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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主編部門:重慶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批準部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現批準《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規范》為我市工程建設推薦性標準,編號為:DBJ50/T-175-2014,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程由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重慶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重慶市設計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解釋。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二O一四年一月十四日兩項地方標準備案的函建標標備[2014]16號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你委員會《關于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規范>備案的申請》(2014年1月20日),《關于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綜合醫院通風設計規范>備案的申請》(2014年1月24日)收悉。經研究,同意該兩項標準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地《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規范》J12553-2014《綜合醫院通風設計規范》J12558-2014該兩項標準的備案號,將刊登在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重慶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重慶市設計院根據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完成了本規范的編制工作。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家標準和國內其他省市的相關標準,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并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規范。本規范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信息設施系統;4.建筑設備監控系統;5.安全技術防范系統;6.信息化應用系源系統;11.防雷與接地。本規范由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重慶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負責具體內容解釋。在本規范的實施、應用過程中,希有關資料交重慶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標準科(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路69號7樓,郵編400015,電話63601374,傳真63861277),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本標準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審查專家:重慶市設計院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霍尼韋爾(中國)有限公司重慶星能建筑節能技術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天況科技有限公司張洪明陳紅霞楊修明姚加飛唐紹偉李盛濤李蜀光 3信息設施系統 43.1一般規定 43.2通信與信息系統 3.3有線電視系統 63.4信息引導及發布系統 6 7 83.7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系統 94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4.1一般規定 4.2空調監控系統 4.3變配電監測系統 4.4照明控制系統 4.5給排水控制系統 4.6電梯監測系統 4.7能耗監測系統 5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5.1一般規定 5.2對講系統 5.3入侵報警系統 215.4視頻監控系統 5.5門禁管理系統 5.7電子巡查系統 5.8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 306信息化應用系統 6.1一般規定 336.2物業管理系統 336.3智能卡應用系統 6.4公共信息服務系統 6.5會議系統 347智能家居系統 367.1一般規定 7.2家居通訊系統 7.3家居安防系統 377.4家居控制系統 8智能化集成系統 8.1一般規定 8.2系統功能配置 8.3系統構成及技術標準 9機房工程 41 4510.1一般規定 4510.2應急電源 46 11.1一般規定 47 47 48 引用標準名錄 條文說明 51 23InformationTechnologySystemInfrast 4 4 4 6 6 7 8 9 4.2MonitorSystemOfAirConditioner 4.3PowerDistributionMonitor 4.5WaterDrainageCo 4.7EnergyMonitorin 20 21 25 27 295.8SecurityCompre 306InformationTechn 33 9EngineeringOfElectronicEquipmentPla 41 45 47 47 47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 49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0.1為規范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提高建筑智能化系統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等民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1.0.3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應貫徹國家關于節能、環保等方針政策,充分結合綠色建筑相關設計、評1.0.4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應與工程的功能需求和使用性質相適應,結合用戶的具體需求及建設投資,選擇最優的智能化系統設計方案。1.0.5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應采用先進、成熟、實用的技術和產品,增強建筑物的科技功能,提升建筑物的應用價值。