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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臺州市廣隆燈飾有限公司年產60萬套 燈具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臺州市廣隆燈飾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2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 1□改建□擴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778.68無《關于印發椒江智能馬桶小鎮概念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保意見的2智能馬桶小鎮位于椒江老城區以東、心海綠廊以北的椒江南岸,小鎮規劃范圍東臨濱海路,西鄰椒金路,體”建設理念,集智能馬桶制造、研發展示體驗、高端集聚、智能體驗的特色小鎮,成為臺州千億智能馬桶產3①形成高端產業集群,到2020年,小鎮實現總投資51.39億元,其中智能馬桶產業務等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的相關功能;以人才公寓底層裙房為載體,打造馬桶主題商街、產品展示及體驗、創意設計、休4環境準入條件清單、環境標準清單等6張規劃環評結論清單類別序號規劃區塊生態空間名稱生態空間范圍或示意圖管控要求現狀用地類型禁建區1圖示藍色框線內地塊永久基本農田區注:藍色框線內區域屬于永久基本農田區。根據《關于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10號),除法律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讓的外,其他任何建設都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因此本次規劃中約90.53公頃上層規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區域在《臺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前不得進行開發。農林地5限建區1東至五條河,南至市府大道,西至228省道,北至楓南東路人居環境保障區注:紫紅色框線內區域屬于人居環境保障區內。禁止一切工業項目。禁止開展畜禽養殖。嚴格按照城鎮規劃進行人口聚集區的建設,合理布局生產與生活空間,確保居住區的舒適、安全,原有生態系統得到應有的保護。加強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處理城鎮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水平。開展河道生態修復,完善城鎮綠化系統,提高人均公共綠地面積。農林地等2圖示紫紅色框線內地塊耕地區注:紫紅色框線內區域屬于耕地。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農田特別是耕地;加大耕地生態建設和災毀防治力度;合理調整農用地結構和布局;保護耕地與基本農田。強化耕地保護,確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級規劃下達的控制指標;耕地使用需占補平衡,若耕地需作為建設用地使用,需通過土地整治等方法補充耕地,改為建設用地前需調整用地性質。農林地等6注:紫紅色框線內區域屬于耕地。3圖示中綠色區域綠線控制區注:紅色框線范圍內綠線內區域屬于綠線控制區。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以及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應當限期遷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近期不進行綠化建設的規劃綠地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當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并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嚴格控制;各級綠地不得任意侵占和建設建構筑物,各街坊綠地率應滿足相關規范要求。綠地應有三分之一以上面積在日照陰影范圍之外。提倡屋頂綠化、立體綠化、草坪磚停車場。農用設用地74圖示中藍色區域藍線控制區注:紅色框線范圍內藍線內區域屬于藍線控制區。在城市藍線范圍內禁止進行以下活動:違反城市藍線保護和控制要求的建設活動;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藍線內水域;影響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設各類排污設施;其它對城市水系保護構成破壞的活動。河道及岸線類別存在的環保問題主要原因整改建議/解決方案產業結構與布局產業結構園區二期建設塊內現狀產業定位不明確,小鎮內企業整體環保管理水平有明確,小鎮內企業整體環保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園區內現有企業入駐多數早于小鎮的設立,缺乏早期規劃引導;同時,區域內企業管理相對松散,企業入駐要求較低。1、利用本次小鎮為契機,梳理現狀企業產分布情況,規范企業、項目的引進,可以逐步使園區內產業布局趨于有序、合理。2、通過嚴格落實規劃方案和環評要求,控制企業、項目的準入,積極引導企業發展高附加值、低污染產品,圍繞智能馬桶產業打造上下游產業鏈。用地布局小鎮規劃藍、綠線范圍內存在部分企業的建筑物或構筑物。部分企業入駐時間較早。建議按照規劃實施,根據小鎮建設進度情況,安排小鎮藍、綠線范圍內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遷出或拆除,地塊恢復為綠地。污園區周邊地表水體水質不主要是由于規劃區處于東部現狀整治措施:1、園區內建成區排水體制均采用雨污分流制;2、染防治與環境質量能滿足地表水Ⅳ類功能區要求,水質總體為Ⅴ類或劣Ⅴ類,主要超標因子為COD、BOD5、氨氮、沿海地帶,周邊地表水體均為河流末端,因此受上游輸入性污染較為明顯。同時受區域生活污水排放和農業面積極開展“污水共治”工作,對內河河道開展疏浚清淤、河道引配水、河道異常排口整治、生態治理。3、區域上下游聯動,在排查滲漏點做好河道兩岸工業企業的防滲防溢工作的同時,結合水利部門的相關規劃和措施,促進河水水質改善,提高河道排澇能力8環境保護TP和石油類。此外,小鎮周邊部分點位河道底泥中銅、鉛、鋅、鉻等因子超出《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行)》(GB15168-2018)中的要求。源污染的影響。進一步整改方案:1、持續深入推進“五水共治”,加快完善污水管網的鋪設,繼續落實河道清淤治理等措施,將其作為常態化工作進行運行與管理;2、區域內污水處理廠將建設再生水廠,水質標準達到準Ⅳ類,對地表水體進行補充,可改善區域地表水體;3、逐步在內河水系開展水生態修復工程,通過疏浚修復法、掩蔽修復法、穩定化固化技術等物理化學方法進行修復治理河道底泥,重建水生系統;4、加強對生態企業的監督力度,確保企業廢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轉,杜絕偷排漏排現象。園區地下水水質總體為Ⅴ類,主要為氨氮、錳、總大腸桿菌群、細菌總數及溶解性總固體超標。區域周邊化工、醫藥、印染企業較多,背景值偏高;此外,區域存在大片農田以及零散農居點,農田施肥,農居點未納管生活污水滲漏,可能導致地下水相關因子的異常。1、加強園區污水管網的鋪設,完善小鎮排污系統;2、引進項目在設計、建設和運行過程中按照高標準實施,嚴格采取分區管控、防滲措施和污染監管措施,加強液體輸送管道的防滲與抗腐蝕能力;3、監理地下水環境監測管理體系,及時掌握區域地下水水質變化情況,并視情況適時開展地下水防治工作。9園區已建成區塊監測點位大氣環境中HCl濃度較大,環境監測值占標率較其他區域略高。已建成區塊內設計鹽酸酸洗的企業較為集中,且根據實處理措施不到位,導致HCl濃度略大。1、工藝方面:電鍍及表面處理企業酸洗建議采用酸洗添加劑(如高效酸霧抑制劑、酸霧吸收劑、促進劑等),建議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用硫酸等酸洗代替鹽酸酸洗;鼓勵采用無酸除銹拋丸,大型容器循環法表面處理等替代酸洗技術;線材酸洗提倡剝殼、噴砂除銹等前處理工藝,減少酸用量;提倡無酸洗檢絲除銹設備。2、設備方面:酸洗生產線應當采用連續自動生產線,禁止采用手工生產線:加強酸洗、蝕刻等生產線設備密團性,酸洗槽上宜加硬聚氯乙烯或聚丙烯塑料蓋,有條件的企業在生產線上設置密封罩,減少酸洗槽液面酸霧的逸出;鼓勵酸洗生產線采用整體設計封閉性較強的設備。3、環保措施方面:氣體收集系統建議采用槽邊吸風密閉罩組合方式加強廢氣收集效果。控制廢氣處理設備風量,避免稀釋排放;結合廢水處理工藝,考慮噴淋廢水在處理過程中的氯化氫產生情況,建議對曝氣池等廢水處理單元進行加蓋集氣處理。4、其他方面:現狀企業需進行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的,應對現有工程的環境保護措施及效果進行全面梳理。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帶老”措施;新引入涉及HCI排放的新項目,尤其是電鍍及表面處理項目。要求采用先進的工藝、設備及環保設施,嚴格控制其HCl排放量。環境管理園區內部分企業未嚴格執行環評及三同時驗收制度,存在部分未批先建的企業、項目,存在一定的環境和安全隱患。部分企業缺乏法制意識,環保意識不強,部分企業項目尚在建設中。1、有關部門加強監管,積極引導企業開展環評、環保驗收等必要工作,合法、合規組織生產。對于未執行環計制度的已建企業按環保法進行處理,限期補辦;對于環評無法通過市批的企業應進行關停或搬遷;即使推進已批未驗企業的驗收工作,對“久拖不驗”的項目,應摸清原因,根據其具體情況督促企業加快完成竣工環保驗收。2、園區今后引進項目時,應加強監管,嚴格要求入駐企業落實環保審批、驗收等制度。