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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范文(30篇)民間借貸范文(精選30篇)民間借貸范文篇1原告:姓名:;性別:_;年齡:__歲;民族:_族;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家庭住址:被告:姓名:;性別:_;年齡:__歲;民族:_族;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家庭住址:案由:民間借貸糾紛訴訟請求:一、判令被告立即歸還原告_人民幣)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二、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全部承擔。(事實與理由:被告于_年_月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元,并出具了借條一張,雙方約定_年_月_日還款_萬元,余下欠款_月_日還清。約定的首次還款日(_月_日)到來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約定的最后還款期限(_月__日)已過,被告至今分文未還。且原告用手機撥打被告手機時,還多次出現被告不接聽電話的情況。故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準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此致__縣人民法院具狀人:_年__月__日民間借貸范文篇2原告:,女,1970年1月1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被告:,男,1972年2月5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訴訟案由:民間借貸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金元和十二個月利息_元,合計_元;2、判令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及理由:20__年7月1日,被告因生意需要資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幣,約定借款期限為十二個月,利率每月%,利息共_元(本息合計_元),被告同意在還款日期20__年7月1日前逐步還清所欠本金利息,并于20__年7月2日出具借據一張。20__年7月1日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借款,被告一直拖延說其手頭沒有錢無法按時歸還借款;之間多次催討未果,被告態度一次比一次惡劣,還惡言對待。后來甚至電話也不接。原告認為:被告從原告處借款,到期后依法應當承擔還本付息義務。故向貴院起訴,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此致__縣人民法院起訴人:20__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3原告:,男,漢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__省資陽市安岳縣高屋鄉社皇村5組,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被告:,女,漢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__省三臺縣新生鎮星火裕民村1組023號,公民身份號碼510,聯系電話:。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償還人民幣60720.59元。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及理由:被告于_年_月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元,并出具了借條一張,雙方約定_年_月_日還款_萬元,余下欠款_月_日還清。約定的首次還款日(_月_日)到來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被告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約定的最后還款期限(_月__日)已過,被告至今分文未還。且原告用手機撥打被告手機時,還多次出現被告不接聽電話的情況。原告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民間借貸關系,被告作為債務人,有義務向債權人償還債款。綜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為已侵犯原告的財產權益,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如訴訟請求!此致人民法院具狀人:20__年_月_日民間借貸范文篇4民事答辯狀答辯人:陳某,男,19年月日生,漢族,住省縣鎮號。被答辯人:王某,女,19年月日生,漢族,住省縣號。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具體答辯如下: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因家庭生活用錢向被答辯人借款人民幣三萬元這一說法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事實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工資款,且被答辯人至今尚欠答辯人工資款人民幣四萬元。20__年4月,答辯人經李某介紹,承包由被答辯人王某等3人(以下簡稱工程甲方)轉承包的位于的部分工程,具體負責4號樓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諾于工程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答辯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萬元。工程于20__年5月20日完工后,工程甲方僅支付工資款三萬元,尚欠答辯人四萬元工資款未支付。此后答辯人多次催促被答辯人等工程甲方對工程予以結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終不予理睬。20__年8月30日,答辯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對工程給予結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稱,如答辯人要取得剩余工程款,必須簽訂相應協議,要求答辯人承擔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全部責任及業主托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責任。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脅迫下,答辯人迫于無奈,與工程甲方簽訂了顯失公平的協議書。此后,被答辯人王某手寫借條,要求答辯人將其從被答辯人處已領取的三萬元工款描述為欠款,并要求答辯人簽字,口頭稱工資款正式結算要等驗收后。綜上,被答辯人在訴訟中所稱借款根本不存在,三萬元應當為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的工資款。現被答辯人惡意歪曲事實,利用答辯人急于取回剩余工資款的急迫心情,脅迫答辯人簽下顯示公平的協議書及顛倒黑白的借據。