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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十篇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十篇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1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

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

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己?,行政會研究

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

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

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

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

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

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

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

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

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

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

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

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

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

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

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

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

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

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

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

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

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

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

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

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

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

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緡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

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

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

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

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o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

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

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

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

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

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

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

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

者。

⑵體罰和變相體找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

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

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

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

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

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2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寬嚴協調、獎懲并舉的

原則。

第三條學校職工在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基礎上,應當認真、負

責、創新性地工作,給學校積極獻言獻策,推動學校的長遠發

展。

二、職工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學校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1、在制度范圍內自主開展本職工作,進行相關領域的改

革、研究和實驗;

2、按時獲取工作報酬,享受學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學校職工大會或其他

方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4、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權利。

第五條學校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執行學校工作、教學計

劃,履行職工聘約,完成工作任務;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

智力等方面的協調發展;

4、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對

學生進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義務。

三、聘用制度

第六條學校實行職工聘用制度,所有職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

與學校發生勞動合同關系。

第七條學校在聘用職工時應遵守以下條件:

1、應聘者身心健康;

2、應聘者為本科及以上學歷,須有學生證或畢業證;

3、外語教師應當有英語四級或六級通過證;

4、師范類專業、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學生

優先錄用;

5、榮獲“三好學生”、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榮譽

者優先錄用;

第八條學校在應聘職工時應遵循下列流程:

1、應聘者填寫職工應聘申請表;

2、應聘者參加應聘面試;

3、對通過面試者進行崗前培訓;

4、簽訂職工聘用合同。

第九條學校所有職工均應與學校簽訂職工聘用合同,合同中

須載明職工和學校的權利義務關系、職工工資福利以及結算方

式、合同解除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

第十條學校職工有下列行為,經學校人事主管部門的調查確

認,學校應與該職工解除應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2、三次以上無合理理由未按時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經批評

仍無悔改的;

3、體罰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5、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影響惡劣或經批評不改的;

6、其他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行為。

第十一條學校與職工解除應聘合同的,學校應當根據相關規

定支付該職工應得的報酬。該職工對學校解除合同的行為有異議

的,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條按照學校職工聘用合同的規定,學校職工均享有一

定數額的基本工資,學校應當保證該基本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

同時,學校按照職工工作種類、工作強度可以實行在基本工資之

外的差額工資制。

第十三條職工享有生活、工作、醫療等方面必要的補貼,補

貼職工和補貼數額應根據學校財務制度實行。

第十四條根據學校有關放假或休假的決定,職工可以享受帶

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條綜合教職工在學校教學期間的各種表現,教職工可

以享受學期獎金的福利。

第十六條各種福利經費的發放時間和程序應當遵循學校財務

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請假制度

第十七條學校職工請假應當嚴格遵循學校請假制度,否則一

律記作曠工。

第十八條學校職工因以下原因而請假的,學校相關主管部門

或人員應當批準:

1、影響教學、需要醫療的疾?。?/p>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職工例假,影響教學的;

4、緊急且重要的個人私事;

第十九條因十八條規定的原因而請假的,職工應當至少提前

一天向學校主管人員提出申請,受理人員應當及時做出回復。因

突發狀況而來不及申請的,應當及時告知相關主管人員。學校中

央行政部門主管和各教學點負責人需請假的,應當經校長批準。

第二十條未經學校相關主管人員的批準而擅自離崗的,不論

原因一律記作曠工。連續曠工兩天以上或累計曠工四天以上,學

校應當辭退該職工。有曠工記錄的職工應當扣除曠工期間的工資

和補貼,對學校造成損失的,可追究相應責任。

六、考評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職工考評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依據詳實、審

核嚴格的原則,考評人員不得以權謀私,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條學校職工考評結果是晉升漲薪、實施獎懲的依

據,考評應當嚴格按照具體的項目考評細則實施,以下內容應當

給予考慮:

1、出勤率;

2、工作水平;

3、工作成績;

4、工作態度;

4、違紀情況;

5、其他相關情況。

第二十三條職工考評總體上應當遵循如下程序:

1、考核;

2、職工發表意見;

3、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批;

具體項目的評選可根據項目具體內容和特點在遵循本條第一

款的'基礎上設計具體程序。

第二十四條人事主管部門應當依據事實,客觀公正的對評選

申請做出審核決定,必要時,應當聽取其他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五條申請人對經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的考評決定有

