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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 1 1 2 2 3 7 8 9 9 13 14 25 32 34 61 61 62 62 62 63 64 66 67 67 74 79 80 80 91 98 126 127 128 131 153 156 158 158 165 170 175 181 182 185 192 192 197 199 199 199 202 205 208 208 213 216 219 220 220 220 220 222 222 225 230 237 237 237 238 240 242 244 244 245 249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1第一章概述面料的生產、高檔墻布深加工后整理和拉毛拉副后整理表1.1-1企業環保審批及驗收情況項目名稱審批文號實施情況驗收情況年加工760萬米紡織面料建設項目海環管[2008]278號2019年8月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年新增900萬米高檔墻布深加工后整理及環保治理技改項目”包含“年加工760萬米紡織面料建設項目”)年新增900萬米高檔墻布深加工后整理及環保治理技改項目海環重許備[2016]00039號年新增800萬米拉毛拉幅后整理技改項目嘉環海建[2019]134號2020年11月完成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時已建成500萬米/年拉毛拉幅后整理300萬米/年復合產品生產線待建設生產和加工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力,企業決定進行全面升級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2一致認為評價結論總體可信,報告書經修改完善后可上報。我單位會后根據評審意表1.1-2環評類別判定環評類別項目類別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本欄目環境敏感區含義十四、紡織業1728化纖織造及印染精染整工藝有前處理、染色、印花(噴墨印花和數碼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機溶劑的涂層工藝的有噴墨印花或數碼印花工藝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機溶劑的;有噴水織造工藝的;有水刺無紡布織造工藝的/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紅線和生態環境敏感區、印花、水洗。主要污染物為定型、涂層、起毛、拉幅、復合、水性印刷、轉移印花廢氣,以及水洗廢水。其中,廢氣污染物中主要含有顆粒物、油煙、有機廢氣,水洗工藝較簡單。因此,項目需重點關注有機廢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及時進行現場踏勘,全面收集自然環境現狀、建設項目工程概況等有關資料,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根據環境現狀調查及監測、建設項目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3工程分析、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等結果,確定項目建設對區域環境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并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進行論證;同時,建設單位同步開展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階段公眾參與,并結合評審意見進行修改后,在此基礎圖1.3-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4根據《海寧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201范圍內劃出4個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為12.1726涵養,總面積為4.4323平方公里;生大氣環境質量底線目標:到2025年,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年均達到33μg/m3及以下,O3濃度達到拐點,其他污染物濃度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穩定保持在90%以上。到2035年,PM2.5年均濃度達到33μg/m3左右,O3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他污染物濃度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實斷面水質好于Ⅲ類(含)的比例達到85%以上,水質滿足功能區要求的斷面比例達到85%以上,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和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力爭實現100%達標。到2035年,海寧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重點河流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改善,生態系統基本實現良性循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附近河道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水環境質量現狀良好。廠區內和廠區外的監測點土壤環境質量均可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土本項目廢氣經治理后均能達標排放,經預測結果表明,評價范圍內各污染物均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5未超過相關標準;生產廢水通過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再與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納入海寧鹽倉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不排入周圍水環境,不會對周邊水環境質量造成沖擊;經預測,廠區內、居民點的土壤中的石油烴預測值達標,大氣沉降污染預計對項目周邊土壤影響不大。要求建設單位切實落實好廢水的收集、輸送以及各類固體廢物的貯存工作,做好各類設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滲措施,本項目的建設對土壤環境影響是可接受的。因此,采取本環評提出的相關防治措施后,本項目排放的污染物不會對區域環本項目在企業原有土地內進行改造,不新增土地。管網。本項目建成運行后通過內部管理、設備選擇、原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目標,有效地控制污染??傮w而言,項目的水、電等資根據《海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海寧市人民政府,2020表1.4-1“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單元名稱本項目情況相符海寧市許村鎮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空間布局約束1、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條件。工業區合理布局產業結構。本項目已取得許村鎮的工業項目準入意見。符合2、合理規劃布局三類工業項目,控制三類工業項目布局范圍和總體規模,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項目為紡織品后整理加工,屬于二類工業項目。符合3、禁止新增鋼鐵、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嚴格執行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管理要求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提高電力、化工、印染、造紙、化纖等重點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項目屬于紡織業(無染整),不屬于所列禁止準入行業,為二類工業項目。符合4、嚴格限制新、擴建醫藥、印染、化纖、合成革、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塑料等涉VOCs重污染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全部進入工業功能區,嚴格執行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管理要求。本項目主要從事紡織品后整理,無印染工序,不屬于上述行業,且企業位于許村工業區塊,屬于工業功能區,嚴格執行污染物替代削減管理要求。符合6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5、所有改、擴建耗煤項目,嚴格執行相關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強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使用電能和天然氣,不涉及燃煤。