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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項目代碼2411-320581-89-02-585157建設單位聯系人地理坐標120度36分28.944秒,31度38分40.554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670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三十三、汽車制造業3671.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⑦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常熟市數據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常數據投備〔2024〕474號總投資(萬元)15000環保投資(萬元)90環保投資占比(%)0.6施工工期24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10000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規劃名稱:《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23年)》審批機關:常熟市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23年)》的批復(常政復〔2023〕80號,2023.5.25)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評名稱:《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召集審查機關:常熟市環境保護局審查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常環審〔2019〕1號)—2—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規劃符合性分析(1)《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23年)》相符性分析①發展定位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為全鎮工業集中發展區域,承擔鎮級工業企業生產職能。產業定位是力爭把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建設成為蘇州市一流的先進裝備制造工業園區,重點發展高端鋁制品、汽車零部件、自動化儀器儀表等。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行業類別為C3670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的產業定位。②空間結構布局以及工業用地規劃規劃區總體形成“一軸一帶兩片區”的規劃結構。“一軸”:沿人民南路的工業發展軸;“一帶”:沿S342省道的公共服務帶;“兩片區”:以人民南路為軸線劃分的東、西兩個工業片區。規劃工業用地172.36公頃,占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84.21%。規劃以現有優勢企業為基礎,以人民南路為主要發展軸在兩側合理布置企業,促進工業用地的集聚發展。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屬于人民南路西側的工業片區。根據附圖6《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用地規劃圖》可知,項目所在地用地規劃為二類工業用地,符合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的空間結構布局以及工業用地規劃。(2)與《常熟市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據地方用地需求和“三條控制線”試劃成果,落實新增建設用地上圖規模,布局建設用地管制區、土地用途區,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布局在報批的城鎮開發邊界內。近期實施方案根據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的需要,將全部土地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3類建設用地管制區域。根據常熟市建設控制區布局示意圖,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建設用地;根據《常熟市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本項目所在地規劃土地用途為“允許建設區”,因此,本項目符合《常熟市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要求。(3)與《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據《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格局南向—3—融入蘇州、北向輻射蘇中蘇北,構建“一主兩副、一軸五片六組團”的開放式全域總體格局。“一主兩副”:常熟主城、濱江新城、南部新城。“一軸”:G524南向發展軸。“五片”:城市中心區、創新發展引領區、先進制造核心區、產業發展協同區、國際湖蕩文旅區。“六組團”:蘇州高鐵北城、中新昆承湖園區、云裳消費小鎮、虞山尚湖古城、數字統籌劃定“三區三線”,具體指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城鎮空間三種類型空間,以及分別對應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城鎮體系結構是以常熟市域形成“1+3+4”的城鎮體系,包括1個中心城區(常熟主城(含古里鎮)、濱江新城、南部新城)、3個重點鎮(海虞鎮、梅李鎮、辛莊鎮)和4個一般鎮(尚湖鎮、沙家浜鎮、董浜鎮、支塘鎮)。促進工業用地向園區集聚,提升地均效益,形成“三區一園九片”的工業園區布局結構,加強對工業發展的支撐。《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三線劃定與管控要求:合理安排農業空間,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保護生態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統籌優化建設空間,劃定城鎮開發邊界。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根據《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總體格局圖,本項目位于“九片鎮級產業社區”中的尚湖(翁家莊)工業區,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本項目利用原有廠區進行建設,不新增用地,本項目未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因此,本項目符合《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求。綜上,項目建設符合當地產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與規劃環評的相符性分析(1)與《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常環審〔2019〕1號)相符性分析表1-1本項目與規劃環評審查意見相符性規劃環評審查意見相符性分析符合規劃產業定位為:先進裝備制造工業園區,重點發展高端鋁制品、汽車零部件、自動化儀表、注塑產品等:鼓勵類清單中,“汽車及零部件:圍繞將園區打造成中國一流鐵塔出口基地,結合企業發展戰略規劃,扶持和壯大以風范電力為主的角鋼鐵塔制造,力爭做到產品向本項目產品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屬于規劃中的鼓勵類項目符合—4—國際市場開拓發展,成為全球主流鐵塔龍頭企業”。禁止引進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污染排放較大的行業及簡單金屬加工、貨架、貨架配件、木制品(鋼木制品)企業:紙質、塑料印刷、致”污染物、鹽分含量較高以及含氮、磷污染物的項目,廢水經預處理達不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項目:采用落后的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不符合國家和蘇州市相關產業政策的項目。限制引進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氣體的項目本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企業定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本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均達到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固廢均有效處置不外排: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能夠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不屬于金屬加工、貨架、貨架配件、木制品(鋼木制品)企業:紙質、塑料印刷、包裝業企業;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不采用落后的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無有毒有害氣體排放符合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園區應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建設排水系統,依法依規做好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和處理處置。