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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名稱: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110kV變電站增容工程建設單位(蓋章):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單位:中通服咨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 3三、生態環境現狀、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 6四、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五、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六、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24 電磁環境影響專題評價 29附圖1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地理位置圖附圖2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總平面布置圖附圖3大豐阿特斯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總平面布置圖附圖4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周圍環境概況及監測布點圖附圖5變電站內設備及環境保護設施照片附圖6變電站周邊環境現狀照片附圖7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生態評價范圍內土地利用現狀圖附圖8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生態評價范圍內植被類型現狀圖附件9大豐阿特斯變電站與與江蘇省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相對位置關系圖附件1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函附件2大豐阿特斯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環評批復附件3大豐阿特斯光伏電池組件項目最近一期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意見附件4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現有工程環評批復附件5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現有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意見附件6項目備案證附件7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8危廢處置承諾附件9阿特斯廠區噪聲例行監測報告附件10豐特斯110kV變電站2號主變增容工程初設評審意見附件11鹽城大豐阿特斯110kV變電站工程主變擴建工程監測報告附件12主變設備噪聲出廠數據附件13類比監測報告(監測報告包含監測內容較多,節選類比變電站內容)1建設項目名稱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項目代碼建設地點站址中心坐標東經120°23'55.003272",北緯33°13'1.023312"。建設項目行業類別用地(用海)面積(m2)/長度(km)站區圍欄內原有占地面積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改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V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備案)部門(選填)鹽城市大豐區行政審批局備案)文號(選填)大行審備[2023]162號(變電站屬光伏電池組件項目輔助工程,主體工程一并備案)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口否?是:項目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主變設備、電容器已安裝,未接電;項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規劃環境影響本此增容擴建的110kV變電站位于鹽城大豐公司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用地紅線內,光伏項目(含變電站)已取得了鹽城本項目不進入且生態影響評價范圍不涉及《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三條(一)所列出的環境敏感區(國家公園、2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海洋特別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對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進入且生態影響評價范圍不涉及法定生態保護區域、重有重要生態功能、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的區域等生態敏感區;本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受影響的重要物種、生護的物種、種群、生物群落及生態空間等生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政發〔2018〕74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項目評價范圍不涉及護紅線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項目建設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的對照《鹽城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2020]200號),項目所在地在江蘇大豐經濟開發區內,屬于環境重點單元,本項目屬于基礎建設類,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較少,污染對照《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1113-2020),本項目選址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避讓了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選址避開了居住、醫療衛生等集區,電磁及聲環境小,本項目不新增占地,項目選址合理。3二、建設內容項目位于鹽城市大豐區經濟開發區永圣路5號,本項目增容的110kV變電站位于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坐標東經120°23'55.003272",北緯33°13'1.023312"。