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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地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地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2021-09-15發布2021-12-01實施通信批準部門: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標準,編號為DBJ50/T-402-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0年工程建設標準制定、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渝建[2010]265號)文件要正在建設的地鐵工程實踐經驗,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并在廣泛充4.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單元的劃分;5.工程施工質量驗收;6.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7.通信管線;8.通信和配線;10.電源系統及接地;11.傳輸系統;12.公務電話系統;13.專用電話系統;14.無線通信系統;15.視頻監視系統;16信集中告警系統;21.公安通信;22.民用通信引入;23.單位工程本標準由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本標準執議反饋給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地址:重慶渝北區金開大道西段210號大竹林綜合基地,郵編:400042,傳真:023-本標準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2 22.2縮略語 33基本規定 54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單元的劃分 75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6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7通信管線 7.2橋架安裝 7.3保護管安裝 7.4通信管道安裝 227.5纜線布放 238通信線路 268.1光、電纜敷設 268.2光纜接續及引入 288.3電纜接續及引入 8.4光、電纜線路特性檢測 33 8.6漏纜線路檢測 9設備安裝和配線 409.1設備安裝 409.2設備配線 42 4510.1電源系統設備安裝 4510.2電源設備配線 10.4電源系統性能檢測 10.5電源系統功能檢驗 10.6電源集中監控系統檢驗 11.1傳輸系統設備安裝 11.2傳輸系統設備配線 6011.3傳輸系統性能檢測 11.4傳輸系統功能檢驗 6711.5傳輸系統網管檢驗 12公務電話系統 7112.1公務電話設備安裝 7112.2公務電話設備配線 7212.3公務電話系統性能檢測 7212.4公務電話系統功能檢驗 12.5公務電話系統網管檢驗 13專用電話系統 13.1專用電話設備安裝 77 7813.3專用電話系統性能檢測 7813.4專用電話系統功能檢驗 13.5專用電話系統網管檢驗 14無線通信系統 14.1鐵塔安裝 14.3無線通信設備安裝 14.4無線通信系統設備配線 14.5無線通信系統性能檢測 14.6無線通信系統功能檢驗 14.7無線通信系統網管檢驗 15.1視頻監視設備安裝 9415.2視頻監視系統設備配線 15.3視頻監視系統性能檢測 9615.4視頻監視系統功能檢驗 9715.5視頻監視系統網管檢驗 15.6車載視頻監視系統 16廣播系統 16.1廣播設備安裝 16.2廣播設備配線 16.3廣播系統性能檢測 16.4廣播系統功能檢驗 16.5廣播系統網管檢驗 17乘客信息系統 17.1乘客信息系統設備安裝 17.2乘客信息系統設備配線 17.3乘客信息系統性能檢測 17.4乘客信息系統功能檢驗 17.5乘客信息系統網管檢驗 18時鐘系統 18.1時鐘系統設備安裝 18.2時鐘系統設備配線 18.3時鐘系統性能檢測 18.4時鐘系統功能檢驗 18.5時鐘系統網管檢驗 19辦公自動化系統 19.1數據網絡設備安裝和配線 19.2數據網絡性能檢測 19.3數據網絡功能檢驗 19.4數據網網管檢驗 20通信集中告警系統 20.1集中告警設備安裝 20.2集中告警設備配線 20.3集中告警系統性能檢測 20.4集中告警系統功能檢驗 20.5集中告警系統網管檢驗 21公安通信 21.1公安通信線路 21.2公安電源系統 21.3公安數據網絡 21.4公安無線通信引入 21.5公安視頻監視系統 22民用通信引入 22.1民用通信引入線路安裝 22.2民用通信引入系統性能及功能驗收 23單位工程觀感質量 23.1管線安裝 23.3電源系統及接地 23.4傳輸系統 23.5公務電話系統 23.6專用電話系統 23.7無線通信系統 23.8視頻監視系統 23.9廣播系統 23.10乘客信息顯示系統 23.11時鐘系統 23.12辦公自動化系統 本標準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條文說明 2 22.2Abbrrevations 3 54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unitsdivisionoftheproj 75Projectconstru 7.2Bridgingrac 207.4Communicationtunnelinstallati 22 23 26 8.2Opticalfiberspl 288.3Electricalcables 33 9Equipmentinstallationan 409.1Equipmentinstalla 42 45 45 10.4Performancetestofpowersupplys 10.5Functiontestofpowe 55 59 6011.3Performancetestoftransmissionsystem 6211.4Functiontestoftransmis 11.5Networkmanagementtestoftransmission 71 7112.2Official 7212.3Performancetestofo 7212.4Functiontestofoffici 7212.5Networkmanagementtestofofficialtelephonesystem 13.1Installati 7713.2Wiringofspecializedtel 7813.3Performancetestofspe 7913.5Networkmanagementtestofspecialized 14.1Installationofan 84 8714.4Wiringofradioe 14.5Performancetestofradi 14.7Networkmanagementtestofr 92 15.1Installationofclosedcircuittelevisi 15.2Wiringofclosedcircuittelevis 9515.3Performancetest 15.4Functiontestofclose 9715.5Networkmanagementtestofc 99 16.1Installationofpublic 16.2Wiringofpublicaddresssysteme 16.3Performancetestofpublicad 16.4Functiontestofpublicadd 16.5Networkmanagementtestofpublicaddress 17.1Installationofpassengerinformatio 17.2Wiringofpassengerinformation 17.3Performancetest 17.4Functiontestofpassengerinf 18.4Functionte 18.5Networkmanagemen 19.3Functiontestofdatane 19.4Networkmanagementtestofdatanetwork 20Centralizedcommunica 20.1Installationofcentralizedcommunicationalarmsystem 20.2Wiringofcentralizedcommunic 20.4Functiontestofcentralizedcommunicationalarm 20.5Networkmanagementtestofcentralizedcommunica- 21.1Metropolicelin 21.4Metropolicewirelesscommunicationlead-in 21.5Metropoliceimageurveillancesystem 22Metropublicmobilec 22.1Installationofmetropublicmobilecommunicationsys- 22.2Performanceandfunctiontestofmetropublicmobile 23.1Installationofpipeandcable 23.10Passengeriinformationssystem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Listofquotedstanda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1.0.1為加強重慶市地鐵通信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統一通信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障工程質量,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重慶市新建、擴建、改建的地鐵通信工程施工質量驗收。