異議的,應當在決定公布后2日內申請學校復議,復議決定為最

終決定。

七、獎懲制度

第二十六條學校職工在學校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學校建

設、學校招生、教學改革創新等方面工作勤懇、成績優異的,學

校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有重大貢獻的職工,學??墒谟铇s譽

稱號。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職工進行表彰、獎勵應當以考評結果為主

要依據,實施應遵循以下程序:

1、經推薦并遞交申請;

2、人事主管部門審核;

3、校長審批;

4、實施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學校職工有以下行為的,經人事主管部門審核,

依據不同情況可給予口頭批評、記過、留校察看、辭退的處分:

1、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或學校行政工作;

2、體罰學生;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

4、散布有損學校名譽的言論;

5、其他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

學校中央行政部門負責人和各教學點負責人因上述行為構成

違紀的,可附帶給予撤職處分。

第二十九條學校對職工的處分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1、人事部門調查;

2、人事部門做出處分意見;

3、校長審批;

4、人事部門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職工對經校長審批后的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在

決定公布后2日內申請學校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八、晉升制度

第三十一條學校職工在學校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學校建

設、學校招生、教學改革創新等方面成績突出的,經人事主管部

門的考核和推薦、校務執行委員會討論、校長任命,可以晉升為

學校中基層行政、教學管理職位,福利待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

升。

第三十二條晉升的職位為中央行政部門主管的,應當經校長

推薦、校務執行委員會考核、董事會批準、校長任命。

九、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管理制度經學校校務執行委員會討論通過,董

事會備案。

第三十四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謂以上包含本數。

第三十五條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可以在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擬

定相關實施細則,經校務執行委員會討論、校長審批。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執行委員會。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3

為了深化和推進民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人事制度

改革的有關的精神,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管理育人

的積極性,增強辦學活力,提高教師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

教育質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計劃如下:

一、落實校長負責制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學校深化“校長負責

制”,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證作用,發揮工會、教代

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體”立體管理的

合力。學校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教代會討論、審議決定。推行“校

務公開制度”,黨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務委員

會審議制。

二、推行全員聘用制

(一)加強編制管理和控制。根據區師生服務社的編制數來

聘任教職工。

(二)加強聘任合同制的規范管理。教職工的聘任期一般為

一年,到期將自然中止與校方的‘勞動關系,繼續勞動關系則需

再簽合同。

(三)規范學校教職工聘任工作。

1、全員聘用合同制是根據學校的辦學規模和效益等實際情

況對全體教職員進行“雙向聘任”,競爭上崗。

2、聘任順序

(1)教師本人申請應聘

(2)學校擇優聘任

(3)教師受聘或拒聘

(4)學校調整安排拒聘人員

(5)簽訂崗位聘任協議

(6)雙方履行崗位協議

3、考核:每年度友教職工崗位履行情況進行考核指標為:

德、識、能、績??己隧樞颍鹤晕倚〗Y一小組交流一相互推

薦f學??己艘还伎己私Y果??己藱n次:優秀、合格、基

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優秀的作為下一年聘任的條件。

(2)對基本合格的教師延長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只發工

資,不發獎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實學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

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師,試用期三個月,在試用期內出現工作失

誤,造成影響予以解聘合同,工資按臨時工發放。

3、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

崗。

4、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屬自

動解聘。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校辦負責考

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作為月年終績效考評依

據。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

遲到、不中途擅自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

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

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

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

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

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

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

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

或事后補假。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4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

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

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己?,行政會研究

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

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

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

崗處理。

6、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

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7、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

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

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

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8、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

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

經主管部門批準。

9、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10、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11、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

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

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

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

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

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12、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

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1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

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

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賄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

成不良影響者。

14、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

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

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

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5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務、學生、后勤四個部門進行簽到考

勤,分別由校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后勤處具體負責。行政

部門包括校領導、辦公室、人事處、計財處、保衛科、基建科、

電教網絡中心、科研中心、圖書館、工會、團委會等人員;教務

部門包括教務處、學前教育系、語言文學系、藝術系、美術系、

基礎教學部等人員;學生部門包括學生處、班主任、公寓管理員

等人員;后勤部門包括后勤處及水、電、維修、清潔等服務人

員。

各部門要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考勤制度,主

管考勤領導要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全責,安排一名考勤員負責

考勤登記。

2、學校每月統計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各部門考勤員必須

于每月1—5日將上月出勤情況匯總經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

處。人事處依據各單位考勤記載核發教職工工資、校內津貼。如

發現有考勤上報不實的,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考勤主管負責人和

考勤員的責任;如發生較大考勤責任事故(主要指無故不及時上

報考勤情況、職工曠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隱

瞞不報等),要扣發考勤員當月50%校內津貼。

3、人事處要加強考勤制度的檢查落實,要協同當日值班人

員不定期抽查各部門、單位考勤管理情況,發現問題要作記載并

督促有關部門整改。

二、請假制度

1、全校教職工要發揚愛崗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不得隨意、無故脫崗而影響正常工作。教職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

