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458-2023 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標準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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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Safetytechnicalstandardforconstruction主編單位:重慶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批準部門: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施行日期:2024年01月01日渝建標〔2023〕38號設地方標準,編號為DBJ50/T-458-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標準文本可在標準施行后登錄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技術2023年10月31日根據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7年度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項目計劃(第一批)》(渝建〔2017〕451號)文件要求,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考國家有關標準,并在廣泛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本標準由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重慶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本標準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注意收集資料,總結經驗,并將饋給重慶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坡區朝田村176華本標準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審查專家:鄧秀英楊曉輝唐峰孔凡林徐巖范陵江楊雪峰彭國鋒廖勁松劉傳明王得毓李佳駿戴雷劉中明程帥1總則 12術語 23基本規定 44構件進場、運輸與存放 74.1構件進場 74.2場內運輸 74.3裝卸與存放 95構件安裝 5.1安裝準備 5.2構件吊裝 5.3構件支撐 5.4構件連接 5.5現澆結構施工 6高處作業 217安全管理 237.1一般規定 7.2環境保護與職業健康 本標準用詞說明 26引用標準名錄 27條文說明 29 1 2 44Mobilization,transportationandstackingofcomponents 7 7 74.3Loadingandunloadingstac 9 5.5Cast-in-placestructuralconstruction 21 7.2Environmentalprotectionandhealthmanagement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26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1.0.1為了加強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重慶市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1.0.3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除應按本標準執行外,尚應符合國家和重慶市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2.0.1裝配式建筑assem建筑的結構系統由混凝土部件(預制構件)構成的裝配式2.0.4鋼筋套筒灌漿連接grou2.0.5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attachedintegralliftingscaf-構件安裝時用于進行構件臨時固定的,可以承受施工等荷2.0.7預埋件hoistingembeddedparts3用于存放豎向構件的工具式鋼結構架體。2.0.9模數化吊裝梁modularhoistingbeam為保證預制構件在吊裝過程中各吊點受力均衡或便于調節鋼絲繩角度所使用的專用吊裝梁,吊裝梁下部固定點按相同間距規則排布,便于吊裝不同尺寸的預制構件。2.0.10高處作業吊籃highaltitudeworknacelle懸挑機構架設于建筑物或構筑物上,利用提升機驅動懸吊平臺,通過鋼絲繩沿建筑物或構筑物立面上下運行的施工設備,也是為操作人員設置的作業平臺。2.0.11起升式外防護架hoistedexternalprotectivescalflold搭設一定高度并附著于建筑結構上,依靠外部起重設備隨建筑結構逐層分單元提升的施工作業外防護架(簡稱防護架)。根據結構組成形式不同可分為普通型和裝配型兩種。2.0.12臨時固定temporarylixation對擱置就位的構件進行的臨時性拉結和支撐措施。2.0.13構件支承架supportframe構件運輸和臨時堆放時對構件進行臨時固定的架體。