1.0.3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工程項目及本標準未包含的工程,其工程質量的檢驗和驗收應另行制訂專項補充規定。1.0.4通信工程質量的檢驗、檢測所用方法和儀器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在系統開通前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1.0.5從國外引進的設備及器材,其施工質量的檢查驗收,均應以產品技術文件及產品訂貨合同的規定執行。1.0.6通信工程質量的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重慶市地方標準的規定。22.1.1傳輸系統transmissionsystem為滿足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通信各系統和信號、電力監控、防災、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和自動售票等系統各種信息傳輸的要求而建立的以光纖通信為主的系統網絡。2.1.2公務電話系統officialtelephonesystem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各部門間進行公務通話及業務聯系的電話系統。2.1.3專用電話系統specializedtelephonesystem為控制中心調度員、車站、車輛段、停車場的值班員組織指揮行車、運營管理及確保行車安全而設置的電話系統。2.1.4無線通信系統radiosystem為運營及管理部門的移動人員之間、移動人員與固定人員之間提供無線通信手段的系統設備。2.1.5視頻監視系統closedcircuittelevisionsystem為控制中心調度員、各車站值班員、列車司機等提供有關列車運行防災、救災及客流狀態等視頻信息的系統設備。2.1.6廣播系統broadcastingsystem為控制中心調度員和車站值班員向乘客通告列車運行及安全、向導、防災等服務信息,向工作人員發布作業命令和通知的音響系統。2.1.7乘客信息系統passengerinformationsystem(PIS)依托多媒體技術,以計算機技術為核心,以車站和車載顯示3終端為媒介,向乘客提供實時的信息服務的系統。2.1.8時鐘系統clocksystem為各線、各車站提供統一的標準時間信息,為其他各系統提供統一的定時信號的時間系統。2.1.9辦公自動化系統officeautomationsystem為地鐵運營和管理提供電子辦公、信息發布、日常運作和管2.1.10通信集中告警系統centralizedcommunicationalarmsys-采集通信各子系統的設備故障信息,進行記錄和告警,實現故障監測、安全管理等功能的系統。2.1.11同步數字體系synchronousdigitalhierarchy(SDH)是為了使正確適配的凈負荷在物理傳輸網(主要是光纜)上傳送而形成的一系列標準化的數字傳送結構。2.1.12綜合業務數字網integratedservice是以提供了端到端的數字連接的綜合數字電話網(IDN)為基礎發展起來的通信網,用以支持電話及非話的多種業務,用戶通過一組有限的標準用戶網絡接口接入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內。2.1.13集群通信系統trunkingcommunicationsystem指多個用戶共用一組無線信道,并動態地使用這些信道的移2.1.14漏泄同軸電纜leakyCoaxialCable簡稱漏纜,其結構由內導體、絕緣介質和開有周期性槽孔的外導體三部分組成,主要用于對無線通信系統電磁場盲區的覆AC(AccessControlList)訪問控制列表4BHCA(BusyHourCallAttempts)忙時呼叫嘗試次數ID(Identification)身份證明IP(InternetProtocol)互聯網協議LPZ(LightningProtectionZone)雷電防護區MAC(MediaAccessControl)媒體控制訪問MPLS(MultiProtocolLabelSwitching)多協議標簽交換MSTP(Multi-ServiceTransmissionPlatform)多業務傳送NAT(NetworkAddressTranslation)網絡地址轉化NTP(NetworkTimeProtocol)網絡時間協議OTDR(OpticalTimeDomainReflector)光時域反射儀PDH(PlesiochronousDigitalHierarchy)準同步數字系列PTZ(PanTiltandZoomcontrol)云臺操作PRBS(Pseudo-RandomBinaryHierarchy)偽隨機二進制QoS(Qualityofservice)系統服務質量STM-N(SynchronousTransportModuleleveln)同步傳UPS(UninterruptiblePowerSupply)不間斷電源VLAN(VirtualLocalAreaNetwork)虛擬局域網VPN(VirtualPrivateNetwork)虛擬專用網53.0.1通信工程施工現場應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本標準《通則》分標準附錄A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3.0.2通信工程中采用的設備與器材,應具有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合格證、試驗報告、安裝圖紙和技術資料。3.0.3在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時,施工單位應提供施工安裝記錄、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試驗報告。3.0.4通信工程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施工質量控制:1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驗收不合格者不得用于本工程;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者,不得進行下一施工3相關工序和工種之間應按規定進行交接驗收,驗收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道工序;4新材料、新設備、新器材及進口設備和器材的進場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規定外,尚需提供安裝、使用、維修、試驗及合同規定的有關文件、檢測報告等。3.0.5通信工程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質量驗收:1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準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2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有規定的資質;64工程質量的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驗合格的基礎上進行;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和施工監理及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6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和施工單位人員在現場檢74.0.1通信工程施工質量應按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進行檢查和驗收。