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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91.120.01CCSP303308DB3308/T137—2023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2023-08-14發布2023-09-14實施DB3308/T137-2023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工作原則和基本要求 44.1工作原則 44.2技術要求 4.3質量控制 4.4藥械要求 4.5安全與文明施工 74.6信息管理 5房屋建筑 5.1通用要求 5.3新建房屋白蟻預防 5.4原有房屋白蟻治理 6園林植被 6.1通用要求 6.3蟻情調查 6.4白蟻監測 6.5移植樹木白蟻預防 6.6白蟻治理 7水利工程 7.1通用要求 7.3蟻情調查 8歷史文化遺存 8.1通用要求 8.3蟻情調查 8.4白蟻預防 8.5白蟻治理 43 45 46 47DB3308/T137-2023 參考文獻 DB3308/T137-2023本標準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標準由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衢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全國白蟻防治中心、衢州市浙西信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衢州市康安白蟻防治有限公司、浙江德宜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鄭俊、張曉杰、于保庭、周寅強、朱文革、嚴江林、鄭建霞、徐云芳、張佳凱、吳有清本標準為首次發布。DB3308/T137-2023全域白蟻防治技術規程1范圍本標準確立了全域白蟻防治工作的原則和基本要求,規定了房屋建筑、園林植被、水利工程、歷史文化遺存等全域白蟻防治的技術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白蟻防治。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標準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GB/T50357—2018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標準GB/T50768—2012白蟻防治工程基本術語標準GB/T51253建設工程白蟻危害評定標準GB55014—2021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NY/T1153.3農藥登記用白蟻防治劑藥效實驗方法及評價DB33/T1138房屋白蟻預防工程藥物土壤屏障檢測和評價標準3術語和定義GB/T5076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白蟻危害termitedamage因白蟻的存在,對房屋建筑、園林植被、水利工程、歷史文化遺存等造成損害,導致功能、價值降低或喪失,甚至構成安全隱患的現象。蟻情調查investigationontermitedamage對特定對象或區域范圍進行白蟻危害種類、分布情況及危害程度的系統調查,全面掌握白蟻危害現狀及潛在危害風險的活動。[來源:GB/T50768—2012,2.0.5,有修改]2DB3308/T137-2023白蟻防治termitecontrol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預防和控制白蟻活動,降低因白蟻危害造成的損失。[來源:GB/T50768—2012,2.0.7,有修改]白蟻預防termiteprevention在發生白蟻危害前預先采取措施,避免白蟻進入和取食。[來源:GB/T50768—2012,2.0.10,有修改]白蟻治理termitemanagement在發現白蟻危害后采取相應技術措施控制白蟻危害。白蟻局部控制localtermitemanagement僅對白蟻危害點及其周邊部位采取針對性的技術措施控制白蟻危害。白蟻區域控制area-widetermitemanagement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以特定的保護對象為重點,綜合協調運用多種技術手段,最大程度發揮各技術的優勢,控制白蟻危害和降低危害風險程度。監測控制技術monitor-controllingtechnology通過在白蟻活動區域內設置白蟻監測裝置,并對監測到的白蟻采取噴施白蟻滅治粉劑或投放白蟻防治餌劑等技術措施,殺滅或控制白蟻巢群的白蟻防治技術。[來源:GB/T50768-2012,4.2.23,有修改]藥物屏障技術chemicalbarriertechnology通過對保護對象進行白蟻預防藥劑處理,形成防止白蟻侵入的屏障的白蟻防治技粉劑藥殺法dustingmethod通過直接噴施白蟻滅治粉劑,使部分白蟻個體沾染藥劑,再利用白蟻的撫育行為相互傳遞藥劑以殺滅或控制白蟻巢群的方法。3DB3308/T137-2023液劑藥殺法liquidmethod通過噴灑、灌注藥劑或藥劑稀釋液直接觸殺白蟻和毒化白蟻生存環境的方法。誘殺法trappingandkillingmethod通過餌料誘集白蟻后再進行藥物處理,以殺滅或控制白蟻巢群的方法。[來源:GB/T50768—2012,4.2.15,有修改]餌劑藥殺法baitmethod通過投放白蟻防治餌劑,引誘白蟻取食,再利用白蟻的交哺行為相互傳遞藥劑以殺滅或控制白蟻巢群的方法。3.10熏蒸法fumigation在封閉的空間用熏蒸劑殺滅木構件或其他物件內干木白蟻巢群的方法。[來源:GB/T50768—2012,4.2.13,有修改]3.11藥物灌漿法groutingwithtermiticide將混有白蟻防治藥劑的泥漿灌注入蟻巢、空腔及蟻道等,以殺滅或控制土棲白蟻巢群的方法。3.12栽植坑施藥法treatmentwithchemicalmud苗木栽植前用白蟻防治藥劑對栽植坑進行噴灑處理的方法。3.13藥泥處理法plantingpittreatmentwithtermiticide用含有白蟻防治藥劑的泥漿處理苗木根系的方法。3.14歷史文化遺存historicalheritage能夠體現當地歷史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和文化內涵的不可移動文化遺產,承載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記憶的重要載體的總稱。注:主要包括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的核心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4DB3308/T137-2023修繕preservation對文物古跡的保護方式,包括日常保養、防護加固、現狀修整、重點修復等。[來源:GB/T50357—2018,2.0.14]維修refurbishment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的不改變外觀特征的維護和加固。[來源:GB/T50357—2018,2.0.15]改善improvement對建筑物、構筑物采取的不改變外觀特征,調整、完善內部布局及設施的保護方式。[來源:GB/T50357—2018,2.0.16]3.15水利工程蟻患區waterconservancyprojecttermiteinfestedarea水庫土石壩為壩體、壩兩端及離壩腳線50m內,土質堤防為堤身、離堤腳線50m內,土質高填方渠道為擋水堤堤身、離堤腳線10m內。[來源:GB/T50357—2018,6.1.2,有修改]3.16水利工程蟻源區waterconservancyprojecttermitesourcearea水庫土石壩為壩兩端及離壩腳線50m~500m,土質堤防為離堤腳線50m~500m,土質高填方渠道為離堤腳線10m~100m內,在上述區域之外有山體和樹林的,外延范圍宜統一擴大至1000m。