符合6、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工業功能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位于許村鎮工業功能區內,周邊以工業企業為主,本評價要求企業應配合有關部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本項目嚴格執行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符合2、新建二類、三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符合3、加快落實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升改造項目,推進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本項目廢水納管排放,企業雨污分流。符合4、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廠內已進行地面硬化,加強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符合環境風險防控1、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2、強化工業集聚區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管控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本項目生產過程涉及的風險物質主要為危險廢物等,企業應加強風險物質管理,落實本環評提出的相關風險防范措施后,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項目用水來自市政給水,電能來自市政電網,不采用煤炭供熱。符合符合性分析:本項目屬于紡織業(不涉及染整工段),屬于二類工業項目。項目的建設符合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另外企業加強環境風險防控措根據企業提供的土地證,企業用地土地性質為工業用本項目主要從事紡織品后整理,無印染工序,屬于紡織業,符合許村鎮總體發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7本項目為紡織品后整理加工類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年版)》類別,也不屬于“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本項目位于許村鎮工業功能區,項目所在地塊為工),表1.4-2本項目與規劃環評符合性分析類別規劃環評要求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企業入區門檻要求入園項目鼓勵類招商名單:符合規劃區產業定位相關企業——紡織業,服裝制造業,機械電氣(不包括金屬表面處理)、電子通信、汽車含發酵),塑料制品業(無化學反應過程),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業(不包括纖維板制造業),文化用品制造業,工藝美術品及其他日用雜品生活用品制造業,一般日用品貨物倉儲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不包括金屬表面處理),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入園項目限制類招商名單:印染企業,植絨涂層企業,其它高水耗、高能耗的工業項目。入園項目禁止類招商名單:鋼鐵冶煉,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化工,醫藥,農藥,電鍍,制革,造紙,屠宰,含發酵工藝的食品,化學危險品及易燃、易爆貨物倉儲等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項目。于鼓勵類招商名藝有定型、涂層、印染、植絨工藝,目禁止類招商名單”。符合本項目屬于污染型建設項目,本環評重點關注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環境空氣影響分析等內容,以及企業現有污染源實際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其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8供給;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本評價關注項目廢水處理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改項目位于海寧市許村鎮園物排放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相應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同時,項目選址符合主體功能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區域總體規劃,其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產業政策,符合公眾參與相關要求,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環境影響風險可以接受,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穩定達標。從環保角度論證,本項目的建設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9第二章總則(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訂)》,2018年10月26),(10)《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環境保護部令第15號),202(1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2015年6);),),);(1)《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1號2020年,);(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1號2020年,);(3)《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22年修訂)》);(5)《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2022年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6)《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發[2016]47);(7)《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浙政函[2015]71號,);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12)《關于發布<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清單(2015年本)>及<設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重污(13)《關于發布<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19)關于印發《浙江省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技術規范的);(21)《海寧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2017(23)《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24)《嘉興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27)《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興市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4)《海寧市許村鎮工業功能區規劃環境影響);本項目利用自有廠房進行建設,對環境的影響主程分析基礎上,針對項目可能對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等因表2.2-1環境影響因素識別核查表影響類型影響階段影響類型影響程度有利不利可逆不可逆短期長期直接間接局部區域不確定不顯著顯著小中大運營期大氣環境√√√√√√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2-2項目評價因子評價要素現狀評價因子影響評價因子總量控制因子大氣環境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CO、O3其他污染物:H2S、NH3、NOX、TSP、非甲烷總烴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油煙、臭氣濃度、SO2、NOXSO2、NOX、地表水環境pH、溶解氧、CODMn、化學需氧量、BOD5、NH3-N、懸浮物、色度、TP、總氮、氟化物、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糞大腸菌群、銅、鋅、硒、砷、汞、鎘、六價鉻、鉛、苯胺類、總銻、可吸附有機鹵素廢水達標及納管可行性分析CODCr、氨氮聲環境Leq(A)Leq(A)/地下水環境水位化學特征因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水質監測因子: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氨氮、硫化物、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亞硝酸鹽、硝酸硒、鎘、六價鉻、鉛、苯、甲苯、苯胺類、總銻、可吸附有機鹵素CODMn/土壤環境《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表1