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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單位:浦北超鴻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編制單位:廣西中冠智合生態環境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一月·南寧I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位于欽州市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委斛斗沖,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09.829982°,北緯22.549364°。礦區范圍內保有含鉀巖石礦推斷資源量為113.01萬噸,其中包含夾石推斷資源量為2.00萬噸,屬于小型礦床,保有可利用資源儲量111.01萬噸;共(伴)生礦種為建筑用花崗巖,剝離的花崗巖量為162.32萬m3,折算為422.03萬t。2020年8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三地質隊已編制完成《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并獲取評審意見書,2022年1月26日建設單位浦北超鴻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形式競得該礦區采礦權(浦礦網掛2021-3號)。浦北超鴻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擬投資3000萬用于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建設。擬建項目主要為露天開采含鉀巖石礦和建筑用花崗巖(其中含鉀巖石礦為主要礦種,建筑用花崗巖為伴生礦種),實際可采資源量為506.39萬t(其中其中含鉀巖石礦105.46萬t,建筑用花崗巖400.93萬t),總開采規模為70萬t/a(其中含鉀巖石礦10萬t/a,建筑用花崗巖60萬t/a),開采面積51022.4m2,開采標高為+671.4m至+530m,服務年限8年。項目主要建設露天采場、表土場、臨時排土場及其他配套設施,同時預留加工區用于后期礦石生產線的建設。本次評價范圍僅為露天開采部分,礦石加工生產線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中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017年),鉀礦開采活動屬于“1020化學礦開采”;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擬建項目屬“化學礦開采102”,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為此,受建設單位浦北超鴻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廣西中冠智合生態環境有限公司承擔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任務后,立即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實施了現場踏勘和資料調查收集,在此基礎上,根據項目特點及周邊具體情況進行了前期調研工作,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法規和技術文件的要求,編制完成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1、本礦山屬新建礦山,目前尚未開發利用,礦區中部的鉀長石礦脈曾被群眾少量私采。2、項目為露天開采,本次評價不含礦石二次加工。礦區的產品方案主要為含鉀巖石礦塊石、碎石,伴生礦種產品方案為建筑用花崗巖塊石、碎石。3、項目開采粉塵及作業噪聲是本項目產污的主要特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分三個階段,即調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1、報告類型判定擬建項目為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項目屬于“化學礦開采102”,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2、產業政策相符性擬建項目為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可知,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及淘汰類項目,為允許類項目,項目采礦工藝裝備也不屬于限制類及淘汰類設備,產品不屬于落后產品。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3、規劃相符性擬建項目位于欽州市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永久基本農田。項目在《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中的開采規劃區塊(編號CQN010滿足《廣西壯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桂政發〔2012〕8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桂政辦發〔2008〕8號)、《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HJ651-2013)、《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5〕109號)、《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2-2018)、《非金屬礦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B45/T1956-2019)、《欽州市生態環境局采石場(含洗砂加工)行業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和《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征求意見稿(正式版尚未發布)等相關規劃要求,擬建項目規劃合理(與上述規劃符合性分析詳見下文“&1.5相關規劃”章4、“三線一單”相符性判定⑴生態紅線符合性判定根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生態保護紅線是國土空間規劃中的重要管控邊界,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外,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擬建項目礦區范圍均不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項目建設與《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不沖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試行)》,項目位于欽州市浦北縣,屬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試行)中的北部灣經濟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生態保護目標,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內,滿足自治區生態環境總體準入及管控要求和北部灣經濟區生態環境總體準入及管控要求,項目建設與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試行)不沖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三區三線”劃定實施方案》(桂自然資發〔2022〕45號)和浦北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項目區域周邊三區三線范圍(見附圖27擬建項目礦區范圍不屬于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三條控制線范圍內。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欽防一體化產業協同發展限制布局清單(工業類2021年版)的通知》(桂政辦函〔2021〕4號欽州市全市限制布局煉鐵、煉鋼,鋁冶煉,平板玻璃制造。擬建項目不在該限制清單內。根據《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欽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的通知》(欽政發〔2021〕13號)和項目智能研判報告,礦區范圍屬于六硍YS4507222550026)。該區塊管控要求為:①臨近生態保護紅線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產生不利影響。②礦產資源勘查以及采選過程中排土場、露天采場、尾礦庫、礦區專用道路、礦山工業場地、沉陷區、矸石場、礦山污染場地等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須滿足《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技術規范(試行)》(HJ651-2013)要求。落實邊開采、邊保護、 邊復墾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礦山損毀土地得到全面復墾。③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配備應急能力和物資,建設環境應急隊伍,并定期演練。④廢石、尾礦等固體廢棄物處置率達到100%,礦山選礦廢水重復利用率不低于85%。礦山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等三項指標應符合自然資源部發布的相關礦種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試行)。擬建項目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周邊也無生態保護紅線; 項目開采按HJ651-2013要求進行復墾;擬建項目實施后需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項目固廢處置率100%,廢水回收率100%。