[來源:GB/T50357—2018,6.1.2,有修改]4工作原則和基本要求4.1工作原則全域白蟻防治應遵循“公益導向、分類施策、技術先進、綠色低碳、數字賦能”的工作原則,具體包括:a)白蟻防治是防災減災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應充分發揮其公益屬性,從全域控制的工作思路協調各方力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達到最佳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b)應根據不同的白蟻防治對象、不同的白蟻危害程度、不同的白蟻防治目標進行分類管理和分級實施;5DB3308/T137-2023c)應以區域控制的理念為指導,綜合協調運用各種技術措施,最大程度發揮各技術的優勢,有效控制白蟻危害和降低白蟻危害風險程度;d)應以系統管理的方式確定白蟻防治工作流程,充分發揮自然因素、管理措施、物理屏障等的防蟻效果,最大程度減少白蟻防治藥物的使用;e)應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通過白蟻防治的規范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白蟻防治的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4.2技術要求4.2.1白蟻防治技術主要包括監測控制技術、藥物屏障技術、粉劑藥殺法、液劑藥殺法、誘殺法、餌劑藥殺法、熏蒸法、藥物灌漿法、鹽土屏障法等,各種技術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4.2.2白蟻防治技術的選用宜滿足下列要求:a)應根據白蟻防治對象、白蟻危害種類等選擇適宜的白蟻防治技術;b)根據白蟻防治目標、治理措施的不同,可選用單一白蟻防治技術或綜合運用多種白蟻防治技術;c)應秉持白蟻生態防治的理念,推廣應用白蟻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新藥械。4.2.3白蟻危害檢查可分為蟻害日常檢查和蟻情調查。白蟻危害檢查應符合下列情況:a)檢查時間應在白蟻活動較頻繁的3月~11月期間,且宜與主要白蟻危害種類的分飛、覓食等活動旺盛期相重合;b)調查方式可采用現場查勘、裝置監測、儀器探測等方法;c)蟻情調查時可參閱檔案、文獻等信息和資料。4.3質量控制4.3.1實施白蟻防治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白蟻防治服務能力,并符合相關行政部門的管理要求。4.3.2從事白蟻防治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白蟻防治理論知識和操作技4.3.3白蟻防治單位應建立完整的、以自控為主的質量管理體系,在接受項目委托后,宜配備能滿足項目要求的各類人員,并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4.3.4技術方案的制定應包括起草、審定等步驟,并應建立反饋修正機制。4.3.5技術方案的內容宜包括概述,防治范圍及目標、策略方法及技術措施、實施安排、質量控制與實施安全管理、效果評價、經費預算、工作建議等要素,具體參見附錄B。4.3.6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應落實項目全過程、全要素監督或監理的責任。發現白蟻防治實施中存在安全、質量隱患,應及時責令停工,整改完畢并經業主單位復核認定6DB3308/T137-2023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復工。4.3.7白蟻防治項目評價合格應滿足下列要求:a)技術資料完整,并宜包含4.6.4的內容;b)白蟻防治實施規范;c)白蟻治理效果或白蟻預防質量滿足要求;d)項目所采用的白蟻防治技術和使用的白蟻防治藥劑、監測控制系統、器械等符合技術方案的要求;e)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f)項目中包含藥物屏障設置、藥物灌漿等隱蔽性處理內容時,宜在完成隱蔽性處理時進行中間評價。4.3.8白蟻防治項目評價方法宜符合下列規定:a)項目完工且自檢合格后,由白蟻防治單位向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提出評價b)評價人員宜由白蟻防治單位、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受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委托的質量監督單位等相關人員組成,也可邀請相關主管部門和行業專家參與;c)評價結束應給出評價意見或出具評價報告等相關文件;d)僅實施白蟻局部控制的項目,可簡化評價的資料和程序。4.4藥械要求4.4.1選用的白蟻防治藥劑應附具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標準,且農藥登記證上標注的防治對象應包括白蟻。4.4.2白蟻防治藥劑、裝置等材料,應具有產品合格證。4.4.3白蟻防治藥劑的用途應與農藥登記證上的標注信息相一致,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用于設置藥物土壤屏障的白蟻預防藥劑,農藥登記證上應標注可用于土壤噴灑處理;b)用于木構件處理的白蟻預防藥劑,農藥登記證上應標注可用于木材噴灑或浸泡處理;c)用于白蟻滅治的粉劑,農藥登記證上應標注可用于白蟻滅治;d)用于滯留噴灑的藥劑,農藥登記證上應標注可用于滯留噴灑處理;e)選用白蟻防治餌劑時,防治對象應與農藥登記證上注明的白蟻種類相符,白蟻防治餌劑的類型應與使用方法相符;f)用于干木白蟻滅治的熏蒸劑,農藥登記證上應注明可用于白蟻熏蒸處理。7DB3308/T137-20234.4.4藥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應與農藥標簽標注的信息相一致,并應具備良好的防治效果,其產品性能應符合附錄C的規定。4.4.5選用的監測控制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a)宜具有監測裝置、檢測設備、白蟻滅治藥劑和輔助工具等一整套的白蟻防治專用材料;b)各專用材料的性能指標應符合現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c)應根據使用位置和用途,合理選擇地上型監測裝置或地下型監測裝置。4.4.6監測裝置和具有自動報警功能的檢測設備的產品性能應符合附錄D的要求。4.5安全與文明施工4.5.1白蟻防治單位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并應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崗前安全教育、加強實施現場安全與文明施工管理。4.5.2白蟻防治單位應向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實施現場相關人員等告知白蟻防治實施的潛在安全風險。4.5.3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應督促白蟻防治單位做好相應的安全與文明施工管理。4.5.4白蟻防治人員進入實施現場應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遵守安全與文明施工規4.5.5施工前應與現場相關人員做好溝通和交底。4.5.6白蟻防治藥劑處理時,不應過度施藥,也不得向靶標周邊環境隨意噴藥,施藥器械不得在池塘、河道中清洗,洗滌水不得隨意傾倒。4.5.7白蟻防治藥劑的廢棄包裝物和廢液、廢渣的處置應符合相關規定。4.6信息管理4.6.1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白蟻防治單位等項目相關單位應將白蟻防治項目文件的形成和積累納入項目實施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相關人員的職責范圍。4.6.2項目相關單位宜通過數字化平臺歸集、存儲白蟻防治的數據和信息。4.6.3項目相關單位應強化數字化平臺安全管理,建立完整的權限控制機制,確保數據和信息安全。4.6.4白蟻防治項目歸檔文件宜包括以下內容:a)項目立項文件等;b)項目招標、投標文件及合同;c)蟻情調查報告;d)白蟻防治技術方案;8DB3308/T137-2023e)白蟻防治實施、質量監督或監理等形成的技術文件;f)白蟻防治藥劑、裝置等材料的產品合格證等;g)竣工評價文件;h)其他應歸檔的文件。4.6.6項目文件的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與項目實際相符合。4.6.6白蟻防治單位等項目相關單位應將本單位形成的項目文件匯總后向項目組織單位或業主單位提交,提交的歸檔文件宜為原件。5房屋建筑5.1通用要求5.1.1房屋建筑白蟻防治應遵循“系統管理、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策略,具體包括:a)白蟻防治應貫穿房屋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在設計階段宜營造不利于白蟻生存的環境,在建設階段宜加強白蟻的預防處理,在使用階段宜及時發現精準滅殺;b)新建房屋的白蟻預防宜在全面系統蟻情調查的基礎上,按地塊的白蟻危害風險類型分類施策實行動態監控;c)原有房屋的白蟻治理宜以區域控制為理念,協調綜合運用各種技術措施進行白蟻綜合治理,控制白蟻的危害及減少蟻害的風險。5.1.2房屋的防白蟻設計宜滿足下列要求:a)房屋宜有良好的自然通風、自然采光條件,房屋墻基及室內地坪應有良好的防潮性能,屋面應有良好的防水性能,房屋外墻四周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b)無地下室的房屋底層使用的木質材料未經防蟻處理不得直接接觸土壤;c)衛生間、廚房和其他環境潮濕房間的四周墻體,不宜采用空心磚墻結構和木質材料;d)底層樓梯間不宜封閉,通風不良處不宜作為貯藏室;e)穿過混凝土板的管道應與混凝土板緊密貼合,不得有任何縫隙。