所列45項、石油烴、總銻石油烴、總銻/根據《嘉興市環境空氣功能區劃分方案》,項目所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3-1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表編號水功能區編號水環境功能區編號水功能區名稱水環境功能區名稱起止斷面水質杭嘉湖41號F1203102403012330481FM220115000540上塘河海寧工業用水區工業用水區余杭-海寧交界(E120°20′08″,N30°26′00″)~鹽官N30°24′45″)IV參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的取值說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3-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序號污染物項目平均時間二級濃度限值單位1二氧化硫年平均60μg/m3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5002二氧化氮年平均40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2003一氧化碳24小時平均4mg/m31小時平均4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μg/m31小時平均2005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10μm)年平均7024小時平均6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2.5μm)年平均3524小時平均757NOx年平均50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2508年平均20024小時平均3009非甲烷總烴最大一次濃度值2mg/m3NH31小時平均200μg/m3H2S1小時平均注:臭氣濃度無相應質量濃度參考限值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項目附近水體目標水質為IV類,故地表水評價標準采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3-3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單位:mg/L,除pH外項目pH6~9溶解氧≥3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30五日生化需氧量≤6氨氮≤總磷(以P計)≤0.3(湖、庫0.1)總氮(湖、庫,以N計)≤銅≤鋅≤2.0氟化物(以F-計)≤硒≤0.02砷≤0.1汞≤0.001鎘≤0.005六價鉻≤0.05鉛≤0.05氰化物≤0.2揮發酚≤0.01石油類≤0.5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3硫化物≤0.5糞大腸菌群(個/L)20000苯胺≤銻≤注:苯胺、銻質量標準參考《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3的標準限值本項目位于工業功能區,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功表2.3-4地下水質量標準限值(單位:除pH、色度外mg/L)序號評價項目II類III類IV類V類1pH6.5~8.55.5~6.5,8.5~9<5.5,>92總硬度(以CaCO3計)(mg/L)≤150≤300≤450≤650>6503溶解性總固體(mg/L)≤300≤500≤1000≤2000>20004硫酸鹽(mg/L)≤50≤150≤250≤350>3505氯化物(mg/L)≤50≤150≤250≤350>3506揮發性酚類(以苯酚計)(mg/L)≤0.001≤0.001≤0.002≤0.0l0.017耗氧量(CODMn2≤1.0≤2.0≤3.0≤10.0>10.08硝酸鹽(以N計)(mg/L)≤2.0≤5.0≤20.0≤30.0>30.09亞硝酸鹽(以N計)(mg/L)≤0.01≤0.10≤1.00≤4.80>4.80氨氮(mg/L)≤0.02≤0.10≤0.50≤1.50>1.50硫化物(mg/L)≤0.005≤0.01≤0.02≤0.10>0.10氟化物(mg/L)≤1.0≤1.0≤1.0≤2.0>2.0氰化物(mg/L)≤0.001≤0.01≤0.05≤0.1>0.1碘化物(mg/L)≤0.04≤0.04≤0.08≤0.50>0.50鈉(mg/L)≤100≤150≤200≤400>400鐵(mg/L)≤0.1≤0.2≤0.3≤2>2.0錳(mg/L)≤0.05≤0.05≤1≤1.5>1.5銅(mg/L)≤0.01≤0.05≤1.00≤1.50>1.50鋅(mg/L)≤0.05≤0.50≤1.00≤5.00>5.0020鋁(mg/L)≤0.01≤0.05≤0.20≤0.50>0.5021汞(mg/L)≤0.0001≤0.0001≤0.001≤0.002>0.00222鎘(mg/L)≤0.0001≤0.001≤0.005≤0.01>0.0123鉻(六價)(mg/L)≤0.005≤0.01≤0.05≤0.10>0.1024鉛(mg/L)≤0.005≤0.005≤0.01≤0.10>0.1025砷(mg/L)≤0.001≤0.001≤0.01≤0.05>0.0526硒(mg/L)≤0.01≤0.01≤0.01≤0.1>0.127總大腸菌群(MPNb/100mL)≤3.0≤3.0≤3.0≤100>10028細菌總數(CFU/mL)≤100≤100≤100≤1000>100029銻≤0.0001≤0.0005≤0.005≤0.01>0.0130苯(μg/L)≤0.5≤1.0≤10≤120>12031甲苯(μg/L)≤0.5≤140≤700≤1400>140032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不得檢出≤0.1≤0.3≤0.3>0.3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廠界和敏感點分別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表2.3-5聲環境質量標準單位:dB(A)聲環境功能區類別晝間夜間65552類6050表2.3-6《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單位:mg/kg序號污染物項目篩選值管制值第一類用地第二類用地第一類用地第二類用地重金屬和無機物1砷20602鎘2065473鉻(六價)3.05.730784銅2000180008000360005鉛40080080025006汞838337鎳9006002000揮發性有機物8四氯化碳0.92.89369氯仿0.30.95氯甲烷37211,1-二氯乙烷39201,2-二氯乙烷0.5256211,1-二氯乙烯6640200順-1,2-二氯乙烯665962002000反-1,2-二氯乙烯5431二氯甲烷946163002000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1,2-二氯丙烷155472.6261,1,2,2-四氯乙烷6.85020四氯乙烯533421701840840840221,1,2-三氯乙烷0.62.8523三氯乙烯0.72.8720241,2,3-三氯丙烷0.050.50.5525氯乙烯0.434.326苯144027氯苯68270200281,2-二氯苯560560560560291,4-二氯苯5.62056200307.2287228031苯乙烯3233間二甲苯+對二甲苯57050057034鄰二甲苯222640640640半揮發性有機物35硝基苯347676036苯胺92260211663372-氯酚2502256500450038苯并[a]蒽5.55539苯并[a]芘0.555.540苯并[b]熒蒽5.55541苯并[k]熒蒽5555042?49049001290043二苯并[a,h]蒽0.555.544茚并[1,2,3-cd]芘5.55545萘257025570046石油烴(C10-C40)826450050009000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3-7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單位:mg/kg序號污染物項目風險篩選值pH≤5.55.5<pH≤6.56.5<pH≤7.5pH>7.51鎘水田0.8其他0.62汞水田1其他2.43.43砷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4鉛水田240其他70905鉻水田250250300350其他2002506銅水田200200其他50507鎳60708鋅200200250300注:重金屬和類金屬砷均按元素總量計;對于水旱輪作地,采用其中較嚴格的風險篩選值。序號污染物項目風險管制值pH≤5.55.5<pH≤6.56.5<pH≤7.5pH>7.51鎘2342汞22.5463砷2004鉛4005007005鉻800850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定型廢氣、涂層廢氣、拉幅廢氣、復合廢氣、印花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等。