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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卷一分類模擬110一、多項選擇題1.

關于律師制度,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王律師正在接受律師協(江南博哥)會立案調查,他無心再當律師,因此,可以在調查期間申請注銷執業證書B.鄭律師知道黃某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已經委托了兩名訴訟代理人,在黃某委托他為第三名訴訟代理人時,鄭律師應當予以拒絕C.張律師從2015年至今專職從事律師業務,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可成為律師事務所的設立人D.杜律師工作勤奮,辦案效率高,所在律所的同事譚律師擔任某案的仲裁員,杜律師可以擔任該案的代理人正確答案:BC[考點]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解析]《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執業地的原審核頒證機關收回、注銷其律師執業證書:(一)受到吊銷律師執業證書處罰的;(二)原準予執業的決定被依法撤銷的:(三)因本人不再從事律師職業申請注銷的;(四)因與所在律師事務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被注銷,在六個月內未被其他律師事務所聘用的;(五)因其他原因終止律師執業的。因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被注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重新申請律師執業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申請律師執業。律師正在接受司法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立案調查期間,不得申請注銷執業證書。”故A項錯誤。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律師明知當事人已經委托兩名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故B項正確。

《律師法》第14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故C項正確。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不得接受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處理但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擔任辯護人。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不得擔任原任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律師不得擔任所在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擔任仲裁員的案件的代理人。曾經或者仍在擔任仲裁員的律師,不得承辦與本人擔任仲裁員辦理過的案件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故D項錯誤。

2.

縣政府召開內部論證會準備修建一條高速公路,計劃征收張某的房屋和土地,并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作了匯報,張某通過內部渠道獲知了該消息,在縣政府門前拉橫幅、靜坐,表示抗議。縣公安機關以張某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將其拘留10日。后縣政府發布行政指導意見,要求張某限期從住所搬出,否則將強行拆除張某房屋。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張某對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直接起訴縣公安機關B.張某對縣政府的內部論證會不服,可以直接起訴縣政府C.張某不可以直接起訴縣政府的行政指導行為D.張某認為市政府聽取了縣政府的匯報而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可以直接起訴市政府正確答案:BCD[考點]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解析]A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款第1項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縣公安機關對張某作出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是一個典型的行政處罰行為,可以起訴。

B選項表述錯誤,當選。《行訴法解釋》第1條第2款第6項規定:“下列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六)行政機關為作出行政行為而實施的準備、論證、研究、層報、咨詢等過程性行為”,因而對于縣政府的內部論證會是不能起訴的。

C選項表述錯誤,當選。《行訴法解釋》第1條第2款第3項規定:“下列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三)行政指導行為”。行政指導作為一種事實行為是不能起訴的,但是要特別注意區分假借行政指導的名義實施行政命令的行為,C選項雖然是以行政指導的名義作出的行為,但是其內容帶有強烈的命令性質,而且設置了責任后果,因而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具體行政行為,屬于可訴的范圍。

D選項表述錯誤,當選。《行訴法解釋》第1條第2款第8項規定:“下列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八)上級行政機關基于內部層級監督關系對下級行政機關作出的聽取報告、執法檢查、督促履責等行為。”可見,對于上級機關聽取報告的行為是不能直接起訴的。

3.

甲以殺意猛砍王某數刀后離開現場。2小時后,甲意圖分尸,回到現場,見王某尚未死亡。王某對甲說:“我死了不要緊,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槍子。”甲感到懼怕,趕緊將王某送到醫院。王某雖受重傷,但經搶救得以保命。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對甲意圖分尸的行為,成立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B.甲已離開犯罪現場2小時,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殺人尚未既遂,此時救助王某的行為可成立犯罪中止C.王某系懼怕被判處死刑,才救助王某,但這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D.如甲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損害,對甲只能減輕處罰,不能免除處罰正確答案:ABCD

4.

王某為一高校計算機專業的研究生,他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違法侵入學校行政管理系統進行破壞,被公安機關查獲。公安機關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但同時認為對王某暫緩執行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在王某的父母提出的以下哪些擔保人中,公安機關不可以暫緩執行?______A.王某回國探親的舅舅B.王某的父親,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現已刑滿釋放C.王某的叔叔,在外省擔任某公安局局長D.王某已經工作的同學,和王某一起制作了這些計算機病毒,但沒有進行破壞行為正確答案:ACD

5.