項目地理位置見組成模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的發展戰略,有利于調整電網結構,符合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能源產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電池組件項目于2影響評價并取得環評批復,企業建成年產3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企業發現在不調整生產設備數量情況下,通過調整主要生產設備的規格、型號、參數,增加原料用量,可將光伏電池組件的總生產能力提高1倍,滿產能力可達6GW,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據現有光伏電池組件的生產能力,重新辦理了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環境影響表,并取得并取得鹽城市大豐區行政審批局批文“大行審環管[2019]125號”(見附件2),收(見附件3)。依據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開展需求,為滿足項目的用電需求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有1臺主變(1#主變),容量為1×31.5MVA,戶外布置;110kV配置:變電站有110kV進線1回,單母線接線;10kV出線11回,單母線分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110kV變電站增容工程(以下簡稱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增容工程/本項目)在現有1設主變壓器一臺(2#主變)及其兩側進線間隔,容量為1×31.5MVA,戶外布置;110kV側本期不擴建出線間隔:10kV側新增出線間隔4回,單母線分段接置1組6(2400+3600)Mvar電容器;項目不新增占地。本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見表2-1。項目1×31.5MVA(1#主變)1×31.5MVA(2#主變)110kV配電裝置常規AIS型式、戶外布置4電壓等級110kV進線規模/10kV出線規模11回4回占地建筑面積主控室建筑面積約362m2利用現有建筑,無新增建筑面積與站內事故油池相連與站內事故油池相連現有工程已建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積16m3利用現有事故油池(本期增加的2#主變總油重10.6t,按照油比重0.895t/m3,換算成體積為11.84m3,事故油池滿足單臺變壓量,詳細分析見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章節)危險廢物廢鉛酸蓄電池、變壓器油利用阿特斯廠區危廢暫存間貯存,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現有工程運行至今無產生)輔助管網供應,本次增容擴建項目依托現有給水系統;變電站采市政污水管網再進入大豐電子信息產業園金達萊水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現有1臺31.5MVA主變,110kV進線1回,10kV出線6回。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值班人員單班4人,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經阿特斯廠區現有化糞池變電站現有工程已建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積16m3,當1#主變發生事故時變壓器油為10.6t,按照油比重0.895t/m3,換算成體積11.84m3,事故油池滿足單臺變壓器100%事故情況最大油量貯存量)。驗一般8~10年更換1次。廢鉛蓄電池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總平面及現場本次增容擴建的110kV變電站位于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電池變電站現有1#主變位于變電站中部北側;1#主變110kV進線從西側接入,10kV出線5由東側接出:配電裝置安裝在東側主控室內:現有事故油池位于場地北側、靠近北側圍墻處:變電站內不設化糞池,變電站人員生活污水經廠內管網接入光伏電池項目廠區內的化增容的2#主變位于變電站中部南側預留場地、現有1#主變的南側,戶外布置;2#主變110kV進線從西側現有進線接入,10kV出線由東側接出;配電裝置安裝在東側主控室變電站總平面布置圖見附圖2,變電站所在光伏項目全廠平面周圍環境概況圖見附圖4,變電站站內環保設施情況見附圖5,周邊環境情況見附圖6。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圍墻內原有占地面積3370.58m2,本次增容擴建工程在站區南側預本次增容擴建工程工程量小,施工區材料、工具集中堆放在場地內。施工臨時占地在本項目是在變電站預留場地新增主變,根據現場勘查,變電站內現狀地面全部硬化,本期工程施工無植被破壞。根據工程內容,本期施工內容包括土石方開挖、土建施工及主變段。其中,挖方區按設計標高進行開挖,開挖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同時作一定的坡度以利泄水;土建施工涉及設施基槽澆筑、鋼模板澆制基礎等工程。施工過程中采用機械施工和人工施工相結合的方法。噪聲、揚塵噪聲、揚塵噪聲、揚塵、廢污水、固體廢物噪聲、固體廢物(物料運輸)電氣設備安裝本項目擬定于2023年8月開始建設,至2023年10月工程全月。最終以批復時間為準,開工時間順延。6生態環對照2015年發布的《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修編版)》,本項目類為人居保障,生態功能類型為大都市群(II-01-02長三角大都對照《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項目在規劃的城鎮開發邊界內。根據《鹽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項目位(1)生態環境現狀我公司于2023年7月開展了現場踏勘工作。根據現狀調查項目周邊野生動物資源較為貧乏,評價區域常見的動物類型主要為鼠本項目評價范圍內未發現《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2021年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2021年版)中收錄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2)土地利用現狀根據現場勘查,項目用地范圍全部為建設用地,場地均進行地利用類型主要為:建設用地(工業用地)、農用地(耕地、園地)及未利用地(河流)等。項目評價范圍內土地利用現狀圖詳見附圖7、植被類型圖為了解本項目變電站周圍的電磁環境現狀,我公司委托南京諾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CMA211012052015)對變電站周圍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進行了現狀監測。