項目廢氣排放標表2.3-8項目廢氣排放標準執行情況序號排氣筒/無組織污染物執行標準1顆粒物、染整油煙、VOCs、臭氣濃度《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表1中新建企業排放限值(詳見表2.3-9)2天然氣燃燒廢氣SO2、NOX《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環函〔2019〕315號),從嚴執行《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環函〔2019〕315號)(詳見表2.3-12)3復合廢氣)顆粒物、染整油煙、VOCs、臭氣濃度《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表1中新建企業排放限值(詳見表2.3-9)4顆粒物5轉移印花廢氣)顆粒物、油煙、VOCs、臭氣濃度《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表1中新建企業排放限值,從嚴執行《紡織(DB33/962-2015)表1中新建企業排放限值(詳見表2.3-9)6廠區內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A.1、《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從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詳見表(2.3-10)7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詳見表2.3-11)臭氣濃度《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表2氨氣、硫化氫《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詳見表2.3-13)表2.3-9紡織染整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單位mg/m3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污染物排放監控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監控點濃度顆粒物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染整油煙/VOCs40(80)/臭氣濃度300執行HJ/T55的規定,監控點設在周界外10m范圍內濃度最高點20注:臭氣濃度為無量綱;括號內排放限值適用于涂層整理企業或生產設施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3-10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單位:mg/m3污染物項目特別排放限值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限值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表2.3-11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監控點濃度(mg/m3)顆粒物周界外濃度最高點非甲烷總烴4.0表2.3-12《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環函〔2019〕315號)中的排放限值單位:mg/m3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顆粒物30煙囪或煙道二氧化硫200氮氧化物300表2.3-1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監控點濃度(mg/m3)氨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硫化氫0.06本項目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排入海寧鹽倉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3-14《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單位:mg/L(除pH外)序號污染物項目間接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1pH值6~9企業廢水總排放口2化學需氧量(CODCr)2003五日生化需氧量504懸浮物5色度(倍)6氨氮207總氮308總磷9二氧化氯0.5可吸附有機鹵素(AOX)硫化物0.5苯胺類總銻①0.1石油類②20六價鉻0.5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m3/t標準品)140(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排水量計量位置與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相同注:①總銻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修改單②石油類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三級標準表2.3-15海寧鹽倉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單位:mg/L(除pH外)序號項目出水標準限值備注1化學需氧量(CODCr)40《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表12氨氮(以N計)2(4)①3總氮(以N計)12(15)②4總磷(以P計)0.35pH(無量綱)6~9《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中的一級A標準6生化需氧量(BOD5)7懸浮物(SS)8色度(倍)309石油類1可吸附有機鹵素(AOX)《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表3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硫化物苯胺類0.5六價鉻0.0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放標準》(GB18918-2002)中表2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天計)氨氮排放濃度取4mg/L,其他月份取2mg/L。②總氮核算排放濃度為13.241mg/L。特別說明:為便于總量管理要求,近期廢水總量核算CODCr、氨氮仍采用項目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2.3-16噪聲排放標準限值單位:dB(A)執行標準聲環境功能區劃類別晝間夜間《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70≤55《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65≤55項目固體廢物依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和廢物名錄(2021年版)》來鑒別是否屬于一般工業固廢或危險廢物。根據固廢的類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等)貯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過程的污染控制,不適用該標準,其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參照《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和依法處置的);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4-1評價等級判別表評價工作等級評價工作分級判據一級Pmax≥10%二級1%≤Pmax<10%三級Pmax<1%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簡稱“最大濃),PCi-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氣質量濃度,ug/m3;結合本項目污染特征及產生的廢氣種類,確定本項目的預測因子為顆粒物、非甲烷總烴、SO2、NOX,采用AERSCREEN模型估算,明確各污染物Pmax判斷評價等級。根據計算結果,可確定大氣環境評價的工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4-2廢氣污染物最大占標率(Pmax)污染物排放源污染物名稱最大地面濃度點濃度(mg/m3)占標率(%)下風向最大濃度落地點DA001PM102.30E-030.51243非甲烷總烴3.68E-030.18SO26.21E-04NOX5.80E-032.32DA002PM101.54E-030.34243非甲烷總烴6.47E-030.32SO27.76E-040.16NOX7.26E-032.91DA003PM101.37E-030.30317非甲烷總烴1.93E-030.10DA004PM105.12E-03317DA005PM102.78E-040.06317非甲烷總烴2.24E-03TSP5.06E-025.6330非甲烷總烴4.42E-022.21SO20.23NOX1.22E-024.89TSP2.07E-022.3033非甲烷總烴3.33E-02SO25.37E-04NOX5.63E-032.25東4FTSP7.87E-030.8733非甲烷總烴3.00E-02SO24.29E-040.09NOX3.72E-03TSP5.63E-030.6334非甲烷總烴2.15E-02SO23.07E-040.06NOX2.66E-03TSP8.43E-030.9435非甲烷總烴5.42E-022.71西4F非甲烷總烴1.63E-030.0838TSP7.44E-028.2735非甲烷總烴6.40E-030.32TSP6.01E-026.6835非甲烷總烴4.87E-030.24非甲烷總烴6.40E-040.0335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經估算模型計算,本項目各污染源排放的大氣本項目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鹽倉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表2.4-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分類表環評類別行業類比報告書報告表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報告書報告表O紡織化纖120、紡織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脫膠工段的;產生繅絲廢水、精煉廢水的制品制造除外)III類表2.4-4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分級表項目類別環境敏感程度I類項目II類項目III類項目敏感一一二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三三本項目地下水評價范圍采用查表法確定,同時考慮不超出所處的水文地質單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表A.