對于答辯人這一極不誠信的行為,請法官予以明察。懇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此致市人民法院答辯人:20年月日附:證據材料份。民間借貸范文篇5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住址):乙方(貸款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住址):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一、甲方因事由借給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每日利息為本金的%。二、借款期限月,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乙方必須于年月日付清給甲方。三、乙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四、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抵押期限應當長于借款期限半年以上。五、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六、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七、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九、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十、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十一、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十二、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十三、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十四、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十五、乙方借款到期未還的,除了向甲方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的,還應當承擔甲方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行生效。甲方簽名:乙方簽名:借款日期:年月日附: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2、房屋權屬證書、土地權屬證書一份3、房屋或者土地到行政主管部分抵押登記資料一份民間借貸范文篇6上訴人(原審被告):,男,19__年_月__日出生,漢族,__市__區__街道_村人,住__市__區路公寓_號樓號。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男,19__年_月__日出生,漢族,__市__區__街道_村人,住_村__街號。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__市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訴訟請求:1、請求撤銷__市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第一、二項;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事實與理由:1、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第一,一審判決中稱自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間上訴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訴人借款_元,但是其中發生在20__年__月__日借款金額為__萬元的借條,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訴人賭博,這點被上訴人以及中間人知情,由于被上訴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動產生的債務是不受保護的,從而要求上訴人在借條中違背事實寫出了該借款用于工程周轉,并且在一審開庭時上訴人也多次強調該借款實為賭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之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一審法院在明知萬為賭資的事實后置若罔聞,仍判令上訴人歸還該筆借款是錯誤的。第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五張借條,其中僅就20__年__月__日的欠條中約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張借條中除去賭資借款外的后三張借條均不應當支付利息。20__年__月__日,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在一份關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計算的承諾書中簽字,該承諾書正文并非上訴人所書寫,上訴人僅僅在承諾人處簽字,未對承諾書正文進行細看及核實。因為當時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兩個月內將現住房進行抵押貸款,以貸款償還被上訴人。礙于雙方多年朋友情誼,上訴人同意被上訴人提議,在匆忙之中未考慮其他便在承諾書中簽字,因此承諾書中對欠款利息的約定,上訴人并不認可。2、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的規定作出上訴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的判決,純屬理解和適用法律錯誤。《意見》第六條只說明民間借貸中雙方明確約定的利息可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應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銀行利率四倍的范圍內具體掌握。并且《意見》的規定應是在雙方明確約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針對約定利率是否過高由法院來進行評判,而不是像一審法院這樣在未約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訴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這顯然是一審法院曲解司法解釋本意,濫用法官自由載量權的結果。同時,一審法院判決中對利息計算數額有誤,計算方式極不嚴謹,被上訴人訴稱的_元借款產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兩筆借款產生在__年_月_日和20__年_月__日,一審判決中計算利息時將該兩筆借款利息計算時間從__年__月__日起算是明顯有誤的。上訴人曾向被上訴人借款是客觀事實,上訴人應當承擔還款義務責無旁貸,但上訴人不該承擔他不應當承擔的還款義務。同時被上訴人在還款過程中態度積極,還一度將現住房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但是由于被上訴人極力阻止致使貸款未能成功。