4.0.2通信工程施工質量檢驗項目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要求:1檢驗批:按同一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3每一個分項工程的驗收項目可由主控項目、一般項目組成;4分部工程:按一個完整部位或主要結構及施工階段劃分;5單位(子單位)工程:整個通信工程應為一個單位工程,按構成通信工程的不同,通信工程應劃分為專用通信、公安通信、民用通信三個子單位工程。4.0.3通信工程質量驗收項目劃分應符合表4.0.3的規定。主控項目一般項目專用一個區間電纜接續及引入8續表4.0.3主控項目一般項目專用區間 區間 電源地電源設備安裝電源設備配線電源地電源系統性能檢測 電源系統功能檢驗 電話公務電話設備配線 專用電話 9續表4.0.3主控項目一般項目一個區間一個區間一一一一一一一續表4.0.3主控項目一般項目專用乘客信息系統區間一個區間 乘客信息系統區間 時鐘時鐘設備配線時鐘系統性能檢測 自動化系統 續表4.0.3主控項目一般項目專用集中中心一一一區間電纜接續及引入區間一電纜線路檢測區間一一一電源電源設備安裝電源設備配線電源系統性能檢測一電源系統功能檢驗一一網絡一一續表4.0.3主控項目一般項目引入無線通信引入區間一個區間無線通信引入區間一一一一民用引入一個站/區間一民用通信引入系統一2)對本標準中采用計數檢驗的項目,應按抽查總點數的3)按比例抽樣檢驗數量不足1個樣本時,可按1個2)設備和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質量合格證及檢測報3)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驗記錄、平行檢2一般項目的質量經驗收全部合格;有允許偏差項目的抽最大偏差不得大于允許偏差的1.5倍;2單位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3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5.0.6當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經返工重做的或更換構5.0.7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6.0.1通信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依次進行。6.0.2驗收程序和組織應按本標準《通則》分標準第6章的規定6.0.3工程合格質量的要求,以及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規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82-2016第20章及附錄B~附錄E的要求進行7通信管線7.1支架、吊架安裝I主控項目7.1.1支架、吊架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其型號、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觀察檢查外觀及形狀。7.1.2當支架、吊架安裝在有坡度(弧度)的電纜溝內或建筑物構架上時,安裝坡度(弧度)應與電纜溝或建筑物構架的坡度(弧度)相同。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1.3支架、吊架不應安裝在具有較大振動、熱源、腐蝕性液滴及排污溝道的位置,也不應安裝在具有高溫、高壓、腐蝕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質的工藝設備、管道以及能移動的建筑物上。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1.4區間電纜支架接地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接地連接應可靠。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用萬用表檢查。7.1.5V當區間電纜支架、吊架安裝時,不得超出設備限界。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7.1.6支架、吊架宜經過熱鍍鋅處理,切口處不應有卷邊,表面應光潔、無毛刺,尺寸應準確,并應符合設計要求。支架與吊架的各臂應鏈接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1.7支架、吊架安裝時應固定牢固、橫平豎直、整齊美觀。安裝位置偏差不宜大于50mm。在同一直線段上的支架、吊架應間距均勻,同層托板應在同一水平面上。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7.1.8安裝金屬線槽及保護管用的支架、吊架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1.9敷設電纜用的支架、吊架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水平敷設時宜為0.8m~1.5m;垂直敷設時宜為1.0m。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7.2橋架安裝7.2.1線槽、走線架及配件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其型號、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觀察檢查外觀及形狀。7.2.2線槽終端應進行防火、防鼠封堵。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3金屬線槽采用焊接連接時應牢固,內層平整,不應有明顯的變形,埋設時焊接處應做防腐處理。采用螺栓連接或固定時應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4線槽的安裝應橫平豎直,排列整齊。槽與槽之間、槽與設備盤(箱)之間、槽與蓋之間、蓋與蓋之間的連接處,應對合嚴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5線槽、走線架與機架連接處應垂直,連接牢固。檢驗數量:全檢。7.2.6金屬線槽、走線架應接地,接縫處應有連接線或跨接線。預埋線槽時,線槽的連接處、出線口、分線盒,均應做防水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7當供電電纜與信號電纜在同一徑路用線槽敷設時,宜分線槽敷設。若需要敷設在同一線槽內,應采用帶金屬隔板的金屬線槽,分開敷設。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8線槽安裝在經過建筑沉降縫或伸縮縫時應預留變形間距。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9金屬線槽宜經過熱鍍鋅處理。在纜線轉彎處,槽道開口的大小應與纜線相適應,切口處應光滑,不應有卷邊,內、外壁及蓋板表面應光潔、無毛刺,尺寸準確。槽底與蓋板均應平整,側壁應與槽底垂直。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10預埋線槽的出線口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線槽的出線口宜與地面、墻面平齊。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11線槽的直線長度超過50m時,宜采取熱膨脹補償措施。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12兩列線槽拼接偏差不應大于2mm。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7.2.13當直接由線槽內引出電纜時,應采用適合的護圈保護電纜。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2.14線槽的上部與樓板之間應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間。垂直排列的線槽拐彎時,其彎曲弧度應一致。線槽拐直角彎時,其彎頭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槽內最粗電纜外徑的10倍。