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本項目周邊土壤環境敏感程度為“敏感”。建設項目所在地周邊環境敏感程度判別依據表2.4-5污染影響型敏感程度分級表敏感程度判別依據敏感建設項目周邊存在耕地、園地、牧草地、飲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區、學校、醫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土壤環境敏感目標的較敏感建設項目周邊存在其他土壤敏感目標的不敏感其他情況),表2.4-6污染影響型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表項目Ⅲ類大中小大中大中小敏感一級一級一級二級二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較敏感一級一級二級二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不敏感一級二級二級二級三級三級三級--注:“-”表示可不開展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第“建設項目所處的聲環境功能區為GB3096規定的3類、4類地區,或建設項目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本項目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廠界范圍內,位于已批準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內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且不涉及生態敏感區,故項目可不確定評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根據建設項及的物質和工藝系統的危險性及其所在地的環境敏感程度,結合事故情形下環境影響途徑,對建設項目潛在環境危害程度進行概化分析,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潛勢2.4-8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潛勢劃分表環境敏感程度(E)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極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輕度危害(P4)環境高度敏感區(E1)IV+IVIIIIII環境中度敏感區(E2)IVIIIIIIII環境低度敏感區(E3)IIIIIIIII注:IV+為極高環境風險計算所涉及的每種危險物質在廠界內的最大存在總量與其在《建設項目環境):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當Q≥1時,將Q值劃分為1)1≤Q<102)10≤Q<1003)表2.4-9項目物料存儲情況序號風險物質名稱CAS號最大存在總量qn/t臨界量Qn/t126447-40-2甲烷(天然氣)74-82-80.10.013水性油墨/50.054糊劑/10.016機油/0.425000.000167危險廢物/500.36項目Q值0.830注:危險廢物臨界量參照《浙江省企業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修訂版》(2015年)中危險廢物的臨界量,取50t;油墨、糊劑臨界量參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表B.2其他危險物質臨界量推薦值-危害水環境物質”。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評價工作等級劃表2.4-10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環境風險潛勢IV、IV+IIIIII評價工作等級一二三簡單分析表2.4-11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匯總一覽表評價內容評價等級評價范圍大氣環境二級以項目廠址為中心區域,邊長為5km的矩形區域地表水環境三級B針對其依托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環境可行性分析地下水環境二級以廠區左側河流為邊界的6.5km2范圍內土壤環境二級占地范圍內全部及占地范圍外200m范圍內聲環境三級項目所在廠區的廠界外200m范圍內生態環境簡單分析項目地塊區域以及周邊臨近區域環境風險簡單分析不設置評價范圍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護級別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生態環);(4)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為企業廠區周圍6保護級別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居民點保護級別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學校等。本項目周邊不涉及地下水敏感區,無地下水環境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表2.5-1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保護目標名稱坐標/m保護對象保護內容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蕩灣小學245616.4963373768.153師生環境空氣二類功能區東北326凌家橋245579.7653373542.877居民北蕩灣村245661.1943373498.119居民東北78嚴家門245695.7173373255.698居民東南邱家蕩246193.3433373856.989居民東北509莊灣里246155.0503373542.483居民東北374周家浜246497.4713372445.626居民東南458永福村247808.7963372436.478居民東南2111許村社區247216.9263370664.980居民東南2163新益村245823.5963371123.020居民南2091新益小學245437.7013371036.851師生南2284孫橋小學245163.8763372067.152師生西南孫橋村244571.7463372319.121居民西南新塘社區243493.0403372487.406居民西南朱家埭245186.1403373804.331居民西北287鄔家埭245123.2743373410.659居民西285塘灣社區244081.6333374008.883居民西莊灣村244659.8003374219.008居民西北西南村244198.9483374960.670居民西北大莊村245610.4613375717.738居民北2231表2.5-2地表水環境、聲環境、土壤保護目標類別保護目標名稱坐標/°保護對象保護內容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 /m東經北緯地表水上塘河支流//工業用水區水質、水生生態IV類西相鄰聲環境凌家橋245579.7653373542.877居民環境噪聲2類北蕩灣村245661.1943373498.119居民東北78嚴家門245695.7173373255.698居民東南土壤附近農田245489.5413373399.675土壤土壤環境/北相鄰附近農田245400.5363373341.361土壤/西54凌家橋245579.7653373542.877土壤/北蕩灣村245661.1943373498.119土壤/東北78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嚴家門245695.7173373255.698土壤/東南圖2.5-1大氣評價范圍及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示意圖(邊長5km)④逐步消除在體制和政策方面的城鄉二元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建設城鄉協根據“資源共享,生態優先;城鄉兼顧,擇優集中”的原則,綜合考慮資源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條件、區位條件、發展基礎等因素,構筑“兩核四區一帶”網絡型城鄉協調發展“中心”即海寧主城區,是全市的政治、商貿、文化、教育、醫療、體育以“副中心”即長安鎮,是服務于市域西部的商業、文化、教育、醫療等方面東部中心城片區——集中發展。該區包括主城區和丁橋鎮,是城市集中發展地區。主城區周邊地區為農業開敞地帶和建設控制地區,工業向主城區集中,郊西部臨杭片區——均衡發展。該片區由許村、長安和鹽倉新區組團構成,許中部小城鎮片區——分散發展。該片區是由周王廟、鹽官、斜橋三鎮組成的中部生態開敞區。周王廟鎮和斜橋鎮以發展工業為主,鹽官鎮除發展工業外,還東南部生態旅游片區——生態保護。該片區由尖山新區(含黃灣鎮)、袁花③“一帶”杭浦高速公路至錢塘江岸之間的區域。區內以生態保護為重點,主要發展觀許村組團:西部地區工貿型城鎮組團。工業主要發展紡織、印染包裝業;第三產業主要發展居住、批發貿易、運輸業。城市建設用地發展方向以向南、向西周王廟組團:中部地區的工業型城鎮組團。主導產業為皮革制品、五金機械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丁橋組團:東部地區居住型城鎮組團。以發展居住和休閑旅游為主。城市建斜橋組團:中部地區工業型城鎮組團。以發展皮革、食品產業為主。城市建鹽官組團:中部地區工業型城鎮組團。