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HNCC
河南煤化集團
煤化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突機構
礦成立防突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
生產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
成員:調度室、生產科、安檢科、機電科、通風科、
通風隊、探放隊、供銷科、企管科、財務科與
各采掘、開拓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通風科,通風科長兼
任辦公室主任。
二、防突機構責任制
(一)總經理
1、對本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負全面責任。主持召
開防突領導小組會議,定期檢查防治突出工作情況。
2、解決防突所需的人、財、物,保證防突工作的實施。
(二)總工程師
1、對防突工作負直接領導和全面技術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審批、防治突出工作規劃、計劃和
措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突檢查,落實防突措施的執行情
況。
(三)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圍的防突工作負主要領導責
任。負責落實所分管圍的防突工作。
(四)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圍的防突工作負責,組
織分管部門做好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業務保安工作。
(五)防突科
1、負責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的落實。
2、會同生產科共同分析采掘工作面地質(鉆孔)資料。
3、負責編制礦井年度、季度、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計
劃與區域治理規劃。
4、負責礦井突出危險區防突措施的制定。
5、組織安檢科、調度室、生產科、機電科、通風隊和
施工單位進行突出危險工作面開工驗收工作。
6、組織有關部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防治突出措施的實
施情況,對防突措施落實情況與時進行通報。
7、負責收集礦井各種突出資料。
8、會同安檢科檢查防突機構成員與單位防突崗位責任
制落實情況。
9、負責把防突設計納入采掘工程設計之中,把防突工
作安排到采掘計劃之中,同時要做到采掘部署合理。
(七)生產科
1、負貢收集地質資料、分析地質與瓦斯關系,與時提
出預報,每月月底前將下月突出區掘進與回采地區地質預報
送總工程師與有關業務科室。
2、認真分析地質鉆孔、抽放鉆孔資料,發現問題與時
通知相關生產部門、通風部門。
3、負責巖巷掘進防誤揭煤與石門揭煤防突措施的落實,
保證巖巷掘進地質鉆孔20m超前距。
4、生產科負責組織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術措施的貫
徹和落實,負責每30m下發一次地質預報。
(八)機電科
負責對突出工作面每周組織兩次機電設備防爆檢查,杜
絕礦井電器設備失爆現象。落實分管圍防突技措工程項目。
(九)礦調度室
1、認真做好煤與瓦斯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面匯報記錄。
2、突出危險地區發生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向值班礦
領導、總工程師、通風副總等礦領導匯報。
3、負責組織礦井生產的同時,調度和督促防突重點工
程的施工,與時傳達通報上級有關防突工作指示。
1、負責編制、修訂、補充防突抽放措施并監督實施。
2、參與繪制瓦斯地質圖、抽放系統圖與其上圖工作。
3、負責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面抽放鉆孔施工。
4、認真做好抽放鉆孔的各種記錄,收集打鉆資料。
5、抽放鉆孔施工結束后,將抽放鉆孔進尺報表送通風
科。
6、負責瓦斯抽放管路的巡檢與正常的瓦斯抽放工作,
發現抽放管路水堵、吊掛不牢固要與時處理。
7、負責鉆孔濃度、負壓、流量、溫度等瓦斯參數的測
定工作。
8、負責井上下抽放泵站瓦斯抽放工作。
(十三)通風隊
1、負責突出危險區域風量調配,防突設施的構筑與瓦
斯涌出分析;確保突出區通風系統穩定,有足夠的風量。
2、負責裝防突風門與風筒逆止閥,按要求在井下瓦斯
抽放泵站排氣端設置柵欄和警標,井下抽放站按獨立通風胴
室配風。
3、必須在突出危險頭面固定配備一名責任心強,業務
技術素質較高的專職瓦斯檢查員,負責監督檢查整個生產過
程防突措施執行情況;發現瓦斯變化異常、響煤炮等明顯征
兆,會同安全檢查員立即將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地點,認真
檢查并填寫匯報記錄。
4、瓦檢員負責對突出工作面預測(效檢)孔、超前排
放鉆孔、抽放鉆孔等工作進行監督,并在其終孔報告單上簽
字,對有突出預兆的作業場所有權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5、對地面抽放泵站、井下抽放泵站相關地點設置檢查
點,安排人員班班進行檢查。
6、嚴格執行防突措施中關于躲炮地點、躲炮時間、突
出工作面“十不準”生產等有關規定。在有突出危險工作面
放炮時,放炮前放炮員必須向通風調度匯報停電撤人情況以
與炮眼個數、深度、裝藥量等情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7、嚴格掌握施工進度,確保防突措施超前距和預測超