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傷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訴。小付的父親委托律師黃某擔任辯護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學院上學的兒子擔任訴訟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權要求審判人員回避?______A.黃某B.袁某C.袁某的兒子D.小付的父親正確答案:ABCD[考點]申請回避的主體[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第三十一條規定:本章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回避、申請復議。通過上述的規定,可以得出,能夠申請回避的主體包括: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同時“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A項正確:黃某作為辯護人,有權申請回避。B項正確:袁某作為自訴人,有權要求回避。C項正確:袁某的兒子作為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回避。D項正確:小付的父親作為被告人小付的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本題易錯項為C項,主要是因為僅將袁某的兒子視為袁某的近親屬,而近親屬卻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6.

下列關于法的現代化的看法中正確的有?______A.中國法的現代化是一個由被動接受到主動選擇的過程B.中國古代法的傳統對當代中國法的現代化有不利的影響,在現代化的過程中應當消除古代法傳統的影響C.中國法的現代化是立法主導型,而且一直都是一個法律移植的過程D.與法律制度的現代化不同,目前我國法律觀念更新較慢,傳統法律觀念與現代法律觀念沖突激烈正確答案:AD[解析]中國法的現代化過程與中國社會發展相適應,也是由被動接受到主動選擇,故A選項正確。中國古代法的傳統無疑對中國法的現代化產生影響,而且這種影響在當代是深刻的。其影響既有有利方面、又有不利方面,不能消除古代法傳統的影響而應當引導,故B選項錯誤。中國法的現代化開始主要是法律移植的過程,但之后結合了中國國情,建立了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并非一直在移植外國法律,故C選項錯誤。當前法律制度變革在前、觀念更新在后,法律思想領域存在沖突,故D選項正確。

7.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如果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所報備的司法解釋與法律精神相抵觸,經協調后司法機關不予廢止,專門委員會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措施?______A.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B.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報告C.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立法解釋的議案D.提出要求作出司法解釋的司法機關修改、廢止該司法解釋的議案正確答案:CD

8.

關于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B.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C.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D.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對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正確答案:ABCD[考點]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解析]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切實解決執行難,制定強制執行法,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對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故A、B、C、D項正確。

9.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代表的資格或者確定代表的當選無效B.已滿18周歲而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享有選舉權C.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D.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數應多于應選名額的1/3~1倍;而間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人數應多于應選候選人的1/5~1/2倍正確答案:ACD[考點]選舉制度[解析]《選舉法》第46條規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對當選代表是否符合憲法、法律規定的代表的基本條件,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壞選舉和其他當選無效的違法行為進行審查,提出代表當選是否有效的意見,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報告。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代表的資格或者確定代表的當選無效,在每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前公布代表名單。”故A項正確。

享有選舉權的條件不包括民事行為能力,精神病人也享有選舉權,但精神病人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故B項錯誤。

《選舉法》第29條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按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提名產生。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推薦者應向選舉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介紹代表候選人的情況。接受推薦的代表候選人應當向選舉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如實提供個人身份、簡歷等基本情況。提供的基本情況不實的,選舉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應當向選民或者代表通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每一選民或者代表參加聯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均不得超過本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應選代表的名額。”故C項正確。

《選舉法》第30條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差額選舉,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的名額。由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三分之一至一倍:由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故D項正確。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是A、C、D項。

10.

下列哪些類別的公共企業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應參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執行?______A.供電B.公共交通C.供水D.醫療衛生正確答案:ABCD

11.

甲想放火燒死乙一家,來到乙家的院內點火,火苗剛剛燃燒起來,甲便后悔想滅火,于是在院子的角落拎來一個水桶潑了上去,結果水桶里的液體不是水而是某種易燃的化學物品,結果火勢迅速變大,將被害人一家全部燒死。關于本案的評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成立放火罪既遂B.甲僅有中止行為,卻沒有有效阻止結果,所以不成立放火罪中止C.甲雖然僅有中止行為,但是依然可以構成放火罪中止D.甲之后的救火行為可成立失火罪正確答案:CD[解析]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1)要具有中止行為;(2)防止結果的發生。

例外:總結這個例外規律:存在中止行為+結果發生+因果關系被介入因素中斷→犯罪中止。

題目通過介紹存在中止行為,但是結果依然發生的案例來考查依舊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例外情形,這里的例外情形可以看做是因果關系的關聯考查。

