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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34篇)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精選34篇)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1
1、不遲到早退。遲到每五分鐘扣一半的月勤獎,也可用半小時
的‘調休沖。
2、調休:半小時起簽,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才能調休。
3、看病:原則上空班就診,每月有兩次共四小時的看病時間。
50歲以上每月8小時。
4、病假:病假須有病假單。不能來園上班,須想辦法交出備課
簿及課前準備物品,并及時告知園長以安排人員代課。病后繼續看
病,須在病假期內就診。請病假要影響浮動部分的工資。
5、公假:除園方安排需要,幼兒園原則上沒有公假。國家規定
的公假不影響工資但影響學期全勤獎。
6、事假:須事先征得領導的同意,擅自離崗做曠工處理。請事
假要影響浮動部分的工資。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2
加班調休制度管理制度規范加班管理,避免工資爭議
加班,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八小時之外、休息
日、法定節假日等時間從事生產或工作,通俗地說,就是在應該休
息的時間工作。
實踐中,幾乎每個用人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加班,處于弱勢的勞
動者也往往會接受單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種種原因主動自愿地
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雙方對加班有著不同的利益取向,導致加班
爭議成了勞動爭議中最常見的'類型。
對單位來說,只有未雨綢繆,事前建立規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
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潛在的加班工資爭議風險。
明確工時制度
我們國家的工時制度可以分為三類: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
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其中,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有三項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
2、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關于加班工資支付有三項標準:
1、平時加班1.5倍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2倍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資。
可見,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限制比較嚴格,而且企業負
擔的經濟成本較大。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3
公司全體員工: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
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
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
審批確認即可。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審批確認。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主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后,交由
人事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
單至人事備案歸檔。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申請規定:
1、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
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
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人事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主管同意后,人事備案
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報中心主任批準后,人事備案
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
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
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
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中心主任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
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4)、婚假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
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
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
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
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
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5)、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
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由中心主任安排人
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
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產后休息
83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
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
產假為128天,難產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
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
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
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7)、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
(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
事假處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
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人事部備
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
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
5、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出門登記表》中
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
管,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4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
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
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
審批確認即可。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審批確認。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主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后,交由
人事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
單至人事備案歸檔。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申請規定
1、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
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
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人事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主管同意后,人事備案
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報中心主任批準后,人事備案
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
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
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
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中心主任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
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婚假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中
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
行政人事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
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
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4、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
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由中心主任安排人
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
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產后休息
83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
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
產假為128天,難產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
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
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
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5、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
(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
事假處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
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人事部備
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
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