前距符合規定。
(十四)采煤、開拓、掘進隊
1、負責“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貫徹落實和現場
執行。
2、認真做好相關防突措施施工記錄。
3、協助探放隊施工鉆孔,提供風、水、電等打鉆條件。
4、工作面條件發生變化,與時通知生產科、通風科。
5、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吊掛“突出避災線路
圖”、"超前鉆孔、卸壓鉆孔、高壓注水管理牌”、“預測預報
管理牌”等防突管理牌板。
三、防突一般管理規定
1、采區設計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計合
理、穩定、可靠的通風系統、瓦斯抽放系統、防滅火系統、
綜合防塵系統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2、突出危險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編制前
由總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生產科、通風科、安檢科、機電
科等部門與有關人員貫徹采區設計,對編制規程,措施提出
具體的“一通三防”與防突要求。
3、突出危險區域施工的作業規程必須包括瓦斯地質資
料,預測預報、防突技術措施、效果檢驗與安全防護措施等。
4、施工單位、通風隊、安檢科由技術人員負責,施工
前必須向本單位干部、職工貫徹已批準的防突措施,所有人
員必須熟練掌握突出預兆和預防突出安全措施與突出后的
應變措施,并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突出區工作。
5、突出危險工作面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制定防突措
施,并經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貫徹執行,否則不準開工。
6、防突工程項目必須同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同時投入使用,否則不得移交。生產科、通風科和安檢科負
責嚴格把關。
7、安檢員、瓦檢員負責每班進班對所分管工作面壓風
自救、防突風門等防突設施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問題
督促施工單位跟班干部與時整改,問題未處理好前工作面停
止作業。
8、增強防突意識,落實各級領導與科、區隊、班為防
突責任制。總經理對防突工作負全面責任,總工程師對防突
工作負技術責任,分管副總經理負責落實所分管圍的防突工
作,區隊、班組要認真落實防突措施,并對管轄區的防突工
作直接負責。
9、加強防突知識培訓。每年對在有突出危險采區工作
的人員組織一次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知識培訓并進行考試。井
下各單位每半年由技術主管負責對本單位工人進行一次煤
與瓦斯突出知識培訓,并進行考試。
10、分管安全生產的礦領導、通風科、安檢科管理干部
在井下施工現場對安檢員、瓦檢員、電工、施工單位跟班隊
長和班組長掌握防突措施情況進行抽查,不能熟練掌握防突
措施參數、放炮撤人和停電、站崗地點等主要容的,責任人
按三違處理。
11、認真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否則不準掘進和
回采,由此造成動力現象或突出的,隊長、跟班隊長撤取,
對責任單位罰款不低于10000元。
12、認真落實防突責任制,把好突出預測預報、防突措
施鉆孔施工、臉孔、防突措施效果檢臉、放炮五個關鍵環節:
施工防突措施鉆孔由施工單位跟班隊長負責;驗孔由安檢
員、瓦檢員負責;放炮、停電、撤人、站崗、壓風自救由施
工單位跟班隊長負責;通風科負責預測預報和效果檢驗工
作。
13、防突頭面每班進班后,安檢員、瓦檢員、跟班隊長
(或班組長)必須首先對壓風自救情況進行檢查,有關人員
必須按規定填寫防突牌板;發現問題必須與時安排處理,未
處理好工作面停產整頓。不與時安排處理施工單位跟班隊長
(或班長)按三違處罰。
14、有突出危險工作面應懸掛防突管理牌板,限位牌板
要上鎖并畫好限位線,否則不得開工掘進。
15、嚴格按設計施工防突措施鉆孔。發現一次不按設計
施工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隊長、分管副隊長各罰款
200元,對弄虛作假者,按嚴重三違處罰。
16、施工防突措施鉆孔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即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安檢員必須在現場。
防突措施孔每打好一個,安檢員、瓦檢員、跟班隊長(或班
長)現場驗收一個,驗收合格后,三人方可在抽放(排放、
注水)孔防突參數單上現場簽字;對不合格的鉆孔必須重打
或補打。驗收員要在做好現場打鉆的原始記錄并簽字。
17、嚴格執行防突措施鉆孔檢驗制度。防突措施鉆孔打
好后,瓦檢員、安檢員對防突措施鉆孔進行臉孔。檢臉孔數
不得少于總孔數一半(高壓注水孔全檢)。驗孔合格后,安
檢員、瓦檢員與跟班隊長方可在驗孔單上簽字。驗孔時,安
檢員、瓦檢員與跟班隊長有一人不在現場,不得驗孔。
18、突出危險區掘進、回采前必須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
效果檢驗。通風科負責防突預測預報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工
作,不得影響采掘工作面生產。通風科預測工嚴格按措施要
求進行預測預報或效果檢臉。凡不按要求進行,造成防突參
數失真,給予防突員按嚴重三違處理。現場記錄要由采掘隊
