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法考》試卷(一)甄題第一階段習題含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哪一項支出可以加計扣除?
A、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
B、為安置殘疾人員所購置的專門設施
C、贊助支出
D、職工教育經費
【參考答案】:A
2、關于刑事責任、犯罪、刑罰三者之間的關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刑事責任是一個獨立的概念,與刑罰沒有關系
B、刑事責任是一個獨立的概念,與犯罪沒有關系
C、刑事責任是介于犯罪和刑罰之間的橋梁和紐帶,關系密切
D、刑事責任雖與犯罪、刑罰有聯系,但聯系不大
【參考答案】:C
【知識點】刑事責任、犯罪、刑罰的關系。
【解析】刑事責任是行為人對違反刑事法律義務的行為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種應有的承
擔的標準,也是國家對實施刑事違法行為即犯罪行為人的一種否定評價。從此定義可知,刑事責任是
介于犯罪和懲罰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刑事責任產生于犯罪,是犯罪引起的必然后果。刑事責任是刑罰
的先導,它與刑罰的聯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刑事責任的存在決定刑罰適用的現實可能性;
(2)刑事責任的大小是判處刑罰輕重的標準:(3)刑罰是刑事責任的主要體現形式,刑事責任主要是通
過刑罰來實現的。
3、關于未成年犯罪,下列哪一選項說法正確?
A、甲15歲,與鄰居13歲的乙談戀愛,并曾發生性關系,甲構成強
奸罪
1
B、17歲的乙某日深夜潛入一家商場意圖竊取財物,但因聽到警報
聲而倉皇逃走,乙構成盜竊罪,但應減輕處罰
C、15歲的丙將某女強奸后迫使其賣淫,丙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D、17歲的丁恃強凌弱,曾有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錢
財、學習用品的行為,擾亂了學校的秩序,丁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10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不認為是犯罪。因此甲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A選項錯誤,不當選。第9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不滿
十八周歲的人盜竊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認為是犯罪。因此乙的行為可不認為是犯罪,B選項錯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已滿十
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行為,如果同時觸犯了刑法第十七條第
二款規定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罪名,定罪處罰。因此對于丙,雖然其不需要
承擔強迫賣淫的刑事責任,但需要追究其強奸罪的刑事責任,因此C選項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
出于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或者尋求精神刺激,隨意毆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對其他未成年人強拿硬要
或者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D選
項中,丁的行為并不屬于多次對其他未成年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學校及其他公共
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因此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定罪。D選項正確。本題應選D。
4、下列有關法的淵源的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在現代各國,憲法、法律、法規等各種制定法均為法的正式淵源
B、根據《民法通則》第6條的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
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因此國家政策是我國法的正式淵源
C、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案例在實際上對下級法院的案件審
判具有指導作用,因此它屬于我國法的正式淵源
D、規章在我國只是行政性法律規范文件,對法院審判案件只起參考
作用,因此規章雖屬于我國法的淵源,但不是法的正式淵源
【參考答案】:A
【解析】:考點:法律淵源。根據是否表現于國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確的條文形式,法的
淵源可以分為正式淵源和非正式淵源.在現代各國,憲法、法律、法規等各種制定法均為法的正式淵
2
源,選項A正確.在我國,規章屬于法的正式淵源,選項D錯誤;而國家政策、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
案例雖屬于法的淵源,但不屬于正式淵源,選項B、C錯誤.故本題選A.
