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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TSG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RegulationforProductionandFillingLicensingofSpecialEquipment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布TSG07—2019TSG07—2019為配合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完善相關配套要求,2017年5月,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原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局)向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下達《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規則》(以下簡稱《許可規則》)的起草任務書,要求以原有的許可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安全技術規范,以及前期已陸續開展的對有關設備許可規則和條件的修訂工作為基礎,形成關于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的綜合性安全技術規范。2017年5月,結構(章節)框架,成立綜合組以及各類設備許具體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要求。2017年10月,起草形成《許可規則》草案。之后,可規則》征求意見稿。2019年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征求基層部設備局將送審稿提交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委員會審議。起草組根據審議意見進行總局批準頒布。《許可規則》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在原有的各類設備許可條件的基礎上,進行適當調整,統一各類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的通用條件、許可的綜合規范。TSG07—2019TSG07—2019 2許可條件 3許可程序和要求 附件A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許可證樣式 附件B鍋爐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C壓力容器生產單位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D氣瓶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E壓力管道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F安全附件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G電梯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H起重機械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J客運索道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K大型游樂設施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L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生產單位許可條件 附件M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 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為了規范特種設備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和充裝單位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1.2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其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充裝單位的許可,適用本規則。1.3許可實施主體實施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的部門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市場監管總局和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統稱發證機關)。1.4許可目錄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的許可類別、許可項目和子項目、許可參數和級別(以下統稱許可范圍)以及發證機關,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執行;許可項目和子項目中的設備種類、類別和品種按照《特種設備目錄》1.5許可證書及有效期特種設備許可證書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樣式見附件A),其有效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2許可條件2.1一般要求申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質,具有與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資源條件,建立并且有效實施與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管理制度等,具備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性能的技術能力。2.1.1資源條件申請單位應當具有以下與許可范圍相適應,并且滿足生產需要的資源條件:(1)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等;(2)工作場所,包括場地、廠房、辦公場所、倉庫等;(3)設備設施,包括生產(充裝)設備、工藝裝備、檢測儀器、試驗裝置等;(4)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工藝文件、施工方案、檢驗規程等;(5)法規標準,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具體資源條件和要求,分別見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2.1.2質量保證體系合本規則附件M《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設計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應當符合本規則C1.4、E1.4條的要求,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充裝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應當符合本規則C3.7、D2.7條的要求。2.1.3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充裝安全的技術能力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充裝安全的技術能力,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進行產品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充裝活動。2.2資源條件的通用要求2.2.1人員資源條件中的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理工類專業教育背景,取得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并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資源條件中的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納入特種設備人員行政許可的,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人員資格證。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表2-1工程技術職稱與學歷和技術工作年限比照(注1)工程技術職稱學歷與技術工作年限博士畢業生碩士畢業生大學本科畢業生大專畢業生高級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工作7年以上工作9年以上助理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工作3年以上注1:技術工作是指與相應特種設備生產、充裝、檢驗、檢測、使用管理等有關的技術方面的工作。高級技師和技師可以分別相當于工程師和助理工程師;中專畢業生的技術工作年限要求可以參照大專畢業生。2.2.2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租賃2.2.2.1工作場所生產和充裝單位的場地、廠房、辦公場所、倉庫允許承租。工作場所承租的,租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證明、房產證或者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其他有效證明。2.2.2.2設備設施生產和充裝單位資源條件要求的生產(充裝)設備(廠房附屬的起重設備除外)、工藝裝備、檢測儀器、試驗裝置等一般不允許承租,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另有規定2.2.3工作外委(分包)(1)設計、材料預處理、熱處理、無損檢測和理化檢驗等工作的外委,應當符合(2)允許外委的,受委托單位應當具有相應能力,無損檢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設計應當外委給取得特種設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機構),但是不得外委給對本單位實施監督檢驗、型式試驗的檢驗機構;委托單位應當與受委托單位簽訂合同(協議),確證體系的控制范圍;(3)工作外委的,與外委工作直接相關的人員和設備資源條件不作要求,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委托單位應當配備相應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有質量控制系統要求的)。