從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本著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法律原則出發,上訴人理應向被上訴人償還34萬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張借條外的其他借款不應向被上訴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二審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撤銷一審法院的不當判決,支持被上上訴人:訴人的上訴請求。此致__市中級人民法院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7沒有字據空口無憑[案情]王某和董某是朋友關系。去年2月18日,王某在電話里向董某詢問:我借的7000元錢什么時候還?董某回答:我不欠錢,我是替姓魏的人還錢,我沒有義務還錢。王某偷偷將此通話錄音,并以此為據將董某告上法庭。法院駁回王某訴訟請求。[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審判長宋剛:王某提供的錄音電話內容,只能反映曾向董某主張債權的情形,但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出當事人所爭議的事實,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王某以錄音證據想證明同董某之間的借款事實存在,法院不予認可。[法官提醒]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于這些人平時關系比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礙于情面,民間借貸關系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民間借貸范文篇8原告:王,男,漢族,19_年_月_日出生,住;電話號碼:身份證號:被告1(借款人):劉,男,漢族,19__年_月_日出生,住,電話號碼:身份證號:被告2(連帶保證人):_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被告3(連帶保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訴訟請求: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_元;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利息_元(以本金萬為基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月息2%計算,自__年_月_日暫計至__年_月_日,實際以本息還清之日止);3、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__元;4、本案訴訟費用由3被告承擔;5、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2、被告3、對上述訴訟請求1---4金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事實與理由:__年_月_日,被告1因資金流通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幣__萬元整,原告與被告1、2、3自愿簽訂了借款擔保合同,并對借款期限、利息及手續費、違約責任、擔保等方面進行了約定。按照借款擔保合同的約定,被告的借款期限為_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借款期內,被告需要按照每月2%的標準向原告支付利息及手續費。借款合同簽訂生效后,原告如約支付了被告1全額的借款。現借款期限已滿,雖經原告多次催收,但被告1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借款,被告2、3也均不履行擔保義務。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此致成都市__人民法院起訴人:年日月民間借貸范文篇9上訴人(原審被告):,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漢族,遼寧省莊河市人,現住遼寧省小長山鄉英杰村。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男,1949年1月31日出生,漢族,遼寧省_人,住遼寧省廣鹿鄉沙尖村。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_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長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起上訴。訴訟請求:1、請求撤銷遼寧省_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長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并依法改判;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事實與理由:一、原審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1、原告的兒子原為_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現為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部門領導,也是本案的實際控制人(20__年6月8日的借條也是親筆書寫),與原審法官原為同事關系,從而影響了本案的公正審理。原審法官依法應當回避,卻在被告申請的情況下依然沒有回避,并作出了錯誤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4項、《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325條第2項之規定。原審判決屬于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現上訴人再次申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回避本上訴案件,將該案移送大連市以外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或移交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2、該案事實不清,權利義務關系不明確,甚至主體關系都不明確,爭議也較大,不應適用獨任審判,根據《獨任審判員工作細則》規定,該案件不適用獨任審判制度。因此,原審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使上訴人的程序權利與實體權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二、原審判決中所認定的基本事實錯誤。1、原審判決認定的20__年6月8日,被告因資金周轉需要與原告達成借款協議,被告為原告出具借條一份錯誤,上訴人并不是因資金周轉需要資金,而是因為20__年2月9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兒子(借款協議上為簽名)有借款行為,此后,向上訴人索要欠款,在上訴人暫時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手書借條一份,逼迫上訴人簽字。