環保基礎設施管網建設:園區內市政污水管網、燃氣管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現有農居點用氣主要采用液化石油氣,生活污水未能納管,對周邊地表水體造成一定污染。由于農居點地塊尚未開發利用,道路工程尚未啟動,污水管網及燃氣管道無法完全落實。嚴格落實基礎設施先行的開發原則,區域污水管網、燃氣管網等與新建道路同步建設。逐步擴大天然氣覆蓋圍,提高管道氣化率,積極推廣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新入區企業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并確保污水納管排放。同時,應加快推進園區內現狀農居點拆遷安置工作。排水設施: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二期、三期運行處理負荷較高。近年椒江區城市化和污水管網工程的快速推進,區域內污水量增加迅速。1、建議臺州市及椒江區有關部門盡早啟動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擴容及四期建設前期研究。2、要求區域排水管網建設和改造應嚴格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落實,盡可能避免雨水混入污水系統,減輕污水處理系統運行負荷。資源利用資源利用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計劃的通知》要求,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園區內宏達輕紡現保留有一臺20t/h的燃煤鍋爐。企業考慮工藝需要,保留燃煤鍋爐,并于2018年實施清潔化改造。經與當地管理部門確認,企業擬于2019年6月拆除現有燃煤鍋爐,改由椒江熱電廠集中供熱。規劃期規劃全面實施后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總量環境質量變化趨勢,能否達環境質量底線水污染物總量管控廢水量/(萬t/a)現狀排放量82.2560.931/83.187小鎮實施后,完善區域內雨污管網,改善區域雨污分流情況。區域內項目均實現納管排放,不對區域水體造成直接影響。在實現區總量管控限值160.78168.2/228.981增減量+78.525+67.269/+145.794CODCr/(t/a)現狀排放量41.1280.5583.47745.163域水環境治理的基礎上,水環境質量呈變好趨勢,能達到環境質量底線要求。總量管控限值48.23520.460068.695增減量+7.107+19.902-3.477+23.532NH3-N/(t/a)現狀排放量4.1130.1406.954總量管控限值2.41203.435增減量-1.701+0.883-6.954-7.772TP/(t/a)現狀排放量0.4110.0194.6365.066總量管控限值0.4820.20500.687增減量+0.071+0.186-4.636-4.379大氣污染物總量管控限值SO2/(t/a)現狀排放量39.6700.001/39.671根據大氣影響預測和環境容量預測,小鎮實施后各常規污染物濃度仍在環境容量范圍內,各特征污染物濃度可滿足相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大氣環境質量能維持現有環境功能,各污染因子能達到環境質量底線要總量管控限值0.277/增減量-38.4720.276/-38.196NOx/(t/a)現狀排放量23.1940.013/23.207總量管控限值9.292/10.588增減量-13.902+1.283/-12.619煙粉塵/(t/a)現狀排放量12.2880.001/12.289總量管控限值36.2840.166/36.450增減量+23.996+0.165/+24.161VOCs/(t/a)現狀排放量16.197//16.197總量管控限值60.429//60.429增減量+44.232//+44.232危險廢物管控總量限值/(t/a)現狀排放量3599.073//3599.073危險廢物能得到合理處置,土壤環境質量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總量管控限值11158.227//11158.227增減量+7559.154//+7559.154優化調整類型規劃內容調整建議調整依據預期環境效益或備注規劃布局用地布局規劃區內部分區塊的規劃用地性質與臺州市椒江區規劃管理(次)單元控制性規劃存在出入。上述地塊位置詳見下圖,臺州市椒江區規劃管理(次)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分別規劃為①二類居住用地、②商業金融用地、③④工業服務用地、⑤商業金融業用地、⑥二類工業用地;本次規劃分別規劃為①商業用地、②二類工業用地、③號位置規劃為一類工業用地(商業用地)、④⑤號位置規劃為二類工業用地、⑥號位置規劃為一類物流倉儲用地。根據小鎮的建設進度,小鎮建設指揮部需結合區塊的實際情況向相關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用地性質調整申請,并在上層規劃修編時做好銜接工作。加強與相關規劃的銜接。確保規劃的順利。業態布局小鎮范圍內農場路兩側已基本建成,主要為零部件加工等智能馬桶上下游產業,且搬遷難度大,與該區域業態布局中定位的智能工廠(整機企業為主)不符。建議小鎮規劃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將該區塊業態布局調整為零部件配套區,依托現狀企業發展上下游企業,同時鼓勵現狀小鎮農場路兩側區域規劃業態定位與該區域實際發展不一致,不利于規劃推進。確保規劃的順保留企業進行智能化改造。規劃規模建設用地規模藍色框線內區域屬于永久基本農田,本次規劃為二類工業用地、一類物流倉儲用地、商業用地、防護綠地和少量社會停車場用地及廣場用地。建議該地塊保持現狀,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開發。本次規劃范圍內涉及的永久基本農田,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任何建設都不得占用因此90.53公頃永久基前不得開發占用。該區域在《臺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永久基本小土地規劃期限/本次規劃期限為2018~2021年,其中2018~2019年為一期建設階段,2019~2020年為二期建設階段,2020~2021年為三期建設階段結合小鎮目前實際建設進度及用地情況,建議將規劃實施時年~2023年。小鎮三期建設區塊大部分為永久基本農田在《臺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調整前不得開發占用。《臺確保規劃的順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計劃于2020年進行修編。環保基礎設施規劃污水集中處理規劃本次規劃中未明確具體的污水集中處置規劃建議規劃中明確本次規劃區內污水集中納入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并明確小鎮污水管網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情況。《臺州三區兩市協同發展污水處理專項規劃(2016-2030)》完善規利于規環境保護規劃本次規劃中未明確具體的環境保護規劃需結合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從水環境整治、園區循環化改造、環境管理等方面細化相關規劃。下水水質超標等問題客觀存在。改善環產業類型行業清單工藝清單產品清單制定依據大類小類禁止類限制類禁止類限制類環保、電子信息、電子控件)十八、橡膠及塑料制品業47、塑料制品制造涉及有毒原材料的;2、電鍍工藝以再生塑料為原料的塑料餐具;2、塑料購物袋聚氯乙烯品保鮮包裝膜《臺州市環境功能區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二十七、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78、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1、電鍍工藝;2、有鈍化工藝的熱鍍鋅涉及酸洗、磷化、發黑等化學表面處理工藝鉛蓄電池;汞/《臺州市環境功能區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臺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產業導向及投資指導目錄》注:1、對禁止類項目,嚴禁投資新建;對于屬于禁止類的現有生產能力,若其符合《臺州市環境功能區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6年修正)》等文件要求,允許保留并在已有總量條件下實施技改,鼓勵其轉型升級;否則,要責令其限期轉型升級或關停淘汰。2、限制準入類項目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區:①要滿足區域污染物總量平衡要求;②限制類非主導產業入區或污染較重的限制類行業入區,須經小鎮管理部門“一事一議”審批(入區的非主導產業投資占比應控制在30%以內;③涉及重金屬污染及VOCs大量排放的項目按限制類項目要求予以準入。序號類別主要內容1空間準入標準詳見表1-1生態空間清單2污染物排放標準廢水:①行業排放標準:塑料加工企業(聚氯乙烯除外)工藝廢水納管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規定的直接排放限值;紡織染整企業廢水納管排放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其修改單(公告2015年第19號)表2中的間接排放標準(苯胺和六價鉻執行表1間接排放標準);橡膠企業工藝廢水納管排放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2的間接排放標準;電鍍企業工藝廢水納管排放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3標準,表面處理企業磷化、電泳、鋁氧化、酸洗、發黑和電解拋光等表面處理廢水參照執行。