6、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出門登記表》中
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
管,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5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員工的請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正式轉正的人員,其他試用及臨時工均不包括在
內。
第三條公休日
公休日包括以下幾種: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臨時公布的休假日。
3、勞動節。
4o新年休假依從政府規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資照發。
5o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視事實需要與其他日期互換,互換
后的休假日有關薪資及加班與公休例假同。
第四條員工請假的種類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一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出示勞保局特約醫院或公立醫
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累計以一天為限;住院者,以一年為限,兩者
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包括例假日)。
4O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一天。
四、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一星期;小產—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
假加一個月,辦理獨生子女手續再加一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一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一天(包括
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1、員工特別休假,休假時間區別如下:
(1)在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給假—日。
(2)在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給假—日。
(3)在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給假—日。
(4)在公司服務滿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給特休假1日但
以30日為限。
2、職員休假以不礙工作進度為原則,其作業程序,由.主管于
每年元月一日前,根據各員服務年資,列具應休天數將申請單移核
對后,轉送給_核定,并退交_保管。
3、特休以當年為限,不得延續至次年。
第五條員工請假的核準權限與手續
一、核準權限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_核準,三天以上由—核準。
2、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_核準,三天以上由一核準。
3、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核準。
二、核準手續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
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條員工請假期間的薪酬計算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發薪資,月薪者當月一天內全年一天內只發半薪,
逾假者扣全薪。
2、試用人員月薪者,凡請事、病假薪資全扣。
3、本年度升為正式員工的月薪人員,一月內事假累計在一天內
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當年累計亦照到職時間的長短比例計
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職后月數/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數
二、病假
病假在一個月內繳驗醫院證明者薪資發給半薪,超過一個月者
全扣。
公傷人員按勞保規定辦理,除薪資照給外,本公司不負擔任何
費用。
三、婚假薪資照發。
四、產假:(針對女性職員)
1、服務本公司6個月以上者產假期內薪資照給。
2、服務本公司6個月以下者,薪資減半發給。
五、喪假薪資照給。
六、公假
申請公假,其準假天數,薪資照給
第七條附則
本規定經—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例文10
(一)公休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
“十?一”國慶節3天的法定節假日。
(二)探親假
1、探親原則: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職工,配偶之間、單身職工與
父母親(雙方)之間、已婚職工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分居兩地,
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節假日團聚的,不能享
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數:探望配偶,每年給予其中一方探親假一次(不含
配偶系部隊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給假一次,
假期20天,兩年探望一次者給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
一次,假期20天。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3、假期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職工探望配偶
或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規定標準范圍內的,可由所在
單位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基本工資30%
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報銷。
(三)婚假
1、休假天數:
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并按規定履行了結婚手續的,經
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
婚夫妻(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
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職工在批準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間,本人的工資照
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產假
1、休假天數:
(1)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
者,享受90天假期(產前15天,產后75天);難產者,增加假期
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15天;滿24周
歲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屬此晚育情況的男性職工,
可享受15天護理假)。對嬰兒不滿6個月并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子職
工增加產假30天。
(2)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職工,懷孕不滿
4個月流產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假期
42天。
2、產假期滿,女職工在小孩不滿一周歲時,每個工作日給1小
時哺乳時間(不含途中時間)。
3、假期待遇:在規定的生育假或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
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喪假
1、休假天數:
職工的主要親屬(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
死亡時,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喪假。
如需職工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準的喪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
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員患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縣以
上醫療機構診斷并發給病休證明,經單位批準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間的待遇:
(1)職工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
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
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機關)或固定工資(事業)的90%計發;
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
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
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
按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的80%計發。
事業單位職工病假期間,應按一定比例發給活工資,活工資的
計發標準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2)職工患病后,因身體衰弱,經組織批準,半日工作,半日
休養的,其工資可以照發。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6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
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假期設置種類:
1、病假:員工因病確需請假。
2、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
3、婚假:員工結婚請假。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奔喪請假。
5、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時請假。
第四條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
交接事項,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報辦公室及
企管部備案。
第五條如確因情況緊急,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必須先口頭或
電話請假,回公司后即補辦手續,未補辦手續作曠工處理。
第六條為確保工作連續性,較長假期需交接手頭工作。
第七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報請示有關主管經理審批。
第八條假滿后回公司應辦理銷假手續,報公司企管部及辦公室
備案。
第九條各類假期兩天以內經部門經理、主管科長批準,兩天以
上七天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七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辦
公室和企管部備案。
第十條請假標準范圍:
1、病假:根據醫院證明及部門主管審定認可,確認假期天數。
2、事假:根據個人申請及部門主管審定,確認假期天數。
3、婚假: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享受婚假
7天,未到晚婚年齡登記結婚的享受婚假3天。
4、喪假:按照國家勞動部門有關政策,假期三天。
5、工傷假:依據醫院醫療證明,經公司工傷鑒定小組鑒定認可
同意,確認假期天數。
第十一條公司辦公室每月根據員工出勤表及請假單,負責員工
假期工資核算,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第十二條假期工資核算:
1、病假:病假期間按本人基礎工資發放,三天以內另每天扣除
當月工資1%,七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2%,一個月以上公
司終止其勞動合同。
2、事假: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三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
工資5%或當月工資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0%或當
月績效工資2虬一個月以上公司將終止勞動合同。
3、婚假:婚假期間發放按本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
4、喪假:喪假期間發放本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
5、工傷假:非本人原因工傷,假期在10天以內,工資全額發
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績效工資;對于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的
長期工傷,按基礎工資發放。由于本人違犯操作規程或工作馬虎而
造成工傷,10天以內不享受績效工資,10天后按病假處理。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期連續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
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第十五條員工請假期連續在六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
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六條員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條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
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計
曠工三次,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中高級職員請假,三天以內經主管
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審批,并在企管部備案。為維
持正常工作程序,請假人須記錄聯絡方法。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實施。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7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司的請假
制度,特制定此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
以及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
第三條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
實填寫《請假條》,并在綜合部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
工假期滿后,須到綜合部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四條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
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五條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
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
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第六條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請假3天以上部門主管(車間主任)同意后,需經綜合部批準;請
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批準同意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
到綜合部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七條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準
和綜合部同意,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八條部門主管(車間主任)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包綜合
部備案。
第九條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
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十條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結婚的,給予婚假
3天,請假超過3天的部門,工資不予計發;婚假到崗后需提供結
婚證原件,發證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個月內。
第十一條直系親屬喪亡,可以按規定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請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獎,2天以上扣除當
月全勤獎120元,婚假、喪假3天以內全勤獎照常計發。
第十三條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
工處理,曠工1天,當萬全請獎不予計發,另扣發工資50元/天。
第十四條為統籌生產計劃,公司不允許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超
過15天(產假和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公司可
以按實際超過天數扣發15元/天工資。
第十五條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
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六條本規范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綜合部所有。
第十七條本規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8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工作人員請銷假程序并準確計發薪酬,確
保企業正常工作的開展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的使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人力資源ERP系統(或緊密外包備案系統)的
人員
二、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
工作人員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出勤的,應由本人向提出書面請
假申請,經所在部門主任或班長簽字,主管領導批準,由員工本人
交綜合部備案后方可開始休假。
1、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應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限(指工作人員因患病或
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其醫療期
標準為: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不含10年,“以下”不含本數,
下同)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以上”含
本數,下同)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
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的15年以下的為
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對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血液病、精神病、癱瘓等)的員
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所在單位研究,可以適當延長醫
療期。
D、醫療期的計算標準為: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
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
算;醫療期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12
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18個月的,按
24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
計病休的時間計算。
E、醫療期的計算從病休的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
F、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個月以內者
(短期病假),按其連續工齡長短發給病、傷假期固定工資。其標準
為:連續工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60%;滿5年不滿
1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0%;滿10年不滿15年者,為本人
現行固定工資的80%;滿15年不滿2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
90%滿20年以上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100%。
G、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個月以上者
(長期病假),按其連續工齡長短改發病、傷救濟費。其標準為:連
續工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55%;滿5年不滿10年
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60%;滿10年不滿15年者,為本人現行
固定工資的65%;滿15年不滿2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0%;
滿20年以上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5%。
H、病、傷假期固定工資或病、傷救濟費低于當地最低固定工
資標準80%的,按當地最低固定工資標準80%執行。
I、員工獲得全國及省級勞動模范和部隊軍級以上單位授予戰
斗英雄稱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
療期間,不分工齡長短,6個月以內固定工資照發;6個月以上的病、
傷救濟費,按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5%發給。
J、各單位要建立長期病休員工健康跟蹤制度,視情況定期家
訪或陪同到指定醫療機構復查,以了解健康恢復情況,及時通知已
恢復勞動力的員工按時復工;對于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可適當調整
工作。
1)零星病假月累計5個工作日以內的,固定工資照發,績效工
資按休假工作日數扣除;
2)超過5個工作日的,固定工資發放標準按假期管理辦法薪酬
待遇標準執行。
3)零星病假月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當月績效。
4)工作人員請病假應提供的相應證明: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申請一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休假的,
應提供醫生出具的休息證明(指縣級及以上級別醫院開具的證明,其
它醫院只承認急癥初診證明。)、一個月內累計申請休病假超過五天
的需提供醫院醫生出具的休息證明(指三甲醫院開具的證明)書面診
斷病例記錄、化驗單等相關檢查診斷檢查樣本、治療、藥品收費單
據等。
2、事假:
工作人員事假按照實際休假工作日發本人固定工資,(除特殊情
況外,工作人員年度累計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20天)。