5.1.3新建房屋白蟻預防的分類管理宜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危害高風險區域:應按5.3.2的規定實施白蟻預防;b)白蟻危害中風險區域:宜實施白蟻監測;c)白蟻危害低風險區域:宜實施蟻害日常檢查。5.1.4原有房屋白蟻治理的分類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危害嚴重的,宜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白蟻危害一般的,宜實施白蟻局部控制。9DB3308/T137-20235.2.1原有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落實蟻害日常檢查工作,并滿足下列要求:a)原有房屋維護與改造時,應檢查白蟻危害情況;b)公共房屋的蟻害日常檢查每年不應少于1次;c)房屋使用人、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等發現白蟻危害時,應及時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d)蟻害日常檢查發現白蟻危害的,應委托白蟻防治單位進行白蟻危害評估及防治。5.2.2外來樹木移植至房屋建筑周圍的,應檢查樹木主干和根蔸是否存在白蟻活體。5.2.3新建房屋在施工過程中,建筑施工單位應及時清除房屋基礎內外及回填土中的樹根、樹樁、木模板、廢舊木質材料和其他含有木質纖維素的物質。5.3新建房屋白蟻預防5.3.1.1白蟻防治單位接受房屋白蟻預防項目委托后,應了解項目相關信息,調查地塊蟻情,評價地塊白蟻危害風險,并參見附錄E.1.1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項目信息表。5.3.1.2項目相關信息應包括下列內容:a)地下工程埋深;b)綠地面積和綠地率;c)地塊的地表水源和地下水位情況。5.3.1.3地塊白蟻危害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b)白蟻危害對象和危害程度;c)地塊周圍環境白蟻危害情況。5.3.1.4白蟻危害風險地塊的評價應經主管部門認定,宜符合下列規定:a)項目地塊及周圍環境存在乳白蟻、散白蟻、土白蟻、大白蟻危害或危害歷史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高風險地塊;b)項目地塊及周圍環境存在除乳白蟻、散白蟻、土白蟻、大白蟻外的白蟻危害或危害歷史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中風險地塊;c)項目地塊及周圍環境未發現白蟻危害或無白蟻危害歷史的,或項目大面積開挖建設地下工程且埋深大于3m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低風險地塊。DB3308/T137-20235.3.1.5白蟻防治單位應根據項目相關情況、蟻情調查結果和地塊白蟻危害風險,確定白蟻預防分類管理措施,制定白蟻預防施工方案,并參見附錄E.1.2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項目施工方案。5.3.1.6建設單位應向白蟻防治單位提供項目總平面圖、底層平面圖、綠化平面圖和地下管線圖等設計文件,指定專人協調白蟻防治單位施工安排。5.3.2.1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宜以監測控制技術為主要技術措施,藥物屏障技術為輔助技術措施。5.3.2.2監測控制技術的應用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選用地下型監測裝置;b)監測裝置安裝位置宜距房屋外墻外側500mm~1000mm或散水坡外側100mm~500mm的土壤中,并宜保持同一水平距離;c)監測裝置安裝間距宜為3000mm~5000mm;d)在白蟻危害中風險地塊實施白蟻監測時,監測裝置的安裝位置可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安裝間距不宜小于5000mm。5.3.2.3藥物屏障技術可分為藥物土壤屏障、藥物壁體屏障、藥物木構件屏障。藥物土壤屏障包括垂直屏障和水平屏障。5.3.2.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實施藥物屏障技術:a)在白蟻危害高風險地塊、中風險地塊建造木結構、磚木結構房屋的;b)房屋設有架空層的;c)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建筑;d)無法清除的基礎木模板等木質纖維類建筑材料;e)觸墻或貼地的木構件。5.3.2.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不應實施藥物屏障技術:a)距地表水源6m以內區域;b)地下水位以下區域;c)常遭受水浸區域;d)埋深大于3m的地下室底板下面。5.3.2.6藥物土壤屏障應符合下列規定:a)埋設在土壤中的柱基四周、基礎墻兩側應設置垂直屏障;b)垂直屏障應緊貼基礎或墻體,寬度不應小于150mm,距離地坪深度不應小于500mm,藥劑稀釋液使用量應為25L/m3~30L/m3;DB3308/T137-2023c)無地下室的基礎或埋深不大于3m的地下室底板下面、散水坡下方土層應設置水平屏障;d)水平屏障距離地坪深度不應小于100mm,藥劑稀釋液使用量應為0L/m2~5L/m2;e)垂直屏障與水平屏障宜相互連接。5.3.2.7藥物壁體屏障應符合下列規定:a)埋深不大于3m的地下室和地上1層宜設置藥物壁體屏障;b)藥物壁體屏障的設置高度不應小于地坪以上500mm,藥劑稀釋液使用量宜為1.50L/m2。5.3.2.8藥物木構件屏障應符合下列規定:a)觸墻或貼地的木構件、無法清除的基礎木模板等應設置藥物木構件屏障;b)藥物木構件屏障設置范圍為木構件觸墻周邊和貼地周邊,木柱腳宜為貼地端1000mm高度,木擱柵和木樓板宜為貼墻端500mm長度,檁、椽、檐宜為整體;c)藥物木構件屏障的藥劑稀釋液用量宜為0.20L/m2。5.3.3.1監測裝置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避開地下管線;b)不應安裝在經藥物處理或被化學物質污染的土壤中;c)監測裝置宜在房屋主體竣工或綠化工程完工后安裝;d)監測裝置周邊應填實土壤,頂蓋應與地面齊平。當在人員活動頻繁、管理條件較差的環境中安裝監測裝置時,宜在頂蓋上方覆蓋20mm~50mm厚的土壤或草皮;e)監測裝置安裝完成后,白蟻防治單位應對監測裝置統一編號,設置現場標志,繪制安裝位置圖,并參見附錄E.1.3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監測裝置安裝記錄表。5.3.3.2藥物屏障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a)房屋室內的藥物土壤屏障應在鋪設防潮材料或澆筑混凝土地坪前設置,有架空層的應在安放架空板前完成;b)房屋外圍或散水坡的藥物土壤屏障應在地面完成清理、入戶管道安裝完畢、回填土到位后設置,且在設置完成后應告知建筑施工單位盡快進行外圍地坪或散水坡施工;c)藥物壁體屏障宜在樓層頂板施工完成、墻體抹灰前設置;DB3308/T137-2023d)藥物木構件屏障應在木構件加工成型后、涂刷防腐劑或涂料前設置,如在安裝施工中藥物木構件屏障被裁切或刨削的,應進行補充設置;e)藥物屏障設置完成后,應防止陽光曝曬和雨水沖刷、浸泡;f)每次施工完畢后,白蟻防治單位應參見附錄E.1.4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藥物屏障施工記錄表。5.3.4.1質量評價標準應符合4.3.7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各項技術指標與房屋白蟻預防工程項目施工方案相符;b)若采用藥物屏障技術的,中間評價應滿足要求;c)履行完成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5.3.4.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為藥物屏障技術中間評價滿足要求:a)設置藥物屏障時,有相關方人員現場監督并確認的;b)經抽樣檢測,藥物屏障的有效成分載量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5.3.4.3質量評價方法應符合4.3.8的規定。5.3.4.4質量評價結束后,應參見附錄E.1.5、E.1.6的內容,分別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監測控制)質量評價表、房屋白蟻預防工程(藥物屏障)質量評價表。5.3.5.1監測裝置維護每年不應少于2次,并宜在白蟻活動盛期進行,智能型監測裝置發出報警信號時,應及時前往現場處置。5.3.5.2監測裝置維護應包括下列內容:a)更換監測裝置內腐爛的餌料;b)清除監測裝置四周的灌木、雜草和監測裝置內的泥土、植物根須等;c)清除進入監測裝置內的其他動物;d)根據安裝環境的變化,調整安裝位置或增減監測裝置數量。