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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2023年真題模擬卷

1.關于法治社會、法治國家、法治政府間的關系,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的基礎

B.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設的主體

C.法治社會是法治建設的目標

D.法治政府的建設對法治國家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

【答案】:C

【解析】:

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

主義法治國家。也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

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

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

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

化。其中,法治國家是法治建設的目標,法治政府是法治國家的主體,

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的基礎。法治政府的建設,對法治國家的建設具

有示范作用。

2.甲騎摩托車搭著乙過山路,路面崎嶇泥濘,甲便下車推著摩托車前

行。這時乙提出幫忙把車騎過去,甲同意,并且緊跟其后,雙眼一直

注視乙。不料過了山路乙騎著摩托揚長而去。乙的行為構成何罪?()

A.盜竊罪

B.侵占罪

C.搶奪罪

D.搶劫罪

【答案】:A

【解析】:

通說認為,搶奪罪的行為人既可以直接從財物占有者手中搶走,也可

以從他們附近公然將財物搶走,無論哪種情況都會被財物占有者能夠

立即發(fā)覺,體現侵財的公然性。乙是公然取走被害人財物,應以搶奪

罪論處。但是個別觀點認為,公然取走他人財物也成立盜竊罪,并且

只有當對物暴力行為可能導致被害人傷亡時,才宜認定為搶奪罪。在

本題中,摩托車的所有權人一直是甲,即使乙搶走摩托車是在公然的

情況下,但并沒有達到搶奪罪要求的對物暴力的程度,因而乙構成盜

竊罪。根據本題中對乙行為的描述,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更符合題

屆、O

3.秦律明確規(guī)定了司法官瀆職犯罪的內容。關于秦朝司法官瀆職的說

法,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懲罰,屬于“縱囚”

B.對已經發(fā)生的犯罪,由于過失未能揭發(fā)、檢舉,屬于“見知不舉”

C.對犯罪行為由于過失而輕判者,屬于“失刑”

D.對犯罪行為故意重判者,屬于“不直”

【答案】:B

【解析】:

A項,“縱囚”指應當論罪而故意不論罪,以及設法減輕案情,故意

使案犯達不到定罪標準,從而判其無罪。

B項,“見知不舉”罪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

《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見知

不舉”指官吏發(fā)現犯罪而不揭發(fā)、舉報,該罪的適用于官吏“明知有

人犯罪而故意不予以糾舉”,而不是“過失未能揭發(fā)、檢舉”,即其主

觀狀態(tài)的要求為故意而非過失。

C項,“失刑”指因過失而量刑不當(若系故意,則構成“不直”罪)。

D項,“不直”是指罪應重而故意輕判,應輕而故意重判。

4.甲在高速公路休息站開店經營汽車補胎業(yè)務,故意在靠近經營點附

近的高速公路上撒釘子,長達數百米。造成很多汽車爆胎,足以導致

車輛傾覆的危險,很多車主經常抱怨。司機問甲為什么會有這么多釘

子在路上,甲閉口不談,只是按照市場價格補胎收費。甲的行為構成

何罪?()

A.故意毀壞財物罪

B.破壞交通工具罪

C.破壞交通設施罪

D.詐騙罪

【答案】:C

【解析】:

ABC三項,以行為而論,甲的行為毀壞了他人的財物,符合故意毀壞

罪的構成要件。但是,只定故意毀壞財物罪僅評價了行為侵犯財產權

利的屬性,而沒有評價危害公共安全的屬性。本題中,“足以傾覆”

四字,便指向了危害公共安全類的犯罪,因此,定危害公共安全類的

犯罪,更為恰當。而破壞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壞火車、汽車、電車、

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的行為。破壞交通設施

罪是指故意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

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

生傾覆、毀壞危險的行為。本案中,甲在公路撒釘子是對交通設施進

行破壞的行為,更符合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構成要件。

D項,詐騙罪中,使對方產生認識錯誤的內容必須是處分財產的認識

錯誤,而不是任何錯誤。車主對“補胎收費”并沒有認識錯誤,不構

成詐騙罪。

5.隨著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實,當事人訴權得到進一步保障。

關于行政訴訟立案登記制的理解和執(zhí)行,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立案登記制有助于實現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強化司法的應然功能

B.對當事人提交的起訴狀存在的欠缺和錯誤,法院應主動給予指導和

釋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

C.如不能當場判定起訴是否符合規(guī)定,法院應接收起訴狀,并口頭告

知當事人注意接聽電話通知

D.對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法

院投訴,但不可向上一級法院起訴

【答案】:B

【解析】:

A項,立案登記制的立足點是保障當事人的訴權,并不是司法效率。

B項,《行政訴訟法》51條第3款規(guī)定,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

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C項,第51條第2款規(guī)定,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起

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

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

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口

頭告知當事人注意接聽電話通知的做法不符合規(guī)定。

D項,第52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

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

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6.國家稅務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就其設置及編制,下列哪一說法

是正確的?()

A.設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最終決定

B.合并由國務院最終決定

C.編制的增加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最終決定

D.依法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

【答案】:B

【解析】:

AB兩項,《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8條規(guī)定,國務

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和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

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

院決定。由此可見,國家稅務總局的設立、合并均由國務院最終決定。

C項,《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19條規(guī)定,國務院

行政機構增加或者減少編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方案,

報國務院批準。故國家稅務總局編制的增加應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

機關審核方案,報國務院批準,而不是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最

終決定。

D項,《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6條第3、4款規(guī)定,

國務院組成部門依法分別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國務院直

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yè)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因此,

國家稅務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而不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無權履行

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

7.我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

人大,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民統(tǒng)一行使國家權力

B.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C.全國人大在國家機構體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國家機關

的監(jiān)督

D.地方各級人大設立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

人組成

【答案】:A|C

【解析】:

A項,我國《憲法》規(guī)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

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

代表全國人民統(tǒng)一行使國家權力。

B項,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大是地方各級國家

權力機關,二者是工作上的聯(lián)系、指導關系,法律上的監(jiān)督關系,但

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C項,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整個國家體系中居于主導地

位,其他國家機關都由人大選舉產生,對其負責,受其監(jiān)督。全國人

大由人民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但不受其他國家機關監(jiān)督。

D項,只有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設立常務委員會,鄉(xiāng)級人大不設常委

會;止匕外,省級、地市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包括秘書長。

8.兩批化妝品從韓國由大洋公司“清田”號貨輪運到中國,適用《海

牙規(guī)則》,貨物投保了平安險。第一批貨物因“清田”號過失與他船

相碰致部分貨物受損,第二批貨物收貨人在持正本提單提貨時,發(fā)現

已被他人提走。爭議訴至中國某法院。根據相關規(guī)則及司法解釋,下

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第一批貨物受損雖由“清田”號過失碰撞所致,但承運人仍可免責

B.碰撞導致第一批貨物的損失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

C.大洋公司應承擔第二批貨物無正本提單放貨的責任,但可限制責任

D.大洋公司對第二批貨物的賠償范圍限于貨物的價值加運費

【答案】:A|B

【解析】:

A項,《海牙公約》第4條第2款規(guī)定,不論承運人或船舶,對由于

船長、船員、引水員或承運人的雇傭人員,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

為、疏忽或不履行義務引起或造成的滅失或損壞,不承擔責任。

B項,平安險是承保海上風險造成的全損和部分損失,但是單純由自

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海損除外。因此,在本題中,碰撞導致第一批貨物

的損失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

C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2條規(guī)定,承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無正本提單交付

貨物,損害正本提單持有人提單權利的,正本提單持有人可以要求承

運人承擔由此造成損失的民事責任。第4條規(guī)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

單交付貨物承擔民事責任的,不適用海商法第56條關于限制賠償責

任的規(guī)定。

D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6條規(guī)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

提單持有人損失的賠償額,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運費和保險費計

算。

9.某法院將扣押的車輛放在停車場,甲對該停車場的保管員乙謊稱自

己是法院的人,受法院的委托過來把車開走。保管員乙信以為真,并

收取了甲給的保管費后,讓甲把汽車開走。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

A.甲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保管員乙對該車輛有處分權

B.甲的行為成立盜竊罪,保管員乙對該車輛沒有處分權

C.如果甲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甲通過欺騙方式騙回自己所有的汽車

的,若堅持財產罪的保護法益為財產所有權,甲的行為不成立詐騙罪

D.如果甲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甲通過欺騙方式騙回自己所有的汽車

的,若堅持財產罪的保護法益為財產占有權,甲的行為成立詐騙罪

【答案】:B

【解析】:

AB兩項,盜竊罪為行為人將他人占有之物占為己有的過程。詐騙罪

為被騙人在行為人的欺騙下,將自己有處分權的財物,主動轉移占有,

從而遭受財產損失的過程。本案中,保管員乙對其保管、占有的車輛

有處分權。乙輕信甲之言,將車交于甲,甲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CD兩項,本案中,甲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法院為汽車的合法占有者。

若堅持財產犯罪的保護法益為財產所有權,甲取回的是自己所有的財

產,甲的行為不成立詐騙罪。如果堅持財產犯罪的保護法益為占有權,

則甲侵犯了法院對該車輛的占有,甲的行為成立詐騙罪。

10.關于詐騙犯罪的論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數額)?

)

A.與銀行工作人員相勾結,使用偽造的銀行存單,騙取銀行巨額存款

的,只能構成票據詐騙罪,不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

B.單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騙取銀行貸款的,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單位

的刑事責任,但可以該罪追究策劃人員的刑事責任

C.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制造自己意外受重傷假象,騙取保險公司巨額

保險金的,僅構成保險詐騙罪,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D.簽訂合同時并無非法占有目的,履行合同過程中才產生非法占有目

的,后收受被害人貨款逃匿的,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答案】:B

【解析】:

A項,票據詐騙罪中利用的金融票據主要包括銀行的匯票、本票和支

票,不包括銀行存單。使用偽造的銀行存單實施貸款詐騙的行為應成

立金融憑證詐騙罪。

B項,刑法沒有將單位規(guī)定為貸款詐騙罪的主體,對于為了單位利益

的貸款詐騙行為,雖然不能直接處罰單位,但對于負有責任的自然人

應以貸款詐騙罪論處。

C項,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后,制造自己意外受傷的假象騙取巨額保險

金的行為,同時構成了保險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應依照數罪并罰的

規(guī)定處罰。

D項,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

中,騙取對方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既可以產生

于簽訂合同時,也可以產生于履行合同的過程中。

11.根據我國現行的《憲法》《監(jiān)察法》等法律規(guī)定,下列哪一選項是

正確的?()

A.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領導地方各級監(jiān)察委員會

B.監(jiān)察委員會對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但是,監(jiān)察委員會不對本

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進行工作報告

C.監(jiān)察機關調查涉嫌重大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情況緊急的,可以在

技術調查之后補辦批準手續(xù)

D.監(jiān)察機關獨立行使監(jiān)察權,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的影響

【答案】:A

【解析】:

A項,《監(jiān)察法》第10條規(guī)定,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領導地方各級監(jiān)察委

員會的工作。上級監(jiān)察委員會領導下級監(jiān)察委員會的工作。

B項,《監(jiān)察法》第53條規(guī)定,各級監(jiān)察委員會應當接受本級人大及

其常委會的監(jiān)督。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本級監(jiān)察委員會的專項

工作報告,組織執(zhí)法檢查。

C項,《監(jiān)察法》第28條第1款規(guī)定,監(jiān)察機關調查重大貪污賄賂等

職務犯罪,根據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xù),可以采取技術調查措施,

按照規(guī)定交給有關機關執(zhí)行。

D項,《監(jiān)察法》第4條第1款規(guī)定,監(jiān)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

