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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碳金融第一章碳金融的起源1.11.21.3起源與發展國際政府制度安排與解決方案中國政府解決方案目錄1.1.1氣候風險氣候變暖是人類最早關注的氣候變化風險,氣候變化是21世紀人類面臨的最復雜的挑戰之一。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以及生物多樣性之間有著不可剝離的關系,對人類社會與經濟發展系統構成了潛在威脅。氣候變化造成的自然災害與極端天氣事件會對人類健康狀況造成不利影響氣候變化會導致自然生態系統遭到破壞,資源供應與分配困境可能會引發人類社會國家安全與領土爭端問題。明確的史無前例的不可逆的極端的1.1.1氣候風險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IPCC)第六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指出全球氣候變暖是:1.1.1氣候風險中國也是世界上受到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由于我國是典型的季風氣候國家,氣候復雜、時空變化大,在自然災害中,像季節性暴雨等氣象災害尤為突出。1.1.2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1992)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面控制CO2等溫室氣體排放,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社會帶來消極影響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對付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基本框架。確立“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y,CBDR,簡稱“共區原則”),要求發達國家率先采取措施有步驟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通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與資金支持以提高全球減排能力。“共區”原則、公平原則、風險預防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1.1.3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1997)是人類有史以來通過對自身行動的控制來減少對氣候變化影響的第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門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法文件,是國際社會為了保護地球環境經過多年努力所達成的重要成果。《京都議定書》第一次以國際法律文件的形式規定了具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全球碳交易機制特點是“自上而下”,即對各國分配碳排放量限制?!毒┒甲h定書》具有創造性的成果是規定了三個靈活機制即第6條所確立的公約附件I締約方之間的聯合履約機制、第12條確定的附件I締約方與附件Ⅱ締約方之間的清潔發展機制和第17條確定的附件I締約方之間排放貿易機制。1.1.3京都議定書聯合履約機制(簡稱JI)聯合履約機制(JointImplementation,JI)規定附件一國家之間可以進行項目合作,轉讓方扣除部分AAU,轉化為減排單位(EmissionReductionUnit,ERU)給予投資方,投資方可利用ERU實現減排目標。該機制一定程度上鼓勵那些擁有技術優勢的行為主體出于降低減排成本的考慮,在其他國家投資減排頂目,在滿足其經濟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了被投資國的減排能力,實現共贏。1.1.3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CDM)清潔發展機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的核心內容是允許發達國家通過在發展中國家進行減排項目投資以獲得減排額,其規定的減排單位為CER。其目的是協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締約方實現可持續發展和有益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最終目標,并協助附件一所列締約方實現遵守其量化的限制和減少排放的承諾。1.1.3京都議定書國際排放貿易機制(ET)國際排放貿易機制是《京都議定書》確立的一種靈活減排機制,允許發達國家把溫室氣體排放配額作為一種商品進行交易。交易一方憑借購買合同向另一方購買定數量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以實現其減排目標。交易標的被稱為AAU(AssignedAmountUnit),基本內涵為:為了實現溫室氣體限排或減排目標,通過規定有關國家溫室氣體的排放限額,并在盡可能廣泛的范圍內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配額貿易市場,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配額貿易,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溫室氣體減排成本最小化從而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緩解氣候變暖對人們的不利影響。1.1.3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的生效是人類對全球變暖的一次重要努力,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有了更多的發展機會,但是對于發達國家而言,強硬的“二分減排機制”使其認為自身承擔的國際減排義務遠遠超出在前工業時代積累的責任限度,漸而許多發達國家表示將不再參與第二承諾期并退出《京都議定書》,使其實際效果大打折扣。尤其是排放量最大的美國并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即使日本、歐盟、加拿大等國通過聯合履行、清潔發展機制和排放貿易對削減義務進行金錢交易,《京都議定書》在“防止全球變暖”方面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最終,《京都議定書》框架下各國減排意愿與減排行動的低迷,宣告《京都議定書》時代近乎敗落。1.1.4《巴黎協定》2015年12月12日于巴黎達成的氣候變化新的里程碑——巴黎協定(ParisAgreement)。決議草案由協定的通過、國家自主貢獻、2020年之前的強化行動等六部分構成,不需要各國批準。協定列有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轉讓等方面的內容,需要各國批準。當前全球氣候治理機制是以《巴黎協定》為核心建構的,《巴黎協定》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既是出于對全人類共同利益的考慮,也是各國生存發展的客觀實際需要。1.1.4《巴黎協定》與《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相比,《巴黎協定》的進步體現在以下四方面:減排目標的緊迫:《公約》只是說明把未來的溫升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要減少全球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京都議定書》主要是對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做了規劃;《巴黎協定》的減排目標既包括發達國家,也包括發展中國家,并提出要在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的凈零排放。從“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減排模式更具有法律約束力:《巴黎協定》正式簽署之后,所有的締約方所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必須嚴格承諾,成為繼《京都議定書》之后第二個更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并且比其更強化、更全面的法律約束力。遵約機制的發展:該機制由一個以專家組為主的委員會組成,以透明、非對抗性、非懲罰性的方式促進各締約方執行和遵守本協議。1.1.5國際碳中和戰略目標狀態國家和地區已經實現不丹、蘇里南已經立法瑞典(2045)、英國、法國、丹麥、新西蘭、匈牙利形成法律草案歐盟、加拿大、韓國、西班牙、智利、斐濟納入政策文件芬蘭(2035)、奧地利(2040)、冰島(2040)、日本、德國、瑞士、挪威、愛爾蘭、南非、葡萄牙、哥斯達黎加、斯洛文尼亞、馬紹爾群島、中國(2060)正在討論中墨西哥、意大利、阿根廷、秘魯、美國等為呼應《巴黎協定》提出的1.5℃溫控目標,巴黎會議之后各國紛紛提出碳中和愿景和目標。早在2017年12月“同一個地球”峰會上,29個國家就簽署了《碳中和聯盟聲明》,承諾21世紀中葉實現零碳排放。截至2021年4月,全球193個國家中已有超過130個國家和地區提出碳中和目標。