1.0.6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0.1建筑智能化系統buildingintelligentedsystem通過對建筑和建筑設備的自動檢測與優化控制、信息資源的優化管理,實現對建筑物的智能控制與管理,以滿足用戶對建筑物的監控、管理和信息共享的需求,從而使建筑具有安全、舒適、高效和環保的特點。2.0.2信息設施系統informationtechnologysysteminfrastruc-輸、存儲、檢索和顯示等功能的信息系統予以整的業務及管理等綜合應用功能之統稱。2.0.3建筑設備監控系統buildingautomationsystem將建筑物(群)內的電力、照明、空調、通風備或系統進行集中監視、控制和管理的綜合系統。通常為分散控制與集中監視、管理的計算機控制系統。2.0.4建筑能耗監測系統meteringsystemofenergyconsump-能耗監測系統是指通過對建筑安裝分類和分項能耗計量裝置,采用遠程傳輸等手段及時采集能耗數據,實現重點建筑能耗的在線監測和動態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統和軟件系統的統稱。2.0.5安全防范系統security&protectionsystem以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為目的,運用安全防范產品和其它相關產品所構成的入侵報警系統、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等;或由這些系統為子系統組合或集成的電子系統或網絡。2.0.6信息化應用系統informationtechnologyapplicationsys-為滿足建筑物使用需要,以信息設施系統為基礎,具有各類專業化業務門類和規范化運營管理模式的多種類信息設備裝置及應用操作程序組合的應用系統。2.0.7智能家居系統smarthomesystem將與家居生活有關的各個子系統(如:家居安防、家居控制等)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通過網絡化綜合智能控制和管理的綜合2.0.8智能化集成系統intelligentedintegrationsystem為實現對建筑物的綜合管理和控制目標,基于統一的信息集成平臺,具有信息匯聚、資源共享及協同管理的綜合應用功能系2.0.9機房工程engineeringofelectronicequipmentplant提供各智能化系統設備裝置等安裝條件,并建立確保各智能化系統安全、可靠和高效地運行與維護的環境而實施的綜合工3.1一般規定3.1.1信息設施系統應為建筑物的使用者及管理者創造良好的信息應用環境。3.1.2信息設施系統應根據需要對建筑物內外的各類信息,予以化應用功能所需的各種類信息設備系統組合的設施條件。3.1.3信息設施系統提供的各類業務及其業務接口,應能通過建筑物內布線系統引至各個用戶終端。3.2通信與信息系統3.2.1信息網絡系統包括通信接入系統、電話交換系統、數據網3.2.2通信接入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應根據用戶信息通信業務的需求,將建筑物外部的公用通信網或專用通信網引入建筑物內。2公用通信網的有線、無線接入系統應支持建筑物內用戶所需的各類信息通信業務。3可根據用戶具體使用的需求,將通信光纜延伸至部分特殊用戶工作區。3.2.3電話交換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交換機端口應按需求配置,并預留不低于10%的裕量。2交換機系統設備的出入中繼線數量,應在充分分析話務3建筑物公共部位宜配置公用的直線電話、內線電話和無障礙專用的直線電話和內線電話。3.2.4信息網絡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應以滿足各類網絡業務信息傳輸與交換的高速、穩定、實用和安全為規劃與設計原則。2宜采用以太網等交換技術和相應的網絡結構方式,按業務需求規劃二層或三層的網絡結構。3系統桌面用戶接入宜根據需要選擇配置100/1000Mbit/s信息端口。4建筑物內流動人員較多的公共區域或布線配置信息點不方便的大空間等區域,宜根據需要配置無線局域網絡系統。5應根據網絡運行的業務信息流量、服務質量要求和網絡結構等配置網絡的交換設備。6應根據工作業務的需求配置服務器和信息端口。7應根據系統的通信接入方式配置路由器。8應配置相應的信息安全保障設備。9應配置相應的網絡管理系統。3.2.5室內移動通信覆蓋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應克服建筑物的屏蔽效應阻礙,保證與外界通信暢通。2應確保建筑的各種類移動通信用戶對移動通信使用需求,為適應未來移動通信的綜合性發展預留擴展空間。3對室內需屏蔽移動通信信號的局部區域,宜配置室內屏蔽系統。4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國家環境電3.2.6衛星通信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應滿足各類建筑的使用業務對語音、數據、圖像和多媒體等信息通信的需求。天線、室外單元設備安裝的空間和天線基座基礎、室外饋線引入的管道及通信機房的位置等。3.3有線電視系統3.3.1有線電視系統設計應符合當地城鎮建設規劃和廣播電視、有線電視網的發展規劃的要求。3.3.2應根據功能需求,選擇適合的信號傳輸介質。3.3.3系統可采用無干線系統、獨立前端系統、有中心前端系統三種基本模式。3.3.4有線電視系統前端設計宜限制送入前端的最小輸入電平、鄰頻傳輸的系統輸出口的電平及視頻設備的信噪比。3.3.5接收天線設計應考慮避開接收電波傳輸方向上的阻擋物和周圍的金屬構件等干擾源。當接收信號較弱、反射波較多或干擾較大時,宜采用高增益天線、加裝低噪聲天線放大器或采用特殊型式的天線。3.3.6干線傳輸設計應限制干線放大器輸入電平的最低值及輸出電平的最高值以保證干線部分的設計指標滿足要求。3.3.7分配網絡設計應考慮分給分配網絡部分的交擾調制比、載波互調比的指標,宜在分配網絡部分的橋接放大器和各延長放大器上均等分配。3.3.8有自辦節目站的前端,應設置單獨的前端機房。3.4信息引導及發布系統3.4.1應能向建筑物內的公眾或來訪者提供告知、信息發布和演示以及查詢等功能。3.4.2系統宜由信息采集、信息編輯、信息播控、信息顯示和信3.4.3信息顯示屏應根據觀看所需的范圍、距離及具體安裝的空間位置和方式等條件合理選用顯示屏的類型及尺寸,各類顯示屏應具有多種輸入接口方式,設計承重應滿足結構荷載要求。3.4.4宜設專用的服務器和控制器,宜配置信號采集和制作設放和支持多種格式的圖像、視頻文件顯示及支持同時控制多臺顯示屏顯示相同或不同的內容。3.4.5系統的信號傳輸宜納入建筑物內的信息網絡系統并配置具有專用網絡適配器或專用局域網的傳輸系統。3.4.6系統播放內容應順暢清晰,不應出現畫面中斷或跳播現示間隔等應滿足播放質量的要求。3.4.7信息導覽系統宜用觸摸屏查詢、視頻點播和手持多媒體導覽器的方式瀏覽信息。3.5綜合布線系統3.5.1綜合布線系統應為開放式網絡拓撲結構,應滿足建筑物或建筑群內信息通信網絡的布線要求,應能支持語音、數據、圖3.5.2綜合布線系統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內信息通信網絡的基礎傳輸通道。設計時,應根據各建筑物的性質、使條件以及按用戶近期的實際使用和中遠期發展的需求,進行合理的系統布局和管線設計。3.5.3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宜按下列七個部分進行設計:工作區、3.5.4對于建筑群主干布線及建筑物主干的布線子系統,數據3.5.5建筑物內配線子系統數據傳輸宜采用光纜、六類或超五類雙絞電纜,語音傳輸宜采用超五類雙絞電纜。3.5.6綜合布線系統的網絡結構和各子系統的銅芯對絞電纜、光纜最大長度應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設計。3.5.7綜合布線系統采用銅芯對絞電纜或光纜,其傳輸鏈路的類別支持不同等級傳輸頻率的應用。