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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品文章《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及追究處理制度五篇》第一篇: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及追究處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及追究處理制度為了加強公司生產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職責,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一、組織領導為了使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公平、公正,責任追究嚴肅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深刻。特成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及追究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包洪凱副組長:張衛東趙宏遠王宏建趙繼平成員:李洪輝李文立吳明森吳戰朝嚴少云崔小根蔡偉君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分類1、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2、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的;(3)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或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造成事故的。3、領導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1)由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傷亡事故的;(2)未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職工末經考試合格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3)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限或超負荷運行,或因設備有缺陷又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4)作業環境不安全,又未制定詳細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不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造成傷亡事故的。根據事故責任的大小,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處罰的形式有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三、生產安全責任追究1、通報批評;分管范圍的工作存在嚴重隱患和問題。出現干部違章指揮或沒有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員工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但沒有造成損失和不良后果的。2、罰款;分管范圍的工作存在隱患和問題。發現干部違章指揮或沒有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員工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經通報批評仍沒有按時整改的,或因隱患和問題整改不及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公司相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對主要責任人提出罰款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批準。3、嚴重警告;分管范圍的工作存在嚴重隱患和問題沒有及時整改,造成重大僥幸事故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分管副總經理和相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對主要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4、撤職;分管范圍發生死亡事故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由分管副總經理和相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對主要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5、追究刑事責任。分管范圍發生較大傷亡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四、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1、公司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礦長對分管的工作全面負責。2、公司副總經理對分管的工作出現安全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3、部門經理對分管的工作出現安全問題,負主要監管責任。4、礦長對分管的工作出現安全問題,負直接領導責任。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1、總經理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是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宏觀管理責任。宣傳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通知精神,并結合本企業實際,組織制定貫徹學習措施,并督促落實。2、要求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各工種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3、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生產安全問題及事故隱患,要求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及措施,并限期完成。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應形成例會制,每旬至少召開一次;同時,應根據需要,不定期地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4、要求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經常性地組織安全生產監察。對監察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事故隱患,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分類處理;能立即解決的,立即處理解決;難以立即解決的,組織進行研究,限期整改,并在人、財、物方面予以保證。5、根據公司實際,要求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本企業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同時保證企業有足夠的安全資金投入。6、要求礦長定期組織本礦的職工學習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知識;對新工人進行入井前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副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7、要求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并實施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本企業實際,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認真研究本企業可能出現的事故類型,制定出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救援預案。同時,組織各職能部門認真學習,并進行“反事故演練”。8、礦井發生事故時,應立即趕赴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同時,迅速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9、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安全管理職權。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對公司生產、機電、技術管理、一通三防,負技術監督、管理、指導第一領導責任。負責公司技術部、通防部及新豐礦日常管理工作。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必須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生產、機電、技術管理、一通三防管理工作。2、全面負責公司生產、機電、技術管理、一通三防工作。必須保證公司在生產、技改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3、抓好公司各礦“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等災害的治理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治理上述災害的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4、組織編制公司各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審核公司各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月度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制定公司各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5、組織審核公司各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根據工作安排,要求各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6、負責組織編制(修編)礦井地質報告,并做到合理開發、三量平衡。7、對煤礦的“三下”開采設計、改變通風系統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作業規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煤礦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會審。8.負責在公司各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9、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10、督促、檢查相關部門、礦責任制落實和技術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11、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12、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的搶險救災技術指導工作。