優化能源結構,推行集中供熱和使用清潔能源。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經收集后排入附近水體,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固廢零排放。符合評價結論:翁家莊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總體上符合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與區域發展規劃相符,工業區產業定位合理,總體布局基本可行;主要環保基礎設施規劃完備,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對環境影響較小,預計各類環境功能區的環境目標可以實現;公眾及團體普遍對工業區的建設持支持態度。工業區在切實落實提出的建議和要求,強化環境管理體系建設的基礎上,應可以實現工業區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促進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審查意見:(一)《規劃》應根據上位規劃進行調整,近期控制現有入區項目規模,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加快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控制開發強度,推進區域可持續發展。(二)嚴格入區項目的環境準入管理,積極推進區內產業轉型升級,落實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最新環保準入條件以及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按照《報告書》提出的環—5—境準入要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進一步優化產業定位,控制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三)加強空間管制,進一步優化區域內空間布局;協調工業用地與土地利用規劃、周邊居住用宅等關系,園區的空間隔離帶內不得有環境敏感目標,入區項目須滿足環境防護距離要求。(四)入園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水平、污染治理技術,以及單位產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率達到同行業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加強產業節水、水資源再生利(五)建立健全園區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編制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與尚湖鎮相關預案做好銜接;做好環境應急保障,提升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六)建立健全跟蹤監測與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加強園區環境管理和跟蹤評價。建立園區環境管理機構,加強環境管理和跟蹤評價。在規劃進行重大調整或修訂時應重新或補充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常環審〔2019〕1號)的相關要求。—6—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常熟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4〕314號)等文件規定,常熟市的生態保護規劃如下表所示。表1.1-1常熟市生態保護規劃范圍及內容序號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名稱主導生態功能面積(平方公里)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面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積總面積1太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虞山景區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30.6330.632長江滸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3.42/3.423常熟尚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2.466.709.164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52.6552.655沙家浜國家濕地公園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506常熟西南部湖蕩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3.1323.137江蘇虞山國家森林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8江蘇蘇州常熟濱江省級濕地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9江蘇常熟南湖省級濕地公園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644.21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0.980.98長江(常熟市)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51.9551.95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為東側的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距離為930m,因此本項目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與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要求相符,不屬于限制開發區域及禁止開發區域,項目建設不占用生態空間保護區域(見附圖5),不會導致轄區內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生態服務功能下降。因此,項目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7—關于常熟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4〕314號)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屬于不達標區,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府[2024]50號),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穩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達的減排目標。納污河道錫北運河地表水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地聲環境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本項目廢氣及固廢較少,對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本項目的建設不觸及區域的環境質量底線。(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用電由區域電網供給,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當地土地規劃要求,亦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此處對照產業政策、規劃相符性進行分析。①與產業政策的相符性分析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的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屬于允許類。對照《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018〕32號附件3本項目不屬于其中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和禁止類,屬于允許類。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在該負面清單所限制的范圍內,滿足準入要求。對照《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和禁止類,滿足準入要求。