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課 近代西方民族國家與國家法的發展 課件高二上學期歷史統編版(2019)選擇性必修1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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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課程標準: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形成情況,以及國際法的發展。時空坐標16世紀《戰爭與和平法》維也納體系《威斯特伐利亞條約》國聯《聯合國憲章》非戰公約二戰后國際法發展國際法院162516481815192019281945194617世紀近代國際法形成,近代外交制度建立外交制度進一步發展,國際法應用范圍擴大。十月革命開辟國際法新階段191716-19世紀,西方從專制王權國家發展為民族國家1、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形成情況,以及國際法的發展。二戰后民族解放運動,大批新興民族國家獨立課程標準概念解釋民族國家是指近代以來通過資產階級革命或民族獨立運動建立起來的、由單一民族或多民族組成的,主權獨立,有確定的領土疆域,統一的國內市場和國民經濟,全民族通用的語言和國民的文化認同等的國家形態。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民族國家基本要素政治——地域——經濟——民族——文化——基本特征問題思考:在中世紀時期,西方有民族國家嗎?國家主權獨立確定的領土疆域統一的國內市場單一或多民族共同的語言、文化問題思考:為什么中世紀沒有民族國家?材料一:中世紀的西歐形成了統一的基督教世界,民眾毫無民族情感可言,他們的忠誠要要么是對封建領主,要么是對基督教的。

——李宏圖《論近代西歐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15世紀前后,阻礙國家統一與社會進步的因素:封建神權、封建領主。而此時的王權便成為那個時代進步的力量與象征。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一)專制王權國家的形成1.背景國家權力掌握在國王一個人手里,他的命令就是至高權威(主權在君)思考:15世紀前后有哪些歷史事件促成專制王權國家的形成?材料一:

城市作為手工業和商業中心,如同四處開放的花朵。“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營造一個有利于城市經濟發展的環境,城市市民階層必須展開反對封建貴族的斗爭。這一點與封建王權打擊割據勢力、加強集權的努力不謀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權與城市的命運系在了一起。”

——李堃材料二:

1455年至1485年,英國金雀花王朝的兩個分支蘭開斯特王朝(HouseofLancaster)和約克王朝(HouseofYork)之間發生內戰,在這場戰爭中,兩大家族同歸于盡,大批封建舊貴族在互相殘殺中或陣亡或被處決。(1)經濟(根因):歐洲資本主義萌芽和城市的發展,需要強大王權的保護(2)政治:15世紀前后,西歐國家的封建割據勢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權加強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一)專制王權國家的形成1.背景國家權力掌握在國王一個人手里,他的命令就是至高權威(主權在君)思考:15世紀前后有哪些歷史事件促成專制王權國家的形成?材料三:

新教主張:"因信稱義",信仰的唯一依據是《圣經》,簡化宗教儀式,王權高于教權。建立本民族教會。13世紀,以倫敦方言為基礎的英語成為英國官方語言,并為英國人廣泛使用。14世紀英國宗教改革先驅威克里夫把《圣經》翻譯成英語,主張用本民族語言作禮拜,抵消拉丁語的影響。

——徐志強《近代早期英國民族國家意識的產生與發展》(3)思想:文藝復興、宗教改革打擊了教會勢力,強化各國世俗權力,國家和民族認同觀念日益顯現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一)專制王權國家的形成2.過程(1)代表國家英王亨利八世因離婚案與羅馬教廷鬧翻,在議會的支持下,他宣布脫離教皇管轄。1534年,英國頒布《至尊法案》,規定國王是英國教會的首腦,建立民族教會——英國國教。至此,擺脫羅馬教廷的控制,王權與教權合一,建立起國王的專制統治。亨利八世(1491年6月28日-1547年1月28日)嚴厲鎮壓反叛貴族;建造凡爾賽宮,把各地大貴族宣召進宮,侍奉王室。向各省派駐"司法、警察和財政監督官",把各省軍隊的調度權控制在中央手里;要求全體臣民一律信奉天主教;推行重商主義。法王路易十四(1638年9月5日-1715年9月1日)②法國王權達到頂峰①英國王權專制統治建立(2)擴展:歐洲國家紛紛成為專制王權國家。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一)專制王權國家的形成3.特征朕乃君主,故可以為所欲為。