7現狀監測結果表明,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廠界四周圍墻外5m、距地面1.5m處工頻電場強度為(0.84-137.35)V/m,工頻磁感應強度為(0.0476-0.0872)μ磁場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頻率為50Hz,公眾曝露控制限值為電磁環境現狀監測詳細情況見本項目《電磁環境影響根據大豐阿特斯全廠噪聲例行監測(具體廠界環境噪聲排放現狀監測情況見附件9,監測點位示意見附圖4中點1-4),大豐阿特斯廠界檢測結果(dB(A))晝間夜間1大豐阿特斯廠區廠界東側外1m處(GB12348-2008)32大豐阿特斯廠區廠界南側外1m處3大豐阿特斯廠區廠界西側外1m處4大豐阿特斯廠區廠界北側外1m處說明:附件9監測報告中廠界噪聲執行標準有誤,以本表為從表3-1可看出,大豐阿特斯廠區廠界噪聲監測結果晝間為(5間為(46~48)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為65dB(A),夜間為55dB(A)分析阿特斯廠界晝夜間噪聲,差異最大的是南廠界,晝夜噪析原因主要是南廠界臨近園區道路,晝夜間交通流量差異導致;西(A),該廠界緊鄰其他生產廠,主要是因為臨近廠夜間不運行;東、北廠界外暫無其他工業生產,晝夜噪聲相差5dB(A)~6(2)補充監測為進一步了解本項目變電站周圍的噪聲環境現狀,我公司委托南京諾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CMA211012052015)對變電站周圍的噪聲環境進行了現狀監1)監測項目噪聲:晝間、夜間等效聲級,Leq,單位dB(A)。晝間、夜間各監測一次。《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84)測試儀器設備1:AWA6228+噪聲統計分析儀檢定有效期:2022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2日設備2:AWA6021A聲校準儀檢定有效期:2022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2日5)監測單位6)監測布點本次針對變電站北/廠區北廠界以及聲環境保護目標處設施了2個監測點,監測點位布置見附圖4中點5、6所示。7)監測時間、氣象條件監測時間:2023年8月1日;氣象條件:晝間:晴,氣溫30℃~33℃,濕度68-72%,風速0.8-1.3m/s;夜間:晴,氣溫26℃~28℃,濕度81-83%,風速0.9-2.7m/s。8)工況監測時間月1日現有1#主變:電壓:111.34kV,電流:79)監測結果及評價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全廠北側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見表3-3所示,聲環境保護目標處聲環境監測結果見表3-4所示。表3-3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四周環境噪聲監測結果檢測結果dB(A)晝間夜間《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表3-4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周邊聲環境保護目標聲環境監測結果檢測結果dB(A)晝間夜間(GB3096-2008)表1中2類標準 說明:變電站北側與阿特斯廠區北側共用圍墻,因此變電站北側即北廠界。9從表3-3可看出,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廠界北側環境噪聲監測結果晝間為52dB(A),夜間為46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準(晝間為65dB(A),夜間為55dB(A)根據表3-4,周邊聲環境保護目標處的聲環境監測結果晝間為546dB(A),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2分析本次聲環境/噪聲晝夜間監測值,變電站/廠界北側12dB(A),主要是晝間人員、家禽、家畜活動等生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破壞問題本項目建設地點主要原有污染源為大豐阿特斯變電站現有電站運行時產生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噪聲變電站值班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阿特斯廠區化糞池,預網,再進入大豐電子信息產業園金達萊水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變電站現有工程已建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積16m3(本期利用現有),當變壓器發生事故時,變壓器油排入事故油池,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變電站未發生變壓器油外溢情況。變電站運行期間,鉛蓄電池定期檢測,當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時更換,根據同類項目根據調查,本變電站廢變壓器油、廢鉛蓄電池目前均未有產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理或處置;變電站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給廠區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現狀監測結果表明,變電站周圍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噪經現場調查,變電站現有工程各項環保措施運行情況良好,不存在環保方面遺留問(1)光伏電池組件項目2019年9月9日,鹽城市大豐區行政審批局以《關于<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2019〕125號)批準大豐阿特斯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環評審批意見見附件2)。2021年11月17日,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光伏電池組件項目(二期一階段1.5GW)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2)變電站2018年2月22日,鹽城市環境保護局以《關于年產3GW光變電站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鹽環輻(表)審〔20阿特斯變電站新建工程,批復工程規模為新建變電站1座,配套建設1臺31.5MVA主變 (環評批復見附件4)。