因此擬建項目滿足《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欽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的通知》(欽政發〔2021〕13號)要求。擬建項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永久基本農田。項目在《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中的開采規劃區塊(編號CQN010),并已取得礦權成交確認書。擬建項目使用的土地類型均為有林地(含礦區范圍內外),該林地均為經濟林,不占用公益林。因此,項目用地不涉及生態紅線區,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V⑵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評價范圍內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質量均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可達標排放,對周邊影響程度較小,不會改變環境功能區,能夠嚴守環境質量底線。⑶資源利用上限:本項目主要開采含鉀巖石礦及建筑用花崗巖,屬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在擬設開采區塊內,礦區范圍已由當地自然資源部門劃定,項目在礦區儲量范圍內合理開采,禁止過度開采及無序開采。擬建項目回采率為95%,廢土渣綜合利用,表土用于后期復墾,綜合利用資源,資源利用率高,符合利用上線要求,項目用水用電量均較少,不會突破區域的資源利用上線,則本項目的建設對能源、水、土地等資源影響不大。因此項目的建設不會突破資源利用上線。⑷負面清單: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16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桂發改規劃(2016)944號)和《關于印發<廣西第二批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桂發改規劃〔2017〕1652號〕,浦北縣均不列入上述負面清單內,故項目不屬于國家級、區級重點生態功能區,不涉及環境準入負面綜上分析,擬建項目符合“三線一單”原則。擬建項目為露天開采項目,占地范圍不涉及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水源保護區等重要環境敏感區,主要問題是開采挖損、臨時占地等引起的水土流失問題,采礦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對大氣、生態環境的影響。項目通過在開采區爆破、鑿巖打孔等過程中噴水,經過預測結果可知項目新增排放的污染物中,區域TSP日均貢獻值均小于100%,年均貢獻值均小于30%;疊加現狀濃度、在建污染源后,長期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6-2012)二級標準要求。同時項目在閉礦期按照復墾方案恢復治理后,基本不會對生態噪聲影VI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外排污染物能達標排放,項目建設不會造成評價范圍內的環境質量降級,造成的環境影響程度在區域環境可接受范圍內;只要項目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律、環境標準,切實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全面落實設計和評價提出的污染防治、土地復墾及生態恢復措施的情況下,項目具有環境可行性。 1 1.2評價因子、環境功能區劃及評價標準 8 26 28 43第2章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45 45 47 53 53 72 75第3章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93 93 第4章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28 第5章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 200 200 202 212 213第6章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215 215 216 216 216 219第7章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 220 220 226 229 229 233 234第8章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235 235 235 237 239 242 244 245 245 246 2461第1章總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規范和工程技術資料、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修訂,2015.1.1實施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正,2018.12.29實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2018.1.1實施);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訂,2018.10.26實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12.29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11.7修訂7、《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實施);8、《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4.24修正);9、《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8.26修訂);10、《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2009.8.27修正1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8.10.26修訂);1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2009.8.27修正1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9號,1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2018年1月1日施行)。1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2006.9.1施217、《土地復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2011.3.5施行);18、《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2號令,2017.10.119、《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33號,2021.12.2819、《關于發布《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環);20、《關于加強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意見》(環發〔2004〕2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2021.1.122、《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2019.1.124、《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令第736號,2021.1.2425、《地下水管理條例》(國令第748號,2021.10.21);26、《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2021.1.127、《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國土資規〔2017〕4號28、《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9、《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30、《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2號;31、《關于積極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291、《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2016.9.12、《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9.1.13、《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2020.5.14、《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1.9.15、《廣西壯族自治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22.7.16、《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2016.11.30修訂);7、《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2006.5.1實施8、《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103號,2012.4.17);9、《關于劃分我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的通告》(桂政發〔2017〕5號10、《廣西壯族自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十四號),2017.5.1;11、《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試行)的通知》(桂環規范〔2021〕12、《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桂環規范〔2022〕9號,2022.8.413、《