因此,20__年6月8日的借條,并不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也不是因資金周轉需要,更不是由上訴人出具。2、此后,被告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分4次向原告償還了借款140萬元錯誤,上訴人共分五次向償還借款150萬元。3、原判決遺漏案件重要事實,即上訴人實際僅收到借款180萬元,在沒有任何證據證實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有資金交付行為的情況下,原審法院徑行認定上訴人向被上訴人借款270萬元,明顯違反證據規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因此,原審判決查明的基本事實錯誤,其認定內容錯誤。三、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1、根據《合同法》第2條合同相對性原則,本案的主體系發生在上訴人與案外人之間,與被上訴人沒有法律關系,原審法院卻錯誤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具有借貸關系,于法無據。2、根據《合同法》第210條至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另根據《合同法》第200條規定。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7條。本金的認定應以借款人實際收到的款項計算,本案中,上訴人實際只收到借款180萬元。3、根據《民事證據規則》第5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年召開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提出了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證據認定的要求,對形式有瑕疵的借條,出借人應對款項給借款人承擔舉證責任。另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6條之規定。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有款項支付行為的情況下,讓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承擔270萬借款責任,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綜上,原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錯誤,原判決程序違法,且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判決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請二審法院全面查明事實,依法主持正義,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此致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人: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10動產質押有說法[案情]20__年8月21日,劉某與沈陽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簽訂一份自駕車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期一年。可是事隔一個月,劉某便將車質押給趙某,并從其處借款20萬元,并約定還款取車。劉某沒有如期向租賃公司交納租車費,租賃公司才知道車已經被劉某質押給別人,并用于賭博。租賃公司立即報案。公安部門從趙某手中將車返還給租賃公司。趙某認為自己利益受到損失,請求法院判令劉某還款,并由公安部門承擔連帶責任。法院只判決由劉某還款。[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郭凈:劉某在明知租賃的車輛不允許質押的前提下,將車輛質押,換取借款,其行為違背了《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應認定質押行為無效。但其從趙某處借款的法律關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且趙某在借款時并不知道劉某用于賭博,故判決劉某應返還趙某借款。由于公安部門扣押轎車并將車返還車所有權人,是履行職務行為,所以不用承擔還款的連帶責任。[法官提醒]趙某由于對質押財產審查不細,結果吃了大虧。對于汽車這樣的動產質押,債務人必須是動產的所有權人。如動產是第三人所有,質押須經其同意。質押應該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大額借款最好設立擔保,擔保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民間借貸范文篇11今借到現金元,大寫:壹拾貳萬叁仟肆佰伍拾陸圓整,年利率7.56%,20__年2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特立此據借款人:身份證號碼:電話:出借人:身份證號碼:電話:年月日(身份證復印)民間借貸范文篇12必須明確借款人[案情]李某是遼中縣某村村民,村委會主任王某找到他借了5000元錢,并出具借據,寫明借款人為村委會主任。后來李某找王某要錢,王某讓他上村委會要。李某向村委會要求返還借款卻被拒絕。李某將村委會告上法庭。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陳桂艷:因村委會主任出具欠條沒有加蓋村委會公章,其行為系非職務行為,而李某狀告村委會顯然不妥。[法官提醒]出借人要搞清對方是自然人身份借款,還是以職務身份履行職務,來確認借款人。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借款人是法人,并由其加蓋單位公章,在訴訟中出借人要告的應該是其單位,而不是自然人。民間借貸范文篇13轉讓債權當通知債務人[案情]20__年2月6日,向某向一公司借款44萬元,約定一年內返還。后向某將借款借給邱某,邱某沒有返還借款。20__年5月6日,借款公司將該債權全部轉讓給劉某。現劉某將向某告上法庭。但向某以轉讓債權未通知他,也未經他同意,轉讓行為無效為由,認為不能給劉某返還借款。法院判決向某返還給劉某44萬元。[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張紅君:此案的爭議的焦點是債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對于向某認為,轉讓協議沒有取得他同意,此債權轉讓對他不發生法律效力的主張,因劉某已經提起訴訟,依據有關規定應以起訴狀送達債務人的時間為通知時間,此時債權轉讓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應當向受讓人履行債務,該效力不以債務人承諾為前提。現劉某持有借款公司的債權轉讓協議及向某出具的借條原件,能夠證明債權轉讓的事實,所以法院對向某主張不予支持。[法官提醒]需要提醒債權人的是,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通知的方法可以是口頭通知,也可以是書面通知。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民間借貸范文篇14上訴人(原審被告):,男,19__年_月__日出生,漢族,__市__區__街道_村人,住__市__區路公寓_號樓號。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男,19__年_月__日出生,漢族,__市__區__街道_村人,住_村__街號。