2.2.4條件共享2.2.4.1同一單位(1)同一申請單位申請不同許可項目的,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相應許可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條件允許共享;(2)同一申請單位的多處制造地址(注2)共同完成同一許可子項目產品的,其各處制造地址資源條件之和應當滿足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許可條件(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并且建立統一的質量保證體系。注2:多處制造地址應當符合本規則3.2.2條的規定。2.2.4.2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和分公司)(1)公司申請許可時,經其子公司同意,子公司可以作為制造地址在許可證中載明,但其子公司不得再單獨申請許可,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許可條件允許共享;公司和其子公司分別申請許可的,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許可條件不(2)公司和其分公司從事相應許可活動,可以以公司的名義申請許可,也可以分件B至附件L規定的許可條件允許共享;公司和其分公司分別申請許可的,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許可條件不允許共享;3許可程序和要求3.1許可程序許可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查與發證。3.2.1一般要求申請采用網上填報的方式。申請單位應當填寫并且提交《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并且附以下掃描資料(無需提供原件),向相應的發證(1)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無法在線核驗時);(2)申請書中的“申請許可項目表”,經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并且加蓋單位公章;(3)原許可證(僅申請增項、改變許可級別或者換證,并且無法在線核驗時);(4)公司法人書面授權文件(分公司單獨申請的)。44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因特殊情況不能實施網上申請的,可以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一式三份),并且附前款資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各一份)。3.2.2多地址申請要求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實施許可的,申請單位的住所與制造地址或者其多處制造地址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應當分別向其制造地址所在地的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申請。3.3受理3.3.1予以受理發證機關收到申請資料后,對于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受理決定書)。受理決定書應當注明委托的鑒定評審機構(注3)名稱和聯系方式。發證機關應當在發出受理決定書的同時將相關受理信息通知委托的鑒定評審機構。注3:鑒定評審機構為發證機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其從事鑒定評審工作的技術機構或者社會組織。3.3.2補正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且出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申請資料補正告知書》(以下簡稱補正告3.3.3不予受理位發出《特種設備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以下簡稱不予受理決定書):(1)申請項目不屬于特種設備許可范圍的;(2)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申請資料被發現的;(3)被依法吊(撤)銷許可證,并且自吊(撤)銷許可證之日起不滿3年的。3.3.4申請信息變更造地址、辦公地址、許可子項目,或者充裝單位變更單位名稱、住所、充裝地址、設受理決定書。3.4鑒定評審3.4.1一般要求(1)申請單位在首次申請取證、申請增項(增加制造地址除外)或者申請提高許可參數級別時,應當在鑒定評審前,按照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的要求,準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備試設計文件,試制造、試安裝(注4)的樣機(樣品),樣機(樣品)應當經自檢合格,資料齊全;(2)鑒定評審機構接到發證機關委托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與申請單位商定鑒(3)申請單位應當在鑒定評審前將申請書以及質量保證手冊(可以是電子文檔)提交給鑒定評審機構。注4:允許在使用現場進行試安裝的,安裝單位應當在試安裝前憑受理決定書向施工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辦理安裝告知。接受試安裝告知的部門應當將受理決定書收回存檔,憑受理決定書只能進行一次試安裝。3.4.2現場鑒定評審工作程序和要求(1)現場鑒定評審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會議、現場巡視、分組審查、情況匯總、交換意見、總結會議等;(2)現場鑒定評審工作中,發現申請單位的實際資源條件或者產品不能滿足已受許可子項目或者降低許可級別后的范圍進行鑒定評審,并且在鑒定評審報告中說明;現場鑒定評審時,申請單位提出增加許可子項目、提高許可參數級別或者其他情形使發證機關改變的,應當按照本規則3.2條的要求重新申請;(3)現場鑒定評審工作結束時,鑒定評審組應當將發現的問題向申請單位通報;現場不能完成整改的,雙方應當簽署《特種設備鑒定評審工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鑒定評審組在備忘錄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4)鑒定評審組應當將鑒定評審情況做出記錄。3.4.3鑒定評審結論和報告鑒定評審結論意見按照以下要求分為“符合條件”“整改后符合條件”“不符合(1)全部滿足許可條件,鑒定評審結論意見為“符合條件”;(2)整改后全部滿足許可條件,鑒定評審結論意見為“整改后符合條件”;(3)除本款(1)(2)項外,鑒定評審結論意見為“不符合條件”。鑒定評審機構應當按照委托規定,及時出具并向發證機關提交鑒定評審報告。鑒定評審工作(含整改時間)應當自受理決定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完成。3.5審查與發證發證機關在收到鑒定評審機構上報的鑒定評審報告和相關資料后,應當在20個66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相應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向申請單位發出《特種設備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以下簡稱不予許可決定書)。許可證中應當載明以下信息:(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載明許可證編號,單位名稱、住所、辦公地址、制造地址,許可項目、許可子項目、許可參數,發證機關、發證日期(2)《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載明許可證編號,單位名稱、住所、充裝地址,設備品種、充裝介質類別、充裝介質名稱,發證機關、發證日期及有效期等。3.6許可證增項、變更與延續3.6.1許可證增項3.6.1.1增項含義許可證增項是指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持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1)增加制造地址或者許可子項目(含改變產品限制范圍);(2)增加充裝地址、設備品種或者充裝介質類別。3.6.1.2增項程序和要求(1)持證單位需要增項的,應當向發證機關提出許可增項申請;增項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規則3.2至3.5條的規定辦理;(2)只改變產品限制范圍的,由發證機關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鑒定評審;(3)只增加制造地址的,不需要準備試制造樣機(樣品),鑒定評審時重點對資源條件進行核查,并且對質量保證體系覆蓋情況進行確認;(4)許可證增項后,發證機關換發新許可證,其有效期按照原許可證執行,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收回。3.6.2許可證變更3.6.2.1變更含義許可證變更是指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持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2)住所、制造地址、辦公地址、充裝地址的名稱改變(以下統稱地址更名);(3)住所、制造地址、辦公地址、充裝地址搬遷(以下統稱地址搬遷);(4)多制造地址(充裝地址)中一個或者多個制造地址(充裝地址)注銷(以下簡稱制造或者充裝地址注銷);77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6)其他需要變更的情形。3.6.2.2單位名稱改變和地址更名持證單位改變單位名稱或者地址更名,應當在變更后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變更許可證申請,并且提交以下資料:(1)《特種設備許可證變更申請表》(以下簡稱許可證變更申請表);(2)原許可證(原件,無法在線核驗時);(3)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和變更核準材料(無法在線核驗時)。