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關于再次征求廣西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桂環函〔2016〕2017號14、《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16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桂發改規劃〔2016〕944415、《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第二批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桂發改規劃〔2017〕1652號);16、《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桂國土資辦〔2018〕176號17、《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2010.3.3018、《關于進一步加強露天開采非金屬礦產資源管理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17年2月4日);19、《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欽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的通知》(欽政發〔2021〕13號);20、《欽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欽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1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欽環發〔2021〕29號);21、《欽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欽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的通知》(欽環發〔2021〕30號);22、《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三區三線”劃定實施方案》(桂自然資發〔2022〕45號23、《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國土資規〔2017〕6號24、《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欽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欽政辦〔2022〕16號);25、《欽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欽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及管控要求清單(試行)的通知》(欽環發〔2022〕3號)。1、《廣西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四五”規劃》(桂政辦發〔2021〕1452、《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桂政辦發〔2018〕8號);3、《廣西壯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劃》(桂政發〔2012〕89號4、《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五”空5氣質量全面改善規劃的通知》(桂環發〔2022〕27號5、《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6、《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7、《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欽州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桂政函〔2016〕238號8、《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劃定浦北縣農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欽政函〔2021〕61號9、《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玉林市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桂政函〔2011〕348號);10、《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興業縣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桂政函〔2011〕344號)。1.1.4相關導則及技術規范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7、《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22);8、《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9、《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HJ884-201810、《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11、《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33-2013);12、《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2003.09);13、《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2002.12);14、《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T192-200615、《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616、《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AQ2005-200517、《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118、《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19、《逸散性工業粉塵控制技術》;20、《揚塵源顆粒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2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物多樣性影響》(DB45/T1577-201722、《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陸生維管植物》(HJ710.1-201423、《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水生維管植物》(HJ710.12-201624、《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兩棲動物》(HJ710.6-201425、《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爬行動物》(HJ710.5-201427、《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陸生哺乳動物》(HJ710.3-201428、《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遙感解譯與野外核查》(HJ1166-202129、《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HJ1173—202130、《生物多樣性公約》(1993年31、《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2021年32、《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2021年33、《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2022年);34、《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2010年);35、《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2021年36、《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2019年37、《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第一批,2003年;第二批,2010年;);39、《中國特有種子植物的多樣性及其地理分布》(2015年40、《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高等植物卷》,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741、《中國生物多樣性紅色名錄—脊椎動物卷》,環境保護部公告201542、《全國極小種群野生植物拯救保護工程規劃—極小種群(狹域分布)保護物種》(2011-2015年)。1.1.5產業政策及行業規范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3、《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2-20184、《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5、《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HJ651-20136、《砂石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B45/T1945-20197、《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B45/T1956-2019)。