碳中和具體實施情況如下表:1.1.5國際碳中和戰略目標2022年以來,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開始全面推進碳中和進程,許多國家和地區通過設立或修訂氣候法律,其中,瑞典、荷蘭、英國等10國和地區已將碳中和目標法律化,芬蘭則正在研究于2035年碳中和目標納入法案。歐盟頒布了《歐洲氣候法》,加拿大出臺了《凈零排放問責法》等。國家/地區碳中和法律立法時間瑞典《氣候法案》2017年荷蘭《氣候法》2019年英國《2050年目標修正案》2019年德國《聯邦氣候保護法》2019年法國《能源和氣候法》2019年丹麥《新氣候法》2019年歐盟《歐洲氣候法》2021年新西蘭《氣候變化應對(零碳)修訂法案》2020年加拿大《凈零排放問責法》2020年匈牙利《氣候保護法》2020年芬蘭《氣候變化修訂法案》2022年1.11.21.3起源與發展國際政府制度安排與解決方案中國政府解決方案目錄1.2.1碳制度與碳技術(1)碳排放交易市場在碳減排領域,建設碳排放交易市場是有力工具。歐盟是全球最早建設規?;寂欧沤灰左w系的地區,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在所有歐盟國家以及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運行,覆蓋面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40%左右;ETS采取的是“總量控制與交易”原則,對系統覆蓋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設置上限;在上限內,公司獲得或購買排放配額并根據需要相互交易。配額交易帶來了靈活性,確保減碳方面社會成本的最低化。建立在高質量的數據基礎之上,具有完整、一致、準確、透明的監測、報告及核查系統,碳價格的上漲也促進了對清潔低碳技術的投資。1.2.1碳制度與碳技術(2)碳稅碳稅對化石燃料產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稅。與總量控制和排放貿易等市場競爭為基礎的溫室氣體減排機制不同,征收碳稅只需要額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實現。征收碳稅的目的包括: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使得替代能源與廉價燃料相比更具成本競爭力,進而推動替代能源的使用通過征收碳稅而獲得的收入。碳稅制度正成為發達國家有關碳中和目標的規則博弈。以歐盟為主的國家正著力設計碳稅制度。美國也一改氣候問題的保守,考慮征收“碳邊境稅”或“邊境調節稅”。1.2.1碳制度與碳技術(3)碳技術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五次評估報告曾指出,若無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絕大多數氣候模式都不能實現減排目標。CCUS技術是指捕獲二氧化碳排放,并將其儲存在地下或進行工業應用的技術,被認為是最具潛力的前沿減排技術之一。具體分為:碳捕獲技術碳利用技術碳封存技術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碳中和的實現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與油氣行業的低碳轉型相關,還涉及產業、經濟結構的變化甚至經濟、社會等諸多方面,決不能僅靠治理某個行業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各行業的相互配合與協同行動,其中包括:油氣行業造紙行業建筑行業交通運輸行業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1)油氣行業油氣行業無疑是影響碳中和成敗的關鍵行業,而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Solutions)已經備受關注。在COP26領導人峰會期間,《關于森林和土地利用的格拉斯哥領導人宣言》凸顯了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的重要性。NbS是指通過保護、可持續管理和修復自然或人工生態系統,從而更有效地應對社會挑戰,并為人類福祉和生物多樣性帶來益處的行動。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1)油氣行業據美國國家科學院研究,到2030年,為將全球變暖限制在2攝氏度以內,NbS可提供1/3以上的滿足成本效益的溫室氣體減排量。從全球來看,NbS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方式并未得到充分重視,投資很少。投資NbS存在相當程度的風險,包括投資周期長、監管不確定性、法律風險、財務風險以及與項目開發相關的技術風險。由于NbS具有減排成本低(部分NbS成本在10美元/噸二氧化碳以下)、社會效益高的特點,國際石油公司紛紛投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自然碳匯減排項目。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2)造紙行業許多全球知名的造紙企業都在制定自己的碳減排目標,而減碳范圍有些已經不僅包括“自身運營”,而且還包括了“供應鏈”和“產品使用階段”,即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減排目標。這里以兩個重點企業的行動方案為例:一是林漿紙一體化的北歐企業芬林集團,二是亞洲的重要包裝紙生產企業正隆集團。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芬林集團芬林集團的碳管理路線圖和關鍵舉措,首先是遵循循環經濟的運營原則。減量化就是在輸入端減少原材料的使用,再利用就是延長產品的使用過程和生命周期。芬林集團就是遵循這種循環經濟的理念,盡量減少森林端的用量,盡量延長最終產品的壽命。具體到減碳目標,芬林集團希望在2030年之前,集團所有的林漿紙企業都實現零化石能源。在產品使用階段,公司還希望實現更大的負碳目標。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正隆公司正隆公司則采取“智紙”發展理念,首先重點提高工廠能效,淘汰落后的設備和進行技術升級,實現工廠的卓越運營。其次,充分使用再生資源,比如造紙廠排出的沼氣、廢渣、污泥等,都可以進行資源化利用。第三,使用清潔能源,比如購買一定的生物質燃料,還有在工廠里安裝太陽能面板等,或者通過投資風電廠等來獲得清潔能源。第四,負排碳技術在未來的應用,目前,全球都在研發這方面的技術。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3)建筑行業建筑行業的碳排放水平也是各國實現碳中和目標的主要挑戰,而綠色化改造建筑的回報具有長效性,這對于實現碳中和目標是有利的。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建筑行業大多采取“綠色建筑”這一概念和方式,通過構建綠色建筑來最大程度地利用建筑資源、保護環境。綠色建筑的推行方式大概有兩種:一是評價體系和節能標識。二是建筑革新。1.2.2各行業的碳中和行動(4)交通運輸行業交通運輸行業也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關注領域之一,不僅是因為交通運輸行業的碳排放更為復雜,而且該行業產生的碳排放量也不容小覷。發達國家在建筑等行業的碳排放已有所下降,但交通運輸行業還沒有大改變,減少交通運輸業碳排放、布局新能源交通工具刻不容緩。各國交運行業為實現碳中和已有不少嘗試,例如調整運輸結構,發展交通運輸系統數字化,以及乘用車碳排放量限制等等。1.11.21.3起源與發展國際政府制度安排與解決方案中國政府解決方案目錄1.3中國政府的解決方案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作出我國將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重大宣示。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1.3.1描繪“雙碳”新藍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將我國綠色發展戰略提升到一個新高度,明確了我國未來數十年的發展基調,為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模式,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經濟指明了方向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貢獻了中國力量碳達峰、碳中和的實現無法一蹴而就,這是一項涵蓋范圍廣,涉及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生產、消費、基礎設施建設等眾多領域,需要秉持系統性思維,做好全局統籌、長期布局的工作。1.3.2滿足“雙碳”戰略的投融資需求“雙碳”領域投資空間巨大,我國綠色低碳領域投資卻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全國應該加快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加快培育國內ESG投資群體等方式,為“雙碳”領域投資提供資金保障。