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3保護管安裝I主控項目7.3.1保護管及配件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其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觀察檢查外觀及形狀。7.3.2保護管煨管應符合下列要求:1彎成角度不應小于90°;2彎曲半徑不應小于管外徑的6倍;3彎扁度不應大于該管外徑的1/10;4彎曲處應無凹陷、裂縫;5單根保護管的直角彎不應超過兩個。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隨工檢查。7.3.3保護管兩端管口應采用防火材料進行密封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3.4金屬保護管應接地,金屬保護管連接后應保證整個系統電氣連通性。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萬用表檢查電氣連通性。7.3.5預埋保護管宜采用整根材料;當無整根材料采用時,連接處應做防水處理;預埋保護管管口應做防護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3.6當保護管安裝在經過建筑沉降縫或伸縮縫時,應預留變形間距。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3.7金屬保護管宜經過鍍鋅處理,不應有變形及裂縫,管口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3.8保護管增設接線盒或者拉線盒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接線盒或拉線盒開口朝向應方便施工;預埋箱、盒位置應正確,并應固定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3.9預埋保護管應符合下列要求:1伸入箱、盒內的長度不小于5mm,并固定牢固;當多根管伸入時,應排列整齊;2當預埋的保護管引出表面時,管口宜伸出表面200mm;當從地下引入落地式盤(箱)時,宜高出盤(箱)底內面50mm;3預埋的金屬保護管管外不應涂漆;4當預埋保護管埋入墻或混泥土內時,離表面的凈距離不應小于15mm。檢驗數量:全檢。7.3.10保護管應排列整齊、固定牢固。當用管卡固定時,管卡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7.4通信管道安裝I主控項目7.4.1通信管道所用的器材在使用之前應進行檢查,其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觀察檢查外觀及形狀。7.4.2通信管道應進行試通,不能通過標準拉棒但能通過比標準拉棒直徑小1mm的拉棒的孔段占試通總數(孔段)的比例不大檢驗數量:水泥管塊管道2孔及以下試全部管孔,2孔以上每塊管塊任意抽試2孔;鋼材、塑料等單孔組群的通信管道2孔及以下試全部管孔,3孔至6孔抽試2孔,6孔以上每增加5孔多抽檢驗方法:在直線管道使用比管孔標稱直徑小5mm長900mm的拉棒試通,在彎曲半徑大于36m的彎管道使用比管孔標稱直徑小6mm長900mm的拉棒試通。7.4.3當通信管道進入建筑物、人(手)孔時,管孔應進行封堵。7.4.4人(手)孔四壁及基礎表面應平整,鐵件安裝應牢固,管道窗口處理應美觀。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4.5人(手)孔口圈安裝質量、位置和高程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7.4.6人(手)孔防滲、漏水及排水功能應良好。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纜線布放I主控項目7.5.1電源線、信號線及配套器材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檢查外觀及形狀。7.5.2電源線、信號線不應破損、受潮、扭曲和折皺,線徑應正確;每根電源線、信號線不應斷線和錯線,線間絕緣、組間絕緣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或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萬用表檢查電纜斷線和錯線,用兆歐表測試絕緣電阻。7.5.3當多層水平線槽垂直排列時,布放應按弱電、強電的順序從上至下排列。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4線槽內的電源線、信號線應排列整齊,不應扭絞、交叉及溢出線槽。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5纜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纜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6當采用屏蔽電纜或穿金屬保護管以及在線槽內敷設時,線纜與具有強磁場和強電場的電氣設備之間的凈距離應大于0.8m。屏蔽線應單端接地。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7.5.7電源線與信號線應分開布放;當交叉敷設時,應成直角;當平行敷設時,相互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Ⅱ一般項目7.5.8電源線、信號線的走向及徑路應符合設計要求,布線應牢固整齊。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9電源線、信號線布放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要求:1光纜彎曲半徑不應小于光纜外徑的15倍;2大對數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3同軸電纜、饋線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10電源線、信號線布放經過伸縮縫、轉接盒及纜線終端處應做余留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11線槽敷設截面利用率不宜大于50%,保護管敷設截面利用率不宜大于40%。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12室內光纜宜在金屬線槽中敷設;當在橋架敷設時,應在綁扎固定段加裝墊層,并應設有防護措施。光纜連接線兩端的余留及處理應符合工藝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7.5.13當在垂直的線槽或爬架上敷設時,電源線、信號線應在線槽內和爬架上進行綁扎固定,其固定間距不宜大于1m。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I主控項目8.1.1光、電纜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檢查外觀及形狀。8.1.2光、電纜敷設前應進行單盤測試,測試指標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及設計要求。檢驗方法:光時域反射儀(OTDR)測試光纜;用萬用表、直流電橋、兆歐表、耐壓測試儀等測試電纜。8.1.3光、電纜線路的徑路、敷設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敷設徑路及光、電纜的端別應符合設計要求;2光、電纜在支架上敷設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固定牢靠;3直埋光電纜的埋深應符合設計要求;4區間光電纜的敷設,嚴禁侵入設備限界。8.1.4當在通信管道和人(手)孔內敷設光、電纜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管孔運用應符合設計要求;2同一根光、電纜所占各段管道的管孔宜保持一致;3光、電纜在人(手)孔支架上的排列順序應與光電纜管孔運用相適應,在人(手)孔內應避免光、電纜相互交越、交叉,不應阻礙空閑管孔的使用。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1.5光、電纜線路的防雷設施的設置地點、區段、數量、方式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1.6光、電纜線路的防蝕和防電磁設施的設置地點、區段、數量、方式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1.7光、電纜外護層(套)不得有破損、變形或扭傷,接頭處應密封良好。