這個例外為什么在只有中止行為沒有避免結果就能成立犯罪中止呢?對比原則和例外不難發現:原則中結果根本就沒有發生,所以行為人的行為和根本沒發生的結果之間肯定沒有因果關系;而例外中正是由于結果被介入因素所中斷,因此也就和之前的行為沒有了因果關系,所以從這個角度去對比的話,這個例外當然也就在只有中止行為的情況下依然成立犯罪中止。

本案中甲有救火的中止行為,火災雖然發生,但是屬于異常外因(水桶里面裝著的竟然是化學液體)所導致,因此滿足上述例外的總結規律,甲依舊成立放火罪的犯罪中止。但是甲的救火行為存在過失(應該辨別下液體是否為水),可成立失火罪。

12.

關于緩刑的適用,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數罪并罰后也可能適用緩刑B.乙犯遺棄罪被判處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也不能宣告緩刑C.丙犯綁架罪但有立功情節,即使該罪的法定最低刑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適用緩刑D.丁17歲時因犯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3歲時又犯偽證罪,仍有可能適用緩刑正確答案:ABCD[考點]緩刑的適用、累犯[解析]A項正確: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一人犯數罪,實行數罪并罰后,決定執行的刑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適用緩刑。B項正確:對被判處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不能適用緩刑。C項正確:所謂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而且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一旦減輕處罰,就可能在3年以下判處刑罰。D項正確: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刑法修正案(八)》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由于丁犯放火罪時是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因此丁不構成累犯,此時只要丁數罪并罰后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仍有可能適用緩刑。本題應注意緩刑的適用條件、緩刑的考驗期限以及緩刑的執行、緩刑的撤銷等知識點。

13.

關于事實認識錯誤,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確的?______A.甲為了殺害乙而雇殺手丙,并將乙的照片交給丙,同時將乙日常經過的場所告訴丙,但是丙誤將丁當做了乙給殺害。本案中甲、丙屬于對象錯誤B.根據法定符合說,甲想殺死乙,但僅造成了乙身邊的丙、丁的死亡,甲對于乙來說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對于丙、丁來說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C.甲為了殺害乙,用刀向乙的腹部刺了一刀,乙為血友病患者,因流血過多而死亡。甲成立故意殺人罪的既遂D.甲出于殺人的故意用刀砍乙導致乙受傷,乙在前往醫院的途中又遇車禍死亡,死亡結果的發展進程與行為人主觀的想象進程不一致,這在理論上屬于狹義的因果關系錯誤正確答案:AD[解析]A項錯誤。丙將對象認錯屬于對象錯誤:對于甲來說,丙是其殺人工具,丙的出錯對于甲來說無異于子彈打偏,所以甲屬于打擊錯誤。

B項正確,打擊錯誤。法定符合說對于實際造成的結果認定為犯罪既遂。

C項正確。本案屬于狹義的因果關系錯誤,成立犯罪既遂。

D項錯誤。狹義的因果關系錯誤的前提是要存在因果關系,本案中乙是被異常的介入因素(遇到車禍)導致死亡,中斷了與之前行為的因果關系,因此也就談不上狹義的因果關系錯誤問題。

14.

丙傍晚在公園練習拳擊,與丙有仇的甲對乙說“我們趕快收拾那個惡人”,乙誤以為丙在公園對他人行兇,便與甲共同對丙實施暴力,導致丙死亡,但不能查明死亡結果由誰造成。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正確?______A.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甲、乙在故意傷害(致死)罪的范圍內成立共犯,均須對丙的死亡負責B.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在甲具有殺人故意的情況下,只能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未遂,對乙只能宣告無罪C.根據行為共同說,甲、乙成立共同正犯,在甲具有殺人故意的情況下,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乙成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D.根據行為共同說,甲、乙成立共同正犯,在甲具有殺人故意的情況下,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乙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正確答案:BD[考點]部分犯罪共同說;行為共同說[解析]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由于甲是故意、乙是過失(假想防衛),不存在對部分犯罪的共同故意,因而不可能構成共同正犯。于是,不得適用部分實行全部責任的原則,結局是,在甲具有殺人故意的情況下,只能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對乙只能宣告無罪。根據行為共同說,甲、乙成立共同正犯,可以適用部分實行全部責任的原則,均需對死亡結果負責,在甲具有殺人故意的情況下,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乙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15.

