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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十全國法考《試卷二》甄題精選第二次達標檢測

(含答案)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甲乙均為俄羅斯公民。甲定居中國,乙定居韓國,雙方在首爾設

了了一個不動產的信托業務,其中約定有關該信托業務的爭議由中國法

院排他管轄,英國法律為信托準據法。后雙方因執行該信托業務發生爭

議而訴至我國法院。關于該信托業務爭議的訴訟時效所應適用的法律,

下列哪一個選項是正確的?

A、當事人雙方都是俄羅斯公民,該信托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俄羅

斯法律

B、當事人在首爾訂立不動產的信托業務,該信托爭議的訴訟時效應

適用韓國法律

C、當事人選擇英國法為信托準據法,該信托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

英國法律

D、當事人選擇由我國法院管轄,該信托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我國

法律

【參考答案】:C

【解析】: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

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涉外民事法律關

系適用法》第17條:“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信托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信托財產所

在地法律或者信托關系發生地法律。”|學\法\網|《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7條:”訴訟時效,

適用相關涉外民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注意:哪國的實體法律為準據法辦案,就用哪國的訴訟時

效規定。在本案中,雙方協議了信托適用的法,即英國法為準據法。由于程序法跟著實體法,故該信

托爭議的訴訟時效應適用英國法律。

2、甲于2000年在日本東京登記注冊成立了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

2002年,甲將該貿易公司的管理中心遷至中國上海市,并在北京、蘇州、

深圳三市開設營業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甲公司的住所地為。

1

A、東京

B、上海

C、北京或蘇州或深圳

D、北京、蘇州、深圳及上海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點是我國法律關于法人住所地的確定的規定。我國以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即主事務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地。我國《民法通則》第39條規定,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

地為住所。故選B

3、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末成年人的法定代理

A、不用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某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B、不得同意該末成年人進行某項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

C、可以概括地同意該末成年人進行任何種類的民事活動

D、以上說法均不正確

【參考答案】:A

【解析】:《民法通則》第12條第I款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

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見,限制行為能力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須得到法

定代理人同意,故A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限制行為能力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

動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方為有效,故B選項錯誤.法定代理人如果概括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任何種類的

民事活動就等于使該末成年人獲得了完全行為能力,從而放棄了自己的法定職責,故不被法律允許,

C選項錯誤,本題應選A選項.

4、依據《關于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建立的

“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對下列哪一爭端事項具有管轄權?

A、締約國和另一締約國因直接投資而產生的法律爭端,并經雙方書

面同意提交中心

2

B、締約國和另一締約國國民因直接投資而產生的法律爭端,并經雙

方口頭同意提交中心

C、締約國和另一締約國國民因直接投資而產生的法律爭端,并經雙

方書面同意提交中心

D、締約國和另一締約國國民團間接投資而產生的法律爭端,并經雙

方書面同意提交中心

【參考答案】:C

【解析】: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的管轄權

從題干中的公約的名稱首先即可把A項排除,因為“中心”解決的

投資爭端的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是國家而另一方是另一國國民;其次,

“中心”要取得管轄權,還必須有爭議雙方訂立的將該爭議提交中心解

決的書面仲裁協議,這是一項實質要件,不能以口頭形式代替。且一旦

達成,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撤回其同意表示,故B項排除;第三“中心”

解決的投資爭端必須是直接投資而非間接投資爭端,且這種爭端必須是

法律爭端,所以D項排除,正確選項應為C項。

5、朱某因婚外戀產生殺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給李某炸油

餅時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強”。朱某為防止其6歲的兒子吃餅中毒,

將其子送到幼兒園,并囑咐其子等他來接。不料李某當日提前下班后將

其子接回,并與其子一起吃油餅。朱某得知后,趕忙回到家中,其妻、

子已中毒身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朱某對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具有間接故意

C、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具有過失

D、朱某對其子的死亡屬于意外事件

【參考答案】:C

【考點】犯罪故意與犯罪過失的認定

3

【解析】朱某為防止其6歲的兒子中毒,將其送到幼兒園,并囑咐其子等他來接,都表明了他

不希望兒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朱某以為將其子送到幼兒園

就能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意志因素是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應當認定為過于自信的過失。

6、下列哪個單位只存在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下才可以為保證人?