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1.8光、電纜與其他管線、設施的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Ⅱ一般項目8.1.9光、電纜線路標樁的埋設應符合設計要求。光電纜標樁應埋設在光電纜徑路的正上方,接續標樁應埋設在接續點的正上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對照設計文件檢查。8.1.10光、電纜敷設、接續或固定安裝時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光纜外徑的15倍。當光、電纜敷設接續時,鋁護套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鉛護套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7.5倍。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檢查隨工檢驗記錄8.1.11光、電纜線路余留的設置位置和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8.2光纜接續及引入I主控項目8.2.1光纜接續應符合下列要求:1芯線按光纖色譜排列順序對應接續;光纖接續部位應采用熱縮加強管保護,加強管收縮應均勻、無氣泡;2光纜的金屬外護套和加強芯應緊固在接頭盒內。同一側的金屬外護套與金屬加強芯在電氣上應連通;兩側的金屬外護套、金屬加強芯應絕緣;3光纜接頭盒盒體安裝應牢固,密封應良好;4光纖收容時的余長單端引入引出長度不應小于0.8m,兩端引入引出長度不應小于1.2m;5光纖收容時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40mm;6光纜接頭處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外護套外徑的20倍;7光纜接續后宜預留2m~3m長度。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隨工檢查。監理單位旁站。8.2.2光纜接頭的固定方式和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2.3光纜引入應符合下列要求:1當光纜引入時,室內、室外金屬護層及金屬加強芯應斷開,并應彼此絕緣分別接地;2光纜引人應在光纖配線架上或光終端盒中終端,并標識清晰;3引入室內的光纜應進行固定,并安裝牢固。檢驗方法:觀察、用萬用表檢查。8.2.4光配線架或光終端盒的安裝位置及面板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2.5光配線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光配線架的型號、規格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架體安裝應牢固可靠,緊固件應齊全,并應安裝牢固;2光配線架上的標志應齊全、清晰,且耐久可靠;光纜終端區光纜進、出應有標識;3光纖收容盤內,光纖的盤留彎曲半徑應大于40mm;4裸光纖與尾纖的接續應符合本標準第8.2.1條的要求,接頭應加熱熔保護管保護,并應按順序排列固定;5尾纖應按單元進行盤留,盤留彎曲半徑應大于50mm。Ⅱ一般項目8.2.6當光纜及接頭盒在進入人孔時,應放在人孔鐵架上固定保護。點及上下行標識應清晰準確。8.3電纜接續及引入I主控項目8.3.1電纜接續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纜接續時芯線線位應正確、連接可靠;接續完成后應檢2直通電纜兩側的金屬護層及屏蔽鋼帶應有效連通;3人(手)孔內的電纜接頭應固定在托板架上,相鄰接頭放置應錯開;4電纜接頭盒盒體應安裝牢固,密封應良好;5電纜成端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檢驗方法:用萬用表檢查錯線和斷線,用兆歐表測試絕緣電阻。監理單位旁站8.3.2電纜接頭的固定方式、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8.3.3電纜引入應符合下列要求:1當電纜引入室內時,室內、室外兩側的屏蔽鋼帶及金屬護層應電氣絕緣;外線側的屏蔽鋼帶及金屬護層應可靠接地;設備側的屏蔽鋼帶及金屬護層應懸浮;2電纜引入室內應終端在配線架或分線盒上,并應標識清楚;3電纜引入防護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用萬用表檢查。8.3.4分歧電纜接入干線的端別應與干線端別相對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3.5接線盒、分線盒和交接箱的配線應卡接牢固、排列整齊、序號正確,并應有相應的標識。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3.6配線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配線架的型號、規格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架體安裝應牢固可靠,緊固件應齊全,并應固定牢靠;2配線架上的標志應齊全、清晰、耐久可靠,卡接模塊上應有標識;3接線端子應連接牢固、接觸可靠;4接線排上任意互不相連的兩接線端子之間、任一接線端子和金屬固定件之間,其絕緣電阻不應小于50MQ;5總配線架的總地線和交換機的地線應實現等電位連接,引入總配線架的用戶電纜其屏蔽層在電路兩端應接地,交換機側進線應在入局界面處與室內地線總匯集排連接接地,局端應在入局界面出進線室內與地線總匯集排連接接地,接地應可靠;6總配線架告警系統應有聲光告警信號。檢驗數量:外觀全檢,絕緣電阻抽測10%。檢驗方法:觀察、測試、試驗檢查;絕緣電阻用500V兆歐表測試。8.3.7數字電纜引入應終結在數字配線架(DDF)上,音頻電纜引入應接在總配線架(MDF)上。檢查數量:全部檢查。檢查方法:觀察檢查。8.3.8數字配線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數字配線架的型號、規格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架體安裝應牢固可靠,緊固件應齊全且安全可靠;2數字配線架上的標志應齊全、清晰、耐久可靠;連接器單元上應有標識;3同軸頭焊接應牢固、可靠;4架內同軸纜應進行綁扎并有適當的余留;5數字配架線接地應可靠。檢查數量:全部檢查。檢查方法:觀察、測試、試驗檢查。8.3.9當室內電纜分線盒、交接箱安裝在墻上時,位置及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8.3.10當電纜引入分線盒時,從引入口到分線盒的電纜宜采用管槽保護。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3.11接頭裝置宜按設計要求進行編號。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3.12當電纜引入室內配線架時,型號、規格、起止點及上下行標識應清晰準確。I主控項目8.4.1光纜線路在一個區間(中繼段)內,每根光纖的背向散射曲線應平滑,應無階躍反射峰,接續損耗平均值應符合下列指標:1單模光纖a≤0.08dB(1310nm、1550nm);檢驗方法:光時域反射儀(OTDR)測試光纖接續損耗。8.4.2光纜線路區間(中繼段)光纖線路衰減測試值應小于設計8.4.3光纜線路區間(中繼段)s點的最小回波損耗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1STM-11550nm波長不應小于20dB;2STM-41310nm波長不應小于20dB;3STM-41550nm波長不應小于24dB;4STM-161310nm、1550nm波長不應小于24dB。檢驗方法:回波損耗測試儀測試檢驗。8.4.4區間通信電纜特性應符合表8.4.4低頻四線組音頻段電特性標準的要求。序號10.9mm線徑環阻(20℃)0.7mm線徑環阻(20℃)0.6mm線徑環阻(20℃)0.5mm線徑環阻(20℃)2環阻不平衡(20℃)Ω3實測值×4電氣絕金屬外護套間V芯線間V5678軌道交通區壓(峰值)用雜音測試器測阻抗值等于電纜一般回線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直流電橋、500V兆歐表、耐壓測試儀、電平表、雜音測試器、串音衰減測試器進行測試。8.4.5市話電纜直流電特性指標應符合表8.4.5的規定。