②綜合排放標準:沒有相關行業標準的廢水納管執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其中部分工業企業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含重金屬廢水排放需在車間出口處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接管標準中未列出的參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5)。(GB18918-2002)中一級標準的A標準;二期提標改造后尾水和三期尾水排放執行《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指標及準限值表(試行)》中的標準(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水標準,其中氨氮和總氮相比較Ⅳ類水標準有所放寬,為準Ⅳ類標準)。廢氣:①工業廢氣排放標準:塑料加工企業(聚氯乙烯除外)工藝廢氣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第6頁表5、表9規定的排放限值;涂裝工藝廢氣排放執行《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表5、表6規定的排放限值;紡織染整企業工藝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中表1、表2規定的排放限值;電鍍及其他表面處理企業工藝廢氣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表6規定的排放限值;橡膠企業工藝廢氣排放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5、表6規定的排放限值;其他無行業標準的企業工藝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二級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新改擴建二級標準;企業自備鍋爐廢氣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工業爐窯廢氣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二級標準。②生活類廢氣污染源:賓館、酒店等自備鍋爐燃料廢氣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的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餐飲業單位及企業食堂油煙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相應規模標準。噪聲: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向環境排放噪聲的設備、設施產生的噪聲執行《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固廢:危險廢物廠內暫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危險廢物處置執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或《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等有關規定。3環境質量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規劃期規劃全面實施后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總量水污染物總量管控廢水量(萬t/a)160.78168.2/228.981CODCr(t/a)48.23534.1/82.335NH3-N(t/a)2.412/3.435TP(t/a)0.4820.205/0.687大氣污染物總量管控限值SO2(t/a)0.277/NOx(t/a)9.292/10.588煙粉塵(t/a)36.2840.166/36.450VOCs(t/a)60.429//60.429危險廢物管控總量限值(t/a)11158.23//11158.23大氣環境:常規因子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中的二級標準;若該標準中沒有規定的,參照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中“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非甲烷總烴以《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Cm取值規定作為質量標準參考值(2.0mg/m3);其余污染物可參考《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或前蘇聯《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CH245-71)“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允許濃度”。地表水環境:區域內三條河、四條河、五條河、七條河、八條河、九條河等,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屬于椒江(溫黃平原)水系(椒江74),該段水體的水功能區為三條河、洪家場浦椒江、路橋農業、工業用水區,編號為G0302400203113;水環境功能區為農業、工業用水區,編號為331002GA080301000450;目標水質為Ⅳ類,因此水質應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根據《浙江省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方案)》,海水水質保護目標為三類、四類水質,執行《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第三類、四類標準。地下水環境: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土壤環境:根據現狀土壤的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規劃區域內農用地土壤環境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168-2018);工業用地土壤環境執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居住用地等建設用地執行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相應標準:居住區執行1類標準;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執行2類標準,工業區執行3類標準,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為4類標準。4行業準入標準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1號)、《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浙環函[2015]402號)、《浙江省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有色金屬、農副食品加工、砂洗、氮肥、廢塑料行業污染整治提升技術規范》、《臺州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臺州市塑料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臺州市橡膠制品業(輪胎制造除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的禁建區和限建區內,屬于椒江智能馬桶小鎮規劃范圍內的核心區。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規劃區用地要求。本項目利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為新建項目,不存在相關現有問題。項目實施后通過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措施,大氣、地表水環境質量能達到環境質量底線要求,能夠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要求。本項目主要生產燈具,不屬于產品清單中禁止類和限制類產品;主要生產工藝為注塑、破碎、下料、折彎,項目不生產人造革、發泡膠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不涉及電鍍工藝,不以再生塑料為原料,不涉及有鈍化工藝的熱鍍鋅,不涉及酸洗、磷化、發黑等化學表面處理工藝,符合環境本項目符合《椒江智能馬桶小鎮概念規劃環境序號要求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1進一步加強與城鄉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土地利用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和協調,使規劃的實施和建設符合區域發展的要求。本項目擬建地位于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海門街道慧谷科創園56幢1號1F、3-4F,根據企業提供的不動產權證,企業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是2進一步優化規劃用地布局,工業區塊與居住區塊設置合理的空間分隔,確保各項目產污車間或作業場所與周邊敏感區邊界之間滿足防護距離要求。