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副總經理,對公司安全監督監察管理負第一領導責任。負責安全部、慧祥礦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副總經理,必須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安全管理工作。1、協助總經理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推動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2、負責經常性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公司各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3、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及時排除事故隱患,并督促監督監察,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4、組織制定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督促部門、礦組織學習,進行“反事故演練”。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監察,參加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6、組織參加煤礦搶險救災、事故分析報告、事故調查處理。參與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實施。7、隨時了解、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向上級匯報公司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8、積極推進公司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要求部門及各礦制定年度質量標準化推進計劃和檢查驗收標準。9、抓好公司安全培訓工作。要求部門及各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監察落實。10、組織制定公司各礦安全裝備配置和安全設施建設工作計劃,并逐步實施。11、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12、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的搶險救災決策指導工作。人事行政后勤副總經理:人事行政后勤副總經理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培訓、績效考核,行政管理、公共事務、公共關系、證件辦理、投資考察、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公司綜合辦公室、公共事務部、計劃考核部日常管理工作。人事行政后勤副總經理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人事行政后勤管理工作。1、在分工范圍內積極配合總經理和其他副總經理開展工作,認真掌握工程項目管理的政策法規動向,保證項目管理工作合法進行,協助煤礦協調地方政府、村級組織、拆遷戶關系,保證拆遷工作順利實施,擬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并逐步實施。2、加強對分管部門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積極支持安全生產一線和職能部門的工作。3、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運營實際,定期召開會議,總結分析人事、行政、后勤管理與安全生產配合聯系之間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解決辦法。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正常運營。4、經常到煤礦及礦區村民組,檢查工作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公共關系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解決處理。把各種矛盾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5、建設公司人才梯隊,保證公司核心人才供應,滿足公司安全生產的需要。6、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為公司工程項目決策工作提供依據。7、必須盡職盡責,分管部門和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杜絕違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現象發生。8、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9、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的搶險救災后勤保障工作。財務總監安全生產責任制財務總監是公司財務及礦財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公司財務部、慧祥礦財務科、新豐礦財務科及融資、審計、財務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1、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事,做到賬目清楚、賬款相符。執行國家關于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做到專款專用,并監督執行,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費用到位。2、把安全管理納入經濟責任制,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經濟效益,支持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審核各類事故費用支出。3、擬定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成本費用、現金流量等計劃;關注資金市場動態,為決策提供信息支持;4、根據公司經營目標,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編制財務預算;匯總各部門預算,組織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成本計劃、利潤計劃;5、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組織審核修正財務預算;定期組織財務決算,組織制作決算報告。6、對公司重大投資決策和資本運營進行調研和財務評估,并對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的審核或簽訂工作實施項目進行財務跟蹤、指導和風險控制。7、按照工作職責,組織有關財務人員做好財務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本礦的財務安全負責。8、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9、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的搶險救災善后安置資金保障工作。綜合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1、辦公室主任應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是部門管理的第一責任人。2協助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公司安全會議記錄,對各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打印、下發、入檔。3、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以服務、支持和協調為宗旨,當好領導安全生產的助手。4、搞好本辦公室的安全工作,制訂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章制度。5、負責對來公司考察調研、檢查工作的上級領導和工作人員提供安全優質的后勤服務。6、配合公司其他部門搞好公司各種安全生產工作總結。7、辦公室主任應按照本部門的工作職責,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做好本單位的后勤保障及其它日常行政事務性工作,并對其負責范圍內的工作安全負責。生產技術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技術部經理,是公司生產、機電、防治水技術編制、審核、監督、管理的部門第一責任人。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公司生產、機電、技術管理。組織編制公司發展規劃、技術措施、工程計劃、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按時提出年、季、月公司各礦生產地區安排,參加審批采、掘、開、機電運輸、探放水、作業規程、施工組織設計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負責審批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生產技術部經理必須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生產、機電、技術管理、探放水管理工作。1、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公司發展規劃、技措工程計劃、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按時提出年、季、月公司各礦生產地區安排,參加審批采、掘、開、機電運輸作業規程、施工組織設計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2、負責審批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3、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防治規劃和技術措施負責審批指導。4、負責技術部的全面工作,對本部門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編制部門年度技術管理工作計劃;5、負責協助指導公司各礦圖紙繪制、采掘工程設計、機電提升、運輸等技術資料的審批核對工作,并對其正確性負責。6、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編制部門年度技術管理工作計劃;督促指導下屬煤礦的安全生產作業規程符合技術要求。7、組織編制下屬煤礦的年度作業計劃和下達年度生產指標,編制審核煤礦月度生產作業計劃;8、協調組織科研、專家組、地測、生產技術、“一通三防”等技術人員開展工作;9、組織對各礦的礦井開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產系統調整、技術規范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推廣應用等重要技術項目的設計方案的審核;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檢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11、經常了解和掌握公司礦井安全生產情況,合理安排好本部門業務工作。