A、學校、幼兒園、醫院

B、社會團體

C、國家機關

D、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

【參考答案】:C

【解析】:見《擔保法》第8條。

7、甲欠乙十萬元久不歸還,乙反復催討。某日,甲持兇器闖入乙家,

毆打乙致其重傷,迫乙交出十萬元欠條并在已備好的還款收條上簽字。

關于甲的行為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故意傷害罪

B、搶劫罪

C、非法侵入住宅罪

D、搶奪罪

【參考答案】:B

8、某普通合伙企業有甲、乙、丙、丁4名合伙人,合伙協議中約定

甲、乙二人負責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甲決定為合伙企業購買卡車一輛用

于運輸貨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丙、丁有權提出異議

B、丙、丁有權提出異議

C、乙有權提出異議

4

D、乙、丙、丁均無權提出異議

【參考答案】:C

【解析】:《合伙企業法》第29條規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

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根據該條規定,只有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

務提出異議,所以c選項正確。

9、從事礦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崗位工作的農民

工,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多少年?

A、3年

B、5年

C、7年

D、8年

【參考答案】:D

【解析】: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有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又稱定期勞動合同。它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合同有效的起始和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期

限一般為1年、3年、5年等,不宜太長。用人單位經批準招用農民工,其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

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從事礦山并不以及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崗位工作的農民工,實行定期

輪換制度,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

意,期限屆滿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0、某鋼鐵集團決定與美國一家企業合資興建一座鋼鐵廠,2009年

底,該鋼鐵廠在防治污染設施末建成的情況下即投入生產,后來,防治

污染設施雖然建成,但為節省資金一直末啟用,附近居民向環保部門進

行了舉報,經查,該廠建成以后給當地的河流、空氣造成了嚴重污

染.下列表述正確的一項是:

A、如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求該廠限期治理完畢,到期該廠卻

未能完成任務,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該廠停產、關閉

B、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在該廠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情況下,

可對該廠有關責任人員紿予行政處分

5

C、當地有100家居民受到損害,只有32戶向法院起訴要求該廠賠

償損失.一旦法院判決這32家農戶勝訴,在訴訟時效期間2年內,其余

68家農戶可直接適用該判決

D、如鋼鐵廠對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處

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答案】:D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39條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

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關

閉.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責令停業、關閉,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

府決定:責令中央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停業、關閉,須報國務院批準.”由此可知,A選項中責

令該廠停產、關閉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決定,所以A選項錯誤,不當選.第38條規

定,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

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

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紿予行政處分.由此可知,對該廠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的主體應

是該有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第42條規定:“因環境污

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起時計算.”由此

可知,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應當為3年,所以C選項錯誤,不當選.第40條規定: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

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

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

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由此可知,D選

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

11、世界貿易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

A、總理事會

B、爭端解決機構

C、部長級會議

D、秘書處

【參考答案】:C

12、在同學聚會時,甲某在明知自己酒精過敏、容易失態的情況下,

仍然喝了半斤白酒。其后甲某神智不清,用酒瓶追打同學,致使一人死

亡。對于甲某行為的定性,下面表述正確的是:()

6

A、甲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

B、甲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C、甲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和過失傷害罪

D、甲某屬于病理性醉酒,不負刑事責任

【參考答案】:B

【考點】犯罪主觀方面的要素

【解析】甲在明知自己酒精過敏容易失態的情況下,仍然喝了半斤白酒,最終失態打人,造成

了一人死亡的慘劇,甲應該負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但是因為過失傷害必須達到重傷的程度。

才成立過失致人重傷罪,不存在過失傷害罪。甲某不屬于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必須是行為人沒有

惡意也沒有過失,而甲對自己酒精過敏容易失態的情況是明知的,所以存在過失。所以選項B是正確

的。

13、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按下列哪項所述方

式承擔保證責任?

A、一般保證

B、連帶保證

C、違約金

D、定金

【參考答案】:B

【解析】:《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

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14、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對已經逮捕的被告人應當變更強制措施

或者釋放?()

A、涉嫌盜竊的孕婦張某,認罪態度良好

B、涉嫌故意殺人的李某,因對其進行司法鑒定該案尚未審結,法律

規定的期限已屆滿

7

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復雜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

D、涉嫌販毒的孫某,患有嚴重疾病

【參考答案】:B

15、張某生前創辦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張某去世以后,張某的妻

子與成年子女都表示不愿繼承該企業,該企業只得解散。那么該企業解

散時,應當由誰進行清算?()

A、由張某的妻子進行清算

B、由張某的成年子女進行清算

C、由張某的妻子和成年子女進行清算

D、由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7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

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本案中投^人死亡,又無人繼承,所以應由其債權

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16、在當事人具有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國籍均為外國籍時,各國解決

這種沖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個?