3.5.8綜合布線系統的設計,應根據語音、數據以及圖像等弱電信號的傳輸速率和傳輸標準要求適度超前地進行綜合考慮,并應3.5.9當設計屏蔽的布線系統時,各個布線鏈路的屏蔽層在整個布線鏈路上必須是連續的,屏蔽布線系統中所選用的信息插的屏蔽特性,工作區布線中連接用戶終端設備的線纜以及用戶終端設備上接口的接插器件也應具有良好的屏蔽特性。3.5.10建筑物進線間或總配線間內,當地信息通信部門應在公用通信網絡設備接口處,配置自身所需并與大樓內布線系統相匹配的高質量布線器件,使建筑物內外構成一個完整優良的信息傳輸通道。3.6公共廣播系統3.6.1公共廣播系統設計應在安全、環保、節能和節約資源的基礎上滿足用戶的合理需求。3.6.2公共廣播系統應根據建筑類型及業務需求要求進行設計。3.6.3一個公共廣播系統可以同時具有多種廣播用途,各種廣播用途的等級設置可以互相不同。3.6.4公共廣播一般可分為三類:1業務性廣播系統;2背景廣3.6.5當系統信號傳輸距離在3km以內時,廣播傳輸線路宜采用普通線纜;當系統信號傳輸距離大于3km,且終端功率在千瓦3.6.6公共建筑宜設廣播控制室。當建筑物中的公共活動場所(如多功能廳、咖啡廳等)需單獨設置擴聲系統時,宜設擴聲控制室,但廣播控制室與擴聲控制室間應設中繼線聯絡或采取用戶線3.6.7有線廣播的分路,應根據用戶類別、播音控制、廣播線路路由等因素確定,可按樓層或按功能區域劃分。當需要將業務性廣播系統、服務性廣播系統和火災應急廣播系統合并為一套系統,或共用揚聲器和饋電線路時,有線廣播分路宜按建筑防火分區設置,且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應具有備用電源。3.6.8公共廣播系統,宜采用定壓輸出。采用定壓輸出的饋送線路,輸出電壓宜采用70V或100V。3.6.9功率饋送回路應采用二線制。當業務性廣播系統、服務性廣播系統和火災應急廣播系統合并為一套系統時,饋送回路宜采用三線制。3.6.10火災應急廣播與業務性廣播、服務性廣播合用系統在發生火災時,業務性廣播系統、服務性廣播系統的擴音設備應強制自動切換至火災應急廣播狀態。3.6.11公共廣播的功率傳輸線路不應與通信線纜或數據線纜共槽。3.7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系統3.7.1系統宜從外界環境、基礎設施、運行硬件、介質等方面為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提供基本的后臺支持和保證。3.7.2系統應為信息系統能夠在安全的網絡環境中運行提供支3.7.3系統應能提供安全的操作系統和安全的數據庫管理系3.7.6系統宜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總體方針和安全策略,設立3.7.9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系統應不能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合4.1一般規定4.1.1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做到運行可靠安全、節省能源、節省4.1.2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整體架構應由現場設備、數字控制器(DDC)、網絡管理設備、監控中心設備等構成。系統結構應具1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網絡結構模式應采用集散或分布式控制的方式,由管理層網絡與監控層網絡組成,實現對設備運行狀態的監視和控制。2監控中心端宜采用網絡化管理,可通過互聯網對其實現實時遠程監控管理。3系統應設計為24小時連續工作,系統部件宜對故障容錯和數據備份提供相應的解決措施。4系統應具有良好的中文人機交互界面。5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實時采集,記錄設備運行的有關數6所有現場設備應滿足現場安裝環境和媒質的溫度、濕度、壓力等要求。4.1.3系統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1監控系統與設備應采用具有先進性、開放性的網絡通訊2服務器與工作站宜采用基于B/S的系統訪問體系結構。3當建筑設備各子系統采用分別自成體系的專業監控系統1機組內部設備的自動控制與安全保護由機組自帶的控制2機組運行臺數應根據負荷側的變化自動增加和減少,實4根據制冷機組對冷卻水溫度的要求,監控系統宜按與制冷機適配的冷卻水溫度自動實現冷卻塔臺數控制或風機轉速調4應根據送風或室內溫度設定值,比例積分連續調節水閥5宜根據送風或室內濕度設定值,開關控制或連續調節加7新風機組可設置由室內CO2濃度控制送風量的自動調節9自動調節系統應使二次側出水溫度保持在設定范圍。10宜設置二次供回水恒定壓差控制。4.2.4空調機組應滿足以下要求:2空調機組啟停控制應能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當發生火災時,應接受消防聯動控制信號連鎖停機。3應根據回風或室內溫度設定值,比例積分連續調節水閥4宜根據回風或室內濕度設定值,開關控制或連續調節加除濕裝置,保持回風或室內濕度在設定值。5應設置根據回風或室內CO2濃度控制新風量、調節新回風閥的自動調節系統。6宜設置過濾器阻塞自動報警功能。7宜設置室內溫、濕度測量與空氣質量檢測。4.2.5變風量(VAV)系統控制宜滿足以下要求:1宜采用總風量、定靜壓、變靜壓控制實現對風機頻率、最小風量、最小新風量的調節控制。2應具有冷/熱水盤管、加濕器或蒸汽閥開關控制功能。3應具有回風溫度、過濾網兩側壓差監測功能。4風機、電動水閥、電動風閥、加濕器等設備宜具有聯動控制功能。5變風量末端(VAVBOX)自帶控制器時宜與建筑設備監控4.2.6對于多聯空調系統(VRV)的室內機和室外機的運行參數宜用通訊接口的方式監測并接入建筑設備監控系統。4.2.7普通送排風機宜能啟停控制、故障報警、顯示運行狀態。地下車庫風機的啟停應與空氣質量監測聯動。4.2.8在不影響舒適度的情況下,溫度設定值宜根據晝夜、作息4.2.9在建筑物內環境溫度預冷或預熱期間,按照預先設定的自動控制程序停止新風供應。4.2.10風機盤管是與新風機組配套使用的空調末端設備,其監控應滿足以下要求:1風機盤管宜由開關式溫度控制器自動控制電動水閥通2風機啟停應與電動水閥聯鎖,兩管制冬夏均運行的風機盤管宜設手動控制冬夏季切換開關。3控制要求高的場所,宜由專用的風機盤管微控制器控制。4微控制器應提供以太網或現場總線通信接口。4.3變配電監測系統4.3.1變配電系統的監測控制設計應具有保障運行安全、供電4.3.2系統的構成應簡單明確,減少電能損失,并便于管理和維護。4.3.3系統應設置下列監測功能:1對供配電系統的中壓開關與主要低壓開關狀態進行監視和故障報警。2對中壓與低壓主母排的電壓、電流及功率因數進行測量。4對備用及應急電源的手動/自動狀態、電壓、電流及頻率進行監測。5對主回路及重要回路的諧波進行監測與記錄。6對系統回路接地故障進行實時監控報警。4.3.4發電機內部的運行參數宜通過標準通訊接口進行在線監測,并通過有線或無線網絡接入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強制風冷風機運行狀態顯示。4.3.6柴油發電機組宜設置下列監測功能:1柴油發電機工作狀態顯示及故障報警。2日用油箱油位顯示及超高、超低報警。3蓄電池組電壓顯示及充電器故障報警。4.3.7在保證供配電系統安全運行情況下,宜根據用電負荷的大小手動或自動控制變壓器運行臺數。4.3.8系統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的有關規定。4.3.9熱電聯供系統的監視包括初級能源的監測、發電系統的運行狀態監測、蒸汽發生系統的運行狀態監測及能耗累計。4.4照明控制系統宜采用時間程序控制或自動光控裝置控制(值班照明除外)。4.4.2航空障礙照明應24小時開啟。4.4.3對于偶爾有人員經過的位置,如樓梯間等照明宜采用紅外探測或聲控開關等控制方式。