43.0.1裝配式建筑工程參建各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產管理制度和項目安全管理網絡,制定相應的培訓教育、監督檢3.0.2裝配式建筑深化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深化設計文件應滿足構件生產、運輸、存放、吊裝及安裝的需要,并符合原圖紙設計的技術指標、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等要求;深化設計圖紙應由原設計單位確認;2深化設計時,應按現行相關國家標準對構件、吊裝及施工預埋件、起重機械及起重機械附著支撐結構、臨時支撐及臨時支撐預埋件、外防護架及架體附著支撐結構等進行驗算;吊點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3預制柱、預制墻板等細長豎向構件需水平存放時,應采取可靠構造措施,使吊點滿足構件翻轉工況下承載力要求;4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的預埋件宜根據預埋件產品技術規格書選用成品預埋件;當采用吊環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的相關要求;吊裝預埋件或吊筋設計驗算內容應包括吊裝預埋件的自身承載力以及預埋件或吊筋在預制構件中的錨固承載力;5裝配式鋼結構深化設計時,應明確鋼構件與墻板的連接節點構造;與鋼構件連接的預埋件及連接措施,宜提前設置于鋼3.0.3裝配式建筑施工前,項目部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論5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應進行交底。3.0.4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應符合下列規定:急處置措施、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等;2計算書應包括支承面承載力驗算、輔助起重設備起重能3方案附圖應包括構件存放布置圖、起重機械布置圖、運輸道路及卸車區布置圖等;4應明確不同類型構件的疊放層數、高度及場地圍護,不同類型構件的吊裝方法、吊裝流程、吊裝要點、安裝就位及臨時支撐要求,以及外防護架的選型及布置;5采用布料機澆筑混凝土時,布料機宜布置在現澆樓板上并對板底支撐承載力及變形進行驗算;6結構樓板上存放構件、結構樓板處于場內車輛行駛線路上或大型部品在建筑內倒運時,應對結構樓板承載能力進行3.0.5裝配式建筑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中,需明確大型起重吊1現場施工道路應堅實平整并設排水措施,承載力和變形應滿足構件運輸車輛通行需求;2構件存放場地宜緊鄰施工道路,并應在起重機的有效起重范圍內;構件存放場地距基坑邊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基坑支護設計要求;構件存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并設排水措施,承載力和變形滿足構件存放需求;場地周邊應設置圍擋和警示標志。3.0.6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構件堆場設置、設備設施布置、3.0.7對于采取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裝配式建筑專用的施工操作平臺、高處臨邊作業的防護設施等,相關單位的設計文件6中,應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管理和3.0.8裝配式結構施工的塔式起重機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裝配工、灌漿工應進行崗前專項培訓,具備崗位需要的基礎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并頒發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進行體檢。3.0.9起重作業人員應穿防護鞋,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應配掛安3.0.10裝配式建筑施工前,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對施工全過程及關鍵工藝進行模擬,選擇典型施工段或單元進行構件試安裝,并應根據試安裝結果及時調整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3.0.11焊接設備應符合相關規定,并有完整的防護外殼,一、二次接線柱處應有保護罩。3.0.12電焊機應滿足防雨、防潮、防曬的要求,并備有消防3.0.13施工臨時用電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3.0.14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演練。現場消防設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的相關規定,臨時消防設施應與工程施工進度同步設置。3.0.15建筑機械的使用和管理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機械74.1構件進場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并經監理單位抽檢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內容包括:1構件產品質量證明文件;2預埋件的定位尺寸、外觀質量和留置數量,預埋件固定部位周圍混凝土表觀質量,預埋螺母內徑尺寸和絲扣長度;3構件上噴涂的產品標識應清晰、耐久。