氣候投融資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助推器,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舉措,生態環境部正積極部署和加快發展氣候投融資工作,通過政策引導和協同,動員更多的資金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1.3.2滿足“雙碳”戰略的投融資需求從投融資增量上看,需要通過創新模式調動氣候資金。一是完善氣候投融資活動標準和分類名錄,二是創新融資模式和金融產品,三是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從投融資存量上看,我國亟需建立轉型金融機制和相關標準,促使高碳活動的碳中和轉型。此外,我國還需探索多領域內應對融資挑戰的解決方案。例如農林和其它土地利用(AFOLU)部門的融資和適應活動的融資。如何保護對高碳產業依賴度較高的地區和人群,也將是我國碳中和必須面對的挑戰。第二章碳金融概念及理論基礎目錄2.12.22.3碳金融的相關概念及特點碳金融理論基礎碳金融的分類2.4碳金融的功能及風險2.1.1碳金融的概念1968年,一名叫作戴爾斯的美國經濟學家首次提出“排放權交易”的概念,這也是“碳金融”概念的萌芽。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簽訂,全球目光向綠色、低碳等概念聚焦,碳金融一詞也隨之浮現,開始主要是指與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的金融業務。2.1.1碳金融的概念國外對碳金融的定義:2007年出版的《碳金融:氣候變化的金融啟示》一書中認為,碳金融是由金融機構主導的,將碳排放因素引入金融理論和實踐中,開發“為轉移氣候風險的基于市場的金融產品”。世界銀行在《碳市場現狀和趨勢》(2009)中給出了嚴格定義:碳金融是指為購買產生(或預計產生)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減排量的項目所提供的資源,其定義限定為碳減排項目投融資。2.1.1碳金融的概念“雙碳”目標下我國對碳金融的定義包括:碳金融的行為目的是支持包括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高效利用等環境效益的項目對碳金融產品進行界定和分類,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對開展碳金融服務內容進行指導,包括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金融服務的內容以及綠色保險等,包括國家級綠色發展基金是國際上少有的中央政府對支持綠色發展的一種承諾,其股權融資機制在國際范圍內也是一種綠色項目融資機制的彌補碳交易市場2.1.1碳金融的概念碳金融的定義分為狹義與廣義:狹義的碳金融是指與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的金融活動,包括碳排放權、碳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碳資管業務等。廣義的碳金融則泛指所有服務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2.1.2綠色金融的概念早期對綠色金融的理解幾乎與可持續金融、氣候金融、環境金融、生態金融、綠色投資等價,凡是促進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金融活動均被視為綠色金融。20世紀末,國際社會加大了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關注,此時綠色金融與氣候金融、碳金融相互替代,綠色金融被理解為減少碳排放和氣候變化的金融活動。21世紀初期,聯合國環境署下轄的金融行動機構將綠色金融與綠色投資兩者進行了區分,認為綠色金融不僅僅是指向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的投資,也包含其他融資項目,如融資項目準備、項目的土地收購等,可見綠色金融包括了綠色投資。碳金融屬于綠色金融范疇2.1.2綠色金融的概念國際上,根據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發布的《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綠色金融”是指能夠產生環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續發展的投融資活動。國內,《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綠色金融”的概念和范圍,即“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探究與思考簡述綠色金融和碳金融的區別與聯系?2.1.3碳金融的特點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的金融交易碳排放權具有準金融屬性,碳排放權首先作為商品買賣,而后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衍生工具(如碳排放期貨、期權、掉期等)碳金融本質上是“碳交易+金融屬性”特殊價值取向的金融行為不完全以經濟效益為導向,而以執行國家特定政策和人類共同生存、發展環境為宗旨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交融性將環境學、經濟學、社會學緊密相連將氣候變化、環境污染、經濟可持續發展與人類生存條件綜合考慮,以市場機制來解決科學、技術、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問題目錄2.12.22.3碳金融的相關概念及特點碳金融理論基礎碳金融的分類2.4碳金融的功能及風險2.2.1公共物品理論全球碳排放的環境容量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性質,有明顯的非排他性。在工業革命以前,煤炭等化石燃料沒有大規模應用,人類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并不會對這種容量空間造成影響,此時這種容量空間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它屬于純公共物品。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溫室氣體大量排放,引起全球氣候變化,碳排放的環境容量已經無法滿足人類的需求。全球碳排放的環境容量成為一種稀缺的公共資源。2.2.2外部性理論二氧化碳排放導致氣候變暖的過程是典型的外部性效應。政府應當把排放源的二氧化碳盡量內部化,讓排放源承擔碳排放的治理成本,貫徹“誰排放誰治理”的原則。2.2.3稀缺性理論限制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成為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措施,在這種情況下,碳排放空間具有了稀缺性??刂铺寂欧懦蔀閼獙θ驓夂蜃兣闹匾侄?,這使得碳排放權形成了有限供給。有限的供給就造成了稀缺,由此產生了對碳排放權利的需求和相應的價格,從而可以形成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2.4勞動價值理論根據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價值是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的凝結,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大氣環境容量資源由于其公共特品屬性導致產權不明晰、權責不明,作為公共產品,碳排放空間一般只具有使用價值而不具有價值,因此碳排放空間在通常情況下不是商品。如果能夠通過勞動對碳排放空間賦予價值,碳排放空間在某些特定條件下便可能成為商品而被交易。2.2.5產權理論與科斯定理根據科斯定理,如果能夠清晰界定主體占有碳排放空間這種資源的權利,并可交易,市場便可對這種權利的價值和分配做出判斷和配置,碳排放的外部性問題就能夠得到解決。只要能夠清晰界定下級政府和企業對碳排放容量空間的使用權,就可以利用市場機制對碳排放容量空間這種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扑沟诙ɡ碇赋觯诮灰踪M用不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權利配置將會帶來不同的資源配置結果,從而將產生不同的效益。碳交易費用的存在可能將影響碳交易的政策效果,碳交易政策設計者必須對政策方案的交易成本給予充分的重視,必須關注交易成本對政策效率和效果的影響目錄2.12.22.3碳金融的相關概念及特點碳金融理論基礎碳金融的分類2.4碳金融的功能及風險2.3.1從碳金融手段角度第一類是通過運用市場化手段,使碳減排成為符合國際認證標準的商品,在市場上進行流通交易。案例:福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碳排放權被法院強制執行榕昌公司因經營需要向農行順昌支行申請貸款6000萬元,后榕昌公司未能還款,農行順昌支行起訴至法院。順昌法院詳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司法需求,闡明執行法律法規及碳排放配額的可執行性,并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執行裁定,依法凍結榕昌公司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額10000單位(即10000噸二氧化碳當量),并通知榕昌公司將被凍結的碳排放配額掛網至福建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簡稱海峽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成交款項轉入法院賬戶。