對照《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和淘汰類的,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對照《蘇州市主體功能區實施意見》,本項目不在其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內,屬于優化提升區域。對照《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產品不屬于其中“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目錄,也未采用該目錄中的重污染工藝。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8—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及其他廢棄物。本項目無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固廢收集后外售或委托處置或委托所在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滿足《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產業政策。該項目已通過備案,其備案號為常數據投備〔2024〕474號,并準予開展有關工作。②選址可行性及規劃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根據不動產權證(附件2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屬于《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23年)》中的二類工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項目建設符合地方規劃。項目所在區域未開展規劃環評,故不會對本項目的建設產生制約。通過對本項目的影響預測分析,項目建成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項目區域的環境功能區劃,項目選址是合理的。③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a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體管控要求及對照分表1.1-2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1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碼頭江通道項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本項目不在自然保的岸線和河段范圍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3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禽畜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9—4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新增排污口,未有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符合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不在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和岸線保留區內,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符合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兩湖七河”和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開展生產線捕撈。本項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河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紙等高污染項目。符合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符合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落后重過剩產能行業的能高排放項目。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符合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的要求,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的管控要求。具體管控要求及對照分析詳見表1.1-3。—10—表1.1-3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相符性分析文件相關內容本項目情況相符一、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一)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禽畜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削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四)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五)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六)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本項目所在地塊現狀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根據《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23年)》,本項目所在地塊規劃為二類工業用地,本項目不涉及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符合二、區域活動:(七)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他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八)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九)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十)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十一)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十二)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十三)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十四)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內,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投資建設活動。符合三、產業發展:(十五)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十七)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十八)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十九)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二十)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符合國家及江蘇省產業政策要求,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中的淘汰類、限制類等項目。符合b、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位于常熟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且位于長江流域及太湖流域,屬于重點區域,項目與《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見下表。表1.1-4項目與《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相符性序管控重點管控要求本項目相—12—號類別符性一、長江流域1空間布局約束1.始終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引導長江流域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調整,實現科學發展、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2.加強生態空間保護,禁止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4.強化港口布局優化,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江干線通道項目。