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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制度模板1:員工降職管理制度第一條降職降職即從原有職位降到較低的職位,降職的同時意味著削減或降低被降職人員的地位、權力、機會和薪金。所以,降職實際上是一種帶有懲處性質的管理行為。第二條降職的原因大多數情況下,下列情形可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因企業機構調整而精簡工作人員;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調任其他工作又沒有空缺;應員工要求,如身體健康狀況差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等;依照考核與獎懲規定,對員工進行降職。第三條降職的程序3.1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送人力資源部;3.2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政策,對各部門經理提出的降職申請事宜予以調整;3.3人力資源部經理核定;3.4凡已經核定的降職人員,人力資源部應以人事變動發布通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降職者本人。3.5公司內各級員工受到降職通知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好移交手續,履行新職,不得借故推諉或拒絕交接。第四條降職的審核權限依據企業人事管理規則,審核權限一般以下情況核定:①高層管理人員的降職由總經理裁決,人力資源部備案;②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降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核定;③各部門一般管理人員的降職由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核定;④一般員工的降職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核準。第五條降職時,其薪金由降職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職務而發的職務津貼,在免除兼代職務后,其薪金按新的職務標準發放。第六條如果被降職的人員對降職處理不滿,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未經核準前不得出現離開現職或怠工現象。制度模板2:員工建議管理制度第一條本公司為倡導參與管理,并激勵員工就其平時工作經驗或研究心得,對公司業務、管理及技術,提供建設性的改善意見,借以提高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得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列。如建議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可洽請人力資源部經理或單位主管協助填列。第三條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3.1建議事由: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3.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建議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快妥善處理以及未提出相應改進意見的原因。3.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建議改善之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項。3.4預期效果:應詳細說明該建議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3.5建議書填妥后,應以郵寄或面遞方式,送交人力資源部經理親收。第四條可提供建議的范圍4.1建議內容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范圍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①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銷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②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的改善;③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約能源等;④新產品的設計、制造、包裝及新市場的開發等;⑤廢料、廢棄能源的回收利用;⑥促進作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等。4.2建議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為不適當建議,不予受理。①攻擊團體或個人提案;②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③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建議內容相同者;④與專利法抵觸者。第五條本公司為審議員工建議案件,設置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由各部門經理為審議委員,人力資源部經理得為召集人。第六條審委會的職責如下:6.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6.2關于員工建議案件評審標準的研訂事項。6.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議事項。6.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檢討事項。6.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第七條人力資源部收集建議書后,應即于收件三日內編號密封送交審委會成員,提交審委會審議。如果情況特殊,得由審委會另行洽請與該建議案內容有關的人員先行評核,提供審委會作為審議參與。前項審委會的審議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長至30天外,應于審委會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內完成審議工作。第八條本公司員工所提建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8.1對于公司組織提出調整建議,能收到精簡或強化組織功效者。8.2對于公司商品銷售,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受益者。8.3對于商品修護的技術,提出改進方法,值得實行的。8.4對于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有助于經營效能提高者。8.5對于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供改進意見,具有降低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8.6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的研究發展事項,提出研究報告,具有采納價值或效果者。第九條獎勵的標準,由審委會根據員工建議案評核項目分別逐項研討并評定分數后,以總平均分數依下表擬定等級及其獎金金額。等級獎金第一等200元第二等400元第三等600元第四等800元第五等1000元第六等2000元第七等3000元第八等5000元第九等7000元第十等9000元特等10000元以上第十條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不宜采納施行者,應交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通知建議人。