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公務員交流方式?______A.調任B.轉任C.掛職鍛煉D.接受培訓正確答案:ABC[考點]公務員交流方式[解析]選項ABC正確、選項D錯誤:《公務員法》第63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公務員的三種交流方式: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16.

張某具有計算機方面的特長,成為縣政府的聘任制公務員,下列做法正確的是:______A.張某與縣政府簽訂合同,合同應當報上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B.因為聘任制合同發生爭議,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C.可以與所在單位協商確定工資D.張某可以與縣政府約定試用期6個月正確答案:CD[解析]根據新《公務員法》第103條規定:聘任合同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十二個月。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C、D兩選項正確。

根據新《公務員法》第102條規定:聘任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A選項錯誤。

根據新《公務員法》第105條規定: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仲裁。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的代表、聘用機關的代表、聘任制公務員的代表以及法律專家組成。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起的是民事訴訟而不是行政訴訟,B選項錯誤。

17.

清末和民國時期,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憲法性法律文件,對此,下列說法中哪些是錯誤的?______A.《欽定憲法大綱》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是由憲政編查館編訂,于1908年公布的B.“袁記約法”即北洋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約法》,肯定了責任內閣制,規定國會對總統行使重大權力的牽制權、限制總統任期等C.北洋政府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為“天壇憲草”,采用資產階級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確認民主共和制度D.《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是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正確答案:BD[解析]《欽定憲法大綱》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是由憲政編查館編訂,于1908年公布的。故A選項正確。

“天壇憲草”即《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因在北京天壇起草而得名,是北洋政府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采用資產階級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確認民主共和制度。同時,“天壇憲草”也體現了國民黨通過制憲限制袁世凱權力的意圖,如肯定了責任內閣制,規定國會對總統行使重大權力的牽制權、限制總統任期等。故C選項正確。

“袁記約法”即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因其制定由袁世凱一手操縱而被稱為“袁記約法”。它與《臨時約法》有著根本性的差別:(1)以根本法的形式徹底否定了《臨時約法》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個人獨裁;(2)用總統獨裁否定了責任內閣制;(3)用有名無實的立法院取消了國會制;(4)為限制、否定《臨時約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利提供了憲法根據。它是對《臨時約法》的反動,是軍閥專制全面確立的標志。故B選項錯誤。

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1923年),而非《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故D選項錯誤。

綜上,本題答案為BD。

18.

關于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健全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機制B.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C.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D.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立法,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完善立法工作程序,注意克服立法部門化、地方化傾向正確答案:ABCD[考點]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解析]根據《決定》,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健全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機制,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推進立法精細化;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人數,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

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制,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等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機制。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立法,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完善立法工作程序,注意克服立法部門化、地方化傾向,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故A、B、C、D項正確。

19.

在我國個別地方,監獄、看守所管理秩序混亂,這些問題損害了監獄、看守所的執法形象,損害了公安機關乃至黨和政府的形象,網絡上對于某些地方政府的批駁之聲四起。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下列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監獄、看守所應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既不能不作為也不能亂作為B.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加強對監獄、看守所的監管C.全面推進監獄、看守所獄務公開,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D.對監獄、看守所執法人員加強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正確答案:ABCD[解析]A選項正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瀆職。B選項正確,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權力必須要被監督。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要求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C選項正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能夠消滅黑暗中的一切罪惡。全面推行政務公開,便于當事人監督,同時也讓政府更好地為當事人服務。D選項正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要求堅持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和機構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實現權責統一。

二、不定項選擇題1.

《關于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和《核動力船舶經營人公約》中規定的責任制度是下列哪種?______A.國家責任制度B.雙重責任制度C.營運人責任制度D.連帶責任制度正確答案:B[解析]《關于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和《核動力船舶經營人公約》中規定,國家保證營運人的賠償責任,并在營運人不足賠償的情況下,對規定的限額進行賠償。這屬于雙重責任制度。

2.