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__市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訴訟請求:1、請求撤銷__市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第一、二項;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事實與理由:1、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第一,一審判決中稱自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間上訴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訴人借款_元,但是其中發生在20__年__月__日借款金額為__萬元的借條,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訴人賭博,這點被上訴人以及中間人知情,由于被上訴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動產生的債務是不受保護的,從而要求上訴人在借條中違背事實寫出了該借款用于工程周轉,并且在一審開庭時上訴人也多次強調該借款實為賭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之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一審法院在明知萬為賭資的事實后置若罔聞,仍判令上訴人歸還該筆借款是錯誤的。第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五張借條,其中僅就20__年__月__日的欠條中約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張借條中除去賭資借款外的后三張借條均不應當支付利息。20__年__月__日,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在一份關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計算的承諾書中簽字,該承諾書正文并非上訴人所書寫,上訴人僅僅在承諾人處簽字,未對承諾書正文進行細看及核實。因為當時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兩個月內將現住房進行抵押貸款,以貸款償還被上訴人。礙于雙方多年朋友情誼,上訴人同意被上訴人提議,在匆忙之中未考慮其他便在承諾書中簽字,因此承諾書中對欠款利息的約定,上訴人并不認可。2、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的規定作出上訴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的判決,純屬理解和適用法律錯誤。《意見》第六條只說明民間借貸中雙方明確約定的利息可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應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銀行利率四倍的范圍內具體掌握。并且《意見》的規定應是在雙方明確約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針對約定利率是否過高由法院來進行評判,而不是像一審法院這樣在未約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訴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這顯然是一審法院曲解司法解釋本意,濫用法官自由載量權的結果。同時,一審法院判決中對利息計算數額有誤,計算方式極不嚴謹,被上訴人訴稱的_元借款產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兩筆借款產生在20__年_月_日和20__年_月__日,一審判決中計算利息時將該兩筆借款利息計算時間從20__年__月__日起算是明顯有誤的。上訴人曾向被上訴人借款是客觀事實,上訴人應當承擔還款義務責無旁貸,但上訴人不該承擔他不應當承擔的還款義務。同時被上訴人在還款過程中態度積極,還一度將現住房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但是由于被上訴人極力阻止致使貸款未能成功。從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本著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的法律原則出發,上訴人理應向被上訴人償還34萬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張借條外的其他借款不應向被上訴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二審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撤銷一審法院的不當判決,支持被上上訴人:年月訴人的上訴請求。此致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年_月_日民間借貸范文篇15甲方(身份證號碼)今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借款期限為:年月日到年月日。借款利息為:%(月利率)違約責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息,違約金______元整借款人(簽名并按手印)電話:出借人(簽名并按手印)電話: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16原告:,男,漢族,1973年9月14日出生,無固定職業,住呼和浩特市。被告:,男,漢族,1973年7月12日出生,無固定職業,住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被告:,女,漢族,1975年3月29日出生,無固定職業,住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訴訟請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償還原告欠款55萬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日至實際還款日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2、依法承擔本案訴訟費。事實和理由20__年7月21日,二被告(系夫妻)因做生意資金流轉困難向原告借款55萬元,未約定還款期限。后因原告小孩上學等因素,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促還款無果,二被告于20__年5月22日承諾將位于建委抵給原告,但該房屋二被告又無法為原告辦理過戶,二被告又拖延不予還款。無奈,原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望貴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此致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具狀人:20__年_月_日民間借貸范文篇17今借到并已收到沈(身份證號:)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利息約定為月利率為15。