4.4.4建筑物內照明系統的監控宜采用下列節能措施:1工作時段設置與工作狀態自動轉換。2工作分區設置與工作狀態自動轉換。3在人員活動有規律的場所,采用時序控制和分區控制二種組合控制方式。4在可利用自然光的場所,采用光電傳感器的調光控制方式。4.4.5在進行設計時,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1當建筑物頂部設有生活水箱時,應設置液位計測量水箱2當建筑物采用變頻調速給水系統時,應設置壓力變送器3垂直升降電梯的運行參數可以用通訊接口的方式監測并4電梯故障報警、電梯內人員求救信號指示或語音對講。5應具備本地存儲和遠程數據調用功能。4.6.2當監控電梯群組運行時,電梯群宜分組、分時段控制。4.6.3宜對每臺電梯的運行時間進行累計。4.6.4電梯監測系統與火災信號應設有連鎖控制。當系統接收4.7能耗監測系統4.7.1能耗監測系統設計應遵循《重慶市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4.7.2能耗監測系統設計應結合建筑物用途和特點、用能類別和用能設備實際進行,應滿足上級數據中心的要求。4.7.3能耗監測系統應包括建筑物內水、電、燃氣、空調冷量等各類能源消耗的數據采集、傳輸、處理。無法自動計量的耗能(如燃煤等),系統應允許人工錄入耗能數據。4.7.4系統應具有能效分析功能,在一個或多個運行周期后為建筑物節能運行提供改進措施依據。4.7.5能耗計量表具選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4.7.6能耗計量裝置可通過有線為主、無線為輔的傳輸方式將采集數據傳輸至監控中心數據處理端。4.7.7能耗監測管理由數據采集、處理和發送三部分組成,應滿足以下要求:1能耗數據采集模塊應具有下列功能:提供各計量裝置靜態信息人工錄入功能,應能設置各計量裝置與各分類、分項能耗的關系;配置各計量裝置通訊協議、通訊通道以及計量裝置名稱、安裝位置等基本屬性;能在線檢測系統內各計量裝置和傳輸設備的通信狀況,具有故障報警提示功能;設置系統內各采集設備數2能耗數據處理模塊應具有以下功能:將除水耗量外各分類能耗折算成標準煤量、以自動或人工方式進行各分類、分項總積能耗進行分析;能預置、顯示、查詢、打印3能耗數據發送模塊應符合下列規定:將建筑基本信息、各類分項能耗數據向上級數據中心申報;通過NTP/SNTP協議與上級數據中心時間同步:采用身份認證和數據加密方式與上級數據中心通訊和傳輸數據。5.1一般規定5.1.1安全技術防范系統一般由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和相關子系統組成。1安全技術防范較常用的子系統包括:對講系統、入侵報警2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應根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與建設標5.1.2安全技術防范設防區域宜包括:周界、周域、通道、出入1周界:指圍繞建筑物四周圈定的自有占地范圍邊界線,如物理隔離的圍欄、圍墻,開放邊界的隔離綠地、綠化帶等。作為內外的分界線,安防系統在特定時段應能探測到跨越周界的入侵行2周域:周界到建筑物外墻的區域,防范等級較高的功能建筑,如看守所,安防系統在特定時段對于進入周域的入侵行為進行探測并保持戒備。小徑等。道分段隔離門。5重要目標區域:要害功能區,如機要科室、重要設備機房5.1.3應根據建筑的功能需求,針對不同的防范區域選擇恰當的防范等級。防范等級防范要求5.1.4應根據建筑的功能和防范等級需求選擇恰當的防范技術或綜合使用多種防范技術。5.1.5安防布線應滿足《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的要求。5.2.1系統應根據建筑物(群)使用功能與需求,綜合考慮系統對講系統。5.2.2根據網絡形式,可設計獨立型對講系統或聯網型對講系統;根據視頻傳輸分類,可選用可視對講系統或非可視對講系統;根據信號傳輸形式,可選用數字對講系統、數模結合對講系統和模擬對講系統。5.2.3對講系統應采用不間斷供電設計。5.2.4對講系統采用總線結構時系統線路宜單獨放管敷設。5.2.5具有獨立總線的對講系統,當與語音線共管敷設時,應控制總線長度,特別需要檢測數據線對語音線的干擾,避免影響通話質量。5.2.6對講系統采用數字系統結構時,視頻應采用H.264、音頻能化專網,確保系統傳輸帶寬滿足系統要求。5.3入侵報警系統5.3.1應針對防范區域,根據現場條件選擇合適的防范等級部署入侵報警系統,實現指定時段內非法入侵、設防區域遭遇入侵即時報警與聯動。5.3.2入侵報警系統由入侵探測器、傳輸網絡、報警控制主機三部分組成。5.3.3入侵探測器應滿足以下要求:1可根據需要選用恰當的探測器或探測系統,也可選擇人侵及行為異常智能分析系統。2入侵探測器的靈敏度應滿足設防要求,且宜可進行調節。3被動紅外探測器的防護區內,不應有影響探測的障礙物。4緊急報警按鈕的設置應隱蔽、安全并便于操作,并應具有5系統應自成網絡獨立運行,應與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出入6根據需要,系統除應具有本地報警功能外,還應留有異地報警的相應接口。7系統可按時間及布防區域進行設防和撤防,并能進行任意編程。8系統應具有自檢功能、設備防拆報警和故障報警功能。5.3.4傳輸網絡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1傳輸網絡接入方式包含分線防區接入、總線編址的接人方式,以及經由私密處理的計算機網絡(VPN)接入設備組織管理前端的探測設備的接入方式。2短程無線網絡接入包括自定義頻段主從網絡方式,也包LAN接入。3周界振動電纜、振動光纖、行為異常報警的智能分析設備需開放第三方接口,協議方式共享報警事件,通過第三方協議接口接入報警控制主機。4報警控制主機針對傳輸網絡描述的傳輸方式,應具備至少一種標準化網絡接入接口。5.3.5報警控制主機應滿足以下要求:1系統報警時,監控中心應有聲光報警信號,并應在模擬顯示屏或電子地圖上準確標識報警的周界區域。2報警控制邏輯要做到設防狀態無漏報,報警狀態需手動3周界報警系統可與室內報警系統共用報警主機。5正常情況,或斷電、上位機脫離情況,報警主機應能完成6接警軟件應具備分層報警地圖,記錄報警事件,可編程報警和聯動處置功能。5.3.6防范區域探測器選擇應滿足以下要求:1公用通道宜部署微波多普勒探測器、被動紅外探測器、雙2公眾活動區宜部署微波多普勒探測器、被動紅外探測器、雙鑒探測器、緊急報警裝置,宜冗余部署兩種或多種不同原理的探測器。3重要目標區宜部署微波多普勒探測器、被動紅外探測器、雙鑒探測器、超聲多普勒探測器、磁開關入侵測器、振動入侵探測器、緊急報警裝置,宜同原理的探測器。5.4視頻監控系統5.4.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包括前端設備、傳輸設備、處理/控制設備和記錄/顯示設備四部分。5.4.2視頻監控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視頻監控系統應對需要進行監控的建筑物內(外)的主要公共活動場所、通道、電梯、重要部位和區域等進行有效的視頻探2前端設備的最大視頻(音頻)探測范圍應滿足現場監視覆蓋范圍的要求,攝像機靈敏度應與環境照度相適應。3輔助照明聯動應與相應聯動攝像機的圖像顯示協調同4系統的信號傳輸應保證圖像質量、數據的安全性和控制信號的準確性。5同時具有音頻監控能力的系統宜具有視頻音頻同步切換的能力。6系統所有功能的控制響應時間、圖像信號的傳輸的實時性應滿足安全管理要求。7系統應自成網絡運行,并宜與入侵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攝像機輔助照明裝置聯動,當報警控制器發出報警信號時,監控中心的圖像顯示設備應能聯動切換出與報警區域相關的視頻圖像,并全屏顯示和自動錄像。8系統由多臺數字錄像設備組成并同時運行時,在確保圖像不丟失的前提下,宜配置統一時鐘源對所有數字錄像設備進行時鐘同步。9系統應配置數字錄像設備,對系統所有攝像機攝取的圖像進行24h記錄。