5.3.5.3維護中發現監測裝置內有白蟻活動跡象或發現白蟻個體的,應按相關規定進行白蟻治理。治理完成后,相關監測裝置應進行清理并置換餌料,或安裝新的監測裝置。5.3.5.4監測裝置維護后,應參見附錄E.1.7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監測裝置檢查與維護記錄表。5.3.5.5白蟻危害低風險區域的蟻害日常檢查每年不宜少于1次。5.3.5.6以藥物屏障技術為主要技術措施的房屋白蟻預防項目,后期維護宜為每3年~5年1次,以復查回訪的方式檢查并治理白蟻危害。DB3308/T137-20235.3.5.7蟻害日常檢查或復查回訪結束后,應參見附錄E.1.8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預防工程復查回訪表。5.4原有房屋白蟻治理5.4.1.1白蟻防治單位接受房屋白蟻治理委托后,應進行蟻情調查,評價白蟻危害程度,提出白蟻治理分類管理措施,并參見附錄E.2.1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危害調查記錄表。5.4.1.2蟻情調查應包括下列內容:a)白蟻種類及活動跡象;b)白蟻危害部位和破壞程度;c)白蟻分飛和筑巢情況;d)外圍環境白蟻危害情況。5.4.1.3.1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嚴重的房屋建筑:a)房屋內存在乳白蟻危害的;b)在房屋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及以上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c)房屋內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且危害房屋數量達3幢及以上的。5.4.1.3.2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一般的房屋建筑:a)在房屋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以下除乳白蟻外的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b)房屋內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但危害房屋數量少于3幢的;c)房屋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但外圍環境存在白蟻危害的。5.4.2.1白蟻局部控制的技術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a)土木兩棲性、土棲性白蟻危害的,可采用粉劑藥殺法、液劑藥殺法、餌劑藥殺法、誘殺法等;b)木棲性白蟻危害的,可采用液劑藥殺法、熏蒸法等;c)各技術措施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5.4.2.2白蟻局部控制應以已發現的白蟻危害點為處理主體。5.4.2.3白蟻局部控制宜對危害點所在自然間(開間)可能孳生白蟻的部位同步處理,必要時處理范圍可擴大到相鄰自然間或整幢房屋建筑及外圍環境。DB3308/T137-20235.4.2.4白蟻治理結束后,應參見附錄E.2.2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治理實施記錄表。5.4.2.5白蟻局部控制的效果應符合下列規定:a)經處理的白蟻危害點,未見白蟻活體;b)治理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在治理后1年內未出現新的白蟻危害點。5.4.3.1原有房屋白蟻區域控制流程宜包括蟻情調查、技術方案制定、治理施工、效果評價等。5.4.3.2治理范圍較大的白蟻區域控制項目,可根據白蟻種類及危害程度、治理對象的空間分布等因素劃分成治理目標不同的三種類型,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綜合治理區域:宜綜合運用多種技術手段以控制白蟻危害;b)白蟻局部控制區域:可采取針對性的技術措施處理已發現的白蟻危害點;c)白蟻危害點:宜以餌劑藥殺法為主體,控制白蟻分布密度,降低白蟻向房屋建筑蔓延危害的潛在風險。5.4.3.3白蟻區域控制的技術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a)土木兩棲性白蟻危害的,可采用誘殺法、粉劑藥殺法、液劑藥殺法、監測控制技術等;b)土棲性白蟻危害的,可采用粉劑藥殺法、餌劑藥殺法、監測控制技術等;c)木棲性白蟻危害的,可采用液劑藥殺法、熏蒸法等;d)各技術措施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5.4.3.4白蟻區域控制的治理期宜為3年。5.4.3.5治理期內應不定期檢查治理效果并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5.4.3.6每次白蟻治理結束后,應參見附錄E.2.2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治理實施記錄表。5.4.3.7.1效果評價標準應符合4.3.7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治理范圍內的房屋建筑白蟻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且白蟻危害等級不高于Ⅰb)治理范圍內的園林植被白蟻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5.4.3.7.2評價方法應符合4.3.8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評價房屋建筑不宜少于5幢,且宜涵蓋不同空間分布、建筑類型、使用功能等;治理項目的房屋建筑總數不足5幢的,宜全部進行評價;b)房屋建筑外圍環境評價點位不宜少于5處;DB3308/T137-2023c)當采用設置監測裝置的方法時,評價點位應在評價前三個月確定并按要求安裝監測裝置,且裝置安裝和評價活動應在白蟻活動盛期內進行。5.4.3.7.3效果評價結束后,應參見附錄E.2.3的內容,填寫房屋白蟻治理項目效果評價表。6園林植被6.1通用要求6.1.1園林植被白蟻防治應遵循“綜合管理、智能監測、區域控制”的策略,具體包括:a)白蟻防治應貫穿園林綠化建設、養護的全過程,建設階段應加強植物檢疫和白蟻預防,養護過程中宜及時清理病枝、死枝,做好蟻害日常防控;b)宜圍繞數字化改革應用建設,在園林植被,尤其是古樹名木、行道樹、城市園林等建議設置智能型白蟻監測裝置,充分發揮信息平臺的作用,實現白蟻危害的智能監測;c)對白蟻危害較嚴重的園林植被,宜以區域控制的理念,協調運用各種技術措施進行白蟻綜合治理,控制白蟻的危害,減少蟻害風險。6.1.2園林植被白蟻防治的分類管理6.1.2.1古樹名木的白蟻防治應符合下列規定:a)發現白蟻危害的,宜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未發生白蟻危害的,宜實施白蟻監測。6.1.2.2行道樹、公園與小區綠地的白蟻治理宜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危害等級為Ⅱ級及以上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白蟻危害等級為Ⅰ級的,宜實施白蟻局部控制或白蟻監測;c)未發生白蟻危害的,宜實施白蟻監測。6.1.2.3其他林木的白蟻治理宜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危害等級為Ⅱ級及以上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白蟻危害等級為Ⅰ級的,宜實施白蟻局部控制。6.2.1園林植被責任主體應將白蟻日常防控納入園林植被養護的日常工作,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古樹名木的蟻害日常檢查每年不應少于2次,并宜分春、秋兩季進行;b)行道樹、公園與小區綠地、其他林木的蟻害日常檢查每年不應少于1次,宜在秋季進行;DB3308/T137-2023c)蟻害日常檢查發現較多白蟻活動跡象的,應及時委托白蟻防治單位處置。6.2.2蟻害日常檢查宜包括下列內容:a)是否有白蟻活體;b)泥被、泥線等白蟻活動跡象及上樹的高度;c)樹干被白蟻蛀蝕的情況;d)檢查區域內有白蟻危害的樹木數量。6.2.3應及時修剪病枝,清除地表枯枝落葉,不得在養護范圍內長時間堆放木材、枯枝和含木質纖維素的物質。6.2.4從外地遷移樹木的,宜了解移植初始地的白蟻種類、分布與危害情況,進行白蟻檢疫;6.2.5移植帶根蔸樹木或胸徑較大的樹木時,應檢查是否存在白蟻危害,并宜實施白蟻預防。6.3蟻情調查6.3.1白蟻防治單位接受園林植被白蟻防治項目委托后,應進行蟻情調查,評定白蟻危害等級,提出白蟻防治分類管理措施。