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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行為稅法本章學習要點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納稅人和稅率車輛購置稅的計算、繳納與征收印花稅的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目和稅率印花稅的計算、繳納與征收第二節(jié)車輛購置稅PART01案例導入PART01甲企業(yè)購進2輛小轎車(非新能源或節(jié)約能源車輛)自用,其中一輛是未上牌照的新車,不含增值稅成交價60000元,經(jīng)核定同類型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為120000元/輛;另一輛是已使用5年的舊車(取得原已征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不含稅成交價為50000元,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為180000元/輛。請問該企業(yè)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嗎?如果需要繳納,應納稅額為多少?第一節(jié)車輛購置稅概述一、車輛購置稅的概述(一)車輛購置稅的概念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的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向車輛購置者征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而言,屬于直接稅的范疇。(二)車輛購置稅的特點征收范圍單一征收環(huán)節(jié)單一稅率單一征收方法單一征稅具有特定目的價外征收,稅負不發(fā)生轉嫁二、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納稅人和稅率(一)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車輛購置稅以列舉的車輛作為征稅對象。所謂“列舉產(chǎn)品”,即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應稅車輛。因此,應稅車輛是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未列舉的車輛不納稅。車輛購置稅征稅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范圍規(guī)定如下:1.汽車:包括各類汽車。2.摩托車。3.電車。4.掛車。5.農用運輸車。(詳情見書)(二)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人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其中,購置是指購買使用行為、進口使用行為、受贈使用行為、自產(chǎn)自用行為、獲獎使用行為以及以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為,這些行為都屬于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三)車輛購置稅的稅率車輛購置稅實行統(tǒng)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注意:對納稅人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排氣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暫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三、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jù)

實行從價定率、價外征收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價格即計稅價格就成為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jù)。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jù)有以下幾種情況:(一)購買自用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確定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二)進口自用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確定

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組成計稅價格按下列公式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三)其他自用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規(guī)定

納稅人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四)最低計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的確定

現(xiàn)行車輛購置稅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根據(jù)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不同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對以下幾種情形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規(guī)定如下:(1)對已繳納并辦理了登記注冊手續(xù)的車輛,其底盤發(fā)生更換,其最低計稅價格按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的70%計算。(2)非貿易渠道進口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為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依據(jù)×稅率

(一)購買自用國產(chǎn)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在應納稅額的計算當中,應注意以下費用的計稅規(guī)定:1.購買者隨購買車輛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價款應作為購車價款的一部分,并入計稅依據(jù)中征收車輛購置稅。2.支付的車輛裝飾費應作為價外費用并入計稅依據(jù)中計稅。3.代收款項應區(qū)別征稅。4.銷售單位開給購買者的各種發(fā)票金額中包含增值稅稅款,因此,計算車輛購置稅時,應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的計稅價格。5.購買者支付的控購費,是政府部門的行政性收費,不屬于銷售者的價外費用范圍,不應并入計稅價格計稅。6.銷售單位開展優(yōu)質銷售活動所開票收取的有關費用,應屬于經(jīng)營性收入,企業(yè)在代理過程中按規(guī)定支付給有關部門的費用,企業(yè)已作經(jīng)營性支出列支計算,其收取的各項費用并在一張發(fā)票上難以劃分的,應作為價外收入計算征稅。例題【例10-1】2017年2月,張某從某汽車銷售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一輛排量為2.5L轎車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稅的價款220000元,另支付購置工具件和零配件價款2500元,車輛裝飾費4500元,代收保險費等7000元,所支付的各項價款均由汽車銷售公司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有關票據(jù)。請計算張某應納車輛購置稅。解析:(1)購買者隨購買車輛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配件價款應作為購車價款的一部分,并入計稅價格中征收車輛購置稅,以防止納稅人采取“化整為零”方式侵蝕稅基。(2)支付的車輛裝飾費,應作價外費用并入計稅價格中計稅。(3)代收款項應區(qū)別征稅。題目中代收保險費的發(fā)票由汽車銷售公司(受托方)開具,應視作代收單位價外收費,購買者支付的價費款,應并入計稅價格中一并征稅;(4)該汽車銷售單位給張某開具的發(fā)票金額中包含增值稅稅款,計算應納車輛購置稅時,應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計稅價格。計稅價格=(220000+2500+4500+7000)÷(1+17%)=200000(元)應納稅額=200000×10%=20000(元)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稅率(二)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例題【例10—2】某4S店本月進口9輛商務車(非新能源或節(jié)約能源車輛),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40萬元/輛,本月已經(jīng)銷售4輛,3輛仍放置在展廳待售,2輛本店自用。已知商務車使用關稅稅率為25%,消費稅稅率為20%。有關本月該4S店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為多少?解析:

雖然4S店本月進口商務車9輛,但是只對其自用的2輛征收車輛購置稅。當月銷售的由取得商務車自用的一方納稅,展廳待售的3輛暫時無需繳納。因此: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40×(1+25%)÷(1—20%)×2=125(萬元)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125×10%=12.5(萬元)(三)其他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受贈使用、獲獎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凡不能取得該型車輛的購置價格,或者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算征收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最低計稅價格×稅率例題【例10—3】某客車制造廠將資產(chǎn)的一輛某型號的客車,用于本廠后勤服務,該廠在辦理車輛上牌落籍前,出具該車的發(fā)票,注明金額120000元,并按此金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jīng)審核,國家稅務總局對該車同類型車輛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140000元,計算該車應納車輛購置稅。解析:應納稅額=140000×10%=14000(元)(四)特殊情形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1.減稅、免稅條件消失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減免稅車輛改變用途或使用性質的,應按同類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計稅價格征稅。應納稅額=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1-(已使用年限÷規(guī)定使用年限)]×100%×稅率

例題【例10-4】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王某于2014年4月10日用現(xiàn)匯購買了一輛個人自用國產(chǎn)小汽車,該車規(guī)定使用年限為10年。2016年5月,王某將該車轉讓給張某,轉讓價為138000元,并于5月10日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xù)。已知該小汽車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180000元。計算張某應納車輛購置稅元。解析:應納稅額=18000×(1-2×10%)×10%=14400(元)2.未按規(guī)定繳稅車輛應補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最低計稅價格×稅率五、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yōu)惠(一)車輛購置稅減稅、免稅的具體規(guī)定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法定減稅免稅。減稅、免稅范圍的具體規(guī)定是: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4.有過規(guī)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免稅或減稅。。根據(jù)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上述其他情形的車輛,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1)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等部門購置的由指定廠家生產(chǎn)的指定型號的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lián)絡的專用車輛免稅。(2)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xiàn)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chǎn)小汽車。(3)長期來華定居專家1輛自用小汽車免稅5.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三輪農用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6.有國務院規(guī)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免稅、減稅:(1)從2014年9月1日到2017年年底,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2)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二)車輛購置稅的退稅

納稅人已經(jīng)繳納車輛購置稅但在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前,因下列原因需要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的,由納稅人申請,征收機構審查后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手續(xù)。六、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一)納稅申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主管稅務機關應對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稅款,核發(fā)完稅證明。1.納稅人應到下列地點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1)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納稅人,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2)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納稅人,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2.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3.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4.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免稅車輛發(fā)生轉讓,但仍屬于免稅范圍的,受讓發(fā)應當自購買或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免稅。5.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1)納稅人身份證明;(2)車輛價格證明;(3)車輛合格證明;(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6.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1)發(fā)生二手車交易行為的,提供納稅人身份證明、《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正本原件;(2)未發(fā)生二手車交易行為的,提供納稅人身份證明、完稅證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證明資料。(二)納稅環(huán)節(jié)

車輛購置稅是對應稅車輛的購置行為課征,征稅環(huán)節(jié)選擇在使用環(huán)節(jié)(即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具體而言,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等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前,繳納車輛購置稅。(三)納稅地點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車輛登記注冊地是指車輛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戶地。四)納稅期限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日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五)繳稅方法1.車輛購置稅的繳款方法車輛購置稅繳納稅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1)自報核繳(2)集中征收繳納(3)代征、代扣、代收2.車輛購置稅的繳稅管理(1)稅款繳納方式。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向主管稅務機關一次性繳納車輛購置稅。稅款的繳納方式主要有:現(xiàn)金支付,支票、信用卡和電子結算及委托銀行代收,銀行劃轉等。(2)完稅憑證及使用要求。完稅憑證是納稅人依照稅法規(guī)定繳納稅款的各種憑證的總稱。第二節(jié)印花稅PART01案例導入某電廠與某運輸公司簽訂了兩份運輸合同:第一份合同載明的金額合計500000元(運費和保管費并未分別記載);第二份合同中注明運費300000元、保管費100000元。請問:電廠就簽訂的這兩份合同應該繳納印花稅嗎?如果需要繳納,那么需要繳納多少印花稅?第二節(jié)印花稅一、印花稅概述