2019年3月28日,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年產3GW光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2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等,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評價范圍電磁環境聲環境廠區圍墻外200m范圍站場圍墻外500m范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聲“依據法律、法規、標準政策等確定的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及建筑物集中區”,根據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據此,本次環評開展現場調查:變電站站界外30m內沒有電磁斯廠區圍墻外200m范圍內聲環境保護目標是變電站/廠界北側保護目類別說明1北準》(GB3096-2008)1層/2層民房,功能為3m/6m,約9戶/30人本項目不進入且生態影響評價范圍不涉及法律法規、政策等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3類標準(晝間限值為65dB(A),夜間限值為55dB(A));項目北側為同圣村居民,聲環境保護目標執行《聲環境質量標(GB3096-2008)表1中2類標準(晝間限值為60dB(A),夜間限值為50dB(A)項目位于工業園區,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為65dB(A),夜間為55dB(A))。施工期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晝間數(AQI)不大于300時,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濃度執行下項目濃度限值/(ug/m3)四、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響評價范圍不涉及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本期項目施工全部位于現有變電站場地內,根據調查,變電站場地及植被破壞。施工生態影響主要是挖填方期間的水土流失。本項目在施工時土方開挖、回填以及臨時堆土等導致地表裸露和土降雨天氣將加劇水土流失。施工時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開雨季土建施工;施工過程通過對挖土方的苫蓋,減少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后,及時地面恢復,最大程度的減少水土流失。采取這些措施后,項目建設對周圍生態環境影響很小。本項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施工廢水,二是施工人員本項目施工內容簡單,產生施工廢水環節主要是土建基礎施工過程有含水泥砂漿的廢水外流。考慮到施工場地已全部硬化,且土建施工主要位于開挖基坑內,在嚴格施工管理情況下,不會造成周邊水體的污染。本項目位于已運行廠區內,施工人員生活依托廠區現有設施,施工阿特斯廠區現有化糞池處理后,再進入市政污水管網,對周圍水體影響小。(1)施工揚塵污染源施工揚塵主要來自于變電站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材料的運輸裝卸、揚塵等。由于揚塵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屬無組織排放。受施等因素制約,產生的隨機性和波動性較大。(2)揚塵影響分析施工階段,尤其是施工初期,變電站開挖會產生揚塵影響,大風天氣揚塵影施工開挖、車輛運輸等產生的揚塵短期內將使局部區域內空氣中的TSP明顯增基礎澆注采用商品混凝土,減少二次揚塵對大建筑揚塵沉降較快,在對堆土、材料等采取苫蓋措施,對場地采取灑水降塵措施后,項目施工揚塵影響較小。(1)變電站施工噪聲水平類比調查變電站施工時場地平坦,機械設備大多露天作業,聲傳播條件很好。變電站施工期機械運行噪聲值(dB)晝間(dB)夜間(dB)混凝土振搗器22混凝土罐車2吊車22(2)變電站施工噪聲預測計算模式(3)施工噪聲預測計算結果與分析參數,根據以上施工噪聲預測模式進行預測,計算出與聲源不同距離處的施工噪聲水平預測結果見表4-2。吊車、切割機關心點預測點距離(m)夜間夜間混凝土振搗器、挖掘機、/晝間夜間吊車、切割機/距離本期工程施工場地約118m(本期工程施工場地與北廠界之間隔著已投運工程,距離北廠界23m);(2)夜間根據預測,項目施工階段對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噪聲貢獻值小于54.6dB(A),預測值晝間小于59.6dB(A),夜間不施工,聲環境保護目標處聲環境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2類標準(晝間限值為60dB(A)),施工噪聲對周圍聲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強施工噪聲的管理,做到預防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減輕響。同時,依法限制夜間施工,減小對聲環境影響。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產生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關管理要求及時清運;生活垃圾依托廠區現有設施分類收集,由環衛運營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大豐阿特斯變電站主變采用戶外布置,主變壓器聲源屬于室外聲源。主變),本期新增1臺主變(2#主變)。根據項目單位提供的設備出廠數據(見附件12),距離主變1m處的A計權聲壓級為55.8dB(A),考慮到設備長期運行后工況的改變,噪聲可能有所增本次環評按70dB(A)做為主變1m處噪聲進行預測。本次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中的衰減”、“附錄B:典型行業噪聲預測模型”計算變電站增容投運后廠界噪聲值及聲環境保護目本項目采用變壓器噪聲源強見表4-4。聲源名型號離)(dB(A)/m)12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維護期1室外本期工程投運后變電站環境噪聲排放預測值見表4-6。表4-6變電站本期工程投運后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預測單關心點噪聲單臺噪聲(臺)預測點距離(m)晝間晝間夜間1晝間65dB(A)夜間55dB(A)111說明:相較于本次監測,北廠界例行監測數據較大,預測采用例表4-7變電站本期工程投運后聲環境保護目標預測值單位:dB(A)關心點噪聲單臺噪聲(臺)預測點距離(m)夜間側95m民晝間60dB(A)夜間50dB(A)由表4-6預測結果,變電站本期增容擴建項目投運后,大豐阿特斯廠界噪聲晝間、夜間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由表4-7預測結果,變電站本期工程投運后,聲環境保護目標——變電站/廠界北側95m民房處預測值分別為:晝間58.0dB(A),夜間46.1dB(GB3096-2008)表1中2類標準(晝間限值為60dB(A),夜間限值為50變電站增容擴建項目對周邊聲環境影響較小。本次環評采用類比監測的方法對變電站電磁環境影響進行預測評價。