1、項目環評委托書;2、項目備案證明;3、《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審定稿)》(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三地質隊,2020.84、《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評審意見書》(桂地三評字〔2020〕2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三地質5、《關于調整〈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生產規模的情況說明》(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三地質隊,20226、《礦權成交確認書》(浦北縣自然資源局,2022年1月26日7、《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水文地質專題報告》8 (廣西有色勘察設計研究院,2022年11月8、《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生態調查報告》(廣西正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2022年11月9、《浦北縣六硍鎮垌心村斛斗沖含鉀巖石礦開采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 (廣西中冠智合生態環境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0、建設單位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1.2評價因子、環境功能區劃及評價標準1.2.1環境影響識別與評價因子篩選1、環境影響因素識別本項目的環境影響主要分為建設期、運營期和閉礦期三個階段,建設期主要為道路整修、表土場修建、水電、辦公生活配套設施修建等;運營期主要為采礦區礦石的表土剝離、鉆孔、爆破、采裝、運輸、排土堆場粉塵等;閉礦期主要對礦區生態環境進行治理及恢復。根據本項目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及區域環境特征,對本項目建設期、運營期和閉礦期的主要環境影響因素進行識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2、評價因子篩選根據環境影響因素識別結果,結合周圍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及本項目的開采工藝特點、污染物排放特征,通過篩選分析確定本項目評價因子,詳見表1-2。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因子環境影響預測評價因子3/1.2.2生態評價因子施工期主要為礦山和生活區的基建工程、設施設備安裝、環保工程施工造成環境影響,以短期影響為主;運營期的污染源主要為表土剝離粉塵、裝卸揚塵、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機械噪聲、固體廢物等。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凡是對空氣、水體、聲環境、生態環境等構成影響的因素均為影響因子。露天礦因資源枯竭而閉礦后,經過生態修復,原來的景觀格局發生變化,土地利用情況發生了變化。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有不利與有利、長期與短期、可逆與不可逆及局部與廣泛影響,不利影響主要集中表現在施工期及運營期,其中施工期影響基本上是短期與局部的,運營期影響基本上是長期與不可逆的。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并結合項目地區的環境特征,對本項目的主要環境因素進行識別,項目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詳見1-3。工程內容及影響方式期弱弱等弱弱弱等弱期弱逆弱等逆弱逆弱逆弱工程內容及影響方式等逆弱期無1.2.3環境功能區劃地表水環境:項目周邊最近地表水體為礦區東南面約70m平石溪,該小溪現狀無取水口分布,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體管理,故水質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環境空氣:項目位于浦北縣六硍鎮農村地區,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修改單中關于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的劃分,項目所在區域屬二類環境空氣功能區。聲環境:項目所在區域為農村地區,礦區屬工業混雜區,根據《聲環境功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開采期礦區范圍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1.2.4評價標準根據&1.2.2環境功能區劃,確定本項目評價區域環境質量標準如下:1、環境空氣(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詳見表1-4。PM2.5/////2、水環境⑴地表水(GB3838-2002)Ⅲ類,標準詳見表1-5。1鐵2錳3砷4汞5鎘67鉛89⑵地下水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詳見表1-6。1鐵2錳3銅4鋅5鉛6鎘7汞8砷93、聲環境礦區范圍現狀聲環境質量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區標準,開采期聲環境執行2類區標準,閉礦后聲環境執行1類區標準;周邊村屯執行1類區標準,詳見表1-7。4、振動項目所在區域為農村地區,礦山爆破時敏感點振動參考《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中的“居民、文教區”標準執行,詳見表1-8。表1-8《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單位:dB適用地帶范圍晝間夜間特殊住宅區6565居民、文教區7067混合區、商業中心區7572工業集中區7572交通干線道路兩側7572鐵路干線兩側80805、土壤環境按照項目用地的使用功能及項目特點,擬建項目現狀均為林地,土壤現狀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標準,具體見表1-9;開采過程中項目礦區土壤環境執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的標準值,具體見表1-10。表1-9《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1鎘2汞3砷4鉛5鉻6銅7鎳8鋅1砷2鎘34銅5鉛6汞7鎳899555苯42-氯酚4500?萘1、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施肥。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礦區產生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濃度(mg/m3)3、噪聲排放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噪聲限值見表1-12。表1-12《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開采期礦區屬工業混雜區,聲環境執行2類區標準限值,因此,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4、固體廢物項目一般固廢應采取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措施,暫存場地防滲要求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相關要求;危險廢物廠內暫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中的相關要求。1.3評價工作等級及評價范圍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HJ610-20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22)和《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結合本項目排污特點、周圍環境特征、環境功能區劃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范圍等確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1.3.1大氣環境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1、評價等級判定依據根據環評技術導則(HJ2.2-2018)附錄A推薦估算模式,計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及地面濃度達標準限值10%時所對應的最遠距離D10%。其中Pi定義為:PPi——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占標率,%;Ci——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氣質量濃度,μg/m3;C0i——第i個污染物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μg/m3。一般選用GB3095中1h平均質量濃度的二級濃度限值,如項目位于一類環境空氣功能區,應選擇相應的一級濃度限值;對該標準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評價標準確定的各評價因子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對僅有8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日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或年平均質量濃度限值的,可分別按2倍、3倍、6倍折算為1h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根據導則5.3.2.3,評價工作等級按表1-14判據進行劃分。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按上述公式計算。Pmax≥10%Pmax<1%2、估算模型及參數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利用大氣環評專業輔助系統(EIAProA2018)大氣預測軟件,采用AERSCREEN模型篩選計算,具體估算模型參數見表1-15,估算結果見表1-16。