印花稅,是對經(jīng)濟活動和經(jīng)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二)印花稅的特點1.覆蓋面廣2.稅率低,稅負輕3.納稅人自行完稅4.多繳不退不抵二、印花稅的征稅對象、納稅人和稅目稅率(一)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印花稅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不征收。具體征稅對象范圍包括以下五大類:1.經(jīng)濟合同;2.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3.營業(yè)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jīng)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二)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法所列舉的憑證并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1.合同人。2.立據(jù)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6.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三)印花稅的稅目和稅率1.稅目(共13個),包括:(1)購銷合同。(2)加工承攬合同。(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5)財產(chǎn)租賃合同。(6)貨物運輸合同。(7)倉儲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財產(chǎn)保險合同。(10)技術合同。(12)營業(yè)賬簿。(13)權利、許可證照。2.稅率

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4個檔次,分別是0.05‰、0.3‰、0.5‰、1‰。①借款合同,適用0.05‰的稅率。②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適用0.3‰的稅率。③加工承攬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營業(yè)賬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適用0.5‰的稅率。④財產(chǎn)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chǎn)保險合同,適用1‰的稅率。(2)定額稅率。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yè)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適用定額稅率,均為按件貼花,均為按件貼花,稅額為5元。三、印花稅的計算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為各種應稅憑證上所記載的計稅金額。具體規(guī)定為: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購銷金額。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具體規(guī)定:(1)對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或原料的,受托方只提供輔助材料的加工合同,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shù),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貼花。(2)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若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應分別計稅:加工費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適用0.5‰稅率計稅,原材料金額按購銷合同適用0.3‰稅率計稅,并按兩項稅額相加的金額貼花;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兩項金額,而只有混合的總金額,則從高適用稅率,應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適用0.5‰稅率計稅貼花。3.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收取的費用。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承包金額。5.財產(chǎn)租賃合同的計稅金額為租賃金額;經(jīng)計算,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取得運輸費金額(即運費收入),但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倉儲保管費用。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借款金額。9.財產(chǎn)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保險費收入,不包括所保財產(chǎn)的金額。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為了鼓勵技術研究開發(fā),對技術開發(fā)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不作為計稅依據(jù)。單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貼花。11.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的計稅依據(jù)為所載金額。12.營業(yè)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計稅依據(j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其他賬簿的計稅依據(jù)為應稅憑證件數(shù)。實收資本,包括現(xiàn)金、實物、無形資產(chǎn)和材料物資。資本公積,包括接受捐贈、法定財產(chǎn)重估增值、資本折算差額,資本溢價等。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jù)為應稅憑證件數(shù)。(二)計稅依據(jù)的特殊規(guī)定1.應稅憑證以金額、收入、費用作為計稅依據(jù)的,應當全額計稅,不得作任何扣除。2.同一憑證,在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jīng)濟事項而使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較高的計稅貼花。3.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shù)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后按規(guī)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4.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然后計算應納稅額。5.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shù)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6.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7.應稅合同在簽訂時納稅義務即已產(chǎn)生,不論合同是否兌現(xiàn)或是否按期兌現(xiàn),均應計算應納稅額并貼花。對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所載金額與合同履行后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的,只要雙方未修改合同金額,一般不再辦理完稅手續(xù)。8.對有經(jīng)營收入的事業(yè)單位,凡屬由國家財政撥付事業(yè)經(jīng)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單位,其記載經(jīng)營業(yè)務的賬簿,按其他賬簿定額貼花,不記載經(jīng)營業(yè)務的賬簿不貼花;凡屬經(jīng)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的單位,對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計算納稅;跨地區(qū)經(jīng)營的分支機構使用營業(yè)賬簿,應由各分支機構于其所在地計算貼花。9.商品購銷活動中,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jīng)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在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合同未列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shù)量依據(jù)國家牌價或者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10.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分包或者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所簽訂的分包合同或者轉包合同,應按新的分包合同或轉包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11.在我國,經(jīng)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12.對國內各種形式的貨物聯(lián)運,凡在起運地統(tǒng)一結算全程運費的,應以全程運費作為計稅依據(jù),由起運地運費結算雙方繳納印花稅;凡分程結算運費的,應以分程的運費作為計稅依據(jù),分別由辦理運費結算的各方繳納印花稅。13.印花稅票為有價證券,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1角、2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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