5.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本項目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本項目所在地塊現狀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根據《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年)》,本項目所在地塊規劃為二類工業用地。項目不涉及入河排污口,不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據《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強和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加快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相符3環境風險防控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防控。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推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不屬于石化、化工等重點企業;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相符4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和重要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相符二、太湖流域1空間布局約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項目屬于汽相符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不在禁止行業之列。2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行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本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不屬于上述行業范圍,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相符3環境風險防控1.運輸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不得進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3.加強太湖流域生態環境風險應急管控,著力提高防控太湖藍藻水華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不在周邊水體設置排污口,項目不涉及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運輸,也不會向水體排放廢棄物。相符4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推進取用水規范化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先期實施節水改造,鼓勵重點用水企業、園區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統。2.推進新孟河、新溝河、望虞河、走馬塘等河道聯合調度,科學調控太湖水位。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相符c、對照《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及《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落實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對照《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及《蘇州市2023—14—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項目所在地屬于“常熟市---重點管控單元---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尚湖園區”,對照附件3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及附件4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具體分析見表1.1-5及1.1-6。表1.1-5與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空間布局約束(1)按照《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的通知》(蘇自然函〔2023〕880號)、《蘇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市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2)全市太湖、陽澄湖保護區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等文件要求。(3)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相關要求。(4)禁止引進列入《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類、淘汰類的產業。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項目所在地為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為東側的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最近距離930m,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與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要求相符。本項目嚴格落實各項文件要求,本項目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類、淘汰類的產業。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5年蘇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達到省定要求。本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廢氣、固廢較少。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2)落實《蘇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建成后將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同時企業內儲備有足夠的環境應急物資,實現環境風險聯防聯控,故能滿足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相符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5年蘇州市用水總量不得超過103億立方米。(2)2025年,蘇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國家下達任務。本項目不占用耕地,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滿足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3)禁燃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表1.1-6與蘇州市重點保護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類型環境管控單元名稱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情況相符性工業園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尚湖園區空間布局約束(1)禁止引進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汰類的產業;禁止引進列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的產業。(2)禁止引進不符合園區產業準入要求的項目。(3)嚴格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分級保護要求,禁止引進不符合《條例》要求的項目。(4)嚴格執行《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要求。(5)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6)禁止引進列入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目。(1)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中淘汰類的產業,屬于允許類,不屬于外商投資產業。