A、以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為準

B、以當事人住所國或慣常居住國為準

C、以當事人最先取得的國籍為準

D、以當事人最后取得的國籍為準

【參考答案】:C

【解析】:最先取得的國籍不是各國解決國籍積極沖突的方法

17、甲遺失手表,乙撿到后放在自己家中,后來丙偷走該手表,并

將其賣給了不知情的丁,丁將其出質與戊,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8

A、乙對該手表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

B、丙對該手表的占有屬于他主占有

C、丁對手表的占有屬于自主占有

D、戊對手表的占有屬于直接占有

【參考答案】:B

【解析】:占有分為無權占有,有權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直接占有,間接占有等.有

權占有,是指具有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如所有權人對其物的占有:無權占有,是指無本權的占有,如

盜賊對贓物的占有.A項拾得人對遺失物的占有沒有本權,屬于無權占有,A選項正確,不選。以所

有的意思對標的物而為的占有,為自主占有;而不以所有的意思而為的占有,為他主占有.丙和丁對

相機的占有郡是自主占有,故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其物為標準,可將占

有分為直接占有與間接占有.所謂直接占有,是指對于物有事實上的支配力(管領力)的占有.所謂間

接占有,是指自己不直接占有其物,而對直接占有人基于一定法律關系而享有返還請求權,因而間接

對物有事實上管領力的占有.如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為直接占有人,而出質人、出租人、寄托人

為間接占有人,故D選項正確,不當選,本題應選B選項.

18、17、劉某出海打漁,因遇臺風下落不明。現其妻王某向法院申

請宣告劉某失蹤。因劉某失蹤后,王某與他人姊居,井與妹夫合用家中

財產,在確定劉某的財產代管人時,劉某父母與王某發生爭議。本案中

法院應依法指定誰為財產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蹤的申請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劉某失蹤后的第一順序的財產代管人

C、劉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則不利于保護劉某的財產

D、王某和劉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們均為法律規定的財產代管

【參考答案】:C

【解析】:評析:本題考失蹤人財產代管人的指定。

《民通意見》第30條規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應當根據有利于保護失蹤人財產的原則指定。”

19、下述具體行政行為中,違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則的是哪一選項()

9

A、某村農民李某因宅基地問題與村支書爭吵,后又互相動起手來,

該支書家人撥打了no報警,民警在處理該事件時,對李某有毆打行為

B、稅務局人員有對業主王某征稅時,發現王某有偽造稅務登記證件

的行為,但情節不太嚴重,便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7條“處以2

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王罰款3500元

C、食品衛生防疫部門在對一冷飲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的冷飲個

別衛生標準不符合衛生法的規定,根據《食品衛生法》第3條第1款

“可以處以1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該冷飲廠罰款5

萬元

D、火車上一列車員對乘客楊某在車廂內抽煙的行為處以五元的罰款

【參考答案】:C

【考點】行政合理性原則

【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要客觀、適度,合乎理性。本題中A項違反了行

政合法性原則,BD項符合合理性原則,只有c項違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則。

20、公主號船舶于1994年5月10日在紐約港交付承租人使用,

1995年6月8日在中國上海港還給船舶所有人。租用時間超過了租船合

同規定的8個月租用期。由于市場租金率上漲,船舶所有人要求承租人

按本應還船時的市場租金率支付超期租船期間的租金。根據我國海商法

的規定,此案中,超期還船租金應按。

A、1995年1月10日租用期屆滿時的市場租金率

B、1994年12月7日該輪上個航次結束時的市場租金率

C、合同規定的租金率

D、1995年6月8日還船時的市場租金率

【參考答案】:D

【解析】:《海商法》第143條

10

21、我國刑法適用于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犯罪案件的條件不包括:

A、按我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

B、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應當受刑罰處罰

C、未經犯罪地的法院審判

D、侵犯中國國家或者中國公民的利益

【參考答案】:C

【考點】刑法的對人效力

【解析】刑法第8條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

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

罰的除外。”所以ABD是正確的。C選項不正確,因為根據刑法第10條規定,雖然經外國法院審判

的,仍然不能排除我國法院依法再行審判。

22、下列哪種情形視為承諾?