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位并且說明理由。3.6.2.3地址搬遷應當進行鑒定評審,但是不需要準備試制造樣機(樣品),鑒定評審時重點對資源條件進行核查,并且對質量保證體系覆蓋情況進行確認;(2)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實施許可的,持證單位地址搬遷后不在原發證機關轄區內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許可證證機關提出許可申請,相關許可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規則3.2至3.5條的規定辦理。3.6.2.4制造或者充裝地址注銷制造或者充裝地址注銷的,應當按照本規則3.6.2.2條的要求,向原發證機關提審的,還應當進行鑒定評審。3.6.2.5許可級別改變許可程序和要求(注5)按照本規則3.2至3.5條的規定辦理。注5:對于提高許可參數級別外的其他許可級別改變情形,發證機關根據許可級別變化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鑒定評審。3.6.2.6新許可證許可范圍和有效期3.6.2.3條(2)項和3.6.2.5條規定的情形,新許可證有效期按照許可證簽發之日起計算。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收回。3.6.3許可證延續3.6.3.1一般要求(1)持證單位在其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相應活動的,應當在其許88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可證有效期屆滿的6個月以前(并且不超過12個月),向發證機關提出許可證延續(本規則稱為換證)申請;未及時提出申請的,應當在換證申請時書面說明理由;(2)換證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規則3.2至3.5條及相應附件的有關規定辦理;持證期間生產業績滿足本規則要求的,不需要提供樣機(樣品)。3.6.3.2自我聲明承諾換證換證前一個許可周期內未發生與特種設備相關的行政處罰、責任事故、設備安全性能問題和質量投訴未結案等情況,并且具有本規則附件B至附件L規定的相應生產業績(注6)的持證單位,在其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可以通過提交持續滿足許可要求的自我聲明承諾書等資料,向發證機關申請免鑒定評審直接換證。自我聲明承諾書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申請單位的資源條件、生產業績、產品安全性能狀況等,能夠持續滿足許可范圍的相應許可條件要求;(2)申請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能夠持續有效實施;(3)申請單位前一個許可周期內未發生與特種設備相關的行政處罰、責任事故、設備安全性能問題和質量投訴未結案等情況。持證單位不得連續兩次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注6:計入生產業績產品的參數應當在《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中相應許可子項目的參數范圍內。3.6.3.3許可證有效期(1)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換證的,其換證后的許可證有效期從原許可證有效期到期之日起計算;(2)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換證的,原許可證失效,申請單位不得從事相應生產、充裝活動,其換證后的新許可證有效期按照許可證簽發之日起計算。3.6.3.4延期換證制造、充裝單位在其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因改制或者批準的制造、充裝證變更申請表。申請時應當將政府有關部門(或者上級機關)批準改制的文件或者批準搬遷的有關資料作為附件同時報送。不超過1年。延長期滿前通過換證的,該單位換發的許可證有效期應當從4年中扣除延長期的時間。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3.7許可證補發3.7.1補發申請(1)《特種設備許可證補發申請表》(以下簡稱許可證補發申請表);(2)營業執照(無法在線核驗時)。3.7.2補發決定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補發的決定。準予補發許可證的單位并且說明理由。4.1許可證管理(1)持證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許可證,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2)許可證的吊(撤)銷和注銷以及相關行政處罰,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為責任主體,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3)申請單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許可的,為其提供協助的相關單位承擔連帶責任;(4)采取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生產單位,如果發現提交虛假材料,發證機關依法撤銷其許可證。4.2有關文件樣式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的許可申請書、受理決定書、補正告知書、不予受理決定書、不予許可決定書、許可證變更申請表、許可證補發申請表等文件的樣式,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網頁上公布的相關文件格式執行。4.3數值表述含義本規則只給出固定的數值、技術職稱要求或者無損檢測資格要求的,為不少于該數值或者不低于該要求;有關數值和要求表述為“以上”“不少于”“不小于”的,均包括本數。4.4解釋權限本規則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解釋。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4.5施行日期4.6文件廢止以下文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自本規則施行之日起廢止:(1)《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國質檢鍋〔2003〕194號);(2)《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試行)》(國質檢鍋〔2003〕174號);(5)《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TSGR30012007);(10)《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TSGR1001—2(12)《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規則》(TSGR《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ZF001—2006)和《爆破片裝置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ZF003—2011)中有關許可程序、條件和要求的內容,同時廢止。本規則施行之前發布的其他與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相關的通知、文件等,其要求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附件A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樣式NewRoman字號:18pt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tPeople'sRepublicofChina字體:漢儀中黑簡體字號:28pl宋體,小三號單位名稱:***公司辦公地址/制造地址:1.***街***號黑體,三號2.***街***號仿宋_GB2312,小三號邊框顏色:同標題字許可項目壓力容器制造(含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目固定式壓力容器中、低壓容器(D)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許可參數額定速度地址1(固定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外委)地址2仿宋_GB2312,小三號發證機關:***市場監督管理局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發證日期:2019年6月30日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填寫說明2.制造地址,僅限申請制造許可的單位填寫,不打印“辦公地址/”。3.許可子項目與制造地址有對應關系的,應當在備注中注明。4.根據設計能力不同,壓力容器制造單位生產許可證上應當在備注中注明限制范圍,如壓力容器設計外委、固定式(移動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外委、固定式非金屬壓力容器設計外委、設計許可單獨取證等;具備與制造項目相同設計能力的制造單位生產許可證上無需注明。品種或者部件、材料、制造方法、用途等。7.許可子項目的覆蓋范圍應當在備注中注明。8.對于電梯,僅填寫電梯參數,不填寫許可級別。字顏色的為計算機打印(黑色)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樣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FillingLicenseofTransportablePressureVessePeople'sRepublicofChina單位名稱:***公司1.***街***號2.***街***號經審查,獲準從事以下品種和介質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設備品種充裝介質類別充裝介質名稱備注氫地址1液化石油氣地址2發證機關:***市場監督管理局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發證日期:2019年6月30日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填寫說明2.