該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于20__年12與31日前歸還,逾期不能歸還本息,借款方向沈支付本息總額的20%違約金。如本次借款發生糾紛而訴訟,沈與肖_皆同意由沈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該款用于肖_房產投資買賣。借款實際履行系由沈在山東省市工行開立的銀行賬戶(卡號:62220__內部賬號:032122)轉給肖_在浙江省學校市工行開立的銀行賬戶(卡號:62220__6內部賬號:041138)。借款方:肖_(簽字按印)借款人身份證號:20__年5月1日民間借貸范文篇18原告:,女,漢族,19__年_月1_日出生,住址:_市_區教_路_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被告:廣西_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周秋利聯系電話: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返還本金人民幣元給原告;2、判令被告支付暫計至20__年10月25日的利息人民幣50000元給原告,直至還清本金利息為止;3、本案全部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原、被告于20__年8月23日簽訂《借款合同》,并于20__年11月24日續簽了《借款合同》(續借),兩份合同均約定了借款本金、利息計算方式和結算方式、借款期間等內容,借款期限至20__年5月24日止。如今借款合同到期,被告自20__年2月24日起,未再支付任何利息給原告。根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已經嚴重違約,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合法權益,挽回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特具狀起訴,要求被告還清本金及利息。懇請人民法院判如所請。此致__市__區人民法院具狀人:__年_月_日民間借貸范文篇19原告:,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電話:.被告:,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電話:被告:,男,漢族,_年_月_日出生,住。電話(系第一被告丈夫)被告:,男,漢族,_年_月_日生,住。電話.被告:,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電話:被告:_有限公司,住所地:法人代表:電話:_訴訟請求1、判令第一、二被告償還我借款元(本金10萬元及所利息2.4萬元)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第一、二被告夫婦因資金周轉困難,于20__年2月6日向我借款十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20__年2月6日至20__年2月5日,并約定借款利息為二萬四千元。該項借款由第三、四、五被告提供連帶擔保。借款合同簽訂后,我依約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可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約定歸還。我雖多次催討至今未歸還。為維護我的合法權益,現依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相關條款之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判決。此致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具狀人:20__年三月二十二日民間借貸范文篇20民事起訴狀原告一:張,男,漢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原告二:李,女,漢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上列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顏宇丹,廣東圣方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一:肖,男,漢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被告二:趙,女,漢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訴訟請求更多最新相關資訊請點擊合時代進行瀏覽1、依法判令被告清償原告借款人民幣__萬元及從20__年_月_日起至還清該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2、依法判令被告清償原告借款港幣萬及從20__年_月_日起至還清該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3、依法判令被告清償原告借款港幣萬及自起訴日至還清該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4、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事實與理由原告一與原告二系夫妻關系,被告一與被告二系夫妻關系。被告因經營公司資金周轉困難,于20__年年初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考慮到原被告的朋友關系及被告夫妻的實際困難,原告夫妻先后借給被告夫妻5筆款項,共計人民幣__萬元、港幣__萬元,具體如下:20__年_月_日,原告一開出香港__銀行有限公司支票,票面金額港幣__萬元,被告方從原告所在的東莞市__鎮取走支票,被告二對該支票予以簽收;20__年_月_日,原告二在東莞市__鎮從網上通過__銀行賬戶向被告二中國農業銀行賬戶轉入人民幣萬;20__年_月_日,原告二在東莞市__鎮從網上通過__銀行賬戶向被告二__銀行賬戶轉入人民幣__萬元;20__年_月_日,原告二在東莞市__鎮從網上通過__銀行賬戶向被告二__銀行賬戶轉入人民幣__萬元;20__年_月_日,原告一向被告一開出香港__銀行有限公司現金支票,票面金額港幣__萬元,被告一從原告所在的東莞市__鎮取得該支票,對該支票予以簽收并簽署了借款憑據。20__年_月_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寄出《清償債務通知書》,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書5日內清償20__年_月_日借到的港幣__萬元及利息,被告一于20__年_月_日收到該通知書,但至今未予清償。20__年_月_日,原告二向被告二寄出《清償債務通知書》,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書5日內清償20__年_月_日借到的人民幣__萬元和20__年_月_日借到的人民幣__萬元以及20__年_月_日借到的人民幣__萬元及利息,共計人民幣__萬元,被告二于20__年_月_日收到該通知書,但至今未予清償。原告夫妻與被告夫妻建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關系的合同履行地系東莞市__鎮,原告夫妻屢次向被告夫妻追討借款未果,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原告所請。