A、甲向乙發出要約,要求1個月內給予答復,過期視為承諾,乙未

能如期作出答復

B、甲向乙發出要約,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條件

C、甲向乙發出要約,乙經過考慮后向丁作出同意甲的要約的表示

D、劉某依廣告上刊登的價格,給某廠匯款購買其產品,該廠向劉某

匯出指定的產品

【參考答案】:D

【知識點】承諾。

[解析1《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

表示。承諾應當具備的要件主要有: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

承諾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的內容必須和要約的內容一

致;承諾的方式應當符合要約的要求。《合同法》第22條規定:承諾應

11

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

承諾的除外。所以選項D是事實締約的過程,應當視為承諾。

23、某公安機關在偵查李某殺人一案時認為符合逮捕條件,而向人

民檢察院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對此審查批準的人民檢察院哪些做

法是正確的()

A、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李某的決定由審查逮捕部門的檢察員作出

B、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工作中,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

違法情況,但沒有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

C、人民檢察院在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第10日作出逮

捕的決定

D、人民檢察院發現對李某的逮捕決定不當,經檢察長批準,及時撤

銷了逮捕決定,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人民檢察院的批逮審責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

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選項A錯

誤。第7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工作中,如果發現公安

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應當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公安機關應

當將糾正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選項B錯誤。第69條第3款規定: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

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

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

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

或者監視居住。”選項C錯誤。《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16條

第2款規定:“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應當經檢察長批準,撤銷逮捕決定

或者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故選項D正確。

24、甲(男22周歲)為達到與乙(女,19周歲)結婚的目的,故

意隱瞞乙的真實年齡辦理了結婚登記。兩年后,因雙方經常吵架,乙以

12

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為由向法院起訴,請來宣告婚姻無效。

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

A、以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為由宣告婚姻無效

B、對乙的請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無效,確認為非法同居關系,并予以解除

D、認定為可撤銷婚姻,乙可行使撤銷權

【參考答案】:B

【解析】:無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第8條:“當

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撤銷婚姻情形已經

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中,甲、乙二人在結婚時因未達法定婚齡而婚姻無效,但是在起

訴時已達法定婚齡,婚姻無效情形消失。根據婚姻法解釋本題應選B。

25、甲國的湯姆與乙國的珍妮于1983年在乙國結婚。1985年夫妻

二人移居丙國。1993年8月A向丙國法院起訴離婚。丙國法律規定:

“離婚適用原告國籍國法”。甲國法律則規定:“離婚適用婚姻締結地

法律”。乙國法律也規定離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哪國法律是準據法?

A、甲國

B、乙國

C、甲、乙兩國

D、丙國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轉致理論,乙國法律是準據法

26、下列有關食品進出口的論述中,參考的有:

A、公司進口了一批非洲特有的食品,該食品在我國尚未有食品安全

國家標準,A公司應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13

B、公司是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代理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

疫部門備案

C、公司是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我國國

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

D、公司屬于著名食品進口商,其建立了嚴格的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

備案制度,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的保存期限為18個月

【參考答案】:B

【解析】:《食品安全法》第63條規定,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進口商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

安全性評估材料。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并及時

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故A選項中,A公司僅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做法是不正確的,

不當選。第65條第1款規定,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

部門備案。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注冊。因此,B

選項的說法符合法律規定,當選。C選項中,C公司僅向我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的做法是