下列關于行政訴訟中證據的說法正確的有:______A.某個體旅館老板李某多次容留婦女賣淫遭到群眾書面舉報,公安局接到舉報后將李某帶到公安局進行訊問,李某不服起訴到法院,但公安機關在整理卷宗時不慎將該舉報信銷毀,則公安機關可以自行補充相關證據B.個體戶李某因拖延納稅被稅務機關予以2000元罰款,李某不服,起訴到法院,并找出從前未出示過的納稅收據,經法院批準稅務機關于是自行補充相關證據C.個體戶李某在賣肉時因爭搶顧客與另一個體戶陳某發生爭執,大打出手,公安局對李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后民警段某找到陳某,讓他作證李某確實打架斗毆并給陳某造成了身體上的傷害,陳某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遭遇后,法庭依據證人證言判決維持原行政行為D.某農產品貿易公司的進口水果被海關扣押,以其毒素過多會導致人體病變而予以銷毀,該公司向法院提出:這批水果是經過嚴格檢測才進口的,海關已經檢驗過了也存了檔,但是我們的貨物被銷毀時海關并沒有出示檢驗結果,現在海關不肯把檢驗結果給我們看。法院于是派人到海關自行調取證據正確答案:BD[解析]A項中公安機關補充證據應當經過人民法院批準,根據《行政訴訟法》第36條第2款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處理程序中沒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證據的,經人民法院準許,被告可以補充證據。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60條的規定,下列證據不能作為認定被訴行政行為合法的根據:(1)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在作出行政行為后或者在訴訟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證據……C項錯誤。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23條的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夠提供確切線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下列證據……D項正確。

3.

甲某日晚到洗浴中心洗浴。甲進入該中心后,根據服務員乙的指引,將衣服、手機、手提包等財物鎖入8號柜中,然后進入沐浴區。半小時后,乙為交班而準備打開自己一直存放衣物的7號柜,忙亂中將鑰匙插入8號柜的鎖孔,但居然能將8號柜打開。乙發現柜中有手提包,便將其中的3萬元拿走。為迅速逃離現場,乙沒有來得及將8號柜門鎖上。稍后另一客人丙見8號柜半開半掩,就將柜中的手機(價值3000元)以及信用卡拿走。由于信用卡的背后寫有密碼,第二天,丙持該信用卡到商場購買價值2萬元的手表。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______A.乙的行為構成侵占罪、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B.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丙的行為構成侵占罪C.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與信用卡詐騙罪D.乙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丙的行為構成侵占罪與信用卡詐騙罪正確答案:ABCD[解析]甲的財物雖然在洗浴中心,但鑰匙歸甲保管。故仍然認為是甲占有的物。乙的工作就是給客人指定柜子、交付鑰匙,并不是受托付保管客人財物,因此,乙并不具有對客人財物合法占有和管理的職責和權利,客人按照規定將財物鎖在柜子中之后,乙對該財物并不具有合法的占有,其取走財物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是盜竊罪。對于乙盜竊后8號柜開著,但并不是無人占有的財物,應當認為還是由甲占有。因為根據社會一般觀念,放在洗浴中心的特定柜子的財物,屬于他人占有的財物,不容許他人侵犯。丙取走財物的行為是盜竊罪。事后使用信用卡是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行為,定盜竊罪一罪。故ABCD四項均錯誤。

4.

下列哪些情形屬于法的移植?______A.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相互借鑒和吸收對方的法律制度、法律技術B.清末變法修律的過程中,清政府直接采納日本國的法律制度C.歐洲共同體比較、采納和整合各國法律制度、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形成歐洲共同體法律體系D.民國時期,民國政府對清末法律成果的借鑒與吸收正確答案:ABC[解析]法的移植有以下幾種類型:第一,經濟、文化和政治處于相同或基本相同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的國家相互吸收對方的法律,以致融合和趨同;第二,落后國家或發展中國家直接采納先進國家或發達國家的法律;第三,區域性法律統一運動和世界性法律統一運動或法律全球化。D項為法的繼承而非法的移植。

5.

下列關于審判管轄的說法,正確的有哪些?______A.趙某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并有故意傷害他人(輕傷)、重婚行為。對趙某的盜竊罪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故意傷害罪和重婚罪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B.Y省副省長受賄160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在必要的時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管轄C.自訴案件若涉及外國人犯罪的,則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D.S省X市中級人民法院與C省Z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鄭某販賣毒品案發生管轄爭議,在審理期限內協商不成,應當逐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正確答案:BD[解析]根據《刑訴解釋》第13條的規定,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審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因此A選項錯誤。第18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其管轄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因此B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的相關規定,外國人犯罪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因此C項說法錯誤。《刑訴解釋》第17條,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必要時,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人民法院分別層報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因此D項正確。

6.