以發展電子、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城鹽官古城組團:旅游觀光型城鎮組團。以發展觀潮旅游為主。要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旅游服務設施,提升服務檔次。重點調整袁花組團:海寧東南部地區的工貿型城鎮組團。以發展紡織、機械、太陽能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位于許村組團,屬于紡織業,符合海寧市城市總體規劃一主,形成以臨杭新區啟動區,許村鎮區、高鐵站前區、西大門區為組成,以生活居住和現代服務業為主導與核心的城市主片區。三片,分別形成以東部沈士片、南部許巷片和北部園區片為主體,以工業生產、市場物流業為主導,兼顧(1)西大門區域:依托杭州地鐵1#線南苑站,在東湖路以西及其沿線安排商業辦公、商住混合功能用地;沿規劃京杭運河二通道兩岸安排城市居住及農居安行政辦公、金融保險、商務酒店、會議博覽、文化娛樂等設施用地,著力打造區域性的現代商貿中心,集中展現現代化城市風貌,構筑連杭經濟區的次中心;在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農居安置功能用地為主;同時對天順路、鎮中路東南區域進行提升改造,形成以為主,其中沿許村大道兩側安排部分商住混合用地;集鎮西南部,依托東西大道出入口,安排市場物流用地。東西大道以北至滬杭鐵路區域,依托現有的花卉園區基礎,重點發展都市農業,形成城市休閑、娛樂、親近自然的公共場所,打造地;園區中北部,市場大道與園區大道交匯處,主要安排市場用地及生產性服務(3)蕩灣村農居點及220KV高壓線以北地區嚴格限制城鎮發展,保護原有的海寧市許村鎮工業功能區位于許村鎮城鎮總體規劃總體結構中“三片”區范圍內。其中,許村工業區塊位于北片工業區、許巷工業區塊位于南片工業片區、海寧云強布業有限公司年新增4915萬米紡織面料技位于許村工業區塊,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屬于紡織業,符合許村鎮城鎮總表2.6-1與《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主要任務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是否符合推動產業結構助力綠色發展1優化產業結構。引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貫徹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依法依規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加大引導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力度,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本項目使用的水性涂層漿料滿足《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熱熔膠滿足《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的VOC含量限值要求;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的VOC含量限值要求。本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本項目不涉及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符合2嚴格環境準入。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修)訂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等行業綠色準入指導意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與建設項目位于同一設區市。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等量削減;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2倍量削減,直至達標后的下一年再恢復等量削減。本項目嚴格執行“三線一單”,本項目實施后全廠VOCs排放量在原有基本賬戶量范圍內,無需削減替代。符合大力推進綠色強化源頭控制3全面提升生產工藝綠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業應采用原輔材料利用率高、廢棄物產生量少的生產工藝,提升生產裝備水平,采用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管道化等生產技術,鼓勵工藝裝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廣采用油品在線調和技術、密閉式循環水冷卻系統等。工業涂裝行業重點推進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推廣采用輥涂、靜電噴涂、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超臨界二氧化碳噴涂等技術,鼓勵企業采本項目屬于紡織業,生產線自動化較高,且車間布局合理,工藝裝備較為先進。符合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減少使用空氣噴涂技術。包裝印刷行業推廣使用無溶劑復合、共擠出復合技術,鼓勵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輻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無水膠印等印刷工藝。鼓勵生產工藝裝備落后、在既有基礎上整改困難的企業推倒重建,從車間布局、工藝裝備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4全面推行工業涂裝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選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等環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體分)溶劑型涂料。工業涂裝企業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臺賬,記錄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項目不屬于工業涂裝類項目。/5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各地應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和本方案指導目錄(見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計劃,明確分行業源頭替代時間表,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項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研發、生產和應用,在更多技術成熟領域逐漸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要求。根據《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附件一“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指導目錄”,紡織印染(復合)-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C175)中的復合工序行業整體替代比例不低于50%。本項目實施后,復合工序使用熱熔膠,占比為100%,符合大于50%的要求。紡織業(C17)中的數碼印花、轉移印花工序行業整體替代比例不低于70%,本項目使用水性印花油墨,占比為100%,符合要求。符合嚴格生產環節減少過程泄漏6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生產應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原則上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對VOCs物料儲罐和污水集輸、儲存、處理設施開展排查,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企業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項目涉VOCs原輔料均密閉存儲、轉移和輸送。復合在密閉間中操作,密閉間保持微負壓,并按照規范設置通風量。集氣罩按照要求進行設計。符合7全面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合成樹脂企業嚴格按照行業排放標準要求開展LDAR工作;其他企業載有氣態、液本項目不屬于LDAR數字管理行業/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應開展LDAR工作。開展LDAR企業3家以上或轄區內開展LDAR企業密封點數量合計1萬個以上的縣(市、區)應開展LDAR數字化管理,到2022年,15個縣(市、區)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關重點縣(市、區)全面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見附件2)。8規范企業非正常工況排放管理。引導石化、化工等企業合理安排停檢修計劃,制定開停工(車)、檢修、設備清洗等非正常工況的環境管理制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不在O3污染高發時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廠開停車、裝置整體停工檢修和儲罐清洗作業等,減少非正常工況VOCs排放;確晾干等環節的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產生的VOCs應收集處理,確保滿足安全生產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企業規范非正常工況排放管理,減少非正常工況VOCs排放。