6.3.2蟻情調查的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a)古樹名木應調查每株樹木及以自然株為中心、半徑為10m的周圍環境;b)行道樹宜分段調查,調查路段長度不應少于總長度的10%;c)公園與小區綠地、其他林木宜分區域調查,調查區域面積不應少于總面積的10%,可視現場情況以喬木、灌木或草坪為調查對象。6.3.3蟻情調查宜包括下列內容:b)泥被、泥線的分布與上樹高度;c)分飛孔、排泄物、通氣孔的分布情況;d)蟻巢真菌指示物;e)白蟻蛀食樹木主干的程度。6.3.4園林植被白蟻危害等級評定按GB/T51253的規定執行。6.3.5蟻情調查結束后,古樹名木可參見附錄F.1.1的內容,填寫古樹名木蟻情調查記錄表;行道樹、公園與小區綠地、其他林木可參見附錄F.1.2的內容,填寫園林植被蟻情調查記錄表。6.4.1白蟻監測宜采用智能型白蟻監測系統。DB3308/T137-20236.4.2白蟻監測可共享或延續使用白蟻治理時設置,且能滿足白蟻監測要求的監測裝置。6.4.3古樹名木白蟻監測宜符合下列規定:a)應視胸徑大小,在樹木基部盡可能貼近樹干設置2~4個監測點;b)宜在以樹基為圓心,半徑5000mm的圓弧上,按5000mm的間距設置監測點。6.4.4行道樹白蟻監測宜每株設置1個監測點。6.4.5公園與小區綠地白蟻監測宜在園路兩側、喬木基部、房屋外圍設置監測點,并宜符合下列規定:a)監測點的間距不宜小于5000mm;b)在園路兩側設置監測點的,與園路邊緣的距離不宜小于1000mm;c)在喬木基部設置監測點的,宜盡可能貼近樹干;d)在房屋外圍設置監測點的,與房屋外墻距離宜為1000mm。6.4.6監測點位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a)適合白蟻生存,可能孳生白蟻的;b)不易受人員活動影響和人為破壞的;c)在樹木基部設置單個監測點的,宜設置在背蔭的一側。6.4.7智能型白蟻監測系統軟件平臺發出白蟻侵入報警時,宜在48小時內對監測裝置開倉確認及處理。6.4.8普通型白蟻監測裝置檢查與維護每年不應少于2次。6.4.9監測裝置安裝完成后,可按表F.1.5的要求填寫園林植被白蟻監測裝置安裝記錄表;白蟻監測項目完工后,可按表F.1.6的要求填寫園林植被白蟻監測項目質量評價表;監測裝置的后期檢查與維護,可按表F.1.7的要求填寫園林植被白蟻監測裝置檢查與維護記錄表。6.5移植樹木白蟻預防6.5.1移植樹木的白蟻預防可采用白蟻檢疫、藥物屏障等技術措施。6.5.2道路、公園與小區綠地等在建設過程中,應清除建設場地的樹根、樹樁、廢舊木質材料和其他含有木質纖維素的物質。6.5.3道路、公園與小區綠地等在建設或種植時需調運外來土壤填土的,應對填土進行蟻情檢查,發現白蟻巢群宜及時進行白蟻防治處理,殺滅白蟻巢群。6.5.4從外地遷移樹木的,宜實施白蟻檢疫,檢查是否有白蟻危害或攜帶白蟻活體。DB3308/T137-20236.5.6移植帶根蔸樹木或胸徑較大的樹木的,應在定植前檢查是否有白蟻危害或攜帶白蟻活體,并宜按下列規定實施白蟻預防:a)根蔸(土球)直徑小于300mm的,宜采用植前藥泥藥泥處理法;b)胸徑大于300mm的,宜采用植后栽植坑施藥法。6.5.6采用藥物屏障技術應防范藥物對移植樹木產生藥害,宜按藥物標簽標注的最低濃度配制藥泥或藥劑稀釋液。6.5.7植后根蔸施藥法應將藥劑稀釋液噴灑在根蔸外圍的回填土壤中,劑量不宜大于25L/m3。6.5.8每次白蟻預防實施結束后,可參見附錄F.1.3的內容,填寫園林植被白蟻防治實施記錄表。6.6.1.1白蟻區域控制的范圍和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a)古樹名木的治理范圍應與GB55014-2021第2.2.10條規定的保護范圍相一致;b)行道樹應包含委托路段的樹木和草坪,如危害確因道路兩側房屋建筑內的白蟻通過蟻路蔓延引發,則應包含蟻源地的房屋建筑;c)公園應包含委托范圍內的管理用房、休憩場所、景觀建筑及構筑物等;d)小區綠地宜包含小區內的房屋建筑;e)其他林木可根據委托方需求確定。6.6.1.2園林植被主要危害白蟻種類的治理可采用粉劑藥殺法、餌劑藥殺法、誘殺法、監測控制技術等,各技術措施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6.6.1.3治理范圍較大的白蟻區域控制項目,可根據白蟻種類及危害程度、治理對象的空間分布等因素劃分成治理目標不同的三種類型,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綜合治理區域:宜綜合運用多種技術手段以控制白蟻危害;b)白蟻局部控制區域:可采取針對性的技術措施處理已發現的白蟻危害點;c)白蟻危害點:宜以餌劑藥殺法為主體,控制白蟻分布密度,降低白蟻蔓延危害的潛在風險。6.6.1.4在樹木上采用餌劑藥殺法時,可將餌劑直接貼掛在樹干表面的泥被、泥線上,貼掛位置宜背蔭且盡量靠近地面,并懸掛警示標識。6.6.1.5采用監測控制技術時,宜選擇白蟻危害點進行重點布點,也可按產品要求均勻布點,并宜在白蟻活動盛期每月檢查維護1次。6.6.1.6白蟻區域控制的治理期宜為3年。DB3308/T137-20236.6.2.1白蟻局部控制宜以園林植被已發現的白蟻危害點為處理主體,必要時可外延一定的范圍。6.6.2.2白蟻局部控制可采用粉劑藥殺法、液劑藥殺法、誘殺法、餌劑藥殺法等,各技術措施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6.6.3每次白蟻治理實施結束后,應參見附錄F.1.3的內容,填寫園林植被白蟻防治實施記錄表。6.6.4.1效果評價標準應符合4.3.7的規定,并滿足園林植被各類別的治理效果要求。6.6.4.2古樹名木白蟻治理效果應滿足下列要求:a)樹木上未見白蟻活體或新的危害跡象;b)治理范圍內的房屋、植被等的白蟻危害等級不高于Ⅰ級。6.6.4.3行道樹白蟻治理效果應滿足下列要求:a)行道樹白蟻上樹率下降90%及以上;b)各治理對象的白蟻危害等級不高于Ⅰ級。6.6.4.4公園與小區綠地白蟻治理效果應滿足下列要求:a)喬木的白蟻上樹率下降90%及以上;b)灌木、草坪等的白蟻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c)治理范圍內各建筑物、構筑物等的白蟻危害等級不高于Ⅰ級。6.6.4.5其他林木白蟻治理效果應滿足下列要求:a)白蟻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b)各治理對象的白蟻危害等級不高于Ⅰ級。6.6.4.6效果評價方法應符合4.3.8的規定。6.6.4.7效果評價結束后,應參見附錄F.1.4的內容,填寫園林植被白蟻治理項目效果評價表。7水利工程7.1通用要求7.1.1水利工程白蟻防治應遵循“對象明確、防治結合、強化管理、綠色安全”的策略,具體包括:DB3308/T137-2023a)水利工程白蟻防治的目的應為消除因白蟻危害導致水利工程擋水功能降低或喪失的現象,防治對象應為因土白蟻、大白蟻等土棲性白蟻危害較嚴重或存在較高危害風險的山塘水庫土石壩、土質堤防等;b)應綜合協調運用各種白蟻防治技術,根據水利工程的現狀,做好已建、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的白蟻防治工作;c)應強調整體效益、重視發揮自然因素的控制作用、強化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管理措施,營造不利于白蟻生存的環境。d)加快先進技術和設備應用,積極推廣綠色防治技術,推動防治方式向智能高效、安全環保轉變。7.1.2已建水利工程的堤壩或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的基礎及周邊環境存在土棲性白蟻巢群的,應實施白蟻防治處理。7.1.3水利工程白蟻預防的分類管理宜符合下列規定:a)在白蟻危害等級為Ⅲ級的區域內新建山塘水庫土石壩、土質堤防,應實施白蟻預防;b)在白蟻危害等級為Ⅱ級及以上堤壩基礎上改建、擴建山塘水庫土石壩、土質堤防,應實施白蟻預防;c)在白蟻危害等級為Ⅰ級及以上山塘水庫土石壩、土質堤防采用套井回填方式進行加固的,宜結合加固工程實施白蟻預防。7.1.4山塘水庫土石壩、土質堤防等水利工程白蟻治理的分類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危害等級為Ⅱ級及以上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白蟻危害等級為Ⅰ級的,應實施白蟻局部控制;c)堤壩主體未發現土棲性白蟻危害,但蟻源區疑似存在土棲性白蟻巢群的,宜實施白蟻監測。7.1.5水利工程白蟻防治流程宜包括蟻情調查、確定防治范圍和對象、制定技術方案、防治實施、預防質量或治理效果評價等。7.1.6水利工程白蟻防治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a)每年汛期不宜進行挖巢處理;b)非汛期若防汛應急響應Ⅳ級及以上或處于高水位時,不得進行挖巢處理;c)不得在飲用水水源地采用藥物屏障技術和液劑藥殺法防治白蟻。7.2.1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將白蟻日常防控納入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并應符合下列規定:DB3308/T137-2023a)蟻害日常檢查每年不應少于2次,并宜分春、秋兩季進行;b)白蟻分飛季節宜增加夜間檢查項目,記錄白蟻分飛情況;c)蟻害日常檢查發現有白蟻活動跡象或有白蟻危害隱患的,應設置明顯標志,收集相關標本或影像資料,并及時委托白蟻防治單位處置。