根據類比監測結果可以預測,變電站運行時產生的工頻電場強度、4kV/m、100μT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變電站電磁環境影響分析見電磁影響專題評價。本項目不新增人員,不增加生活污水產生量,不會改變原有的污水處理方式,不會新增對周本項目不新增人員編制,不增加生活垃圾排放量。變電站內變壓器為了絕緣和冷卻的需要裝有變壓器油,正常運行工況條件下,無廢變壓器油產生,變壓器維護等過程中可能產生廢變壓器油。對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壓器油屬于危險廢物,廢物類別為HWO8,廢物代碼為900-220-08。廢變處理單位處置,不在站內貯存。一般情況下主變2~3年檢修一次,在檢修過程中,變壓用工具收集,存放在事先準備好的容器內,在檢修工作完畢后,再將變器油外排。變電站直流系統設有鉛蓄電池,當鉛蓄電池因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使用需要更換時會產生廢棄的鉛蓄電池。對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棄的鉛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廢物類別為HW31,廢物代碼為900-052-31。廢棄的鉛蓄電池由有相應資質的危廢處理單位處置,固廢名預測圾日常生活固態√×《固體廢物鑒(試行)///家危險廢物名廢變壓器油態業態油最大10.6t/次√×廢鉛蓄電池設備更換固態最多√×變電站的環境風險主要來自變電站發生事故時變壓器油及油污水泄漏產生的變壓器油是由許多不同分子量的碳氫化合物組成,即主要由烷烴、環烷烴本項目主變為戶外布置,主變下方置事故油坑,事故油坑與事故油閱以往驗收材料等,變電站事故油池有效容積16m3。根據《火電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99-2019),事故油池應滿足油量最多的一臺主變100%儲油量。根據設備資料,本變電站主變總油重10.6t,按照油比重0.895t/m3,換算成體積為11.84m3,事故油池可滿足本期增容擴建需求。本項目110kV變電站事故油坑和事故油池設計能滿足《火力準》(GB50229-2019)中的要求。變電站正常運行時,變壓器無漏油產生。一旦發生事故,事故油經事道排入事故油池,再經回收處理處置,事故油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管道均采取防滲防漏措施,確保事故油在貯存過程中不會滲漏。本項控。針對輸變電建設項目范圍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項目單位應按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選本此增容擴建的110kV變電站位于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電池組件項目址選線環境合理性分析用地紅線內,光伏項目(含變電站)已取得了鹽城市大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出具的規劃許可證(見附件7)。其建設性質符合當地發展規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本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不涉及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2)號),本項目本項目符合江蘇省及鹽城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本次增容擴建工程符合《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1113-2020)相關要求。本次增容擴建工程在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內預留場地內進行,不新增占地,增容工程符合變電站原有規劃及本階段設計要求,生態環境對本項目不根據類比監測,本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場均能滿環境對本項目不構成制約因素;項目增容擴建后,廠界噪聲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噪聲對本項目不構成制約因素。期生護措施(1)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施工區域設沉淀池,泥漿水等施工廢水經沉淀池(2)將物料、車輛清洗廢水等集中,經過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抑塵;(3)變電站施工人員活動依托現有工程,生活污水排入廠內化糞池。(2)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工(3)施工期間采用商品混凝土罐裝車進行澆筑,避免因混凝土攪拌產生揚(4)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物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避免沿途漏撒;運輸車輛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指定路段行駛,控(5)加強材料轉運與使用的管理,合理裝卸,規范操(6)進出場地的車輛限制車速;車輛防散落檢查、運輸道路及時清理,減少或避免產(7)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間應當及時清運,防止污染環境。(8)施工現場禁止將包裝物、可燃垃圾等固體廢物就地焚燒。(1)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避免在同一地點安排大量動力機械,如果因施工需要,則應采用局部隔聲降噪措施,如在使用現場四周設(3)選擇低噪聲的施工設備。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和維(1)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現有廠內垃圾桶收集,并由當地(2)施工期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分類暫存,做好建筑垃圾暫存點的防護工避免風吹、雨淋,盡量縮短垃圾暫存的時間。混凝土塊等應按當地相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回填或堆放,廢包裝物交有關部門回收利用,禁止將各種固體廢本次增容擴建工程在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內預留場地內進行,狀為水泥硬化地面,施工期不涉及植被破壞,采取的生態環境保(1)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應限制在站內進行并設置圍擋,以減少施工對站址周圍生態(2)加強施工期管理,妥善處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防止亂堆亂棄影響周邊運營期生護措施本項目變電站主變為戶外式布置,主變及電氣設備合理布局,保證導體和電氣設備安全距離,設置防雷接地保護裝置,降低靜電感應的影響。