數字錄像機設備應符合《視頻安防監控數字錄10系統的畫面顯示方式應能任意編程,自動或手動切換,在畫面上應疊加動態注釋文字,包括攝像機編號11系統應能與計算機安全綜合管理系統聯網,計算機系統能對視頻監控系統集中管理和控制。12視頻監控圖像應能清晰顯示目標,確保目標可識別;建人員面部特征。13系統宜根據需要選擇智能化視頻分析處理技術,具有虛擬警戒、目標檢測、行為分析、視頻遠程診斷能。14系統應具備多路報警顯示和畫面定格功能,并能任意設定視頻警戒區域。15通用型建筑物攝像機的設置部位應符合表5.4.2的規定。目部位中心醫院主要出入口★★★★★★★★★★★★★△★★★★★★★☆☆★☆☆☆☆總服務臺★☆☆△ ☆☆★☆ 電梯廳☆☆☆△ ☆☆☆☆△電梯轎廂★★☆△△★☆☆☆△★★★一 ★☆★☆☆☆★ ★一☆ 一多功能廳☆△△△ ☆☆△△△其出入口★★★☆☆★★★★★★一★★ 一 ★★☆ ☆☆☆☆ 一 一 ☆☆★☆停車庫(場)★★★☆△☆☆☆☆△★☆☆△☆☆△☆★5.4.3圖像記錄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1記錄圖像的回放效果應滿足資料的原始完整性,視頻存儲容量和記錄/回放帶寬與檢索能力應滿足管理要求。2系統應能記錄下列圖像信息:1)發生事件的現場及其全過程的圖像信息;2)預定地點發生報警時的圖像信息;3)用戶需要掌握的其他現場動態圖像信息。3系統記錄的圖像信息應包含圖像編號/地址、記錄時的時間和日期。5根據安全管理需要,系統應能記錄現場聲音信息。5.5門禁管理系統5.5.1門禁管理系統適用于設置權限的出入口、公用通道的管5.5.2門禁管理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系統中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2根據防范區域、防范等級、管理要求、環境條件和工程投資等因素,確定系統規模,根據系統功能要求、出入目標數量、出入權限、出入時間段等因素來確定系統的設備選型與配置。3供電中斷時系統閉鎖裝置的開閉狀態應滿足管理要求。4執行機構的有效開啟時間應滿足出入口流量及人員、物5系統設備選型與設置,應滿足現場環境和抗破壞、抗技術6系統宜具有納入“一卡通”管理的功能,當與一卡通系統7系統兼容性應滿足設備互換的要求,系統可擴展性應滿足擴容和集成的要求。8設置在安全疏散口的門禁管理系統,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在緊急情況下應自動釋放門禁管理系統,安全疏散門在門禁管理系統釋放后應能隨時開啟。9重要通道應設置門禁管理系統,且系統應具有非法進入報警功能。10系統前端識讀裝置與執行機構,應保證操作的有效性和11系統管理主機宜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自動記錄、打印、12當系統管理主機發生故障、檢修或通信線路故障時,各出入口現場控制器應能脫機正常工作。現場控制器應具有備用電源,當正常供電電源失電時,應可靠工作24h,并保證信息數據記憶不丟失。14系統應具有對強行開門、長時間門不關、通信中斷、設備故障等非正常情況的實時報警功能。15根據需要可在重要出入口處設置X射線安檢設備、金屬探測門、爆炸物檢測儀等防爆安檢系統。5.5.3系統應由目標識讀裝置,傳輸網絡,門禁控制器,管理軟件四部分構成,如圖5.5.3所示。目標識讀裝置目標識讀裝置傳輸網絡門禁控制器4、事件記錄檢索報警5、控制器組織管理5.5.4目標識讀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RFID讀卡器);防范等級較高時,可選用雙重判讀的帶鍵盤讀卡1傳輸網絡接入方式包含分線防區接入,總線編址的接人2短程無線網絡接入包含自定義頻段主從網絡方式,也包3重要目標區的門禁管理系統可采用規則自定義門禁系5.6.1停車場管理系統適用于露天停車場、立體停車場、地下停5.6.2如圖5.6.2所示停車場管理系統應由停車場管理系統(軟件)、車輛入口/出口放行系統兩部分組成且系統滿足以下要1車輛入口放行系統在道閘進入一側應設置車輛感應裝置以觸發入口放行設備進入工作狀態。2車輛入口放行設備具備吐卡器(臨時卡)、RFID讀卡器,應選用附帶對講裝置的放行設備。3車輛出口放行系統的選擇與入口設備雷同。人工收費卡口的RFID讀卡設備設在工作臺面上,儲值卡允許自助方式操作道閘開啟。4停車場管理系統(軟件)基于車輛識別代碼,根據專有的門禁邏輯,控制入口放行設備的準入/拒絕,出口放行設備的放行,同時記錄所有車輛的數據和圖像資料。車輛出口放行車輛出口放行m車輛出口放行2車輛出口放行1車輛入口放行2車輛入口放行1泊位動態檢測停車泊位引導系統5.6.3系統應根據安全技術防范管理的需要及用戶的實際需1入口處車位信息顯示、出口收費顯示。2自動控制出入道閘。3車輛出入識別與控制。4自動計費與收費管理。5出入口及場內通道行車指示。6泊位顯示與調度控制。8視頻監控。10多個出入口的聯網與綜合管理。11分層(區)的車輛統計與泊位顯示。5.6.4有快速進出停車庫(場)要求時,應配置遠距離感應讀卡裝置,以使車輛快速通過。有一卡通要求時應與一卡通系統聯網設計。次卡、儲值卡等實行全自動管理,亦可利用臨時卡實行人工收費5.6.6系統可根據停車數量及出入口設置等具體情況,采用出口處收費或庫(場)內收費兩種模式。并應具有對人工干預、手動開閘等違規行為的記錄和報警功能。5.6.7停車場管理系統宜獨立運行,亦可與安全管理系統聯網。5.6.8對建筑內部空間復雜,容易引起位置識別困難的大型停車場,宜設置反向尋車自助查詢功能。5.6.9大型停車場宜設計智能泊位引導系統,且宜滿足以下要1車庫信息顯示系統,顯示牌體系能顯示車庫車位、行車路2停車狀況信息采集包括進場車輛數、出場車輛數、空閑泊位、預定泊位、協議泊位等信息。信息系統宜采用計算機信息管3對于泊位采集及泊車誘導的物聯網技術應用宜根據實際5.7電子巡查系統5.7.1電子巡查系統分離線式和在線式兩種。5.7.2巡查人持巡查裝置按要求接觸或接近巡查節點匹配裝置時應能獲得巡查點信息,巡查點讀取有抗復讀能力。5.7.3巡查路線、時間應能根據需要進行設定和修改。5.7.4能通過電腦查閱、打印各巡查人員的到位時間,具有對巡查時間、地點、人員和順序等數據的顯示、歸檔、查詢和打印等功5.7.5應具有巡查違規記錄提示;信息讀取裝置在斷電情況下,巡查信息不會破損。5.7.6讀取裝置在與巡查管理系統交換數據時應自動校準自身5.7.7在線式電子巡查系統宜獨立設置,應具有在巡查過程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報警的功能,宜作為出入口控制系統或入侵報警系統的內置功能模塊而與其聯合設置,配合識讀器或鑰匙開關,達到實時巡查的目的。5.7.8獨立設置的在線式電子巡查系統,應與安全管理系統聯5.7.9離線式電子巡查系統應采用信息識讀器或其他方式,對巡查行動、狀態進行監督和記錄。巡查人員應配備可靠的通信工具或緊急報警裝置。5.7.10巡查管理主機應利用軟件,實現對巡查路線的設置、更5.7.11系統其他要求應符合《電子巡查系統技術要求》GA/T644的規定。5.8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5.8.2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應滿足以下要求:1集成式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1)安全管理系統應設置在禁區內(監控中心)。應能通過統一的通信平臺和管理軟件將監控中心設備與各子系統設備聯網,實現由監控中心對各子系統的自動化管理與監控。安全管理系統的故障應不影響各子系統的運行;某一子系統的故障應不影響其它子系統的運行。2)應能對各子系統的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和控制,應能對系統運行狀況和報警信息數據等進行記錄和顯示。應設置足夠容量的數據庫。3)應建立以有線傳輸為主、無線傳輸為輔的信息傳輸系統。應能對信息傳輸系統進行檢驗,并能與所有重要部位進行有線和/或無線通信聯絡。