2.3.1從碳金融手段角度第二類是利用金融工具為低碳相關項目獲取資金,助力低碳經濟。案例:“智網減排貸”貸款2022年,金三角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度因原材料價格上漲,資金壓力陡增。在完成“碳能力評價”“產品減碳評估”等綠色評價后,公司憑借其中標的高效節能變壓器框架采購合同,向金融機構申請了1370萬元的“智網減排貸”貸款,緩解了燃眉之急。2.3.1從碳金融手段角度第三類是通過碳排放限額等一系列制度,從源頭扼住碳排放,對企業進行碳配額,并出臺一系列激勵措施,推動產業鏈不斷轉型升級,產業重心由高碳向低碳轉變。案例:“嘉倫綠色”積極布局綠色金融領域,持續推進碳金融產品創新一方面,和政府部門形成政策合力,充分考慮城市作為減排單元與產業鏈之間的關系,引導社會資源從傳統技術向數字技術轉移。另一方面,“嘉倫綠色”產業鏈內企業之間形成行動共同體,從能源供給端和產業需求端著手加快數字化轉型。2.3.2從碳金融產品角度2022年4月12日,我國證監會發布了《碳金融產品》,規定了國內碳金融市場產品的行業標準,明確了相應實施主體及流程。其中將碳金融產品分為了3類12種,分別為:碳市場融資工具是指以碳資產為標的進行各類資金融通的碳金融產品。分為碳債券、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資產回購、碳資產托管。碳市場交易工具是指在碳排放權交易基礎上,以碳配額和碳信用為標的的金融合約。分為碳遠期、碳期貨、碳期權、碳掉期、碳借貸。碳市場支持工具是指為碳資產的開發管理和市場交易等活動提供量化服務、風險管理及產品開發的金融產品。分為:碳指數、碳保險、碳基金。2.3.3從碳金融市場角度配額市場與項目市場:配額市場是基于“總量限制交易”(Cap-and-Trade)機制形成的,總量的確定形成了有限的供給,有限的供給則形成了資源的稀缺,進而產生對碳配額的需求及相應的價格。項目市場是由于某些地區、國家或企業減排成本過高,通過低于基準排放水平的合作項目,遵照“基線與信用”(Baseline-and-Credit)機制,買方提供資金或技術獲取排放額,CDM機制就是屬于此類市場。2.3.3從碳金融市場角度強制市場與自愿市場:強制市場的交易特點是“雙強制”,按照各階段減排計劃,相關減排企業強制進入減排名單,進行相應減排項目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歐洲排放交易計劃(EUETS)、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減排計劃等。自愿市場的交易特點是“單強制”,即相關企業自愿加入。包括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減排計劃等。2.3.3從碳金融市場角度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又稱初級市場,是對碳排放權進行初始分配的市場體系。因政府對碳排放使用權的完全壟斷,使得一級市場的賣方只有政府,買方包括下級政府和履約企業,交易標的僅包括碳排放權一種,政府對碳排放權的價格有著極強的控制力。二級市場并不產生實際的減排單位,是碳資產現貨和碳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流轉的市場體系。獲得碳排放權的下級政府和履約企業的數量是有限的,下級政府和履約企業獲得碳排放權后將同時獲得對碳排放權的支配權,因此二級市場的賣方也是有限的。2.3.3從碳金融市場角度京都市場與非京都市場:京都市場主要包括基于遵循公約及京都議定書一系列規則的京都市場和基于國家或區域性規定而建立的交易市場。例如EU-ETS就屬于京都市場。非京都市場中交易是以“自愿”為基礎的,它也是全球碳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非京都市場的需求主要來自于各類機構、企業和個人的自發減排意愿,這種意愿不具有任何強制性。非京都市場基于自愿的配額市場,排放企業自愿參與,共同協商認定并承諾遵守減排目標,承擔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責任,如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目錄2.12.22.3碳金融的相關概念及特點碳金融理論基礎碳金融的分類2.4碳金融的功能及風險2.4.1碳金融的功能價格發現,提供決策支持發揮中介作用,降低交易成本管理和轉移風險減排成本內部化和最小化為綠色低碳轉型融資提高金融機構創新能力2.4.2碳金融的主要風險政策風險:由于政策、制度的調整而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不確定性。市場風險:碳金融市場中由于利率、物價、股指等市場因素的變化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信用風險:交易過程中因交易對手未按條款履行交易義務或信用質量失真,而造成當事人損失的可能性。操作風險:由操作程序不當、員工工作失誤以及外部突發事件等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為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而引起成本增加或價值損失的可能性。知識拓展:氣候投融資氣候投融資的相關概念氣候投融資是另一個與碳金融緊密相關的概念。氣候投融資與可持續金融、綠色金融、碳金融等概念均有所關聯,其相互關系大致如下圖所示。知識拓展:氣候投融資氣候投融資的相關概念從范圍上說,“可持續金融”涵蓋的領域最廣,2015年9月世界各國領導人在聯合國峰會上通過了《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可持續金融的資金支持范圍的確定以《議程》中涵蓋的減貧、社會、教育、性別、就業、氣候變化、清潔能源等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為依據?!熬G色金融”則進一步聚焦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域。“氣候金融”是在綠色金融的基礎上進一步聚焦,狹義上是指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業務中的碳金融,廣義上指涉及應對氣候變化的全部金融性業務總稱。第三章
發展碳金融的意義3.13.23.3綠色金融發展的需要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國際定價權的需要目錄3.4基于中國國情發展的需要3.1.1綠色金融的內涵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紀80年代美國的《超級基金法案》要求企業需要為其引起的環境污染事故承擔責任,金融機構也由此需要為企業的環境污染事故承擔信貸和融資風險2003年由歐美國家的10家銀行發起并制定的“赤道原則”金融行業環境風險控制指南的典型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標志全球經濟活動開始向綠色、低碳、可持續轉型(1)背景3.1.1綠色金融的內涵西方發達國家目前仍走在綠色金融發展的前列歐盟是最早發起綠色金融運動的經濟體,擁有全球規模最大、運行時間最長、參與國家最多以及成熟度最高的碳交易市場歐盟在綠色標準制定、金融運行監管、市場機制設計等方面領先于全球,為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步入系統化、制度化軌道發揮了積極的示范作用截至2021年,歐洲存量綠債規模位列全球首位,達8916億美元,占全球總發行量的52%(2)發展現狀3.1.1綠色金融的內涵在亞洲,中國的綠色金融市場規模最大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綠色信貸市場和全球第二大的綠色債券市場截至2022年9月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進一步增加至20.9萬億元,同比增長41.4%;綠色債券存量規模逾1.26萬億元,均居全球前列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正在穩步推進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環境信息披露、激勵約束機制、產品與市場體系、國際合作等綠色金融“五大支柱”初步確立(2)發展現狀3.1.2碳金融對綠色金融的作用碳市場邊界明確,有利于項目識別碳市場具有明確價格信號,有利于輔助綠色資產定價碳市場有自身可循環的正向激勵機制,有助于彌補綠色產業發展自身激勵不足的問題探究與討論探究與討論1:舉例說明碳金融如何推進綠色金融發展?3.13.23.3綠色金融發展的需要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國際定價權的需要目錄3.4基于中國國情發展的需要3.2.1實體經濟的內涵實體經濟指物質的、精神的產品和服務的生產、流通等經濟活動,包括農業、工業、交通運輸、商貿物流、建筑業等物質生產和服務部門,也應包括教育、文化、信息等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部門虛擬經濟指市場經濟中在信用制度和資本證券化基礎上產生的虛擬資本的活動兩者關系在任何社會,實體經濟始終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虛擬經濟的發展必須建立在實體經濟的基礎上并與實體經濟發展相適應(1)定義3.2.1實體經濟的內涵實體經濟是物質財富的源泉經濟學在相當長的時