設備品種,按照申請單位具體的充裝對象分別填寫“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長管拖車”“罐式集裝箱”“管束式集裝箱”“氣瓶”。3.充裝介質類別,分別填寫“壓縮氣體”“高(低)壓液化氣體”“冷凍液化氣體”“液體”“溶解氣體”“混合氣體”。4.充裝介質名稱,填寫申請充裝的所有介質。5.應當在備注中注明設備品種、充裝介質所對應的充裝地址序號。6.樣式的字體、顏色、規格等,同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鍋爐生產單位許可條件B1鍋爐制造許可條件B1.1基本條件B1.1.1人員B1.1.1.1質量保證體系人員計、工藝、材料、焊接、熱處理、無損檢測、檢驗與試驗、理化檢驗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任職要求如下:(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鍋爐制造質量管理或者檢驗工作經歷、理工類專業教育背景和工程師職稱;(2)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鍋爐設計工作經歷和鍋爐相關專業教育背景,A級鍋爐制造單位的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工程師職稱;(3)焊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焊接工作經歷和焊接或者焊接相關專業(材料、機械類專業)教育背景,A級鍋爐制造單位的焊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工程師職稱;(4)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鍋爐產品檢驗工作經歷和理工類專(5)其他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所負責工作的經歷和理工類專業教育(6)材料與理化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不得相互兼任,焊接與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不得相互兼任。B1.1.1.2技術人員制造單位技術人員數量應當符合表B-1的要求。表B-1技術人員數量許可級別鍋爐相關專業(人)焊接相關專業(人)技術人員總數(人)A53B215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B1.1.1.3焊接作業人員制造單位應當配備具備相應資格的持證焊接作業人員(本規則以下簡稱焊工),焊工的持證項目及數量應當滿足產品制造需要。采用焊接機器人的,其焊接項目可以記入焊工的人項數。B1.1.1.4無損檢測人員無損檢測人員應當具備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資格,并且注冊到執業單位(下同)。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和數量應當滿足實際產品的檢測要求,并且符合表B-2的要求。采用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TOFD)的制造單位,應當配備TOFDⅡ級人員不表B-2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和數量許可級別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注B-1)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數量(人)(注B-2)ARTⅢ和UTⅢ資格;或者RTⅡ和UTⅡ資格,并且具有4年以上無損檢測經歷RTⅡ3UTⅡ3MTⅡ2PTⅡ2BRTⅡ和UTⅡ資格RTⅡ2UTⅡ2注B-1:無損檢測外委的,制造單位只需按照表B-2的要求配備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注B-2: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計入無損檢測人員數量中。B1.1.2工作場所(1)鍋爐制造車間面積、高度滿足產品制造的需要,鍋爐產品承壓件的焊接應當保證在室內作業完成;(2)管材、板材、焊材及半成品的存放應當有一定的防護措施;(3)具有滿足防護要求、空間適應產品檢測需要的射線曝光室或者檢測專用場地,保證底片沖洗質量和保存底片的專用場所,以及滿足無損檢測儀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4)具有滿足安全防護要求的耐壓試驗場地。B1.1.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設備、成形設備、機加工設備、鉆孔設備、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B1.1.4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1)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檢測平臺、無損檢測儀器、理化檢驗儀器、(2)具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測量裝置,并且按照規定進行檢定、校準合格。B1.1.5工作外委制造單位必須有能力完成鍋爐產品的主體制造,不允許將鍋爐產品的所有受壓部件進行外委。制造單位的無損檢測、理化檢驗、熱處理以及爐膽、下腳圈和封頭(管板)成形工作允許外委,對于有焊縫的爐膽、封頭(管板),應當進行制造過程監督檢驗。專項條件要求具備的項目不允許外委。B1.1.6工藝文件制造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制定與鍋爐產品制造相關的焊健全覆蓋本單位所有產品的焊接工藝規程。焊接工藝規程所依據的焊接工藝評定應當在本單位進行,由本單位熟練焊工使用本單位的設備設施焊接試件。B1.1.7試制造(1)試制造樣品應當能驗證所申請范圍需要的制造和檢驗能力,樣品參數應當符(2)試制造樣品的設計圖樣應當經過設計文件鑒定合格(注B-3);(3)鍋爐試制造樣品應當符合表B-3的要求。注B-3:試制造樣品需要作為產品銷售使用的,其試制過程應當接受監督檢驗。表B-3鍋爐試制造樣品數量序號許可級別試制造樣品數量1A(1)鍋筒1只(已完成耐壓試驗和管接頭端部坡口加工);(2)膜式壁2片(其中1片為平板式,另1片鑒定評審時對其中1片進行耐壓試驗);料,鑒定評審時對其中1組進行耐壓試驗);定評審時進行耐壓試驗)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表B-3(續)序號許可級別試制造樣品數量2鍋爐部件鍋筒鍋筒1只,具體要求同本表序號1的第(1)項膜式壁膜式壁2片,具體要求同本表序號1的第(2)項蛇形管蛇形管2組,具體要求同本表序號1的第(3)項集箱帶環焊縫的集箱2只,具體要求同本表序號1的第(4)項鍋爐范圍帶環焊縫的直管段1件、直徑不小于133mm的彎頭2件對其中1件進行耐壓試驗)鰭片式省煤器3B1臺成品和1臺在制品,在制品根據產品結構而定:(2)產品有集箱,應當有已開孔的集箱2只;(3)產品有帶彎頭的管子,應當有不同直徑的彎管5根;(4)產品為盤管式,應當有2組內(或者外)圈管盤;(5)鑄造類鍋爐,應當有代表性的鍋片各1片注B-4:試制造樣品未進行油漆、保溫和包裝;對于A級鍋爐,不具有鍋筒、膜式壁或者蛇形管的生產設備的,不要求提供相應試制產品。試制造樣品的設計參數應當具有代表性,制造工藝應當覆蓋申請產品范圍。焊接鍋爐的制造工藝應當包括成形、焊接、無損檢測、理化檢驗和耐壓試驗過程,A級鍋爐產品還應當有熱處理過程。如果1臺試制造成品和1臺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前款要求的制造工藝,可以通過增加試制造樣品來達到對所有制造工藝的覆蓋。鑄造類等非焊接鍋爐的制造工藝應當包括鑄件組裝、耐壓試驗及其他必要的制造B1.2專項條件B1.2.1鍋爐(A)B1.2.1.1人員設計、強度計算、熱力計算、水動力計算等能力;(2)具備新產品的設計開發能力,并且有足夠的將圖樣轉化為實際制造工藝的(3)焊工持證項目至少包括埋弧自動焊、氣體保護焊和焊條電弧焊等焊接方法,焊工持證項目一般不少于50人項;(4)配備A級鍋爐產品制造需要的專職檢驗人員不少于5人;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5)配備A級鍋爐產品制造需要的金相檢驗和理化檢驗人員。B1.2.1.2設計能力具有與A級鍋爐產品相適應的產品設計開發和轉化工藝的能力。B1.2.1.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具有與A級鍋爐產品焊接工藝相適應的預熱設備和工裝。具有與A級鍋爐產品制造相適應的以下設備,并且鍋筒制造設備、膜式壁生產線和蛇形管生產線3類設備應當具備其中的2類設備:(1)鍋筒制造設備,包括冷卷厚度不小于46mm的卷板機、坡口加工設備,鍋筒熱處理爐(外委的不要求);(2)膜式壁生產線,包括扁鋼精整、管子除銹設備、多頭自動焊接設備、平整設備和成排彎曲設備;以及工裝和檢測平臺;(4)集箱制造設備,包括切割設備、坡口加工設備,氬弧焊、埋弧自動焊和焊條電弧焊焊接設備,在線預熱設備,集箱熱處理爐(外委的不要求)。B1.2.1.4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1)設置與產品制造相適應的金相、理化性能檢驗室,具有金相檢驗裝置、化學分析裝置、力學性能測試裝置、沖擊試樣的檢驗裝置,外委的不要求;(3)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耐壓試驗裝置不少于3臺(套);(4)具有合金鋼產品檢驗需要的現場光譜檢測裝置。B1.2.2鍋爐(B)B1.2.2.1人員(1)焊工持證項目至少包括埋弧自動焊、氣體保護焊和焊條電弧焊等焊接方法,焊工持證項目一般不少于30人項;(2)配備專職檢驗人員不少于2人。B1.2.2.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鍋爐制造車間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起重設備,起重能力一般不小于10t;(2)具有與產品制造相適應的卷板機,冷卷厚度一般不小于20mm;(3)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彎管和鉆孔設備;(4)具有與產品制造相適應的埋弧自動焊、氣體保護焊和焊條電弧焊等焊接設備。