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17-目次前言引言1范圍2規范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3.1與組織和領導作用有關的術語3.2與策劃有關的術語3.3與支持和運行有關的術語3.4與績效評價和改進有關的術語4組織所處的環境4.1理解組織及其所處的環境4.2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4.3確定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4.4環境管理體系5領導作用5.1領導作用與承諾5.2環境方針5.3組織的崗位、職責和權限6策劃6.1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6.1.1總則6.1.2環境因素6.1.3合規義務6.1.4措施的策劃6.2環境目標及其實現的策劃6.2.1環境目標6.2.2實現環境目標措施的策劃7.支持7.1資源7.2能力7.3意識7.4信息交流7.4.1總則7.4.2內部信息交流7.4.3外部信息交流7.5文件化信息7.5.1總則7.5.2創建和更新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8運行8.1運行策劃和控制8.2應急準備和響應9績效評價9.1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9.1.1總則9.1.2合規性評價9.2內部審核9.2.1總則9.2.2內部審核方案9.3管理評審10改進10.1總則10.2不符合和糾正措施10.3持續改進附錄A(資料性附錄)本標準使用指南附錄B(資料性附錄)GB/T24001-2015與GB/T24001-2004的對應情況引言0.1背景為了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必須實現環境、社會和經濟三者之間的平衡。通過平衡這“三大支柱”的可持續性,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隨著法律法規的日趨嚴格,以及因污染、資源的低效使用、廢物管理不當、氣候變化、生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等給環境造成的壓力不斷增大,社會對可持續發展、透明度和責任的期望值已發生了變化。因此,各組織通過實施環境管理體系,采用系統的方法進行環境管理,以期為“環境支柱”的可持續性做出貢獻。0.2環境管理體系的目的本標準旨在為各組織提供框架,以保護環境,響應變化的環境狀況,同時與社會經濟需求保持平衡。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使組織能夠實現其設定的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環境管理的系統方法可向最高管理者提供信息,通過下列途徑以獲得長期成功,并為促進可持續發展創建可選方案:——預防或減輕有害環境影響以保護環境;——減輕環境狀況對組織的潛在有害影響;——幫助組織履行合規義務;——提升環境績效;——采用生命周期觀點,控制或影響組織的產品和服務的設計、制造、交付、消費和處置等的方式,能夠防止環境影響被無意地轉移到生命周期的其他階段;——實施環境友好的、且可鞏固組織市場地位的可選方案,以獲得財務和運營收益;——與有關的相關方溝通環境信息。本標準不擬增加或改變組織的法律法規要求。0.3成功因素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實施取決于最高管理者領導下的組織各層次和職能承諾。組織可利用機遇,尤其是那些具有戰略和競爭意義的機遇,預防或減輕有害的環境影響,增強有益的環境影響。通過將環境管理融入到組織的業務過程、戰略方向和決策制定過程,與其他業務的優先項相協調,并將環境管理納入組織的整體管理體系中,最高管理者就能夠有效地應對其風險和機遇。成功實施本標準可使相關方確信組織已建立了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然而,采用本標準本身并不保證能夠獲得最佳環境結果。本標準的應用可因組織所處環境的不同而存在差異。兩個組織可能從事類似的活動,但是可能擁有不同的合規義務、環境方針承諾,使用不同的環境技術,并有不同的環境績效目標,然而它們均可能滿足本標準的要求。環境管理體系的詳略和復雜程度將取決于組織所處的環境、其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其合規義務,以及其活動、產品和服務的性質,包括其環境因素和相關的環境影響。0.4策劃-實施-檢查-改進模式構成環境管理體系的方法是基于策劃、實施、檢查與改進(PDCA)的概念。PDCA模式為組織提供了一個循環漸進的過程,用以實現持續改進。該模式可應用于環境管理體系及其每個單獨的要素。該模式可簡述如下:——策劃:建立所需的環境目標和過程,以實現與組織的環境方針相一致的結果。——實施:實施所策劃的過程。——檢查:根據環境方針,包括其承諾、環境目標和運行準則,對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并報告結果。——改進:采取措施以持續改進。圖1展示了本標準采用的結構如何融入PDCA模式,它能夠幫助新的和現有的使用者理解系統方法的重要性。0.5本標準內容本標準符合ISO對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這些要求包括一個高層結構,相同的核心正文,以及具有核心定義的通用術語,目的是方便使用者實施多個ISO管理體系標準。本標準不包含針對其他管理體系的要求,例如:質量、職業健康安全,能源或財務管理。然而,本標準使組織能夠運用共同的方法和基于風險的思想,將其環境管理體系與其他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整合。本標準包括了評價符合性所需的要求。任何有愿望的組織均可能通過以下方式證實與本標準的符合:——進行自我評價和自我聲明;或——尋求組織的相關方(例如:顧客),對其符合性進行確認;或——尋求組織的外部機構對其自我聲明的確認;或——尋求外部組織對其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或注冊。附錄A提供了解釋性信息以防止對本標準要求的錯誤理解。附錄B顯示了本標準現行版本與以往版本之間完整的技術對照。有關環境管理體系的實施指南包含在GB/T24004中。本標準使用以下詞語:——“shall(應)”表示要求;——“should(應當)”表示建議;——“may(可以)”表示允許;——“can(可能、能夠)”表示可能性或能力。標記“注”的信息旨在幫助理解或使用本文件。第3章使用的“注”提供了關于補充術語信息的附加信息,可能包括使用術語的相關規定。第3章中的術語和定義按照概念順序進行編排,本文件最后還給出了按字母順序的索引。A.1總則本附錄所給出的附加信息旨在防止對本標準所包含的要求的錯誤理解。這些信息的闡述與標準要求保持一致,不擬增加、扣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本標準的要求。本標準所包含的要求需要從系統或整體的角度進行考慮。使用者不應當脫離其他條款孤立地閱讀本標準的特定句子或條款。某些條款中的要求與其他條款中的要求之間存在著相互聯系。例如:組織需要理解其環境方針中的承諾與其他條款規定的要求之間的聯系。對變更的管理是組織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以確保能夠持續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標準諸多要求中均提出對變更的管理,包括:——保持環境管理體系(見4.4);——環境因素(見6.1.2);——內部信息交流(見7.4.2);——運行控制(見8.1);——內部審核方案(見9.2.2);以及——管理評審(見9.3)。