(2)本項目符合園區產業準入要(3)本項目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符合《條例》有關要求。(4)本項目不在陽澄湖保護區內,符合《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要求。(5)本項目不屬于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園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應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2)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滿足國家、地方有關污染物排放要求。(2)本項目投運后,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本項目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筒排放,CNC加工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減振、隔聲、距離衰減和廠房周邊綠化,確保廠界噪聲達標。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各種污染物較少,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環境(1)建立以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構為核心,與地方本項目建成后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相—16—風險防控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機構聯動的應急響應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事故。(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區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聯動,廠區內配備了應急救援隊伍和必要的應急設施和裝備,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各種污染物較少,對環境影響較小。符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園區內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和綜合能耗應滿足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要求。(2)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項目在運營期間使用電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d、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企業準入條件《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規定的企業準入條件見表1.1-7。表1.1-7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企業準入條件產業發展鼓勵類裝備制造業高端鋁制品業:做大做強高端鋁制品,著重開拓汽車、通信等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壓鑄件生產和深加工及裝配,扶持浦石精工集團將其引導、培育成為壓鑄行業的一艘航母,輻射長三角地區。鼓勵高端鋁制品行業技術研發,占領高端鋁制品技術的制高點。汽車及零部件:圍繞將園區打造成中國一流鐵塔出口基地,結合企業發展戰略規劃,扶持和壯大以風范電力為主的角鋼鐵塔制造,力爭做到產品向國際市場開發拓展,成為全球主流鐵塔龍頭企業;關注新能源汽車及相關技術發展,引進和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的汽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及時布局,搶抓產業發展新契機。自動化儀器儀表:積極發展新興產業發展高端裝備制造,大力發展集成電路、平板顯示、交通運輸設備、半導體顯示與照明、太陽能電池等產業的制造工藝裝備、自動化生產線、各類專用裝備和成套設備,提升區域裝備制造水平。產業發展限制類金屬加工制造8.8級以下及普通低檔標準緊固件制造30萬千瓦及以下常規燃煤火力發電設備制造(綜合利用、熱電聯產機組除外)鑄鐵低于5000噸/年;鑄鋼低于4000噸/年;鋁合金低于1200噸/年;銅合金低于600噸/年的生產企業35kvS7及以下系列變壓器;弧焊變壓器現代服務業人力資源高密度企業產業發展禁止類金屬結構制造簡單金屬加工貨架及貨架配件制造輕工木制品(鋼木制品)制造紡織服裝業造紙和紙制品制造塑料印刷其他1、廢水含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三致”污染物、鹽分含量較高以及含氮、磷污染物的項目,廢水經預處理達不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項目,禁止引進。2、工藝廢氣中含有難處理的、有毒有害物質的項目;園區區外周邊也存在居民區等敏感區域,應限制引進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氣體的項目。3、使用落后的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不符合國家和蘇州市相關產業政策的項目,禁止引進。這類項目包括:①國際上和國家各部門禁止或準備禁止生產的項目、明令淘汰項②生產方式落后、高能耗、嚴重浪費資源和污染資源的項目;③污染嚴重、破壞自然生態和損害人體健康又無治理技術或難以治理的項目。對照上表,本項目行業類別為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屬于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鼓勵類項目,符合常熟市尚湖鎮翁家莊工業集中區的企業準入條件。綜上,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及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1.2與《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21〕45號)分析。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要求。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應納入國家產業規劃。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于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不予審批。本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不屬于上述“兩高”項目,后續國家如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18—1.3、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相符性分析表1.3-1“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生產、進口、銷售、使用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料和產品,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應當符合相應的限值標準。本項目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自行或者委托有關監測機構對其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監測,記錄、保存監測數據,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監測數據應當真實、可靠,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年。本項目建成后,根據自行監測計劃委托有關監測機構對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監測,記錄、保存監測數據,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監測數據真實、可靠,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運行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者凈化設施;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無法在密閉空間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本項目生產車間位于室內,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筒排放,CNC加工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1.4、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相符性分析表1.4-1“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庫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本項目VOCs物料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儲庫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裝袋均存放于室內,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狀態時均加蓋、封口、保持密閉。