行使監(jiān)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而非不受任何

影響,監(jiān)察機關要接受相應上級機關的領導。

12.甲國公民杰克申請來中國旅游,關于其在中國出入境和居留期間

的管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如杰克患有嚴重精神障礙,中國簽證機關不予簽發(fā)其簽證

B.如杰克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中國出入境邊防檢查

機關可不準許其入境

C.杰克入境后,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

后48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D.如杰克在中國境內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中

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有權阻止其出境

【答案】:A|B|D

【解析】:

AB兩項,《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條第1款規(guī)定,外國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予簽發(fā)簽證:(一)被處驅逐出境或者被決定遣送出境,

未滿不準入境規(guī)定年限的;(二)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傳染性肺結核

病或者有可能對公共衛(wèi)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傳染病的;(三)可能

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或者從事其他違法犯罪

活動的;(四)在申請簽證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國境內

期間所需費用的;(五)不能提交簽證機關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的;

(六)簽證機關認為不宜簽發(fā)簽證的其他情形。根據該法第25條第

2項的規(guī)定,外國人具有該法第21條第1款第1項至第4項規(guī)定情

形的,不準入境。

C項,《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條規(guī)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

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yè)治安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并

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

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后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

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D項,《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7條規(guī)定,外國人出境,應當向出入境

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

件,履行規(guī)定的手續(xù),經查驗準許,方可出境。第28條第2項規(guī)定,

外國人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不準出境。

13.法院就被告人“錢某”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生效后檢察院

發(fā)現“錢某”并不姓錢,于是在確認其真實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

他人身份,但該案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關于法院對此案的處理,

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可以建議檢察院提出抗訴,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銷原判并建議檢察機關重新起訴

D.可以用裁定對判決書加以更正

【答案】:D

【解析】:

《高法解釋》第390條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認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

息有誤,但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作出生效判決、

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裁定對有關信息予以更正。本題中,錢某的

身份信息錯誤,法院可以通過裁定對有關信息予以更正。

14.甲國某航空公司在中國設有代表處,其一架飛機從中國境內出

發(fā),經停甲國后前往乙國,在乙國發(fā)生空難。關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

賠的訴訟管轄和法律適用,根據中國相關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

的?()

A.中國法院對該糾紛具有管轄權

B.中國法律并不限制乙國法院對該糾紛行使管轄

C.即使甲國法院受理了該糾紛,中國法院仍有權就同一訴訟行使管轄

D.如中國法院受理該糾紛,應適用受害人本國法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答案】:A|B|C

【解析】:

A項,《民事訴訟法》第265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

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

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

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

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

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

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甲國航空公司在中

國設有代表處,所以中國法院可以受理該侵權糾紛。

BC兩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

解釋》第533條第1款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和外國法院都有管

轄權的案件,一方當事人向外國法院起訴,而另一方當事人向中華人

民共和國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決后,外國法院申請或

者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法院對本案作出的判決、裁定

的,不予準許;但雙方共同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因此,中國法律并不限制乙國法院對該糾紛行使管轄。即使甲國法院

受理了該糾紛,中國法院仍有權就同一訴訟行使管轄權。

D項,《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4條規(guī)定,侵權責任,適用侵

權行為地法律,但當事人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

法律。侵權行為發(fā)生后,當事人協(xié)議選擇適用法律的,按照其協(xié)議。

并不限于受害人本國法。

15.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先生在上海火車站遇刺身亡。該案由公

共租界會審公廨審判。關于會審公廨制度,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會審公廨是清廷與英、美、法三國駐上海領事協(xié)議在租界內設立的

特殊審判機關

B.會審公廨制度是對我國司法主權的踐踏

C.中華民國成立后,會審公廨制度依然存續(xù)

D.案件由外國領事官員審判,中國官員無權參與

【答案】:D

【解析】:

ABD三項,會審公廨,是指1864年清廷與英、美、法三國駐上海領

事協(xié)議在租界內設立的特殊審判機關。涉及外國人須有領事官員參

加,租界內中國人訴訟有外國領事觀審。會審公廨主審官為中國官員,

但案件涉及上述三國人,則該國領事可派人擔任陪審官,這是對我國

司法主權的踐踏。

C項,1912年2月12日,清廷頒布退位詔書,同年,中華民國成立。

中華民國繼承了清廷與列強簽署的各項國際條約,會審公廨直到民國

16年(1927年)撤銷。

16.關于法條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數額)?()

A.即使認為盜竊與詐騙是對立關系,一行為針對同一具體對象(同一

具體結果)也完全可能同時觸犯盜竊罪與詐騙罪

B.即使認為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是對立關系,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

罪也存在法條競合關系

C.如認為法條競合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體的情形,冒充警察騙取數額

巨大的財物時,就會形成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法條競合

D.即便認為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對立關系,若行為人使用公款賭

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歸還公款的意思時,也能認定構成挪用公

款罪

【答案】:D

【解析】:

AB兩項,法條競合,是指一個行為同時符合了數個法條規(guī)定的犯罪

構成要件,但從數個法條之間的邏輯關系來看,只能適用其中一個法

條,當然排除適用其他法條的情況。法條競合是指法條之間具有競合

或重合關系,而不是犯罪的競合。只有當兩個法條之間存在包容關系

或者交叉關系時,才能認定為法條競合關系。如果兩個條文所規(guī)定的

構成要件處于相互對立或矛盾的關系,則不可能屬于法條競合。規(guī)定

盜竊罪的條文與規(guī)定詐騙罪的條文是一種對立關系。針對一個法益侵

害結果而言,某個行為不可能既構成盜竊罪又構成詐騙罪。同理,若

認為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是對立關系,它們二者之間也不可能屬于法

條競合。

C項,冒充警察騙取數額較大財物,屬于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構成想

象競合而非法條競合。

D項,貪污罪與挪用公款罪是對立關系,不構成法條競合。若行為人

使用公款賭博,不能查明其是否有歸還公款的意思,應當根據存疑有

利于被告的原則認定為較輕的挪用公款罪。

17.關于憲法效力的說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憲法修正案與憲法具有同等效力

B.憲法不適用于定居國外的公民

C.在一定條件下,外國人和法人也能成為某些基本權利的主體

D.憲法作為整體的效力及于該國所有領域

【答案】:A|C|D

【解析】:

A項,憲法修正案是對憲法的完善和補充。憲法修正案或以單獨的形

式附于憲法典之后,或將其內容融于憲法典之中,成為憲法典的組成

部分。其與憲法具有同等的效力。

BC兩項,憲法適用于所有本國公民,無論公民生活在國內還是國外。

雖然外國人、法人不是我國的公民,但其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成為行

使憲法規(guī)定的某些基本權利的主體。例如,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同樣

享有生命權和人身自由權。

D項,憲法的空間效力及于國家行使主權的全部空間,即國家領土。

國家主權具有唯一性、不可分割性,《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

何一個主權國家的憲法空間效力都及于國土的所有領域,也及于這一

主權國家的所有公民。

18.某基層法院就郭某敲詐勒索案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判處郭某有期

徒刑4年。對于一審中的下列哪些情形,二審法院應以程序違法為由,

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A.未在開庭10日前向郭某送達起訴書副本

B.由一名審判員獨任審理

C.公訴人沒有對被告人進行發(fā)問

D.應公開審理但未公開審理

【答案】:B|D

【解析】:

A項,《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不受

本章第1節(jié)關于送達期限、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鑒定人、出示證

據、法庭辯論程序規(guī)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

后陳述意見。故A項不違反法定程序。

BD兩項,《刑事訴訟法》第188條第1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

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

審理;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

審理。第216條第1款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

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3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

進行審判。第238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發(fā)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

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

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①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guī)定的;

②違反回避制度的;③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

影響公正審判的;④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⑤其他違反法律規(guī)定

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BD兩項分別屬于以上第4項和

第1項情形,應當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C項,《高法解釋》第295條第1款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可以對庭審作如下簡化:①公訴人可以摘要宣讀起訴書;②公訴人、

辯護人、審判人員對被告人的訊問、發(fā)問可以簡化或者省略;③對控

辯雙方無異議的證據,可以僅就證據的名稱及所證明的事項作出說

明;對控辯雙方有異議,或者法庭認為有必要調查核實的證據,應當

出示,并進行質證;④控辯雙方對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沒有

異議的,法庭審理可以直接圍繞罪名確定和量刑問題進行。

19.1999年11月,甲(17周歲)因鄰里糾紛,將鄰居殺害后逃往外

地。2004年7月,甲詐騙他人5000元現金。2014年8月,甲因扒竊

3000元現金,被公安機關抓獲。在訊問階段,甲主動供述了殺人、

詐騙罪行。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前罪的追訴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訴期限內

B.對甲所犯的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與盜竊罪應分別定罪量刑后,實行

數罪并罰

C.甲如實供述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對盜竊罪可

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甲審判時已滿18周歲,雖可適用死刑,但鑒于其有自首表現,不

應判處死刑

【答案】:A|B|C|D

【解析】:

《刑法》第232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

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第87條第4項規(guī)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不再追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

核準。所以甲所犯故意殺人罪的追訴時效為20年。因此,甲的故意

殺人追訴期到2019年結束。在2004年,甲犯詐騙罪。《刑法》第89

條第2款規(guī)定,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

之日起計算。因此,甲所犯故意殺人罪的追訴期至2024年結束。2014

年8月,甲盜竊時,尚處于其所犯故意殺人罪的追訴期內。所以,故

意殺人罪的追訴期再次重新計算,延續(xù)到2034年。《刑法》第266條

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第87條第1項規(guī)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

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不再追訴。詐騙5000元屬于數額較大,

所以其追訴期為5年,結束于2009年。

A項,甲所犯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的時效未過,而所犯詐騙罪的時效

已超過。

B項,甲所犯詐騙罪的時效已超過,因此對甲應以盜竊罪和故意殺人

罪數罪并罰。

C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第1條規(guī)定,犯有數罪的犯罪嫌疑人僅如實供述所犯數罪中部

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為,認定為自首。因此本案中

只對甲所犯故意殺人罪和詐騙罪成立自首,對于盜竊罪部分不可從輕

或減輕處罰。因為詐騙罪的追訴時效已過,故不再追訴。

D項,對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這里指的是犯罪時而非審判時未滿18

周歲。

20.甲為勒索財物,打算綁架富商之子吳某(5歲)。甲欺騙乙、丙說,

“富商欠我100萬元不還,你們幫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給你們每人

10萬元。”乙、丙將吳某扣押,但甲無法聯(lián)系上富商,未能進行勒索。

三天后,甲讓乙、丙將吳某釋放。吳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關

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乙、丙構成綁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對乙、丙只能適用非法拘禁

罪的法定刑

B.甲未能實施勒索行為,屬綁架未遂;甲主動讓乙、丙放人,屬綁架

中止

C.吳某的死亡結果應歸責于甲的行為,甲成立綁架致人死亡的結果加

重犯

D.不管甲是綁架未遂、綁架中止還是綁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

【答案】:D

【解析】:

A項,甲、乙、丙有共同犯罪故意,且實施了共同綁架吳某的行為,

已構成共同犯罪。但乙和丙誤以為綁架吳某的行為是為了索要合法債

務,因此乙和丙構成非法拘禁罪而非綁架罪。甲與乙、丙在非法拘禁

罪的范圍內構成共犯,而非綁架罪的共犯。

B項,綁架罪的既遂不需要實施勒索財物的行為,只要實際綁架了被

綁架人就構成綁架罪的犯罪既遂。因此本案中甲的行為構成綁架罪既

遂,甲讓乙、丙放人的行為也不構成綁架中止。

C項,吳某回去路上溺水身亡,屬于意外事件,吳某死亡與甲綁架之

間的因果關系已經中斷,甲不構成綁架罪的結果加重犯。

D項,由于乙和丙構成非法拘禁罪,甲的行為構成綁架罪,因此無論

甲的犯罪停止形態(tài)如何,由于乙和丙的綁架行為已經完成,即成立非

法拘禁罪的既遂。

21.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個重要的方面是加強對司法

活動的監(jiān)督。下列哪一做法屬于司法機關內部監(jiān)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tǒng)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