作為變更管理的一部分,組織應當提出計劃內與計劃外的變更,以確保這些變更的非預期結果不對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產生負面影響。變更包括以下示例:——計劃的對產品、過程、運行、設備或設施的變更;——員工或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的變更;——與環境因素、環境影響和相關技術有關的新信息;——合規義務的變更。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組織能夠用來提升其環境績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要求。本標準可供尋求以系統的方式管理其環境責任的組織使用,從而為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支柱”做出貢獻。本標準可幫助組織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這些結果將為環境、組織自身和相關方帶來價值。與組織的環境方針保持一致的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包括:——提升環境績效;——履行合規義務;——實現環境目標。本標準適用于任何規模、類型和性質的組織,并適用于組織基于生命周期觀點確定的其能夠控制或能夠施加影響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環境因素。本標準未提出具體的環境績效準則。本標準能夠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統地改進環境管理。但是,只有本標準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了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中且全部得以滿足,組織才能聲明符合本標準。2規范性引用文件無規范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與組織和領導作用有關的術語3.1.1管理體系組織用于制訂方針、目標以及實現這些目標的過程所需的一系列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要素。注1:一個管理體系可關注一個領域或多個領域(例如: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能源、財務管理)。注2:體系要素包括組織的結構、崗位和職責、策劃和運行、績效評價和改進。注3:管理體系的范圍可能包括整個組織、其特定的職能、其特定的部門、或跨組織的一個或多個職能。3.1.2環境管理體系管理體系的一部分,用來管理環境因素、履行合規義務,并應對風險和機遇。3.1.3環境方針由最高管理者就組織的環境績效正式表述的意圖和方向。3.1.4組織為實現其目標而具有職責、權限和關系等自身職能的個人或群體。注1:組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經營者、公司、集團公司、商行、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合股經營的公司、公益機構、社團、或上述單位中的一部分或其結合體,無論其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公營或私營。3.1.5最高管理者在最高層指揮并控制組織的一個人或一組人。注1:最高管理者有權在組織內部授權并提供資源。注2:若管理體系的范圍僅涵蓋組織的一部分,則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揮并控制組織該部分的人員。3.1.6相關方能夠影響決策或活動、受決策或活動影響,或感覺自身受到決策或活動影響的個人或組織。示例:相關方可包括顧客、社區、供方、監管部門、非政府組織、投資方和員工。注1:“感覺自身受到影響”意指組織已知曉這種感覺。3.2與策劃有關的術語3.2.1環境組織運行活動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氣、水、土地、自然資源、植物、動物、人,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注1:外部存在可能從組織內延伸到當地、區域和全球系統。注2:外部存在可能用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氣候或其他特征來描述。3.2.2環境因素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與或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注1:一項環境因素可能產生一種或多種環境影響。重要環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夠產生一種或多種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注2:重要環境因素是由組織運用一個或多個準則確定的。3.2.3環境狀況在某個特定時間點確定的環境的狀態或特征。3.2.4環境影響全部或部分地由組織的環境因素給環境造成的有害或有益的變化。3.2.5目標要實現的結果。注1:目標可能是戰略性的、戰術性的或運行層面的。注2:目標可能涉及不同的領域(例如:財務、健康與安全以及環境的目標),并能夠應用于不同層面(例如:戰略、組織范圍、項目、產品、服務和過程)。注3:目標可能以其他方式表達,例如:預期結果、目的、運行準則、環境目標,或使用其它意思相近的詞語,例如:指標等表達。3.2.6環境目標組織依據其環境方針制定的目標。3.2.7污染預防為了降低有害的環境影響而采取(或綜合采用)過程、慣例、技術、材料、產品、服務或能源以避免、減少或控制任何類型的污染物或廢物的產生、排放或廢棄。注:污染預防可包括源消減或消除,過程、產品或服務的更改,資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環、再生或處理。3.2.8要求明示的、通常隱含的或必須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注1:“通常隱含的”是指對組織和相關方而言是慣例或習慣做法,所考慮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注2:規定要求指眀示的要求,例如:文件化信息中規定的要求。注3:法律法規要求以外的要求一經組織決定遵守即成為了義務。3.2.9合規義務(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組織必須遵守或選擇遵守的其他要求。注1:合規義務是與環境管理體系相關的。注2:合規義務可能來自于強制性要求,例如: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或來自于自愿性承諾,例如:組織的和行業的標準、合同規定、操作規程、與社團或非政府組織間的協議。3.2.10風險不確定性的影響。注1:影響指對預期的偏離——正面的或負面的。注2:不確定性是對某一事件、其后果或其可能性缺乏(包括部分缺乏)信息、理解或知識的狀態。注3:風險通常被描述為潛在“事件”與“后果”,或兩者的結合。注4:風險通常以事件后果(包括環境的變化)與相關的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的組合來表示。