液體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體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本項目液態VOCs物料均采用密閉容器輸送。液體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液態VOCs物料在密閉空間內操作,配套相應收集處理系統。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廢氣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生產車間位于室內,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筒排放,CNC加工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等企業擬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等。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進行。本項目靜電油煙凈化器、油霧過濾器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進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等本項目靜電油煙凈化器、油霧過濾器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對于重點地區,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本項目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1.5、與《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常熟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符性分析表1.5-1項目與相關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文件名稱指南要求項目情況相符一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加強惡臭、有毒有害氣體治理。推進無異味園區建設,探索建立化工園區“嗅辨+監測”異味溯源機制,研究制定化工園區惡臭判定標準,劃定園區惡臭等級,減少化工園區異味擾民。探索將氨排放控制納入電力、水泥、焦化等重點行業地方排放標準,推進種植業、養殖業大氣氨減排。積極開展消耗臭氧層。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無惡臭氣體產生,加強通風,可保證廠界達標,本項目不涉及氨的排放。相符二持續鞏固工業水污染防治。推進紡織印染、醫藥、食品、電鍍等行業整治提升,嚴格工業園區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快實施“一園一檔”、“一企一管”,推進長江、太湖等重點流域工業集聚區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完善工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治專項行動,推動日排水量500噸以上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水口、出水口安裝水量、水質自動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加強對重金屬、有機有毒等特征水污染物監管。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相符三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強力推進藍天保衛戰。扎實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全面開展工業深度治理、移動源污染整治、揚塵整治提升、科學精準治氣專項行動,鋼鐵、火電行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鍋爐超4000臺,淘汰高污染排放機動車22萬余輛。加強揚塵精準化管控,平均降塵量1.8噸/月·平方公里,為全省最低。大力推進VOCs污染本項目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筒排放,CNC加工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相符—20—防治工作,開展化工園區泄漏檢測與修復,累計完成化工園區、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項目5000余項。依托大氣環境質量優化提升戰略合作,開展大氣環境質量分析預測、污染來源解析、專家幫扶指導等工作,提升科學治理水平。內無組織排放。四深度實施碧水保衛戰。全面落實河(湖)長湖一策”、“一河一策”、“一斷面一方案”,累計完成2500余個重點項目。開展全市河流水環境質量攻堅行動,省考以上河流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口類,完成932條黑臭水體整治。推進長江保護修復,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漁”,開展入江排污口、入江支流整治。持續開展太湖綜合整治和陽澄湖生態優化行動,實施太湖流域六大重點行業提標改造,拆除4.5萬畝太湖圍網養殖。持續提升污水處理能力,新增污水管網3816千米,城市、集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8%、90.5%,生活污水處理廠尾水實現準IV類標準排放。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相符五穩步推進凈土保衛戰。出臺《蘇州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完成130個國控省控土壤監測點位布設、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篩選、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和涉重企業遺留地塊排查等工作,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布設,建成投運蘇州市農用地詳查樣品流轉中心,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企業全口徑清單427家,開展6個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組織對345家太湖流域電鍍企業開展集中整治。有序推進土壤修復項目,蘇州溶劑廠北區污染地塊修復工程在全國土壤污染防治經驗交流會上受到充分肯定。完成636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本項目不屬于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對土壤環境基本無影響。相符六常熟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一是推動綠色發展轉型升級,主要包括優化調整空間結構和產業結構、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等內容;二是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主要包括推進碳達峰、水環境保護、大氣環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規范固廢管理、整治農村環境等內容;三是強化自然生態空間保護,主要包括構建生態安全格局、強化生態區域管護、加強長江保護修復、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保護、深化生態文明創建、實施生態產品提質增值等本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筒排放,CNC加工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本項目相符—21—內容;四是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主要包括健全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環境監管體系、經濟政策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環境治理能力等內容。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售,固體廢物零排放。6號)相符性分析表1.6-1與《關于印發<常熟市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相符性序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優結布加推綠低轉1、優化產業結構。