/是否/岸線方向/°/3、等級判定結果及評價范圍PmaxD10(m)12034根據表1-16和圖1.3-1估算結果,項目各污染源Pmax為45.99%,大于10%。因此,將項目大氣環境評價工作等級判定為一級。D10最大距離為2200m,根據大氣導則5.4——“當D10%小于2.5km時,評價范圍邊長取5km”,項目評價范圍為自廠界外延2.5km的矩形區域。1.3.2地表水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項目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按照影響類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響情況、受納水體環境質量現狀、水環境保護目標等綜合確定。擬建項目屬水污染影響型建設項目,其水環境評價等級判定見表1-17。);—注1:水污染物當量數等于該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計算排放注2:廢水排放量按行業排放標準中規定的廢水種類統計,沒有相關行業排放標準要求注3:廠區存在堆積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廢渣等以及垃注5:直接排放受納水體影響范圍涉及飲用水珍稀水生生物的棲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注6:建設項目向河流、湖庫排放溫排水引起受納水體水溫注9:依托現有排放口,且對外環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設項目,評價等級項目生產廢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施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體。根據表1-16,項目地表水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B。本項目不涉及地表水環境風險,根據HJ2.3-2018中的5.3.2.2,本次地表水評價主要對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類型和數量、給排水狀況、排水去向等進行相關論述,并進行相應影響分析。1.3.3地下水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附錄A,本項目屬于“J非金屬礦采選及制品制造”中的“55、化學礦采選”,屬于Ⅰ類項目。項目地下水敏感程度分級劃分依據與項目情況見下表1-18。度分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地,在建和規劃的水源地)準保護區;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國家或地方政府設定的與地方水環境相關的其他保護區。如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項目范圍不涉及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等水資源保護區,本次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無村屯分布,且無居民地下水飲用水源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地,在建和規劃的水源地)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未劃定準保護區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其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區根據現場勘察,礦區評價范圍內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生態脆弱保護區等重要環境敏感點,礦區周邊基本無村屯分布,且無居民地下水取水點分布。礦區評價范圍外主要分布有龍塘評村、厄田村、龍田村等,其飲用水源均來自山泉水,其中龍塘評村取水點位于龍塘評村北面約1100m,各村屯山泉水取水點均與礦區地下水無水力聯系,因此,礦區評價范圍內無分散式飲用水源地分布。根據HJ610-2016,按照地下水等級劃分依據,確定擬建項目地下水評價等級為二級,詳見表1-19。一一二一二三二三三項目位于平石溪次級水文地質單元徑流排泄區,該水文地質單元三面環山,北面以黃進嶺—王雙珫連線的地下水分水嶺為界,東面及東南面以黃進嶺至南側平石溪一帶的地下水分水嶺為界,西面及北西面以龍塘坪—高田嶺—王雙珫一帶的地下水分水嶺為界,南面及西南面以平時石溪為地下水排泄邊界,為相對獨立的水文地質單元。本次項目地下水評價范圍為:以礦區為中心,北側外擴710m至黃進嶺—王雙珫連線的地下水分水嶺一帶,東側外擴300m至黃進嶺至南側平石溪一帶的地下水分西水嶺,西側外擴1300m至龍塘圩—高田嶺—王雙珫一帶的地下水分水嶺,南面外擴至排泄區平石溪一帶,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面積約3.0km2。1.3.4聲環境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中噪聲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依據包括聲環境功能區劃、敏感目標噪聲級變化程度、受噪聲影響人口項目所在地區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項目建成前后敏感點噪聲級增加量≤3dB(A)及受影響人口變化不大。根據HJ2.4-2021相關規定,項目的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定為二級,詳見表1-20。/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為場界外200m的區域。1.3.5土壤環境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HJ964-2018項目開采區的開采屬于土壤環境生態影響,工業場地、表土場、臨時排土場、辦公生活區的建設與使用屬于土壤環境污染影響。根據導則6.2,生態影響項目土壤評價工作等級根據土壤環境敏感程度及項目類別進行判定。1、土壤環境敏感程度⑴項目采礦區域土壤敏感程度分級劃分依據見表1-21。建設項目所在地干燥度a>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地勢平坦區建設項目所在地干燥度>2.5且常年地度≤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8燥度>2.5或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4.5<pH≤5.5項目所在區域多年平均蒸發量為1568.8mm,年平均降雨量為1763mm,干燥度為0.89,土壤pH為5.52~5.87,土壤含鹽量為0.79~1.11g/kg,根據表1-20,項目礦區范圍土壤敏感程度為“不敏感”。⑵項目工業場地、表土場、臨時排土場、辦公生活區、進場道路等占地面積2.4218hm2<5hm2,占地規模屬于小型。土壤敏感程度分級劃分依據見表1-22。項目周邊分布有林地及草地,敏感程度劃定為“敏感”。2、項目類別根據HJ964-2018附錄A,項目屬于“采礦業”中的“化學礦采選”,屬Ⅱ類3、土壤評價等級判定結果及評價范圍—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根據表1-23、表1-24,開采區土壤評價等級生態影響型三級,工業場地、表土場、臨時排土場、辦公生活區、進場道路土壤評價等級污染影響型二級。綜上所述,項目土壤評價范圍為礦區范圍及其周圍1km的區域。1.3.6生態環境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22)中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影響區域的生態敏感性和評價項目的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圍,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分級判據見表1-25。本項目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項目礦區申請礦權范圍0.1168km2,項目評價范圍分布有國家二級公益林,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定為二級(由于項目所在礦區已規劃為允許開采區(CQN005),土地利用類型為工礦用地,土地利用類型未明顯改變,無需上調一級)。評價等級確定原則1234567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22“以評價項目影響區域所涉及的完整氣候單元、水文單元、生態單元、地理單元界限為參照邊界”綜合確定項目的生態影響評價范圍。故本報告結合礦山所在地周邊的山脊溝谷走勢以及道路的分布情況,同時考慮礦區內部及周邊的河谷、分水嶺分布情況、礦山預測沉陷范圍和疏干影響范圍、礦山廢水排放路徑、既有運輸路線涉范圍等條件,綜合確定本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為2.3992km2。1.3.7環境風險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中基于風險調查,分析建設項目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和環境敏感性,進行風險潛勢的判斷,確定風險評價等級。根據&4.4.2,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根據風險評價等級劃分表,本次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詳見表1-26。ⅢⅡⅠ一二三1.3.8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匯總境境擴710m至黃進嶺—王雙珫連線的地下水分300m至黃進嶺至南側平石溪一帶的地下水1300m至龍塘圩—高田嶺—王雙珫一帶的擴至排泄區平石溪一價面積約3.0km2。PmaxPmax=45.99%>10%2.3992km20.1186km2—/環境風險潛勢:1、生態環境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28。序號敏感目標關系保護級別保護對象/內容重要野生動物1物評價范圍國家二級15種虎紋蛙、紅原雞、褐翅鴉鵑、小鴉鵑、黑翅鳶、鳳頭蜂鷹、鳳頭鷹、松雀鷹、灰臉鵟鷹、領角鸮、領鵂鹠、斑頭鵂鹠、紅隼、燕隼、畫眉。