規劃中約90.53公頃上層規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區域在《臺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前不得進行開發或占用,除永久基本農田外涉及10.76本項目擬建地為工業用地,不涉及基本農田,廠界南側約280m處有規劃人居環境保障區、西南側約440m處有居民區、西側約490m處有規劃小學用地。是3規劃區應根據區域環境資源、環境質量現狀、環保基礎設施情況及區域的產業基礎條件,結合環境綜合整治需求,進行統籌協調和優化發展。進一步加強區域現狀環境綜合整治和現有企業的整治提升,加強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優化能源結構,積極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加快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企業的關停或搬遷工作,若規劃區內涉重企業等高污染企業關停或搬遷,須按相關規定對其所在地土壤進行退役場地調查、評估、修復,合理規劃退役后場地土地用途和開發,有效預防和控制退役過程中的環境影響。項目擬建地區域環境空氣環境質量良好,基本污染物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中的二級標準;附近地表水體總體評價水質滿足Ⅳ類水環境功能區要求。企業無工業廢水,僅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管網,最終經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排放,不直排水體,故不會加劇周邊水體水質污染。隨著當地“污水零直排”工作的進一步推進,區域水體水質可得到持續改善。采取本環評提出的相關防治措施后,企業排放的污染物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影響,不會突破區域環境質量底線。是4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規劃區應嚴格實施清污分流、企業廠區實現雨污分流,本項目無工業廢水,僅產生生是雨污分流,各類廢水須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嚴格控制各類入駐企業廢氣的排放,采用先進的工藝和裝備,建立完善的廢氣處理設施,確保廢氣達標排放,以滿足區域環境質量要求。入區企業需實施固廢分類收集和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積極推行廢物減量化,區域內危險固廢安全處置率需達100%。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管網,最終經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排放,廢氣經收集后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水平可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企業擬在車間1F東北側設立專門的一般工業固廢堆場,在車間1F東北角設立危廢倉庫,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5加強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結合規劃區內環境承載能力,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本項目實施后,污染物CODCr、氨氮、VOCs,排放嚴格落實總量控制制度,VOCs實施區域削減替代。是6加強環境監管和環境風險防范。規劃區應建立和建設事故環境風險管控和應急救援管理系統,杜絕和降低環境風險。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提高環境風險防控意識,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是7建立環境質量的跟蹤監測與評價系統,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對企業污染物排放和區域及周邊環境質量的跟蹤監測,維護區域的環境功能區質量;按規范要求及時進行環境影響跟蹤評價。企業須落實本環評提出的監測計劃(見表4-22)。是根據上表可知,本項目的建設符合《關于印發椒江智能馬桶小鎮概念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保意見的函》(臺環建函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區內,根據《臺州市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報告》,本項目不在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內,滿足生本項目建成運行后通過內部管理、設備選擇、原輔材料的選用和管理、廢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節能、降耗、減污”為目標,有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底線為:地表水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空氣環境質量項目擬建地區域環境空氣環境質量良好,根據環境質量現狀結論:基本污染物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根據《臺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單元管控空間屬性“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環境管控單元編碼號ZH33100220061空間布局約束優化完善區域產業布局,合理規劃布局三類工業項目。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醫化主導行業升級,嚴格按照臺州市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醫藥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要求進行管控,推進醫化產業“騰籠換鳥”,實施外沙、巖頭區塊土地整合,推進醫化企業裝備升級改造,綜合整治區域生態環境,積極打造“綠色藥都”。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工業功能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活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位于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海門街道慧谷科創園56幢1號1F、3-4F,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主要生產燈具,根據《臺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中的工業項目分類表可知,本項目屬于二類工業項目;距離最近的規劃居住用地(南側的規劃人居環境保障區)約280m,符合項目防護距離要求。符合環境管控單元名稱臺州市椒江區中心城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新建二類、三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加強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升改造,推進工業加強區域內醫化、電鍍、印染、造紙等重點涉水污染企業整治,實施工業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嚴格重污染行業重金屬和高濃度難降解廢水預處理和分質處理,加強對納管企業總氮、鹽分、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強化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全面推進醫化、船舶修造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和工業廢氣清潔排本項目廠區實現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納管進入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排放,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固廢經分類收集、暫存后,妥善處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因此本項目建符合放改造,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全面執行國家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深入推進工業燃煤鍋爐煙氣清潔排放改造。強化椒江熱電廠煤電機組清潔排放設施運行監管,對安裝在線監測和刷卡排污的鍋爐進行實時監控,避免其超標超總量排放。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設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CODCr、氨氮、VOCs排放嚴格落實總量控制制度,VOCs實施區域削減替代。