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批各種重大工程設計,研究解決礦井重大技術問題,對采、掘、開、機電、運輸、探放水工作技術問題要親監現場幫助解決處理。12、當礦井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損失。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安全監察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部經理,是公司安全監督監察管理的部門第一責任人,對公司新豐礦、慧祥礦進行經常性的監督監察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督促整改或幫助解決。安全部經理,必須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安全監督監察工作。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技術規范、行業標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協助安全副總經理做好公司安全監督監察工作,并做好本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監察工作負具體的監管責任。3、組織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督促各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特殊崗位操作規程并嚴格實施。4、制定年度質量標準化建設規劃;對各礦質量標準化的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驗收、評比;5、指導各礦對安全隱患進行“三預”管理;對安全隱患進行“分級和安全評估”管理;6、堅持“三同時”原則,監督監察公司各礦履行安全職責、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執行情況。7、負責抓好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每月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動態,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8、經常深入井下現場,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監察,督促各礦安全隱患的整改。9、對事故責任者按“四部放過”的原則分析處理,并提出處理建議。對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為公司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提出獎勵建議。10、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11、當礦井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從安全管理上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損失。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通防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防部經理是公司煤礦“一通三防”、煤(巖石)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防治技術管理的部門第一責任人,對煤礦“一通三防”、煤(巖石)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防治安全技術,進行管理和指導。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公司煤礦“一通三防”、煤(巖石)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防治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通防部經理必須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在工作中應盡職盡責,切實搞好公司各礦“一通三防”、煤(巖石)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防治工作。1、根據公司年度各項任務指標,煤礦采掘條件、設備生產能力、人員和技術條件等因素,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制訂公司各礦“一通三防”、煤(巖石)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防治計劃,將計劃工作分解到不同的生產作業時期;2、負責公司各礦“一通三防”、煤(巖石)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防治等技術指導與管理工作。3、指導開展安全通風專業標準化工作。按照年度、季度、月度計劃,進行推進、檢查、指導;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指導檢查礦井通風、瓦斯防治的技術管理,及時消除因通風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隱患;5、組織對公司各礦防塵系統、設施及時進行檢查、督促進行有效維護,確保防塵效果。6、組織對公司各礦防火系統、設施進行及時檢查、督促進行有效維護,確保防火系統完好可靠。同時按規定對火區進行定期檢查、建立火區管理制度、技術檔案。7、組織擬定公司各礦反風演習方案,按規定進行反風演習。督促公司各礦按規定進行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煤的自燃傾向性鑒定工作。8、及時檢查煤礦所有的通防儀器儀表、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按期進行鑒定效驗。9、經常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全面提高部門員工的技術水平。10、當礦井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損失。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計劃考核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計劃考核部經理是公司及下屬單位計劃管理、績效考核、工程項目管理的部門第一責任人。協助后勤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及下屬單位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制定、工作績效考核、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及項目管理等工作。1、掌握工程項目管理的政策法規動向,保證項目管理工作合法進行;2、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年度計劃,為公司工程項目決策工作提供依據;3、組織各單位、各部門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經營計劃;督促各單位、部門落實公司年度、月度經營計劃。4、制定嚴格、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辦法,對公司部門及下屬單位認真進行工作績效考核。5、組織對各單位的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實施,并對公司部門及下屬單位工作考核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制定改進辦法。6、按照本部門的工作職責,組織工作人員做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并對其工作效果及部門職責范圍內安全工作負責。項目發展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發展部經理是公司及下屬單位對外投資項目的考察評估、礦群關系、政企關系等外聯關系管理的部門第一責任人。協助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及下屬單位,對外投資項目的考察與評估、礦群關系的解決處理、政企關系的聯絡等外聯關系的處理等工作。1、跟蹤本行業及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發展趨勢,結合公司現行業務優勢,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方向提出投資發展計劃;2、對項目進行分析和需求策劃;撰寫項目調查報告和信息綜述;3、負責起草、參與、協調建立公司科學、務實的危機管理機制;4、根據各礦拆遷計劃,編制公司拆遷區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5、協助煤礦協調地方政府、村級組織、拆遷戶關系,保證拆遷工作順利實施;6、積極與企業運營有關的社會公眾、政府機關進行溝通,并協調和拓展這些關系,為企業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環境;7、按照本部門的工作職責,組織工作人員做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并對其工作效果及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礦長是本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礦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在工作中要盡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1、認真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2、按有關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應、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證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必須設立瓦斯治理機構和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建立瓦斯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實治理資金。3、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并嚴格按規定進行考核。4、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制度等,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落實。5、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各崗位工種操作規程,井做好宣傳貫徹、教育工作,確保各崗位工種按章作業。6、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投入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相關的資金及時到位、使用適當。7、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組織實施。8、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水平和安全裝備的科技含量。