第十一條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可以采納并施行于本公司者,應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于審委會審定后三日內,以書面詳細注明建議人姓名、建議案內容以及該建議案施行后對公司的可能貢獻,核定等級及獎金數額與理由,連同審委會各委員的評核表,一并報請審委會會議復議后由總經理核定。經審委會定其等級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審委會決議立即按等級發給獎金。會議復議后認為可列為十等及以上,應呈請董事長核定。第十二條為避免審委會各委員對建議人的主觀印象,影響評核結果的公平起見,人力資源部經理在建議案未經審委會評定前,對建議人的姓名應予保密,不得泄露。第十三條建議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獎金按人數平均發放。第十四條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14.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14.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14.3由主管人員指定為業務、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等作業,而獲致的改進建議者。14.4同一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第十五條本公司各單位或部門如有任何困難,需求解決或改進時,經呈請總經理批準后得公開向員工征求意見,所得建議的審議與獎勵,依本辦法辦理。第十六條員工建議案的最后處理情形,應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原建議人,員工所提建議,不論采納與否均應有人事部負責歸檔。第十七條建議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第十八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3:術中人員緊急替代制度手術中若發生手術人員,尤其是術者因某些意外情況不能堅持完成手術時,由其下一級醫師(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術;若后者沒有能力或資質完成該手術,則需向科主任報告,請求派相應的人員替代,必要可報告醫務科或院領導給予協調解決。制度模板4:人員調動和晉升制度一、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上報總公司辦公室審批。2、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須經擬調入部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總公司批準。二、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為公司選拔優秀人才,制訂本制度。1、員工晉升:1)職務與待遇級別同時晉升;2)待遇級別上升職務不變。2、員工晉升,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考核成績為優秀。2)具備相應的職位技能、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在職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無重大工作失誤、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晉升流程各部門負責人向總公司呈報本部門的晉升員工,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員工本人的工作總結,工作事例要清楚。所有資料上報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組織對擬晉升員工的考核,考核通過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公司以文件形式任命。制度模板5:培訓管理制度一、總則為規范延安城投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工作,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技能和工作的主觀能動性,為公司提供合格的人員,增強公司競爭力,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培訓組織管理1、人力資源部是培訓的主要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審核、指導公司各部門的培訓管理工作。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各部門所有人員培訓活動的組織管理。3、各基層單位內一般員工的培訓活動由基層單位自行組織,并將培訓工作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與本部門相關培訓的需求分析與計劃、項目設計、組織實施、成果轉化與效果評價等。5、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為所負責培訓人員建立單位和個人培訓檔案。單位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調查、培訓需求、培訓方案策劃、培訓實施情況(包含培訓簽到表、課件、現場影音資料等)、培訓后評估等。員工個人培訓檔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效果等。三、培訓需求分析與計劃1、培訓需求調查人力資源部于每年十一月初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的業務目標和員工要求填寫《部門培訓需求表》,十一月底前報人力資源部。2、培訓需求分析人力資源部在收集、整理、分析各部門培訓需求的基礎上,對有關的專家和相關部門進行訪談,并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年度目標、相關部門業績、員工考核評定、員工職業生涯管理等確定公司培訓需求。3、培訓計劃的制訂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初稿,培訓計劃內容應包括培訓部門、培訓對象、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教師、培訓方式、培訓經費預算、培訓時間等。計劃初稿應返回各部門進一步討論修改,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批。4、臨時提出的各類外部培訓和進修,均須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審批,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臨時提出的內部培訓和進修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審批,人力資源部組織執行。四、培訓項目設計1、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培訓計劃進行各個培訓項目的設計,設計內容應包括培訓對象、明確的培訓目標、較為詳細的培訓內容和計劃、培訓教師、具體的培訓方式、考核方式、培訓經費預算、培訓時間等。2、培訓內容分類:包括知識、技能等。3、知識培訓包括公司文化、發展戰略、規章制度、基本政策、與所在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等,使員工掌握公司的政策和行為規范,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達到高績效工作標準所需的高級知識。4、技能培訓包括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員工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熟練地應用、發揮、提高。