7.2.2在白蟻分飛季節的夜晚,不宜在堤壩上開燈、用光,確需開燈、用光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蟻措施。7.2.3不得在堤壩上長時間堆放木材、柴草和含木質纖維素的工程材料等。7.2.4可根據需要在堤壩周邊采用監測控制技術進行蟻情監測。7.2.5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宜在堤壩主體工程初步設計前委托白蟻防治單位進行項目現場蟻情調查。7.3蟻情調查7.3.1白蟻防治單位接受水利工程白蟻防治項目委托后,應進行蟻情調查,評定白蟻危害等級,提出白蟻防治分類管理措施。7.3.2蟻情調查的范圍宜包括水利工程的蟻患區和蟻源區,但應結合各類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合理確定具體的蟻源區調查范圍;7.3.3蟻情調查的方式除現場查勘、裝置監測、儀器探測外,還可采用引誘、挖巢等方法。7.3.4蟻情調查宜包括下列內容:a)白蟻種類及活動范圍;b)泥被、泥線的分布與數量;c)分飛孔、蟻巢真菌指示物的分布與數量;d)堤壩發生濕坡、散浸、漏水、跌窩、滑坡等部位有否白蟻活動;e)堤壩迎水坡的白蟻汲水線和白蟻取食浪渣留下的泥被泥線;f)開挖蟻巢的巢腔直徑與蟻后體長;g)植被和建筑物等的白蟻危害情況。7.3.5水利工程白蟻危害等級評定按GB/T51253的規定執行。7.3.6蟻情調查結束后,可參見附錄G.1.1的內容,填寫水利工程蟻情調查記錄表。7.4.1白蟻防治單位應結合水利工程的建設進度,按前期處理、堤壩主體屏障設置、外環境蟻情控制、預防質量評價、相關管理措施等進行相應的白蟻預防處理。DB3308/T137-20237.4.2每次白蟻預防實施結束后,可參見附錄G.1.2的內容,填寫水利工程白蟻預防施工記錄表。7.4.3.1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應在施工前清理堤壩基礎場地,清除含有木質纖維素的物質,無法清除的應進行藥物屏障處理。7.4.3.2在原有堤壩上改建、擴建水利工程,應對原堤壩進行白蟻治理,白蟻治理宜采用藥物灌漿法。7.4.3.3正在進行改建、擴建、加固施工的水利工程,應檢查并處理施工時去掉的地表土壤或挖土后留下的斷面中存在的蟻道、菌圃和巢腔等隱患。7.4.3.4水利工程建設需要取土填土時,應對土源地、堆土場地等進行白蟻危害情況檢查,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取土和堆土前應對場地及周邊環境進行白蟻治理,確保取土和堆土過程不存在b)如現場白蟻危害嚴重,無法達到要求,應更換取土、堆土場地;c)在水利工程建設填土過程中,應對填土進行蟻情檢查,發現白蟻巢群宜及時進行白蟻防治處理,殺滅白蟻巢群。7.4.4堤壩主體屏障設置7.4.4.1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宜結合建設情況對堤壩主體設置藥物屏障7.4.4.2設置藥物屏障的,可根據場地蟻情、堤壩功能、白蟻預防需求等因素,選擇下列一種或多種措施:a)全面設置表層屏障。在堤壩的堤頂與背水坡全面設置表層屏障,背水坡宜設置在種植土以下位置,堤頂宜設置表面層以下位置;b)全面設置立體屏障。按照堤壩施工進度,在堤壩中全面設置立體屏障,設置的高度宜從堤壩水位浸潤線或正常水位以上開始至堤頂;c)堤壩兩端設置立體屏障。在堤壩主體的兩端設置立體屏障,設置的高度宜從堤壩水位浸潤線或正常水位以上開始至堤頂,設置的寬度不應小于800mm。7.4.4.3表層屏障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a)藥劑稀釋液使用量應為3L/m2~5L/m2,滲透深度不應小于100mm;b)宜采用分層噴灑的方式;c)設置完畢后應做好遮光、防雨,防止藥物降解和流失。7.4.4.4立體屏障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a)藥劑稀釋液的使用量宜為25L/m3~30L/m3;DB3308/T137-2023b)結合堤壩建設施工設置立體屏障的,宜按夯實后每300mm厚度分層噴灑,但藥液的噴灑應在夯實前進行,并結合填土的水飽和度合理選擇藥劑的配比;c)已建成堤壩設置立體屏障的,可采用桿狀注射法,孔距宜為300mm~400mm,可呈梅花形排列,孔深宜至設置的要求。7.4.4.5采用套井回填方式加固堤壩的,可在回填土中加入白蟻防治藥劑,藥劑的含量應達到防治白蟻的要求。注1:套井回填指水利工程壩體除險加固和防滲漏處理的一種施工方法,用沖抓機造孔,然后用粘土回填并用夯實錘夯實粘土,施工完成后相當于在壩體中構筑了一道粘土防滲墻。7.4.5外環境蟻情控制7.4.5.1外環境蟻情控制的范圍宜包括蟻患區和蟻源區,白蟻治理期宜為3年,也可與水利工程建設期一致。7.4.5.2外環境蟻情控制可綜合采用監測控制技術、粉劑藥殺法、液劑藥殺法、餌劑藥殺法、誘殺法等白蟻防治技術措施,各技術措施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7.4.6.1質量評價標準應符合4.3.7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應按方案設計進行前期處理,并達到設計要求;b)鹽土屏障、藥物屏障的中間評價應滿足要求;c)堤壩外環境蟻情控制,控制范圍的草坪灌木等按GB/T51253評定的白蟻危害等級不應高于I級。7.4.6.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為中間評價滿足要求:a)設置藥物屏障時,有相關方人員現場監督并確認的;b)經抽樣檢測,藥物屏障的有效成分載量符合DB33/T1138要求的。7.4.6.3評價方法應符合4.3.8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應現場查勘堤壩外環境蟻情控制的效果;b)宜進行藥物屏障抽樣檢測,應符合NY/T1153.3要求。7.4.6.4質量評價結束后,應參見附錄G.1.3的內容,填寫水利工程白蟻預防質量評價表。7.5.1水利工程白蟻治理應以土棲性白蟻為重點治理對象。7.5.2水利工程白蟻治理技術的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DB3308/T137-2023a)蟻患區,可采用餌劑藥殺法、粉劑藥殺法、監測控制技術、藥物灌漿法等;b)蟻源區和附屬設施,可采用餌劑藥殺法、粉劑藥殺法、液劑藥殺法、監測控制技術等。c)各技術措施的適用范圍和技術要點見附錄A。7.5.3每次白蟻治理實施結束后,可參見附錄G.1.4的內容,填寫水利工程白蟻治理實施記錄表。7.5.4.1白蟻區域控制的范圍宜包括蟻患區和蟻源區,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山塘水庫土石壩宜以單壩為計量單元,治理的對象應包括白蟻危害等級達Ⅱ級及以上的山塘水庫土石壩的總數;b)土質堤防和土質海塘以兩個連續整數樁號之間的范圍或每1km為計量單元,治理的對象應包括白蟻危害等級達Ⅱ級及以上的土質堤防和土質海塘的總長度;c)治理的邊界可以白蟻危害等級達Ⅱ級及以上的土質堤防和土質海塘計量單元為基點外延1個計量單元,也可以白蟻危害點外延1km確定。7.5.4.2白蟻危害等級達Ⅲ級的堤壩,綜合運用白蟻防治措施,殺滅壩體既有白蟻,對成熟巢群宜用藥物灌漿法,防止蟻源區白蟻蔓延危害。7.5.4.3藥物灌漿法的應用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根據蟻害情況、堤壩實際、環境影響等合理確定藥物灌漿的范圍;b)造孔深度宜超過隱患1m~2m,具體應在綜合分析堤壩巢腔深度的基礎上確定;c)孔間距宜為2m,灌漿孔布點的排數量、位置等應根據堤壩壩頂的寬度確定。7.5.4.4白蟻危害等級為Ⅱ級的堤壩,水利工程蟻源區和附屬設施,宜以餌劑藥殺法或監測控制技術為主,實施白蟻綜合治理。7.5.4.5監測控制技術的應用應符合下列規定:a)宜選擇白蟻危害點進行重點布點,也可按產品要求均勻布點;b)堤壩表面已硬化的,布點位置應表層鉆孔至見土;c)宜在白蟻活動盛期每月檢查維護1次;d)不得設置在噴灑過白蟻防治藥劑且尚處藥效期內、受有毒化學品污染等點位。7.5.4.6白蟻區域控制的治理期宜為3年。7.5.5白蟻局部控制宜以堤壩上已發現的白蟻危害點為處理主體,必要時可外延一定的范圍。7.5.6白蟻監測應符合下列規定:a)宜以堤壩主體為監測重點;DB3308/T137-2023b)監測裝置的安裝間距不宜小于5000mm;c)宜采用遠程實時白蟻監測系統,也可共享或延續使用白蟻治理時設置,且能滿足白蟻監測要求的監測裝置。7.5.7.1評價標準應符合4.3.7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堤壩主體按GB/T51253評定的白蟻危害等級不應高于I級;b)蟻源區和附屬設施按GB/T51253評定的白蟻危害等級不應高于I級。7.5.7.2評價方法應符合4.3.8的規定,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山塘水庫土石壩以單壩為評價單元,土質堤防和土質海塘以長度為1km的堤壩為評價單元;b)抽檢的總長度或總壩數不應少于治理堤壩長度或壩數的10%;c)所有評價單元合格可視為白蟻區域控制項目合格。