做好設備維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檢,確保變電站周圍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均能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做好設備維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檢,保證主變等運行良好,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增容擴建工程不新增人員編制,不增加生活污水產生量。變電站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廠區現有經化糞池處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接達萊稅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增容擴建工程不新增人員編制,不增加固體廢物排放量。變電站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利用現有廠內垃圾桶收集,并由當地環衛部變電站廢棄的鉛蓄電池和廢變壓器油均屬于危險廢物,鉛蓄電池的廢物類別為HW31,廢物代碼為900-052-31,廢變壓器油的廢物類別為HW08,廢物代碼為900-2發生事故時變壓器油通過主變壓器下方設置的事故油坑排至事故油池,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不得外排:更換的廢棄的鉛蓄電池也應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嚴禁大豐阿特斯廠區、變電站西側設置有危廢暫存庫,變電站產生的危廢無法立即處置時運行期做好環境保護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強化設備檢修維護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教育,并嚴格管理,避免對項目周邊的自然植被和生態根據《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GB50229-2019)的6.7.事故油坑作為發生事故臨時儲存事故油的貯油和擋油設施,需滿足容(本項目為11.84*0.2=2.37m3),本次擴=33m3,其中鋪設300厚左右鵝卵石(卵石頂距離油池壁頂面尚有5~10cm),鵝卵石非完全密室堆積(資料顯示鵝卵石空隙率可達到30%),經計算事故油坑有效容積約10m3,可滿足標準中容量要求。在設置發生事故臨時儲存事故油的貯油和擋油設施情況下,根據站設計防火標準》(GB50229-2019),“總事故儲油池的容量應按其接入的油量的最大的一臺設備確定,并設置油水分離裝置”。大豐阿特斯變電站最大單臺設備絕緣油質量約為10.6t(密度約為0.895t/m3),折算體積約為11.84m3。變電站現有工程已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積為16m3,有效容積可以100%滿足單臺主變油量的容積要求。根據調研,該事故油池采取了抗滲混凝土等防滲措施,結構上采取雙池結構,具備油水分離功能,符當發生事故時,廢變壓器油及含油廢水經收集后,交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進行處運行期項目單位應對事故油池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無滲針對本項目范圍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項目單位應按照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建設單位在施工期間應協(1)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環保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2)制定工程施工中的環保計劃,負責施工過程中各項環保措施實施的監督和日常管(3)收集、整理、推廣和實施工程建設中各項環境保護的先進經驗和技術:(4)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活動中應遵循的環保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文明施工的認識和能力;(5)負責日常施工活動中的環境管理工作,做好工程用地區域的環境特征調查,對環境保護目標做到心中有數;(6)優化施工進度安排,避免設備運輸車輛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及環境;(7)做好施工中各種環境問題的收集、記錄、建檔和處理工作;(8)工程竣工后,開展自主竣工環保驗收,并將竣工環保驗收報告上傳平(1)制定和實施各項環境監督管理計劃;(2)建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現狀數據檔案:(3)檢查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保證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4)協調配合上級環保主管部門所進行的環境調查,生態調查等活動。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內容見表5-1。負責部門施工期塵施工區域邊界設圍擋設施,采用商品施工期到最低程度閉、包扎、覆蓋,避免沿途漏撒;運輸車輛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指定減少或避免產生揚塵。施工期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施工期施工期施工結束后,按“工完料盡場地清”水施工期施工期施工固廢活垃圾利用現有廠內垃圾桶收集,并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施工期可接受范圍內類暫存,做好建筑垃圾暫存點的防護各種固體廢物隨意丟棄。施工期噪聲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不安排施工活動,如因施工工藝需要進行夜間施工的話,需要取得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批準同意并告知周邊居民。盡峰期抽查場界環境噪聲(GB12523-201夜間≤55dB生態防措施行并設置圍擋,以減少施工對站址周圍生態環境的影響。施工期抽查不對周圍生態運行期由市政污水管網接入大豐電子信息產業園金達萊稅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主驗收:前,驗收監測:正常運營后,滿足管理及同時”驗建設噪聲措施建設企業廠界環境(GB12348-2008)2/3類標準。工頻電頻磁場求的設施,保證各項污染指標在國家規定的限值內。建設滿足工頻電場強度4kV/m、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的控制限值。固體廢物變電站廢棄的鉛蓄電池和廢變壓器油均屬于危險廢物。