行政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環境風險防控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相關企業按規定編制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點加強事故廢水應急池建設,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和應急演練。強化工業集聚區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落實產業園區應急預案,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定期評估高排放區大氣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定期監測制度,開展園區及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點位布設,根據園區產業特點,制定“常規+特征”污染物監測指標體系,定期組織園區及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監測。本項目應做好環境風險防范,對生產設備、環保處理設施、原料倉庫、危廢倉庫等進行定期排查監管。符合管控單元分類重點管控單元8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改造,大力推進工業水循環利用,減少工業新鮮水用量,提高企業中水回用率。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項目主要采用電能,用水來自市政供水管網,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節水管理,減少工業新鮮水用量。符合即項目的建設符合臺州市椒江區中心城區產業集聚重點管類別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污染總圖布置1易產生粉塵、噪聲、惡臭廢氣的工序和裝置應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樓的廠界以及廠區上風向,與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滿足環保要求。本項目位于工業園區內,本項目注塑車間周邊100m范圍內無敏感點,滿足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環保要求。符合原輔物料2采用環保型原輔料,禁止使用附帶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質的廢塑料作為生產原輔料。本項目使用的原材料為塑料新料,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廢塑料的使用。符合3進口的廢塑料應符合《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塑料》(GB16487.12-2005)要求。現場管理4增塑劑等含有VOCs組分的物料應密閉儲存。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增塑劑。/5涉及大宗有機物料使用的應采用儲罐存儲,并優先考慮管道輸送。★工藝裝備6破碎工藝宜采用干法破碎技術。本項目采用干法破碎符合7選用自動化程度高、密閉性強、廢氣產生量少的生產工藝和裝備,鼓勵企業選用密閉自動配套裝置及生產線。★本項目破碎工序設置在單獨的車間內,注塑工藝在封閉的機器內進行,減少了廢氣產生。符合廢氣收集8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擠出等易產生惡臭廢氣的崗位應設置相應的廢氣收集系統,集氣方向應與廢氣流動方向一致。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業視其廢氣產生情況可不設置相應的有機廢氣收集系統,但需獲得當地環保部門認可。本項目采用塑料新料為原料,并按要求對注塑工序產生的廢氣進行了收集處理。符合9破碎、配料、干燥等工序應采用密閉化措施,減少廢氣無組織排放;無法做到密閉部分可靈活選擇集氣罩局部抽風、車間整體換風等多種方式進行。破碎工序采用密閉化措施。符合塑化擠出工序出料口應設集氣罩局部抽風,出料口水冷段、風冷段生產線應密閉化,風冷廢氣收集后集中處理。本項目實施后企業應按要求落實。符合當采用上吸罩收集廢氣時,排風罩設計應符合《排風罩的分類和技術條件》(GB/T16758-2008)要求,盡量靠近污染物排放點,除滿足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要求外,控制集氣罩口斷面平均風速不低于0.6m/s。排風罩設計符合《排風罩的分類和技術條件》(GB/T16758-2008)要求,靠近污染物排放點,控制集氣罩口斷面平均風速不低于0.6m/s。符合采用生產線整體密閉,密閉區域內換風次數原則上不少于20次/小時;采用車間整體密閉換風,車間換風次數原則上不少于8次/小時。本項目實施后企業應按要求落實。符合廢氣收集和輸送應滿足《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要求,管路應有明顯的顏色區分及走向標識。本項目廢氣收集和輸送按《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要求,建成后管路應有明顯的顏色區分及走向標識。符合廢氣治理廢氣處理設施滿足選型要求。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業視其廢氣產生情況可不進行專門的有機廢氣治理,但需獲得當地環保部門認可。本項目塑料采用新料,注塑廢氣收集后經UV光催化+活性炭處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廢氣排放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等相關標準要求。項目廢氣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符合環境管理管理企業應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包括環保人員管理制度、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制度、廢氣例行監測制度等。要求企業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包括環保人員管理制度、環保設施運行符合維護制度、廢氣例行監測制度等。設置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有效落實環境保護及相關管理工作。要求企業設置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有效落實環境保護及相關管理工作。符合禁止露天焚燒廢塑料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本項目不涉及露天焚燒。/檔案管理加強企業VOCs排放申報登記和環境統計,建立完善的“一廠一檔”。本項目實施后企業應按要求落實。符合20VOCs治理設施運行臺賬完整,定期更換VOCs治理設備的吸附劑、催化劑或吸收液,應有詳細的購買及更換臺賬。本項目實施后企業應及時記錄臺賬。符合環境監測21企業應根據廢氣治理情況建立環境保護監測制度。每年定期對廢氣總排口及廠界開展監測,監測指標須包含臭氣濃度和非甲烷總烴;廢氣處理設施須監測進、出口參數,并核算VOCs去除率。本項目實施后企業應按要求落實。符合根據上述分析,本項目按要求執行后能夠符合《臺州市塑料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類別序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性(一)總體要求1所有產生VOCs污染的企業均應采用密閉化的生產系統,封閉一切不必要的開口,盡可能采用環保型原輔料、生產工藝和裝備,從源頭控制VOCs廢氣的產生和無組織排放。本項目注塑設備密閉性較好。符合2宜對濃度和性狀差異大的廢氣分類收集,采用適宜的方式進行有效處理,確保VOCs總去除率滿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機化工、醫藥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有溶劑浸膠工藝)、溶劑型涂料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業的VOCs總凈化處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業總凈化處理率原則上不低于75%。本項目注塑廢氣收集后經“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處理效率為75%。符合3含高濃度揮發性有機物的母液和廢水宜采用密閉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惡臭污染的污水處理單元應予以封閉,廢氣經有效處理后達標排放。更換產生的廢吸附劑應按照相關管理要求規范處置,防范二次污染。本項目不涉及。/41.凡采用焚燒(含熱氧化)、吸附、等離子、光催化氧化等方式處理的必須建設中控系統。2.凡采用焚燒(含熱氧化)方式處理的必須對焚燒溫度實施在線監控,溫度記錄至少保存3年,未與環保部門聯網的應每月報送溫度曲線數據。本項目實施后按要求執行。符合5企業在VOCs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時應監測TVOCs凈化效率,并記錄在線連續檢測裝置或其他檢測方法獲取的TVOCs排放濃度,以作為設施日常穩定運行情況的考核依據。環境監察部門應不定期對凈化效率、TVOCs排放濃度或其他替代性監控指標進行監察,其結果作為減排量核定的重要依據。本項目實施后按要求執行。符合6需定期更換吸附劑、催化劑或吸收液的,應有詳細的購買及更換臺賬,提供采購發票復印件,每月報環保部門備案,臺賬至少保存3年。本項目實施后按要求執行。