3、年休假: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⑴休假天數: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⑵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工作人員因長期培訓等原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
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工作人員,1個自然年度請病
假累計2各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工作人員,1個自然年度請病
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1個自然年度請病假累
計4個月以上的;
當年已經享受年休假后再出現上述第2,3,4項情形的,下一年
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⑶員工參加本單位或上級單位組織的療休養,按療休養實際天
數沖減年休假,超出年休假天數的,不作跨年度沖減。員工參加榮
譽性療養(如獻血、勞動模范),不沖減年休假。
婚假,產假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二)銷假
工作人員假期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返回工作崗位。因客觀
情況確需續假時,應事前書面申請,經分公司綜合部批準后方可延
續假期。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經批準,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
工。曠工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休假工作日數扣發基本工資,停發
當月績效工資。工作人員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后又要
求復崗的,需要員工本人到綜合部報到,部門主任不能擅自決定復
崗請求。
(三)、其他規定
1、員工請假應有本人辦理,確實本人不能辦理的,經具有審批
權限的領導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辦
2、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在工作所在地休假,未經領導批
準擅自離開工作所在地的,發生一切事故均由個人承擔。
3、員工休假期間要留有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的通信方式,遇有
重大事件發生,要按照公司要求到崗工作。
4、員工休假超過三天以上的,休假前必須將其在休假期間的重
點工作向交叉崗位進行交接,以確保休假期間單位工作正常開展
5、員工提出休假申請時,該員工的工作由該單位自行調劑解決,
特殊情況向綜合部提出用人申請。
6、遇有下列情況按曠工處理
⑴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的
⑵假期已滿未履行續假或未經批準超假的
⑶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工作分配,按規定時限不到崗的
⑷弄虛作假取得各類假期的
(5)工傷、病假、事假人員在休假期間從事與休假事由不符的
⑹弄虛作假取得出勤記錄的
年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含),按自愿辭職處理
三、考勤制度
每天上下班必須有出勤指紋記錄,如有培訓,外出開會等特殊
情況無法正常按指紋上下班者,需由部門主任提前告知綜合部勞資。
綜合部每月將根據指紋機提取數據進行考勤,對少于正常出勤的工
作人員,如無休假申請或部門主任的提前告知,將按曠工處理。如
有工作人員指紋有問題,無法正常按指紋,請及時與綜合部聯系,
以免影響工作人員出勤統計情況。
工作人員上下班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營業廳人員作息時間:
上午8:00-下午18:00;其他部門人員作息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每出現一次遲到或早退情況(遲到或早退30分
鐘以內),將處以5元的罰款,第二次遲到罰金翻倍,依次遞增。只
有上班指紋無下班指紋或只有下班指紋無上班指紋算遲到或早退半
天,每出現一次將處以50元罰款,罰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
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有加班安排的月份考勤,以指
紋機提取的出勤數據為準。加班時間要求員工上下班都有指紋記錄,
只有一次指紋記錄的視為半天加班處理,無指紋記錄的視為無加班
處理。部門主任以綜合部核準后的加班審批表提交總經理簽字審批,
并將總經理簽字后的加班審批表交綜合部勞資處,與當月考勤表一
并存檔備查。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9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
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
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
審批確認即可。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審批確認。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主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后,交由
人事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
單至人事備案歸檔。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申請規定:
1)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
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
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人事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主管同意后,人事備案
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報中心主任批準后,人事備案
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
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
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
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中心主任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
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4)、婚假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
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
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
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
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
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5)、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
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由中心主任安排人
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
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產后休息
83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
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
產假為128天,難產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
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
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
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6)、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
(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
事假處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
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人事部備
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
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10
第一條為規范請假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的請假種類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哺乳假、計劃生育假。
第四條員工請假,首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按程序批
準,并將批準后的《員工請休假申請表》交所在考勤員后,方可休
假。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員工銷假,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30天以上)銷假憑醫保定
點醫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復證明。
第五條請假批準程序
(一)普通員工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5—8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8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中層管理人員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公司高管人員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由董事
長批準。
第六條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憑醫
保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休假。如發生急診,不受指定醫院限制,但
急診病假不得超過3天,并且不可連續發生。
第七條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工資標準為:
3個月以內(包括3個月)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50%,3個月以上1
年以內(包括1年)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30%,一年以上發放疾病
救濟金。
第八條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
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員工因私事請假,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
不得超過60天。
第十條必須在《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注明請假具體原因。
第十一條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符合法律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給予婚假3天。
第十三條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上滿23周歲初婚
登記)除3天婚假外,在結婚當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條進入本公司后結婚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須自