3.2.11風險和機遇潛在的有害影響(威脅)和潛在的有益影響(機會)。3.3與支持和運行有關的術語3.3.1能力運用知識和技能實現預期結果的本領。3.3.2文件化信息組織需要控制并保持的信息,以及承載信息的載體。注1:文件化信息可能以任何形式和承載載體存在,并可能來自任何來源。注2:文件化信息可能涉及:——環境管理體系,包括相關過程;——為組織運行而創建的信息(可能被稱為文件);——實現結果的證據(可能被稱為記錄)。3.3.3生命周期產品(或服務)系統中前后銜接的一系列階段,從自然界或從自然資源中獲取原材料,直至最終處置。注1:生命周期階段包括原材料獲取、設計、生產、運輸和(或)交付、使用、壽命結束后處理和最終處置。3.3.4外包安排外部組織執行組織的部分職能或過程。注1:盡管外包的職能或過程在管理體系范圍之內,但外部組織不在管理體系覆蓋范圍內。3.3.5過程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一系列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活動。注1:過程可能形成也可能不形成文件。3.4與績效評價和改進有關的術語3.4.1審核獲取審核證據并予以客觀評價,以判定審核準則滿足程度的系統的、獨立的、形成文件的過程。注1:內部審核由組織自行實施執行或由外部其他方代表其實施。注2:審核可以是結合審核(結合兩個或多個領域)。注3:審核應由與被審核活動無責任關系、無偏見和無利益沖突的人員進行,以證實其獨立性。注4:“審核證據”包括與審核準則相關且可驗證的記錄、事實陳述或其他信息;而“審核準則”則是指與審核證據進行比較時作為參照的一組方針、程序或要求。3.4.2符合滿足要求。3.4.3不符合未滿足要求。注1:不符合與本標準要求及組織自身規定的附加的環境管理體系要求有關。3.4.4糾正措施為消除不符合的原因并預防再次發生所采取的措施。注1:一項不符合可能由不止一個原因導致。3.4.5持續改進不斷提升績效的活動。注1:提升績效是指運用環境管理體系,提升符合組織的環境方針的環境績效。。注2:該活動不必同時發生于所有領域,也并非不能間斷。3.4.6有效性實現策劃的活動并取得策劃的結果的程度。3.4.7參數對運行、管理或狀況的條件或狀態的可度量的表述。3.4.8監視確定體系、過程或活動的狀態注1:為了確定狀態,可能需要實施檢查、監督或認真地觀察。3.4.9測量確定數值的過程。3.4.10績效可度量的結果。注1:績效可能與定量或定性的發現有關。注2:績效可能與活動、過程、產品(包括服務)、體系或組織的管理有關。3.4.11環境績效與環境因素的管理有關的績效。注1:對于一個環境管理體系,可能依據組織的環境方針、環境目標或其他準則,運用參數來測量結果。A.2結構和術語的說明為改進與其他管理體系標準之間的一致性,本標準的條款結構和一些術語已做出了變更。然而,本標準并未要求必須將其條款結構或術語應用于組織環境管理體系文件,也未要求必須以本標準使用的術語替代組織使用的術語。組織可選擇使用適合其業務的術語,例如:“記錄”、“文件”或“規程”,而不一定用“文件化信息”。A.3概念的說明除了條款3給出的術語和定義外,以下還對選取概念提供了說明,以防止錯誤理解:——本標準中,“any(任何)”一詞的使用意指選用或選擇。——“appropriate(適當的)”與“applicable(適用的)”不得互換。“適當的”意指適合于或適于……的,并意味著某種程度的自由;而“適用的”意指相關的或有可能應用的,且意味著如果能夠做到,就須要做。——“consider(考慮)”一詞意指有必要考慮這一話題,但可拒絕考慮;而“takeintoaccount(必須考慮)”意指有必要考慮這一話題,但不能拒絕考慮。——“continual(持續)”指發生在一段時期內的持續,但可能有間斷;而“continuous(連續)”指不間斷的持續,因此應當使用“持續”來描述改進。——本標準中,“effect(影響)”一詞用來描述組織變化的結果;“environmentalimpact(環境影響)”特指對環境造成變化的結果。——“ensure(確保)”一詞意指職責可以委派,但責任不能委派。——本標準使用了術語“interestedparty(相關方)”,“stakeholder(利益相關方)”是其同義詞,代表了相同概念。本標準使用了一些新的術語。以下對其進行簡單解釋,有助于新的使用者和本標準前版標準的使用者理解。——“complianceobligations(合規義務)”短語替代了前版標準的短語“legalrequirementsandotherrequirementstowhichtheorganizationsubscribes(法律法規要求和組織應遵守的其他要求)”,與前版標準的內涵沒有區別。——“documentedinformation(文件化信息)”替代了前版標準中的名詞“documentation(文件)”、“documents(文檔)”和“records(記錄)”。為有別于通用術語“文件化信息”的含義,本標準現使用短語“保留(retain)文件信息作為……的證據”來表示記錄,用短語“maintain(保持)文件化信息”來表示記錄以外的文件。短語“作為….的證據”并非是滿足法律證據的要求,而只是表明需要保留的客觀證據。——短語“externalprovider(外部供方)”意指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外部供方組織(包括合同方)。——將“identify(識別、確定)”改為“determine(確定)”旨在與標準化的管理體系術語保持一致。“確定”一詞意指獲得認知的探索過程,其內涵意圖與前版標準無區別。——短語“預期結果(intendedoutcome)”指組織通過實施其環境管理體系想要實現的結果。最低限度的預期結果包括提升環境績效、履行合規義務和實現環境目標。組織可針對其環境管理體系設定附加的預期結果,例如與其保護環境的承諾相一致,組織可建立一個致力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預期結果。——短語“person(s)doingworkunderitscontrol(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員)”包括為組織工作的人員和那些代表組織工作并承擔相應職責的人員(例如:合同方)。以此代替前版標準中的短語“personsworkingforitoronitsbehalf,personsworkingfororonbehalfoftheorganization(為組織或代表組織工作的人員)”,這一新短語與前版標準無區別。——前版標準中使用的概念“target(指標)”已涵蓋在術語“environmentalobjective(環境目標)”中。4組織所處的環境4.1理解組織及其所處的環境組織應確定與其宗旨相關并影響其實現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的外部和內部問題。這些問題應包括受組織影響的或能夠影響組織的環境狀況。A.4.1理解組織及其所處的環境4.1旨在針對可能對組織管理其環境職責的方式產生影響(正面的或負面的)的重要問題提供一個高層次的、概念性的理解。這些問題是組織的重要議題,也是需要探討和討論的問題,或是對組織實現其設定的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造成影響的變化著的情況。與組織所處的環境可能相關的內、外部問題示例如下:a)與氣候、空氣質量、水質量、土地使用、現存污染、自然資源的可獲得性、生物多樣性等相關的、可能影響組織目的或受組織環境因素影響的環境狀況;b)外部的文化、社會、政治、法律、監管、財務、技術、經濟、自然以及競爭環境,包括國際的、國內的、區域的和地方的;c)組織內部特征或條件,例如:其活動、產品和服務、戰略方向、文化與能力(即:人員、知識、過程、體系)。理解組織所處的環境可用于其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其環境管理體系(見4.4)。