符合(四)橡膠和塑料制品行業1參照化工行業要求,對所有有機溶劑及低沸點物料采取密閉式存儲,以減少無組織排放。本項目不涉及。符合2橡膠制品企業產生VOCs污染物的生產工藝裝置必須設立局部氣體收集系統和集中高效凈化處理裝置,確保達標排放。(1)密煉機單獨設吸風管,進出料口設集氣罩局部抽風,出料口水冷段、風冷段生產線應密閉化,風冷廢氣收集后集中處理。(2)硫化罐泄壓宜先抽負壓再常壓開蓋,硫化機群上方設置大圍罩導風,并宜采用下送冷風、上抽熱風方式集氣。(3)煉膠廢氣優先采用袋除塵+介質過濾+吸附濃縮+蓄熱催化焚燒處理,在規模不大、不至于擾民的情況下也可采用低溫等離子、光催化氧化、多級吸收、吸附處理。(4)硫化廢氣可采用復合光催化、吸收、吸附、生物處理、濃縮燃燒或除臭劑處理法等適用技術。(5)打漿、浸膠、噴涂、烘干應采用密閉設備和密閉集氣,禁止敞開運輸漿料,溶劑廢氣應采用活性炭或碳纖維吸附再生方式回收利用。橡膠企業車間應整體密閉化并換風,廢氣通過屋頂集中排放。本項目屬于塑料制/3PVC制品企業增塑劑應密閉儲存,配料、混煉、造粒、擠塑、壓延、發泡等生產環節應設集氣罩局部抽風集氣,廢氣應采用靜電除霧器處理。本項目不涉及增塑劑。/4其他塑料制品企業應對工藝溫度高、易產生VOCs廢氣的崗位進行抽風排氣,廢氣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或低溫等離子技術處理。本項目采用集氣罩收集注塑廢氣,注塑廢氣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符合主要任務方向具體方案是否符合是否符合推動產業結綠色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引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本項目不涉及/貫徹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依法依規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加大引導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力度,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及其修訂版中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用料不屬于《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品);本項目不涉及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符合嚴格環境準入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修)訂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等行業綠色準入指導意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與建設項目位于同一設區市。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等量削減;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2倍量削減,直至達標后的下一年再恢復等量削減。本項目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符合大力推進綠全面提升工業涂裝行業重點推進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推廣采用輥涂、靜電噴涂、本項目不涉及/源頭控制生產工藝綠色化水平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超臨界二氧化碳噴涂等技術,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減少使用空氣噴涂技術。全面推行工業涂裝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選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等環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體分)溶劑型涂料。工業涂裝企業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臺賬,記錄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項目不涉及/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各地應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和本方案指導目錄,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計劃,明確分行業源頭替代時間表,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項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研發、生產和應用,在更多技術成熟領域逐漸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要求。本項目不涉及/嚴格生產環過程泄漏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生產應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原則上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對VOCs物料儲罐和污水集輸、儲存、處理設施開展排查,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本項目破碎工序設置單獨車間進行,注塑廢氣設置多點集氣收集,項目廢氣可得到有效收集和處理;本項目不設置儲罐,無生產廢水產生符合全面開展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合成樹脂企業嚴格按照行業排放標準要求開展本項目物料儲存和管線的符合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LDAR工作;其他企業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應開展LDAR工作。開展LDAR企業3家以上或轄區內開展LDAR企業密封點數量合計1萬個以上的縣(市、區)應開展LDAR數字化管理,到2022年,15個縣(市、區)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關重點縣(市、區)全面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密封點遠遠小于2000個,無需開展LDAR工作升級改造治高效治理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企業新建治理設施或對現有治理設施實施改造,應結合排放VOCs產生特征、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吸附裝置和活性炭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組織開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組合技術等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當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設施改造升級,石化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70%以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本項目注塑廢氣收集后經“UV光催化+活性炭吸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效率為75%符合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投運率。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治理設施。VOCs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項目將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投運率,按要求啟動、運行、檢修、關閉治理設施,預期符合符合規范應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動取消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印染等行業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確須保留的,企業應將保留的應急旁路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急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通過鉛封、安裝監控(如流量、溫度、壓差、閥門開度、視頻等)設施等加強監管,開啟后應做好臺賬記錄并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本項目不涉及含VOCs排放的旁路/環評類別項目類別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三十五、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3877電機制造381;