5、培訓方式包括自我培訓、公司內部培訓、公司外部培訓、綜合培訓等。6、自我培訓自我培訓是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通過自學或其他形式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自己承擔費用的培訓方式。員工自我培訓是其他培訓方式的基礎,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愿望和條件,利用業余時間進行自我培訓,對業績有改善的員工給予獎勵,同時優先考慮晉升。7、公司內部培訓公司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及各部門內部組織管理的培訓,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新員工培訓;輪崗:通過在不同崗位上工作,熟悉多個崗位的技能;專家講座:人力資源部每年協調安排有關專家和內部員工就公司經營管理、企業文化建設及相關專業領域的知識經驗技能等進行統一宣講;8、公司外部培訓公司外部培訓是指選派員工參加由本公司以外單位組織管理的培訓,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學歷或學位證書培訓,如學歷培訓等;參加針對崗位的短期專業培訓,如各類職業經理人的相關專業培訓;參加有關專題研討會、展覽會等;出國學習、考察、培訓等。9、綜合培訓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有關人員自我培訓的基礎上進行特定項目的培訓,培訓形式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的組合,如晉升培訓等。公司普通員工從內部晉升到部門中層以上職位前三個月內,人力資源部應組織進行晉升新職位培訓,包括參加針對晉升崗位的外部專題培訓和公司經營層統一安排的內部培訓。五、員工的培訓權利和義務1、員工的培訓權利員工有權利根據業務發展要求和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申請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經批準參加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員工有權利向人力資源部或部門負責人提出改進培訓效果的建議。2、員工的培訓義務培訓期間受訓員工應認真學習,努力達到培訓目標;培訓期間一律不得故意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公司考勤制度處理,員工在培訓期間無故遲到和不到2次,將取消培訓資格6個月;員工有義務將培訓成果運用于日常工作中,并產生效果;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須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主任審核,報主管副總審批,可按公假處理。六、附則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制度模板6: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條目的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員工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為了強化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第三條工作時間公司范圍內,除因工作需要實行倒班制以外的所有部門,均實行常白班工作制,上下班時間規定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8︰00—12︰00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8︰00—12︰00因工作需要實行倒班制的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倒班工作時間及考勤管理制度,經有關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四條考勤匯總員工考勤匯總應使用公司統一格式的考勤表,后附《考勤表》、《外出辦理公務申報表》、《免予簽到申請表》、《員工出差申報表》、《外出培訓、考察、學習審批表》、《請假條》等與員工出勤相關的表格樣式。各部門應在當月25日前將本部門當月員工出差、外出培訓考察學習、外出辦理公務、請假等情況及《集團部門績效考核表》報人力資源部。第五條公司實行員工上下班簽到制,任何人不得由他人代簽,違反此規定者,發現一次給予當事人和代簽認扣除一個工作日工資的處罰。第六條公司員工須先簽到,經部門領導許可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到者,由部門負責提交簽準的《外出辦理公務申報表》(《外出辦理公務申報表》格式見附表二),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第七條超過規定的上班、下班時間5分鐘以上者,按遲到、早退處理。遲到、早退一次扣當天日工資的1/4。第八條上班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公司內部通報批評。第九條無故曠工半個工作日,扣除一個工作日的工資;曠工一個工作日,扣除其兩個工作日的工資,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公司內部通報。年度內間斷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人事關系介紹回人力資源部,離崗接受三個月的培訓;連續曠工7天以上者或年度內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解除勞動關系。第十條各部門、各單位必須保證在崗人員與在冊人員的一致性,如發現冒名頂替的舞弊事件,首先對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其次對被冒名頂替的在冊人員清退處理,并追究有關人的責任。第十一條免予簽到的規定11.1公司領導、部門經理(以晨會簽到為準);11.2因工作特殊性需免予簽到者,部門申請,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并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后,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可免于簽到。11.3批準免簽人員的出勤情況由所在部門管理、掌握、提供。11.4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免簽人員的勞動出勤情況進行督查。第十二條員工出差記錄出勤的依據是《員工出差申報卡》,因特殊情況當日無法辦理該手續時,需到崗當日補辦相關手續(經理級以下員工出差審批權限參照事假審批執行;經理級人員出差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總經理出差董事長批準)。第十三條員工外出培訓、考察、學習記錄出勤的依據是《外出培訓、考察、學習審批表》(主辦部門提交,省內不含往返旅途時間七天以內總經理批準,其他情況董事長批準,由主辦部門報送集團人力資源部)。第十四條請假程序14.1員工請假,須使用公司統一格式《請假條》。14.2請假的批準權限: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生效。請假批準權限規定如下:員工崗位假別請假天數公司管理部門公司部門經理以下員工事假病假工傷假1.請假3天以下者部門經理批準2.請假4–7天者分管副總批準3.請假8–30天者總經理批準4.請假30天以上者董事長批準產假分管副總批準婚假部門經理批準喪假部門經理批準公司部門副經理不分假別,請假3天以下由分管副總批準;3–7天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董事長批準部門經理不分假別,請假1天由分管副總批準;2–5天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董事長批準副總經理不分假別,請假3天以下由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董事長批準總經理不分假別,請假由董事長批準14.3事假每月事假天數累計不得超過2天(公司規定的休假日除外),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不包括在內);超過者取消年度獎勵、工資晉級、評模資格。