10.8mm線徑單線環阻(20℃)0.6mm線徑單線環阻(20℃)0.5mm線徑單線環阻(20℃)0.4mm線徑單線環阻(20℃)2≥3000(填充式電纜)≥10000(非填充式電纜)實測值×I主控項目漏纜、饋線及配套器材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檢查外觀及形狀。8.5.2漏纜單盤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1內外導體直流電阻、絕緣介電強度、絕緣電阻等直流電氣特性應符合設計要求;2特性阻抗、電壓駐波比、標稱耦合損耗、傳輸衰減等交流電氣特性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直流電氣特性測試檢驗,交流電氣特性測試檢驗或檢查出廠檢驗報告。漏纜吊架支柱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位置、高度及埋深應符合設計要求;2防雷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3基礎的澆注方式和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4漏纜吊掛支柱嚴禁侵入設備限界。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監理單位旁站。8.5.4漏纜吊掛用吊線敷設的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吊掛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8.5.5漏纜夾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漏纜夾具的安裝位置、間隔、強度及距鋼軌面的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2當漏纜夾具固定在支架上時,支架的安裝位置、安裝強度及距鋼軌面的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3漏纜防火夾具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監理單位旁站。8.5.6漏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隧道內吊掛漏纜,其吊掛位置和距鋼軌面的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漏纜的開口方向應面向列車;2高架或地面區段漏纜托架的安裝間隔應符合設計要求;3漏纜不應急劇轉彎,彎曲半徑應符合表8.5.6的要求;最小彎曲半徑(單次彎曲)最小彎曲半徑(多次彎曲)4漏纜敷設嚴禁侵入設備限界。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8.5.7漏纜的鏈接應保持原漏纜結構及開槽間距不變,固定接頭應接續可靠、連接牢固,裝配后接頭外部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護。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用萬用表檢查固定接頭的接續。8.5.8漏纜固定接頭應保持原漏纜結構及開槽間距不變;接頭應連接可靠,裝配后接頭外部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護。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用萬用表檢查固定接頭的接續。8.5.9單根饋線中間不得有接頭;饋線在室外與功分器、漏纜連接應可靠,接頭處應進行防水處理,并應固定可靠。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5.10漏纜裝配后,應進行下列項目測試:1漏纜單盤測試直流電氣性能應符合表8.5.10的要求;1內導體直流電阻一一23V42交流電氣特性應測試電壓駐波比和傳輸衰減,其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直流電橋測直流電阻、用1000V兆歐表測絕緣電阻、用耐壓測試儀測絕緣介電強度,用駐波比測試儀測駐波比,用8.5.11漏纜裝配結束后,應進行中繼段靜態場強測試,其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用場強測試儀每50m測一次,每次測5個數據,取8.5.12隧道內漏纜支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支架的位置、安裝強度及距軌面的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2洞內吊夾安裝位置的間隔應符合設計要求。8.5.13隧道外區段漏纜吊掛后最大下垂幅度應在0.15m~0.2m范圍內(在20℃時)。8.5.14連接器裝配后接頭外部應進行防護,并固定可靠。8.5.15合路器與分路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不得修剪合路器原配電纜長度;系統改造時,兩個分路器之間的連接電纜長度應符合系統改造設計要求;分路器空余端要求接上相應的終端負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8.6漏纜線路檢測I主控項目8.6.1測試漏纜線路下列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1內、外導體直流電阻,絕緣電阻,絕緣介電強度;2工作頻段內電壓駐波比和傳輸衰減。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直流電橋、兆歐表、耐壓測試儀、駐波比測試電橋、信號源、功率計進行測試。8.6.2饋線與漏纜連接后的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1饋線、漏纜連接后駐波比在工作頻段內應小于1.5;2按饋線、漏纜長度及合路器、分路器等部件計算的總衰減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駐波比測試電橋、信號源、功率計測試檢驗。9設備安裝和配線9.1設備安裝I主控項目9.1.1設備進場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1數量、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和訂貨合同的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規定;2圖紙、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齊全;3機柜(架)、設備及附件應無變形、表面無損傷,鍍層、漆飾完整無脫落,銘牌,標識完整清晰;4機柜(架)、設備內的部件完好、連接無松動;無受潮發霉、銹蝕。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和訂貨合同,檢查實物和質量證明文件。9.1.2機柜(架)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機柜(架)的安裝位置及安裝方式符合設計要求;2機柜(架)底座應對地加固;3機柜(架)安裝應穩定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1.3壁掛式設備安裝位置和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并安裝應牢固可靠。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2子架或機盤整齊一致,接觸良好。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1.5金屬機柜(架)、基礎型鋼應保持電氣連接,接地可靠。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萬用表檢查。9.1.6設備排列整齊,漆飾完好,銘牌、標記清楚準確,并符合設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柜(架)正立面應平齊。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1.9車載設備安裝應符合車輛要求,不得超出車輛限界。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9.2設備配線I主控項目9.2.1設備配線光、電纜及配套器材進場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1數量、型號、規格、質量符合設計和訂貨合同的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規定;2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齊全;3纜線外皮無破損、擠壓變形,纜線無受潮、扭曲、背扣。