B1.2.2.3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1)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化學分析裝置和力學性能測試裝置,外委的不要求;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3)焊工持證項目一般不少于(3)焊工持證項目一般不少于20人項;制造3個以上A級部件單位的焊工持證項目一般不少于50人項;(4)配備A級鍋爐部件產品制造需要的金相檢驗和理化檢驗人員;(5)配備專職檢驗人員不少有3人。表B-4技術人員數量表B-5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和數量制造許可范圍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數量(人)(注B-6)爐范圍內管道RTⅢ和UTⅢ資格;或者RTⅡ和UTⅡ資格并且持證4年RTⅡ2UTⅡ2MTⅡ2PTⅡ2者鰭片式省煤器RTⅡ2(2)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射線檢測儀器、超聲檢測儀器,外委的不要求;(3)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耐壓試驗裝置不少于2臺(套);(4)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彎管放樣和檢測平臺。B1.2.3A級鍋爐部件B1.2.3.1人員(1)技術人員數量應當符合表B-4的要求;(2)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和數量應當符合表B-5的要求,制造3個以上A級部件單位的人員應當符合表B-2中“A級鍋爐”的要求;鍋爐相關專業(人)焊接相關專業(人)技術人員總數(人)115注B-5:無損檢測外委的,制造單位只需要按照表B-5的要求配備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注B-6: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計入無損檢測人員數量中。B1.2.3.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理爐(外委的不要求)。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鰭片式省煤器制造設備,應當滿足生產需要。B1.2.3.3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具備滿足本附件B1.2.1.4條要求的相應A級鍋爐部件的檢驗與試驗能力。B1.2.4余熱鍋爐余熱鍋爐應當參照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許可條件執行。特殊結構的余熱鍋爐,可以根據產品結構特征適當降低條件要求,但是在制造許可證書上應當明確限定具體產B1.2.5其他鍋爐只制造貫流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盤管鍋爐或者鑄造鍋爐的制造單位,可申請專項制造許可,在制造許可證書上明確限定具體產品范圍。資源條件參照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許可條件,可以適當降低條件要求,但是應當具備特殊結構所需的工藝裝備(如盤管鍋爐的盤管機等)。B1.3換證業績照本附件B1.1.7條的要求準備試制造樣品。申請本規則3.6.3.2條“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許可周期內與持證級別相應的產品制造業績不少于4臺。B2鍋爐安裝許可條件B2.1.1質量保證體系人員藝、材料、焊接、熱處理、無損檢測、檢驗與試驗、理化檢驗、起重、筑爐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任職要求如下:(2)工藝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鍋爐安裝工藝工作經歷和鍋爐或者機械類相關專業教育背景,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工藝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工程師(3)焊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焊接工作經歷和焊接或者焊接相關專業(材料、機械類專業)教育背景,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焊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有工程師職稱;(4)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備RTⅡ級或者UTⅡ級無損檢測資格,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備RTⅡ級或者UTⅡ級無損檢測資格4年以上;(5)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鍋爐產品檢驗工作經歷和理工類專(6)其他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所負責工作的經歷和理工類專業教育背景;(7)材料與理化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不得相互兼任,焊接與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不得相互兼任。B2.1.2其他人員表B-6其他人員數量項目許可級別AB技術人員總數(人)5工程師(人)52持證焊工總數(人項)氬弧焊(人)8焊接合格項目的試件位置代號管材2G、5G(人)84管材6G(人)53管板6FG(人)53電工(人)53熱處理工(人)2—起重工(人)42持有鍋爐作業人員證的調試人員(人)—2起重工(人)42持有鍋爐作業人員證的調試人員(人)—2檢測人員RT(人)UT(人)MT或PT(人)(1)帶*號者,外委的不要求;(2)技術人員數量,是指鍋爐、熱能、化工機械、暖通、焊接、金屬材料、無損檢測、熱工儀表、機械等專業的中專以上學歷人員數量;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3)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焊工中,配備FeⅡ及以上類別材料(見《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試件合格項目的焊工人數比例不少于50%。B2.2工作場所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儀器設備室、資料檔案室和倉庫。B2.3設備設施安裝單位的安裝設備及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應當滿足表B-7的要求。表B-7安裝設備及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安裝設備及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AB焊接設備焊條烘干設備起重設備液壓試驗泵切割設備現場熱處理設備—空氣壓縮機坡口加工設備射線檢測儀器超聲檢測儀器—磁粉檢測儀器 超聲波測厚儀器光譜分析儀器 便攜式硬度計—注B-8:帶*號者允許租賃。B2.4工作外委無損檢測和理化檢驗允許外委,A級鍋爐安裝單位的光譜檢驗不允許外委。B2.5質量保證體系除符合本規則附件M要求外,其程序文件、工藝文件還應當滿足本附件B2.5.1和B2.5.2條的要求。B2.5.1程序文件程序文件中應當明確以下內容: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3)開箱驗收、基礎復驗和施工檢驗驗收等。B2.5.2安裝工藝文件安裝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結合鍋爐實際類型制定相應的(8)烘爐、煮爐或者化學清洗工藝;(9)水處理設備安裝調試工藝;(10)爐排及輔機安裝調試工藝;B2.6試安裝(1)試安裝應當是相應級別的鍋爐整機安裝工程;A級試安裝樣品應當為散裝鍋爐,如果試安裝樣品為整裝鍋爐,則應當在許可證中給予限制;(2)試安裝工程的設計和受壓元件制造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3)試安裝前,安裝單位憑許可受理決定書向施工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施工告知(注B-9);(4)試安裝工程應當經耐壓試驗、總體驗收合格。注B-9:試安裝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試安裝過程應當接受監督檢驗。B2.7換證業績安裝單位換證時,許可周期內應當具有與持證級別相應的安裝或者改造、修理業績,否則換證評審時按照首次申請取證的要求準備試安裝工程。申請本規則3.6.3.2條“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許可周期內與持證級別相應的產品安裝或者改造、修理業績不少于4臺。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壓力容器生產單位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條件C1壓力容器設計許可條件C1.1基本條件(2)具有專門的設計工作機構、場所;(3)具有必要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具備計算機輔助設計和出圖的能力,具備在互聯網上傳遞圖樣和文字所需的軟件和硬件;(4)具有一定設計經驗和獨立承擔設計的能力。注C-1:審核與批準人員統稱為審批人員。C1.2人員C1.2.1任職條件從事壓力容器設計、校核、審批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專業設計能力,能夠正確使用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軟件,由鑒定評審機構通過理論知識考試、設計答辯等方式,對其進行壓力容器設計專業能力評價。理論知識考試包括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理論基礎知識、壓力容器設計制造使用中常見的工程實踐知識、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法規標準等內容。設計答辯時應當針對相應許可范圍產品的壓力容器設計文件(或者試設計文件),對設計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關技術問題從基礎理論、法規標準、技術要求、結構設計、制造加工、計算方法等方面進行考核答辯。C1.2.1.1技術負責人由單位主管設計工作的負責人擔任,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和壓力容器相關專業知大技術問題能夠作出正確決定。