廣西壯族自治區級野生重點保護動物名錄42種黑眶蟾蜍、澤陸蛙、斑腿泛樹蛙、花姬蛙、變色樹蜥、灰鼠蛇、滑鼠蛇、黑眉錦蛇、銀環蛇、灰胸竹雞、環頸雉、綠嘴地鵑、八聲杜鵑、四聲杜鵑、大杜鵑、白胸苦惡鳥、綠鷺、池鷺、大擬啄木鳥、黑枕黃鸝、粉紅山椒鳥、赤紅山椒鳥、黑卷尾、灰卷尾、發冠卷尾、紅尾伯勞、棕背伯勞、紅嘴藍鵲、灰樹鵲、大嘴烏鴉、大山雀、長尾縫葉鶯、紅耳鵯、白頭鵯、白喉紅臀鵯、黃腰柳鶯、黃眉柳鶯、棕頸鉤嘴鹛、黑臉噪鹛、白頰噪鹛、烏鶇、黃鼬。2動物卷》評價范圍內,占地不涉及瀕危(EN)虎紋蛙、滑鼠蛇、銀環蛇3種。易危(VU)棘胸蛙、灰鼠蛇2種。評價范圍內,占地不涉及中國特有灰胸竹雞重要野生植物3金毛狗區范圍國家二級23叢4特有植物評價范圍內,占地不涉中國特有翠云草、節節草、馬尾松、山蒟、南山茶、米碎花、紅鱗蒲桃、藤黃檀、異葉地錦、黃毛楤木、棘莖楤5植物卷》評價范圍內,占地不涉及瀕危(EN)秧青公益林6國家公益林評價范圍內,占地不涉及國家二級2.96hm22、地表水環境離項目最近的地表水體為東南面約70m的平石溪。3、地下水環境項目范圍不涉及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等水資源保護區,本次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無村屯分布,無居民地下水飲用水源分布。4、環境空氣大氣評價范圍內的保護目標主要為村屯居民,詳見表1-29。5、聲環境項目礦區周邊200m范圍內沒有聲環境敏感目標。6、爆破安全范圍根據《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14)、《工程爆破使用手冊》和項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本項目的爆破安全距離300m,項目礦區周邊300m范圍內沒有敏感目標。項目評價范圍周邊環境保護目標及其基本情況詳見表1-29。一1//////二12西3西4西5西6西7北89西西南三1—四1////7、運輸道路沿線敏感點礦石運輸主要通過厄田村至橫嶺村公路和S209省道運輸,厄田村至橫嶺村公路沿線200m范圍內的敏感點主要有厄田村、山平村、龍塘坪村、大成村、大尾肚村、新成村、龍田村、龍爪塘村、塘傳村和橫嶺村等。1南2345南6南7南8南91.5.1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相符性分析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桂政發〔2012〕89號),浦北縣屬于限制開發區域(農產品主產區)。功能定位為:全區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保障農產品供給安全的重要區域,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示范區。發展方向: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以提供生態產品、服務產品和工業品為其他功能,不宜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重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嚴格保護耕地,增強糧食安生保障能力,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確保糧食安全和農產品供給。按照集中布局、點狀開發原則,以縣城和重點鎮為重點推進城鎮建設和工業發展,引導農產品加工、流通、儲運企業集聚,避免過度分散發展工業導致過度占用耕地。加強土地整治,嚴格保護耕地,加快中低產田和坡耕地改造,提高耕地質量,建設高標準基本口糧田和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本項目位于《浦北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規劃礦區內,不占用基本農田和公益林,不在自然保護區及基本農田保護區等限制開發及禁止開發區內,不影響農業發展,項目嚴格按照礦區范圍開發,運營過程污染物可達標排放,開采結束后嚴格落實復墾方案,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小。因此,本項目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相關要求。1.5.2與《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功能區規劃》相符性分析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桂政辦發〔2008〕8號全區劃分為生態調節、產品提供與人居保障等3類一級生態功能區。在一級生態功能區的基礎上,依據生態功能重要性劃分為6類二級生態功能區。生態調節功能區包括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區、水源涵養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區、土壤保持功能區;產品提供功能區為農林產品提供功能區;人居保障功能區為中心城市功能區。在二級生態功能類型區的基礎上,根據生態系統與生態功能的空間差異、地貌差異、土地利用的組合以及主導功能劃分為74個三級生態功能區。擬建項目位于“1-2-15六萬大山-羅陽山水源涵養與林產品提供功能區”。水源涵養功能區生態保護主要方向與措施:加強生態公益林的改造與建設,通過封育恢復自然植被,促使其逐步向常綠闊葉林演化,提高水源涵養的功能;林產業向合理利用與保護建設相結合的生態型林業方向發展,保持森林生長與采伐利用的動態平衡,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逐步恢復和改善地力;加強水土保持;嚴格限制發展導致水體污染的產業。農林產品提供功能區生態保護主要方向與措施:調整農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合理組織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活動;堅持保護基本農田;加強農田基本建設,增強抗自然災害的能力;推行農業標準化和生態化生產,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加快農村沼氣建設,推廣“養殖-沼氣-種果”生態農業模式;協調木材生產與生態功能保護的關系,科學布局和種植速生豐產林區,合理采伐,實現采育平衡;加快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不占用公益林,項目無廢水排放,雨水匯入周邊山溝,下游無飲用水取水口,項目評價范圍內無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項目制定相關土地復墾、水土保持等生態保護方案,閉礦后對礦山進行生態恢復與重建,復墾方向為有林地,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規定的該區域生態保護主要方向與措施的要求。1.5.3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HJ651-2013)相符性分析見表1-31。表1-31項目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相符性1禁止在依法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文物古跡所在地、地質遺跡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等重要生態保護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采區域內采礦。禁止在重要道路、航道兩側及重要生態環境敏感目標可視范圍內進行對景觀破壞明顯的露天開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湖泊周邊、文物古跡所在地、地質遺跡保不在重要道路、航道兩側及重要生態環2礦產資源開發活動應符合國家和區域主體功能區規劃、生態功能區劃、生態環境保避免或減輕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造成的生態水降塵減少粉塵排放;在開采區、排土場施工營地周邊修建排水溝,并修建收場地雨水經過收集沉淀等有效預防和保3則,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貫穿礦產資源開采的全過程。根據礦山生態環生產與生活空間格局。采用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提高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項目辦公生活區位于采區場地外南面,基建期及營運期開挖產生的廢土石方合理收集暫存,用于礦區場地平整及后期它能攀爬的藤蔓植物,以實現場地的綠4所有礦山企業均應對照本標準各項要求,編制實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項目已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5對人類和動植物不造成威脅;對周邊環境不產生污染;與周邊自然環境和景觀相協調;恢復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實現土地可持續利用;區域整體生態功能得到保項目閉礦后會對整個礦區進行土地整治,采取植被恢復、截排水、攔渣等水拆除遺留的建構筑物,將使得礦區與自然景觀逐漸協調一致;建設前后應禁止域內綠地數量和景觀可逐漸恢復到開采1在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應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和經濟損益評估,按評估結果及相關規定進行控制性開采,減少對生態空間的占用,不影響區域主導生態功能。在水資源短缺、環境容量小。生態系統脆弱、地震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項目嚴格執行開采、水土保持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提出的生態合利用、加強三廢治理,嚴格控制礦產2并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向河流、湖泊、水庫等水體及行洪渠道排放巖土、含油垃圾、泥漿、煤渣、煤矸石和其他固項目開采的巖石均作為產品外售;剝離3礦區專用道路選線應繞避環境敏感區和環境敏感點,防止對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4排土場、采場、尾礦庫、礦區專用道路等各類場地建設前,應視土壤類型對表土進行剝離。對礦區耕作土壤的剝離。剝離表層土壤不能及時鋪覆到已整治場地的,應選擇適宜的場地進行堆存,并采取圍擋等1合理安排沿途排棄次序,將有利于植被恢復的巖土排放在上部。