符合升級改造治理實施高效治理9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企業新建治理設施或對現有治理設施實施改造,應結合排放VOCs產生特征、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吸附裝置和活性炭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組織開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組合技術等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當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設施改造升級(見附件3),石化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70%以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本項目定型、涂層、拉幅、復合、印刷、轉移印花廢氣均采用“兩道水噴淋+高壓靜電”處理;不采用活性炭吸附。符合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钡脑瓌t提升治理設施投運率。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治理設施。VOCs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企業將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投運在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殘留VOCs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治理設施。VOCs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符合規范應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動取消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印染等行業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確須保留本項目不設置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符合的,企業應將保留的應急旁路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急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通過鉛封、安裝監控(如流量、溫度、壓差、閥門開度、視頻等)設施等加強監管,開啟后應做好臺賬記錄并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深化園區集群廢氣提升治理水平建設帶動提升園區大氣環境綜合治理水平,引導轉型升級、綠色發展,加強資源共享,實施集中步改善園區環境空氣質量。提升涉VOCs排放重點園區大氣環境數字化監管能力,建立完善環境信息共享平臺。石化、化工園區要提升溯源分析本項目位于海寧許村鎮,園區提升大氣環境綜合治理水平,引導轉型升級、綠色發展,加強資源共享,實施集中治理和統一管理,持續提升VOCs治理水平,穩步改善園區環境空氣質量。符合加大企業集群治理。同一鄉鎮及毗鄰鄉鎮交界處同行業涉VOCs企業超過10家的認定為企業集群。各地結合本地產業結構特征,進一步排查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的行業,以及化纖、橡膠制品、使用再生塑料的塑料制品等企業集群。優化企業集群布局,積極推動企業集群入園區或小微企業園。對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集群要制定整改方案,統一整治標準和時限,實現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園區將逐步加大企業集群治理。符合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推進各地統籌規劃建設一批涉VOCs“綠島”項目,實現VOCs集中高效治理。同一類別工業涂裝企業集聚的園區和企業集群,推進建設集中涂裝中心;在已建成集中涂裝中心的園區覆蓋區域內,同一類別的小微企業原則上不再配套建設溶劑型噴涂車間,確實有需要的應配套高效的VOCs治理設施。吸附劑(如活性炭)年更換量較大的地區,推進建設區域吸附劑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劑規范采購、統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體系。同類型有機溶劑使用量較大的園區和企業集群,鼓勵建設有機溶劑集中回收中心。園區逐步推行VOCs“綠島”項目。符合開展面源有效減少排放原油等油品儲運銷全過程VOCs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進重點領域油氣回收治理,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并要求企業建立日常檢查和自行監測制度。各設區市要每年組織開展一輪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和整改工作。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不涉及/加強汽修行業治理。提升行業綠色發展水平,推進各地建設鈑噴共享中心,配套建設適宜高效VOCs治理設施,鈑噴共享中心輻射服務范圍內逐步取消使用溶劑型涂料的鈑噴車間。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置于噴烤漆房內,使用溶不涉及/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的VOCs應集中收集和治理。底色漆、本色面漆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其他上漆環節的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推進建筑行業治理。積極推動綠色裝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膠粘劑,優先選用裝配式建筑構件和定型化、工具式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減少施工現場涂裝作業;推廣裝配化裝修,優先選用預制成型的裝飾材料,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應使用無溶劑涂料和水性涂料。不涉及/實施季節性強化減排。以O3污染高發的夏秋季為重點時段,以環杭州灣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區域,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為重點行業,結合本地VOCs排放特征和O3污染特點,研究制定季節性強化減排措施。各地排查梳理一批VOCs物質活性高、排放量大的企業,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將O3污染高發時段禁止或者限制VOCs排放的環境管理措施納入排污許可證。海寧市推進實施季節性強化減排符合積極引導相關行業錯時施工。鼓勵企業生產設施防腐、防水、防銹等涂裝作業盡量避開O3污染高發時段。合理安排市政設施維護、交通標志標線刷漆、道路瀝青鋪設等市政工程施工計劃,盡量避開O3污染高發時段;對確需施工的,實施精細化管理,當預測將出現長時間高溫低濕氣象時,調整作業計劃,盡量避開每日O3污染高值時間。企業積極實行行業錯時施工,盡量避開O3污染高發時段。符合完善監測監控強化治理能力20完善環境空氣VOCs監測網。繼續開展城市大氣VOCs組分觀測,完善區域及城市大氣環境PM2.5和O3協同監測網。綜合運用自動監測、走航監測等技術,加強涉VOCs排放的重點園區大氣環境監測及監控能力建設;石化、化工園區推廣建設VOCs特征因子在線監測系統,推動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監控體系。海寧市完善環境空氣VOCs監測網,開展城市大氣VOCs組分觀測,完善區域及城市大氣環境PM2.5和O3協同監測網。加強涉VOCs排放的重點園區大氣環境監測及監控能力建設。符合21提升污染源監測監控能力。VOCs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安裝VOCs自動監控設施,鼓勵各地對涉VOCs企業安裝用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設施等。加強VOCs現場執法監測裝備保障,2021年底前,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全面配備紅外成像儀等VOCs泄漏檢測儀、VOCs便攜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等設備;2022年底前,縣(市、區)全面配備VOCs便攜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等設備。鼓勵轄區內有石化、泄漏檢測儀器。項目不屬于VOCs重點排污單位,鼓勵企業安裝用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設施等。