間里認為物質產品是社會的真正財富,生產物質產品的實體經濟則是社會物質財富的主要來源,實體經濟是國家強盛的根基實體經濟的發展程度標志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的發展水平實體經濟是社會和諧的保障發達穩健的實體經濟是最大的就業容納器和創新驅動器(2)重要性3.2.2碳金融對實體經濟的作用順應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實體經濟為主體并服務其轉型升級引導資金在實體經濟不同部門和不同環節的流轉,即通過市場調整能源結構,引導低碳投資,推動經濟轉型,引導高碳企業節能減排、鼓勵低碳企業健康發展以實體經濟部門減排為主體,同時在排放權交易的收益分配機制上要確保實體部門減排獲得主要的收益探究與討論探究與討論2:結合中國發展現狀,說明碳金融和實體經濟的關系3.13.23.3綠色金融發展的需要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國際定價權的需要目錄3.4基于中國國情發展的需要3.3.1國際碳定價的內涵碳定價是一種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工具,記錄溫室氣體排放的外部成本,即公共支付的排放成本如農作物受損成本、干旱和升溫帶來的醫療保健成本、洪水帶來的財產損失及海平面上升產生的影響等,這些成本將通過對排放的二氧化碳定價的方式展現出來抑制碳排放的有效手段促進氣候行動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1)定義3.3.1國際碳定價的內涵國際碳金融市場最為重要的運行機制之一國家碳市場的交易規則和價格,長期受到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制約。它們通過碳金融市場,將本國貨幣與國際碳交易的計價和結算掛鉤,也進一步削弱了其他國家碳議價的能力隨著碳金融的迅速發展,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交易過程中碳信用貨幣的使用普及,可能趕超原油等大宗商品成為影響全球交易的新型“大宗商品”(2)重要性3.3.1國際碳定價的內涵世界銀行2022年《碳定價機制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報告》2021至2022年,全球碳定價收入約為840億美元,比2020年時提高了310多億美元,其中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貢獻了全球碳定價收入的41%全球多地的碳價創下歷史新高,碳價漲幅在發達國家的ETS中尤為明顯歐盟-瑞士連接ETS、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加拿大魁北克省連接ETS和新西蘭ETS都在過去一年中達到了歷史最高碳價(3)發展現狀3.3.2碳金融對碳定價權的作用碳排放權定價和碳金融是確保碳市場資源配置有效性的關鍵,也是驅動“雙碳”戰略最具市場化的手段和工具碳定價是碳交易市場的基礎,而碳金融則能進一步強化碳市場的有效性碳金融則在碳定價的基礎上不斷豐富其服務內涵和輻射能力,以碳金融激發碳交易市場活力,從而助力碳定價權的發展和完善探究與討論探究與討論3:中國為獲得國際碳定價權應該采取哪些措施?3.13.23.3綠色金融發展的需要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國際定價權的需要目錄3.4基于中國國情發展的需要3.4.1“雙碳”戰略的需要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向國際社會做出鄭重承諾: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1)“雙碳”戰略的內涵3.4.1“雙碳”戰略的需要形成明確的減排目標及總量控制分解機制通過交易機制為碳減排釋放價格信號壓實碳減排責任,強化激勵約束機制構建碳減排抵消機制推動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樹立負責任的國際減排形象(2)碳金融對“雙碳”戰略的作用3.4.2鄉村振興戰略的需要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明確了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而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振興既包括農民物質生活方面的發展進步,又包括精神生活層面不斷提升,其內涵非常豐富,簡言之就是農村美、農業強、農民富(1)鄉村振興的內涵3.4.2鄉村振興戰略的需要促進鄉村產業興旺強化有效治理和醞釀文明鄉風造就鄉村宜居生態鄉村發展帶來資源流動(2)碳金融對鄉村振興的作用3.4.3共同富裕戰略的需要共同富裕不是人們占有財富的絕對平均,而是普遍富?;A上的差別富?!巴ㄟ^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加、社會分配政策和機制的完善,使社會成員共同走向富裕,大家都更加富裕,但又是在富裕程度、速度、先后上存在合理差距的共同富裕”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要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增進民生福祉(1)共同富裕的內涵3.4.3共同富裕戰略的需要賦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助農增收引導農村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賦能農民農村實現共同富裕的信用監測(2)碳金融對共同富裕的作用
第四章
碳金融工具概述探究與思考1.狹義、廣義碳金融工具與碳交易市場層級關系是什么?探究與思考4.14.2碳金融工具的分類與涵義碳金融工具的功能特性目錄4.1碳金融工具的分類與涵義碳市場交易工具是指在碳市場上可交易的碳資產及其衍生金融合約,包括碳現貨和以碳現貨為標的的碳金融衍生品兩類,前者主要包括碳排放配額和核證自愿減排量,后者主要包括碳遠期、碳期貨、碳期權、碳掉期和碳借貸等。碳市場融資工具是指為碳資產創造估值和變現的途徑,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的融資工具,主要包括碳債券、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資產回購、碳資產托管、碳股權融資等。碳市場支持工具是指為碳資產的開發管理和市場交易等活動提供量化服務、風險管理和產品開發的金融產品,主要包括碳指數、碳保險和碳基金等。(1)碳現貨碳現貨是在碳市場中可交易的碳資產,包括配額市場中的碳排放配額(CEA)和項目市場中的碳核證減排量(CER)。碳排放配額也稱為碳配額,是政府分配給控排企業的碳排放額度,初期由政府根據行業歷史排碳強度,結合企業產能情況確定企業排放額度并免費發放。碳核證減排量也稱為碳信用,是指通過國際組織、獨立第三方機構或者政府確認的,一個地區或企業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污染或減少開發等方式減少的碳排放量,并可以進入碳市場交易的排放計量單位。4.1.1碳市場交易工具(2)碳遠期碳遠期是指交易雙方以合約形式確定未來某一時期買入或賣出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的交易方式,可以幫助控排企業提前鎖定未來的碳成本或碳收益。(3)碳期貨碳期貨是指以碳配額和核證減排量為合約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即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的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4)碳期權碳期權是以碳配額和核證減排量為標的的期權。碳期權的買方在向賣方支付了一定的權利金后,可以按雙方期權合約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碳配額或碳減排量。4.1.1碳市場交易工具(5)碳掉期碳掉期又稱為碳互換,是指以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為標的物的掉期合約,即交易雙方約定未來一定時期內交換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標的碳資產,或者與標的碳資產等價現金流的合約。(6)碳借貸碳借貸也稱為碳資產拆借,是指借入方向借出方拆借碳資產,并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或用于碳排放履約,待雙方約定的借碳期限屆滿后,由借入方向借出方返還碳資產,并支付約定收益的行為。4.1.1碳市場交易工具(1)碳債券碳債券是政府、企業為募集低碳經濟項目資金而向社會公眾發放的,表示在未來期間返還利息和到期還本的一種承諾,可以作為解決融資問題的一種手段,是綠色債券的一種形式。(2)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資產抵質押融資是指碳資產的持有者(即借方)將其擁有的碳資產作為質物/抵押物,向資金提供方(即貸方)進行抵質押以獲得貸款,到期再通過還本付息解押的融資合約。4.1.2碳市場融資工具(3)碳資產回購碳資產回購是指碳資產的持有者(即借方)向資金提供機構(即貸方)出售碳資產,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約定價格購回所售碳資產以獲得短期資金融通的合約。