9、礦長是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安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及時處理。10、切實保證煤礦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需求。11、每周主持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解決措施、檢查上一次辦公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決策。12、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13、在本煤礦積極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14、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5、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安排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16、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現場的勞動保護工作,按規定安排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17、確保煤礦依法生產,不得超層越界開采、不得擅自提高開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產。18、煤礦發生事故時,礦長要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19、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第二篇: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杭州地鐵5號線一期工程車站(含區間)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i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地鐵項目經理部xx年七月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1、輕傷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要立即報告本單位的安全員和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要在12小時內采用電話等方式報告公司安質部,并隨即上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在適當的時間由項目安質部組織進行事故分析。2、重傷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要立即報告本單位的安全員和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要在1小時內采用電話等方式報告公司安質部,并隨即上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在適當的時間由單位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在30天內形成事故調查報告。3、死亡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要立即報告本單位的安全員和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要在1小時內采用電話等方式報告公司安質部,并隨即上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公司安質部,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和當地的安全主管部門,并由公司領導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同時配合當地安全主管部門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在當地安全主管部門提出結論性意見后,把事故報告和結論性意見一同報集團公司結案。4、當傷情暫時無法確定時,應先匯報事故的經過等情況,待情況明確后再做補充。5、不論輕傷、重傷、死亡事故都要在月底的事故報表中按規定填寫、統計。6、任何單位都不得瞞報事故和以重報輕,一經發現將收回安全獎勵、加倍處罰,并對責任人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必要時將按局責任追究制進行責任追究。7、各單位要積極地采取措施預防和防止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同時要注重發揮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干部職工的安全積極性,努力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控網絡。8、各類事故發生后均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和處理。9、發生責任傷亡事故,按以下規定辦理:9.1、項目部發生一次一人重傷事故,上報公司由公司給予事故項目部主要領導警告處分,分管領導記過處分。9.2、項目部發生一次兩人重傷事故,上報公司由公司給予事故項目部主要領導記過處分,分管領導降級處分。9.3、項目部發生一次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事故,上報公司由公司給予項目部主要領導降級處分,分管領導撤職處分。9.4、項目部年度內發生兩起一般責任傷亡事故,或者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傷亡事故的,項目部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一律撤職。第三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安全生產事幫追查處理程序,嚴肅對事故責任者的追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景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景區內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各類人身傷亡事故和非傷亡事幫的責任追究,適用本制度。第三條事故匯報、應急、責任追究、處理等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事故匯報必須及時、準確和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不得偽造事故現場、篡改與事故相關的原始資料。第四條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追查處理事故直接責任者的同時,必須追究相關管理人員、有關領導及事故單位的責任。第五條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第六條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撤(降)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處罰包括黃牌警告、罰款、現令停產整頓等。第七條公司各級安全管理部門,按照事故處理權限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追查處理。第二章事故匯報第八條事故發生時,現場工作人員在緊急避險我、緊急救援事故的財時必須立即用電話將事幫性質、地點、受傷和遇難人員等匯報至本公司第九條安全管理辦公室接到事故匯報后,在對事故搶救做出應急反應的同時必須立即匯報公司領導。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匯報后,并立即按事幫的性質和搶救的需要,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第十條事故匯報內容:(一)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幫現場情況;(二)事故簡要經過(包括搶救情況);(三)事故傷亡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四)已經采取的措施;(五)其它應當匯報的情況。第十一條事幫周報、月報、季報、年報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第三章事故應急第十二條事故發生后,公司要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敘說必財產損失。第十三條事故發生后,公司領導及相關人員,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除險救援,不得撤離職守。發生輕傷事幫,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救援工作。發生死亡事故,公司總經理,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幫現場,協調、指揮救援工作。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后,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幫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第十五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出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第四章事故責任追究第十六條輕傷事幫,由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七條重傷事故,由公司總經理組織負責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3究。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第十八條死亡事故,公司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同時公司內部進行責任追究,在責任追究和上級處理不一致時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但不重復追究責任。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第十九條主要安全責任者及各級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職或撤職行政處分,并給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1、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2、由于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3、對重大安全生產患整改故意拖延或無正常理由拒絕整改的。4、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未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協調組織事幫搶救,致使事故擴大的。5、阻撓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星監察(檢查)或對安全管理人員打擊報復的。6、公司要求停產整改時,拒不執行。7、未認真履行公司值班制度的。第二十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給責任者經濟處罰。