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和訂貨合同,檢查實物和質量證明文件。9.2.2配線電纜、光跳線的芯線應無錯線或斷線、混線、中間不得有接頭。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萬用表、光對號器等檢查斷線、混線。監理單位見證。9.2.3光纜尾纖應按標定的纖序連接設備。光跳線應單獨布放并用墊襯固定,不得擠壓、扭曲。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光纜尾纖纖序,并觀察檢查。9.2.4設備電源配線中間不得有接頭,電源端子接線應正確,配線兩端的標志應齊全。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2.5接插件、連接器的組裝應符合相應的工藝要求。應配件齊全、線位正確、裝配可靠,連接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試驗檢查。9.2.6設備地線應連接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萬用表測量。9.2.7配線電纜的屏蔽護套應可靠接地。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萬用表測量。Ⅱ一般項目9.2.8各種纜線在防靜電地板下、走線架或槽道內應均勻綁扎固定、松緊適度,其中軟光纖應加套管或線槽保護。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2.9纜線兩端的標簽,型號、長度及起止設備名稱等標識信息應準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2.10當纜線接入設備或配線架時,應留有一定的余長。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9.2.11當設備配線采用焊接時,焊接后芯線絕緣層應無燙傷、開裂及后縮,絕緣層離開端子邊緣露銅不宜大于1mm。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并用對號器檢查端子。9.2.12當設備配線采用卡接時,電纜芯線的卡接端子應接觸牢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并用對號器檢查卡接端子。9.2.13配線電纜、電源線應分開布放,間距不應小于50mm。交流、直流配線應分開綁扎。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電源系統及接地10.1電源系統設備安裝I主控項目10.1.1電源設備、防雷器件等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其型號、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1數量、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2圖紙和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應齊全;3機柜(架)、設備及附件應無變形,表面應無損傷,鍍層和漆面應完整無脫落,銘牌標識應完整清晰;4機柜(架)、設備內的部件應完好、連接無松動;應無受潮、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觀察檢查外觀、形狀及標識。10.1.2電源設備的安裝位置、機柜(架)的加固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觀察檢查。10.1.3交、直流配電設備的進、出線、配電開關及保護裝置的數量、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觀察檢查。10.1.4蓄電池架(柜)的材質、加工形式、規格尺寸和平面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觀察檢查。10.1.5蓄電池連接應可靠,接點和連接條應經過防腐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1.6交直流電源柜各單元應插接良好,電氣觸點應接觸可靠、連接緊密;輸入電源的相線和零線不得接錯,其零線不得虛接或斷開。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1.7電源設備的防雷等級、防雷器件的安裝位置及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1.8電源系統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應可靠,且應有標識。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1.9直流電源工作地應采用單點接地方式,并應就近從地線盤上引入。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Ⅱ一般項目10.1.10電源設備的安裝位置、機柜的加固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電源設備機柜安裝的垂直傾斜偏差應小于機身高度的1.0%‰。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10.1.11電源機柜各種零件不得脫落或碰壞,各種標志應準確、清晰、齊全,機柜漆面完好、漆色一致。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1.12蓄電池柜(架)水平及垂直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漆面完整,螺栓、螺母應經過防腐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10.1.13蓄電池安裝應排列整齊,距離應均勻一致。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10.2電源設備配線I主控項目10.2.1電源設備配線線纜到達現場應進行檢查,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應齊全;線纜外皮應無破損、擠壓變形,纜線應無受潮、扭曲和背扣。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出廠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并觀察檢查外觀及標識。10.2.2電源設備配線用電源線應采用整段線料,中間不應有接頭。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3連接柜(箱)面板上的電器及控制板等可動部位的電源線應采用多股銅芯軟電源線,敷設長度應有適當余留。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4引入或引出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的電源線和控制線應分開敷設,在電纜支架上平行敷設時應保持150mm的距離。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10.2.5直流電源線應以線色區別正、負極性,直流電源正負極不應錯接與短路,接觸應牢固;交流電源線應以線色區別相線、零線、地線,不應錯接與短路,接觸應牢固。電源線顏色的配置或標識應牢固并符合下列要求:1對交流電源線,A相應為黃色,B相應為綠色,C相應為紅色,零線應為天藍色或黑色,保護地線應為黃綠雙色;2對直流電源線,正極應為紅色,負極應為藍色。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6電源設備配線端子接線應準確、連接牢固,配線兩端的標志應齊全、正確。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觀察檢查。10.2.7電源配線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源線、接地線的型號和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2電源線、接地線和芯線應無錯線或斷線、混線,接觸良好,3電源配線線間及對地的絕緣電阻值應大于1MΩ/500V,電壓降值符合設計要求;4多股地線應加裝相應規格的銅線鼻子或線卡子,焊接或壓接牢固后,再與端子連接。