7.5.7.3效果評價結束后,應參見附錄G.1.5的內容,填寫水利工程白蟻治理質量評價表。8歷史文化遺存8.1通用要求8.1.1歷史文化遺存的白蟻治理應遵循“保護為先、突出重點、防治并重”的策略,具體包括:a)應將歷史文化遺存的蟻情檢查納入日常工作中,應堅持“最小限度干預”原則,最大程度減少因白蟻治理活動造成對歷史文化遺存歷史文化價值和信息的受損;b)宜根據白蟻危害或潛在風險的程度、歷史文化遺存的歷史文化價值等實行分級管理,在兼顧全面的基礎上重點做好白蟻危害嚴重、歷史文化價值較高的歷史文化遺存的白蟻治理;c)歷史文化遺存白蟻治理應貫穿歷史文化遺存保護的全過程,一方面做好日常的蟻情監測和蟻害治理,另一方面結合歷史文化遺存的修繕、維修、改善實施預防性保護。8.1.2歷史文化遺存白蟻治理的分類管理8.1.2.1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的白蟻治理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以核心保護范圍為重點防治范圍,以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和古樹名木為重點防治對象;DB3308/T137-2023b)白蟻危害嚴重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c)白蟻危害一般的,宜實施白蟻局部控制;d)基本無蟻害的,宜實施白蟻監測。8.1.2.2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的白蟻治理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以核心保護范圍為重點防治范圍,以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和古樹名木為重點防治對象;b)白蟻危害嚴重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c)白蟻危害一般的,宜實施白蟻局部控制;d)基本無蟻害的,宜實施白蟻監測。8.1.2.3文物保護單位的白蟻治理應符合下列規定:a)發現白蟻危害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未發生白蟻危害的,宜實施白蟻監測;c)修繕文物保護單位的,應實施白蟻預防。8.1.2.4歷史建筑的白蟻防治應符合下列規定:a)白蟻危害嚴重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b)白蟻危害一般的,宜實施白蟻局部控制;c)修繕、維修、改善歷史建筑的,宜實施白蟻預防。8.1.2.5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白蟻防治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以館藏庫房、展陳場所等為重點防治對象;b)發現白蟻危害的,應實施白蟻區域控制;c)未發生白蟻危害的,宜實施白蟻監測;d)新建館舍、設置固定式展陳設施的,應實施白蟻預防。8.1.3管理使用單位應結合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白蟻日常防控,并應做好白蟻治理的監管工作,主要包括:a)當發現白蟻危害或疑似白蟻危害時,應保護現場,宜采集相關白蟻標本和記錄發現的部位、范圍等活動跡象情況;b)應指導開展蟻情調查、技術方案制定,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c)應做好白蟻治理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8.1.4白蟻防治單位應根據委托情況開展蟻情調查、編制技術方案、進行白蟻治理等工作。8.1.5主管部門應指導所屬區域或范圍的管理使用單位做好日常的蟻檢查與防控工作,適時開展周期性的專項蟻情調查,監督落實白蟻治理的保障工作等。DB3308/T137-20238.2.1蟻害日常檢查8.2.1.1檢查頻次應根據區域主要白蟻危害種類、白蟻危害歷史等因素綜合進行研判,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每年不應少于1次;b)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每年不應少于1次;c)文物保護單位,每年不應少于2次;d)歷史建筑,每年不應少于2次;e)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每年不應少于1次;f)有白蟻危害歷史的,在完成白蟻局部控制或白蟻區域控制后的三年內,每年不應少于2次。8.2.1.2檢查對象宜包括下列點位:a)房屋建筑著地或接近地面的木構件、貼墻的木柱;b)室內外地面長期放置的含木質纖維類設施和物品;c)歷史文化遺存保護范圍內樹木的主干等。8.2.1.3檢查內容宜查找是否存在下列白蟻危害跡象:a)蟻路或泥線、泥被;b)分飛孔、有翅成蟲或其脫落的翅;c)白蟻活體等。8.2.2修繕、維修、改善的蟻情檢查8.2.2.1宜在歷史文化遺存修繕、維修、改善等保護工程的勘察、設計階段進行檢查。8.2.2.2檢查的對象和內容除按照8.2.1.2、8.2.1.3的規定外,還應檢查殘損的木構件、擬異地存放拆卸木構件的場所等是否存在白蟻危害跡象:8.2.2.3施工階段發現白蟻危害或疑似白蟻危害的,應暫停施工,白蟻防治介入后方可開工。8.2.3.1歷史文化遺存日常保護工作應消除有利于白蟻生存的微生態環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應控制白蟻孳生的水分條件,及時修補屋面滲漏,保證排水系統的有效性;b)應控制白蟻孳生的食物條件,避免在地面長期放置含木質纖維類物品;c)應防止白蟻有翅成蟲趨光傳播,在白蟻分飛季節,減少光源、關閉門窗。DB3308/T137-20238.2.3.2發現白蟻分飛時,應根據白蟻分飛的部位進行相應處理,并滿足下列要求:a)白蟻從房屋建筑內部分飛的,宜用透明塑料袋套住分飛處,并用膠帶將塑料袋袋口四周與墻體或木構件處粘實,阻止白蟻有翅成蟲向袋外分飛;b)白蟻從房屋建筑周邊環境分飛的,應及時關閉門窗,阻止白蟻侵入;c)對飛離的有翅成蟲或脫翅成蟲可直接清掃處理,也可采用衛生殺蟲劑消殺。8.2.3.3木質纖維素類物品批量移入房屋建筑的,應檢查白蟻危害跡象。8.2.3.4外來樹木移植至歷史文化遺存保護范圍的,應檢查樹木主干和根蔸是否存在白蟻活體。8.2.4日常的蟻情檢查與防控情況可參見附錄H.1.1的內容,填寫歷史文化遺存白蟻防治日常管理記錄表。8.3蟻情調查8.3.1各相關行政部門應定期組織歷史文化遺存白蟻危害的專項調查,并滿足下列要a)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應每3年1次;b)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應每3年1次;c)文物保護單位,應每年1次;d)歷史建筑,應每3年1次;e)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應每3年1次;8.3.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歷史文化遺存,應及時進行蟻情調查:a)在蟻害日常檢查中確認有白蟻危害的;b)在修繕、維修、改善蟻情檢查中確認有白蟻危害的;c)其他情況有必要蟻情調查的。8.3.3蟻情調查宜委托白蟻防治單位實施。8.3.4.1蟻情調查應包括下列內容:a)白蟻種類及活動跡象;b)白蟻分飛、筑巢及群體分布情況;c)白蟻危害部位、范圍及對承重構件危害情況;d)白蟻危害歷史和防治情況;e)外圍環境白蟻危害情況。8.3.4.2已安裝遠程實時白蟻監測系統、白蟻地下型監測裝置的房屋建筑,可通過相關記錄和現場裝置檢查,獲取白蟻種類、分布情況等信息。DB3308/T137-20238.3.4.3參閱文獻資料等數據信息時,應對照數據信息進行現場核查、研判,并以現場核查、研判結果為準。8.3.4.4蟻情調查發現的白蟻危害點宜在歷史文化遺存平面圖上標記。8.3.4.5蟻情調查時應參見附錄H.1.2的內容,填寫歷史文化遺存蟻情調查記錄表。8.3.4.6蟻情調查后應匯總蟻情調查記錄表,按照8.3.5的規定評價歷史文化遺存白蟻危害程度,并參見附錄H.1.3的內容填寫歷史文化遺存蟻情評價記錄表。8.3.5白蟻危害程度評價8.3.5.1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白蟻危害程度評價8.3.5.1.1核心保護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嚴重的歷史文化街區或歷史文化名鎮: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存在乳白蟻危害的;b)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且危害房屋建筑數量達3幢及以上的;c)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及以上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d)有因白蟻危害造成房屋建筑倒塌或結構構件變形、失穩的。