4.1所確定的內外部問題可能給組織或環境管理體系帶來風險和機遇(見6.1.1至6.1.3)。組織可從中確定那些需要應對和管理的風險和機遇(見6.1.4,6.2,7,8和9.1)。4.2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組織應確定:a)與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相關方;b)這些相關方的有關需求和期望(即要求);c)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將成為其合規義務。A.4.2理解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本標準希望組織對那些已確定與其有關的內外部相關方所明示的需求和期望有一個總體的(即高層次非細節性的)理解。組織在確定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他們必須滿足或選擇滿足時,即合規義務(見6.1.1)時,需考慮其所獲得的知識。當相關方認為其受到組織有關環境績效的決策或活動的影響時,則組織應考慮該相關方向其告知或披露的相關需求和期望。相關方的要求不一定是組織必需滿足的要求。一些相關方的要求體現了強制性的需求和期望,因為這些需求和期望已被納入法律、法規、規章、政府或甚至法庭判決的許可和授權中。組織可決定是否自愿接受或采納相關方的其他需求和期望(例如:納入合同關系或簽署自愿性協議)。一旦組織采納,這些需求和期望則成為組織的要求,即成為合規義務,并在策劃環境管理體系(見4.4)時必須予以考慮。對組織合規義務更詳細的分析見6.1.3。4.3確定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組織應確定環境管理體系的邊界和適用性,以界定其范圍。確定范圍時組織應考慮:a)4.1所提及的內、外部問題;b)4.2所提及的合規義務;c)其組織單元、職能和物理邊界;d)其活動、產品和服務;e)其實施控制與施加影響的權限和能力。范圍一經確定,在該范圍內組織的所有活動、產品和服務均須納入環境管理體系。應保持范圍的文件化信息,并可為相關方獲取。A.4.3確定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旨在明確環境管理體系所適用的物理和組織邊界,尤其是如果組織屬于某大型組織的一部分時,組織可自主靈活地界定其邊界。可選擇在整個組織內實施本標準,或只在組織的特定部分實施,前提是該部分的最高管理者有權限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確定范圍時,環境管理體系的可信性取決于組織邊界的選取。組織應運用生命周期觀點考慮其對活動、產品和服務能夠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的程度。范圍的確定不應用來排除具有或可能具有重要環境因素的活動、產品、服務或設施,或規避其合規義務。范圍是對在其環境管理體系邊界內組織運行的、真實的并具代表性的闡述,且不應當對相關方造成誤導。一旦組織宣稱符合本標準,則要求組織對范圍的聲明可為相關方獲取。4.4環境管理體系為實現組織的預期結果,包括提高其環境績效,組織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包括所需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組織建立并保持環境管理體系時,應考慮4.1和4.2獲得的知識。A.4.4環境管理體系組織有權力和責任決定如何滿足本標準要求,包括以下事項的詳略程度:a)建立一個或多個過程,以確信它(們)按策劃得以控制和實施,并實現期望的結果;b)將環境管理體系要求融入其各項業務過程中,例如:設計和開發、采購、人力資源、營銷和市場等;c)將與組織所處的環境(見4.1)和相關方要求(見4.2)有關的問題納入其環境管理體系。若本標準針對組織內一個或多個特定部分實施,則可采用組織其他部分制定的方針、過程和文件化信息來滿足本標準的要求,只要它們適用于那個(些)特定部分。關于將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作為變更管理的一部分的信息,見A.1。5領導作用5.1領導作用與承諾最高管理者應證實其在環境管理體系方面的領導作用和承諾,通過:a)對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性負責;b)確保建立環境方針和環境目標,并確保其與組織的戰略方向及所處的環境相一致;c)確保將環境管理體系要求融入組織的業務過程;d)確保可獲得環境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e)就有效環境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環境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進行溝通;f)確保環境管理體系實現其預期結果;g)指導并支持員工對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做出貢獻;h)促進持續改進;i)支持其他相關管理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證實其領導作用。注:本標準所提及的“業務”可從廣義上理解為涉及組織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動。A.5.1領導作用和承諾為了證明領導作用和承諾,最高管理者負有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特定職責,應當親自參與或進行指導。最高管理者可向他人委派這些行動的職責,但有責任確保這些行動得到實施。5.2環境方針最高管理者應在確定的環境管理體系范圍內建立、實施并保持環境方針,環境方針應:a)適合于組織的宗旨和組織所處的環境,包括其活動、產品和服務的性質、規模和環境影響;b)為制定環境目標提供框架;c)包括保護環境的承諾,其中包含污染預防及其他與組織所處環境有關的特定承諾;注:保護環境的其他特定承諾可包括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d)包括履行其合規義務的承諾;e)包括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以提高環境績效的承諾。環境方針應:——保持文件化信息;——在組織內得到溝通;——可為相關方獲取。A.5.2環境方針環境方針是聲明承諾的一系列原則,最高管理者在這些承諾中概述了組織支持并提升其環境績效的意圖。環境方針使組織能夠制定其環境目標(見6.2),采取措施實現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并實現持續改進(見10)。本標準規定了環境方針的三項基本承諾:a)保護環境;b)履行組織的合規義務;c)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以提升環境績效。這些承諾體現在組織為滿足本標準特定要求所建立的過程中,以確保一個堅實、可信和可靠的環境管理體系。保護環境的承諾不僅是通過污染預防防止有害的環境影響,還要保護自然環境免遭因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而導致的危害與退化。組織追求的特定承諾應當與其所處的環境,包括當地的或地區的環境狀況相關。這些承諾可能提及,例如:水質量、再循環或空氣質量的問題,并可能包括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以及環境修復相關的承諾。