——(普魯士)腓特烈·威廉一世路易十四(1643—1715)宣稱“朕即國家”,一人獨攬全部國家大權,并且把王權神圣化,給自己冠以“太陽王”的稱號。——齊世榮《世界史》近代卷①國王即國家腓特烈三世(1439-1493)1439年被選為德意志國王,是德意志最后一個由教皇加冕的皇帝。1477年,其子馬克西米連和與勃艮第公爵大膽查理的女兒瑪麗結婚,奧地利由此獲取了勃艮第在尼德蘭的大片領地,一舉成為歐洲強國,哈布斯堡王朝此后通過聯姻幾乎統一了整個西歐,由此誕生了一句名言:“讓其他人去發動戰爭吧,你只需和奧地利一起,享受婚姻。”②版圖因為國王的婚姻或者繼承關系發生改變朕即國家!思考:根據材料分析專制王權國家有何特點?

在這種普遍的混亂狀態中,王權是進步的因素,這一點是十分清楚的。王權在混亂中代表著秩序,代表著正在形成的民族與分裂成叛亂的各附庸國的狀態對抗。——恩格斯《論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國家的產生》思考:專制王權國家=民族國家?順應時代潮流→擁戴國王專制王權國家民族國家認同主體國民身份政體專制王權國家:國家權力掌握在國王一個人手里,他的命令就是至高權威(主權在君)民族國家:指近代以來通過資產階級革命或民族獨立運動建立起來的、以一個或幾個民族為國民主體的國家,其成員效忠對象是有共同認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體制。(主權在民)為什么會從擁戴國王到

拋棄國王?國王(個人)臣民專制國家(共同體)公民民主(二)民族國家的產生1.建立的條件16-19世紀,西方國家從專制王權國家發展為民族國家探究:是什么原因推動西歐民族國家產生?“神的國”“王的國”“我的國”“王的國”封建神權國家專制王權國家近代民族國家新興資產階和王權結盟,尋求統一和經濟發展專制王權阻礙資本主義發展,資產階級發動革命,推翻專制王權擁戴國王拋棄國王問題思考:為何從擁戴國王(主權在君)到拋棄國王(主權在民)?①近代民族國家的形成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二)民族國家的產生:16-19世紀,專制王權國家到民族國家1.建立的條件思考:還有什么原因推動民族國家產生?材料一:13世紀,以倫敦方言為基礎的英語成為英國官方語言,并為英國人廣泛使用。16世紀,法國國王簽署敕令,規定法國的法律文件必須用以巴黎方言為主形成的法語撰寫,法語成為法國的官方語言材料二:材料:啟蒙思想家們把民族主義和民主主義結合在一起,提出了系統的民族主義思想,批判君主專制毫不考慮民族和國家的利益,剝奪了民眾的自由和平等,否認君主是民族和國家的象征……②民族語言的推廣,強化了民族認同,促進民族國家的形成③啟蒙運動傳播民主觀念,與民族主權觀念相結合(二)民族國家的產生:16-19世紀,專制王權國家到民族國家1.建立的條件思考:還有什么原因推動民族國家產生?看這一幫外國侵略者,在我國稱王稱霸!難道要我們縛住雙手,屈服在其腳底下!祖國神圣的愛,請領導我們復仇!自由,親愛的自由,和保衛者同戰斗!——《馬賽曲》法國大革命拿破侖戰爭法國民族意識覺醒歐洲民族意識覺醒反對專制反對侵略反抗法國侵略接受啟蒙思想歐洲民族國家形成法國大革命及拿破侖戰爭,不僅傳播了自由平等思想,還促進了歐洲各國民族意識的覺醒。民族利益取代王朝利益,是近代民族國家形成的標志2.表現法國的民族英雄:圣女貞德①個人對國家的忠誠越來越超過對國王和宗教的忠誠;(由對個人的認同變成對國家共同體的認同)②各國紛紛鼓勵和組織對愛國人士的崇拜;③出現了國旗、國歌和各種國家節日,國家在人們的意識中越來越重要。。問題思考:說明近代民族國家相較于專制王權國家,國家主權在民眾心中的地位更“至高無上”表現和影響?3.影響①思想:國家在人民的意識中越來越重要;②政治:沖擊了中世紀神權一統的局面,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和資產階級力量的壯大了創造了條件,歐洲各專制王權國家逐漸變為具有獨立主權的民族國家。③經濟:促進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④國際關系:民族國家成了歐洲政治的基礎,啟動了現代世界和現代國際關系形成的進程4.特征民族國家基本要素政治—國家主權獨立地域—確定的領土疆域經濟—統一的國內市場民族——單一或多民族文化—共同的語言、文化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國際法:“即國際社會之法,或者是在國家之間的相互交往關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習慣和條約規則。簡單說來,是有關國家之間的法律,是調節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相互關系、有一定約束力的法律系統。