(4)碳資產托管碳資產托管是指企業通過將碳資產委托給金融機構或專業的碳資產管理機構(信托),并分享收益(包括獲得固定收益或者進行浮動的收益分成),而不需要直接參與碳市場交易的服務。(5)碳股權融資碳股權融資是指公司股東為籌集低碳經濟項目資金而愿意讓出部分公司所有權,通過增資方式引進新股東的融資方式,總股本同時增加。4.1.2碳市場融資工具(1)碳指數碳指數是反映碳市場總體價格或某類碳資產的價格變動及走勢的指標,是刻畫碳交易規模及變化趨勢的標尺。(2)碳保險碳保險是為了規避減排項目開發過程中的風險,確保項目減排量按期足額交付的擔保工具。(3)碳基金碳基金是為參與碳減排項目或碳市場投資而設立的基金,既可以投資于碳減排項目開發,也可以參與碳配額與項目減排量的二級市場交易。4.1.3碳市場支持工具124.1碳金融工具的分類與涵義4.2碳金融工具的功能特性目錄碳金融工具對碳減排的提效路徑一豐富的碳金融工具可吸引更多的交易主體,令交易目標更為多元,進而提升碳市場流動性,平滑碳價波動,幫助碳價保持相對穩定;二豐富的碳金融工具令交易主體得以更好地管理碳價預期并進行風險對沖,促進合理碳價的發現;三碳金融工具通過為碳資產提供新的變現途徑,進一步提升碳市場流動性并優化交易結構,還通過支持服務修正參與者的碳價預期管理,強化了碳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4.2碳金融工具的功能特性爭奪碳交易定價權引導能源結構調整一加速技術和資金的轉移和擴散三四完善本土金融體系五4.2.1宏觀功能推動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價值鏈分工二成本收益轉化功能一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散功能三4.2.2微觀功能價格發現功能二第五章碳市場交易工具目錄5.15.3碳現貨碳遠期碳期貨5.25.4碳期權5.5碳掉期5.6碳借貸5.1.1碳現貨的概念碳現貨又稱碳市場原生工具,目前主要是指配額市場中的碳排放配額(EmissionAllowance,EA)和項目市場中的核證自愿減排量(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CER),通過交易平臺或者場外交易等方式達成交易,隨著碳排放配額或核證自愿減排量的交付和轉移,資金的結算也同時完成。5.1.1碳現貨的概念按交易市場分類:在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碳現貨交易主要包括配額型交易和項目型交易兩類。項目型交易主要包括清潔發展機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和聯合履約機制(JointImplementation,JI)兩種機制下產生的減排量。在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碳現貨交易同樣包括配額型交易和項目型交易,項目型交易的標的是中國國家自愿減排量(Chinese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CCER)和地區核證自愿減排量。5.1.1碳現貨的概念碳排放配額機制:碳排放配額也稱為碳配額,其交易的實質,就是在一個原本是自由排放的領域,通過對排放上限的封頂,從而把不受約束的排放權,人為地改造成一種稀缺配額的過程。碳排放配額有三種分配模式:拍賣、免費分配和混合模式。5.1.1碳現貨的概念核證自愿減排量:核證自愿減排量也稱為碳信用,是指通過國際組織、獨立第三方機構或者政府確認的,一個地區或企業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污染或減少開發等方式減少的碳排放量,并可以進入碳市場交易的排放計量單位。5.1.1碳現貨的概念核證自愿減排量:碳信用機制分為國際機制、獨立機制、國家和地方管理機制三種國際碳信用機制:指受國際氣候公約制約的機制,通常由國際機構管理。主要是《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和聯合履約機制(JI)。獨立碳信用機制:由獨立第三方認證的碳信用機制,主要存在于自愿減排市場中。有自愿碳減排核證標準(VerifiedCarbonStandard,VCS)和黃金標準(GoldStandard)兩種。國家和地方的碳信用機制:指只適用于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碳信用機制。如我國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hinese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CCER)和地區核證自愿減排量、加拿大魁北克抵消信用機制、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倡議二氧化碳抵消機制。5.1.2碳現貨的實施流程一級市場碳配額分配和碳信用簽發:碳配額分配是納入地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碳排放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向相應主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碳排放數量,并接受第三方獨立核查機構核查,之后主管部門向各企業發放年度碳排放配額。碳信用簽發需分兩步:第一步系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的審定及備案,第二步系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的核證及減排量備案(簽發)。5.1.2碳現貨的實施流程二級市場碳現貨交易:地區/全國重點排放單位、符合交易規則的法人機構及個人可相應在地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交易碳排放配額,并可在地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交易CCER及在該地區自行核證的自愿減排量。第一步:開立一般持有賬戶、交易和結算賬戶。第二步:進行市場交易。第三步:完成每日結算。5.1.2碳現貨的實施流程控排企業年度履約清算:重點排放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碳排放數量的核查結果,進行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清繳量應當大于等于主管部門核查確認的上年度實際碳排放量重點排放企業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后可將剩余的配額(如有)在交易系統出售重點排放企業不能足額清繳的,可通過在交易系統購買碳配額或碳信用抵消其碳排放量的方式完成清繳5.1.3碳現貨的實踐案例碳排放權交易助力華新水泥碳減排和轉型發展2014年湖北省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華新水泥是湖北省首批納入碳排放管理的企業。2015年,華新水泥通過自主研發技術,把生活垃圾等加工成綠色環保的垃圾衍生燃料以替代煤炭,加之利用余熱,碳排放總額減少10%。華新水泥不僅實現了水泥生產成本的下降,還實現了碳排放額度盈余,其在2015年通過出售盈余的碳排放額度40余萬噸,實現凈收益900余萬元。5.1.3碳現貨的實踐案例廣州恒運通過碳資產管理、減碳技術應用實現主動減排作為重點電力生產企業,廣州恒運于2014年被納入碳排放管理。2014年年底,由于其所持有的碳配額不足以覆蓋其當年實際的碳排放量,廣州恒運購買了約1500萬元碳配額進行履約。隨著試點交易的深入進行,廣州恒運成立了專門的節能減碳專班,升級改造發電機組,大力發展天然氣發電等低碳的清潔能源項目,一系列改造升級讓廣州恒運實現了從花錢購買碳配額到出售碳資產獲利的轉變。2020年,其通過出售碳資產獲利3000多萬元。5.1.3碳現貨的實踐案例CCER廣東長隆碳匯造林項目為推進中國林業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進入國家碳交易試點,在國家林業局、廣東省林業廳的支持下,由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資助并提供技術支持,與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密切合作,開發了全國首個中國林業CCER項目“廣東長隆碳匯造林項目”。2014年6月27日,該項目通過國家發改委組織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備案審核,20年預計可產生減排量為34.7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年均減排量為1.7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作為首個林業CCER項目從項目設計、審定、實施、注冊、監測、核證、簽發到交易、抵排的所有環節的全過程,為我國提供了可供參考的林業CCER項目案例。目錄5.15.3碳現貨碳遠期碳期貨5.25.4碳期權5.5碳掉期5.6碳借貸5.2.1碳遠期的概念及功能碳遠期是指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一時刻以確定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相應的以碳配額或碳信用為標的的遠期合約。碳遠期的功能在于:形成遠期價格曲線,揭示市場預期;大幅提高碳市場流動性,強化價格發現功能、平抑價格波動;提供風險對沖工具,吸引金融機構參與,并為更高層次的衍生品及服務創新創造條件。5.2.2碳遠期的實施流程第一步,開立交易和結算賬戶。第二步,簽訂交易協議。第三步,協議備案和數據提交。