錯誤的,不當選。第67條第2款規定,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D

選項中,D公司僅保存18個月的做法是錯誤的,不當選。

27、中國甲公司與德國乙公司簽訂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約定

數量為250公噸,單價為每公噸78英鎊CFR漢堡,品質規格為水分最高

15%,雜質不超過3%,交貨品質以中國商品檢驗局品質檢驗為最后依

據。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貨物樣品,甲公司寄送了樣品,

但聲明此筆生意只是憑規格的買賣,貨物裝運前中國商品檢驗局檢驗簽

發了品質規格合格證書。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雖有中國商檢

局出具的品質合格證書,但貨物的品質卻比樣品低,甲公司應交付與樣

品一致的貨物。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該合同為憑樣品確定商品品質的合同

B、該合同在商品檢驗上采用的是以貨物到岸時的品質、重量為準的

做法

C、甲公司應承擔其所交貨物與樣品不符的責任

D、該合同為憑規格確定商品品質的合同

14

【參考答案】:D

【解析】:CFR——“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賣方即

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

險,以及由于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由于是成交后,甲公司才提供的樣品,故本題不是憑樣品確定商品

品質的合同。同時由于CFR術語的風險自船舷交易時即轉移,故該合同

在商品檢驗上應當采用貨物離岸時的品質、質量為準(本題中也正是這

樣做的)

所以ABC均錯誤,D正確。

28、下列關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項是正

確的?()O

A、司法拘留是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

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羈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

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羈押在看守所

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種處罰手段

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種強制措施

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機關決定

【參考答案】:A

【解析】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是一種預防性措施,不具有懲罰功能,不是一種制裁手

段。而行政拘留則是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者的一種制裁手段,具有懲罰性質。司法拘留包括民事訴

訟、行政訴訟中的司法拘留和《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的司法拘留。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的司

法拘留是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刑事訴訟中的司法拘留則是一種司法處罰措施。司法拘留實質上都是對

已經妨礙了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人所施加的懲罰和制裁。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適用;

而司法拘留的決定權在人民法院。據此,本題只有選項A的表述正確。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

留的區別和聯系是歷年司法考試的高頻考點,請考生注意復習。

29、在我國,典權屬于。

A、擔保物權

B、用益物權

15

C、動產物權

D、完全物權

【參考答案】:B

【解析】:典權,是指典權人支付典價,對他人的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典權

的內容是占有、使用和收益,因此屬于用益物權,而非擔保物權。典權的客體是不動產,因此排除選

項c。典物的所有權仍為出典人享有,因此典權僅僅是定限物權。

30、甲長期以賭博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某日,甲在搶劫賭徒乙的

賭資得逞后,為防止乙日后報案,將其殺死。對甲的處理,下列哪一選

項是正確的?()O

A、應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并罰

B、應以搶劫罪從重處罰

C、應以賭博罪、搶劫罪并罰

D、應以賭博罪、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并罰

【參考答案】:D

31、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個皮包,內裝提貨單、現金等財物。杜某

在現場等候了一會兒,未見失主,就攜包上班。次日杜某見到報紙上登

了一則啟事。寫明“如有拾得者,酬謝2000元”。杜某見失主所尋找的

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將皮包返還給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請求酬金

時,被失主拒絕。杜某應當享有哪些權利、負有哪些義務?()

A、無償歸還拾得物,因為我國法律未規定拾得人有獲得報酬的權利

B、無償歸還拾得物,有權要求失主償還因此而支出的費用,但無權

獲得報酬

C、歸還拾得物,有權要求失主給予拾得人所要求的報酬

D、歸還拾得物,有權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

【參考答案】:D

16

【解析】:本題涉及懸賞尋找遺失物的問題。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遺失人應依照承諾向拾得人

支付報酬。故本題答案為D項。

32、根據《證券法》,以下對證券交易所的描述,哪項是準確的?

A、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

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B、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

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D、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批準

【參考答案】:A

【解析】: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33、某合資企業的投資雙方在合資協議中約定,成立合資企業時適

用于中外合資企業的中國法律的約束:在合資企業成立后發生的對原法

律的修訂或新的立法不適用于該合資企業.關于該條款的法律效力的說

法正確的是:

A、這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圍,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B、該條款只有經過審批機關的批準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C、該條款違反中國法律的規定,應當屬于無效條款

D、該條款不違反中國法律,有效

【參考答案】:C

【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2條第2款規定:“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

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雙方不

能協議排除中國法律對企業的適用,其排除條款違背了中國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無效.故C選項正確,

ABD選項錯誤.

