廊鎖緊就位后,應確認錨具鎖牢后再切斷剩余鋼絞線,節段相對回彈量不得超過5mm;6安裝完畢后,應及時對吊裝孔進行防腐處理,并按設計要求進行封堵。7.4.11裝配式管廊結構與現澆結構形式連接時,連接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7.5.1構件進場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裝配式管廊構件應在明顯部位標明生產單位,構件型號、生產日期和質量驗收標志,進場時應核查質量證明文件。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或質量驗收記錄。2裝配式管廊構件進場時應對裝配式管廊構件的尺寸、外觀質量及其預埋件進行檢查。尺寸偏差應符合表7.5.1的規定,設計有要求時,尚應符合設計規定。檢查數量:同一生產企業,同一類型的管廊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檢驗方法:量測檢查,觀察檢查。表7.5.1裝配式管廊構件允許偏差檢查項目允許偏差(mm)1凈空尺寸X(內寬和內高)2預制節段有效長度345一般項目3裝配式管廊構件的外觀質量不宜有一般缺陷。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處理方案4裝配式管廊接縫處防水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并具有合格證、廠家檢測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及相關質量證明文件。7.5.2構件裝配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主控項目1裝配式結構施工后,其外觀質量不應有嚴重缺陷,且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量測;檢查處理記錄。2安裝完畢后,裝配式管廊結構之間連接尺寸偏差應符合表7.5.2的規定。檢查數量:以變形縫為節段分批,每批次抽檢不少于3處。檢驗方法:量測檢查。表7.5.2裝配式管廊連接尺寸允許偏差允許偏差(mm)1接頭縫寬2經緯儀測中線3一般項目3裝配式管廊構件吊裝前,應按設計要求在管廊和相應的墊層上標志中心線、就位線、標高等控制尺寸,并應按設計文件校核預埋件及連接鋼筋等,做出標志。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鋼尺檢查。4裝配式管廊結構的模板工程、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本規范第6.6節相關規8.1.1綜合管廊蓋挖法施工應結合地面交通等環境條件確定,并應合理選擇工程施工方法、出土口的位置和數量、施工機具的型號和數量。8.1.2蓋挖基坑內應采取通風、排煙、降塵、減噪、照明等措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護欄。8.1.3綜合管廊蓋挖法施工過程中,應對蓋板和支護體系、地下水位、周邊土體、地下管線、鄰近建(構)筑物進行動態監測并及時反饋。8.1.4蓋板體系選型應根據地下結構設計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工程施工條件、周邊環境進行選擇。8.1.5綜合管廊蓋挖法施工前應根據相關技術資料核查周邊相鄰建(構)筑物、地下管線等情況,進行設計條件復核以及風險辨識和評估。8.1.6蓋挖管廊施工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地下工程蓋挖法施工規程》JGJ/T364、《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以及有關地方現行標準的規定。I圍護結構8.2.1圍護結構宜采用排樁或地下連續墻。8.2.2圍護結構的輪廓線不得侵占結構線。8.2.3圍護結構施工應按現行行業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的規定執行,并應滿足結構體穩定與承載力要求。Ⅱ豎向支承8.2.4永久立柱宜采用鋼管混凝土柱,臨時立柱宜采用格構柱或型鋼柱。立柱基礎宜采用樁基礎,樁基礎的選型和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8.2.5鋼管柱施工宜采用鋼護筒進行孔壁防護,立柱定位安裝完成后,應灌砂填實立柱與孔壁間隙。8.2.6豎向支承進入設計受荷狀態后,不得在柱身施焊增設其他外掛構件。8.2.7水平支撐可采用鋼支撐、鋼筋混凝土支撐、錨桿或4m時,應按設計的要求起拱,當設計無要求時宜按梁跨總長度的1/1000~3/1作為替換支撐的結構構件承載力應滿足換撐的要求后,方可進行支撐拆除。2鋼支撐拆除前,應先卸載支撐的預加應力,整體卸下放穩后,再進行分段拆解。3混凝土支撐采取分區拆除時,應確保未拆區段支撐的整體性和穩定性。4支撐拆除過程中,應增加基坑監測頻率。8.3.2永久蓋板模板的起拱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3應設置限重、限速等交通標志。2當蓋板有破損,板與板間的縫隙高差超出要求時,應對路面結構體1拆除施工時,應按拆除路面蓋板、拆除固定支座的配件、拆除梁間連接件、鋼桁架梁吊離基坑、3拆下的鋼桁架梁配件應進行收集清點,刷油后應妥善保存。8.4土石方工程I土石方開挖8.5質量驗收標準1作為支承柱鋼管制作和安裝質量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主控項目2支承柱灌注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檢查數量:直徑大于1m或單柱混凝土量超過25m3的柱,每根柱應留置一組試件,直徑小于或等于lm或單柱混凝土量不超過25m3的樁,每灌注臺班不應少于1組試件。