此致人民法院具狀人:__年_月_日民間借貸范文篇21今借到張三(身份證號碼:)現金_元,大寫:壹拾貳萬叁仟肆佰伍拾陸圓整,年利率7.56%,20__年2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借款人:李四身份證號碼:年月日(身份證復印)民間借貸范文篇22寫明用途以防抵賴[案情]20__年3月25日開始的此后一年里,楊某先后三次向魏某借錢,共計7萬6千元,并寫明了借款用途和還款時間。但借款到期后,魏某多次催要,楊某未能償還。期間,雙方因房屋買賣發生爭議。楊某認為,其中有兩張欠條是因房屋買賣形成的,現房款已經結清,他不應還款。但魏某出具的這兩張欠條寫明借款用途分別為欠床子租金用款、上貨急用錢借款和孩子上學所用。法院判決楊某返還魏某欠款。[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審判長宋寧:當事人雙方對欠條給予了不同的說法。法院只能依據欠條的記載認定借款事實存在。因楊某提出的訴訟主張與欠條上的文字所記載的內容不一致,法院不予支持。[法官提醒]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應載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幣種、數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對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當借不當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不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范文篇23借條今借到人民幣元整(¥:元),月內還清,不計息。此據。借款人(簽字):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24不能超過訴訟時效[案情]吳某在任新民市大喇嘛鄉廠長期間,于1998年8月13日以個人名義,向鄉政府財政所借款1萬元,約定10月1日還款,未約定利息。但此后吳某一直未還。鄉政府于20__年12月27日起訴至法院。法院駁回鄉政府訴訟。[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趙夢輝:鄉政府主張權利時已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鄉政府雖稱多次催要欠款,但吳某對此予以否認,鄉政府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所以,鄉政府主張不能成立。[法官提醒]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2年訴訟時效期間。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這一規定或者是礙于情面,不想傷和氣,在有效的期間內未及時有效地催要欠款,以致使債權無法實現。故當事人要加強自我保護,在還款期限屆滿后注意催要,及時起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得以實現。民間借貸范文篇25向借到人民幣大寫(小寫:)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逾期不還,每天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大寫元/天(小寫:元/天),并同意債權人無條件凍結我方所有銀行賬戶及處置我方所有資產,直至債務清償完畢。發生爭議由臺州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仲裁解決時,債權人實現債權(含代理費)的費用,由我方承擔。此據借款人:(蓋章)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26今借到人民幣元整(¥:元),月內還清,不計息。此據。借款人(簽字):年月日民間借貸范文篇27借款利息有限額[案情]20__年8月14日,胡某向馬某借款10萬元。雙方約定,此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分計算,胡某應在20__年8月14前履行還款義務。但卻一直沒償還本金和利息。法院判胡某返還借款,利息在借款期內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計算。[法官說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趙智:因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息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法律對超過4倍的部分不予保護。[法官提醒]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借貸雙方最容易發生矛盾的是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還規定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復利,也就是利滾利,不予保護。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間借貸中,對利息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并且要約定明確。民間借貸范文篇28借用物品:澳柯瑪冰柜一臺借用時間20__年_月_日歸還時間20__年_月_日借用情況說明:冰柜外表沒有受損,工作正常。1.借用期間如遺失所借物品,應按所借物品購買時的原價進行賠償;2.所借物品物品由借用人妥慎使用,有任何損壞,包括物品損壞、零部件損壞或遺失,則借用人必須照價賠償;3.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向有關人員進行反映,借用人不得自行處理,否則責任自負。特立此據借用人簽字:負責人簽字:民間借貸范文篇29答辯人:A被答辯人:B答辯人就B訴A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一、C借款行為系履行職務行為,債務應由D承擔C與答辯人為D名下新村園項目籌集資金向被答辯人借款(被答辯人在訴狀中已闡明),雙方形成借款關系的原因、合同目的是為了新村園項目籌集建設款,其行為系履行職務行為,后果應由公司承擔。二、本案存在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主體、標的額、支付方式、履行時間等約定的變更情形,因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借款合同約定,由被答辯人B5月3日向C交付300萬元現金,用于C與A名下的新村園項目建設。但實際履行情況為:__年5月24日,B向郭國杰轉款270萬元,郭國杰扣留此筆借款,未向C及答辯人轉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郭國杰由保證人實質變更為債務人。三、因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變更,債務轉讓,未經連帶保證人胡香蘭書面同意,答辯人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根據《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由于債務轉讓于郭國杰,未經答辯人書面同意,答辯人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四、被答辯人訴求存在高利借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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