34、下列關于“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的各項表述中錯誤的是。

A、“中心”解決投資爭議的方法可以是調解,也可以是仲裁

17

B、提交“中心”解決的爭端必須是直接由投資引起的法律爭端

C、“中心”仲裁適用的法律只能是雙方同意的法律,或者東道國的

法律

D、“中心”仲裁裁決應被各締約國視為本國法院作出的最終判決,

承認其效力,并在其領土內予以執行

【參考答案】:C

【解析】:中心適用的法律若無雙方同意的法律,則適用一方的締約國的法律或國際法規則。

35、劉某因共同傷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人民法院

量刑時考慮到劉某有自首情節和檢舉他人的情節,決定宣告緩刑2年。

緩刑考驗期滿不久,司法機關查獲劉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又曾盜竊價值約

4000余元的財物。對劉某應當如何處理:()

A、不撤銷原判宣告的緩刑,以累犯從重處罰

B、不撤銷原判宣告的緩刑,以盜竊罪從重處罰

C、撤銷原判宣告的緩刑,前罪與后罪數罪并罰

D、不撤銷原判宣告的緩刑,前罪與后罪數罪并罰

【參考答案】:C

【考點】緩刑考驗期滿緩刑的撤銷

【解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菲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做出判決,把前菲和后菲,按

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在經過了緩刑考驗期后才發現行

為人在緩刑考驗期內所犯新罪的,也應當撤銷緩刑。本案中雖然劉某的盜竊行為是在緩刑考驗期滿才

發現的,但是由于是發生在緩刑考驗期內,依然要撤銷緩刑。

36、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下列做法錯誤的是:

A、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事

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

行政部門報告

18

B、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

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

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C、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

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D、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

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本級人

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參考答案】:D

【解析】:《食品安全法》第71條第1款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

防止事故擴大。事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

告。因此,A選項的做法是正確的,不當選。第71條第2款規定,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

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

報,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因此,B選項的做法正確,不當選。|學\法/網|第71條第3款

規定,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

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上報。因此,

C選項的做法是正確的,不當選。|學\法\網|第73條第1款規定,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設區的

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

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因此,D選項中“縣級以上”的說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

的,當選。

37、孫某拒不履行縣政府強制拆除其房屋的決定,縣政府遂申請人

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執行中誤將孫某的鄰居趙某的房屋當作被執行

人孫某的房屋強行拆除。趙某提出國家賠償請求。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

的?O

A、應當由縣政府進行行政賠償

B、應當由法院進行司法賠償※派※

C、應當由法院執行人員個人負責賠償

D、應當由孫某負責賠償

【參考答案】:B

19

【解析】法院在行政處罰、處理決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時,違法執行案外人財產且無法執

行回轉的,為司法賠償。故B項的說法正確。

38、甲某開車將騎自行車并隨身攜帶一臺筆記本電腦的乙某撞傷。

乙某訴至法院要求甲某賠償其經濟損失2萬元。在本案訴訟中,乙某提

出以下證據:(1)乙某拍攝的反映身上傷痕的照片;(2)被撞壞的電腦一

臺;(3)鄰居何某證明乙某與甲某關系一直不和;(4)醫院證明乙某因治

療花費5000元。下列對于證據理論上的界定哪個是正確的?

A、證據(1)屬于派生證據

B、證據(2)屬于本證

C、證據⑶屬于直接證據

D、證據⑷屬于間接證據

【參考答案】:B

【解析】:本證與反證,是按照主張某種事實存在或否認對方主張事實的存在來劃分的。與舉

證責任的分擔有關系,本證是指當事人一方主張某種事實,提出能證明該事實存在的證據,負有舉證

責任的人支持自己主張而提出的證據。反證是不負有舉證責任的對方當事人為否定或推翻主張事實的

一方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而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以證明事實的不存在。直接證據,就是能夠直接

證明證明對象的證據。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系起來,共同證

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原始證據,就是直接來源于案件客觀事實的證據,即人們通常所說的“第

一手材料”。所謂派生證據,就是從原始證據中派生出來的證據,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第二手材

料”。A選項的照片是乙對自己傷痕的證明,通過一定手段把原始的客觀傷口記錄下來,是直接來源

于案件事實,并不是對于該事實的派生,所以,是原始證據,A選項錯誤。B選項中,被撞壞的電腦

是乙用來證明自己的損失的,屬于本證。B選項正確。C選項中,鄰居的證言根本直接反映不出案件

事實,是間接證據。C選項錯誤。D選項中,醫院證明的治療費用5000元,能單獨直接證明其受到的

損失,屬于直接證據。D選項錯誤。

39、下列情形哪一項屬于自首?()

