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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一篇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一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淘寶______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承擔所有關該店鋪所涉及的經營、操作、管理等問題,任何責任都與甲方無關。

三、店鋪轉讓給乙方后,甲方同意協助乙方更改原有登錄、支付密碼、換綁銀行卡等需要甲方配合修改的內容,放棄所有與該店鋪有關的操作權力,不得進行私下更改密碼、無故收回店鋪等行為。

四、店鋪轉讓給乙方后,甲方承認該店鋪已歸屬乙方財產,乙方自負盈虧,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承諾合法經營、管理該店鋪,不得用于任何非法、違法交易;

六、店鋪轉讓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二篇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_共同出資,合伙經營。甲方出資額為_____幣______萬元,占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愿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xxx合伙企業法》和《xxx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占“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并與其他合伙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三篇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xxx合伙企業法》及《xxx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主要經營場所:

第六條合伙目的:共同出資,共同設立,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第七條經營范圍:

第八條合伙人姓名,名稱及住所

姓名(名稱)

承擔責任方式

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

姓名

(名稱)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分期繳付出資額

繳付期限

出資方式

(非貨幣出資的)評估方式

合計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伙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伙人*均分配和分擔。)

2,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委托合伙人為執行事務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定期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伙企業承擔。

2,合伙企業辦理變更,注銷登記,設立分支機構,清算組備案,修改合伙協議應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1,執行事務合伙人由全體合伙人推舉產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按期繳付出資,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經營記錄。

2,執行事務合伙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企業日常運營,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決定執行事務導致違約發生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對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執行事務合伙人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并推舉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執行合伙事務時嚴重違背合伙協議,有不正當行為。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訂立書面協議。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條第3款條件的,可以退伙。

5,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6,作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互換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辦法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經營發生爭議時,通過合伙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解散與清算

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按照合伙人承擔責任類型,承擔相應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對其進行**,追究刑事責任。

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四篇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鋪(室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戶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轉給乙方合作使用。

二、該物業所有權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乙方只有經營權,月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________%,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與_________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每月按時交納租金管理費及各項費用。未按時交納租金的商戶,丙公司將給予_________元以上的違約滯納金處罰。

三、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協議簽訂后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等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在使用店鋪當中不得進行非法活動及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則將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酒水及各種飲品費用另議。

六、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其他一切未盡事宜以甲方與________公司簽訂合同為準。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五篇根據《xxx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為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所

第六條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合伙人共出資萬元,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伙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伙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必須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第十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自行約定),委

托個合伙人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該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

伙事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二條執行合伙事務人未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入伙、退伙

第十四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XX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列舉退伙事由)。

(未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合伙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條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三十一條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業留存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X):

年月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六篇合伙人姓名(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姓名(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伙宗旨:為了友好的發展,互相幫助,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幾點,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執行。

2、進貨、發貨由甲方負責調動,乙方可參與價格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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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到期在進行商討后再續簽合同。

第四條出資源、出資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_________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由______方負責財務掌管,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每月底(可約定)賬目結算。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甲乙雙方各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加入新合伙人的條件: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兩合伙人都表決同意才行;②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和約定的入伙協議;③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伙人權利:①參與合伙事務的管理;②提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務、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人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前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七篇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誠實、信任、*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本著為加快*醫療器械現代化,為廣大用戶提供質產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務為宗旨,就乙方作為甲方正式授權的ap-15型電動充氣泵的使用廠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甲方授權乙方為電動充氣泵的使用廠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電動充氣泵的外購廠商。

二、合作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的使用期限為貳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雙方對合作滿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協商繼續合作事宜。經協商,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時,必須另行續簽合同,另行簽訂合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

乙方在使用期限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采購電動充氣泵。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每年提供對乙方銷售和技術人員培訓一次,培訓時間與培訓地點由甲方統一安排。

2、甲方為乙方及時提供最新的產品培訓教材。

3、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動充氣泵相關宣傳資料,原則上按提貨套數給乙方配備資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報告申請額外支持。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負責按時備貨、驗貨、向乙方發貨,并確保產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對確屬質量問題的貨物進行免費更換。

6、乙方作出有損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盜版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7、甲方認證評估每季度進行一次。

8、甲方電動充氣泵價格變動應提前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協議要求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完成本協議的經營指標。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的電動充氣泵,不得降價或提價銷售(零售價不得低于88折/套,展會價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發價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違反上述價格體系,將對采購處以罰款直至取消其采購資格。

3、協助甲方在當地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的樹立。

4、全面負責用戶的售后服務、技術支持工作,包括甲乙雙方發展的'用戶。

5、積極協助甲方產品升級,積極提供用戶對產品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6、乙方有責任搜集甲方產品在當地盜版的有關信息,提供有效線索,協助甲方打擊盜版活動。

7、乙方應及時提供最終用戶名單,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時能給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六、訂貨、結算與退貨:

1、乙方須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的發貨請求。

2、甲方將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訂單和電匯底單傳真件后對乙方發貨。

3、乙方如未能按時付款,以每天訂單貨款的2‰罰金進行處罰。

七、供貨及運輸方式:

1、甲方最遲在收到乙方訂單的5個工作日內發貨。

2、運輸方式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貨或采用郵寄方式,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違約方應在____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采取補救措施,如果該通知發出____日內違約方不予答復或沒有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標題

本合同各條標題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擴大的解釋,對于合同內容的一切解釋均以標題下的正文為依據。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擴展7)

——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書(菁華8篇)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八篇依據《xxx合伙企業法》和《xxx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目的:

第二條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共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伙企業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伙企業應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共名;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業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合伙人退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九篇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負責甲方旗下:______店鋪在淘寶運營以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原則

雙方秉承充分信任、在變化xxx同發展、謀求共同利益的原則,就______店鋪的整體電子商務市場運作進行充分合作。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一年。如雙方有意愿繼續合作,可協議續簽。

第三條、乙方服務內容

乙方全權負責______店鋪在淘寶平臺的運營事務,并向甲方提供如下電子商務服務:

1、負責運作______店鋪(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訂單管理、數據庫管理、客服銷售管理、淘寶后臺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確保店鋪的正常運作。

3、負責為______店鋪運營策劃(包括但不僅限于營銷推廣、促銷策劃及活動頁面設計、年度營銷活動規劃、階段促銷活動、淘寶主題活動、店鋪自身推廣活動等)。

4、發貨、倉庫管理由甲方負責,不在乙方服務范圍內。

第四條、費用及利潤分配

1、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并計入店鋪成本。

費用包含:店鋪裝修:店鋪模板、旺鋪。

店鋪營銷投入:直通車、鉆展、活動等。

官方及第三方工具:打折工具、生意經等。

2、乙方運營服務期為一年,每月基礎服務費______元;

______店鋪利潤甲乙雙方平分,各為50%。

3、付款時間:

合同簽訂三個工作日內預付一個月基礎服務費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

剩余服務費按每月______元,于當月3日前支付;

每月15日結算上月利潤(以賬房回款為準)。

4、付款方式:銀行匯款,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名稱: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銀行賬號:_____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具有相關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成立專項服務團隊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電子商務服務。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乙方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運營、客服、美工等服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中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轉讓或委托給第三方。

3、乙方全權負責______店鋪的淘寶運營事務,甲方旗下其他同類產品店鋪應配合乙方價格體系布局及活動促銷控價。

4、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款項及時付款,否則視甲方違約。如有違約,甲方須按未付金額的日違約金向乙方支付。

5、在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須給予一定協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度產品知識培訓、產品實樣、發生的第三方費用及時支付等。

6、甲方應保證產品品質優良,供貨穩定,發貨、退換貨及時。因產品質量、發貨、退換貨不及時等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合作期內,若甲乙任一方想終止合作,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若違反此項則合同終止方后果自負。

8、本協議終止時,若有意繼續合作,雙方可協商續簽。

第六條、保密責任

1、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任何物品、資料、文件、公司信息及數據等(以下簡稱“保密信息與物品”),甲方應遵守下列保密規定:除為履行本協議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場合對任何個人、商號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與物品,不得運用保密信息與物品為其他商品做促銷或廣告。

2、本協議終止時,將保密信息與物品歸還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銷毀。

3、本協議終止后,甲方需繼續遵守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十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xxx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合伙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證件號碼:;

2.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3.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4.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5.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權,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權的表決辦法,普通合伙人作為合伙事務具體執行人有一票否決權。(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當普通合伙人不在場時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普通合伙人授權委派事務執行人同意”決定。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除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十一篇甲方:

乙方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淘寶店鋪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茲達成以下協議兆事項:

第一條委托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在嶷淘寶上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唯一合法服務商。由乙方為甲普方提供“”在淘寶運營中的店鋪風格設計、店鋪策劃、止店鋪營銷優化、淘寶活動參與等運營相關托管服務。

第嵬二條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1年,自年月苞日起至年月日。期間甲方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均不能單獨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務商在淘寶上開展相關的瀵電子商務活動。

第三條合作經營方式及計算方法

基察礎服務費用:

第1季度乙方收取甲方基礎服務費每月ㄣ2萬元托管服務費。根據第一季度店鋪整體運營狀況兀,共同協商基礎服務費用,確定第2-4季度乙方收取甲鷯方基礎服務費的數額。

支付方式:按季支付,甲方在當ⅷ季度初全額支付給乙方本季度基礎服務費。

服務傭金:

第1季度乙方收取甲方服務傭金為銷售額的10%;

根據第1季度店鋪整體運營狀況,協商第2-4季度乙方齄收取甲方服務銷售額傭金的比例。支付方式:按季度結算搌,次月15日之前支付。

廣告推廣:

乙方根據店鋪進銳展及銷售情況策劃推廣方案提交給甲方審核,經甲方通過著后方能進行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瀋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在淘寶買家支付貨款的前提下,甲刖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并按要求按時發貨;

甲方需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基礎服務費和服務傭金;

1/3

若服務期間內乙方違反“乙方的責任和義務”甲方有權終狂止合同。

淘寶合伙協議書范文第十二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xxx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合伙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證件號碼:;

2.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3.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4.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5.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權,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權的表決辦法,普通合伙人作為合伙事務具體執行人有一票否決權。(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當普通合伙人不在場時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普通合伙人授權委派事務執行人同意”決定。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除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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