1、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犯罪,而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2、對違反公司安4全生產管理制度,經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3、破壞安全生產設施而造成嚴重后果的。4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三大規程”或者失職瀆職、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造成事故,且性質嚴重或行為惡劣的。第二十一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無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給責任者經濟處罰。1、有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2、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作為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未造成事幫的。3、忽視安全管理,有冒險蠻干行為的。4、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5、發生事幫后,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第二十二條因對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查不嚴格、不認真,造成技術指導上出現失誤而發生安作事幫的,對參與審查的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第六章事幫處理永定的落實第二十三條公司應吸取事故教訓,進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訂、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幫再次發生。第二十四條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對事故防范措施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七章附則第二十五條事故追查、安全責任追究和對責任者的處罰要從嚴、從快、以懲戒事故責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員。第二十六條對拖延責任追究不按時做出處罰決定,超過規定時限的,要對有關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并在公司進行通報。第二十七條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了解有關情況和調閱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第二十八條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做出處理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安全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第二十九條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必須建立齊全的事故登記臺賬和事故檔案。第三十條本制度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6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一、編制目的和依據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進行現場應急處置,最在限度地減少和降低事故對人員、環境的危害和財產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海事部門文件規定制定本處置方案。二、風險分析1、本崗位可能發生事件有。水路交通運輸事故、溺水事故、游客傷亡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故等。2、發生的時間地點有。游客游覽期間的各個景點、游船、碼頭、景區的公共場所等。3、導至事故發生的途徑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三、應急組織:良裕酒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成組長:于娜副組長:張麗紅成員:1、搶險救護組。鄒貴星、程立坤。2、警戒保衛和現場疏導組。崔玉亭、盛士芳。3、通信聯絡和醫療救護組。邵旭、鄭新平。4、報警電話:縣公安局110、縣海事局48831506、縣旅游局應急救7援領導小組辦公室48828967。四、應急處置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人員落水、船只事故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現場恢復應考慮預防次生災害事件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由應急領導小組向參加救援人員提出以上注意事項。五、注意事項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6、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遼寧良裕酒莊有限公司8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置制度一、事故分類1、輕傷事故。2、重傷事故。3、死亡事故。二、事故報告輕傷、重傷、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按著公司水上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和具體措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撥打110、120、或119電話,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由總經理將事故情況通知縣海事局、縣政府應急辦、縣旅游局,24小時內將傷亡報告、報送相關單位。重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企業名稱。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3、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三、事故處理1、對輕傷事故處理,查明原因,做好傷者的安撫。2、對重傷事故的處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對全體人員進行教育。3、對死亡事故的處理,按著相關規定查清事實,必須對造成死亡事故的直接責任人(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按其應承擔的責任,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四、事故調查事幫調查小組履行下列職責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遼寧良裕酒莊有限公司10遼寧良裕酒莊安全事故處理一、安全事故處理方式1、發生重傷、死亡、急性中毒事故,用人單位或者事故涉及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分別情況立即向勞動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公安部六、行業主管部門和人民檢察院以及工會報告,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2、發生重傷、死亡、急性中毒事故,用人單位應當保護事故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受傷者,控制事故蔓延。并應當及時對現場進行拍攝、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未經勞動行政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動事故現場。3、發生重傷、死亡、急性中毒事故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改進措施。4、發生傷記事故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處理完畢,并由用人單位將事故調查報告等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批結案。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送、處理結案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5、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勞動行政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如果仍有不同意見,應當報上級勞動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二、堅持的原則(四不放過)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2、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3、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4、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嚴格堅持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做好安全保障。以上所述,是遼寧良裕酒莊針對安全事故處理的方式和原則,其目的是為了防范于未然,并能在實際中制定出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的預防措施,還要對事故發生出現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徹底整改。只有這樣才能預防事故發生。遼寧良裕酒莊有限公司第四篇: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一、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惡性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東北分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規范東北分公司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分公司所屬項目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各類人身傷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業中毒、火災等非傷亡事故的責任追究,適用本制度。事故報告、應急、責任追究、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不得偽造事故現場,篡改與事故相關的原始資料。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追查處理事故直接責任者的同時,必須追究相關管理人員、有關領導及事故項目的責任。對事故項目及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撤(降)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處罰包括黃牌警告、罰款、責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頓等。