當主變發生事故時故油坑排至事故油池,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不得外排;更換的廢棄的鉛蓄電池也應由有相應危廢資無法立即處置時在危廢庫暫存。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增容擴建處空3、環境監測根據項目的環境影響和環境管理要求,制定了環境監測計劃。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單位進行監測。具體監測計劃見表5-2。內容1工頻電場工頻磁場點位布設變電站廠界四周監測項目工頻電場強度(V/m)、工頻磁感應強度(μT)和時間監測頻次:測點晝間監測一次;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一次,并針對公眾投訴進行必要的監測,并向社會公開2噪聲點位布設監測項目晝間、夜間等效聲級,Leq,dB(A)《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和時間收監測一次,并針對公眾投訴進行必要的監測,并向社投資環保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表5-3所示為本項目環保投資情環保投資(萬元)處理效果減小突發性油泄漏的防止油污染施工結束后,對站區內外防治水土流失施工圍擋、遮蓋、灑水抑塵防止揚塵污染環境影響評價費一驗收費 內容陸生生態(1)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應限制在站內進(2)加強施工期管理,妥善處理施工過程(1)施工控制在站內,設置圍擋,無越界施工、損壞占地范圍(2)施工過程中建筑垃圾定期收集并妥善處理,施工結束后現//水生生態////(1)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施工沉淀后回用;(2)將物料、車輛清洗廢水等集中,經過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抑塵;(3)變電站施工人員活動依托現有工程,(1)不得有施工泥漿廢水流入地表水環境而造成地表水渾濁(2)施工生產廢水得到有效處(3)施工生活污水得到處理,經廠區現有化糞池處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接入大豐電子信息產業園金達萊稅務有限////聲環境(1)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避免在同一地點(1)施工現場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如設置圍擋等,未造成噪聲做好設備維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檢,保證主變等運行良(2)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不安排施工(2)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3)選擇低噪聲的施工設備。備進行保養和維護,嚴格按照操達標。振動////(1)施工時,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擋措施。(2)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3)施工期間采用商品混凝土罐裝車進行(4)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物時,必須密(5)加強材料轉運與使用的管理,合理裝(6)進出場地的車輛限制車速;車輛防散(7)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8)施工現場禁止將包裝物、可燃垃圾等(9)施工結束后,按“工完料盡場地清”的原則立即進行原貌恢復,減少裸露地面面(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2)文明施工,加強了環境管(3)施工期間采用商品混凝土(4)材料運輸及車輛行駛引起(5)對材料轉運與使用加強了(6)運輸車輛限速行駛,運輸(7)施工建筑垃圾已及時清運,(8)包裝物、可燃垃圾等固體(9)施工結束后,對裸露地面/固體廢物(1)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混凝土塊等應按當地相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回填或堆放,廢包裝物交有關部門回收利(1)施工期間生活垃圾收集后得到清運,沒有對環境造成污(2)施工期建筑垃圾已按要求處理,沒有隨意丟棄。施工期間土石方已按要求得到妥善處置,沒有在現場遺留。(1)變電站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利用現有廠內垃圾桶收運。(2)變電站廢棄的鉛蓄電池和廢變壓器油均屬于危險廢油通過主變壓器下方設置的得外排;更換的廢棄的鉛蓄電池也應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嚴禁隨意丟棄。危廢無法立即處置時在危廢庫暫存。(1)生活垃圾利用現有廠內垃圾桶收集,并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沒有(2)項目事故油池依托現故油池容積滿足要求,當主變發生事故時變壓器油通過主變壓器下方設置的集油池排至事故油池,由(3)站內蓄電池數量臺賬清晰,相關管理制度健全并按規范執行,更換的廢棄的鉛蓄電池由有相應危電磁環境證導體和電氣設備安全距離,設置防雷接地保護裝置,降低護和運行管理,加強巡檢,確保變電站周圍工頻電場強度、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應控制限值要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1)變電站現有工程已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積為16m3,有效(1)事故油池容積應滿足最大單臺主變最大油量的(2)當發生事故時,廢變壓由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不外排。確保無滲漏、無溢流。(2)運行期對事故油池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3)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健全并按規定開展相應培訓、演練等工作。環境監測//(1)本項目環保設施調試運行期電磁環境監測一次。變電電場、工頻磁場監測點:驗收范圍如新增電磁環境敏感目標,布設監測點位。(2)本項目環保設施調試運行期噪聲影響監測一次。變電設置監測點:驗收范圍如新增聲環境保護目標,布設監測點位。電》(HJ705-2020)要求,行期開展監測,并要求各項監測因子滿足相應驗收標準要求。