標識內容應包括4吊點、塔式起重機和外腳手架附著點、臨時支撐點的位5灌漿套筒、各類孔洞應清潔無雜物;6梁板類簡支受彎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現場平面布置時應滿足各類構件運輸、卸車、存放、吊裝的安全要求,場地道路平整堅實,排水暢通。4.2場內運輸場內運輸道路應與基坑、地下管線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道路宜環形設置,路基堅實,坡度不宜大于15%,轉彎半徑應滿足運輸車輛通行需求。路面不得積水、結冰,并有相應管理養護措施。場內運輸道路應按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交通標志。84.2.2場內運輸前,應對車輛駕駛人員進行交底,確保其熟悉行車相關要求及卸車站位,并應派專人進行全程指揮和監督。4.2.3進場的運輸車輛應按照指定的路線行駛,行駛速度不應高于5km/h。4.2.4運輸路線宜避開結構頂板,當運輸車輛確需行經結構頂板時,應對結構頂板承載力進行驗算,需采取加固措施的,應編制加固方案,對運輸道路涉及范圍內的結構頂板進行加固,并對行駛區域及車輛荷載作出限定。編制的加固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認可,并應遵循危大工程管理的相關要求。4.2.5構件在運輸過程中應采取確保運輸安全和成品保護的措1應根據構件種類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裝卸車、運輸過程中發生構件傾覆、位移或損傷。構件支承部位應設柔性墊塊,避免預制構件邊角或鏈索接觸部位損傷;2超高、超寬、異形構件的運輸應制定專門的安全保證措施,豎向薄壁構件應設置臨時防護支架,易損傷構件應采取防止構件受損的保護措施;3裝箱運輸時,箱內空隙宜采用柔性材料填實,支撐固定4應根據構件特點采用不同的運輸及固定方式,托架、靠放1)墻板宜采用立式運輸,外飾面層應朝向固定架外側。采用靠放架立式運輸時,構件與水平面傾斜角度宜大于80°,構件應對稱靠放,每側不大于2層,構件層間上部采用木墊塊隔離;采用插放架立式運輸時,應采取防止傾覆的措施,構件之間應設置隔離墊塊;件疊放不宜超過3層,板類構件疊放不宜超過6層,9層間墊塊應上下對齊。用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進行水平運輸。上荷載分布均勻。重量大的構件應放在運輸車輛前端中間部位。構件放置應降低重心,保證運輸安全。1構件裝卸時,應對稱裝卸;預制墻板宜直立裝卸,不應翻轉;2裝卸吊運應采用慢起、穩升、緩放的操作方式,吊運過程,應保持穩定,不得偏斜、搖擺和扭轉,吊裝構件不得長時間懸停在3構件裝卸時,應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應位于安全位置,保持通訊暢通;4構件卸車摘掛吊鉤時,均應設置專用登高工具,不得沿構件攀爬。1預制構件堆場地基承載力應進行驗算,滿足要求后方能堆放;2按使用部位、吊裝順序分區存放;按產品種類、規格型號、檢驗狀態分類存放;3存放區宜實行分區和信息化臺賬管理;4構件存放時,預埋吊件應朝上,標識宜朝向堆垛間的通道;5應合理設置支墊位置,支墊件在構件下的位置宜與構件6構件疊放時,層與層之間應墊平、墊實,各層支墊應上下對齊,最下面一層支墊應通長設置;疊合板疊放層數不應大于6層且不宜超過1.5m;帶檐陽臺板應單層存放;樓梯疊放層數不應超過4層;PCF板應立放或單層平放;7預制柱、梁等宜采用平放且用不少于兩道墊木支撐;8預制墻板應采用工具式插放架飾面朝外、對稱存放,并應與地面保證穩定角度,構件與地面傾斜角度宜大于80°,工具式插放架及特殊構件自穩角度應經計算確定;工具式插放架應有足夠9預應力構件存放時,應根據構件起拱值大小和存放時間采取相應措施。4.3.3鋼構件存放場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鋼構件堆場地基承載力應滿足存放鋼構件的荷載要求,在地面部位存放不應有不均勻沉降;在結構等部位設置的堆場3按使用順序、吊裝順序分類區存放;存放區域宜實行分區和信息化臺賬管理;4鋼構件應放在穩定的枕木上,各點受力均勻,并存放整齊。可采取鋼構件互相勾連等措施增加鋼構件存放的穩定性;5鋼構件存放時,大型構件宜單層存放,鋼柱存放不宜超過2層,鋼梁存放不宜超過3層,層間應設墊木等措施隔開,層間墊木應上下對齊;6易變形的鋼構件或單元,宜設置臨時支撐架,臨時支撐架應滿足存放鋼構件或單元的荷載要求。4.3.4構件存放時,相鄰堆垛之間應有足夠的作業空間和安全操作距離,并在存放區內設置通道,通道寬度不宜小于1.6m,兩邊不應有突出或銳邊物品,且不應超出構件存放區域。4.3.5構件存放區域四周宜設置隔離欄桿,高度不小于1.2m;構件存放區現場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風險點公示牌、限重限高標牌等。5.1.1構件吊裝作業前應編制吊裝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并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中,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隨意1應根據工程結構特點和施工要求選擇起重機械。