所有承諾均很重要,某些相關方特別關注組織履行其合規義務的承諾,尤其是滿足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承諾。本標準規定了一系列與該承諾相關的相互關聯的要求,包括下列需求:——確定合規義務;——確保按照這些合規義務實施運行;——評價合規義務的履行情況;——糾正不符合。5.3組織的崗位、職責和權限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內部分配并溝通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最高管理者應對下列事項分配職責和權限:a)確保環境管理體系符合本標準的要求;b)向最高管理者報告環境管理體系的績效,包括環境績效。A.5.3組織的崗位、職責和權限參與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的人員應當對其在遵守本標準要求和實現預期結果方面的崗位、職責和權限有清晰的理解。5.3識別的特定崗位和職責可分派給某一個人,有時被稱為“管理者代表”,也可由幾個人分擔,或分派給最高管理層的某成員。6策劃6.1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6.1.1總則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滿足6.1.1至6.1.4的要求所需的過程。策劃環境管理體系時,組織應考慮:a)4.1所提及的問題;b)4.2所提及的要求;c)其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并且,應確定與環境因素(見6.1.2)、合規義務(見6.1.3)、4.1和4.2中識別的其他問題和要求相關的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遇,以:——確保環境管理體系能夠實現其預期結果;——預防或減少不期望的影響,包括外部環境狀況對組織的潛在影響;——實現持續改進。組織應確定其環境管理體系范圍內的潛在緊急情況,特別是那些可能具有環境影響的潛在緊急情況。組織應保持:——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遇的文件化信息;——6.1.1至6.1.4中所需過程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應足以確信這些過程按策劃實施。A.6.1.1總則6.1.1建立過程的總體目的在于確保組織能夠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預防或減少非預期影響以實現持續改進。組織可通過確定其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遇,策劃措施進行處理來確保實現。這些風險和機遇可能與環境因素、合規義務,其他問題,或其他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有關。環境因素(見A.6.1.2)可能產生與有害環境影響、有益環境影響和其他對組織的影響有關的風險和機遇。可將確定與環境因素有關的風險和機遇作為重要性評價的一部分,也可單獨確定。合規義務(見A.6.1.3)可能產生風險和機遇,例如:未履行合規義務可損害組織的聲譽或導致訴訟;或更多地履行合規義務,能夠提升組織的聲譽。組織也可能存在與其他問題有關的風險和機遇,包括環境狀況,或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這些都可能影響組織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例如:a)由于員工文化或語言的障礙,未能理解當地的工作程序而導致的環境泄漏;b)因氣候變化而導致的可影響組織的建筑物或場地的洪澇的增強;c)由于經濟約束導致缺乏可獲得的資源來保持一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d)通過政府財政資助引進新技術,可能改善空氣質量;e)旱季缺水可能影響組織排放控制設備的運行能力。緊急情況是非預期的或突發的事件,需要緊急采取特殊應對能力、資源或過程加以預防或減輕其實際或潛在的后果。緊急情況可能導致有害環境影響或對組織造成其他影響。組織在確定潛在的緊急情況(例如:火災、化學品溢出、惡劣天氣)時,應當考慮以下內容:——現場危險物品(例如:易燃液體、貯油箱、壓縮氣體)的性質;——緊急情況最有可能的類型和規模;——附近設施(例如:工廠、道路、鐵路線)的潛在緊急情況。盡管須確定和應對風險和機遇,但并不要求進行正式的風險管理或文件化的風險管理過程。組織可自行選擇確定風險和機遇的方法。方法可涉及簡單的定性過程或完整的定量評價,這取決于組織運行所處的環境。識別風險和機遇(見6.1.1-6.1.3)是措施的策劃(見6.1.4)并建立環境目標(見6.2)的輸入。6.1.2環境因素組織應在所界定的環境管理體系范圍內,確定其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夠控制和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及其相關的環境影響。此時應考慮生命周期觀點。確定環境因素時,組織必須考慮:a)變更,包括已納入計劃的或新的開發,以及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和服務;b)異常狀況和可合理預見的緊急情況。組織應運用所建立的準則,確定那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即重要環境因素。適當時,組織應在其各層次和職能間溝通其重要環境因素。組織應保持以下內容的文件化信息:——環境因素及相關環境影響;——用于確定其重要環境因素的準則;——重要環境因素。注:重要環境因素可能導致與有害環境影響(威脅)或有益環境影響(機會)相關的風險和機遇。A.6.1.2環境因素組織確定其環境因素和相關環境影響,進而確定那些需要通過其環境管理體系進行管理的重要環境因素。全部地或部分地由環境因素給環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變化稱為環境影響。環境影響可能發生在地方、區域或是全球范圍,且可能是直接的、間接的或自然累積的影響。環境因素和環境影響之間是因果關系。確定環境因素時,組織要考慮生命周期觀點。但并不要求進行詳細的生命周期評價,只需認真考慮可被組織控制或影響的生命周期階段就足夠了。產品或服務的典型生命周期階段包括原材料獲取、設計、生產、運輸和(或)交付、使用、壽命結束后處理和最終處置。適用的生命周期階段將根據活動、產品和服務的不同而不同。組織需要確定其環境管理體系范圍內的環境因素。必須考慮與其現在的及過去的活動、產品和服務,計劃的或新的開發,新的或修改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相關的預期的和非預期的輸入和輸出。運用的方法應當考慮6.1中識別的正常的和異常的運行狀況、關閉與啟動狀態,以及可合理預見的緊急情況。應當注意之前曾發生過的緊急情況。關于將環境因素作為變更管理的一部分的信息,見A.1。組織不必單個考慮每個產品、組件或原材料以確定和評價其環境因素。當這些活動、產品和服務具有相同特性時,可對其進行分組或分類。確定其環境因素時,組織可能考慮下列事項:a)向大氣的排放b)向水體的排放;c)向土地的排放;d)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e)能源使用;f)能量釋放,例如:熱能、輻射、振動(噪音)和光能;g)廢物和(或)副產品的產生;h)空間的使用。