檢驗方法:檢查抗壓強度試驗報告。3支承柱的鉆孔樁成孔垂直度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0.3%。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測斜儀檢查。4臨時支承柱垂直度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0.3%,作為結構永久立柱支承柱的垂直度允許偏差不應大于0.1%,且應小于15mm。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吊線墜用鋼尺量測。一般項目5臨時鋼支承柱制作允許偏差及檢查數量應符合表8.5.1-1的規定。表8.5.1-1臨時鋼支承柱制作允許偏差及檢查數量檢查項目允許偏差(mm)范圍點數長度121柱身扭曲1檢驗方法:掛線后用鋼尺量測。6臨時鋼支承柱安裝允許偏差、檢查數量及檢驗方法應符合表8.5.1-2中的規定。表8.5.1-2臨時鋼支承柱安裝允許偏差、檢查數量及檢驗方法檢查項目允許偏差范圍點數1水準儀及鋼尺量測1拉線測量、鋼尺量測垂直度1吊線墜鋼鋼尺量測8.5.2蓋板體系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采用臨時鋪蓋體系的支承梁、鋼蓋板的制作和拼裝質量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的規定。2利用結構頂板作為永久蓋板的結構頂板施工質量驗收應符合本規范第6.6節的規定。主控項目3支承梁和蓋板的結構形式、尺寸、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對設計文件,鋼尺量測。4結構頂板的支架體系預拱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并不應小于10mm。檢查數量:每段結構。檢驗方法:鋼尺量測。一般項目5支承梁安裝水平位置允許偏差應為±20mm,高程允許偏差應為±10mm,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應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水準儀量測,鋼尺量測。6蓋板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應為10mm。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3m靠尺、鋼尺量測。7臨時路面標高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水準儀檢查。8.5.3土方工程及支撐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基坑土方開挖與回填的質量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6節的規定。2基坑內支撐的質量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6.6節的規定。8.5.4蓋挖結構的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1蓋挖法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要求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尚應符合本標準第6.6節的規定。主控項目2蓋挖結構采用土模時,土模的承載力、土質、含水量及土模結構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試驗報告。3支承柱與梁板、逆筑墻與梁板等節點處的做法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混凝土應密實、接縫整齊。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施工記錄。一般項目4土模的高程允許偏差應為士10mm,平整度允許偏差應為10mm。檢查數量:每200m2檢查一處。檢驗方法:水準儀測量及3m靠尺量測。9.3地層超前支護及加固9.3.3超前小導管前后兩排小導管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0m,前端嵌固在地層中,后端應支承在己架設好的鋼格柵上,并應焊接牢固。9.3.4超前小導管的成孔工藝應根據地層條件進行選擇,應減少對地層的擾動。9.3.5超前小導管加固地層時,其注漿漿液應根據地層及水文地質條件,并經現場試驗確定。應根據漿液類型,確定合理的注漿壓力,選擇合適的注漿設備。9.3.6注漿材料應具有良好的可注性和粘結力,并應具有一定的強度、耐久性和穩定性。當地下水有侵蝕作用時,應采用耐侵蝕性的材料,且無毒并對環境污染小。9.3.7管棚安裝前,應將工作面封閉嚴密、牢固,管棚就位后,應按要求進行注漿,宜采用分段注漿方法。9.3.8深孔注漿可在地面或隧道內進行,注漿段長度應綜合地層條件、地下水狀態和鉆孔設備的工作能力予以確定,宜為10m~15m,并應預留一定的止漿墻厚度。9.3.9注漿施工中應控制注漿質量,不應出現注漿盲區。注漿未達到設計要求的區域,應采用鋼花管進行補注漿。9.3.10注漿過程中應根據地質條件、注漿目的等控制注漿壓力。注漿結束后應檢查其效果,未滿足施工要求時應補漿。9.4.1綜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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