——牛津法律大辭典思考:從概念來看,國際法具有哪些特征?適用主體是國家。它是各國通過協議共同制定的。具有一定約束力。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一)國際法的形成1.背景材料一:自大航海時代起,由于航海技術的發展和人類科技的不斷進步,各國之間的交往日漸頻繁。隨著這種國與國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無論是政府間的往來還是民間的跨境貿易往來,以及對跨境流動的自然人的管理,都開始成為各國重點關注的領域。

——謝浩然《再論國際法的起源和發展》材料二:1530年以后,歐洲進人所謂“宗教戰爭”時代。這種以軍政革命為誘因而爆發的戰爭成為早期近代歐洲國際政治的核心,各國新興君主為廣開財源以宗教信仰為借口對土地和黃金等財富展開激烈爭奪。面對和平的喪失,法律思想家們對戰爭根源及其正義性展開討論,他們企圖創造一整套規范指導新興君主國之間關系。

——陶永新《從萬民法到國際法》(1)原因:①地理大發現使得各國的聯系與交往增加②古羅馬自然法精神的歷史淵源③隨著國家主權意識的加強,各國都強調國家利益至上,國家間利益紛爭加劇;④人們希望通過一定的法律制度來處理國家之間的關系,減少武力沖突;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一)國際法的形成2.形成過程(1)奠定基礎:荷蘭人格勞秀斯1625年出版《戰爭與和平法》

根據一般規則:本人是處理自己事務的最佳裁斷者,因而擁有發動戰爭之權力的人,乃是唯一擁有締結和約之權力的人。由此推導,公戰能夠由各方主權者單獨發動,在王權政制下的這種權力理所當然屬于君主。

——[荷]格勞秀斯《戰爭與和平法》(1625年)學思之窗:提煉這段話的核心思想?這段話的核心思想是戰爭是主權國家的統治者發動的,也應當由他們來締結和約結束戰爭,強調了主權國家在國際關系中的主體地位。“國際法之父”核心內容:君主應該制定條約并接受約束,確定了國際法的主體是主權國家,奠定了國際法的基礎。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一)國際法的形成2.形成過程(2)初步形成: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三十年戰爭”(1618-1648年):宗教改革后,歐洲形成了新教聯盟和天主教聯盟的對立。1618年德意志內戰爆發。歐洲各國為了爭奪領土、王位和霸權紛紛卷入戰爭。戰爭很快演變成為全歐洲的戰爭,一直持續了三十年之久。1648年10月24日簽訂條約,史稱《威斯特伐利亞條約》。歐洲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國際戰爭。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一)國際法的形成2.形成過程(2)初步形成: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體系