除組織能夠直接控制的環境因素外,組織還應確定是否存在其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這些環境因素可能與組織使用的由其他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有關,也可能與組織向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有關,包括外包過程相關的產品和服務。對于組織向其他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組織可能僅對產品和服務的使用與壽命結束后處理具有有限的影響。但任何情況下均由組織確定其能夠實施控制的程度,其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以及其選擇施加這種影響的程度。應當考慮與組織活動、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環境因素,例如:——其設施、過程、產品和服務的設計和開發;——原材料的獲取,包括開采;——運行或制造過程,包括倉儲;——設施、組織資產和基礎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外部供方的環境績效和實踐;——產品運輸和服務交付,包括包裝;——產品存儲、使用和壽命結束后處理;——廢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新、再循環和處置。確定重要環境因素的方法不是唯一的。但所使用的方法與準則應當提供一致的結果。組織應設立確定其重要環境因素的準則。環境準則是評價環境因素首要的和最低的準則。可能與環境因素有關的準則包括,例如:類型、規模、頻次等,可能與環境影響有關的準則包括,例如:規模、嚴重程度、持續時間、暴露時間等,也可運用其他準則。當僅考慮某項環境準則時,一項環境因素可能不是重要環境因素,但當考慮了其他準則時,它或許可能達到或超過確定重要性的門檻值。這些其他準則可能包括組織的問題,例如:法律要求或相關方的關注。這些其他準則的運用不應使重要因素基于其環境影響而降級。某項重要環境因素可能導致一種或多種重大環境影響,因此可能導致需要處理的風險和機遇,以確保組織能夠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6.1.3合規義務組織應:a)確定并獲取與其環境因素有關的合規義務;b)確定如何將這些合規義務應用于組織;c)在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其環境管理體系時必須考慮這些合規義務。組織應保持其合規義務的文件化信息。注:合規義務可能會給組織帶來風險和機遇。A.6.1.3合規義務組織需詳細確定其在4.2中識別的適用于其環境因素的合規義務,并確定這些合規義務如何適用于組織。合規義務包括組織須遵守的法律法規要求,及組織須遵守的或選擇遵守的其他要求。適用時,與組織環境因素相關的強制性法律法規要求可能包括:a)政府機構或其他相關權力機構的要求;b)國際的、國家的和地方的法律法規;c)許可、執照或其他形式授權中規定的要求;d)監管機構頒布的法令、條例或指南;e)法院或行政的裁決;合規義務也包括組織須采納或選擇采納的,與其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其他相關方的要求。適用時,這些要求可能包括:——與社會團體或非政府組織達成的協議;——與公共機關或客戶達成的協議;——組織的要求;——自愿性原則或業務守則;——自愿性環境標志或環境承諾;——組織簽訂的合同約定的義務;——相關的組織標準或行業標準。6.1.4措施的策劃組織應策劃:a)采取措施管理其:1)重要環境因素;2)合規義務;3)6.1.1所識別的風險和機遇。b)如何:1)在其環境管理體系過程(見6.2,7,8和9.1)中或其他業務過程中融入并實施這些措施;2)評價這些措施的有效性(見9.1)。當策劃這些措施時,組織應考慮其可選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和經營要求。A.6.1.4措施的策劃組織需在高層面上策劃環境管理體系中應采取的措施,以管理其重要環境因素、合規義務,以及6.1.1識別的、組織優先考慮的風險和機遇,以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策劃的措施可包括建立環境目標(見6.2),或可獨立或整合融入其他的環境管理體系過程。也可通過其他管理體系提出一些措施,例如:通過那些與職業健康安全或業務連續性有關的管理體系;或通過與風險、財務或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其他業務過程提出一些措施。當考慮其技術選項時,組織應當考慮在經濟可行、成本效益高和適用的前提下,采用最佳可行技術。但這并不意味著組織必須使用環境成本核算的方法學。6.2環境目標及其實現的策劃6.2.1環境目標組織應針對其相關職能和層次建立環境目標,此時須考慮組織的重要環境因素及相關的合規義務,并考慮其風險和機遇。環境目標應:a)與環境方針一致;b)可測量(可行時);c)得到監視;d)予以溝通;e)適當時予以更新。組織應保持環境目標的文件化信息。6.2.2實現環境目標措施的策劃策劃如何實現環境目標時,組織應確定:a)要做什么;b)需要什么資源;c)由誰負責;d)何時完成;e)如何評價結果,包括用于監視實現其可測量的環境目標的進程所需的參數(見9.1.1)。組織應考慮如何能將實現環境目標的措施融入其業務過程。A.6.2環境目標及其實現的策劃最高管理者可從戰略層面、戰術層面或運行層面來制定環境目標。戰略層面包括組織的最高層次,其目標能夠適用于整個組織。戰術和運行層面可能包括針對組織內具體單元或職能的環境目標,應當與組織的戰略方向相一致。應當與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具備影響實現環境目標能力的人員溝通環境目標。“必須考慮重要環境因素”的要求并不意味著必須針對每項重要環境因素制定一個環境目標,而是制定環境目標時應優先考慮這些重要環境因素。“與環境方針保持一致”指環境目標是與最高管理者在環境方針中做出的承諾保持完全的對應和協調,包括持續改進的承諾。選擇參數來評價可測量的環境目標的實現情況。“可測量”指可能使用與規定尺度有關的定性的或定量的方法,以確定是否實現了環境目標。“可行時”表示某些情況下可能無法測量環境目標。但重要的是組織需能夠確定環境目標是否得以實現。關于環境參數的附加信息見GB/T24031。7支持7.1資源組織應確定并提供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A.7.1資源資源是環境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改進,以及提升環境績效所必需的。最高管理者應當確保那些負有環境管理職責的人員得到必需的資源支持。內部資源可由外部供方補充。資源可能包括人力資源、自然資源、基礎設施、技術和財務資源。例如: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技能和知識;基礎設施資源包括組織的建筑、設備、地下儲罐和排水系統等。7.2能力組織應:a)確定在其控制下工作,對組織環境績效和履行合規義務的能力有影響的人員所需的能力;b)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或經歷,確保這些人員能夠勝任工作;c)確定與其環境因素和環境管理體系相關的培訓需求;d)適當時,采取措施以獲得所必需的能力,并評價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注:適當措施可能包括,例如:向現有員工提供培訓和指導,或重新委派其職務;或聘用、雇傭勝任的人員。組織應保留適當的文件化信息作為能力的證據。