第四步,到期日交割。第五步,申請延遲或取消交割。5.2.3碳遠期的實踐案例及發展意義實踐案例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推出全國首個標準化碳配額遠期交易產品2016年4月,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推出了全國首個碳排放權現貨遠期產品(產品簡稱HBEA1705)HBEA1705的掛盤基準價為21.56元/噸,依據產品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的碳現貨收盤價按成交量加權平均后確定參與HBEA1705交易,最低保證金為訂單價值的20%,履約前一月為5%,履約月為30%;漲跌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上市首日的漲跌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HBEA1705啟動當日交易量達680.22萬噸,成交金額1.5億元5.2.3碳遠期的實踐案例及發展意義實踐案例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備案全國首單非標準化碳排放配額遠期交易合同2016年3月,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為廣州微碳投資有限公司辦理了碳配額遠期交易合同的備案手續,標志著國內第一單碳排放配額遠期交易業務的成功備案。交易對手為兩家水泥企業,交易標的為廣東省碳排放配額,累計7萬余噸,幫助企業獲取短期融資以改造生產線,同時使企業在履約期前回購碳配額用于履約。5.2.3碳遠期的實踐案例及發展意義實踐案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推出碳配額遠期產品2017年1月上海碳配額遠期產品上線,以上海碳配額為標的,由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簡稱“上海環交所”)提供交易平臺,組織報價和交易。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碳市場碳遠期產品累計(雙邊)成交協議4.3萬個,累計交易量433.08萬噸,累計交易額1.56億元。湖北和上海推出的碳遠期產品均為標準化的合同,采取線上交易,尤其是湖北采取了集中撮合成交的模式,已“無限接近”期貨的形式和功能。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推出的碳遠期產品為線下交易的非標準合約,市場流動性較低。5.2.3碳遠期的實踐案例及發展意義碳遠期的發展意義:碳排放權現貨遠期交易的啟動,有助于彌補碳現貨市場由于配額交易過度集中、流動性不足造成的價格非合理性波動;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規避遠期風險;有助于各類碳金融產品創新,是中國碳市場建設的有益探索,為進一步完善中國國內碳交易市場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豐富了控排企業的碳資產管理工具,有助于降低企業履約成本和風險。目錄5.15.3碳現貨碳遠期碳期貨5.25.4碳期權5.5碳掉期5.6碳借貸5.3.1碳期貨的概念碳期貨是指以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現貨為合約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即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的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最早的碳期貨產品是由歐洲氣候交易所(ECX)于2005年推出的歐盟碳配額(EUA)期貨。美國洲際交易所(ICE)于2010年收購了成立于2004年的ECX,成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權交易所。2021年4月19日廣州期貨交易所揭牌,我國碳期貨品種研發進程才得以啟動。碳期貨市場的啟動有望推動我國碳金融市場進入新的發展階段。5.3.2碳期貨的實施流程與普通商品期貨類似,碳期貨通過專業的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并由期貨交易所作為中央對手方,碳期貨合約到期后進行軋差現金結算或進行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的實物交割。交易流程:第一步,開立交易和結算賬戶。第二步,簽訂交易協議。第三步,協議備案和數據提交。第四步,到期日交割。5.3.3碳期貨的實踐案例歐洲氣候交易所推出碳金融合約(EXC-EUACarbonFinancialInstrument,ECXCFI)EXCCFI與一般商品期貨并沒有明顯差異,交割流程與現貨交割流程相近。EXC期貨交易單位為1000單位二氧化碳歐盟配額,即排放1000噸二氧化碳同等氣體的權利;其最少交易量為1000單位EUA;采用季度合約月份(即合約交割月份為3月、6月、9月和12月);交易模式為“T+0”,即交易時間內可連續交易;EXC對所有交易充當中央對手方并擔保其會員期貨合約的財務狀況;保證金及出事保證金按照EXC規定的確定金額收取。5.3.3碳期貨的實踐案例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E)推出RGGI配額期貨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倡議(RGGI)涵蓋美國11個州,旨在管控電力行業的二氧化碳排放,是美國兩大區域性碳市場之一。RGGI的現貨交易于2009年1月1日啟動,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下屬的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E)在2008年8月便已經開始了RGGI期貨交易,RGGI期貨合約以加州碳配額作為交易標,早于RGGIR現貨交易。期貨先于現貨推出,不僅為控排企業和參與碳交易的金融機構提供了風險控制的工具,降低了碳市場設立之初的沖擊,更重要的是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為碳現貨初次定價提供了重要的依據,降低了價格風險。5.3.3碳期貨的實踐案例中石油啟動首單自愿碳減排量期貨交易2023年3月,中石油國際事業倫敦公司與BP碳貿易公司簽訂自愿碳減排量(VER)交易協議。這是中石油采購的首單VER期貨標的,標志著中石油碳交易業務從配額場內交易向VER場內交易延伸。根據協議內容,中石油國際事業倫敦公司將采購BP碳貿易公司在印度光伏項目所產生的部分自愿碳減排量,判斷其是否符合紐約商業交易所全球碳排放抵消(GEO)合約交割要求,并通過該合約進行保值和交割。5.3.3碳期貨的實踐案例我國碳期貨市場有望啟動2016年4月27日,在“綠色發展與全國碳市場建設”會議上,“湖北碳排放權現貨遠期交易”產品上線交易,為全國首個碳排放權現貨遠期交易產品。同年,上海、廣州也陸續上線了碳配額遠期交易。2022年4月,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為廣州期貨交易所所揭牌,這也預示著中國第五家期貨交易所正式成立。2022年6月18日,生態環境部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聽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和啟動上線交易準備工作匯報。探究與思考試舉例說明我國碳期貨的實踐案例和經驗?目錄5.15.3碳現貨碳遠期碳期貨5.25.4碳期權5.5碳掉期5.6碳借貸5.4.1碳期權的概念碳期權是以碳配額和核證減排量(包括碳期貨合約)為標的的期權。碳期權的買方在向賣方支付了一定的權利金后,可以按雙方期權合約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碳配額或碳減排量(包括碳期貨合約)。首支碳期權是EXC于2005年推出的EUA期權。國際上主要碳市場中的碳期權交易已相對成熟,目前比較常見的碳期權有EUA期權、CER期權和ERU期權等。我國的碳期權交易起步相對較晚,首單碳期權交易合約于2016年達成。至今還是通過場外方式進行的,而交易所則僅負責碳期權權利金的監管和監督碳期權合約的執行。5.4.2碳期權的實施流程第一步,開立交易和結算賬戶。第二步,簽訂交易協議。第三步,協議備案和數據提交。第四步,行權確認與結算。5.4.3碳期權的實踐案例2016年6月16日,深圳招銀國金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源創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環境交易所簽署國內首筆碳配額場外期權合約,對應2萬噸當量的碳配額,由北京環境交易所負責監管權利金與合約執行工作。2017年,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戰略會員廣州守仁環境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殼牌能源(中國)有限公司通過場外交易(OTC)的方式,簽署了碳排放權配額場外期權交易協議。該筆期權交易共涉及數十萬噸碳配額,雙方按照約定價格執行碳配額買賣。碳期權在我國的業務實踐還較少,且沒有相關業務規則,目前仍處于零星發生、個別交易的狀態。目錄5.15.3碳現貨碳遠期碳期貨5.25.4碳期權5.5碳掉期5.6碳借貸5.5.1碳掉期的概念碳掉期,又稱為碳互換,是指以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為標的物的掉期合約,即交易雙方約定未來的一定時期內交換碳配額或核證減排量標的碳資產,或者與標的碳資產等價現金流的合約。