A、甲殺人后其父主動報案并將甲送到派出所,甲當即交代了殺人的

全部事實和經過

B、甲和乙共同貪污之后,主動到檢察機關交代自己的貪污事實,但

未提及乙

20

C、甲和乙共同盜竊之后,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乙曾經詐騙數千元,

經查證屬實

D、甲給監察局打電話,承認自己收受他人1萬元賄賂,并交代了事

情經過,然后出走不知所蹤

【參考答案】:A

【考點】關于自首的認定與處理

【解析】《刑法》第67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根據最

高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A項中甲由親屬陪同到司法機關投案

的視為自首;B項中甲除了交代自己的貪污事實,還要交代共犯的犯罪事實才能構成自首;C項中甲

向公安機關反映乙曾經詐騙數千元,經查證屬實的行為構成立功,但不是自首;D項中甲雖然有供述

行為,但是沒有自動投案,又逃跑的不構成自首。

40、甲方與乙方簽訂加工承攬合同,甲方為定作方,乙方為承攬方,

雙方約定由定作方甲方提供原材料,承攬方乙方則:

A、對原材料不負檢驗責任

B、如果發現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自行更換

C、如果原材料不合格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D、即使發現原材料不合格仍然可以繼續使用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測試點為加工承攬合同。

合同法第256條: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

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

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

部件。依此,只有C項

是正確的。

21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海難救助中,下列情形中救助方不能獲得救助報酬的是:

A、有義務進行的救助

B、正常履行施航合同義務

C、不顧遇險船舶的船長、船舶所有人或其他財產所有人明確和合理

的拒絕,仍然進行救助的工為

D、救助因化學品爆炸而無效果的

【參考答案】:A,B,C,D

【解析】:參見《海商法》第179、186條。

《海商法》第179條:救助方對遇險的船舶和其他財產的救助,取

得效果的,有權獲得救助報酬;救助未取得效果的,除本法第一百八十

二條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無權獲得救助款項。

《海商法》第186條:【無權獲得報酬事由】下列救助行為無權獲

得救助款項:

(一)正常履行拖航合同或者其他服務合同的義務進行救

助的,但是提供不屬于履行上述義務的特殊勞務除外;

(二)不顧遇險的船舶的船長、船舶所有人或者其他財產

所有人明確的和合理的拒絕,仍然進行救助的。

3、甲是自然人,乙是一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丙是合伙企業,丁是獨

資企業,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是()

A、甲乙

B、甲丙

C、乙丙丁

22

D、甲丁

【參考答案】A,B,C,D

【解析】本題是關于商標專用權共同享有的規定。《商標法》第5條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4、中國A公司以每臺400美元FCA貨交承運人(大阪碼頭)的價格條

件,從日本B公司購進電視機1000臺。A公司以中國銀行青島分行為開

證行,開出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B公司將該批貨物在大阪碼頭交承

運人S公司以集裝箱裝運,中國A公司接到通知后,在太平洋保險公司

投了一切險。日本大阪銀行對B公司提供的單據進行了議付。中國銀行

對大阪銀行傳來的單據審查后支付了款項。A公司拿到提單,到船上啟

開集裝箱封條,發現集裝箱內的貨物被水浸泡,一部分貨物受損。經查

發現,運輸途中遇雨,加上集裝箱有漏洞致使貨物毀損。A公司就此持

保險單要求保險公司予以賠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保險公司應當賠償,因為該批貨物投保的是一切險

B、保險公司不應當賠償,因為此損失屬于保險除外責任的范圍

C、保險公司賠償后,可以向S公司追償

D、中國A公司應直接向日本B公司索賠

【參考答案】:A,C

【解析】:貨物受損是因為雨水浸濕,一切險中包含淡水雨淋險,屬于承保范圍,因此,A公

司可就損失向保險公司索賠。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貨物被雨淋,是因為集裝箱有漏洞,而集

裝箱是承運人提供的,這說明承運人沒有盡到適航義務,承運人有過失,不能享受免責,應就損失承

擔賠償責任。如果保險標的的損失是由于第三者的疏忽或過失造成的,在保險人依保險合同向被保險

人支付了約定的賠償后,即取得了由被保險人轉讓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就是代位求償權。