起重機2移動起重機械的行走路線和作業區域下方基礎承載力應5.1.3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辦理相應的5.1.4垂直運輸設備附著裝置的支座預埋件宜設置在現澆部5.1.5吊裝用吊具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設計、驗5.1.6吊裝用內埋式螺母、吊桿、吊鉤應有制造廠的合格證明在其額定范圍內使用,并按相關規定定期檢查。吊具應有明顯的5.1.8應根據構件特征、重量、形狀等選擇合適的吊裝方式和配套的吊具;豎向構件的起吊點應滿足設計要求,墻板起吊點不少于2個,預制樓板起吊點不少于4個。構件調運過程中應保持平5.1.9構件安裝施工前,應核對已施工完成部位的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確認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強度及預制構件和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等符合設計要求,并重點檢查豎向連接鋼筋的外露5.1.10構件安裝施工前,安全防護設施應按照專項施工方案進5.1.11吊裝作業應實施區域封閉管理,并設置警戒線和警戒標5.2.1吊裝作業應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應位于安全位置。5.2.2構件應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規定的吊裝順序提前編號,吊裝時嚴格按編號順序起吊。5.2.3構件吊裝前,應對擬吊裝構件的預埋件、擬吊裝構件部位的安全防護等進行再次檢查,并配齊裝配工人、操作工具及輔助5.2.4采用汽車吊、履帶吊等移動式起重設備吊裝時應觀測吊裝安全距離、吊車支腿處地基變化情況及吊具的受力情況。每班作業時宜先試吊一次,測試吊具與起吊設備是否異常;異形構件必須設計平衡用的吊具或配重,每次起吊脫離存放點時應予以適當停頓,確保平衡狀態后,方可繼續提升。構件的吊裝時,應設置溜繩。5.2.6構件應采用垂直吊運,嚴禁斜拉、斜吊;吊起的構件應及時安裝就位,不得懸掛在空中;吊運和安裝過程中,都必須配備信號司索工,對構件進行移動、吊升、停止、安裝時的全過程應用遠程通訊設備進行指揮,信號不明不得吊運和安裝。5.2.7預制墻板、預制柱等豎向構件的吊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吊裝豎向構件時,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規定的安裝順序進2預制墻板在吊裝過程中宜采用模數化吊裝梁,吊裝時構件的吊索應順直;3根據豎向構件設計指定的吊點,用鋼絲繩卡扣與構件上繩調整豎向構件方向;4構件起吊時,應做好邊角防護并不得與存放架發生碰撞;5預制墻板宜直立起吊;6預制柱采用水平存放時,翻轉起吊過程中應采取輔助措施防止構件滑動或傾覆,并應緩慢垂直提升,禁止擺動大臂,待構1根據構件尺寸及吊點位置,選擇合適的模數化吊裝梁;2吊點鋼絲繩長度保持一致,起吊緩慢。吊點超過4個時,宜采用帶滑輪組的模數化吊裝梁進行吊裝;3應將鋼絲繩卡扣與構件上的預埋吊環連接,確認連接緊4構件應垂直下落安裝就位,施工人員在保證安全操作前提下,通過牽引溜繩調整疊合板等構件方向,將板的邊線與墻上1宜采用樓梯板上預埋吊裝內螺母進行連接吊裝;起吊前,應檢查吊環連接;2預制樓梯板吊裝時,應使踏步平面保持水平狀態;3樓梯板就位時,在作業層上空600mm處略作停頓,施工人員在保證安全操作前提下,通過牽引溜繩調整樓梯板方向,將樓梯板的邊線與梯梁上的安裝位置線對準,放下時應停穩慢放;4樓梯板構件安裝前應確保預埋件安裝位置準確、牢固;5樓梯板安裝后應及時安裝臨邊防護設施。一并設置。5.2.11構件就位后,對未形成空間穩定體系的部分,在采用了有效的臨時固定或支撐措施后,方可緩慢松吊鉤;臨時固定或支撐措施應在構件與結構之間形成可靠連接,且在裝配式結構能達到后續施工承載要求,并經驗收合格報批后方可拆除。5.2.12本層構件施工完畢并永久固定,達到專項施工方案規定的強度后,才能進行上一個樓層吊裝施工。5.2.13吊裝作業不宜夜間施工,在風力達到5級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吊裝作業。重新作業前,應先試吊,檢查確認各種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后才能進行5.3.1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的臨時支撐宜采用工具式支架,并應根據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工況進行設計驗算,保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整體穩定性。5.3.2豎向預制構件安裝采用臨時支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預制構件的臨時支撐應保證構件施工過程中的穩定性,且不應少于2道;2對墻板構件、截面小于600mm×600mm的預制柱的上部斜支撐,其支撐點距離板底的距離不宜小于構件高度的2/3,且不應小于構件高度的1/2;斜撐頂部應固定在預留螺栓孔上,不得另行開孔,斜支撐底部與地面或樓面應采用螺栓或鋼筋環進行錨3若出現預留孔與設計不符的情況,應經設計、生產單位出具方案后方能施工。5.3.3水平預制構件安裝采用臨時支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支撐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能有效承受混凝士構件的自重、施工荷載及風荷載;2支撐應根據專項施工方案設置,支撐系統的間距及距離墻、柱、梁邊的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豎向連2層,上下層支撐應在同一鉛垂線上,支撐標高應符合設計規定,且應考慮支撐系統本身的變形;3預制疊合板邊緣,應增設豎向支撐桿件,預制疊合板豎向支撐點位置應靠近起吊點,支撐桿件頂部的支托梁宜垂直于預制疊合板的主受力方向;4首層支撐架體的地基必須平整堅實,宜采取硬化措施。