碳掉期最先在碳市場成熟和金融體系完善的西方發達國家興起,并逐漸成為國際市場上的碳配額和核證減排量交易中運用十分廣泛的交易工具之一。我國的碳掉期交易則仍處在地方碳市場試點摸索階段。5.5.2碳掉期的實施流程第一步,開立交易和結算賬戶。第二步,簽訂交易協議。第三步,協議備案和數據提交。第四步,保證金繳納。第五步,結算。5.5.3碳掉期的實踐案例殼牌公司與華能國際完成中國首單碳掉期交易中國首單碳掉期交易由殼牌能源(中國)有限公司(“殼牌公司”)與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華能國際”)于2015年6月9日完成。交易中華能國際向殼牌公司出讓一部分碳配額,用于交換對方的核證減排量等碳資產。5.5.3碳掉期的實踐案例中信證券和北京京能在北京環交所達成碳配額場外掉期交易2015年6月15日,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源創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環境交易所完成碳配額場外掉期合約交易,交易標的為1萬噸當量的碳配額。雙方同意中信證券(甲方)于合約結算日(合約生效后6個月)以約定的固定價格向乙方(京能源創)購買標的碳排放權,乙方于合約結算日再以浮動價格向甲方購買標的碳排放權,浮動價格與交易所的現貨市場交易價格掛鉤,到合約結算日交易所根據固定價格和浮動價格之間的差價進行結算。目錄5.15.3碳現貨碳遠期碳期貨5.25.4碳期權5.5碳掉期5.6碳借貸5.6.1碳借貸的概念碳借貸即碳資產拆借(也稱為借碳),是指借入方向借出方拆借碳資產,并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或用于碳排放履約,待雙方約定的借碳期限屆滿后,由借入方向借出方返還碳資產,并支付約定收益的行為。5.6.1碳借貸的概念碳借貸可以分為:碳資產正拆借:在非履約期,控排企業或其他機構持有的碳配額和碳信用無須用于履約,因此可以向金融機構或碳資產管理機構出借碳資產,并獲得收益。碳資產逆拆借:在履約期,配額短缺的控排企業可以向中介機構借入配額用于履約,并用下一年度發放的配額償還,從而緩解企業履約壓力、降低履約成本、實現跨期平滑。5.6.2碳借貸的實施流程第一步,簽訂碳資產借貸合同。第二步,合同備案。第三步,設立專用科目。第四步,保證金繳納及碳資產劃轉。第五步,到期日交易申請。第六步,返還碳資產和約定收益。5.6.3碳借貸的實踐案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推出碳資產拆借業務借碳交易業務是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于2015年6月推出的一項創新型業務。2015年,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制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借碳交易業務細則(試行)》,明確拆借交易機制。借碳旨在通過碳資產管理機構專業經驗,幫助試點控排企業管理碳配額,盤活存量碳資產,提高碳配額流動性,活躍碳市場。5.6.3碳借貸的實踐案例申能集團開展了全國首單碳借貸業務2015年8月,申能財務公司與同屬申能系統內的4家電廠外高橋三發電、外高橋二發電、吳涇二發電、臨港燃機分別作為碳資產拆借雙方簽署了借碳合同,總配額20萬噸,為全國首單碳資產拆借業務。5.6.3碳借貸的實踐案例上海吳涇與中碳未來簽約借碳交易2016年1月28日,上海吳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與中碳未來(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舉行借碳交易簽約儀式,完成了總量200萬噸上海市碳配額的借碳交易,是當時上海碳市場單筆借出量最大的一單借碳交易業務,也是當時全國單筆最大的一單碳資產管理業務。第六章碳市場融資工具目錄6.16.26.3碳債券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資產回購6.4碳資產托管6.5碳股權融資6.1.1概念及用途定義:碳債券(carbonbonds)是政府、企業為募集低碳經濟項目資金而向社會公眾發放的,表示在未來期間返還利息和到期還本的一種承諾,可以作為解決融資問題的一種手段,是綠色債券的一種形式特點投向十分明確采取固定利率加浮動利率的產品設計對于碳交易市場在內的新型虛擬交易市場有擴容的作用(1)相關界定6.1.1概念及用途碳債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按照其與碳相關的程度可以分為三種:強相關:碳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應該直接與碳相關,或者與碳交易或碳項目相關程度較高中相關:碳債券募集資金的間接作用也不能忽視。這種間接方式立足于以碳資產金融屬性為基礎的金融創新,并且體現出發行企業經營活動與碳市場具有較高的相關性弱相關:碳債券募集的資金與碳交易或節能減排活動的相關程度很低,寶貴的資金資源并未直接、高效地配置在相關領域中,資源配置的指向性或針對性不強,將制約投資產生的直接或間接效果,例如償還銀行貸款等(2)籌資用途6.1.2發行基礎及流程碳債券的發行基礎可以是項目,也可以是發行主體資產發行基礎為項目本身,即以項目的信用為基礎發行的債券,以項目收益票據為代表,發行主體為獨立運營的項目公司,簡稱項目債。項目債的核心是作為基礎資產的碳項目未來能夠產生穩定的現金流。發行主體是企業主體資產,即以企業主體的信用為基礎發行的債券,簡稱為主體債。相對而言,主體債碳債券以企業的信用為基礎,發行與碳資產經營與管理有關的債券。(1)發行基礎6.1.2發行基礎及流程(2)發行流程6.1.3實踐案例2007年7月,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InvestmentBank,EIB)發行了世界上第一只氣候意識債券(ClimateAwarenessBond,CAB)用于歐洲投資銀行為可再生能源或能源效率類項目提供貸款募集資金6億歐元,期限為5年,債券面值100歐元,為零息債券。該債券的本金和到期贖回金額均為100歐元,主要收益來源于該債券創新設計的額外收益部分實現了綠色債券投資價值和環境友好型企業價值的捆綁保障最低5%的固定收益,具有較高的風險回報(1)歐洲投資銀行發行世界上第一只氣候意識債券探究與討論探究與討論1:比較碳債券和傳統公司債券發行流程的異同6.1.3實踐案例首支歐洲投資銀行氣候意識債券發行信息6.1.3實踐案例2014年5月12日,中廣核電成為我國首次發行碳債券的公司,其發行期限為5年的10億元債券。這是國內首單與節能減排緊密相關的綠色債券該債券以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相結合的形式發行,固定利率為5.65%,較同期限AAA信用債估值低0.46%發行首支碳債券豐富債券市場的交易品種,有利于完善及促進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降低了債務融資成本,拓寬了融資渠道,使投資者間接參與到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2)中廣核電發行我國第一支碳債券6.1.3實踐案例中廣核電碳債券發行條款6.1.3實踐案例2022年8月4日,由浦發銀行獨家主承銷的市場首單碳資產債券“22年皖能源SCP004(碳資產)”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本期碳資產債券發行人為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規模10億元,期限260天采取固定利率+浮動利率發行,浮動利率掛鉤碳排放配額(CEA)收益率,固定利率1.8%,全場認購倍數超6.6倍投資人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各類型金融機構(3)浦發銀行主承銷市場首單碳資產債券6.1.3實踐案例全國第一只“碳資產”標識債券全國第一只掛鉤碳配額收益設計理念的債券產品全國第一只實現全國碳市場交易和債券市場聯動的環境權益浮動利率債券全國第一只通過掛鉤碳配額交易實現投資者市場化激勵的債券(3)浦發銀行主承銷市場首單碳資產債券目錄6.16.26.3碳債券碳資產抵質押融資碳資產回購6.4碳資產托管6.5碳股權融資6.2.1概念定義:碳資產抵質押融資(carbonassetspledge)指碳資產的持有者(即借方)將其擁有的碳資產作為質物/抵押物,向資金提供方(即貸方)進行抵質押以獲得貸款,到期再通過還本付息解押的融資合約類型:基于項目產生的碳資產基于配額交易獲得的碳資產作用:企業一方面可以盤活碳資產,減少資金占用壓力提高企業的融資信用6.2.2運作流程碳資產質押貸款運作流程圖6.2.3實踐案例2021年9月,樂山市商業銀行為樂山市五通橋恒源紙業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發放四川首筆碳排放權質押貸款60萬元此筆貸款以企業擁有的碳資產作為質押物,根據企業持有的碳排放權配額數量,綜合碳市場價格等因素,為該企業核定碳排放權質押額度(1)四川省首筆碳排放權質押貸款落地6.2.3實踐案例基本情況中國銀行錫林浩特分行通過綠色金融創新,成功為深能北方(錫林郭勒)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批復全國首筆“補貼確權+碳排放權質押”貸款,合計投放1200萬元其中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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