C1.2.1.2批準人(1)從事本專業工作,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2)能夠正確運用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并且能夠組織、指導各級設計人員貫徹執行;(3)熟知相應設計工作和國內外有關技術發展情況,具有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以及對關鍵技術問題的處理能力;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審核經歷及相關業績;(5)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C1.2.1.3審核人(1)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能夠保證設計質量;(2)能夠指導設計、校核人員正確執行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能夠解決設計中的技術問題;(3)具有5年以上相應設計校核經歷及相關業績;C1.2.1.4校核人(1)能夠運用壓力容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指導設計人員的設計工作,能夠保證設計文件質量;(2)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3)具有應用計算機進行設計的能力;(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經歷及相關業績;(5)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C1.2.1.5設計人(1)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2)能夠貫徹執行壓力容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3)能夠在審核人員的指導下獨立完成設計工作,并且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設計;(4)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和1年以上的實習設計經歷。C1.2.1.6分析設計人員專項條件(1)具有壓力容器相關專業本科學歷;(2)具有2年以上壓力容器規則設計經歷及相關業績;(3)具有包括有限元法在內的應力分析專業知識,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應力分析計算,并且能夠按照標準對分析結果進行評定。C1.2.2人員數量(1)規則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設計審批人員不少于(2)分析設計單位的設計審批人員,必須同時具備規則設計的審核、批準技術能計人員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專職分析設計審批人員不少于2人。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C1.3試設計設計單位準備的試設計文件應當覆蓋其申請范圍,并且具有代表性。試設計文件數量及要求見表C-1。試設計文件不得用于制造和安裝。表C-1試設計文件數量及要求許可子項目試設計文件數量壓力容器分析設計(SAD)一般依據JB4732《鋼制壓力容器——分疲勞分析設計固定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依據相應的產品標準設計,包含熱交換器、塔式容器、儲存(或者分離)容器和反應容器各1套;從事球形儲罐和超高壓容器設計的,試設計文件中的儲存容器應當為球形儲罐,反應容器應當為超高壓容器塊孔式、列管式石墨制壓力容器,各1套設計纖維增強塑料制壓力容依據相應的產品標準設計移動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相應品種的移動式壓力注C-2:申請固定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金屬容器)的設計單位,提供的4套試設計文件中至少1套為第三類壓力容器;制造單位進行壓力容器設計的,試設計文件應當覆蓋其制造許可的設備品種范圍。C1.4質量保證體系要求參照本規則附件M的要求,設計單位應當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記錄控制、合同控制、設計控制、不合格品(項)控制、人員管理、質量改進與服務、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等控制要素的質量保證體系,并且能夠有效實施;編制設計質量保證手冊、程序文件以及有關記錄表格、卡。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3)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4)設計條件(設計輸入)編制與審查;(7)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8)設計文件檔案(含電子文檔)保管管理;(9)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10)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C1.5產品安全性能的設計保證能力設計單位應當具有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的技術能力,能夠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產品標準進行設計,保證設計的產品滿足安全使用要求。C1.6換證業績要求計業績時,按照首次申請取證的要求準備試設計文件。申請本規則3.6.3.2條“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相應級別的設計審批人員變化率不大于30%。持有規則設計子項目的單位,在許可周期內子項目所對應的各設備品種應當具有壓力容器設計業績各不少于4臺,并且每年至少1臺;持有分析設計子項目的單位,在許可周期內壓力容器分析設計業績不少于2臺。C2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C2.1基本條件C2.1.1人員C2.1.1.1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制造單位應當根據產品制造過程的需要,配備并且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以及設計、材料、工藝、焊(粘)接、熱處理、無損檢測、理化檢驗、檢驗與試驗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專項條件對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另有規定的,還應當從其規定。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不低于本附件表C-2所列理工類相關專業的學歷與工程類技術職稱要求。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任職要求如下:(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壓力容器制造質量管理或者檢驗工作經歷;(2)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壓力(3)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經歷和過程裝備制造(化工機械)、機械制造、機械設計等機械類專業教育背景;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4)金屬壓力容器焊接、石墨壓力容器粘接與浸漬或者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含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粘接(手糊)與纏繞(含熱塑性塑料焊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金屬壓力容器焊接相關工作、石墨壓力容器制造或者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含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制造工作經歷,金屬壓力容器焊接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焊接或者焊接相關專業(材料、機械類專業)(5)其他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所負責工作的經歷;(6)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熟悉任職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要求,通過崗位培訓,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表C-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的任職要求質量保證體系人員質量保證工程師本科且高工本科且工程師工程師工程師設計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本科且工程師本科且工程師工程師工程師材料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工程師工程師工程師工藝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本科且工程師本科且工程師工程師焊接、粘接與浸漬、粘接(手糊)與纏繞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本科且高工本科且工程師工程師熱處理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工程師工程師工程師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大專且工程師工程師理化檢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大專且工程師工程師工程師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大專且工程師工程師注C-3:表C-2中產品制造過程無焊接、熱處理、無損檢測等過程時,不需要配備相應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C2.1.1.2技術人員制造單位應當配備產品制造所需要的技術人員。