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假期結束后要辦理

銷假手續;請銷假手續須報人事處備案。

2、教職工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須出示縣級以上醫院出

具的診斷證明和相關住院手續。連續請病假者,應連續交驗縣級

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得一次請假而長期休養。

3、一般人員請假半天以內需經處長或處室負責人批準,請

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必須經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必須經校長

批準;中層干部請假半天以內需經分管校長批準,請假一天以上

需經校長批準。

4、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

加有關會議、學習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

假。在請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課程,不得無故耽誤學生課

程。

5、職工探親假處理辦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滿一年的教職工,與配偶、父母親異地居住,

可以享受探親假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報銷路費。根據學校工作的

實際,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進行。職工享受探親假,也要辦理

請、銷假手續。

⑵已婚教工夫妻兩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

天。

⑶未婚職工探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如

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

次的,可以兩年準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職工探父母的,每

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出示結婚證,可請婚假7

天,晚婚的(男25周歲及以上,女23周歲及以上),婚假為15

天。

7、教職工按照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生產,需向學校寫出申

請,產假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歲的),增加產假15天;

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0天。產假包括星期

日和法定假日在內。女教職工流產,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兩周,

7個月以內流產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請假的,從請假之日

起,計算產假總時間。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其

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

8、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可請7天喪假,家居外地的來

往旅途所需時間,可按事假對待。

9、教職工因疾病需要治療或經醫生診斷需要休息的,經同

意后可休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有效病休證明。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財政列資職工病假期間

工資待遇按以下辦法執行:

⑴病假在連續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校內津貼按實際出

勤天數核發。

⑵病假超過連續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執行:

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校內津

貼停發;

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校內津貼停發。

⑶病假超過連續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開始按下列標準執

行:

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校內津

貼停發;

工作年限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校內津貼

停發。

⑷經醫院診斷的絕癥病人,病假期間工資、校內津貼照發。

⑸教職工因工負傷的,病假期間工資、校內津貼照發。除經

運城市傷殘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外,傷愈者必須

按時上班,并按上班人員考勤并核發校內津貼.

財政未列資人員請長假期間工資待遇按以下辦法執行:

⑴編外人員病事假半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校內津貼;超

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者,編內人員予以警告處分,并扣發兩個月

的工資及校內津貼,編外人員予以辭退。

⑵產假在規定的天數內工資正常發放,校內津貼停發;超過

規定的天數同以上病事假處理辦法。

10、教職工因私事可酌情請事假,但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

過15天;如超過15天,扣發第13個月獎勵工資。教職工請病

假兩天以上從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從第二天起每天按10元標

準扣發校內津貼;曠工半天扣發50元校內津貼,超過三天扣發

全月校內津貼。

11、教職工無故不參加會議,一次扣10元,遲到早退者不

計發補助。

12、教職工未經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視為擅自離職人員,

作曠工處理;擅自離職一個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各

部門應及時將擅自離職人員報告人事處。隱瞞不報將按較大考勤

事故追究單位領導及考勤員責任。

13、教職工違反校紀校規,根據處分情況,分別給予下列經

濟處罰:

⑴受全校通報批評的,扣發一個月校內津貼;

⑵受警告處分的,扣發兩個月校內津貼;

⑶受嚴重警告處分的,扣發四個月校內津貼;

⑷受記過處分的,扣發六個月校內津貼;

⑸受到記大過處分,扣發十個月校內津貼;

⑹受降級、降職、撤職處分的,按處分后的職級發工資并扣

發一年校內津貼。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教育教學

工作實績,即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學年度工作任務的情況。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的情況;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和業務技

術提高,知識更新的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的情

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的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

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

(二)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p>

核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受聘人員總數的15%o

(三)考核標準

1、優秀: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

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忠誠于黨的教育事

業,有較高的師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工作責任心強,出色地

完成和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在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中