所以,保險公司賠償后,可以向承運人S公司追償,故C選項正確。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原因并非

由于日本B公司造成,而是由于承運人過錯引起,故中國A公司不能直接向日本B公司索賠,D選項

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AC。

5、根據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關于如何確定購銷合同的履行地,下

列說法中正確的有哪些

23

A、購銷合同的當事人甲與乙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深圳市南山區為履行

地點的,但后來乙認為在鹽田區交貨更為方便,便通知甲到鹽田區收貨,

甲同意了乙的請求,并在鹽田區接受了乙的貨物,則深圳市鹽田區為合

同的履行地點

B、購銷合同的當事人甲與乙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但約

定廣州市東山區為交貨地點,則廣州市東山區為合同的履行地點

C、購銷合同的當事人甲與乙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但約

定深圳市羅湖區為貨物到站地的,則羅湖區為合同的履行地點

D、購銷合同的當事人甲與乙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但約

定北京市海淀區為貨物驗收地的,則北京市海淀區為合同的履行地點

【參考答案】:A,B

【解析】:考點為購銷合同的履行地的確定問題。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

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規定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

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

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

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

更約定的,以變更后的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當事人未以上述

方式變更原約定,或者變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問題的,仍

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

三、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

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

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

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本院以前有關購銷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

規定為準。

24

注意該司法解釋是1996年頒布的,而民訴意見是1992年出來的,

因此民訴意見第19條已經被修正。民訴意見19、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

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

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

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

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

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

為合同履行地。

6、根據《證券法》有關證券交易的規定,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只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B、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只能采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C、證券公司不得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活動

D、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任職期間,不得持有、買賣

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參考答案】A,B,C

【解析】考點:證券交易規則

講解:《證券法》第39條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

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

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第40條規定: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

當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

式。根據這兩條規定可知,A、B選項說法不正確,應選。第41條規定:

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

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所以C選項不正確。根據《證券法》第43條第1

款的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

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

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

25

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故D選項說法正確。綜上

所述,本題應選A、B、Co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有限

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有

A、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B、檢查公司財務

C、要求董事和經理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D、監督董事、經理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

【參考答案】:A,B,C,D

【解析】:《公司法》第第54條【監事任職限制】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

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

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

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

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26

8、王某與李某系夫妻,二人帶女兒外出旅游,發生車禍全部遇難。

但無法確定死亡的先后時間。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兒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時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繼承

D、女兒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王某和李某的遺產

【參考答案】A,B,C,D

【考點】死亡時間的確定

【解析】根據《繼承法意見》第2條的規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

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

繼承人分別繼承。”本題死亡的幾個人中,王某、李某以及女兒相互之間有繼承關系,但是無法確定

死亡的先后時間。所以,可以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由于題目中未涉及死亡人是否各自都有其

他的繼承人,所以只能從死亡人的輩分上進行推斷。首先,由于王某與李某是長輩,我們可以推定長

輩先死,因此,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兒死亡,據此.選項A是正確的。其次,推定同輩的王某與李某同

時死亡,他們相互之間不發生繼承關系,據此,選項BC是正確的。最后.由于王某與李某先于女兒

死亡,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李某與王某死亡后的遺產由女兒作為第?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據

此,選項D的說法是正確的。

9、甲與乙達成分期付款買賣一個花瓶的合同,約定乙將自己所有之

古代陶瓷花瓶一個出售給甲,價款30萬元,分15期支付款項,每期2

萬元。雙方約定,在付清全部款項之前,花瓶之所有權并未轉移給甲。

標的物交付甲后,乙因向丙借款20萬元,將花瓶抵押給丙,并告知花瓶

現由甲保管。甲對此并不知情,后甲付清了全部款項。而乙因無力償還

借款,丙要求實現抵押權引發爭議。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甲付清款項,花瓶的所有權已經轉移

B、乙與丙故意侵害甲的權利,構成共同侵權

C、丙有權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D、丙的抵押權已經生效,有權對花瓶實現抵押權

27

【參考答案】:B,D

【解析】:《合同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

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買賣雙方約定所有權自甲付清全款時轉移,該約定有效,之

后甲付清了全部款項,陶瓷花瓶的所有權發生移轉,A選項正確,不當選。所有權轉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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