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務:貨物還是固定資產-周轉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_第1頁
會計實務:貨物還是固定資產-周轉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_第2頁
會計實務:貨物還是固定資產-周轉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_第3頁
會計實務:貨物還是固定資產-周轉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_第4頁
會計實務:貨物還是固定資產-周轉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_第5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貨物還是固定資產?周轉材料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但在會計上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通常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施工企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其他周轉材料等.

其攤銷方法包括如下幾種:

一次轉銷法:是指在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性記入工程成本或相關費用的方法.一般應限于價值較低或極易損壞的管理用具、低值易耗品以及生產領用或隨同商品出售的包裝物等.

五五攤銷法:在領用時先攤銷其成本的一半,在報廢時再攤銷其成本的另一半.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的期限,計算每期應該承擔的攤銷額并計入工程成本或相關費用的一種方法.一般應用于經常使用或使用次數較多的周轉材料,如腳手架、塔吊輕軌、跳板等.其計算公式為:

每期攤銷額=周轉材料賬面價值×(1-殘值率)/預計使用期限.

此外,還有分次攤銷法、定額攤銷法等.

可見,從會計核算的角度看,周轉材料是一種流動資產,以「周轉材料」科目(1411)核算,以「存貨」項目列報.

從稅收政策看,考慮到長期資產的價值轉移是逐步進行的,現行增值稅政策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抵扣作了特殊性安排.

一是兼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和一般計稅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抵扣.

二是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應轉出情形的,按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當時的凈值×適用稅率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三是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以上三點,可以總結為:兼用全抵、部分轉出、部分轉入.

那么,對于周轉材料是否可以適用上述固定資產的抵扣政策呢?

筆者認為,周轉材料的價值轉移是逐步發生的,其使用期限也超過了12個月,除一次轉銷法以外,以其他方法攤銷的周轉材料也可以計算出資產凈值,因此,從實質重于形式的角度出發,它與稅法所稱的固定資產無異,理應適用.

但是,不排除稅務機關會發揮「摳字眼」的精神,不允許周轉材料按照固定資產的政策抵扣進項稅額.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一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有形動產.」

Look!上面定義的正列舉中并沒有包含材料類似字樣,而且在核算上你也沒有在「固定資產」科目內核算,周轉材料也是材料,除非納稅人能夠說服稅務機關,周轉材料包含在上述定義的「等」字里面,否則稅務機關持否定態度是大概率事件.

把周轉材料看成貨物還是看成固定資產,對納稅人的影響是很大的.

例如,某建筑業企業2016年6月購入一批周轉材料,取得專用發票上記載的金額100萬元,稅額17萬元,已于7月申報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如果把周轉材料看成「貨物」:

情況一:該批周轉材料一直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17萬元不需要轉出.

情況二:該批周轉材料一直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應在移送至簡易計稅項目時將17萬元全額轉出.

情況三:該批周轉材料先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中途轉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應在轉用于簡易計稅項目時將17萬元全額轉出.

情況四:該批周轉材料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中途轉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應在移送至簡易計稅項目時將17萬元全額轉出,轉用于一般計稅項目不得再次轉入.

如果把周轉材料看成「固定資產」:

情況一:不變.

情況二:不變.

情況三:該批周轉材料先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中途轉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應在轉用于簡易計稅項目時按照周轉材料的凈額×17%將已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轉出.

情況四:該批周轉材料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中途轉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應在移送至簡易計稅項目時將17萬元全額轉出,轉用于一般計稅項目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周轉材料凈值/(1+17%)×17%

顯然,將周轉材料作為固定資產對納稅人更為有利,但是稅務機關能否認可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那么,在政策沒有明朗之前,有沒有既不違法,又能維護稅收利益的好招兒呢?

答案是肯定的.

小編寄語:會計學是一個細節致命的學科,以前總是覺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這樣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