成績顯著。綜合量化測評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

內。

2、合格:能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無違背師德表現,

工作負責,業務熟練,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

任事故。綜合量化測評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基本適應教育教

學、管理、服務的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

成教育教學、管理與服務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

或有輕微違背師德和違紀表現。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

應工作要求,教育教學、管理服務水平居下游,或責任心不強,

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

責任事故;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嚴重事

故;或存在搞有償家教等嚴重違背師德要求的行為。綜合量化測

評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應確定為不合格:

⑴學年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達5天以上的;

⑵學年內因教育教學事故等受通報批評的;

⑶實際完成工作量達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

作的;

⑷違反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學年內受到行政、黨(團)內紀律處分的。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學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

的人員可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

的,可定為合格,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前一學年度被告

誡的人員,在后一學年度仍表現不好的,不再給予告誡期,即定

為不合格。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晉升職務、職稱評聘、獎懲、

晉升工資等的主要依據。

1、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

有被聘任的資格;連續2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

被聘任的資格;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推薦參加晉升高一

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當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

照有關規定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2、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當年

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對其進行批評教

育,根據情況調整工作壹位;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

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降職、低聘;連續3年考核被確定為

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將其工作關系轉入市人才服務

中心。

3、教職工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

發年終一次性獎金,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調整工作、降職、低聘;

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將其

工作關系轉入市人才服務中心;連續2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

次的予以辭退。

4、考核結果與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工作緊密結

合。

四、節日獎、年終一次性獎、單位負擔50%補貼、福利等的

發放辦法

1、節日獎(教師節、春節)

編內人員:當年確定發放數額?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編外人員:按編內人員發放標準的一半計發

2、年終一次性獎(第13月工資)、單位負擔50%補貼部分

僅發放財政列資人員,辦法為:當年應發數額?12_當年實

際在崗工作月數

3、福利部分(含端午節、防暑、中秋節、春節等)

⑴端午節、防暑、中秋節福利:從20_年起執行編內、編

外人員統一標準,發放之前在崗的享受,不在崗的不享受。

⑵春節福利:僅發編外人員,按100元標準發放,具體為:

100?12—當年實際在崗工作月數

五、人員聘用制度

1、正式人員聘用按上級有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2、編外人員聘用由用人部門依據人員編制缺員情況,以及

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需要,嚴格控制使用范圍和人數。各

部門領導原則上不應聘請與自己有親屬關系的人為本部門臨時

工。

聘用程序為:用人部門申請一人事處審核并報請分管領導批

準一本人填寫編外人員聘用表一部門領導審核簽字一人事處長審

核簽字f分管校長簽字一校長簽字一聘用表交人事處存檔。

六、進修學習制度

1、自20_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學歷且來校工作三年以

上(含三年)的教師可申請攻讀碩士研究生;具有碩士學位且來

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學歷來校工作滿八年的教師可申請攻讀博

士研究生。

2、進修時間累計半年、回校工作滿兩年或進修時間一年以

上、回校工作滿三年方可再次申請進修。

3、自20_年7月1日起,教職工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

必須嚴格執行報考審批程序,否則學校不予承認。

4、各教學單位當年報考人數應控制在本部門教師總數10%

以內。

5、行政兼教學人員應回到對應部門申報。

6、行政編制人員報考,應該選擇假期學習的形式,學習期

間每學期可以享受二周學習假,超過學習假學習的停發5個月津

貼。

7、教師報考碩士講究生,20_年7月1日之前報考人員,

取得學位后報銷學費三分之二、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

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20_

年7月1日之后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按以下標準報銷:選擇假

期學習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報銷學費50%;選擇半脫產學習且能完

成全部教學工作量的報銷學費40%;選擇全脫產學習,1年以內

報銷學費30%、1年以上2年以內報銷學費20%、2年以上3年以

內報銷學費10機學習期間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年兩

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8、教師報考博士訐究生,20_年7月1日之前報考人員,

取得學位后學費全部報銷、住宿費按450元/年報銷、路費按一

學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20—年7月1日以后報考人員,取得學位后按以下標準報銷:選