趙某因失戀極度痛苦,于是決定去鬧市區一幢高樓樓頂跳樓自殺。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樓底不斷有人出入。但趙某毅然從樓頂跳了下去,剛好將從樓內出來的李某砸死,趙某受了重傷。趙某對于李某的死亡,是持什么心態?______A.直接故意B.間接故意C.過失D.意外事件正確答案:B[解析]判斷趙某的心態,趙某明知下班高峰期樓內不斷有人出入,自己跳下去很可能會砸到行人造成傷害。因此,趙某在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不特定的人傷害的情況下,為了自殺而不管不顧,屬于為了實現某種非犯罪意圖而放任了危害結果的發生。可見其心態是間接故意。

7.

以下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甲為某國家機關的負責人,譚某為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經理,系女性,二人經他人介紹后認識,甲喜歡后者的貌美如花,后者則利用前者的權力,遂勾搭成奸,甲通過自己的審批權幫助后者承攬了當地多項建筑工程。甲的行為構成受賄罪B.鄧某為一即將大學畢業的學生,通過自己的親戚找到擔任某市組織部部長的乙,送給其2萬元,但后者未收,而是暗示鄧某把錢交給與其在同校讀書的兒子作為生活費,并許諾在招收公務員時會給予照顧,但后來,由于鄧某在考試中未能通過分數線,后者也就未幫忙。乙的行為構成受賄罪C.丙為某國家機關的負責人,即將退休,劉某找到在同單位工作的親戚童某,由童某托丙將自己的兒子調入了該國家機關工作,為防止出事,丙要求童某在其退休后再行支付3萬元。后來,劉某交給童某5萬元,童某在丙退休后給了他3萬元,剩下的2萬元自己留下了。丙與童某的行為都構成受賄罪D.丁為某國有大型公司的經理,要求該公司的多家供應商給其個人回扣,如果不能,則拒絕繼續合作或者肆意拖欠支付貨款。一些供應商無奈,為其提供達數百萬元的回扣。丁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正確答案:BCD[解析]注意A項涉及性賄賂的問題。根據《刑法》第385條第1款的規定,受賄罪的行為對象為財物。在刑法理論上,一般也認為財物以外的一些物質性利益也屬于受賄罪的行為對象,非物質性利益不屬于受賄罪的行為對象,因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性賄賂不能構成受賄罪,A選項中的說法是錯誤的。

8.

法院在審理一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時,被告生產單位宣告破產,經查該犯罪是由該單位法定代表人一人決策的,而該法定代表人在案件起訴到法院后脫逃,則法院應當如何處理本案?______A.撤銷案件B.中止審理C.延期審理D.繼續審理正確答案:B[解析]由《刑法》的相關規定可知,題中所述犯罪為個人犯罪,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6條規定,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2)被告人脫逃的;(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后,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9.

大理寺是唐朝中央“三法司”之一,對其主要職責描述錯誤的有:______A.中央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師徒刑以上的犯罪,并且對地方死刑案件擁有重審權B.負責一切在京師發生的案件的審理C.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復核流刑以下的案件和地方上判決的徒刑以上的犯罪案件,同時負責全國的獄囚管理,受理各地在押囚犯的申訴D.中央最高監察機關,負責監督百官的言行和其他審判機關的司法審判活動,有權參與重大或者疑難案件的審理,并受理行政訴訟案件正確答案:BCD[解析]B項為大理寺的職權范圍,但其所作判決中的徒、流案件須送刑部復核,死刑則須奏報皇帝核準;C項為刑部的職權范圍;D項為都察院的職權范圍,只有A項是唐代大理寺的職權。

10.

在看守所丁中,管教人員丙對于“牢頭獄霸”甲虐待新犯人乙的做法視而不見,采取縱容的做法,造成了乙輕傷,并且經過鑒定造成了嚴重的精神疾病,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______A.甲應對乙承擔賠償責任B.丙應對乙承擔賠償責任C.看守所丁應對乙承擔賠償責任D.乙的精神損失不能得以賠償正確答案:AC[解析]A項中,甲對乙的侵害屬于民事賠償,當然應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17條的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所以看守所丁應該負國家賠償的責任。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5條的規定:“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故D項錯誤。

11.