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和防突員進行簽字確認,
無現場簽字記錄或簽字記錄不全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凡不經預測預報(效果檢驗)或指標超限而強行掘進、
采煤的,一律按三級事故進行追查,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
元,責任人干部撤職,工人開除。
19、通風科必須按期對防突預測儀器進行校正,保證預
測儀器儀表準確、可靠,確保預測數據真實,否則一次罰款
500元。
20、嚴格突出危險區匯報制度,施工單位跟班隊長、瓦
檢員、安檢員必須分別向調度室、通風科匯報本班生產與安
全情況,調度室、通風科、施工單位認真做好記錄,發現一
次不匯報或記錄不清者,罰款100元。
21、施工單位、通風科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突出危險
工作面作業日報、預測日報,送總工、通風科科長、安檢科
科長審閱,否則,每少一次,對單位值班人員罰款100元。
22、堅持“遠距離放炮”、“撤人站崗停電制度”,即每
次放炮時,跟班隊長負責安排撤入布崗,機電工負責停電,
工作面人員全部撤至防突風門進風側全負壓風流處。通風科
和安檢科將不定期抽查,發現不符合規定,由通風科組織追
查,相關責任人按嚴重三違處理。
23、堅持安裝壓風自救制度。突出危險區掘進和回來,
必須按規定安裝壓風自救,無壓風自救或風量不足者工作面
不得進行掘進(回采)。發現一次無風或風量不足,不按規
定安裝壓風自救,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責任人按三違處
理。
24、嚴格防突頭面“雙盯崗”與現場交接班制度,通風
隊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安檢科安排專職安檢員,發現有突
出預兆,立即撤人。凡不按規定安設專職檢查員的,對責任
單位一次罰款500元;不認真執行“雙盯崗”和現場交接班
制度者,對責任人按三違處理。
25、加強突出危險區采掘設備防爆檢查,責任單位必須
每班檢查一次,機電科必須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必須有
記錄備查,凡發現一次不檢查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26、加強對突出危險區生產、掘進防突資料的收集管理。
施工單位排放(抽放、注水)孔防突參數單,由跟班隊長現
場填寫并做好記錄,升井交值班人員,由技術員負責保存。
安檢員、瓦檢員、防突員升井后將排放(抽放、注水)孔防
突參數單交本單位保存。通風科負責全礦防突資料管理,各
有關單位負責各職責圍的資料收集。
27、所有下井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自救器,否則發現一
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28、發生突出后,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有關領導和防突
小組成員,撤離受威脅區人員并停電,防突小組成員立即趕
赴現場。查明情況,并與時追查分析,上報有關部門,否則
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
29、加強地質預測預報與控制,防止誤揭煤層與無制定、
采取安全措施過斷層,禁止無風或微風作業。
30、防突各類報表、臺帳、記錄、圖板、牌板必須符合
公司的統一規定,填報規、與時。
31、通風科每月末與時填繪煤層的瓦斯地質圖(1:
5000)、采區瓦斯地質圖(1:2000)和工作面瓦斯地質圖(1:
1000),圖中標明地質構造、采掘進度、被保護圍、突出點
位置、突出強度、瓦斯基本參數和地質資料等。
32、通風科根據瓦斯地質圖與時預測掘進工作面瓦斯涌
出量情況和突出危險性,制定相應的防治突出措施。
33、開掘區隊對石門揭穿煤層和巷道中過斷層,必須編
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施工前探鉆孔,以準確控制層位,探明煤
層賦存情況。
34、地質測量部門要加強地質預測預報工作,突出煤層
頂、底板巖巷掘進時,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提前進行地質預測,掌握施工動態和圍巖變化情況,與時驗
證提供的地質資料,并定期通報給通風科和采掘區(隊);
遇有較大變化時,隨時通報,防止誤褐煤層,造成瓦斯事故。
35、有突出危險的掘進工作面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
探后掘,不探不掘、長探短掘”的原則,在接近老空、老巷、
地質構造帶時,都必須打鉆探明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鉆
探施工必須制定專項措施,防止其它災害發生。突出煤層外
的掘進巷道(包括鉆場等)距離突出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小
于10m時(在地質構造破壞帶為小于20m時),必須邊探邊
掘,確保最小法向距離不小于5m。
36、逢掘必探管理規定:
(1)巖巷掘進時對正前方每隔60m打鉆探測一次,超前
距不得小于10m,否則,必須停止掘進。
(2)在煤層頂(底)板巖柱大于10m施工巖巷期間,要
求每掘進30m向頂(底)板探煤一次(探深10m即可),在
煤層頂(底)板巖柱大于6m、小于10m施工巖巷期間,要求
每掘進20m向頂(底)板探煤一次。在煤層頂(底)板巖柱
小于6m施工巖巷期間,要求嚴格控制煤層層位,每施工5m
向巷道頂(底)板探煤一次,并制定防止誤揭煤的專項措施,
向巷道迎頭進行超前探進,安全巖柱不得小于2m,否則按無
措施施工進行考核。區隊要與時將探煤結果報送生產科、通