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休完。辦理請假手續時應提供結婚證書復印
件并出示原件。
第十五條員工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
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為3
天。
第十六條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
行給予路程假。
第十七條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
如遇難產,可憑醫院有效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八條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
30天。
第十九條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
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42天;
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
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二十條妻子生育,男方可給予護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經其主管批準,在每
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哺
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二條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規定待遇。
第二十三條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天;取宮內節育器的,
休假1天;結扎輸精管的,休假7天;結扎辦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條接受結扎輸卵管手術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護理假。
第二十五條同時接受兩種節育手術或者晚育的同時接受節育手
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第二十六條以上各種假期,應以申請上批準的時間為準,遇公
休假日、法定節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七條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工資、
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八條工傷假、年休假、法定節日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從分布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11
第1條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
法。
第2條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
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
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鑒定傷殘等
級證明。
第5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
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第8條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
請假手續;
第9條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
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
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
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
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
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
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
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
第17條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
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第18條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
照發。
第19條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
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
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
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
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
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
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
日,則不補假。
第21條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_年的,年休
假5天;已滿20__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
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__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
上的;
2)累計工作滿20_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
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
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
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
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
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
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
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
事假的假期。
第23條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
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
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
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
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
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
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
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
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
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
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
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
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
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
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
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
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
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
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
室來辦理。
第29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
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調休請假加班管理制度篇12
一、考勤管理
1、員工考勤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
2、各分店由店長擔任考勤員或店長指派其他員工擔任考勤員
二、工作時間
1、公司營業店面營業時間為13小時。工作時間為8小時,含
三餐時間為10小時。營業時間為上午8:00-晚上12:00.各店長要合
理安排店內倒班休息時間。
三、出勤規定
1、公司員工應在營業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更換好工作服、
點到、將店內銷售產品理貨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向店長請示批準,
并由店長向上級報告。
2、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凡有遲到員工,店長應提醒
警告并在4考勤表上注明。遲到月累計2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30元,
遲到月累計3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當月2天帶薪公休。公司所有員
工不得早退,所有沒得到批準的早退員工按月累計遲到3次進行處
罰。
四、曠工、睡崗、脫崗
1、所有公司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一次扣除當月全部銷售獎
金、全勤獎金、帶薪公休2天,曠工2天即按自動辭職處理,當月
工資不發,解除勞動關系。
2、下列情況均已曠工論處,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偽造考勤表者、
隱瞞欺騙不以真實原因請假者、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后不到崗者。
3、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時間(非倒班休息時間)睡覺的,睡崗一
次罰款10元,造成損失的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各店長要嚴格執行出勤規定并接受監督。各分店出勤時間應接
受公司總部監督,公司每天會按時抽查各店出勤時間。
五、請休假
1、帶薪假
公司新員工工作第一個月為試工期,一個月可以享受帶薪休假
2天
所有通過試工期的'員工,每人每月可享受帶薪休假4天,帶薪
假日必須當月休完,不得累計假期、不得續假。如有保定市、區、
縣以外員工累計假期不得超過6天,并提前3天請假,主管批準同
意后方可休假,其他市區內員工需提前1天請假,主管批準同意后
方可休假。
2、休假規定
望各店店員合理安排個人假期,不得臨時請假、所有裱花人員
星期六、日不得休假。如有星期六、日休假員工扣除2天帶薪假。
如有超休員工扣除當月所有帶薪假期。所有員工要服從安排,各店
長要根據店內情況負責協調好店員假期,五人以內店面不得兩名以
上員工同時休息,所有店長、店員休假須向公司申請休假,各店長
不得私自調動、調換任何人員。
3、事假
在休完個人帶薪假以后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者需請事假,完成
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滿未上班者按曠工2天處
理,即自動辭5職處理不發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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