5.3.4預制柱等豎向構件,應設置不少于兩個正交方向的可調斜支撐,且可調支撐應能承受拉、壓力。結構形支撐不能保證構件穩定性時,應在構件四個方向加設纜風繩固定,或采用專門制作的金屬臨時固定架固定。用于臨時固定的纜風繩下部應設緊繩器,并牢固地固定在錨樁上。5.3.5疊合樓板、陽臺、空調板等水平構件安裝就位后,對未形成空間穩定體系的部分應設置豎向支撐架體;陽臺等邊緣構件的豎向支撐架體應形成自穩定的整體架,并宜與相鄰結構可靠5.3.6水平疊合構件下的臨時支撐應在疊合層混凝土達到規定強度后拆除,當設計無具體規定時,后澆疊合層混凝土強度應滿足表5.3.6的要求。構件跨度(m)按達到設計混凝土強度等級值的百分率計(%)板梁5.3.7對于承受預制構件安裝的高大模板體系,其設計、施工應符合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相關規定。5.3.8裝配式鋼結構安裝時,構件應采用螺栓或連接板焊接進行臨時固定,采取螺栓臨時連接時,穿入臨時螺栓數量不低于總數的三分之一且不少于2顆,不得采用高強螺栓代替;采用連接板焊接連接時,焊縫質量應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5.3.9用于支撐鋼結構安裝的架體卸載,應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的模擬分析、驗算結果和施工要求,按專項施工方案規定的卸載順序進行卸載,并宜按分階段、分批、分1卸載時相鄰支撐的受力不產生超過計算結果的變化;2結構體系的桿件內力不超出規定的允許應力;5.3.10嚴禁將外防護系統作為吊裝構件的臨時支撐。5.4構件連接5.4.1構件安裝就位后應及時校準,校準后應及時將構件固定5.4.2構件連接前,應檢查被連接鋼筋的規格、數量、位置和長度,確認達到設計要求后進行連接作業,嚴禁隨意切割、拆除、損5.4.3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鋼筋漿錨搭接連接、水平錨環灌漿連接的預制構件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用于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的套筒,原材料及力學性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用套筒》JG/T163、《鋼筋連接用2用于鋼筋漿錨搭接連接的鍍鋅金屬波紋管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JG225的規定。鍍鋅金屬波紋管的壁厚不宜小于0.3mm,波紋高度不應小于2.5mm;3用于水平鋼筋錨環灌漿連接的水泥基灌漿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基灌漿材料應用技術規范》GB/T50448的規5.4.4采用多層安裝后灌漿施工工藝時,構件安裝后,應及時設置斜支撐,未灌漿樓層不應超過兩層。5.4.5灌漿施工前,應對灌漿料的性能指標進行檢測,并應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節點注漿時應確保管路通暢,注漿設備應設置壓力保護裝置。5.4.6灌漿施工的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且不應低于0℃,冬季中進行鋼筋灌漿連接施工時,應采用專用低溫型灌漿料,并采用輔助加熱保溫措施;當環境溫度高于30℃時,應適當采取降低灌漿料拌合物溫度的措施。5.4.7裝配式鋼結構焊接前,應編制焊接作業指導書并進行安5.5.1現澆部位施工前,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構件安裝的臨時支5.5.2當現澆部位模板支承在預制構件上時,應對預制構件承5.5.3梁、板等水平預制構件兩端支座處的擱置長度應滿足設5.5.4豎向現澆構件模板宜采用對拉螺桿加固,局部采取防傾5.5.5現澆結構施工采用泵送混凝土澆筑時,應采取措施防止6.0.1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且應定期進行體從事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應采取防墜落6.0.2登高作業時,應使用梯子等登高設施保證作業安全。當6.0.3在臨邊進行預制構件安裝時,作業人員應站在預制構件的內側。當作業面外防護架欄桿高度小于1.2m時,作業人員應6.0.4懸空作業時,除應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外,尚應滿足以下1懸空作業立足處應牢固,并應配置登高和防墜裝置或3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或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應站6.0.6裝配式建筑工程外圍防護應結合施工工藝專項設計,宜6.0.7當建筑物周邊搭設落地式或懸挑式腳手架時,應在構件深化設計時,細化附墻點或受力點的預留預埋;防護應超一層設置。6.0.8防護設施的安裝拆除應由專業人員操作,安裝完成后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后投人使用。6.0.9臨邊、洞口防護應牢固、可靠,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相關要求。