三十年戰爭(1618—1648)德意志國家體制威斯特伐利亞體系領土劃分宗教問題《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所有羅馬帝國的選侯、邦君和各邦,應根據本協議確定和確認享有他們自古以來的權利、特權、自由、優患、自由行使領土權,不論是宗教的,還是政治的或是禮遇性的權利,因而他們永遠不能,也不應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進行的騷擾。……參加協議的所有各方應有義務保衛和保護本和約的每項條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論其信奉何宗教…第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國際關系體系,但這個體系不具有全球性;國際法初步形成。內容:①確立了國際關系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②開創了用國際會議和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結束國際戰爭的先例;③確認了締約國必須遵守條約、各締約國可以對違約國家集體制裁的國際法基本原則。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二)國際法的擴大:外交制度的建立和發展1.外交制度的建立17世紀①表現:17世紀時,歐洲國家的君主們派常駐外交使節和外交使團,近代外交制度逐漸建立起來。②影響:外交制度建立和國際法形成為國際關系確立規則,為和平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減少戰爭行為開辟新途徑。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二)國際法的擴大:外交制度的建立和發展2.外交制度的發展:1815年建立國際關系體系,即維也納體系(1)背景材料一:拿破侖戰爭是指1803年—1815年爆發的各場戰爭,它促使了歐洲的軍隊和火炮發生重大變革,特別是軍事制度,因為實施全民征兵制,使得戰爭規模龐大、史無前例。1815年6月,拿破侖在滑鐵盧戰役中失敗,隨后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島,拿破侖戰爭結束。①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促進了啟蒙思想的傳播和歐洲民族主義的發展,同時也瓦解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材料二:1815年6月,拿破侖在滑鐵盧戰役中失敗,隨后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島,以英、俄、奧、普為首的戰勝國通過維也納會議在歐洲大陸上建立的新均勢體系19世紀初拿破侖帝國崩潰后,以英、俄、奧、普為首的戰勝國通過維也納會議在歐洲大陸上建立的新均勢體系——維也納體系。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二)國際法的擴大:外交制度的建立和發展2.外交制度的的發展:1815年建立國際關系體系,即維也納體系(2)評價1815年,歐洲各國在維也納會議及此后簽訂了一系列條約,建立起以大國協調、歐洲均勢為特征的國際關系體系,即維也納體系。在維也納體系下,外交制度進一步發展,國際法的應用范圍也逐漸從歐洲擴大到美洲、亞洲等其他許多地方。各國之間還簽訂了許多國際公約,制定了一系列戰爭法規,試圖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特點:大國協調,歐洲均勢積極:①外交制度進一步發展;②國際法的應用范圍擴大(歐洲——美洲、亞洲等);③國際法的執行力度得到強化;④試圖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二、國際法的形成與發展(二)國際法的擴大:外交制度的建立和發展19世紀末,歐洲國際法學家……將世界上的國家被劃分為“文明”、“野蠻”和“蒙昧”等不同類別,不同類別的國家獲得不同的國際承認,具有不同的法律人格和法律地位,在國際法上享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野蠻”和“半野蠻”(“半文明”)國家被排除在國際法適用范圍和西方國家主導的“國際社會”之外,從而建構出一種國際法意義上的等級性世界秩序。

——劉文明:《19世紀末歐洲國際法中的“文明”標準》局限:西方各國在國際法應用中實行雙重標準,為了謀取利益經常違反國際法,導致國際沖突不斷,最終引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分析19世紀歐洲法學家對近代“文明”標準界定的基本特點及其所帶來的影響?《戰爭與和平法》格勞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戰爭與和平法》一書中確定了國際法的主體是主權國家,奠定了國際法的基礎。威斯特伐利亞體系1648年交戰各方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標志著近代國際法的產生。外交制度建立17世紀時,歐洲國家的君主們不再滿足僅僅派遣臨時使者與他國保持聯系,而是派遣常駐外交使節和外交使團。近代外交制度逐漸建立起來。維也納體系1815年,歐洲各國在維也納會議及此后簽訂了一系列條約,建立起以大國協調、歐洲均勢為特征的維也納體系。國際法的應用范圍從歐洲擴大到美洲、亞洲等其他地方。進一步發展各國之間還簽訂了許多國際公約,制定了一系列戰爭法規,試圖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在維也納體系下,外交制度進一步發展。總結線索強調國家主權和平等一定程度體現霸權政治和殖民擴張的傾向(三)國際法的發展:20世紀以來1.一戰后國際法的發展(1)背景:(2)表現:第一次世界大戰使國際法遭到嚴重破壞。①十月革命后,蘇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賠償的原則,宣布侵略戰爭為反人類罪,為國際法開辟了新的發展階段。②戰后,戰勝國建立了凡爾賽-華盛頓體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由主權國家參加的政治性國際組織——國際聯盟。③1928年8月,美、法等國簽訂了《非戰公約》,宣布締約各國在它們的相互關系中廢棄以戰爭作為實行國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但是,公約并未真正得到實行。問題思考:結合材料談談對國際聯盟的認識