擇假期學習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報銷學費80%;選擇半脫產學習且

能完成全部教學工作量的報銷學費50%;選擇全脫產學習,1年

以內報銷學費40%、1年以上2年以內報銷學費30%、2年以上3

年以內報銷學費20虬學習期間住宿費450元/年、路費按一學

年兩個學期各一個來回報銷運城至進修所在地往返車船費。

9、教材費、考試費自理。

10、編外人員申請攻讀研究生,原則上以全日制統招形式為

主,學校不負擔任何費用。畢業愿回校工作者,按照當年引進人

才有關規定辦理。

11、教師進修考研申報程序

個人提出申請一系(部)簽署意見一教務處意見一人事處意

見一分管校長、校長批準一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到人事處辦理

相關手續一學校與讀研教師本人簽訂協議

12、報銷讀研費用

工作流程

相關報銷單一攜帶碩(博)士學位學歷證書、讀研協議書到

人事處審核f報學校領導審批f計財處審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

申請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學校人事部門按管理權限到月辦理其退

休手續。

(二)學校原則上不辦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經

地市級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殘,經地市級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工人,應該退休。

①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②從事高空(如架線電工等)、高溫(如司爐工等)或者其他有

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

滿10年的;

本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③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經

地市級醫院證明,并經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

動能力的;

④因工致殘,經地市級醫院證明,并經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

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學校組織人事部門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應嚴格按國家

政策規定認定其出生日期。認定的原則是:

1、凡居民身份證填寫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

期一致的,均可作為認定其出生日期和計算年齡的依據;

2、凡居民身份證填寫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

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員從批準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員管理,享受

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費和保留津補貼(全額)。

退休費以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

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

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

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的比例計

發。

2、由于教學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到齡退休后,因承擔的學

期教學任務尚未完成,不能離開工作崗位者,在該學期內,所任

課時按相應職務在職教師發給課時酬金。

3、符合退休人員提高退休費比例條件的人員,經市人社局

批準,退休費比例可提高5—10%,但提高標準后的退休費,不

得超過本人原標準工資。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6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制作

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干部

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并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2、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聯系制度,及時掌握形成

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主動向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

干部本人與其她有關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鑒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與文件精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

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保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2、對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鑒別,

必須判定材料就是否屬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應歸入干部檔案的內

容,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不準將規定歸檔范圍之外的材料擅自

歸檔,不準將虛假材料與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歸入檔案。對符

合歸檔要求的材料要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一個月內放入干部

本人檔案,一年內整理歸檔。

3、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

米,寬210毫米)或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的公文用

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7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職工要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職務或

工作為原則。

2、應聘教職工,堅持需要的原則,把好聘任關。

二、人員流動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據教學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學人員,應以身

體健康、年齡適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

(2)凡是已確定準備聘用的教學人員,先由學校人事部嚴

格審查,待初步認定符合應聘要求后,進行背景調查,再由相應

部門安排試教,最后報董事會批準。

(3)試教工作采取哪級缺人就在哪級試教的原則,由所屬

部門安排試教內容、班級與時間。試教時,相應的年級組負責

人,與同級同科老師、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參加聽課,課后由部門

負責人主持寫出具體詳細的業務鑒定。

(4)所屬部門審議并寫出被聘用的教學人員的業務鑒定

后,交校長審定,最后由校長辦公會議作出決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規定履行聘用手續。

2、辭退管理

(1)受聘期間若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向校方遞交書面

形式辭職報告,未按規定時間而突然提出辭退或學期中途要求辭

職者,學校不予受理。

(2)獲準辭職者須先向學校交納違約金后,并辦理歸還圖

書資料、教具等各類財物手續,填寫離職登記袤,由有關部門負

責人簽署意見,交校長審查簽字,方可由人事部為其辦理相關手

續。

(3)每學期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人員變更。

3、臨時工管理

(1)學校各部門聘用臨時工,由用工部門根據用工崗位要

求對被雇用人員進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見交人事部審核,主管

校長簽署意見,方可聘用。

(2)各部門聘用的臨時工,由用工部門與臨時工簽訂用工

合同書(由人事部統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

辭退,由用工部門到人事部注銷。使用期間,由用工部門進行管

理、考核、獎懲。

三、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的辦公制度

(1)全體教職工上班時間,實行坐班制;