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382;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383;電池制造384;家用電力器具制造385;非電力家用器具制造386;照明器具制造387;其他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389鉛蓄電池制造;太陽能電池片生產;有電鍍工藝的;年用溶劑型涂料(含稀釋劑)10噸及其他(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53塑料制品業292以再生塑料為原料生產的;有電鍍工藝的;年用溶劑型膠粘劑10型涂料(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工程類別工程內容規模及功能主體工程生產車間拌料、注塑區、原材料堆放區、一般固廢堆場、機加工區、破碎車間、危廢暫存間3F(774.37m2)原材料堆放區、裝配區4F(774.37m2)成品倉庫、裝配區、辦公室輔助工程配套設施辦公室位于4F公用工程給水系統由當地給水管網供給排水系統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經化糞池(TW001)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供電系統由市政電網供電儲運工程儲存企業廠房內設有倉儲區域運輸原輔料由廠家直接送到廠內;生活垃圾由環衛清運車清運;一般固廢由廢物回收廠家回收運輸;危險廢物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負責運輸。環保工程污水處理系統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納入市政管網,最終經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達標后排放。廢氣處理設施①注塑廢氣:收集后經“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的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②破碎粉塵:需設置在單獨密閉車間,破碎時關閉門窗。固廢暫存一般固廢堆場位于廠房內1F東北側(詳見附圖2)。危廢倉庫位于廠房1F東北角(詳見附圖2),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依托工程給排水、供電等系統依托現有廠房已建成的給排水、供電、通風供暖等系統。產品名稱(種類)單位生產規模組成注塑件重量LED燈具萬套/a30燈殼、燈罩、卡扣、LED燈條、密封條、螺絲螺母、銅片等)配備4個卡扣汞燈燈具萬套/a30燈殼、燈罩、卡扣、汞燈、反光板、零配件(控制器、電線、密封條、螺絲螺母、銅片等)合計萬套/a60//序號生產單元主要生產工藝設備名稱設備型號數量位置備注1注塑單元注塑注塑機HTF80X11干燥機HTF150X11HTF650X21HTF1000X11HG3601CH700T12吸料自動吸料機/4/3破碎單元破碎破碎機/5/4攪拌單元攪拌拌料機/4小型拌料機,放置在注塑機旁5機加工單元下料剪刀床/1/6折彎折彎機/1/7沖孔沖床/6/8輔助單元冷卻水系統冷卻塔20t2車間南側/序號名稱用量性狀及包裝方式全廠最大暫存量備注1PS顆粒固態顆粒狀,袋裝,25kg/袋外購新料,用于注塑2ABS顆粒固態顆粒狀,袋裝,25kg/袋外購新料,用于注塑3色母固態顆粒狀,袋裝外購,用于調色4液壓油液態,桶裝,170kg/桶外購,用于設備維護5鐵板80t/a外購6LED燈條30萬套/a/3萬套外購7汞燈30萬套/a/3萬套外購8零配件60萬套/a/6萬套外購,控制器、電線、密封條、螺絲螺母、銅片等9水995t/a液態//名稱理化性質ABS顆粒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英文名為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plastic,簡稱為ABS,是一種強度高、韌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熱塑型高分子材料。無毒、無味,外觀呈象牙色半透明,或透明顆粒或粉狀。密度1.05~1.18g/cm3,收縮率為0.4%~0.9%,熔融溫度約175℃,熱分解溫度>250℃。PS顆粒聚苯乙烯(簡稱PS)是指由苯乙烯單體經自由基加聚反應合成的聚合物,它是一種無色透明的熱塑性塑料,具有高于100℃的玻璃轉化溫度,因此經常被用來制作各種需要承受開水的溫度的一次性容器,以及一次性泡沫飯盒等。聚苯乙烯玻璃化溫度80~105℃,非晶態密度1.04~1.06g/cm3,晶體密度1.11~1.12g/cm3,熔融溫度160℃,熱分解溫度290℃,電阻率為1020~1022歐·厘米。色母色母的全稱叫色母粒,也叫色種,是一種新型高分子材料專用著色劑,亦稱顏料制備物。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顏料或染料、載體和添加劑三種基本要素所組成,是把超常量的顏料均勻載附于樹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體,可稱顏料濃縮物,所以它的著色力高于顏料本身。加工時用少量色母料和未著色樹脂摻混,就可達到設計顏料濃度的著色樹脂或制品。本項目定員30人,注塑部分實行24小時三班倒工作制,年工作330天,廠區不設廠房功能布局生產車間拌料、注塑區、原材料堆放區、一般固廢堆場、機加工區、破碎車間、危廢暫存間3F原材料堆放區、裝配區4F成品倉庫、裝配區裝后即可形成成品,其中LED燈具采用LED燈條進行組裝、汞燈燈具采用汞燈進行組),污染類型排放源污染物廢氣非甲烷總烴、苯乙烯、臭氣濃度顆粒物廢水生活污水CODCr、NH3-N生產車間設備運行噪聲等效A聲級(dB)員工生活生活垃圾設備維護廢液壓油原料包裝廢鐵質油桶原料包裝廢包裝材料廢氣處理廢活性炭下料、沖孔金屬邊角料廢氣處理廢UV燈管廢氣處理廢催化劑及載體注塑及人工分選工序塑料邊角料及不合格品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類,項目所在地屬于二類區,二級標準,根據《臺州市生態環境質量報告書(2021年度)》中的相關2021年的環境空氣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污染物年評價指標現狀濃度標準限值達標情況μg/m3μg/m3%SO2年平均濃度5608達標第98百分位數日平均85達標NO2年平均濃度234058達標第98百分位數日平均4961達標PM10年平均濃度447063達標第95百分位數日平均57達標PM2.5年平均濃度233566達標第95百分位數日平均487564達標CO年平均濃度400--/第95百分位數日平均7004000達標O3年平均濃度--/百分位上日平均或8h平均質量濃度達標監測點名稱監測點坐標/m監測因子監測時段相對場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350870.003171074.00TSP24h平均西南860監測稱監測點坐標/m監測平均評價標準/(μg/m3)監測濃度范圍/(μg/m3)最大濃度占標率/%超標率/%達標情況XY大氣350870.003171074.00TSP24h平均300400達標根據監測結果可知,項目附近區域TSP監測結果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綜上所述,本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為達標區根據《臺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1年)》(臺州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臺州市地表水總體水質為良好,主要污染物指標為總磷、氨氮和化學需氧面22個,占19.0%;無V類和劣V類水質本項目所在地附近水體為四條河、五條河、七條河,根業用水區”,目標水質為Ⅳ類,地表水環境質量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項目名稱pHDO高錳酸鹽指數BOD5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磷(以P計)石油類平均值7.06.24.80.6221.90.1240.05Ⅳ類標準值6~9≥3≤10≤6≤1.5≤30≤0.3≤0.5水質類別ⅠⅡⅢⅠⅢⅣⅢⅠ本項目利用企業已建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占地,不涉本項目不涉及廣播電臺、差轉臺、電視塔臺、衛星地球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重金屬、持久性難降解有機污和分區防滲等措施后,正常生產時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環境要素名稱坐標保護對象保護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經度緯度環境空氣東輝小區121°28'45.502"28°39'30.762"居民人群環境空氣二類區西南440規劃人居環境保障區121°29'0.293"28°39'22.068"居民人群環境空氣二類區南280規劃小學用地121°28'36.228"28°39'42.189"居民人群環境空氣二類區西490本項目注塑廢氣、破碎粉塵的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6《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排放限值單位:mg/m3序號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適用的合成樹脂類型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1非甲烷總烴60所有合成樹脂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2顆粒物20所有合成樹脂3苯乙烯20聚苯乙烯樹脂ABS樹脂不飽和聚酯樹脂41,3-丁二烯(1)ABS樹脂5丙烯腈0.5ABS樹脂68聚苯乙烯樹脂ABS樹脂環氧樹脂有機硅樹脂聚砜樹脂750聚苯乙烯樹脂ABS樹脂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kg/t產品)0.3所有合成樹脂(有機硅樹脂)污染物排放標準值排放高度(m)排放量(kg/h)臭氣濃度2000(無量綱)企業邊界任何一小時大氣污染物平均濃度排放標烯、臭氣濃度的廠界標準限值,故苯乙烯、臭氣濃度廠界標 表3-8企業邊界污染物濃度限值單位:mg/m31GB31572-201523臭氣濃度20(無量綱)GB14554-9345.0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限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污染物項目特別排放限值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非甲烷總烴(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回復,相關企業的廠區生活污水原則上應當按行業排放標準進水完全隔絕,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風險,這類生管理。