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核對;500V兆歐表測試,監理單位見證檢查。10.2.8除電源系統外的系統設備電源及其模塊配線應符合本標準第10.2.2條~第10.2.7條的規定。Ⅱ一般項目10.2.9電源設備的輸出電源線應成束綁扎,不同電壓等級,交流線、直流線及控制線應分別綁扎并有標識。通信設備接地線與交流配電設備的接地線宜分開敷設。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10電源設備配線的布放應平直整齊,不得有急劇轉彎和起伏不平,應無扭絞和交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11所有電源設備線、纜綁扎固定后不應妨礙手動開關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12走線架上布放電源配線的綁扎在橫鐵下不應有扭絞、交叉,在地槽內布放電源配線應平直并攏,地槽應清潔,蓋板應嚴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2.13除電源系統外的系統設備電源及其模塊配線應符合本標準第10.2.9條~第10.2.12條的要求。I主控項目10.3.1接地裝置的數量、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接地裝置外10.3.2接地系統的接地位置和引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10.3.3通信系統的下列部分應接地:1通信電源設備的基礎型鋼、金屬框架、裝有電器的可開啟3電纜線路的金屬護套和屏蔽層,防護用金屬管路、金屬橋架;4電源接地;5防雷接地。10.3.4電源系統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應可靠,并應有標識。10.3.5獨立設置接地體的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滿足以下要求:1安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2防雷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3聯合接地電阻不大于10~4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試。10.3.6利用建筑物綜合接地方式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采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試。條~第10.3.6條要求。Ⅱ一般項目10.3.8接地裝置的焊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焊接工藝應符合相應的工藝技術要求;焊接處應進行防腐處理。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3.9地線盤(箱)、接地銅排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接地銅排和螺栓結合緊密、導電性能應良好;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敷設。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觀察檢查。10.3.11除電源系統外的系統設備接地應符本標準第10.3.8條~第10.3.10條要求。10.4電源系統性能檢測I主控項目10.4.1電源設備的絕緣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源設備的帶電部分與金屬外殼間的絕緣電阻,不應小2電源配線的芯線間和芯線對地絕緣電阻不應小于1MΩ。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兆歐表測試。10.4.2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試。10.4.3交流輸入電壓相線與相線、每相相線與零線之間的電壓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用電壓表測試交流電壓值。10.4.4高頻開關電源的配置容量、蓄電池的后備時間等性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試驗,對照設計文件檢查實際配置。10.4.5-48V高頻開關電源的性能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1直流輸出電壓應在-57V~-40V范圍內;2直流輸出的雜音電平應符合表10.4.5直流電源設備雜音指標值的要求。電源雜音電壓寬頻雜音(有效值)離散雜音(有效值)-40V)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測試,檢查出廠檢驗報告。監理單位見證。10.4.6UPS下列性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1輸入交流電壓額定值、頻率額定值;2輸出電壓額定值、頻率額定值、電壓精度、瞬態電壓恢復時間、頻率精度;3UPS電池后備時間。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測試,檢查出廠檢驗報告。監理單位見證。10.4.7蓄電池組的性能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1當環境溫度為25℃時,蓄電池浮充充電電壓為2.20V~2蓄電池均衡充電電壓為2.30V~2.40V;3蓄電池組各單體間的開路電壓最高與最低差值不大于4蓄電池進入浮充狀態24h后,各蓄電池之間的端電壓差應符合下列要求:1)蓄電池組由不多于24只2V蓄電池組成時各蓄電池之間的端電壓差不應大于90mV;2)蓄電池組由多余24只2V蓄電池組成時各蓄電池之間的端電壓差不應大于200mV;3)6V蓄電池組成時各蓄電池之間端電壓差不應大于240mV;4)12V蓄電池組成時不應大于480mV。5蓄電池容量按I??(A)(10h率放電電流)或I?(A)(3h率放電電流)進行測試,2V單體放電終止電壓不小于1.80V;6蓄電池最大充電電流不大于2.5I??(A)時,2V單體電壓不大于2.4V單體時,各項指標應正常。10.4.8交流配電柜(箱)自動切換裝置的延時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測量檢查。監理單位見證。10.5電源系統功能檢驗I主控項目10.5.1不間斷電源UPS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1輸入電源過高、過低,輸出電壓過高、過低,過流、欠流,UPS設備過載,短路,蓄電池欠壓,熔斷器熔斷等自動保護動作準2旁路功能應正常;3手動與自動轉換功能、自動穩壓及穩流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4交流監控模塊(本地監控單元)應能對交流電源設備進行監5本地及遠端監控接口性能正常;6備用冗余UPS與并聯冗余UPS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試驗或檢查出廠檢驗報告。10.5.2高頻開關電源設備的下列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斷等自動保護動作準確,聲光告警應正常;3本地及遠端監控接口性能應正常;4整流模塊熱拔插功能應正常。檢驗方法:試驗,檢查出廠檢驗報告。監理單位見證。10.5.3交流配電柜(箱)的機械電氣雙重連鎖、手動切換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試驗檢驗。監理單位見證。10.5.4當通信電源系統進行人工或自動轉換時,通信設備供電不得中斷。檢驗方法:進行切換功能試驗。監理單位見證。10.6電源集中監控系統檢驗I主控項目10.6.1電源集中監控系統對電源的監測應符合下列要求:1交流輸入/輸出電壓、輸入/輸出電流、輸出頻率的測量相對誤差不大于2%;2直流輸出電壓測量相對誤差不大于0.5%;3直流電流測量相對誤差不大于2%。檢驗數量:全檢。檢驗方法:測量檢查。監理單位見證。10.6.2電源集中監控系統對蓄電池的監測應符合下列要求:12V單體電池端電壓誤差范圍不大于5mV;26V單體電池端電壓誤差范圍不大于10mV;312V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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