6.0.10尚未安裝欄板的陽臺、未安裝樓梯欄桿的樓梯、無女兒墻的屋面、框架樓層等臨邊位置,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護欄桿,并掛密目安全網。6.0.11樓梯安裝前,為方便施工人員上下,宜設置工具式爬梯或定型平臺作為臨時豎向通道,爬梯和定型平臺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提升。6.0.12臨邊構件安裝時,墜落半徑應根據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確定,墜落半徑內通道應設置安全防護棚等安全防護措施。6.0.13施工現場人員進出建筑物的通道口,處于起重機臂架回轉范圍內的人行通道,應搭設安全防護棚。施工單位應定期對進場的安裝和吊裝工人、設備操作人員、灌漿工等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7.1.2為加強裝配式建筑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宜應用BIM7.1.3施工現場應設置重大危險源公示牌,并按照安全標志布置圖,在構件運輸出入口及主要施工區域等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7.1.5臨時支撐的搭設和拆除,構件吊裝,外防護架的安裝、升7.1.6現場應編制裝配式建筑施工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并配備救援設備,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7.2環境保護與職業健康7.2.1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施工過程中7.2.2施工過程中,應采取防塵、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宜進行硬化處理或采取其他揚塵控制措施。可能造成揚塵的露天堆儲材料,宜采取揚塵控制措施。可靠的降低噪聲措施,施工作業在施工場界的噪聲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的有關7.2.4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光污染控制措施。可能產生強光的施工作業,應采取防護和遮擋措施。夜間施工時,應采取低角度燈光照明。7.2.5應采取沉淀、隔油等措施處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水,不得直接排放。7.2.6宜選用環保型脫模劑。涂刷模板脫模劑時,應防止灑漏。含有污染環境成分的脫模劑,使用后剩余的脫模劑及其包裝等不得與普通垃圾混放,并應由廠家或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7.2.7施工過程中,對施工設備和機具維修、運行、存儲時的漏油,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不得直接污染土壤。漏油應統一收集并進行無害化處理。7.2.8起重設備、吊索、吊具等保養中的廢油和操作工人使用后7.2.9密封膠、涂料等化學物質應按規定進行存放、使嚴禁隨意處理,混凝土外加劑、養護劑的使人身安全的要求。7.2.10不可循環使用的建筑垃圾,應集中收集,并應及時清運至有關部門規定的地點。可循環使用的建筑垃圾,應加強回收利7.2.11施工中產生的粘結劑、稀釋劑等易燃、易爆化學制品的廢棄物應及時收集送至指定存儲器內,并按規定回收,嚴禁未經處理隨意丟棄或堆放。的防護措施。本標準用詞說明1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詞: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允許時首先這樣做的詞: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2本標準中指明應按其它有關標準、規范或其他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要求)”或“應按……執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 3基本規定 374.1構件進場 4.2場內運輸 374.3裝卸與存放 5構件安裝 5.1安裝準備 395.2構件吊裝 405.3構件支撐 405.4構件連接 416高處作業 427安全管理 447.1一般規定 447.2環境保護與職業健康 1.0.1本標準編制的目的是規范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安全1.0.2本標準適用于重慶市建筑施工企業或其他方對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1.0.3國家現行有關標準主要包括《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3.0.1裝配式建筑工程參建各方均應明晰各自責任,明確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責任,并定期進行考核。3.0.2裝配式建筑的設計與施工聯系非常緊密,在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裝配式專業就應配合建筑和結構專業提出預制構件布置方案,當建筑或結構方案不能滿足裝配式專業需求時,應根據裝配式專業需求進行修改。