二、事故報告工程項目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應嚴格按照《企業職工傷亡報告和處理規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分公司領導及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內容: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簡要經過(包括搶救情況);3.事故傷亡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4.已經采取的措施;5.其它情況。按要求填寫事故報告書,進行事故統計、分析,編制事故統計報表。三、事故應急救援第九條事故發生后,項目應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現場作業人員緊急避險,防止事故擴大,同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第十條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公司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不得擅離職守。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后,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任何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采取安全措施等需要挪動、改變事故現場狀態的,應做出標記、繪出現場簡圖并作出文字或圖片記錄。四、事故責任追究第十二條主要安全負責人及各級管理人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者,給予降職或撤職行政處分,并給予責任者5000-10000元經濟處罰。1.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2.由于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3.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拖延整改或拒絕整改而造成事故發生的。4.發生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未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組織事故搶救,致使事故擴大的。5.阻撓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或對安全管理人員打擊報復的。第十三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留廠察看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責任者xx-6000元經濟處罰,1.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構成犯罪,而被國家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的。2.對違反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3.破壞安全生產設施而造成嚴重后果的。4.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作業造成事故,且性質嚴重或行為惡劣的。第十四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給予責任者500-xx元經濟處罰。1.發生事故后,事故責任單位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2.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計算錯誤和違反施工方案報審程序,未進行審批和專家論證,而導致事故發生的。3.違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租賃國家明令報廢、掏汰的破舊老式機械,并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第十五條對嚴重未遂事故,應認真調查分析、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責任人500-3000元經濟處罰。第十六條事故處理權限1.輕傷事故,由發生事故的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安全部做出處理決定。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并經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批準后,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做出處理決定。3.死亡及以上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批,勞動部門備案。第五篇: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省道303線白嘎至比如公路改建工程第b標段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一、安全生產事故鑒定1、事故分類(1)按傷害方式分類:物體打擊傷害提升、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傷害淹溺灼燙火災傷害高處墜落傷害坍塌傷害冒頂片幫傷害透水傷害放炮傷害火藥爆炸傷害瓦斯煤塵爆炸其它爆炸傷害煤與瓦斯突出傷害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2)事故級別劃分a.輕傷,指造成員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品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或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b.重傷,指造成員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性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或經濟損失在5001-10000元。c.多人負傷事故,指一次發生重傷3人以上或負輕傷5人以上的事故,或經濟損失在10001-150000元。d.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或經濟損失在50001-1500001元。e.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或經濟損失在150001元以上,500萬元以內。f.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事故,或經濟損失在500萬元(含)以上。二、事故調查與處理1、嚴格執行國務院xx年頒布的75號令《企業員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發生傷亡事故都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調查,搞清事故情況和性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2、嚴格事故報告制度(1)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調查、處理、結案。發生重傷事故項目經理部在12小時內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由公司組織調查、處理、結案。發生多人負傷和死亡以上事故項目經理部在6小時內電話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公司安全質量部在6小時內電話上報集團公司安全質量部,由公司或集團公司參與調查、處理、結案。(2)發生因施工生產影響造成外圍人員死亡以上事故,因違章施工危及鐵路行車和船舶航行險性以上等級事故,以及分包工程的外部勞務死亡以上事故,項目經理部都必須在6小時以內電話上報公司安全質量部。3、施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人員重傷、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質量部牽頭調查、處理、結案。4、交通安全事故由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調查、處理、結案。5、機械設備事故由設備物資部組織調查、處理、結案。三、對安全生產事故責任人的處罰1、責任劃分(1)直接責任者。指與事故有必然因果關系的人。(2)主要責任者。在事故責任中,對事故發生居于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人。(3)領導責任者。長期忽視安全,管理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蠻干亂干,對員工不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對事故隱瞞不報,不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等造成的事故或事故發生后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4)次要責任者。指對事故不是直接和主要責任,但負有一定責任者。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者(1)員工玩忽職守、導致重大傷亡以上事故發生或使國家財產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2)違章駕駛,致人死亡,或造成重大傷亡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3)干部違章指揮,員工違章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以上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者。(4)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傷亡以上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3任者。3、對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違反施工操作規程,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隊事故隱患,或者錄用“三證一書”不全的外部勞務隊伍,或者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諸多不安全行為造成傷亡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按下列原則給予處罰:(1)發生一起輕微事故,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a.對事故責任人由所在單位進行批評教育學習,責令其在相應的大會上檢討。b.負直接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4%進行罰款。c.負主要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3%進行罰款。d.負領導責任的,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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