風科,超過預測超前距,區隊必須停止掘進,否則,按三級
事故進行處罰。
37、在突出煤層的煤巷中安裝、更換、維修或回收支架
時,必須采取預防煤體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清理突出的
煤炭時,應當制定防煤塵、防片幫、防冒頂、防瓦斯超限、
防火源的安全技術措施。
38、石門揭煤必須編制專項設計,石門揭煤的區域綜合
防突措施與局部防突措施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
定》有關規定。揭煤時,揭煤采區除揭煤作業人員外,其他
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在揭煤工作面用遠距離爆破揭開突出煤
層后,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層頂(底)板,則仍應當按照遠
距離爆破的要求執行,直至完成揭煤作業全過程。突出礦井
石門揭煤專項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永煤公司總工程師批
準。
39、通風科根據現有資料整理分析,按生產作業計劃編
制地質預報并報送相關部門和領導,地質預報必須容充實、
圖文并茂,對地質構造的預測要有針對性。
40、地質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地質變化情況,
對落差大于2m的構造準確與時預測。
41、地質人員要經常和施工單位聯系,掌握有關地質信
息,采用鉆探和物探相結合的技術,達到精確預報地質構造,
了解構造情況,與時分析總結。
42、生產科要運用先進探測技術和已掌握的技術、資料
相結合的方法,分析判斷地質構造,同時,要不斷地在實踐
中總結修正。
43、瓦斯檢查員、安檢員以與生產單位班組長對地質構
造要敏感,頂、底板、煤層發生變化,要立即停產與時通知
有關單位與人員,進行現場鑒定。經有關部門確定后施工單
位制定針對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44、鉆孔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鉆孔設計參數施工鉆孔,
通風科、安檢科要對打鉆質量、打鉆深度進行有效的監督,
隨時組織抽查,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有關人員。發現突出
預兆時,應立即停電撤人并與時匯報,并在鉆孔終孔報告單
上才苗述。
45、通風隊瓦斯檢查員發現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異常與
監測工發現采掘工作面和回風流局部瓦斯濃度達到《規程》
規定時,協同施工單位跟班干部,立即停電撤人,并立即向
調度室和相關領導匯報,查清原因并進行處理后,才準人工
恢復送電,否則,不準送電。
46、過地質構造異常帶,施工單位必須與時編制有針對
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加強頂板管理,防止大面積片幫、冒頂
導致瓦斯超限和突出事故的發生。
47、采掘工作面的通風設施要嚴格按防突標準設置,由
通風隊負責正常維護,風門墻過風筒、刮板機、水溝、溜煤
眼等必須有防逆風裝置。
48、采用預油方法解決瓦斯問題的突出掘進面,無計劃
停止抽放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小時,造成瓦斯超限
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9、防突材料、設備供應不與時、質量差造成隱患或影
響生產的,對供應單位罰款500元/次。
50、大力開展防突技術創新活動,積極推廣新技術、新
工藝、新經驗。
51、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嚴禁在回風流中(碉室除外)設
置調控風設施。
突出煤層的石門揭煤和煤巷掘進工作面進風側,必須設
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
4mo反向風門距工作面的距離和反向風門的組數,應當根據
掘進工作面的通風系統和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但反向風門
距工作面回風巷不得小于10m,與工作面的最近距離一般不
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時應設置至少三道反向風門。
反向風門的建筑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第
103條規定,人員進入工作面時必須把反向風門打開、頂牢。
工作面放炮和無人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
52、突出區域掘進工作面與煤層巷道交叉貫通前,被貫
通的煤層巷道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
且貫通點周圍10m的巷道應加強支護。在掘進工作面與被貫
通巷道距離小于60m的作業期間,被貫通巷道不得安排作業,
并保持正常通風,且在放炮時不得有人。
53、井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地點必須選擇在總
進風巷或主要進風巷中,并且要停止突出煤層的掘進、回采、
鉆孔、支護以與其他所有擾動突出煤層的作業。
54、礦井每年核定一次通風能力,采煤工作面每月根據
瓦斯涌出情況編制配風計劃,并據此核定采面生產能力。嚴
禁礦井與采面超通風能力生產。
55、礦井應編制區域瓦斯治理設計,根據區域瓦斯治理
設計,每年編制三年區域瓦斯治理規劃和年度計劃,報永龍
公司,并將公司批準的區域瓦斯治理年度計劃納入礦井生產