//竣工后應在3個月內及時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11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符合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在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噪聲等均滿足相應標準,本項目的建設對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建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110kV變電站增容工程(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訂版),國家主席令第9號公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正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生態影響類)(試行)》,環辦環評〔2020〕33號,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2月24日印發;(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本),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2021年1月1日起施行;(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9號,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6)《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38號,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7)《生態環境部關于啟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39號,2019年11月1日起啟用;(8)《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制單位監管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187號,2021年5月28日。(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20);(3)《輸變電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1113-2020);(4)《交流輸變電工程電磁環境監測方法(試行)》(HJ681-2013);(1)《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110千伏變電站主變擴建工程初步設計》(2023年7月)及初設評審意見;(2)項目單位提供的其他設計、設備參數資料。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20)及建設項目情況,運行過程中會對周圍電磁環境產生影響,其主要污染因子為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因此,選擇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做為本項目電磁環境影響專題評價因子。現狀評價因子:工頻電場、工頻磁場。預測評價因子: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為控制本項目工頻電場、磁場所致公眾曝露,50Hz頻率下,環境中電場強度公眾曝露控制限值為4kV/m,磁感應強度控制限值為100μT。1.3評價工作等級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20)中有關規定,本項目110kV變電站采用戶外布置,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二級。1.4評價范圍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20),確定本項目電磁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為變電站站界外30m區域。1.5評價方法項目電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二級,采用類比監測的方法預測變電站運行期的電磁環境影響。2項目概況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110kV變電站現有1臺主變(1#主變),容量為1×31.5MVA,戶外布置;110kV配電裝置采用AIS戶外布置;變電站有110kV進線1回,單母線接線;10kV出線11回,單母線分段接線;1#主變10kV側安裝有1組6Mvar并聯電容器裝置。鹽城大豐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GW光伏電池組件項目110kV變電站增容工程(以下簡稱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增容工程/本項目)在現有110kV變電站預留場地新設主變壓器一臺(2#主變)及其兩側進線間隔,容量為1×31.5MVA,戶外布置;110kV側本期不擴建出線間隔;10kV側新增出線間隔4回,單母線分段接線;2#主變無功補償配置1組6(2400+3600)Mvar電容器;3電磁環境現狀評價(1)監測項目(2)監測方法《交流輸變電工程電磁環境監測方法(試行)》(HJ681-2013)。(3)測試儀器校準有效期: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4)監測單位(5)監測布點4個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監測點,監測點距進出線距離不小于20m,具體布置見附圖4所示。(6)監測頻次(7)監測時間、氣象條件監測時間:2023年8月1日;氣象條件:晝間:晴,氣溫30℃~33℃,濕度68%~72%,風速0.8m/s~1.3m/s。(8)監測時工況:監測時間(9)監測結果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周圍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現狀監測結果見表1大豐阿特斯110kV變電站南側圍欄外5m處(1)2大豐阿特斯110kV變電站西側圍欄外5m處(2)3大豐阿特斯110kV變電站東側圍欄外5m處(3)4大豐阿特斯110kV變電站北側圍欄外5m處(4)3.2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環境現狀評價從表3.1-2可見,大豐阿特斯變電站廠界四周圍欄外5m、地面1.5m高度處工頻電場強度為(0.84-137.35)V/m,工頻磁感應強度為(0.0476-0.0872)μT。工頻電場、工頻磁場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頻率為50Hz,公眾曝露控制限值為4000V/m和100μT的要求。另外,監測數據顯示變電站北側工頻電場強度監測值明顯大于其他三側,主要原因是現有1#主變距離北側圍欄更近(距離北側距離13m,東南西側距離分4電磁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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