8.3.5.1.2核心保護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一般的歷史文化街區或歷史文化名鎮: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但危害房屋建筑數量少于3幢的;b)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以下除乳白蟻外的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c)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但外圍環境存在白蟻危害的;d)古樹名木存在白蟻危害的。8.3.5.1.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基本無蟻害的歷史文化街區或歷史文化名鎮: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且外圍環境白蟻活動不明顯的;b)已實施白蟻防治,白蟻危害嚴重、白蟻危害一般的評價因素已消除的。8.3.5.2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白蟻危害程度評價8.3.5.2.1核心保護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嚴重的歷史文化名村或傳統村落: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存在乳白蟻危害的;b)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且危害房屋建筑數量達3幢及以上的;DB3308/T137-2023c)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及以上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d)有因白蟻危害造成房屋建筑、構筑物倒塌或結構構件變形、失穩的。8.3.5.2.2核心保護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一般的歷史文化名村或傳統村落: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等危害,但危害房屋建筑數量少于3幢的;b)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以下除乳白蟻以外的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c)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但外圍環境存在白蟻危害的;d)古樹名木存在白蟻危害的。8.3.5.2.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基本無蟻害的歷史文化名村或傳統村落: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且外圍環境白蟻活動不明顯的;b)已實施白蟻治理,白蟻危害嚴重、白蟻危害一般的評價因素已消除的。8.3.5.3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白蟻危害程度評價8.3.5.3.1保護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嚴重的文物保護單位或歷史建筑: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存在乳白蟻危害的;b)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等危害,且危害點達3處及以上的;c)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發現不連續的3處及以上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d)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因白蟻危害造成柱、梁架結構等承重構件明顯的殘損或變形、失穩的;e)保護范圍內的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白蟻危害等級評定為Ⅱ級及以上的。8.3.5.3.2保護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一般的文物保護單位或歷史建筑:a)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等危害,但危害點少于3處的;b)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發現不連續的3處以下除乳白蟻以外的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DB3308/T137-2023c)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未發現白蟻危害,但保護范圍內的外圍環境存在白蟻危害的;d)保護范圍內的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白蟻危害等級評定為Ⅰ級的。8.3.5.3.3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本體未發現白蟻危害,且其外圍環境白蟻活動不明顯的,可評價為基本無蟻害的文物保護單位或歷史建筑。8.3.5.4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白蟻危害程度評價8.3.5.4.1館舍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嚴重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a)房屋建筑內存在乳白蟻危害的;b)房屋建筑內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且危害房屋建筑數量達3幢及以上的;c)在房屋建筑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及以上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d)有因白蟻危害造成房屋建筑構件變形、失穩的。8.3.5.4.2館舍范圍內存在白蟻危害,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白蟻危害一般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a)房屋建筑內存在散白蟻或土白蟻、大白蟻、楹白蟻、堆砂白蟻危害,但危害房屋建筑數量少于3幢的;b)在房屋建筑內發現不連續的3處以下除乳白蟻外的白蟻分飛或分飛跡象的;c)房屋建筑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但外圍環境存在白蟻危害的。8.3.5.4.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評價為基本無蟻害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a)房屋建筑內未發現白蟻危害,且外圍環境白蟻活動不明顯的;b)已實施白蟻防治,白蟻危害嚴重、白蟻危害一般的評價因素已消除的。8.3.6.1蟻情調查結束后,白蟻防治單位應根據蟻情調查情況,向歷史文化遺存管理使用單位或其他委托單位出具蟻情調查報告。8.3.6.2蟻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a)白蟻危害歷史和防治情況;b)白蟻危害現狀及危害程度;c)蟻害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d)白蟻防治建議;e)其他應說明的情況。8.3.6.3相關單位應逐級審核蟻情調查報告,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DB3308/T137-20238.4.1.1歷史文化遺存白蟻預防可采用藥物屏障技術和監測控制技術。8.4.1.2歷史文化遺存白蟻預防宜與修繕、維修、改善等保護工程同步實施。8.4.1.3歷史文化遺存白蟻預防應符合下列規定:a)木構件的表面、裂縫、空鼓等應全面設置藥物木構件屏障;b)開挖地基、重鋪地坪的,應設置藥物土壤屏障;c)重新粉刷墻體的,近地面墻體應設置藥物壁體屏障;d)外圍環境應設置監測裝置;e)修繕、維修、改善工程工期較長的,異地存放拆卸構件的場地應設置藥物土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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