14.4病假14.4.1病假中的公休日,作病假論;14.4.2七天以上者,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建議書。14.5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規定詳見《員工福利管理制度》。第十五條員工因急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須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代理請假或本人以電話等方式報告其主管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第十六條缺勤管理16.1未經批準擅離職守者,或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16.2員工無故上班時間在8︰30之后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16.3員工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含)按一天事假處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按曠工一天計。16.4員工因生病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16.5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員工每人每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兩天,年累計不得超過十天。16.6請假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第十七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執行考勤管理制度的責任單位,應認真、如實記錄考勤,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處,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工資的10%。第十八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7: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條總則1.1目的通過推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幫助員工加深理解本部門、個人的職責和目標,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公司營造績效導向的氛圍,促進公司各項目標的實現。1.2原則1.2.1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考核內容和流程向考核對象公開,以過程的公正保證結果的公正。1.2.2客觀原則強調以數字和事實為依據,對績效指標業績考核結果做出客觀性評價。1.2.3業績改善原則績效考核是一個管理手段而非最終目的,考核責任人將通過不斷溝通幫助考核對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的方向,從而使部門和員工達到更高的業績水平。第二條考核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及所有員工。第三條考核分類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員工月度績效考核、部門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四種。3.1試用期考核凡依本公司人事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經理自行組織。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其他部門試用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4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3.2員工月度績效考核(不包括試用期員工)3.2.1各部門經理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業績、態度、品德、能力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3.2.2主管考勤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3.3部門月度績效考核各部門經理就本部門本月計劃及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填寫相應表格,人力資源部就其月度分解指標、本月計劃工作、領導交辦工作、日常管理每月進行考核。3.4部門年度績效考核3.4.1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2月底針對各部門舉行總考核1次。3.4.2考核時,主要參考各部門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計劃。第四條考核管理體系4.1總經理總經理根據公司管理體制,確定員工績效考核政策,審批績效考核相關制度。4.2人力資源部4.2.1人力資源部是績效考核管理政策的制定部門,負責整體考核框架和制度的制定。4.2.2根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績效考核方案。4.2.3監督各部門、員工考核工作的實施,確保各部門、員工績效考核符合公司總體考核原則和政策,確保績效考核制度的有效運行。4.2.4根據考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公司考核政策的調整,優化考核管理體系和考核制度。4.3各部門4.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監督執行。4.3.2人力資源部①負責績效考核的操作,確保考核過程符合公司政策和制度。②針對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及反饋,不斷完善績效考核體系。第五條考核要素5.1考核責任人對員工的考核由其直屬上級負責,直屬上級的上一級主管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對部門的考核由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的上級主管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5.2考核者必須遵守的原則5.2.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5.2.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厭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5.2.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做出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5.3考核輸出結果5.3.1試用期考核得分由各部門自行確定。5.3.2員工績效考核得分員工績效考核得分滿分為100分。5.3.3部門績效考核得分部門績效考核得分滿分為100分。第六條考核的具體過程見《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辦法》及《集團公司部門年度、月度績效考核辦法》。第七條考核結果及運用7.1在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后,按單位將考核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列,確定每位員工及各部門的考核等級。