(2)教職工自覺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月底由人事部負責

考勤統計、薪酬管理。

(3)教職工應準時參加學校(含大周一升旗儀式)、年級

組、各部門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缺席、遲到、早退、病事假

者扣除當月績效分。

(4)各類會議和活動由有關負責人進行考勤,當場登記,

會后當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統計。

2、教職工的,請假制度

(1)事假。教職工有事需親自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

能離開崗位,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

辦理請假手續的,可電告或委托他人辦理,事后兩天內回校補辦

請假手續。

(2)教職工請假,不得越級去辦理。未經學校批準,教師

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條在本部門獲批準后,由本人交給人事部。

(4)凡不經請假私自外出一個月不歸者,或雖經請假但逾

假三個月不歸者,按國家有關規定作自動離職處理。

3、請假的審批和權限

(1)兩天以內(含兩天),由本人填寫假條交本部門主任審

批,送人事部備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部門負責人

核實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長審批,送人事部備案。

(3)中層干部請事假兩天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三天

以上兩周以內由校長審批,兩周以上的由校長辦公會審批。

(4)正、副校長請假或因公外出兩天以上的,應報董事會

批準,并將外出時間、地點通知學校人事部,以便及時聯系。

四、檔案資料管理

(1)各種會議記錄。

(2)各類工作計劃、總結。

(3)各類檢查、評比記錄與材料。

(4)學生統考成績統計。

(5)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資料。

(6)教職工名冊及任職情況。

(7)每屆畢業生名單及去向。

(8)教務室學籍資料(按學期)。

(9)教學設備登記保管冊。

(10)圖書資料登記冊。

(11)教師業務檔案。

(12)學校大事記。

(13)學校材料匯編(按學期)。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8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

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為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

務,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圖像清楚,書寫

工整,禁用圓珠筆、鉛筆或純藍墨水書寫。

2.立卷時應將材料收集齊全,核對準確,按文件自然形成規

律,系統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確定密

級。

3.檔案室的庫房應堅固安全,并加強防光、防塵、防蟲、防

火、防盜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應繪制案卷存放示意圖,建立健全案卷,以

積累案卷的立卷說明方案,鑒定報告,交接憑證,檢查記錄等材

料。

5.定期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

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6?建立檔案借閱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利用范圍,

規定不同的審批手續,“借閱檔案證明單”,經領導同意簽字后,

方可借閱,借閱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復制卷內文字材料,

借閱人不得泄密遺失、涂改或污損,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

處理。

7.檔案的鑒定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檔案鑒定小組定期實

施鑒定工作,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編制銷毀清冊。

8.鑒定工作結束后,鑒定小組應寫出“檔案鑒定工作報

告”。

9.在學校形成的各類永久性檔案,保管二十年后,連同“案卷

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檢索工具一并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9

一.業績(50分)

1.考勤(10分)簽到:上午7:30——8:10下午1:30—

—2:10(冬令時1:50--2:10)每天座班五節。每缺簽一次扣一

分,座班每缺一節扣2分。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寫好請假條

調好課雙方當事人簽字,學校批準后方可生效。2.教學常規(10

分)

2、按《徐門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評估。

3.教學質量(30分)按鄉競賽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

質計算。

二.政績(50分)

L教育科研:凡在本學年度獲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論文,

經鑒訂獲省,市,縣級分別獎10,8,6分

2,學科競賽:凡在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中獲市,縣,鄉

級獎項的分別獎8,6,4分

3.體,衛,藝工作:凡完成學科基本任務以外,主動申請代

其它學科的,經學校研究分配能夠完成任務的每多一學科獎20

分。

4.校園管理:凡在職責以外主動承擔校園管理工作的(如班

主任),獎10分。在班級管理中失分的要減去,減完為止。

5,優質課:凡參加鄉以上優質課教師,除本人晉級,評先

同等條件優先外,分別獎4,6,8分。

6,凡發現教師亂推銷引起不良反應,經調查核實,實行

“一票制”作為末位淘汰對象。

以上兩項合計得分就是本學年度個人工作的評估,分數的多

少作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據。

學校人事管理制度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總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

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

適用于總公司的所有職工。

第二條總公司人事管理根據總公司人事本部(簡稱人事本

部,下同)統一管理與總公司各部門(簡稱各部門,下同)相對

獨立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

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公司職工也可推薦。推薦人員執行親

屬回避制,回避人員以國家公務員規定的回避人員為準。

第四條總公司招聘錄用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備中級以上職稱。至少掌

握一門外語(應達到非英語專業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水平),會使

用計算機。

(三)具有勝任本職崗位的業務能力和業務素質。

(四)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年齡為25至40歲。

第五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的專業要適合其業務崗位,在一

個部門內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要占有適當的比例。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員申

請,申請的內容如下:

(一)擬安排工作崗位;

(二)要求所學專業;

(三)在性別、年齡和職稱方面的具體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條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總體情況和各部門需求情況,

向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員,并附有關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

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個人手寫詳細簡歷),由用人

部門進行面試和業務考核。

第八條用人部門將業務考核的試卷和考核成績、考核鑒定提

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招聘條件對初選人員進行全

面考核及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技能的測試??己撕细窈笕耸卤静?/p>

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擬來人員登記表)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

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在指定醫院進

行體檢。

第九條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事本部簽署審核意見報總公

司總經理批準,即可通知擬來人員到崗上班試用。

第十條人事本部可根據總公司的發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員到

各部門,各部門有義務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試用和轉正

第十一條新職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

合同及崗位職責協議書并對其進行崗前教育,發給考勤卡。上述

工作完成后,新職工持人事本部發給的職工到崗通知書到所在部

門安排工作。

第十二條新到崗職工均有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職工

如有意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在試用期滿前十五天寫出本人試

用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提交所在部門申請轉正,所在部門總經

理應在該職工試用期滿前十天向總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對該職工試

用期的書面考核鑒定、轉正意見并附上該職工試用期總結和轉正

申請。

第十三條人事本部審核職工所在部門上報的轉正材料后填寫

《職工試用期鑒定表》,由職工所在部門評議鑒定后經人事本部

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試用職工的轉正日期以所在部門的鑒定時

間為準。鑒定時間超過六個月的,以試用期滿當天為準。

有突出貢獻者可提前轉正,但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全面鑒定并

附有突出貢獻材料,人事本部審核符合要求后,報總公司總經理

批準辦理轉正手續。提前轉正的職工轉正時間以總公司總經理批

準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所在部

門應將考核鑒定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審核并填寫《解除勞動合

同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十五條試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符合錄用條

件”:

(一)患有比較嚴重的疾病,可能影響工作或危及同事身體

健康;

(二)不遵守總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

(三)不能勝任本高位工作,沒有完成工作任務;

(四)泄露總公司商業秘密,損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總公司的條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

(六)道德水準低下,思想意識不良;

(六)有其它嚴重破壞總公司形象、損害總公司聲譽的行

為。

第十六條人事本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

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并具體安排上述人員的工作崗位。各部門

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

習。

第四章各級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條總公司根據統一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對總

公司全體職工進行考核,并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

予以聘任,對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總公司各級崗位考核的權限如下:

總公司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由總公司總經理直接考核。

各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級經理由人事本部負責考核,并

將考核結果向總公司總經理匯報。

各部門一般職工由各部門總經理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

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對各部門的一般職工進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條總公司以各級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分別在當年的七

月和次年的元月對總公司的各級崗位的職工進行考核。屆時職工

個人應寫出在本崗位期間的業務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按考核權限

呈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人事本部具體安排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才、勤、績四個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風。

(二)才:業務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態度,開拓精神。

(四)績:工作績效,經濟效益。

第二十一條考核的具體辦法: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

統一考核與分級考核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工作

表現與崗位職責、任期計劃目標相結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

文字記載材料。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與崗位聘任、解聘、工資級別升降、獎

罰掛鉤。

第二十三條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聘期為一年,由總公

司分管領導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

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處級經理聘期為一年,經部門總經理提名

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五條聘任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有開拓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精神,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

度。

(三)密切聯系群眾,善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公司

的信譽。

(四)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務知識,熟悉

本部門的業務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有工作實績。

第二十六條擬聘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經人事本部考核、報

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需在擬聘崗位上準職半年,暫為負責人。

根據各級領導崗位準職人員在本崗位準職期間的實績、工作情況

決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條擬聘處級經理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一般人員最高

檔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副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處級經理的工

資待遇;擬聘部門正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部門副職的工資待

遇。

第五章調入、調出、除名

第二十八條職工轉正后均應辦理正式調人手續,由本人寫出

調人申請,包括到總公司工作的時間、轉正時間及從何處調入。

職工所在部門簽署同意意見后,由人事本部辦理正式調入手續。

第二十九條無論何種原因,職工與總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

同的,應辦理調出手續。暫時沒有接收單位的,總公司予以保留

人事檔案三個月。三個月滿尚未辦理調離手續的,總公司將按規

定把其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轉至有關社會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符合除名條件的,按《企業職