排土場做好水土保1露天采場的場地整治和覆土方法根據場地用根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項目露天采場最終邊坡角≤57°,設物料充填、底板耕松、挖高墊低等方法;1尾礦庫的排水、圍擋、防滲及穩定等措施項目不設尾礦庫,開采出的石料均作為1礦區專用道路用地應嚴格控制占地面積和道路施工進度有計劃地進行表土剝離并保存,必要時應設置截排水溝、擋土墻等相應根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工期間采用灑水降塵等措施,施工期間剝離的表土臨時堆放在表土場內,后期用于回填及綠化覆土。礦山道路閉礦后2礦區專用道路取棄土工程結束后,取棄土場應及時回填、整平、壓實,并利用堆存的3道路建設施工結束后,臨時占地應及時恢1礦山工業場地不再使用的廠房、堆料場、和基礎設施應全部拆除,并進行景觀和植被恢復。轉為商住等其他用途的,應開展項目在閉礦后將拆除所有主體工程及輔1采礦清理地面植被時,禁止燃燒植被。運輸剝離土的道路應灑水或采取其他措施減運輸車輛進出均進行沖洗、裝運物料遮蓋,鑿巖打孔過程采用自帶捕塵器及濕法作業,堆場及非當天開采作業區塊鋪2勘探、采礦及選礦作業中所用設備應配備3礦物和礦渣運輸道路應硬化并灑水防塵,4礦物堆場和臨時料場應采取防止風蝕和揚1充分利用礦井水、選礦廢水及尾礦庫尾礦庫廢水。礦井水和露天采場內的季節性和臨時性積水應采取沉淀、過濾等方式去除堆礦場內的季節性和臨時性積水經沉淀由上表可知,項目建設基本符合《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HJ651-2013)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一般要求及礦山、排土場等生態保護的要求。1.5.4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據《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5〕109號)中有關礦產資源開發規劃與設計的規定與本項目情況的相符性詳見表1-32。;;表1-32項目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相符性礦產資源開發規劃與設計動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湖泊周邊、文物古跡所在地、地質遺跡保護區、基本農本項目不在自然保動礦產資源。生態功能保護區內的開采活動必須符合當級水土流失重點治劃等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基礎狀況數據庫。同時,應對礦床開采可能產生的區域地質環境問題進行預測和評4.礦產資源開發規劃階段還應注重對礦山所在區域生計建2.對礦山基建可能影響的具有保護價值的動、植物資的地層物質均應進行保護性堆存和利用,可優先用作遷或異地補償的情況下,在礦山開采中應保留安全礦等措施,防止或減少各種水源進入露天采場和地下井場等采取灑水降塵1.對采礦活動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應使用專用場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環境污染及誘發次生地地質情況,采用完善的防滲、集排水措施,防止淋溶(1)推廣表外礦和廢石中有價元素和礦物的回收技術,如采用生物浸出-溶劑萃取-電積技術回收廢石1.礦山開采企業應將廢棄地復墾納入礦山日常生產與管理,提倡采用采(選)礦—排土(尾)—造地—復行廢棄地復墾。對于存在污染的礦山廢棄地,不宜復一體化技術礦山閉礦對露天坑、廢石場、尾礦庫、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進形、景觀進行優化設計,對物種選擇、配置及種植方根據上表可知,項目符合《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5〕109號)相關要求。1.5.5與綠色礦山要求相符性分析擬建項目與《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2-2018)和《非金屬礦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B45/T1956-2019)環境保護相關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詳見表1-33。《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2-2018)、《非金屬礦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B45/T1956-2019)環境保護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情況礦區環境礦區按生產區、管理區、生活區和生態區等功能分區,各功能區應符合GB50187的規定;生產、生活、管理等功能區應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運行有序、管理規范。項目礦山分為開采區、辦公生活區、排土區、表土區、工業廣場等,礦山設置相應管理制度,確保運行有序滿足要求礦區地面道路、供水、供電、衛生、環保等配套設施齊全;在生產區應設置操作提示牌、說明牌、線路示意圖牌等標牌,標牌符合GB/T13306的規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區域應設置安全標志,安全標志符合GB14161的規定。項目地面道路、供水、供電、衛生、環保等配套設施齊全,在相應位置設置安全標識。滿足要求礦山應采用噴霧、灑水、濕式鑿巖、加設除塵裝置等措施處置采選、運輸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容許濃度應符合GBZ2.1的規定。項目露天采場、臨時排土場、表土場、工業廣場定時噴霧降塵,運輸車輛進出場地對輪胎進行清洗,加蓋篷布。滿足要求礦山應采取消聲、減振、隔振等措施降低采選、運輸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應符合GB12348的規定。項目生產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和隔振等措施,場界處噪聲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晝間標準限值滿足要求礦山尾礦、廢石等固體廢棄物應有專用貯存、處置場所,其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應符合GB18599的規定項目設置了臨時排土場、表土場,符合GB18599的規定滿足要求礦山應實施清污分流,污水排放應符合GB8978的規定項目實施雨污分流,雨水經截排水溝匯入雨水收集池進行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施肥,無廢水排放。滿足要求礦山應具備廢氣處理設施,氣體排放應符合GB3095和GB16297的規定項目露天采場、臨時排土場、表土場、工業廣場定時噴霧降塵,氣體排放滿足GB16297要求滿足要求資源開發方式應貫徹“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的原則,及時治理恢復礦山地質環境,復墾礦山壓占和損毀土地。礦山占用土地和損毀土地治理率和復墾率應達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要求。項目已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并按照其要求進行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滿足要求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建立責任機制,將治理和復墾與生產建設活動統一部署、統籌實施,制定年度計劃,及時完成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項目已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并按照其要求進行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滿足要求礦區綠化礦區綠化應與周邊自然環境和景觀相協調,綠化植物搭配合理,礦區綠化覆蓋率應達到100%。礦區復墾與周邊自然環境和景觀相協調,綠化植物搭配合理,礦區綠化覆蓋率可以達到100%滿足要求根據上表可知,擬建項目滿足《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2-2018)和《非金屬礦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B45/T1956-2019)環境保護相關的要求。1.5.6與《自治區“十四五”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規劃的》相符性分析擬建項目與涉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 “十四五”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規劃的通知》(桂環發〔2022〕27號)相關內容相符性如下:1、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控制。推廣使用自動沖洗、霧炮等揚塵防控技術,積極創建綠色工地,實施施工工地周邊圍擋率、物料堆放覆蓋率、出入車輛沖洗率、施工現場地面硬化率、拆遷工地濕法作業率、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率“六個百分百”長效機制;加強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進一步做好建筑工地管理及揚塵污染控制,加大“智慧化工地”試點范圍,鼓勵建設城市揚塵視頻和在線數據監控平臺,在建項目施工工地出入口、起重機、堆料等位置安裝監控和在線監測設備,并建立揚塵控制工作臺賬;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全面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智能建造設備在裝配式生產線的應用,進一步加強產業培育,形成生產體系完備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鏈。到2025年,力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2、嚴控道路揚塵污染。增加道路機械化清掃車、霧炮車、吸塵車、灑水車等環衛設備,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監測結果,及時調整灑水范圍,增加清掃頻次;加強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裝貨物運輸車輛監管,推進渣土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實現密閉運輸,杜絕“滴撒漏”;推進城市環衛保潔市場化,引進有資質、有業績、有實力的專業環衛保潔公司參與城市保潔工作。