4)應設置緊急報警裝置。應留有向接處警中心聯網的通信接口。5)應留有多個數據輸入、輸出接口,應能連接各子系統的2組合式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1)安全管理系統應設置在禁區內(監控中心)。應能通過統一的管理軟件實現監控中心對各子系統的聯動管理與控制。安全管理系統的故障應不影響各子系統的運行;某一子系統的故障應不影響其它子系統的運行。2)應能對各子系統的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和控制,應能對系統運行狀況和報警信息數據等進行記錄和顯示。可設置必要的數據庫。3)應能對信息傳輸系統進行檢驗,并能與所有重要部位進行有線和/或無線通信聯絡。4)應設置緊急報警裝置。應留有向接處警中心聯網的通區內(值班室),系統應設置聯動接口,以實現與其它子系統的聯3)各子系統應能對其運行狀況和重要報警信息進行記錄,6信息化應用系統6.1一般規定6.1.1信息化應用系統宜包括物業管理系統、公共信息服務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系統等子系統。6.1.2信息化應用系統應能提升建筑物的擁有者(管理者)及建筑物內的使用者對建筑物的管理水平,創造良好的信息環境并提供快捷有效的辦公信息服務。6.1.3信息化應用系統應能提供與建筑物中其他系統的相關接口,實現后臺的集中控制和管理。6.1.4公共服務管理系統應具有進行各類公共服務的計費管理、電子賬務和人員管理等功能。6.1.5公共服務管理系統應具有集合各類共用及業務信息的接人、采集、分類和匯總的功能,并建立數據資源庫,向建筑物內公眾提供信息檢索、查詢、發布和導引等功能。6.1.6用戶應根據信息網絡系統承載的業務、服務和數據安全需求自主保護。6.2物業管理系統6.2.1物業管理系統宜具有以下功能:人事管理、房產信息管理、客戶信息管理、租賃管理、租賃合同管理、收費管理、工程設備管理、客戶服務管理、保安消防管理、保潔環衛管理、采購庫存管理、能耗管理、資產管理、集團辦公管理、合同管理、決策支持、系統維護管理等。對于專業型辦公建筑,其物業管理系統除具有上6.2.2物業管理系統包括樓宇自控系統、門禁考勤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智能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系統、巡查管理系統等的集中后臺控制和管理,實現各個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6.2.3物業管理系統應具有集合各類共用及業務信息的接入、采集、分類和匯總的功能,并建立數據資源庫,6.3.1智能卡應用系統宜具有作為識別身份、門鑰、重要信息系統密鑰,并具有各類服務和消費計費、票務管理、資料借閱、物品6.3.2智能卡應用系統應考慮與城市卡、居民卡及其他卡的整合和接口。6.3.3智能卡應用系統應具有良好的系統安全防范措施。6.3.4智能卡應用系統應具有建筑物的IC卡門鎖及門禁子系統、停車收費管理子系統、智能小區一卡通子系統等子系統。6.4公共信息服務系統6.4.1公共信息服務系統包括門戶網站、郵件系統、賬務系統、電6.5會議系統6.5.1會議系統通過傳輸線路及多媒體設備,將聲音、影像及文件資料互相傳送,達到即時且互動的溝通,以完成會議的目的,目前建設模式分為基于C/S架構的客戶端的視頻會議、基于B/S架絡視頻會議。宜采用基于B/S架構的WEB視頻會議。6.5.3擴聲系統應使觀眾席能達到足夠的響度,具有良好的聲6.5.4顯示系統應根據整個會場環境進行選擇,宜滿足顯示屏6.5.5會議討論系統宜根據會議廳的規模采用手動控制、半自對、棄權。6.5.7同聲傳譯系統的信號輸出方式一般分為有線、無線和兩3紅外輻射器布置安裝時應有足夠的高度,保證對準聽眾種設備進行集中控制。目前建設模式主要用無線及有線兩種方7.1一般規定7.1.1對要求設立智能家居系統的住宅項目可設智能家居系統,智能家居可分為家居通訊子系統、家居安防子系統、家居控制子系統。7.1.2智能家居系統應具有可視對講、燃氣泄漏報警、非法入侵報警、緊急報警與求助、照明/窗簾控制等功能,宜具有數據及語景音樂及家庭影音等功能。7.1.3智能家居系統應能夠集成多種第三方子系統和產品。7.1.4智能家居系統應具備良好的擴展性能,并充分考慮物聯網的發展應用趨勢,可成為物聯網在住宅中的擴展應用。7.1.5智能家居系統中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現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機構檢測或認定合格。7.2家居通訊子系統7.2.1家居通訊子系統是指通訊外網(電視TV/語音/數據)傳輸信號通過家庭光纖(同軸電纜)人戶箱設備轉換后的內網部分。7.2.2子系統應有在線的網絡服務,保證居家與互聯網隨時相7.2.3智能信息家電宜能直接從制造商的服務網站上自動下載、更新驅動程序和診斷程序,實現智能化自動擴展。7.3.3系統報警應與小區管理中心進行聯網,可向管理中心自1住宅內入侵探測器報警信號宜采用有線或無線方式傳1應具備支持多路報警接入、處理多處或多種類型報警的7.3.6系統其他要求應符合《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94的相關規定。7.4.1家居智能控制子系統指通過智能中控主機上的各類接口7.4.3家電應能智能控制和遠程控制,如對燈光照明進行場景7.4.4宜通過語音識別技術實現智能家電的聲控功能;通過各8.1一般規定8.1.1應按照建筑分類、功能需求和發展規劃等具體要求及系統配置,確定需要集成的子系統。8.1.2宜將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子系統,通過統一的信息平臺實現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匯集、資源共享及優化管理等綜合功能的系統。8.1.3應遵循實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和經濟合理的原則。8.2系統功能配置8.2.1系統應采用統一平臺,完成數據通信、信息采集及聯動的綜合處理,實現信息共享。8.2.2在系統平臺上,通過建立計劃、監測、分析、控制、反饋五個環節,實現全過程的設備跟蹤處理和全方位的能耗統計分析和優化的節能管理。8.3系統構成及技術標準8.3.1系統的設計,應從建筑業務及綜合管理的要求出發,并應滿足以下要求:1整體設計、合理布局、分步實施和滿足未來發展。2系統設計遵循“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原則,滿足靈活、高效的管理模式和系統間的聯動要求。8.3.2系統的功能配置,應從建筑業務及綜合管理的要求出發,并應滿足以下要求:1系統應具有記錄、保存歷史數據的功能,提供數據綜合分2宜提供圖形化界面。3應提供對各子系統的監視及相應子系統的控制。8.3.3系統應實現建筑設備信息與專用設備信息的互連互通,從而有機整合,實現全方位的建筑信息的數據分析。9.0.1機房工程范圍宜包括信息中心機房、數字程控交換機系統機房、通信系統總配線機房、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安防監控中心機房、智能化系統總控室、通信接入系統機房、有線電視前端機房、弱電間(電信間)和應急指揮中心機房及其他智能化系統的設備機房。9.0.2機房工程內容應包括機房配電及照明、機房空調、機房電9.0.3根據機房的規模和管理的需要,宜設置機房安全防護裝系統進行綜合監控,將各種監控功能集中到統一的計算機界面2地面應采用防靜電材料(其中防靜電地板的安裝高度不低于25cm),吊頂后機房凈高應滿足設備安裝的要求。3由室外引入機房的線纜應采取電源浪涌防護器、過電壓保護器等保護措施。9.0.4機房工程建筑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1通信接入交接設備機房應設在建筑物內一層或在地下一層(當建筑物有地下多層時)。