經營計劃進行考核,并安排季度、月度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56、總經理每月進行召開一次防突專業會議,總結上一
個月的工作,布置下一個月的任務。檢查、部署防突工作;
保證通風科研工作的投入,解決防突所需的人力、財力、物
力;確保抽、掘、采平衡;確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每
天的礦井調度會議均要把防突工作放在首位,必須逐頭逐面
進行分析,對采掘工作面出現地質構造變化、煤層變薄、變
厚、應力集中區與有明顯的突出預兆時,要與時采取有針對
性的防突措施。總經理和總工程師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到現場
檢查各項防突措施的落實情況。
57、石門揭煤必須編制專項設計,石門揭煤的區域綜合
防突措施與局部防突措施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
定》有關規定。揭煤時,揭煤采區除揭煤作業人員外,其他
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在揭煤工作面用遠距離爆破揭開突出煤
層后,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層頂(底)板,則仍應當按照遠
距離爆破的要求執行,直至完成揭煤作業全過程。突出礦井
石門揭煤專項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永煤公司總工程師批
準。
58、有突出危險的石門揭煤工作面或突出危險嚴重的煤
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設置堅固可靠的二道金屬柵欄、三道防突
風門;突出嚴重煤巷掘進工作面另安設防逆風裝置。
59、掘進工作面打鉆時,如果發現有地質構造變化、
經常發生噴孔、頂鉆、卡鉆等突出預兆或進行效果檢驗連續
三次超指標時,必須停止掘進,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共同研究
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采取措施后效果檢驗指標不超限時,
方準恢復正常掘進。
60、礦井計劃施工的有突出危險的掘進工作面在開工
前需向永龍公司書面備案。
61、突出礦井新開工和停工3天以上重新恢復掘進的有
突出危險的掘進工作面,必須采取深孔預抽或深孔排放措
施,確保掘進工作面正前30m圍的瓦斯和應力得到充分釋放,
并經效果檢臉指標不超限時,方可掘進。
62、突出礦井必須配備足夠的預測預報專業人員,每年
必須接受一次煤礦三級與以上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防突知
識、操作技能的專項培訓,所有預測預報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預測儀器必須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礦井必須制定預測(檢
驗)工作的監督機制,確保預測(檢驗)數據準確、可靠。
63、有突出煤層的采區必須設置采區避難所。突出煤層
的采掘工作面應設置工作面避難所或壓風自救系統。應根據
具體情況設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設置,但掘進距離超過500m
的巷道必須設置工作面避難所。避難所的位置應當根據實際
情況確定。采區、工作面避難所與壓風自救位置與設置應符
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第102、106條規定。
64、煤巷掘進工作面采用遠距離爆破時,放炮地點必須
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避
難所,放炮地點距工作面的距離由礦總工程師根據曾經發生
的最大突出強度等具體情況確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
作面放炮地點到工作面的距離由礦總工程師根據具體情況
確定,但不得小于100m。有突出危險的回采工作面放炮時,
回風側必須撤人停電。
65、突出危險的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須編制抽采設計并實
施。有突出危險的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得低于30%,預抽期
一般不少于6個月(以最后一個抽采孔連抽時間算起);特
殊情況下抽放時間達不到規定時,礦井采用綜合措施強化抽
采,并對工作面殘存瓦斯含量進行測定,分析工作面突出危
險性,以書面材料報請永煤公司批準后,方可開采。開采后,
工作面推進20m,礦井必須對工作面進行一次殘存瓦斯含量
測定,并以書面材料報請批準后,方可繼續開采。
66、礦井在采掘進工作面試驗應用新技術,必須與科研
單位合作,并制定專項技術措施,報請永煤公司批準。
67、有突出危險的回采工作面開采前,礦井必須對工作
面的瓦斯抽采效果進行評價。
68、要按規定與時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層
透氣性系數、鉆孔瓦斯衰減系數等瓦斯基礎參數。
69、高突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不得經過其它采掘工作面的
安全出口,否則必須通過風門或繞道隔開。有煤(巖)與瓦
斯(二氧化碳)突出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風
70、在采煤期間,安檢員、瓦檢員必須注意監護迎頭
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出現忽大忽小上下波動超過0.2%的現