7.2考核結果的運用通過考核,把結果應用于提高部門工作效率、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中。做法如下:①教育培訓。管理者以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②調動調配。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考核的結果,把握員工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③晉升。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考評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成績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④提薪。在每年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成績,決定提薪的幅度。⑤獎勵。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結果進行。第八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第九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9.1考核表的保管9.1.1保管者。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績效專員加以保管。9.1.2保管期限。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其中,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9.2考核表的查閱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績效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績效專員提出查閱要求,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方可查閱。第十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內部。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8: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制度1、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為正式員工,一律加入社會勞動保險,并追加試用期間的勞動保險。享有該保險規定的各項權利。2、本公司員工參加社會勞動保險,應享有該保險的員工退休金、退休期間醫療費、退休后死亡喪葬費、遺屬撫恤費及合乎規定的失業生活困難補助費。3、本公司員工參加社會勞動保險,領取退休金應按本市政府規定的如下條件辦理:1)干部:男員工年滿六十周歲,女員工年滿五士五周歲,工作滿十年。2)工人:男員工年滿六十周歲,女員工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十年。3)本市戶口臨時工:男員工年滿六十周歲,女員工年滿左十五周歲,投保滿十年。4)因工致殘或患有職業病,經指定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在職員工。4、本公司外地戶口臨時工離職并離開本市回原籍時,其社會勞動保險金依法可轉給其原藉社會勞動保險金機構或發給本人,按社會勞動保險部門的規定辦理。5、本公司依照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辦理工廠衛生工作,防止職業災害,保護員工安全健康。6、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技術知識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廠內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7、本公司員工應依規定領取、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保健食品,確保工作安全及身體健康。8、本公司女性員工有妊娠者不得加班;妊娠滿七個月后,不得上夜班;有未滿一周歲嬰兒者,不得加班及上夜班。9、本公司女性員工有未滿一周歲嬰兒者,在每天工作時間內可有兩次授乳時間,每次授乳時間以單胎計為三十分鐘。工資照付。制度模板9:年終獎金發放制度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本公司薪酬、福利、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第二條適用范圍2.1本公司員工年終獎的發給,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2.2本辦法所稱員工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聘約人員、定期契約人員、臨時人員均不適用。第三條獎金數額員工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定。第四條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員工在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獎金按其該年度內實際工作月數的比例計算(服務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上不足一個月的以一個月計)。(1)準給特別病假或工傷假者。但因執行職務奮勇負責而致傷害,經簽準其請假期間得予發給的工傷假除外。(2)非受處分的停薪留職者。(3)中途到職者。第五條當年度年終獎金發放前離職或停薪留職者,當年度年終獎金不予發給。但退休人員服務已滿該年度者,不在此限。第六條發給日期每年度員工的年終獎金于翌年1月20日發給。第七條獎懲的加扣標準員工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其年終獎金。(1)嘉獎1次:加發1日份薪額的獎金。(2)記小功1次:加發3日份薪額的獎金。(3)記大功1次:加發10日份薪額的獎金。(4)警告1次: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5)記小過1次: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6)記大過1次:扣減10日份薪額的獎金。第八條請假曠工的扣減標準員工于年度中曾經請假或曠工者,其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以元為單位)。(1)病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2)事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3)病假1日扣減1/4日份薪額的獎金。(4)病假1日扣減1日份薪額的獎金,但因祖父母、配偶等喪亡請假在5天以內者,每日扣減1/4日份薪的獎金。(5)產假1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6)曠工1日扣減3日份薪額的獎金,曠工3日扣減1.5日份薪額的獎金。第九條獎金提拔凡符合本辦法第4條規定,工作不滿1年者,其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撥。第十條扣款處理依本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第十一條實施及修訂本辦法經總經理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第十二條本辦法經核準后公布實施,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10:人才信息庫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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