中控室機房不宜設在地下室,應與物業管理中心臨近;機房面積應根據各系統設備機柜(機架)的數量及布局要求確定,并宜預留發展空間。獨立機房面積不小于40平方米。2公共安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廣播系統可集中配置在智能化系統設備總控室內,各系統設備應占有獨立的工作區,動控制系統設備均應設在其中相對獨立的空間內。3通信系統總配線設備機房宜設于建筑(單體或群體建筑)的中心位置,并應與信息中心設備機房及數字程控用戶交換機設備機房規劃時綜合考慮。弱電間(電信間)應獨立設置,并在符合布線傳輸距離要求情況下,宜設置于建筑平面中心的位置,樓層弱電間(電信間)上下位置宜垂直對齊。4各設備機房不應設在水泵房、廁所和浴室等潮濕場所的正下方或貼鄰布置。當受土建條件限制無法滿足要求時,應采取有效防水措施。對于機房內設有空調系統或供暖系統,在空調機5重要設備機房不宜貼鄰建筑物外墻(消防控制室除外)。6與智能化系統無關的管線不得從機房穿越。7機房宜采用防靜電架空地板,架空地板的內凈高度及承重能力應符合有關規范的規定和所安裝設備的荷載要求。8應留有與接處警中心聯網的接口,配置可靠的通信工具,發生警情時能及時向接處警中心報警。9監控中心應設置電視墻、控制操作臺等。10機房應根據使用需要分割成多個獨立功能區,包括:消9.0.5機房工程電源應滿足以下要求:1應按機房設備用電負荷的要求配電,并留有余量。2電源質量應符合有關規范或所配置設備的技術要求。3電源輸入端應設浪涌保護裝置。4機房內設備應設不間斷或應急電源裝置。9.0.6機房照明應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控制室的照明燈具宜采用無眩光熒光燈具或節能燈2當采用獨立接地極時,其電阻值應符合有關規范或所配3接地引下線應采用截面16mm2或以上的銅導體。4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的電子信息設備應進行等電位聯9.0.8機房的背景電磁場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GB9175有關的規定。對電磁騷擾敏感的信息機房和智能化系統設備總控室等重要機房不應與變配電室及電1電信間的數量應按所服務的樓層范圍及工作區面積來確定。如果該層信息點數量不大于200個,水平纜線長度在90m范2電信間應與強電間分開設置,電信間內或其緊鄰處應設置纜線豎井。電信間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4m2,也可根據工程中內溫度應為10~35℃,相對濕度宜為20%~80%。如果安裝信9.0.11防火安全1智能化系統機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2采用管網式潔凈氣體滅火系統和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的主機房,應同時設置兩種火災滅火探測器,且火災報警系統應與滅火系統聯動。3凡設置潔凈氣體滅火系統的主機房,應配置專用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10.1.110kV供電線路宜深入負荷中心。根據負荷容量和分布,宜使配變電所及變壓器靠近建筑物用電負荷中心。10.1.2同時供電的兩路及以上供配電線路中,其中一路中斷供電時,其余線路應能滿足全部一級負荷及二級負荷的供電要求。10.1.3在設計供電系統時,除一級負荷中的特別重要負荷外,不應按一個電源系統檢修或發生故障的同時,另一電源又發生故障進行設計。10.1.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用電單位宜設置自備電源:1一級負荷中含有特別重要負荷。2設置自備電源比從電力系統取得第二電源經濟合理或第二電源不能滿足一級負荷要求。3所在地區偏僻且遠離電力系統,設置自備電源作為主電源經濟合理。10.1.5需要兩回電源線路的用電單位,宜采用同級電壓供電。根據各級負荷的不同需要及具體項目的供電條件,系統的配電級數不宜多于兩級。10kV配電系統宜采用放射式。根據變壓1住宅(小區)的10kV供電系統宜采用環網方式。2高層住宅宜在底層或地下一層設置10/0.4kV戶內變電所或預裝式變電站。3多層住宅小區、別墅群宜分區設置10/0.4kV預裝式變電10.2.1應急電源與正常電源之間必須采取防止并列運行的措1快速自動啟動的應急發電機組,適用于允許中斷供電時2帶有自動投入裝置的獨立于正常電源的專用饋電線路,3不間斷電源裝置(UPS),適用于要求連續供電或允許中11.1.1建筑物防雷設計應調查地質、地貌、氣象、環境等條件和雷電活動規律以及被保護物的特點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11.1.2智能化系統的電源應根據環境條件在配電系統內設置11.1.3智能化系統室外的金屬桿件應設置防雷設施及接地裝10.1.4應按不同的防雷分區分別設置浪涌保護器,做好等電位連接和接地。11.1.5在防雷裝置與其他設施和建筑物內人員無法隔離的情11.1.6建筑物防雷與接地的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有關規定。11.2.1室外設備防雷措施應滿足:設備與線路應有防雷保護接地,交流供電線路、控制信號線路應有金屬屏蔽層并穿鋼管埋地11.2.2室內設備防雷措施應滿足以下要求:1進入室內的電纜金屬屏蔽層與穿線鋼管應與鋼管兩端可靠接地。11.2.3智能化系統防雷措施應滿足以下要求:1系統的電源線、信號線經過不同防雷區的界面處,宜安裝浪涌保護器;系統的重要設備應安裝浪涌保護器。浪涌保護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裝置應作等電位連接。2應合理布線,防止工頻干擾和其它電磁干擾,必要時應采取電磁屏蔽措施。3進入建筑物,應在入口處安裝浪涌保護器。4線纜進入建筑物,電纜和光纜的金屬護套或金屬件應在入口處就近與等電位端子板連接。11.3.1智能化系統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網。11.3.2智能化系統低壓配電系統宜采用TN-S系統。變配電房與建筑較遠時,宜采用TN-C-S或TT系統。采用TT系統時,應裝設能自動切除接地故障的裝置或經由隔離變壓器供電。11.3.3智能化系統接地干線可選用鍍鋅扁鋼或銅導體,接地干線可兼作等電位聯結干線。線纜外層及浪涌保護器接地端等均應最短距離與等電位連接網絡的接地端子連接。11.3.5智能化系統接地網接地電阻應小于或等于1歐姆,當接地電阻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輔助接地措施。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均應這樣做的: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3《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22《重慶市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驗收規范》DBJ/T50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規范 3信息設施系統 3.3有線電視系統 3.5綜合布線系統 4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4.1一般規定 4.2空調監控系統 4.4照明控制系統 4.6電梯監測系統 4.7能耗監測系統 5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5.1一般規定 625.2對講系統 625.3入侵報警系統 5.4視頻監控系統 5.5門禁管理系統 5.6停車場管理系統 5.7電子巡查系統 6信息化應用系統 666.4公共信息服務系統 7智能家居系統 677.1一般規定 677.3家居安防系統 678智能化集成系統 8.2系統功能配置 8.3系統構成及技術標準 9機房工程 70 7111.1一般規定 711.0.1為了適應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發展和智能建筑工程建設的需要,有效地規范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提高建筑智能化1.0.3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與綠色建筑相關設計、評估要3.3有線電視系統3.3.3信號傳輸介質包括:1射頻同軸電纜。