B.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

C.檢察院辦案中主動聽取并重視律師意見

D.完善法官、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

【答案】:D

【解析】: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規(guī)定,優(yōu)

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機制,

加強和規(guī)范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

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

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廣泛實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

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渠道。

ABC三項,均屬于社會公眾對司法活動進行監(jiān)督,即司法機關外部監(jiān)

督。

D項,屬于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jiān)督,即司法機關內部監(jiān)督。

22.某小區(qū)五樓劉某家的抽油煙機發(fā)生故障,王某與李某上門檢測后,

決定拆下搬回維修站修理。劉某同意。王某與李某搬運抽油煙機至四

樓時,王某發(fā)現其中藏有一包金飾,遂暗自將之塞入衣兜。(事實一)

王某與李某將抽油煙機搬走后,劉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將金飾藏于其

中,追趕前來,見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還金飾。王某為洗清嫌疑,

乘亂將金飾轉交李某,李某心領神會,接過金飾藏于褲兜中。劉某確

定王某身上沒有金飾后,轉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擊倒劉某,

致其倒地重傷。李某與王某隨即逃走。(事實二)

后王某建議李某將金飾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

飾價值1萬元,卻向親戚郭某謊稱金飾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

售價5萬元。郭某信以為真,花5萬元買下金飾。拿到錢后,李某心

生貪念,對王某稱金飾僅賣得1萬元,分給王某5000元。(事實三)

(1)關于事實一的分析,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王某從抽油煙機中竊走金飾,破除劉某對金飾的占有,構成盜竊罪

B.王某未經李某同意,竊取李某與其共同占有的金飾,應構成盜竊罪

C.劉某客觀上已將抽油煙機及機內金飾交給王某代為保管,王某取走

金飾的行為構成侵占罪

D.劉某將金飾遺忘在抽油煙機內,王某將其據為已有,是非法侵占他

人遺忘物,構成侵占罪

【答案】:A

【解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

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侵占罪構

成要件主要包含對委托物的侵占和對脫離占有物的侵占。事實一中,

劉某將抽油煙機交給王萊和李某帶回修理的行為中的委托物為抽油

煙機,金飾并非委托占有物。由于劉某住在5樓,王某竊走金飾時剛

剛行至4樓,此時劉某對于金飾仍具有緊密的占有狀態(tài),金飾仍為劉

某占有,不屬于劉某的脫離占有物,王某此時從抽油煙機中將金飾竊

走的行為破除了劉某的占有,應成立盜竊罪。

⑵關于事實二的分析,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李某接過金飾,協(xié)助王某拒不返還他人財物,構成侵占罪的幫助犯

B.李某幫助王某轉移犯罪所得的金飾,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C.李某為窩藏贓物將劉某打傷,屬事后搶劫,構成搶劫(致人重傷)

D.王某利用李某打傷劉某的行為順利逃走,也屬事后搶劫,構成搶劫

【答案】:B

【解析】:

A項,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而非侵占罪。

B項,王某竊取金飾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的既遂。在盜竊行為之前,李

某與王某并沒有形成通謀,在事后為了躲避劉某追查,王某將贓物轉

移給李某,李某明知金飾為贓物而窩藏、轉移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

犯罪所得罪。

CD兩項,《刑法》第269條規(guī)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

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

照本法第263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王某并未教唆李某實施暴力,因此

其不能轉化為搶劫罪。而李某并未實施盜竊,因此也不構成轉化型搶

劫罪。

⑶關于事實三的分析,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李某對郭某進行欺騙,導致郭某以高價購買贓物,構成詐騙罪

B.李某明知金飾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騙王某放棄對剩余2萬元銷贓款的返還請求,構成詐騙罪

D.李某雖將金飾賣得5萬元,但王某所犯財產犯罪的數額為1萬元

【答案】:A|D

【解析】:

AB兩項,若李某僅實施銷贓行為,則僅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事后的出售行為屬于事后不可罰的行為。但李某虛構事實,騙取較大

數額財物,對此應以詐騙罪認定。

C項,李某與王某共謀銷贓均分,李某銷贓所獲的贓款具有違法性,

王某對該項贓款不具有民法上的返還請求權,李某的行為也不構成詐

騙罪。

D項,在犯罪及銷贓構成中,李某將贓物賣得5萬元的行為王某并不

知情,其所犯財產犯罪的犯罪數額為1萬元。

23.甲乙丙三國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丁國不是該組織成員。關于甲

國對進口立式空調和中央空調的進口關稅問題,根據《關稅與貿易總

協(xié)定》,下列違反最惠國待遇的做法是()o

A.甲國給予來自乙國的立式空調和丙國的中央空調以不同的關稅

B.甲國給予來自乙國和丁國的立式空調以不同的進口關稅

C.因實施反傾銷措施,導致從乙國進口的立式空調的關稅高于從丙國

進口的

D.甲國給予來自乙丙兩國的立式空調以不同的關稅

【答案】:D

【解析】:

《關稅及貿易總協(xié)定》要求適用最惠國待遇,締約國之間對于進出口

貨物及有關的關稅規(guī)費征收方法、規(guī)章制度、銷售和運輸等方面,一

律適用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但關稅同盟、自由貿易區(qū)以及對發(fā)展

中國家的優(yōu)惠安排都作為最惠國待遇的例外。WTO體制的最惠國待

遇原則規(guī)定于GATT文本的第1條中,其中表述“每一成員對來自或

運往其他國家的產品所給予的利益、優(yōu)待、特權或豁免,應當立即無

條件地給予來自或運往其他成員的相同產品”。

A項,在不同產品間適用不同的關稅,沒有違反最惠國待遇。

B項,對于締約國與非締約國間適用不同的關稅,未違反最惠國待遇。

C項,根據《關稅與貿易總協(xié)定》第2條第2款(乙)項,國民待遇

原則不妨礙締約國對于任何輸入產品隨時征收反傾銷稅或反貼補稅。

因此,因實施反傾銷措施,在締約國間相同產品適用不同的關稅,未

違反最惠國待遇。

D項,對于締約國間相同產品適用不同的關稅,違反了最惠國待遇。

24.依法治國是我國憲法確定的治國方略,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

心內容。關于依法治國,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依法治國的水平和成效

C.高效公正權威的司法對于依法治國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D.確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義”意識是依法治國的根本條件

【答案】:D

【解析】: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

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

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

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包括五個方面:①堅持科學立法,構建

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②堅持嚴格執(zhí)法,切實做到依法

行政;③堅持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④堅持全民守法,形成

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⑤強化監(jiān)督制約,構建權力制約監(jiān)督體系與機

制。

D項,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認同“法律萬能”的思維偏向,這與西方

資本主義法治理論中片面、絕對化的“法律中心主義”具有重要區(qū)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

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fā)揮作用。既重視發(fā)揮法律的規(guī)范作用,

又重視發(fā)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

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yǎng)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

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A項,堅持科學立法,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構建

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必要前提。

迄至今天,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

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tǒng)帥,以憲法相關

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

方性法規(guī)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guī)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tài)

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

B項,堅持嚴格執(zhí)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

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guī)的重要主體,依法

行政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是法治國家對政府行政活動的基本

要求。深入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求必須堅持嚴格執(zhí)法,切

實做到依法行政。

C項,堅持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

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發(fā)揮著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保障社會成

員合法權益,建立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等重要作用。實現公正高效權

威的司法,對于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25.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

釋規(guī)定,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以

及考驗期滿作出不起訴決定前,應聽取被害人的意見。被害人對檢察

院作出的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和不起訴的決定,可向上一級檢察院申

訴,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訴。關于這一解釋的理解,下列哪些選項是

正確的?()

A.增加了聽取被害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B.有利于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轉向處置

C.體現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護

D.是刑事公訴獨占主義的一種體現

【答案】:A|B|C

【解析】:

A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2條的規(guī)定,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前,應聽取被害人的意見。

BC兩項,附條件不起訴制度是對本應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的刑事案件

專項為非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的非司法化,一些國家稱之為轉向處

置。該處置方式能避免刑事訴訟的消極性作用,從而給予犯罪未成年

人實質性的保護。

D項,刑事公訴獨占主義指刑事案件的起訴權被國家壟斷,排除被害

人自訴。我國刑事訴訟實行以公訴為主、自訴為輔的犯罪追訴機制,

即在對刑事犯罪實行國家追訴的同時,兼采被害人追訴主義。

26.中國與甲國均為《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締

約國,現甲國法院因審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國請求調取證據。根

據該公約及我國相關規(guī)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甲國法院可將請求書交中國司法部,請求代為取證

B.中國不能以該請求書不屬于司法機關職權范圍為由拒絕執(zhí)行

C.甲國駐中國領事代表可在其執(zhí)行職務范圍內,向中國公民取證,必

要時可采取強制措施

D.甲國當事人可直接在中國向有關證人獲取證人證言

【答案】:A

【解析】:

A項,根據《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第2條和《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國加入〈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

事證據的公約〉的決定》第1條的規(guī)定,我國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

法部為負責接收來自另一締約國司法機關的請求書,并將其轉交給執(zhí)

行請求的主管機關的中央機關。

B項,《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第12條規(guī)定,只有

在下列情況下,才能拒絕執(zhí)行請求書:①在執(zhí)行國,該請求書的執(zhí)行

不屬于司法機關的職權范圍;或②被請求國認為,請求書的執(zhí)行將會

損害其主權和安全。執(zhí)行國不能僅因其國內法已對該項訴訟標的規(guī)定

專屬管轄權或不承認對該事項提起訴訟的權利為理由,拒絕執(zhí)行請

求。因此,若請求書不屬于司法機關職權范圍,我國可以拒絕執(zhí)行。

C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國加入〈關于從國外調

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決定》第3條規(guī)定,根據公約第33條

聲明,除第15條以外,不適用公約第2章的規(guī)定。《關于從國外調取

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第15條規(guī)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

締約國的外交官員或領事代表在另一締約國境內其執(zhí)行職務的區(qū)域

內,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國家的國民在不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調取證

據,以協(xié)助在其代表的國家的法院中進行的訴訟。締約國可以聲明,

外交官員或領事代表只有在自己或其代表向聲明國指定的適當機關

遞交了申請并獲得允許后才能調取證據。因此,甲國駐中國領事代表

不能向中國公民取證。

D項,對于當事人自行取證,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guī)定,請

求和提供司法協(xié)助,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

約所規(guī)定的途徑進行;沒有條約關系的,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外國駐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使領館可以向該國公民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但不

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強制措施。除前款規(guī)定的

情況外,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準許,任何外國機關或者個人

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即通過本國駐他

國領事或外交人員在駐在國直接調查取證,一般是向本國國民取證,

不得違反當地的法律,不得采取強制措施。可見,外國當事人或其訴

訟代理人都不得在中國境內自行取證。

27.某工商局因陳某擅自設立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扣押其從事違

法經營活動的電腦15臺,后作出沒收被扣電腦的決定。下列哪些說

法是正確的?()

A.工商局應制作并當場交付扣押決定書和扣押清單

B.因扣押電腦數量較多,作出扣押決定前工商局應告知陳某享有要求

聽證的權利

C.對扣押的電腦,工商局不得使用

D.因扣押行為系過程性行政行為,陳某不能單獨對扣押行為提起行政

訴訟

【答案】:A|C

【解析】:

A項,《行政強制法》24條第1款規(guī)定,行政機關決定實施查封、扣

押的,應當履行本法第18條規(guī)定的程序,制作并當場交付查封、扣

押決定書和清單。

B項,法律對行政強制措施未規(guī)定聽證程序。

C項,《行政強制法》第26條第1款規(guī)定,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

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

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項,根據《行政強制法》第8條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

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強制受到損害的,

有權依法要求賠償。《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款第2項也規(guī)定,對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

強制執(zhí)行,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扣押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

對扣押行為可以單獨提起行政訴訟。

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關于憲法宣誓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選

項是正確的?()

A.該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樹立憲法的權威

B.宣誓場所應當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

C.宣誓主體限于各級政府、法院和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

D.最高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進行宣誓的儀式由最高法院組織

【答案】:A|B|D

【解析】:

A項,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宣誓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彰顯憲法權

威,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

憲法實施。

B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第8條規(guī)定,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

者國徽。

C項,第1條規(guī)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

憲法宣誓。

D項,第6條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

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

軍事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全權代表,在依照法定程

序產生后,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儀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

院、外交部分別組織。

29.下列哪一選項屬于兩審終審制的例外?()

A.自訴案件的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

得上訴

B.地方各級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期滿即

發(fā)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判決,報請最高法院核準后生效

D.法院可通過再審,撤銷或者改變已生效的二審判決

【答案】:C

【解析】:

兩審終審制的實質是允許一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也最多只能經

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審級限制。但我國的兩審終審制有以下三種例外:

①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為一審終審,其判決、裁定一經作

出,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不存在啟動二審程序的問題。②判處死刑的

案件,必須依法經過死刑復核程序核準后,判處死刑的裁判才能發(fā)生

法律效力,交付執(zhí)行。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第63條第2款

規(guī)定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必須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其

判決、裁定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并交付執(zhí)行。

30.甲國人柯里在甲國出版的小說流傳到乙國后出現了利用其作品的

情形,柯里認為侵犯了其版權,并訴諸乙國法院。盡管甲乙兩國均為

《伯爾尼公約》的締約國,但依甲國法,此種利用作品不構成侵權,

另外,甲國法要求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續(xù)才能獲得保護。根據相關規(guī)

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柯里須履行甲國法要求的手續(xù)才能在乙國得到版權保護

B.乙國法院可不受理該案,因作品來源國的法律不認為該行為是侵權

C.如該小說在甲國因宗教原因被封殺,乙國仍可予以保護

D.依國民待遇原則,乙國只能給予該作品與甲國相同水平的版權保護

【答案】:C

【解析】:

AC兩項,《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以下簡稱《伯爾尼公約》)

第5條第1、2款規(guī)定,就享有本公約保護的作品而論,作者在作品

起源國以外的本同盟成員國中享有各該國法律現在給予和今后可能

給予其國民的權利,以及本公約特別授予的權利。享有和行使這些權

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xù),也不論作品起源國是否存在保護。因此,除

本公約條款外,保護的程度以及為保護作者權利而向其提供的補救方

法完全由被要求給以保護的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因此,柯里不需要履行

任何手續(xù)即可獲得版權保護。即使該小說在甲國因宗教原因被封殺,

乙國仍可予以保護。

B項,《伯爾尼公約》第5條第2款規(guī)定,除該公約條款外,保護的

程度以及為保護作者權利而向其提供的補救方法完全被要求給以保

護的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本題中,雖然作品的起源國甲國不保護此類作

品,但如果乙國法律保護此類作品,乙國法院即應受理此案。

D項,《伯爾尼公約》第5條第1款規(guī)定,就享有本公約保護的作品

而論,作者在作品起源國以外的本同盟成員國中享有各該國法律現在

給予和今后可能給予其國民的權利,以及本公約特別授予的權利。第

19條規(guī)定,如果本同盟成員國的本國法律提供更廣泛的保護,本公

約條款不妨礙要求適用這種規(guī)定。第20條規(guī)定,本同盟各成員國政

府保留在它們之間簽訂給予作者比本公約所規(guī)定的更多的權利,或者

包括不違反本公約的其他條款的特別協(xié)議的權利。凡符合上述條件的

現有協(xié)議的條款仍然適用。

31.郭某涉嫌參加恐怖組織罪被逮捕,隨后委托律師姜某擔任辯護人。

關于姜某履行辯護職責,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姜某到看守所會見郭某時,可帶工?2名律師助理協(xié)助會見

B.看守所可對姜某與郭某的往來信件進行必要的檢查,但不得截留、

復制

C.姜某申請法院收集、調取證據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應書面說明不

同意的理由

D.法庭審理中姜某作無罪辯護的,也可當庭對郭某從輕量刑的問題發(fā)

表辯護意見

【答案】:D

【解析】:

A項,《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規(guī)定》第7條第4款規(guī)定,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兩名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兩名辯護律師可以共

同會見,也可以單獨會見。辯護律師可以帶1名律師助理協(xié)助會見。

助理人員隨同辯護律師參加會見的,應當出示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律師

執(zhí)業(yè)證書或申請律師執(zhí)業(yè)人員實習證。辦案機關應當核實律師助理的

身份。

B項,《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規(guī)定》第13條規(guī)定,看守所應

當及時傳遞辯護律師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來信件。看守所可以

對信件進行必要的檢查,但不得截留、復制、刪改信件,不得向辦案

機關提供信件內容,但信件內容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

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毀滅證據等情形的除外。所以如果

信件內容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

涉嫌串供、毀滅證據等情形,看守所可以截留、復制。

C項,《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規(guī)定》第18條規(guī)定,辯護律師

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

院應當在3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通知辯護律師。辯護律師

書面提出有關申請時,辦案機關不同意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辯護

律師口頭提出申請的,辦案機關可以口頭答復。

D項,《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的規(guī)定》第35條規(guī)定,辯護律師