符合表2.6-2與《嘉興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重點任務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是否符合(一)強化工業源污染管控產業結構調整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各地根據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可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積極建設“清新園區”。嚴格涉VOCs排放項目的環境準入,新建、改建、擴建的家具制造(木質基材、金屬基材等)、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木業項目應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料,其他工業涂裝類項目如未使用燃燒處理技術,則使用低(無)VOC含量原輔料比例需不小于60%。加強對涉VOCs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嚴格審批,并按總量管理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對新建、改建、擴建VOCs產生量超過10噸項目加強監管。本項目不屬于上述限制、淘汰類項目。本項目實施排放量在企業基本賬戶量范圍內。符合推進源頭替代根據“能粉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源頭治理管控原則,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和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原輔材料,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重點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源頭替代項目200個(附表2)。力爭到2023年底前,家具制造、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等行業全面采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已使用高效處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和政府綠色采購清單。本項目使用的涂層漿料均為水性漿料;復合膠為熱熔膠;印花全部使用水性油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源頭治理管控原則。符合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對含VOCs物料儲存、物料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露、敞開液面無組織逸散、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等薄弱環節加強整治力度。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提升廢氣收集系統收集效率,所有可能產生VOCs的生產區域和工段均應設置廢氣收集裝置,將廢氣收集后有效處理。大力推廣使用先進高效的生產工藝,通過采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減少工藝過程中無組織排放,做到“全密閉”、“全加蓋”、“全收集”、“全處理”和“全監管”,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石化企業嚴格按照行業排放標準和《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環辦〔2015〕104號)開展LDAR工作,企業較多的縣(市、區)建立統一的LDAR監管平臺。其他企業中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按照(GB37822-2019)要求全面梳理建立臺賬,開展LDAR工作(附表3)。本項目含VOCs的物料均采用密閉包裝桶暫存。生產區域采用密閉生產線(硬隔斷),產生的VOCs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本項目不屬于LDAR企業。符合建設適宜高效治理設施對涉VOCs企業治理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結合行業治理水平,組織專家提供專業化技術支持,開展涉VOCs重點行業“一行一策”方案制定和涉VOCs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管理。對濃度和形狀差異較大的廢氣進行分類收集,結合實際選擇合理高效的末端治理設施,低濃度、大風量廢氣,宜采用沸石轉輪吸附、活性炭吸附、減風增濃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后凈化處理;高濃度廢氣,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現有采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及上述組合工藝等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確保實現達標排放。對一直采用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強化監管力度。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定期更換活性炭,廢舊活性炭應再生或處理處置。重點排污單位實行VOCs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控。本項目不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等低效治理設施。符合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落實《浙江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計劃》(浙環函〔2019〕269號全面鞏固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成果。全面啟動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根據《浙江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浙環函〔2020〕260號)文件要求,19家企業推進以脫硝深度治理為重點的全指標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無組織治理,2022年底6月底前,有組織排放控制達到階段性超低排放水平;2023年底前,全面推進II階段超低排放改造(附表5)。全面推進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業取消脫硫脫硝煙氣旁路或設置備用脫硫脫硝等設施(附表6)。不涉及/推進工業鍋爐(窯)整治落實《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浙環函〔2019〕315號全面鞏固前期工業爐窯治理成果,不定期開展“回頭看”工作。計劃開展爐窯治理項目19個(附表6),穩步推進沖天爐、玻璃熔窯、以煤和煤矸石為燃料的磚瓦燒結窯、非電耐火材料焙燒窯污染治理設施和水平轉型升級,根等最新發布的標準,實施鑄造行業達標改造。全面完成58個1蒸噸/小時以上用于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附表7),鼓勵民用和1蒸噸/小時以下工業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不涉及/推進“低散亂污”整治鞏固完善“低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建立“低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對照涉氣“低散亂污”企業認定標準和整治要求,堅決杜絕“低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低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產業集群綜合整治(附表8)。持續升級改造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積極探索小微企業園區廢氣治理,推進建設集中噴涂、溶劑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共享處置中心,加強資源共享,提高VOCs整體治理效率。園區加強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持續升級改造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積極探索小微企業園區廢氣治理,提高VOCs整體治理效率。符合(二)強化車輛結2021年1月1日起,重型燃氣車輛注冊登記應當符不涉及/移動源污染管控構升級所有重型柴油車注冊登記應當符合機動車排放標準6a階段要求。實施老舊車輛淘汰,持續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2年底前,全市使用比例達到90%。2023年底前,市區城市公交全面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化。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2023年底前,全市累計建成公用充電樁3000個。機動車尾氣污染監管基于“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體系,進一步升級完善機動車信息管理系統,利用遙感(黑煙抓拍)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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