締約各國為增進國際間合作,并保持其和平與安全起見,特允承受不從事戰爭之義務,維持各國間公開、公正、榮譽之邦交,嚴格遵守國際公法之規定,以為今后各國政府行為之規范,在有組織之民族間彼此關系中維持正義并恪遵條件上之一切義務......——《國際聯盟盟約》作用:有利于增進國際合作,促進各國交往,處理國際爭端,維護世界和平;國際聯盟(LeagueofNations),簡稱國聯,是《凡爾賽條約》簽訂后組成的國際組織。總部在瑞士-日內瓦-萬國宮。成立于1920年1月10日,解散于1946年4月。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處于高峰時期,曾擁有58個成員國。局限:國聯被英國和法國控制,缺乏普遍性和權威性。它規定形成決議的“全體一致”原則,使之難以履行制止戰爭、維護世界和平的國際責任。(三)國際法的發展:20世紀以來2.二戰后國際法的發展(1)背景:(2)表現:二戰爆發后,法西斯國家的侵略活動使國際法再次遭到極大破壞。二戰中后期建立了以美、蘇為主導的戰后國際新秩序——“雅爾塔體系”1943.11開羅會議(埃及首都)1943.11德黑蘭會議(伊朗首都)1945.2雅爾塔會議(克里米亞半島)1945.7波茨坦會議

(德國柏林市郊)蘇美英蘇美英蘇美英中美英(三)國際法的發展:20世紀以來2.二戰后國際法的發展(1)背景:(2)表現:二戰爆發后,法西斯國家的侵略活動使國際法再次遭到極大破壞。1945年6月簽署《聯合國憲章》內容評價確定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制裁侵略的機制確定了“大國一致”原則(操作性更強)賦予安理會制裁的權力使和平解決爭端和制裁侵略具有更強可操作性,集體安全體制進一步完善。1946年,國際法院在荷蘭海牙成立,發展了國際司法制度新興民族獨立國家增多,各類國際組織數量激增、推動國際法的發展總體而言,國際法的發展對于世界和平和持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不可避免存在大國強權政治的干預,各國應加強國際合作,以聯合國為中心,共建公正、和平的國家新秩序。(四)評價國際法積極:國際法的發展對于世界和平和持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局限:一些大國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國際條約,甚至不經聯合國授權就采取制裁或戰爭,嚴重威脅國際和平。思考:面對國際法遭遇的挑戰,你認為應該如何應對?面對強權政治、霸凌行徑、雙重標準、單邊主義,各國應凝聚共識、攜手合作,堅守國際法,維護公平正義、促進和平發展的核心價值,建立以聯合國為中心、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新秩序。1982年,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在中日已建交的情況下,稱臺灣當局為"被承認的事實上的政府"。1987年,美國參議院通過“西藏問題”修正案。199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越過聯合國,發動科索沃戰爭。2001年,美國宣布退出《反彈道導彈條約》。2015年,菲律賓無視中國對南海的主權,發起南海仲裁案。2017年——至今,美國退出《巴黎協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世衛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移民協議。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對國際法發展作用的異同比較項國際聯盟聯合國異原則成員特征作用同宗旨性質影響強調“全體一致”原則,不利于國際法的實施強調“大國一致”原則,有助于國際法的實施成員國缺乏普遍性和權威性,難以發揮國際法維護和平的作用更具普遍性,因此對國際法在更大范圍內實施具有更大作用難以履行制止戰爭、維護世界和平的國際責任,不利于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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