作無罪辯護的,可以當庭就量刑問題發(fā)表辯護意見,也可以庭后提交

量刑辯護意見。

32.某法院完善人民陪審員選任方式,在增加陪審員數量的基礎上建

立“陪審員庫”,隨機抽選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關于人民陪審員制

度,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A.應避免陪審員選任的過度“精英化”

B.若少數陪審員成為常駐法院的“專審員”,將影響人民陪審員制度

的公信力

C.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讓人民群眾通過參與司法養(yǎng)成

守法習慣

D.陪審員的大眾思維和樸素觀念能夠彌補法官職業(yè)思維的局限性

【答案】:c

【解析】:

AB兩項,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

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范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提高人民陪審

制度公信度。隨機抽選方式有助于陪審范圍大眾化,避免陪審員過度

精英化,而且專審員的存在違背隨機抽選方式要求,將影響人民陪審

員制度的公信力。

C項,《決定》要求,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

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因此,完善人

民陪審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依靠人民推進公

正司法,養(yǎng)成守法習慣并非陪審員制度的主要目的。

D項,《決定》要求,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

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人民陪審員審理范圍由法律審和事實審改

革為事實審,主要是為了發(fā)揮陪審員的大眾思維和樸素觀念對法官職

業(yè)思維局限性的彌補作用。

33.中國公民李某與俄羅斯公民莎娃結婚,婚后定居北京,并育有一

女李莎。依我國《國籍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如李某為中國國家機關公務員,其不得申請退出中國國籍

B.如莎娃申請中國國籍并獲批準,不得再保留俄羅斯國籍

C.如李莎出生于俄羅斯,不具有中國國籍

D.如李莎出生于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答案】:A|B|D

【解析】:

A項,《國籍法》第12條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

中國國籍。李某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請退出中國國籍。

B項,《國籍法》第8條規(guī)定,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

得中國國籍;被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中華人

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C項,第5條規(guī)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

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

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本題中,李莎的父母定居

在中國,李莎雖出生在外國,仍具有中國國籍。

D項,第4條規(guī)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

具有中國國籍。

34.甲因在學校飯?zhí)猛抖颈慌刑?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甲認真遵

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關于甲的假釋,下列哪一說

法是正確的?()

A.可否假釋,由檢察機關決定

B.可否假釋,由執(zhí)行機關決定

C.服刑4年以上才可假釋

D.不得假釋

【答案】:C

【解析】:

AB兩項,《刑法》第79條規(guī)定,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zhí)行機關

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

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

得減刑。《刑法》第82條規(guī)定,對于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該法第

79條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CD兩項,《刑法》第81條規(guī)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zhí)行

原判刑期V2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13年以上,

如果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

險的,可以假釋。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

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

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本題中,甲的行為構成投放

危險物質罪,但并未因此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不屬于禁

止假釋的范圍,只須執(zhí)行原判刑期V2即4年以上便可假釋。

35.唐代訴訟制度不斷完善,并具有承前啟后的特點。下列哪一選項

體現了唐律據證定罪的原則?()

A.唐律規(guī)定,審判時“必先以情,審察辭理,反復參驗,猶未能決,

事須拷問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訊,違者杖六十”

B.《斷獄律》說:“若贓狀露驗,理不可疑,雖不成引,即據狀斷之”

C.唐律規(guī)定,對應議、請、減和老幼殘疾之人“不合拷訊”

D.《斷獄律》說:“(斷獄)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正文,違者笞三

十”

【答案】:B

【解析】:

A項是對刑訊條件的規(guī)定,即在拷訊之前,必須先審核口供的真實性,

然后反復查驗證據。證據確鑿,仍狡辯否認的,經過主審官與參審官

共同決定,可以使用刑訊;未依法定程序拷訊的,承審官要負刑事責

任。

B項體現的是根據證據定罪的原則,即對那些人贓俱獲,經拷訊仍拒

不認罪的,也可“據狀斷之”。

C項規(guī)定的是對應議、請、減和老幼殘疾之人禁止使用刑訊,是禁止

使用刑訊的情形。D項體現的是依法判決的原則。

36.中國公民王某將甲國公民米勒訴至某人民法院,請求判決兩人離

婚、分割夫妻財產并將幼子的監(jiān)護權判決給她。王某與米勒的經常居

所及主要財產均在上海,其幼子為甲國籍。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下

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離婚事項,應適用中國法

B.夫妻財產的分割,王某與米勒可選擇適用中國法或甲國法

C.監(jiān)護權事項,在甲國法與中國法中選擇適用有利于保護幼子利益的

法律

D.夫妻財產的分割與監(jiān)護權事項均應適用中國法

【答案】:A|B|C

【解析】:

A項,《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7條規(guī)定,訴訟離婚,適用法

院地法律,法院地為中國。

BD兩項,第24條規(guī)定,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選擇適用一

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當

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

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本題中,王某與米勒的經常居所地和主要財產

所在地均為中國,米勒為甲國人,因此就夫妻財產分割事項,王某與

米勒可選擇適用中國法或甲國法。

C項,第30條規(guī)定,監(jiān)護,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

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監(jiān)護人權益的法律。

【陷阱】考生不要簡單地認為訴訟離婚事項適用中國法即意味著離婚

過程中所有的法律關系均適用中國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27條中的“訴訟離婚”是指離婚程序、離婚條件等,而財產關系、

收養(yǎng)、撫養(yǎng)、監(jiān)護等適用各自的準據法。

37.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

尊嚴不受侵犯。”關于該條文所表現的憲法規(guī)范,下列哪些選項是正

確的?()

A.在性質上屬于組織性規(guī)范

B.通過《民法通則》中有關姓名權的規(guī)定得到了間接實施

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譽權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據此作出判決

D.與法律中的有關規(guī)定相結合構成一個有關人格尊嚴的規(guī)范體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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