預制構件深化設計時,應統籌考慮預與外架的關系,外架的固定位置應避開外墻板的連接位置等。懸挑架與構件深化設計宜同時進行,可以避免固定點與連墻件位置重疊。為保證吊點受力明確和吊裝安全,吊裝時通常采用2吊點或4吊點吊裝,不采用6吊點或更多的吊點形式進行吊裝。確實需要采用6吊點或更多吊點時,建議采用滑輪組以確保受力均衡。進行吊點承載力計算時,計算預制構件重量應按規范要求乘以動1深化設計文件的內容和編制深度都需要滿足構件生產、4成品吊裝埋件已通過產品各項質量指標的全面檢驗,具有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和對構件外觀影響小等的特點,正逐步取代光圓鋼筋和圓鋼吊環成為吊裝埋件的發展趨勢。使用HPB300鋼筋或Q235B圓鋼作為吊環的原因是這兩種材料具有良好的塑性,可有效降低吊環外露部分在反復彎折時因冷作硬化發生脆斷的風險。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相關條文說明對吊環應力取值的原因進行了明確,在選用吊環時應充分理解。當采用自行設計的吊裝埋件時,應采取有效構造措施,并對埋件鋼材破壞、埋件拔出破壞和埋件區域混凝土抗沖切進行驗算,各項承載力設計值不得小于構件在最不利工況下的荷載效應設計值。使用自制內螺母作為吊裝埋件時,應考慮埋件距洞口和構件邊緣的距離。內螺母和螺栓的抗拉強度應按扣除螺紋部分后的凈截面面積進行計算。吊裝預埋件的驗算包括受拉、受剪承載力及錨固承載力。在驗算錨固承載力時,包括混凝土的沖切、滑移、側面崩裂破壞等。臨時支撐的搭設和拆除、構件吊裝、外防護架安裝、外防護架升降、外防護架拆除等施工作業通常單獨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成品埋件對使用條件有明確的要求,應根據產品說明書進行選用并采取有效的構造措施。3.0.4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文件規定,“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求和技術保證條件;(六)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八)應急處置措施;(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根據上述要求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指南》,結合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確定了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構件吊裝措施主要包括構件的選型、配置數量、平面布置等。對于選用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應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起重量超過100KN時,專項施工方案應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為避免大型部品在建筑內倒運時,使水平構件產生過大裂縫,影響正常使用功能,在建筑內倒運的行走路線處的樓面承載能力應進行驗算。3.0.5現場平面布置時,需要對塔式起重機的覆蓋范圍及吊重進行核算,確保滿足構件吊裝需要。此外,構件存放場地設置在現場道路邊便于構件卸車。3.0.8為確保預制構件吊裝、墻體灌漿等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過程關鍵環節的施工安全,施工前應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培訓,明確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及安全要求,確保其具備構件吊裝及灌漿的基本知識和技能。3.0.10通過試吊裝檢查各工藝、防護的施工效果,讓操作人員熟悉工作要點,進一步總結完善。在臨邊豎向構件安裝時,吊裝工應在室內,并系好安全帶,安全帶吊點可以設置在已經安裝好的構件上;水平構件安裝時,周邊必須有臨時水平防護,4.1.1預埋件周圍混凝土如有蜂窩、孔洞、開裂等缺陷將會影響預埋件受力,因此需要在吊裝前進行檢查。4.1.2構件進場卸貨前對儲存堆放地進行合理規劃布置,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傾側甚至破裂。4.2場內運輸4.2.1由于運輸構件車輛長度、寬度、載重量較大,對行車道路的要求也相對較高,故本條款對場內行車道路相關要求進行了具體規定。積水、結冰會影響車輛安全行駛,應及時清除。轉彎半徑應根據車輛具體尺寸要求進行控制,轉彎時應減速。交通標志4.2.2場內運輸前,應將運輸路線、行車要求、車輛站位等內容對駕駛人員進行交底,并應要求駕駛人員提前下車行走熟悉路線。因構件運輸車輛較長,現場環境較復雜,故需設專人進行指密或楔穩,防止由于行車顛蕩導致傾覆或損傷。運載構件應正確選擇支墊位置,保證運輸中構件不開裂,不變形。運輸時構件要4.2.6應減少二次運輸,確需二次運輸時,裝、卸車輛和起重設備及運輸車輛應達到運輸安全和成品保護的要求。4.3.1要求對稱裝卸,是為了保證車體平衡,防止構件移動、傾倒、變形。要求不應翻轉,是為了保持構件處在設計合理受力形式的范圍內存放和運輸,保證構件質量可靠性,并減少操作過程的安全風險,避免因為構件翻轉導致的局部節點開裂等變形。4.3.2預制構件堆場設置在結構等部位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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