制造單位同時設計本單位制造的壓力容器的,應當具備本附件C1.2條規定的人員條件要求,并且專職設計人員總數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焊(粘)接許可級別相關專業(人)3焊(粘)接許可級別相關專業(人)3231 1技術人員總數(人)855機械相關專業(人)535351A1A6D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審批人員不少于2人,A4級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專職設計人員數量可根據其實際工作量適當降低。各級別制造單位技術人員數量見表C-3的要求。表C-3技術人員數量C2.1.1.3焊工采用焊接方法的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應當配備產品制造需要并且具備相應資格的持證焊工,焊工的持證項目應當滿足產品制造需要。持證焊工人數的要求見表C-4要求。采用焊接機器人的,相應許可級別的持證焊工人數可減少1人。表C-4持證焊工人數許可級別持證焊工(人)4D6C2.1.1.4無損檢測人員(1)由本單位進行無損檢測的,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和數量應當符合表C-5的(2)采用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TOFD)的制造單位,應當配備TOFDⅡ級人員不少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表C-5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和數量許可級別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注C-4)無損檢測人員持證項目數量(人)(注C-5)A1UTⅢ或RTⅢ資格RTⅡ3UTⅡ3MTⅡ2PTⅡ2且具有4年以上無損檢測經歷RTⅡ3UTⅡ3MTⅡ2PTⅡ2RTⅡ或UTⅡ資格RTⅡ2UTⅡ2MTⅡ2PTⅡ2A6或者UTⅡ資格,且具有4年以上無損檢測經歷UTⅡ3MTⅡ2PTⅡ2注C-4:無損檢測外委的,制造單位只需按照表C-5的要求配備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注C-5: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計入無損檢測人員數量中。C2.1.2工作場所(1)具有相應級別產品制造需要的生產場地;(2)產品承壓部件的焊(粘)接必須保證在室內作業完成;大型承壓部件在室外焊(粘)接時,有必要的保證焊(粘)接質量的防護措施;(3)具有原材料和焊(粘)接材料存放要求的庫房或者專用場地,具有有效的防護(4)具有與所制造產品相適應的耐壓試驗、泄漏試驗和其他相關試驗的專用場地及防護措施,并且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要求;(5)具有滿足防護要求、空間適應產品檢測需要的射線曝光室或者檢測專用場地,并且具有保證底片沖洗質量和底片保存的專用場所,具有無損檢測儀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場所。制造單位同時具有壓力容器設計能力的,應當具有專門的設計工作機構和場所。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C2.1.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設備、成形設備、機加工設備、焊接設備、品制造工藝相適應的熱處理爐,并且配有自動記錄溫度曲線的測溫儀表。制造單位同時具有壓力容器設計能力的,應當具有滿足本附件C1.1條規定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不銹鋼、有色金屬壓力容器制造單位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1)具有專用的生產廠房(或者清潔場地)和生產設備,不得與碳鋼混放或者混合生產;對于鈦、鋯、鉭等容器的制造,還應當有專用的潔凈封閉廠房;(2)鈦、鋯等活性金屬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具有滿足材料切割要求的切割設備;(3)鈦、鋯等活性金屬壓力容器的熱處理設備具有保持還原性氣氛的能力。C2.1.4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1)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檢測平臺、無損檢測儀器、理化檢驗儀器、耐壓試驗裝置和泄漏試驗裝置等;(2)專項條件規定不允許外委的檢測和試驗項目,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3)具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測量裝置,并且按照規定進行檢定、校準合格。C2.1.5工作外委制造單位應當有能力獨立完成產品的總體組裝、焊(粘)接、耐壓試驗、檢驗等制造過程,不允許將壓力容器產品的所有受壓元件進行外委。制造單位的設計、無損檢測、熱處理、理化檢驗以及部件除焊接外的壓制、卷制等成形工作可以外委,專項條件規定不得外委的,從其規定。C2.1.6產品安全性能的制造保證能力制造單位應當具備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的制造能力,能夠按照有關的安全技術規范供完整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制造單位應當具有與壓力容器產品制造相關的焊(粘)接、熱處理、無損檢測、耐規范及相關標準建立健全覆蓋本單位所有產品的焊(粘)接工藝規程。焊(粘)接工藝規程所依據的焊(粘)接工藝評定應當在本單位進行,由本單位熟練焊(粘)接人員使用本單位的設備設施焊(粘)接試件。C2.1.7試制造(注C-6)(1)試制造樣品應當能充分體現并且能驗證制造單位申請許可范圍內的制造和檢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2)試制造樣品數量及要求見表C-6,制造單位至少準備1臺許可范圍的試制造(丸)、油漆、涂裝;鑄造類等非焊(粘)接壓力容器的制造工藝還應當包括鑄件組裝、耐壓試驗及其他必要的過程;(3)典型產品涉及真空絕熱容器(罐體)、搪玻璃容器、多層壓力容器、儲氣井和非焊接瓶式容器時,應當準備相應的試制造樣品。制造單位同時設計本單位制造的壓力容器,應當先按照本附件C1.3條進行注C-6:試制造樣品需要銷售使用的,其試制過程應當接受監督檢驗。表C-6試制造樣品數量及要求許可級別數量試制造樣品要求D一般依據GB/T150《壓力容器》或者JB4732《鋼制壓力容器——分析設計標準》設計制造[真空絕熱容器(罐體)、搪玻璃容器和儲氣井、非焊接瓶式容器等壓力容器除外],A1級規格不小于φ2000mm、其他級別規格不小于φ800×2000mm,應當帶有人孔(或者Di≥400mm帶法蘭的接管),設計參數和制造工藝應當覆蓋申請產品范圍,制造工藝必須包括A3容積不小于200m3,一般依據GB/T12337《鋼制球形儲罐》設計制造A4(1)石墨壓力容器試制造樣品一般依據GB/T21432《石墨制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塊式殼程壓力不小于0.6MPa、介質程不小于0.3MPa,管式殼程壓力不小于0.4MPa、介質程不小于0.2MPa,換熱面積不小于10m2,塊孔式和列管式不得相互覆蓋;(2)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試制造樣品一般依據相筒體長度不小于1000mmA5醫用氧氣加壓氧艙、醫用空氣加12130《醫用空氣加壓氧艙》或者相應產品標準設計制造,在制造單位內完成相應臺數試制造樣品的模擬安裝,試制造樣品應當完成調試A6一般依據GB/T34019《超高壓容器》設計制造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表C-6(續)許可級別數量試制造樣品要求汽車罐車一般依據GB/T19905《液化氣體汽車罐車》、NB/T47058《冷凍液化氣體汽車罐車》設計制造,罐式集裝箱一般依據NB/T47057《液化氣體罐式集裝箱》、NB/T47059《冷凍液化氣體罐式集設計制造依據相應產品標準設計制造C2.2專項條件C2.2.1大型高壓容器(A1)C2.2.1.1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注C-7)具有冷卷厚度不小于150mm的卷板機(鍛焊結構的容器制造單位具有直徑不小于5m、高度不小于2m的機加工設備)、單臺額定起重量不小于200t的起重設備和規格不小于10m×5m×5m(長×寬×高)的熱處理爐。注C-7:產品范圍限多層壓力容器的,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要求可以適當降低。C2.2.1.2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具有透照能力不小于150mm的X射線檢測裝置或者TOFD檢測儀器。C2.2.2其他高壓容器(A2)具有冷卷厚度不小于30mm的卷板機(非焊接結構的除外)和單臺額定起重量不C2.2.3球罐(A3)(注C-8)C2.2.3.1人員同時具有板材對接焊縫平、立、橫、仰位置焊合格項目的焊工不少于8人。同時具有管板角焊縫立、橫、仰位置焊合格項目的焊工不少于2人。C2.2.3.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具有滿足現場組焊所需要的焊機房、保證溫度和濕度的焊材庫房及焊材烘干(2)具有保證施焊條件的措施和設施;(3)從事球罐現場整體熱處理的單位,還應當具有整體熱處理的能力和相應的工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C2.2.3.3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1)具有現場射線檢測作業所需要的安全防護及警戒設施和措施,處理底片的暗注C-8:從事超大型中低壓非球形壓力容器現場制造的單位,除應當具備相應制造資質外,還應當滿足球罐(A3)基本條件及專項條件的要求。A3條件由監督檢驗機構負責核查。C2.2.4非金屬壓力容器(A4)C2.2.4.1石墨制壓力容器C2.2.4.1.1人員(1)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粘接和浸漬作業人員至少各2人;(2)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石墨容器質量專職檢驗人員和材料理化性能檢驗人員不少于2人,材料理化性能檢驗人員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C2.2.4.1.