象時,應立即停止采煤,待瓦斯穩定后方可繼續采煤。
71、巷道揭穿突出煤層或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
時,都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包括遠距離放
炮,正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和隔離式自救器等。
四、防突技術管理
(一)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1、區域防突措施
順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區域防突措施:
工作面迎頭施工預抽孔,預抽孔數不少于12個,孔長
不小于80m,瓦斯涌出量較大工作面巷道兩幫施工邊掘邊抽
鉆場,鉆場深度4.5g鉆場施工抽放孔,每個鉆場布置12
個鉆孔,孔長不小于80m,控制圍為掘進巷道上、下幫輪廓
線外各15mo
2、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①順層預抽煤巷條帶瓦斯區域防突措施孔的預抽期至
少為48小時。經現場取樣測定預抽區域煤層瓦斯含量,當
瓦斯含量低于6rn7t后,由通風科組織生產科、探放隊、安
檢科、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效果評價,提出評價意見,
填寫區域防突措施效果評價表,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按審
批意見執行。
②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的方法如下:
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要求,以預抽區域
的殘余瓦斯含量為指標進行措施效果檢驗,檢驗期間還應
當觀察、記錄在煤層中施工鉆孔等作業時發生的噴孔、頂
鉆與其他突出預兆。若檢驗期間在煤層中進行鉆孔等作業
時發現了噴孔、頂鉆與其他明顯突出預兆時,發生明顯突
出預兆的位置周圍半徑100m的預抽區域判定為措施無效,
所在區域煤層仍屬突出危險區。當采用煤層殘余瓦斯含量
的直接測定值進行檢驗時,若任何一個檢驗測試點的指標
測定值達到或超過了有突出危險的臨界值而判定為預抽防
突效果無效時,則此檢險測試點周圍半徑100m的預抽區域
均判定為預抽防突效果無效,即為突出危險區。
采用直接測定殘余瓦斯含量等參數進行預抽煤層瓦斯
區域措施效果檢驗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在掘進工作面,每間隔20-30m,布置1個檢臉測試點,
且每個檢驗區域不少于3個檢驗測試點;各檢驗測試點應
布置于所在部位鉆孔密度較小、孔間距較大、預抽時間較
短的位置,并盡可能遠離測試點周圍的各預抽鉆孔或盡可
能與周圍預抽鉆孔保持等距離,且避開采掘巷道的排放圍
和工作面的預抽超前距。在地質構造復雜區域適當增加檢
驗測試點。
經效果檢驗仍為突出危險區的繼續進行或補充實施區
域防突措施,直到消除突出危險性。經效果檢驗為無突出
危險區的,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后,利用三參數法進行驗證。
4、區域驗證
區域驗證方法為復合指標法和鉆屑指標法,驗證時向
前方煤體施工3個直徑42mm、孔深8?10m的鉆孔,測定鉆
屑瓦斯解吸指標△h?、鉆屑量S。其測試方法同局部防突預
測。
鉆孔應盡可能布置在軟分層中,2#鉆孔位于掘進巷道斷
面中部,并平行于掘進方向,孔深8m,1#、3#鉆孔終孔點
應位于巷道斷面兩側輪廓線外2?4m處,孔深9m(投影長
度8m)o
鉆孔每鉆進1m測定該1m段的全部鉆屑量S和瓦斯涌出
初速度q,每鉆進2m至少測定一次鉆屑瓦斯解吸指標△h?。
如果實測得到的S和的所有測定值均小于臨界值,并
且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則該工作面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
作面;否則,為突出危險工作面。
預測鉆孔布置圖(單位:m)
(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當區域驗證為有突出危險或超前鉆孔等發現了突出預
兆,則該區域以后的掘進作業均應當執行局部綜合防突措
施。
1、工作面預測
石門揭煤在彳曷煤工作面掘進至距煤層最小法向距離10m
之前,應當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且進入頂(底)板不小
于0.5m的前探取芯鉆孔,并詳細記錄巖芯資料。當需要測
定瓦斯壓力時,前探鉆孔可用作測定鉆孔;若二者不能共用
時,則測定鉆孔應布置在該區域各鉆孔見煤點間距最大的位
置。
在地質構造復雜、巖石破碎的區域,揭煤工作面掘進至
距煤層最小法向距離20m之前必須布置一定數量的前探鉆
孔,以保證能確切掌握煤層厚度、傾角變化、地質構造和瓦
斯情況。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測煤層的層位、賦存形態和底
(頂)板巖石致密性等情況。
石門和立井、斜井工作面從距突出煤層底(頂)板的最
小法向距離5m開始到穿過煤層進入頂(底)板2m(最小法
向距離)的過程均屬于揭煤作業。揭煤作業前應編制揭煤的
專項防突設計,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1)預測方法采用復合指標法和鉆屑指標法。
工作面采掘期間預測預報與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方法均
采用鉆孔鉆屑量指標法(臨界值Smax為6Kg/m)和解析值
△h2(臨界160Pa)o當工作面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