2射頻同軸電纜與光纜組合。3射頻同軸電纜與微波組合。3.3.4無干線系統模式:規模很小,不需傳輸干線,由前端直接引至用戶分配網絡。在各分散的覆蓋地域中心處設置中心前端;本地前端至各中心前端可用干線或超干線相連接,各中心前端再通過干線連至支線和用戶分配網絡。有遠地前端的系統模式:其本地前端距信號源太遠,應在信號源附近設置遠地前端,經超干線將收到的信號送至本地前端。3.5綜合布線系統3.5.3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部分設計說明:1工作區:一個獨立的需要設置終端設備(TE)的區域宜劃分為一個工作區。工作區應由配線子系統的信息插座模塊(TO)延伸到終端設備處的連接纜線及適配器組成。2配線子系統:配線子系統應由工作區的信息插座模塊、信配線設備及設備纜線和跳線等組成。3干線子系統:干線子系統應由設備間至電信間的干線電纜和光纜,安裝在設備間的建筑物配線設備(BD)及設備纜線和跳線組成。4建筑群子系統:建筑群子系統應由連接多個建筑物之間的主干電纜和光纜、建筑群配線設備(CD)及設備纜線和跳線組5設備間:設備間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適當地點進行網絡管理和信息交換的場地。對于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設備間主要安裝建筑物配線設備。電話交換機、計算機主機設備及入口設施也可與配線設備安裝在一起。6進線間:進線間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線的入口部位,并可作為入口設施和建筑群配線設備的安裝場地。線間的配線設備、纜線、信息插座模塊等設施按一定的模式進行標識和記錄。4.1一般規定4.1.2系統選用的所有設備、配件及其系統,應在保證其安全、可靠運行的同時,符合國際和國家的有關安全標準和規范要求,并能在非理想環境下有效的工作。系統必須具有高可靠性和易DDC控制器不宜跨樓層監控設備;在同一樓層,DDC控制器到現場設備的信號線距離不宜大于80米。同一臺現場設備,不宜由2臺及以上DDC控制器來監控。DDC控制器應具由獨立的賴網絡和電腦而獨立對被監控設備進行監控。整個建筑設備管理系統所能提供的輸入輸出點余量不應低于實際需求的10%,便于今后的擴展和變更。4.1.3對建筑物的熱力系統、冷熱源系統、給排水系統、電力系統、照明控制系統、電梯管理系統等可采用分別自成體系的專業監控系統,這是趨于廣泛的應用發展趨勢,在工程設計中宜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重視。4.2空調監控系統4.2.4由于重慶大部分區域處于靜風區,過渡季節應充分利用新風,新風系統風量設計應滿足《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規范》DBJ/T50-082標準要求;用送風或回風溫度自動控制冷/熱水盤管的開度;最佳啟停控制方式(OSS)來自動預熱空調機和新風機的啟動及提前關機。4.4照明控制系統照明系統的控制目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對照明系統進行監控,監控系統中的DDC控制器對照明系統相關回路按時間程序進行開、關控制。系統中央站可顯示照明另一種方式是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對建筑物內的各類照明進行控制和管理,并將智能照明系統與建筑設備監測系統進行聯網,實現統一管理。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具有多功能控制、節能、延長燈具壽命、簡化布線、便于功能修改和提高管理水平等優點。4.6電梯監測系統4.6.2對于載貨電梯和病床電梯可采用簡易自動式。乘客電梯可采用集選控制方式,但對電梯臺數較多的大型公共建筑宜選用群控運行方式。有條件宜使電梯具有節能控制、電源應急控制、災情(地震、火災)控制及自動營救控制等功能。——電梯群控系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轎廂到達各停靠站臺前應減速,到達兩端站臺前強迫減2對轎廂內的乘客所要到達的站臺進行登記并通過指示燈作為應答信號,在到達指定站臺前減速停車的呼叫進行登記并作出應答信號。3滿載直駛,只停轎廂內乘客指定的站臺。與另外行駛中同方向的轎廂比較各自至呼叫層的距離,近者抵達呼叫站并消號。5端站臺乘客呼叫,調用抵端站臺轎廂與空載轎廂之近者服務。6在各站臺設置轎廂位置顯示器,對站臺乘客進行預報,消除乘客的焦急情緒;同時可使乘客向應答電梯預先移動,縮短候梯時間。7站臺呼叫被登記應答后,轎廂到達該站臺時應有聲音提醒候梯乘客。8運行中的轎廂掃描各站臺的減速點,根據轎廂內或站臺有無呼叫決定是否停車。9乘客站臺呼叫轎廂,同站臺能提供服務的所有電梯的應答器均作出應答。10控制室將電梯群分類,分單數層站停和雙數層站停,所有電梯都以端站為終點,在中間層站,單數層站臺呼叫雙數層站11中間站臺呼叫直達電梯不登記,不作出應答。12轎廂完成輸送任務,若無呼叫信號或被指示執行其他服13控制系統時刻監視電梯的狀態,同時掃描各站臺的呼叫的狀態。4.7能耗監測系統4.7.2重慶作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管平臺示范城市,有條件的公共建筑應設計建筑能耗監測系統。4.7.3建筑總能耗=總用電量折算標準煤量+總燃氣量(天然氣量或煤氣量)折算標準煤量+建筑所消耗的其它能源應用量折總能耗標準煤量為建筑各分類能耗(除用水量外)所折算標準煤量之和與總建筑面積之比。容量及傳輸設備技術要求等因素確定,以及傳輸設備技術性能要求采用總線制傳輸方式、以太網傳輸方式,或兩者混合應用的方式。布線有困難的,可采用無線傳輸方式。5.1一般規定5.1.2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應按照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確定設防的區域和部位,工程設計者應根據項目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本條所列的部位(或目標)施部分或全部的設防。5.1.3設定環境指光照、雨、霧等環境條件的正常變動范圍。5.2對講系統5.2.4考慮到分機總線、聯網總線因敷設距離長,環境干擾較嚴5.3入侵報警系統和建設投資,綜合確定系統規模、系統模式及應采取的綜合防范5.3.2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任務書、建筑平面圖和現場勘查報告,進行防范區域的界定,確定探測器類型、數量和部署位5.3.3激光機械掃描入侵探測器用于較大范圍多個入侵目標準確定位;振動電纜入侵探測器可用于周界圍欄多個入侵目標準確定位;振動光纖入侵探測器可提供長距離多目標入侵大致定位;5.3.4物聯網技術對于入侵及重要目標報警和防護樣式有所改程無線網絡在物聯服務器與物聯模塊之間建立無線組織和管理5.4.2攝像機設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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