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辦理。職工所在部門應向人事本部提交職

工違反勞動紀律的事實及處理意見,經人事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

總經理批準后辦理除名手續,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將被除名職

工的人事檔案移交職工戶口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執行以崗定薪的工資制度。與總公司簽訂

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職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與福利待遇,

工資采用下發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終當天以貨幣形式發給。新到崗

試用職工首月按照實際到崗工作日數發給工資及各種補貼。轉正

的職工自轉正當月享受正式職工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新到崗正式

調入職工、接收的復轉軍人,以工資轉移通知單的時間為準發給

工資,其它福利按實際工作日發放。

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

的100%發給首月工資;十六日以后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50%

發給首月工資。

正式聘任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崗位

的工資待遇。

每年根據國家物價調整比例,并結合實際情況,職工工資作

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實行醫藥補貼制度,并根據以下比例和數

目按月發給職工醫藥費。

(一)部門正職以上按工資標準的13%發給。

(二)部門副職、處級經理按工資標準的11%發給。

(三)一般職工按工資標準的8%發給。

(四)試用職工按每月70元發給。

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費用按比例報銷:

治療費、藥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理療費、敷料

費、檢查檢驗費、訂床費、取暖費。救護車費、擔架費。

第三十五條職工大病住院予以報銷的費用比例標準如下:

(一)部門正職(含部門正職)以上報銷100%o

(二)其他職工報銷90虬

第三十六條職工住院期間,按住院時間停發當月醫藥費。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各種考勤與職工的

總收入掛鉤。職工缺勤,區別缺勤事由扣發相應的工資及補貼。

職工請事假,按缺勤日扣發日總收入(不含醫藥費,不足半

日的按半日計算);其他的各種缺勤(病假、產假、婚假、喪

假、公假、探親假、按規定給予的路程假并有證明者)按缺勤日

扣發除基本工資(含國家規定的各項補貼)外的其它日總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設立兼職考勤員,按照總公司工作時間規

定,對本部門職工逐日考勤記錄,25日前匯總,經部門總經理

審核簽字,25日報人事本部,經核對無誤后,作為發工資的依

據。

第三十九條全體職工均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條考勤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要追究部門總經理或

負責人的責任,發現一次扣罰部門總經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條職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辦理的,可以請事假。職工

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部門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的

由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正職(包括主

持工作的副職)人員請事假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副職

請事假由部門正職批準。

第四十二條職工因病需要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

外)??床『髴{診斷證明休假,看病時間不足半天(以就診病歷

或醫療手冊為準)的按出勤計算。職工因病休假的,以醫院開出

的休假條的時間及日期為依據,無病休證明的視情況按事假或曠

工處理。職工大病住院或有醫院證明必須離崗休養的,按照國家

有關規定享受醫療期待遇。

第四十三條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給探親假三

十天。未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給探親假二十

天,已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給探親假一次,

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期指團聚時間,遇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的探親假順

延。探親假不包括路程時間,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歸僑、

僑眷、港澳僑胞出境探親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職工結婚憑結婚證可給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滿

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婚登記)獎勵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

京工作,職工申請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經批準可按實際需

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條女職工生育時憑醫院開具的產假證明休假九十

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

增加產假十五天。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

務部門證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對待。

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可以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

予十天至三十大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

產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

時,視為出勤,可月內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女職工產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個小時的哺乳時

間,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每天的哺乳

時間在月內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以下獎勵假與產假同等對待。

(一)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生育后給予獎勵假三十天,男職工

給予獎勵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齡女職工(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育環者,

給予獎勵假三天;

(三)育齡男、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不言婦女因病做子宮

摘除術者),給予獎勵假十天。

第四十六條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

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經批準可給假三天。在外地居住

的上述家屬死亡,需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時,經批準可按實際

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條職工參加家長會、追悼會、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

設備修繕等,持有關方面通知或證明并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按公

假論。

第四十八條經批準每周占用不超過八小時(含八小時)工作

時間參加業余學習培訓的視為出勤。

第四十九條總公司對所有職工給予年度休假。具體辦法如

下:

(一)職工在完成任務后,可以休假,視為出勤。

(二)部門正、副職每年給假20天,需總公司總經理批

準,并報人事本部備案。

(三)處級以下職工每年給假15天,需部門總經理簽署意

見,報人事本部審核、批準、備案。

(四)假期年內有效,過期作廢,不允許作為存休、倒休

用。

第五十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

(一)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準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職工曠工,半日以內者扣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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