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污染因子pHCODCrBOD5總磷(以P計)氨氮石油類納管標準6~95003004008.0①35①20排放標準6~9500.55(8)②1注:①氨氮、總磷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限值;②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工具(罐、桶、包裝袋等)貯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過程的其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根據《椒江區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本項目位于1002-3-15區塊,屬境功能區,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類別晝間夜間6555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另據《關于印發<建設),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納入總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為根據《關于進一步建立完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污染物排放制度的通知》(浙環發[2009]77號)的要求:建設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區域替代削減:但建設活污水的,應將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總量全部核算為建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必須按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削減替代根據《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浙環發[2021]10號)相關要求: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修)訂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等行業綠色準入指導意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定,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建設項目位于同一設區市。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區域目VOCs排放量實行等量削減;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2倍量削減,直至達標后的下一年再恢復等量削減。本項目污染物廢水排放量CODCr氨氮VOCs外排環境量4210.0210.0020.067序號總量控制因子項目排放量總量控制建議值削減比例削減替代量1CODCr0.0210.021//2氨氮0.0020.002//3VOCs0.0670.0670.067新增的VOCs的削減替代量為0.067t/a,業主單位應向施ABS顆粒受熱時會產生極少量的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時會產生極少量的甲苯、乙苯,由于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等廢氣產生量較少,本環評不對其進行定量分析。參考《浙江省重點行業VOCs污染排放源ABS顆粒新料120t/a,破碎回料30t/a),因此注總烴計)。此外,ABS、PS顆粒在注塑過程中會有少量游離苯乙烯單體溢出,產生量約為0.015kg/t,本項目需加工的PS、ABS塑料顆粒約330t/a(包括PS顆粒新料180t/a、),污染物產生量(t/a)有組織無組織合計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濃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注塑非甲烷總烴0.1780.0380.0052.50.0270.0030.065苯乙烯0.0050.0010.00010.050.0010.00010.002臭氣濃度少量少量//少量/少量合計VOCs0.1830.0390.0052.550.0280.0030.067本項目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kg/t產品)為0.127。分析。沉降于室內的破碎粉塵收集后作為一般固廢出售序號產排污環節污染物種類排放形式治理設施參數治理設施名稱處理風量m3/h收集效率治理工藝去除率是否為可行技術*1注塑非甲烷總烴、苯乙烯、臭氣濃度有組織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200085%非甲烷總烴、苯乙烯:75%是注*: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HJ1122—2020)中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及運行管理要求,項目廢氣處理工藝可行。名稱風量核算過程配套風量注塑機6在每臺注塑機出模口上方設置1個集氣罩,尺寸約0.35m×0.35m,罩口風速0.6m/s,單個風量不低于264.6m3/h,項目共有6臺注塑機,即總風量不低于1587.6m3/h。2000m3/h排氣筒編號名稱排氣筒底部中心排氣筒高度/m排氣筒出口內徑/m煙氣溫度/(℃)排放類型經度緯度DA001注塑非甲烷總烴、苯121°28′55.052″28°39′41.890″0.225一般排放口排氣筒編號廢氣種類污染物種類排放速率(kg/h)排放濃度(mg/m3)達標分析標準本項目標準值本項目標準值DA001注塑廢氣非甲烷總烴0.005/2.560達標GB31572-2015苯乙烯0.0001/0.0520達標臭氣濃度少量量綱)///GB14554-93正常工況排放主要考慮項目廢氣治理設施發生故障,即各污染物排氣筒編號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濃度/(mg/m3)單次持續時間/h年發生頻次/次應對措施DA001注塑廢氣處理設施非正常運行非甲烷總烴0.0199.5設立管理專員維護各項環保措施的運行,定期檢修,特別關注廢氣處理措施的運行情況,當廢氣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立即停止相關生產環節苯乙烯0.00050.25項目廢水類別工序基本情況排放規律產污系數廢水產生量(t/a)廢水去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30人,用水量以每人每天50L計,年工作330天排放0.85421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關標準限值)后排入污水管網,經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達標后排放。目前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源或工序廢水量污染物種類污染物產生納管排放最終外排產生濃度(mg/L)產生量排放濃度(mg/L)排放量(t/a)排放濃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421CODCr3500.1473500.147500.021氨氮250.011250.01150.002序號產排污環節污染物種類治理設施參數排放口類型排放口編號治理設施編號治理工藝處理能力治理效率是否為可行技術1生活污水CODCrTW001化糞池//是企業總排DW001氨氮序號排放口編號排放口地理坐標廢水排放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規律經度緯度1DW001121°28'55.034"28°39'43.934"0.0421排放進入污水處理廠間斷排放,排放期間流量不穩定且無規律,但不屬于沖擊型排放一期工程于2000年9月通過原省環保局審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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