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綠色轉型升級。加快推進鋼鐵、石化等行業布局優化、效益提升。重點針對有色、化工、包裝印刷、家具、彩涂板、人造板等行業,開展綜合整治,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開展涉氣企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開展“一群一策”整治提升回頭看。樹立行業深入落實園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一輪產業集群升級改造。推動鋼鐵、印染等重點行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2、優化能源結構。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增加清潔能源消費,落實國家、省、蘇州市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加快推進光伏復合利用,全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1、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本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氣為非甲烷總烴,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筒排放,CNC加工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廢氣產生量較小,不會對環境產生較大影2、本項目使用電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滿足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突出整治全力壓降VOCs排放水平11、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開展含VOCs原輔材料達標情況聯合檢查。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標準,確保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符合標準的產12、開展簡易低效VOCs治理設施提升整治。全面排查涉VOCs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情況,依法查處無治理設施等情況,推進限期整改。對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水噴淋等簡單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按要求推進升級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本項目為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技改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業,本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氣為非甲烷總烴,走芯車床機加工產生的油霧依托原有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依托原有DA004排氣相符—22—采用活性炭吸附裝置的企業,要結合入戶核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定期檢查企業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活性炭是否及時更換等情況。實行重點排放源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控制,對收集的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千克/小時的車間或生產設施,確保排放濃度穩定達標,去除效率不低于80%,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啟動活性炭再生中心建設工作,力爭年內完成項目立項。13、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強化整治。推動解決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重點治理集氣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輔材料和廢料儲存環節未密閉等問題。無法實現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閉設備、密閉空間作業或安裝二次密閉設施。產生的油霧經油霧過濾器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1.7、與《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據《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格局南向融入蘇州、北向輻射蘇中蘇北,構建“一主兩副、一軸五片六組團”的開放式全域總體格局。“一主兩副”:常熟主城、濱江新城、南部新城。“一軸”:G524南向發展軸。“五片”:城市中心區、創新發展引領區、先進制造核心區、產業發展協同區、國際湖蕩文旅區。“六組團”:蘇州高鐵北城、中新昆承湖園區、云裳消費小鎮、虞山尚湖古城、數字統籌劃定“三區三線”,具體指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城鎮空間三種類型空間,以及分別對應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城鎮體系結構是以常熟市域形成“1+3+4”的城鎮體系,包括1個中心城區(常熟主城(含古里鎮)、濱江新城、南部新城)、3個重點鎮(海虞鎮、梅李鎮、古里鎮)和4個一般鎮(尚湖鎮、沙家浜鎮、董浜鎮、支塘鎮)。促進工業用地向園區集聚,提升地均效益,形成“三區一園九片”的工業園區布局結構,加強對工業發展的支撐。《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三線劃定與管控要求:合理安排農業空間,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保護生態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統籌優化建設空間,劃定城鎮開發邊界。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根據《常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總體格局圖,本項目位于“—23—1.8、與《常熟市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據地方用地需求和“三條控制線”試劃成果,落實新增建設用地上圖規模,布局建設用地管制區、土地用途區,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布局在報批的城鎮開發邊界內。近期實施方案根據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的需要,將全部土地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3類建設用地管制區域。根據常熟市建設控制區布局示意圖,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允許建設區。根據《常熟市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本項目所在地規劃土地用途為“現狀建設用地”,與《常熟市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相符。建設內容2.1、項目由來蘇州眾捷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尚湖鎮練塘工業集中區(翁家莊),主要從事金屬零部件、汽車空調機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銷售等。此次公司因發展需要,擬投資15000萬元,利用原有廠房面積7000m2,新建三期1號廠房的3000m2,淘汰傳統人工上下料機床、沖壓設備等原有產線50條(設備50臺/套購置自動上下料精益線、加工中心、機器人、自動彎管加工設備等生產及配套設備150臺/套,開展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零部件生產線智能化改造,將原有人工上下料加工、人工上下料清洗工序上的裝備進行自動化提升,利用設備自動化、信息化、數字化等手段,進一步降低生產能耗、提升綠色化生產水平。項目改造后,年產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4000萬件。該項目已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常熟市數據局備案(常數據投備〔2024〕47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等有關規定,本項目屬于“三十三、汽車制造業3671.