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清掃率達到75%以上,縣城建成區達到55%以上。3、加強堆場揚塵治理。規范鐵路、公路、港口等貨物運輸管理,涉及散裝貨物運輸業務且有煙粉塵排放的鐵路貨運站、道路貨運站場、港口碼頭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場應采取有效的封閉措施,確實無法封閉的應建設防風抑制墻、噴灑抑塵劑,露天堆放的應加以苫蓋或建設自動噴淋裝置;物料堆場建設防塵網和灑水噴淋等,防控貨物裝卸、物料堆放中的粉塵污染;重點企業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市揚塵視頻監控或生態環境部門在線監控平臺聯網。4、加強采石領域粉塵治理。對全區露天采石場的石料開采、破碎、轉運等過程粉塵污染實行有效管控,確保除塵抑塵措施落實到位;開展采石場治理示范與推廣,采石場按“三化” (基地化、規模化、規范化)要求和“五化”(建設標準化、生產工藝化、開采階梯化、經營規模化、管理現代化)標準建設;按照“一場一策”要求編制采石場的生態修復方案,完成采石場修復工作。擬建項目在開采過程中均采用噴淋除塵,礦區路面采取硬化路面,配備灑水車每天灑水降塵,運礦車輛采取密閉運輸,同時建設單位需按照“一場一策”要求編制采石場的生態修復方案。綜上所述項目滿足《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五”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規劃的通知》(桂環發〔2022〕27號)要求。1.5.7與《欽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相符性分析擬建項目與涉及《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欽州市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欽政辦〔2022〕16號)相關內容相符性如下:1、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全面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柴油貨車污染治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加快淘汰更新國III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推進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持續推進船舶、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源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鼓勵進入禁用區內作業的工程機械試點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2)積極控制大氣面源污染深化揚塵綜合整治。建立城市施工揚塵動態管理清單,建立建筑工地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加強施工工地揚塵管控,確保工地做到周邊圍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物料堆放覆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大力推廣道路清掃沖洗機械化作業。擬建項目采購的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均符合相應要求,開挖過程中均采取灑水降塵處理,物料運輸均做到密閉處置。2、推進聲環境質量改善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強化建筑施工噪聲控制和管理,嚴格落實夜間施工申報制度,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推廣使用低噪聲建筑施工設備和工藝,強化室內裝修管理。加強道路、船舶交通噪聲防治,完善城鎮道路系統,改善路面狀況,在噪聲敏感區的路段應采取建設聲屏障、綠化防護帶、隔聲窗等降噪措施,重點加強高架道路、鐵路、航道等沿線的隔聲屏障建設;調整優化城市機動車禁鳴區。擬建項目僅在晝間施工、生產和運輸,在采取運輸車輛途經村莊等敏感目標時需減速慢性、禁止鳴笛等措施情況下可減輕噪聲影響。3、保持水環境優良 (1)保護飲用水源和美麗河湖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監管與保護。加強水源涵養林的培育和保護,嚴厲打擊一切破壞水源涵養林的違法行為。 (2)加強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和保護推進落實欽州市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及其要點的相關任務和項目實施,重點加強流域內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和農村面源等農業農村污染源防治,強化涉水企業排放監管,加強工業污染源整治,確保達標排放。 (3)加強地下水污染風險防控加強地下水監管。加強地下水環境監管,提高地下水環境保護執法裝備水平,重點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堆放場、石化企業、礦山渣場、加油站及垃圾填埋場地下水環境保護監管,排查安全隱患;加大對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等排放、傾倒污水和其他廢棄物執法力度;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與監管體系,整合并優化地下水環境監測布設點位,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及監管體 (4)推進重點領域水污染物減排加快推進市、縣城區污水管網混錯接整改和連通工作,推進雨污分流、老舊管網更新、破損修復、淤積管道疏浚,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減少初期雨水污染。進一步完善鎮級污水管網覆蓋和污水收集設施,推進鎮級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強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和進出水濃度長效監管,保障出水濃度穩定達標排放;積極推廣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方運營,確保發揮污水處理成效。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內企業廢水須進行預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再排入。加強建成投運的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和排放口出水濃度監控,確保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達標排放。擬建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初期雨水經溝渠匯入初期雨水池,全部回用除塵不外排;表土場、臨時排土場淋溶水經溝渠匯入沉淀池,全部回用除塵不外排;洗車廢水經洗車平臺沉淀處理后回用汽車洗滌除塵,不外排。項目周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主要包括欽州市浦北縣六硍鎮橫嶺村水源地(東南面約2.3km)、橫崗村水源地(東南面約3.2km)、六秀村水源地(東南面約3.2km)、關埲水頂水源地(南面約7.9km)、新坡倒流水源地(南面約6.0km)和玉林市興業縣馬坡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西北面約4.4km)、玉林市江口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東北面約5.5km)、玉林市羅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東南面約8.2km),擬建項目與上述8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均有山川、河流相隔,均不在其匯水范圍內,無水力聯系,不在各保護區補給區范圍內(保護區情況見下文&3.1.11章節)。4、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提高生活污染無害化水平。科學處置城鎮生活垃圾,實施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強化廢鉛酸蓄電池的安全處置。繼續深入開展“美麗欽州”鄉村建設活動,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資源化利用和處理。擬建項目辦公生活區內設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經收集后,與周邊村民生活垃圾一并收集處理。5、維護自然生態環境安全 (1)優化生態空間格局強化生態空間保護和管控。根據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標準規范,嚴格落實欽州市“三線一單”劃定的生態空間管控,建立生態空間的分級分類管控體 (2)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優化自然保護區網絡建設,完善保護區空間布局,全面提升重點保護區內生物多樣性監管水平。以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區等區域為重點,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觀測,推動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與預警體系建設。加強生物資源保護。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工作,全面普查生物遺傳資源普查,資源收集保存和利用。擬建項目滿足“三線一單”要求,加強員工培訓管理,在項目建設前后禁止亂捕濫殺,開采結束后及時種植樹木,恢復植被。綜上所述,擬建項目滿足《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欽州市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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