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具有滿足石墨塊等材料烘干、切割的專用設備,有粘接拼接的專用工裝夾具,具有確保加工精度的切削和鉆孔設備;(2)具有滿足石墨浸漬、熱固化的成套設備。C2.2.4.1.3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具有滿足石墨材料檢驗的試驗裝置,實驗室條件、儀器設備滿足有關質量、檢驗標準的要求。C2.2.4.2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包括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C2.2.4.2.1人員(1)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纏繞作業人員和粘接(手糊)作業人員至少各2人;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制造單位,還應當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熱塑性塑料焊接人員不少于2人;(2)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質量專職檢驗人員不少于2人;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制造單位,還需要配備具有熱塑性塑料質量檢驗能力的專職檢驗人員至少1人;(3)具備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或者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材料理化性能檢驗能力的制造單位,應當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理化性能檢驗人員不少于2人,并且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C2.2.4.2.2設計能力(1)具備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的設計能力;(2)配備專職設計人員總數不少于5人,其中助理工程師不少于3人、工程師不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C2.2.4.2.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具備滿足許可范圍的纖維增強塑料或者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全部工藝過程的制造能力;(2)具有滿足許可范圍的各種規格產品制造的各型號模具、微機自動控制纖維纏繞生產線(包括制襯機、固化機、纏繞機和脫模機)、切割設備、打磨設備和攪拌罐、噴槍等原材料攪拌混合設備以及組裝環等工裝夾具;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還應當具有塑料焊接設備。C2.2.4.2.4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具有纖維增強塑料和熱塑性塑料襯里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材料檢驗的試驗裝置,實驗室條件、儀器設備應當滿足有關質量、檢驗標準的要求。C2.2.5氧艙(A5)C2.2.5.1人員(1)配備電氣系統和安裝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該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2)配備與產品設計、制造、安裝、改造與重大修理工作等相關專業(機械、焊接和電氣)的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8人,從事產品設計的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其中電氣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人;(3)配備持證電工不少于2人。C2.2.5.2工作場所具有滿足清潔條件要求的產品制造、組裝和調試所需要的室內生產場地。C2.2.5.3設計能力具備制造許可范圍內產品的設計能力,并且配置新產品設計開發和轉化工藝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包括設計制圖、出圖的硬件和軟件)。C2.2.5.4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具有制造許可范圍內產品自行完成的制造、安裝、改造與重大修理工序,與生產過程相適應的設備(如切割、成型、熱處理、機加工、焊接、起重、表面處理、彎管等設備)以及相應的工藝裝備。C2.2.5.5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具備滿足產品制造、安裝、改造與重大修理、驗收等過程所要求的檢驗與試驗裝置、儀器儀表,如電氣測試儀器儀表(兆歐表、接地電阻測試議、交流耐壓測試儀、漏電流測試儀等)、光學測試儀、聲學測試儀等。C2.2.6超高壓容器(A6)C2.2.6.1人員配備中、高級機加工人員不少于2人。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C2.2.6.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具有滿足產品制造的機械加工、熱處理設備。C2.2.6.3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具有低倍組織、晶粒度、非金屬夾雜物、殘余應力檢測等相關裝置,具有超高壓容器超聲檢測儀器。C2.2.7鐵路罐車(C1),汽車罐車、罐式集裝箱(C2),長管拖車、管束式集裝箱(C3)長管拖車、管束式集裝箱(C3)制造單位應當首先取得無縫氣瓶(B1)制造許可證。C2.2.7.1人員(1)配備安全附件、儀表、信息化追溯和裝卸附件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該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和安全附件、儀表及裝卸附件相關工作的經歷;(2)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安全附件、儀表、信息化追溯和裝卸附件工作人員不少(3)長管拖車、管束式集裝箱制造單位持證焊工中配備氬弧焊焊工不少于2人;(4)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組裝人員不少于4人。C2.2.7.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具有罐體或者氣瓶、安全附件、儀表、裝卸閥門、管路、走行裝置或者框架等部件總裝(或者落成)的工裝和裝備;(2)鐵路罐車制造單位應當具有專用鐵道線路,同時具有轉向架制造、制動及車鉤緩沖裝置、整車落成必需的相應工裝及設備;罐式集裝箱和管束式集裝箱制造單位應當具有專門的端框制作工裝和框架總裝胎架,以及能滿足罐式集裝箱和管束式集裝箱的強度試驗[僅限于船舶運輸條件下的集裝箱所需的試驗除外,內部縱向栓固試驗(動態)可以外委]要求的試驗場地、工裝和設施;(3)有罐體焊后熱處理要求的制造單位,應當具有罐體整體焊后熱處理爐并且配有自動記錄溫度曲線的測溫儀表;(4)有氣體置換或者抽真空工藝要求的,還應當具有滿足相關工藝要求的氣體置換處理設備或者抽真空設備;(5)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熱處理和無損檢測場地、工裝和設施以及專用稱重衡器。C2.2.7.3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長管拖車、管束式集裝箱制造單位應當具有氣瓶靜平衡測試裝置、閥門試驗裝置。C2.2.8中、低壓容器(D)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卷板機和單臺額定起重量不小于10t的起重設備。C2.2.9特殊結構壓力容器專項條件除符合相應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外,還應當具有本條的專項條件。TSG07—201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07—2019特殊結構壓力容器制造單位生產許可證書上應當注明含(或者限)真空絕熱容器(罐體)、搪玻璃壓力容器、多層壓力容器、儲氣井或者非焊接瓶式容器。證書上無標注的,不能從事特殊結構壓力容器制造,如果需要制造上述容器,按照增項辦理。C2.2.9.1真空絕熱容器(罐體)C2.2.9.1.1人員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真空性能、低溫絕熱性能的檢測人員。C2.2.9.1.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具有產品制造需要的充填或者纏繞、抽真空和脫脂設備;(2)產品采用纏繞絕熱材料絕熱方式的制造單位,具有專用的潔凈和可控制溫濕度的纏繞房和纏繞工裝;(3)具有吸附劑活化設備,加熱溫度區間能夠有效保障活化需求;(4)具有專用的抽真空房、相應的內外容器套合設備或者工裝。C2.2.9.1.3檢驗與試驗裝置具有膨脹珍珠巖含水率分析儀器、蒸發率測試儀、露點測量儀器、油脂含量檢測分析儀器、真空測量儀器及氦質譜真空檢漏儀(具有相應的標準漏孔等校準工具)。C2.2.9.2搪玻璃壓力容器C2.2.9.2.1人員(1)配備搪玻璃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該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和搪玻璃容器制造的工作經歷;(2)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搪玻璃過程作業人員不少于2人;(3)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搪玻璃壓力容器質量專職檢驗人員和搪玻璃釉理化性能檢驗人員至少各2人。C2.2.9.2.2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1)搪玻璃壓力容器罐體、罐蓋的搪玻璃制造過程不允許外委;(2)具有滿足產品生產的專用工裝、設施和場地,包括噴砂(丸)、磨光等基體表(3)具有保證噴涂過程中搪玻璃釉密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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