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應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建設單位委托我單位進行此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單位接受委托后,在對項目進行了實地踏勘、資料收集和核實項目生產內容和工藝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按國家相關環境法律、法規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編寫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本項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衛生問題不屬于本評價范圍,請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執行。2.2、主要產品及產能項目主要產品產能見表2.1-1。表2.1-1建設項目產品方案序號生產單元產品名稱年設計生產能力(萬件)年運行改建前改建后增減量1汽車空調連接法蘭生產線汽車空調連接法蘭25002500072002汽車空調連接立管生產線汽車空調連接立管20002000072003汽車空調連接支架生產線汽車空調連接支架50050007200—24—4汽車熱交換系統零部件生產線汽車熱交換系統零部件29382938072005熱泵閥體及其部件生產線熱泵閥體及其部件64萬套64萬套072006冷卻器底板及其部件生產線冷卻器底板及其部件480480072007熱交換器法蘭生產線熱交換器法蘭360036000720081#研發中心閥體類汽車熱交換系統零部件0.50.5024009沖壓自動線零件0彎管自動化零件0加工自動線零件0沖壓模具50套50套02#研發中心開發膨脹閥量產工藝//02400開發油冷器板量產工藝//0開發剎車卡鉗調節裝置裝配自動線//0新能源汽車熱交換器法蘭、熱泵閥體、動靜渦盤生產線新能源汽車熱泵閥體50萬套50萬套04800新能源汽車壓縮機動靜渦盤套套0新能源汽車熱交換器法蘭350萬套350萬套0新能源汽車空調管路生產線新能源汽車空調管路300萬套300萬套020新能源汽車熱交換系統零部件新能源汽車熱交換系統零部件300030000720021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生產線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04000+40007200將鋼材、鋁型材、鋼板使用自動彎管機等設備進行機加工粗加工、然后使用加工中心進行CNC對工件進行精細加工,檢驗,包裝入庫,即可得到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成品。—25—汽車熱管理系統產品2.2、主要原輔料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質見表2.2-1及2.2-2所示。表2.2-1本項目主要原輔料消耗表序號名稱規格、組分年用量(t)包裝及儲存方式存儲地點技改前技改后增減量1鋼材鋼+1020散裝原材料庫2鋁型材21577.823527.8+195040散裝3鋁板銅0.4%26303380+75020散裝4模具鋼鋼02散裝5焊環/0.050.0500.01袋裝6釬焊材料/0.030.0300.005袋裝7改性醇清洗劑醇類溶劑9.949.9402200kg/桶8堿性醇清洗劑五水偏硅酸鈉(Na2SiO3·5H2O)1%~10%,不含氮磷3300.4200kg/桶9水性清洗劑(HRX-501表面活性劑:8800.4200kg/桶—26—)13%,穩定劑:2%,滲透劑:9%水性清洗劑(HRX-505)表面活性劑:10%,碳酸氫鈉:2%,葡萄糖酸鈉:8%,純水:55%7700.4200kg/桶切削油31.534.50.6200kg/桶潤滑油2.72.9+0.20.4200kg/桶乳化液性劑等93.598.51200L/桶硅油甲基硅油0.0180.01800.01818kg/桶水性磨削油1200L1200L0600L200L/桶液壓油精煉礦物基礎添加劑0.5-10%2.72.700.4200kg/桶電火花油基礎油、抗氧劑、防銹劑0.50.500.125kg/桶振研石/7700.5袋裝濾材尼龍、濾紙等0.20.28+0.080.2袋裝20研磨液十二烷基磺酸鈉15%、十二烷基聚乙烯醚乙烯酰胺聚氧乙烯醚20%、檸檬酸三鈉四胺10%、硫脲20%,磷含00.5200kg/桶—27—量171mg/kg21天然氣140m3140m30/管道輸送/表2.2-2本項目主要原輔料理化特性、毒性毒理名稱理化性質燃燒爆炸性毒理毒性乳化液[主要成分]:基礎油70-90%,添加劑10-30%[外觀與性狀]:均勻半透明液體[pH]:8.6[密度]:/[沸點]:/[閃點]:/[溶解性]:/[用途]:本產品施于金屬表面之后,可以有效降低加工過程的摩擦。常溫常壓下穩定急性經口毒性實驗(一次最大限度試驗)雌性、雄性小鼠LD50均大于5000mg/kgBW,為實際低急性吸入毒性實驗(一次最大限度試驗):雌性、雄性小鼠LC50均大于10000mg/m3,為實際低毒。切削油[主要成分]礦物油70-<80%、伯烷醇胺縮合物,含硼1-<20%,乙醇胺1-<5%,異噻唑啉酮衍生物0.01-<1%[外觀與性狀]:黃色液體[pH]:9.5[密度]:1.01g/mL[沸點]:/[閃點]:/[溶解性]:/[用途]:專門設計用于高金屬去除率的應用場合,如槍鉆、深孔鉆應用。/潤滑油[主要成分]:基礎油90-100%,添加劑<10%[外觀與性狀]:黃綠色黏性液體[pH]:/[密度]:0.8971g/mL[沸點]:>300℃[閃點]:262℃[溶解性]:不溶于水。[用途]:本產品用在各種類型機械設備上以減少摩擦。在正常狀況下產品是穩定的吸入:加熱產生的油霧滴濃度達到過量時,吸入時會感覺有特殊不好的氣味產生,會使人感到不舒服,可能會造成呼吸道嚴重刺激不適。眼睛:噴入眼睛會刺激周圍粘膜、流淚、紅腫及可能發炎。吞食:可能有害,會引發腹瀉、嘔吐的現象。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000mg/kg(大鼠、吞食)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mg/kg(大鼠/兔子、皮膚)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mg/m3/hr(大鼠、吸入)注:本項目不涉及物料的理化性質不再贅述。2.3、設備清單—28—本項目主要設備清單見表2.3-1所示。表2.3-1本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套)備注對應工藝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1CNC加工中心TOM850A、TC-S2C-O、創勝288333+45/CNC加工2雙工作臺加工中心/2439+15/3臥式加工中心/2131+10/4CNC數控車床XKNC-50G22220不涉及5三坐標測量機INSPECTOR06330不涉及檢驗6輪廓度儀SV-C3000330不涉及7鋸料機JIJ-455L21210不涉及鋸切8沖壓機JH21-63T21210不涉及沖壓9管端成型機W-25C-372+10/機加工自動彎管機SWCQZ16-1、18TDRE4757+10/自動倒角機FHC-75EA0不涉及走芯車床A20-3F7NP+20/攻絲機SG1603220不涉及鉆床TC-3110不涉及人工上下料機床/400-40/沖床/0-10/BOC自動線/0不涉及鍍膜機/110不涉及鍍膜外圓無心磨床MDH1060,含機械手220不涉及打磨20研磨機GS-300不涉及振研21改性醇清洗機/0不涉及改性醇清洗22超聲波清洗機/0不涉及超聲波清洗23機器人/4070+30/輔助—29—設備24精益生產線/0+10/輔助設備25CNC加工中心VTW755、TRIPLEV211-R、VCN-530CL40400不涉及研發26車削復合中心/220不涉及27走芯車床SB-20R48480不涉及28數控車QT-COMPACT200MSL110不涉及29電火花機AP30L110不涉及30焊接機/110不涉及31ZGW63220不涉及32ALN600G110不涉及33磨床M7140440不涉及34三坐標08.10.06550不涉及35輪廓儀CV2100110不涉及36清潔度檢測儀SinAPC2000220不涉及37泄漏檢測儀Triplev21-R110不涉及38焊接測試儀LJ-X8000110不涉及39物理性能檢測設備/20200不涉及40旋風布袋除塵器8000m3/h,處理一期鋸切廢氣110不涉及環保設備41旋風布袋除塵器20000m3/h,處理二期鋸切廢氣110不涉及42二級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處理裝置18000m3/h,處理改性醇清洗廢氣110不涉及43油霧分離器+活性炭吸附裝置13000m3/h,處理一期走芯車床機加工廢氣110不涉及—30—44靜電油煙處理器35000m3/h,處理二期廠房走芯車床機加工廢氣110依托現有45高負壓中央清掃裝置具清理廢氣110不涉及46高負壓中央清掃裝置具清理廢氣110不涉及47油霧分離器2000m3/h,處理CNC加工廢氣2882880/48油霧過濾器4000m3/h,處理CNC加工廢氣045+45/49焊接除煙設備2000m3/h,處理釬焊廢氣110不涉及50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80t/d10不涉及51沖凹機JB04-2T220不涉及/52低溫蒸餾設備TC-V50A110不涉及廢液回用53真空濾油機30L/min110不涉及54真空蒸餾回收機KWS-CHZL-100110不涉及2.4、公用及輔助工程本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一覽表:見表2.4-1。表2.4-1公用及輔助工程情況一覽表分類建設名稱設計能力備注技改前本項目技改后全廠主體工程一期廠房建筑面16630.27m2依托現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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