A.7.2能力本標準的能力要求適用于那些可能影響組織環境績效的、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包括:a)其工作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人員;b)被委派了環境管理體系職責的人員,包括:1)確定并評價環境影響或合規義務;2)為實現環境目標做出貢獻;3)對緊急情況做出響應;4)實施內部審核;5)實施合規性評價。7.3意識組織應確保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員意識到:a)環境方針;b)與他們的工作相關的重要環境因素和相關的實際或潛在的環境影響;c)他們對環境管理體系有效性的貢獻,包括對提高環境績效的貢獻;d)不符合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包括未履行組織的合規義務的后果。A.7.3意識對環境方針的認知不應當理解為需要熟記承諾或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保存有文件化的環境方針的復本。而是這些人員應當意識到環境方針的存在、目的及他們在實現承諾中所起的作用,包括他們的工作如何能影響組織履行其合規義務的能力。7.4信息交流7.4.1總則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與環境管理體系有關的內部與外部信息交流所需的過程,包括:a)信息交流的內容;b)何時進行信息交流;c)與誰進行信息交流;d)如何進行信息交流。策劃信息交流過程時,組織應:——考慮其合規義務;——確保所交流的環境信息與環境管理體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實可信。組織應對其環境管理體系相關的信息交流做出響應。適當時,組織應保留文件化信息,作為其信息交流的證據。7.4.2內部信息交流組織應:a)在其各職能和層次間就環境管理體系的相關信息進行內部信息交流,適當時,包括交流環境管理體系的變更;b)確保其信息交流過程能夠促使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員對持續改進做出貢獻。7.4.3外部信息交流組織應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過程的規定及其合規義務的要求,就環境管理體系的相關信息進行外部信息交流。A.7.4信息交流信息交流使組織能夠提供并獲得與其環境管理體系相關的信息,包括與其重要環境因素、環境績效、合規義務和持續改進建議相關的信息。信息交流是一個雙向的過程,包括在組織的內部和外部。組織在建立其信息交流過程時,應當考慮內部組織結構,以確保與最適當的職能和層次進行信息交流。采用一種方式可能就足以滿足多個不同相關方的需求,而對于個別相關方提出的特殊需求,可能需要多種信息交流方式。組織所接收的信息可能包括相關方對組織環境因素管理有關的特定信息的需求,或可能包括對組織實施管理的方式的總體印象或看法。這些印象和看法可能是正面或是負面的。若是負面看法(例如:投訴),則重要的是組織要及時給出清晰的回復。對這些投訴進行事后分析能得出有價值的信息,可用于尋找改進環境管理體系的機會。信息交流應當具有下列特性:a)透明化,即組織對其獲得報告內容的方式是公開的;b)適當性,以使信息滿足相關方的需求,并促使其參與;c)真實性,不誤導那些相信信息報告的人員;d)事實性、準確性與可信性;e)不排除相關信息;f)使相關方可理解。關于將信息交流作為變更管理的一部分的信息,見A.1。關于信息交流的附加信息見GB/T24063。7.5文件化信息7.5.1總則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應包括:a)本標準要求的文件化信息;b)組織確定的實現環境管理體系有效性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注:不同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化信息的復雜程度可能不同,取決于:——組織的規模及其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的類型;——證明履行其合規義務的需要;——過程的復雜性及其相互作用;——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的能力。7.5.2創建和更新創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時,組織應確保適當的:a)識別和描述(例如:標題、日期、作者或文獻編號);b)形式(例如:語言文字、軟件版本、圖表)與載體(例如:紙質、電子);c)評審和批準,以確保適宜性和充分性。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環境管理體系及本標準要求的文件化信息應予以控制,以確保其:a)在需要的時間和場所均可獲得并適用;b)受到充分的保護(例如:防止失密、不當使用或完整性受損)。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適用時,組織應采取以下措施:——分發、訪問、檢索和使用;——存儲和保護,包括保持易讀性;——變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保留和處置。組織應識別所確定的對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和運行所需的來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適當時,應對其予以控制。注:“訪問”可能指只允許查閱文件化信息的決定,或可能指允許并授權查閱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決定。A.7.5文件化信息組織應當創建并保持充分的文件化信息,以確保實施適宜、充分和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首要關注點應當放在環境管理體系的實施和環境績效,而非復雜的文件化信息控制系統。除了本標準特定條款所要求的文件化信息外,組織可針對透明性、責任、連續性、一致性、培訓,或易于審核等目的,選擇創建附加的文件化信息。可使用最初并非以環境管理體系的目的而創建的文件化信息。環境管理體系的文件化信息可與組織實施的其他管理體系信息相整合。文件化信息不一定以手冊的形式呈現。8運行8.1運行策劃和控制組織應建立、實施、控制并保持滿足環境管理體系要求以及實施6.1和6.2所識別的措施所需的過程,通過:——建立過程的運行準則;——按照運行準則實施過程控制。注:控制可包括工程控制和程序控制。控制可按層級(例如:消除、替代、管理)實施,并可單獨使用或結合使用。組織應對計劃內的變更進行控制,并對非預期性變更的后果予以評審,必要時,應采取措施降低任何有害影響。組織應確保對外包過程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應在環境管理體系內規定對這些過程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的類型與程度。從生命周期觀點出發,組織應:a)適當時,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在產品或服務設計和開發過程中,考慮其生命周期的每一階段,并提出環境要求;b)適當時,確定產品和服務采購的環境要求;c)與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溝通其相關環境要求;d)考慮提供與產品或服務的運輸或交付、使用、壽命結束后處理和最終處置相關的潛在重大環境影響的信息的需求。組織應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確信過程已按策劃得到實施。A.8.1運行策劃和控制運行控制的類型和程度取決于運行的性質、風險和機遇、重要環境因素及合規義務。