每預測循環應留有不小于2m的校檢孔超前距。
孔深8Tom(投影孔深),終孔要控制到巷道輪廓線以外
2-4m,2#孔在2m、4m、6m、8m、10m位置測定q
值。1#和3#孔在3m、5m、7m、9m、11m測定q值。
(每個預測孔至少測定一個)。每鉆進1m至少測定一次該1
m段的全部鉆屑量S值。測試不超后,允許進尺6-8m(若為
嚴重突出危險工作面,執行一個循環兩次效檢,其中第一、
二次效檢不超標分別允許進尺3m-4m)o回采工作面執行
570m預測(效檢),指標不超允許推進3-8m,保留2m超前
距。
(2)石門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除性預測必須在距突出
煤層最小法向距離5m(地質構造復雜、巖石破碎的區域,應
適當加大法向距離)前進行。
2、局部防突措施
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采用復合指標法測試,突
出參數超標或出現噴孔、頂鉆等動力現象和工作面出現明
顯的突出預兆。均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面,需認真執行防突
技術措施。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以瓦斯抽放為主,打釋
放孔為輔的局部防突措施。
(1)淺孔卸壓抽放措施
掘進工作面淺孔卸壓抽放:抽放孔9-15個,孔徑
75-89mm,孔深975m(投影長度),鉆孔控制到巷道輪廓
線5m圍,封孔深度不小于2m,抽放時間不少于4小時,
采煤工作面淺孔卸壓抽放:超標鉆孔上下各3架施工
抽放鉆孔,每架至少1個,孔深要保證至少5m的措施超前
距。
(2)淺孔排放措施
淺孔排放掘進工作面需要施工9-15個,孔徑75-89mm,
孔深975nl(投影長度),鉆孔控制到巷道輪廓線14m圍,最
后一個釋放孔釋放時間不得低于2小時;采煤工作面超標鉆
孔上下各3架施工釋放孔,每架至少2個,鉆孔深度保證至
少有5m的措施超前距。
3、局部防突技術措施效果檢驗
效果檢驗方法用復合指標法和鉆屑指標法,預測孔布
置同工作面預測法。但石門揭門效果檢驗時,應當采用鉆屑
瓦斯解吸法。檢驗孔數量不得少于5個,分別位于石門的上
部、中部、下部和兩側。
(1)所有防突措施執行后,都必須進行措施效果檢驗,
以確定措施是否有效,其措施效果檢驗方法與相應的突出危
險性預測方法一樣。
⑵效果檢驗指標仍超標時,必須繼續采取防突技術措
施直至效檢不超。
4、安全防護
(1)所有進入突出采區的人員必須佩戴壓縮氧自救器。
⑵突出危險掘進工作面,自巷道回風口開始每隔
50m-100m,設置兩組壓風自救柜,最前一組與工作面距離為
25m,每個自救柜里自救袋個數不少于8個。回風系統中有
人作業的地點,安設一組壓風自救,自救袋個數不少于當班
最多出勤人數。
(3)在有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上下巷距出口25-40m
處、工作面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與
回風道有人作業處等均要設置壓風自救裝置。每組壓風自救
柜8個壓風自救袋,其中距工作面最近一組壓風自救袋的數
量分別按工作面出勤的最多人數確定,弁不少于15個。
⑷壓風自救管管徑不低于4時,接口處要設置總閥門,
巷道口處要設置氣水分離器。壓風自救柜必須安設在支架完
好,無空幫、空頂、寬敞的人行道側并與時維修、移動,保
持清潔完好,使用率達到100%。
(5)突出采區必須有專用回風巷,不得行人、運料和安設
電氣設備,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必須具有獨立的回風系
統,其中掘進工作面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第103條
規定,在其進風側建立堅固的防突反向風門。
⑹采掘工作面執行遠距離停電、撤人爆破等措施,其中:
采煤工作面爆破地點為采面下出口機巷外100m的壓風自救
處,嚴禁在采面爆破,掘進工作面爆破時,人員一律撤到進
風側防突反向風門以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措施
規定的避難碉室,躲炮時間不小于30min。
(7)若工作面發生地質條件變化不能執行原措施時,由施
工單位提出書面報告,經礦總工程師同意后,由通風科與時
修改和補充防突措施。
五、防突鉆孔施工管理
1、嚴格鉆孔施工管理:鉆孔施工前,施工單位跟班干
部要按照施工參數要求,在施工現場標定鉆孔施工位置,施
工人員必須攜帶皮尺、坡度規、線繩等量具;鉆孔施工必須
做到定位、定向、定長,上排和下排鉆孔在施工過程中,鉆
孔要施工至本煤層頂底板位置方可終孔;鉆孔施工過程中,
必須認真詳細記錄每個鉆孔施工情況,不得缺項與隨意涂
改;鉆孔施工過程中,安檢員和瓦檢員在現場跟班對照施工
參數和有關要求逐孔驗收,并做相關的記錄,對達不到要求
的鉆孔不予驗收并重新施工。
2、防突鉆孔施工完畢后,生產單位跟班班隊長必須與
時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值班人員應記錄下鉆孔打完的準確時
間,并與時安排防突員進行效果檢驗。
3、突出預測指標超限時,防突員應向調度室匯報,調
度室負責通知生產單位施工超前卸壓鉆孔。
4、防突鉆孔施工開始時,生產單位跟班隊長必須向礦
調度室匯報開孔時間,調度室應做詳細記錄。
5、超前卸壓鉆孔施工完畢后,必須按照防突措施要求
進行抽放,然后對卸壓鉆孔或抽采鉆孔進行效果檢臉。只有
當檢驗指標都小于臨界指標時,防突員方可在安檢員的監督
下填寫防突管理牌板,允許的進尺量必須同時保證在巷道軸
線方向留有不少于措施規定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
檢驗孔超前距;否則必須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至檢驗指標