關于敲詐勒索罪的威脅與搶劫罪的威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______A.威脅的內容不同。搶劫罪的威脅只是對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或生命;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則比搶劫罪廣泛,除對被害人的健康與生命威脅外,還有毀壞財物的威脅和揭發隱私的威脅等B.威脅的目的不同。搶劫罪的目的是索取財物;而敲詐勒索罪的目的不限于錢財C.威脅的方式不同。搶劫罪只能面對被害人進行直接威脅;而敲詐勒索罪可以面對被害人直接進行,也可以不面對被害人進行威脅D.威脅的強度不同。搶劫罪直接以暴力進行威脅,敲詐勒索罪不限于用暴力的形式正確答案:ACD[解析]敲詐勒索罪的威脅方法和搶劫罪的脅迫方法有類似之處,又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二者的區別在于:(1)前者的威脅既可以當面實施,也可以不當面實施,后者的威脅是當面直接對被害人實施的;(2)前者的威脅的內容既可以是當場實現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一個時間實現的,后者威脅的內容只能是當場可以實現的;(3)前者既可以是當場取得財物,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一個時間取得財物,后者只能是當場取得財物。B項錯誤在于,敲詐勒索罪的目的也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同樣限于錢財。

12.

關于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的說法,下列選項不正確的是:______A.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B.可以規定常設性的行政管理措施C.對于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應當嚴格控制D.其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正確答案:B[解析]《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6條第7款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故A項正確,不當選。B項錯誤,當選。《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設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故C項正確,不當選。《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故D項正確,不當選。

13.

李某系A市建設銀行某儲蓄所記賬員。2005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時,李某發現本所出納員陳某將2萬元營業款遺忘在辦公桌抽屜內(未鎖)。當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內無人之機,返回所內將該2萬元取出,用報紙包好后藏到自己辦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紙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發,贓款被他人找出。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B.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C.李某的行為屬于既遂D.李某的行為屬于未遂正確答案:BC[考點]本題考查了四個相互聯系的知識點:盜竊罪與貪污罪的區分、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解析]本案中,李某雖是儲蓄所記賬員,但他乘無人之機回辦公室取錢的行為并不屬于貪污罪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竊取公共財物”的行為,故不成立貪污罪而成立盜竊罪。李某雖然沒有將錢拿出辦公室,但是這筆款項已實際處于他的控制之下,銀行對這筆款項已經失去控制,因此李某的犯罪行為已經構成既遂。所以李某屬于盜竊罪的既遂,選BC。

14.

甲某因強奸乙某被公安機關逮捕,甲母為使兒子不受處罰,多次找到被害人乙某,要求其作證證明其與甲某是通奸而不是被強奸,并許諾給乙某2萬元精神損失費,乙某不從,甲母就叫人把乙某關在自家的閣樓里,聲稱如果乙某不按她說的做,就不放她出去,將乙某拘禁10天之久,導致乙某精神受到刺激,引發精神疾病。對于甲母的行為應當如何認定?______A.甲母構成妨害作證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B.甲母構成偽證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C.甲母構成偽證罪和非法拘禁罪,屬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D.甲母構成妨害作證罪和非法拘禁罪,屬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正確答案:D[解析]甲母將乙某非法拘禁,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為與妨害作證的行為屬牽連犯,應當“從一重罪處斷”,即按照妨害作證罪論處。

15.

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對于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下列哪些選項符合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對于司法的要求?______A.司法機關應當對各類案件作出正確處理,對各種糾紛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B.應當合理配置司法資源,充分利用科學技術,全面提升司法活動的效率C.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要切實做到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D.樹立司法機關的權威要求尊重司法機關作出的生效判決,因此法院的生效判決即使錯誤也不應予以糾正正確答案:ABC[解析]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健全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強和規范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16.

犯罪嫌疑人程成,因涉嫌盜竊罪、搶劫罪、爆炸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于2002年3月1日拘留了程成,2002年4月6日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程成,由于案情重大,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程成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拘留超過法定期限,公安機關則認為沒有超限。下列哪一(些)觀點是正確的?______A.公安機關對程成的拘留超過了法定的期限B.如果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程成提出后,偵查機關應立即釋放程成,或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如果拘留期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應在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立即釋放程成或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C.公安機關對程成的拘留沒有超過法定拘留羈押期限D.如果程成認為公安機關拘留超過法定期限,可以向有關部門提起控告正確答案:CD[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1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因此,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羈押期限最長為37日。本題中犯罪嫌疑人程成即屬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對其拘留的最長羈押期限為37日。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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