組織可靈活選擇確保過程有效和實現預期結果所需的運行控制方法的類型,可以是單一或組合方式。此類方法可能包括:a)設計一個或多個防止錯誤并確保一致性結果的過程;b)運用技術來控制一個或多個過程并預防負面結果(即工程控制);c)啟用能勝任的人員,確保獲得預期結果;d)按規定的方式實施一個或多個過程;e)監視或測量一個或多個過程,以檢查結果;f)確定所需使用的文件化信息及其數量。為對外包過程或對產品和服務的供方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組織可基于對下列因素的考慮,決定其自身在業務過程(例如:采購過程)中所需的控制程度。例如:——知識、能力和資源,包括:——外部供方滿足組織環境管理體系要求的能力;——組織確定適當控制或評價控制充分性的技術能力。——產品和服務對組織實現其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所具有的重要性和潛在影響;——對過程控制進行共享的程度;——通過采用其一般的采購過程實現所需的控制的能力;——可獲得的改進機會。當一個過程被外包或當產品和服務由外部供方提供時,組織實施控制或施加影響的能力可能發生由直接控制向有限控制或不能影響的變化。某些情況下,發生在組織現場的外包過程可能直接受控;而另一些情況下,組織影響外包過程或外部供方的能力可能是有限的。在確定與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有關的運行控制的程度和類型時,組織可考慮以下一個或多個因素,例如:——環境因素和相關的環境影響;——與組織制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相關的風險和機遇;——組織的合規義務;關于將運行控制作為變更管理的一部分的信息,見A.1。關于生命周期觀點的信息見A.6.1.2。外包過程是滿足下述所有條件的一種過程:——在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之內;——對于組織的運行是必需的;——對實現組織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是必須的;——組織保有符合要求的責任;——相關方認為該過程是由與外部供方有關系的組織實施的。環境要求是組織建立并與其相關方(例如:采購、顧客、外部供方等內部職能)進行溝通的關于組織環境相關的需求和期望。組織的某些重大環境影響可能發生在產品或服務的運輸、交付、使用、壽命結束后處理或最終處置階段。通過提供信息,組織可能預防或減輕這些生命周期階段的有害環境影響。8.2應急準備和響應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對6.1.1中識別的潛在緊急情況進行應急準備并做出響應所需的過程。組織應:a)通過策劃措施做好響應緊急情況的準備,以預防或減輕它所帶來的有害環境影響;b)對實際發生的緊急情況做出響應;c)根據緊急情況和潛在環境影響的程度,采取相適應的措施預防或減輕緊急情況帶來的后果;d)可行時,定期試驗所策劃的響應措施;e)定期評審并修訂過程和策劃的響應措施,特別是發生緊急情況后或進行試驗后;f)適用時,向有關的相關方,包括在組織控制下工作的人員提供應急準備和響應相關的信息和培訓。組織應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確信過程按策劃予以實施。A.8.2應急準備和響應以一種適合于組織特別需求的方式,對緊急情況做出準備和響應是每個組織的職責。關于確定緊急情況的信息見A.6.1.1。策劃應急準備和響應過程時,組織應當考慮:a)響應緊急情況的最適當的方法;b)內部和外部信息交流過程;c)預防或減輕環境影響所需的措施;d)針對不同類型緊急情況所采取的減輕和響應措施;e)開展緊急情況后評估以確定并實施糾正措施的需求;f)定期試驗策劃的應急響應措施;g)對應急響應人員進行培訓;h)關鍵人員和救助機構名錄,包括詳細的聯系方式(例如:消防部門、泄漏清理服務部門);i)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j)從鄰近組織獲得相互援助的可能性。9績效評價9.1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9.1.1總則組織應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其環境績效。組織應確定:a)需要監視和測量的內容:b)適用時,監視、測量、分析與評價的方法,以確保有效的結果;c)組織評價其環境績效所依據的準則和適當的參數;d)何時應實施監視和測量;e)何時應分析和評價監視和測量結果。適當時,組織應確保使用經校準或經驗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并對其予以維護。組織應評價其環境績效和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組織應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過程的規定及其合規義務的要求,就有關環境績效的信息進行內部和外部信息交流。組織應保留適當的文件化信息,作為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結果的證據。A.9.1.1總則當確定應當監視和測量的內容時,除了環境目標的進展外,組織應當考慮其重要環境因素、合規義務和運行控制。組織應當在其環境管理體系中規定進行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所使用的方法,以確保:a)監視和測量的時機與分析和評價結果的需求相協調;b)監視和測量的結果是可靠的、可重現的和可追溯的;c)分析和評價是可靠的和可重現的,并能使組織報告趨勢;應當向具有職責和權限的人報告對環境績效分析和評價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運輸安全規章制度
- 根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
- 人人都是安全員的心得
- 契稅法培訓課件
- 2025年考研政治真題及參考答案
- 2025至2030中國鋁型材行業發展分析及產業運行態勢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中國肉雞加工行業產業運行態勢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中國嬰幼兒護理書籍行業發展趨勢分析與未來投資戰略咨詢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鍛鋼磨料行業發展研究與產業戰略規劃分析評估報告
- 2025至2030中國印花漿料行業發展分析及產業運行態勢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報告
- 遼寧沈陽市文體旅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聘筆試沖刺題2024
- 中國電子商務物流發展現狀與趨勢分析報告
- 【MOOC】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鄭州輕工業大學 中國大學慕課MOOC答案
- 檢查檢驗管理制度
- 護理實習生供應室
- 大棚鋼結構工程施工方案
- 語文-40首必背古詩詞(易錯字標注+挖空訓練+情境式默寫)(學生版+教師版)
- 肉毒素治療眼瞼痙攣
- 叉車教學課件教學課件
- 《化工設備機械基礎(第8版)》完整全套教學課件
- 2024年江西省中考英語試題含解析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