降到突出臨界指標以下為止。
六、防治突出機電裝備管理
1、機電設備的選型必須符合防突要求,機電設備的防
爆性能符合防爆標準。
2、突出危險區域煤巷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
的耙裝機。
3、采掘工作面必須按標準設置瓦斯監測斷電裝置,能
實現瓦斯超限自動報警、自動斷電。
4、掘進工作面必須達到“三專兩閉鎖二并且突出掘進
工作面達到三趟專用電源供電。
5、在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
地點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并設有供給壓縮空氣設施的
避難碉室或壓風芻救系統。
6、避難碉室構筑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構筑,室
支護必須保持完好,并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的。
7、突出采煤工作面調度程控安裝規定:
(1)采煤工作面風巷最后里組壓風自救處必須安裝調度
程控。
⑵采煤工作面機巷躲炮地點的壓風自救處必須安裝調
度程控。
8、突出掘進工作面調度程控安裝規定:
⑴掘進工作面規定:
①所有防突風門外必須安裝調度程控。
②無施工避難碉室的掘進工作面,工作面最里組壓風自
救處必須安裝調度程控。
9、其他需要安裝調度程控的地點為探放隊鉆場。
10、所有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面必須按規定安裝調度程
控,否則,該工作面不允許生產。
七、防突現場管理
(一)施工單位防突現場管理
1、施工單位必須將防突工作做到“六納入”:納入設計、
納入計劃、納入生產工序、納入班前會、納入險收、納入考
核。突出工作面要將防突工作當成第一道工序,防突措施不
執行,不準施工。
2、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由隊長組織,技術員負責向職
工貫徹防突措施,并經簽字考試合格后,管理人員方可下井
指揮,員工方可下井工作,將防突措施與管理制度層層分解,
落實到班組和個人。
3、施工單位負責領取、保管、回收防突管理牌板并負
責保管防突工具。
4、由當班班組長按防突措施要求停電撤人,遵守躲炮
位置與時間規定。
5、落實專人協助防突工搞好防突參數測定,支持其工
作。
6、落實專人管理防突管理牌板,其吊掛位置在工作面
里組壓風自救處。防突工具與打鉆鉆具要用電纜鉤懸掛或放
在專用箱子,其存放位置距工作面不大于40m,并放在靠近
工作面的壓風自救處。
7、牌板填寫制度:防突管理牌板中預測(效檢)和異
常情況描述由防突員填寫,措施執行情況和小班進尺與小班
剩余允許進尺由施工單位當班班組長填寫。
8、壓風自救按照“誰施工、使用,誰安裝、管理”的
原則進行管理,壓風自救必須實行掛牌管理,負責標明組數、
位置、自救袋數量與責任人,責任人負責保證其完好。
(二)部門防突現場管理
1、業務職能部門與通風隊落實好盯崗制度,突出危險
重點工作面必須按總工程師要求,嚴格落實“一通三防”與
防突措施。
2、堅持突出工作面“十不準生產制度
(1)工作面不按規定預測(效檢),不準生產。
(2)突出參數超標,無執行防突技術措施的,不準生
產。
(3)出現噴孔、頂鉆與明顯突出預兆,不準生產。
(4)沒有允許進尺標記,不準生產。
(5)躲炮距離、位置、時間不符合要求,不準生產。
(6)責令停產、停工無經有關部門復查,不準生產。
(7)防突牌板無按規定填寫,不準生產。
(8)采掘工作面回風系統沒有斷電撤人,安全出口不
暢通,不準生產。
(9)空幫、空頂、支護不到位,不準生產。
(10)無壓風自救系統或壓風自救系統無風,最前一組
距工作面大于40%不準生產。
3、突出煤層必須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嚴格執行不探,不掘的原則,特別是遇煤層厚度變化地段和
褶曲、斷層等地質情況,不探清前方的構造和煤層賦存狀況
不能掘進。
(三)突出工作面打鉆管理
1、打鉆裝備規化
⑴每個突出工作面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防突風煤鉆機
與與之相配套的專用鉆桿與鉆頭。一般一個掘進工作面配備
2臺防突風煤鉆機,一臺使用,一臺備用;采煤工作面根據
采長,每30nl配備一臺,并保證有2臺備用。
⑵每個突出工作面必須配備①75-89mm螺旋鉆桿和一
定數量的①89mm金鋼石復合片鉆頭。并必須配備總用量30%
以上的備用鉆桿和足夠的鉆頭。鉆桿要整齊上架或入箱管
理。
(3)必須配備開啟U型卡的專用手鉗和銅錘(木錘)、銅
鍬(或木鍬)與管鉗。
⑷進行淺孔抽放工作面要配備快速封孔膠囊與與之配
套的連接軟管。
(5)打鉆地點必須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沙箱、防塵噴霧裝
置,打鉆人員要配防塵口罩。
2、打鉆操作程序化
⑴打鉆前準備工作
①打鉆負責人做到“五帶、一熟悉”:攜帶鉆孔參數表、
終孔報告單、坡度規、鋼卷尺、筆等,并熟悉防突措施。
②領取靈敏可靠、準確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③開好班前會,要將打鉆工作納入班前會,必須強調安
全技術措施。
④攜帶銳利的鉆頭和專用工具與個人防塵用具。
⑤打鉆前必須檢查安全退路是否暢通。通訊、風筒、監
測探頭、壓風自救、防突風門等設施是否完好或符合各項規
定;風、水、電是否正常;電器有無失爆;滅火設施是否齊
全;工作面是否按規定位置吊掛便攜儀;工作面頂板和巷道
兩幫的支護是否到位;鉆機、鉆具等設備是否完好,確保一
切正常后方可進行打鉆。
⑵打鉆操作
①用便攜儀檢查瓦斯并確認正常后,當班打鉆負責人下
達開始打鉆命令。
②開機順序:接鉆桿、定開孔位置、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