5、下列關于《臨時約法》的說法不正確的有:
A、確立了資產階級的共和政體
B、以孫中山民權主義學說為指導思想
C、規定了國家的土地政策
D、確認了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
【參考答案】:C
【解析】:《臨時約法》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制度,以根本法的形式宣判封建君
主專制制度的死刑,確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規定了國家的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肯定辛亥革命的積
極成果,更廣泛的宣傳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思想。所以A選項正確,不選。《臨時約法》是辛亥革命的
直接產物,以孫中山的民權主義學說作為核心。其基本內容是推翻帝制,建立民國,實現資產階級專
政的民主共和制度。所以B選項正確,不選。《臨時約法》并沒有規定國家的土地制度,所以C選項
錯誤,當選。《臨時約法》確認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以法律形式打破清王朝束縛私人資本主義發展
的各種桎梏,客觀上有利于資本主義的發展,但同時也清楚表明《臨時約法》的資產階級性質。所以
D選項正確,不選。
6、國際法基本原則的特征之一是各國公認,這意味著()。
A、一國不能創造國際法
B、一國可以創造國際法
C、第三世界國家可以創造國際法
D、大國可以創造國際法
【參考答案】:A
【解析】:各國公認意味著國際法基本原則首先是被整個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原則,一國或大
國不能創造國際法。
7、甲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與建材公司乙簽訂了水泥和原沙的買賣
合同。在合同履行時,水泥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號,原沙也不符合合同
約定的壓強標準,雙方因此發生爭議。關于此爭議適用的法律,以下說
法正確的是()O
3
A、這兩種建材都適用《產品質量法》
B、水泥適用《產品質量法》;原沙適用其他法律
C、原沙適用《產品質量法》,水泥適用其他法律
D、這兩種建材都不適用《產品質量法》
【參考答案】:B
【解析】:《產品質量法》的適用范圍
《產品質量法》第2條第2款規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
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水泥是經過加工的產品;原沙沒有經過加工。
8、趙某是甲市居民,2006年國慶節假期期間前往乙市探訪親友,
被該市丙區公安分局和丁區公安分局以檢查身份證和暫住證為由扣押,
扣押期間被前來進行檢查工作的乙市公安局警察毆打至重傷,若趙某提
起國家賠償,則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趙某可以就被丙區和丁區公安分局無故扣押這一行為要求行政賠
償
B、趙某可以就乙市公安局警察毆打至重傷這一行為請求國家賠償
C、趙某可以要求丙區和丁區公安局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D、若趙某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時效為2年,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違
法行政行為時起算
【參考答案】:D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
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
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
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A選項屬于第(一)項
規定的違法拘留行為,B選項屬于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因此均可請求國家賠償。根據該法第7條第
2款的規定,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因此趙某可以要求丙區和丁區公安分局共同
承擔賠償責任,C選項正確。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9條第1款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
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
4
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因此,起算時間是自賠償請求人知道或者應
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而不是賠償機關
作出具體行為之日,D選項錯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D。
9、某廠運送運動服的汽車在郊區某村外翻車,運動服散落在地。村
民李某看到后,遂對在農田干活的村民招呼:“車翻了,咱們不拿白不
拿。”然后就扛起一包運動取回家。其余村民見狀,一哄而上,將運動
服搶光。對李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A、以盜竊罪處罰
B、以搶奪罪處罰
C、以聚眾哄搶罪處罰
D、以侵占罪處罰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點是盜竊罪、搶奪罪、聚眾哄搶罪、侵占罪的區別。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
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
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或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
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數額較大的行為。聚眾哄搶
罪,是指聚集多人,非法實施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行為。聚眾哄搶罪的特征主要有
三:聚眾性、公然性和非暴力性。這些特征也是聚眾哄搶罪區別于盜竊罪、搶奪罪、侵占罪的特征。
本案中,李某的行為符合聚眾哄搶罪的這三個特征,故選c
10、外資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錢某,利用單位為全體職工辦理財產
保險的機會,而為其機動車投保后,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
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10萬元歸己所有,錢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貪污罪
B、保險詐騙罪
C、詐騙罪
D、職務侵占罪
【參考答案】:B
【解析】:參見《刑法》第198條。
5
11、甲為某部隊干部,在戰爭中,三次槍殺俘虜。第一次,兩個民
兵押一名投降俘虜走過甲身邊,甲催俘虜快走,俘虜說走不動,甲當場
將俘虜槍殺;第二次,又將一名負傷的俘虜槍殺;在另一次戰斗中,甲
抓獲一名俘虜,因俘虜回答不出問題,甲又將其槍殺。問:甲的行為構
成什么犯罪
A、虐待俘虜罪
B、濫用職權罪
C、軍人執行職務罪
D、以上都不對
【參考答案】:D
【解析】:軍職犯罪
【解析】甲槍殺虐待的行為是普通的故意殺人罪。沒有“軍人執行職務罪”這個罪名
12、某國公民杰克遜18歲,在上海某商店購買一款手機,價值
4000元人民幣。三天之后,杰克遜在另一商店發現該款手機的價格便宜
許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貨,被拒絕。杰克遜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訴,
理由是根據其本國法,男子滿20歲為成年人,自己未屆成年,購買手機
行為應屬無效。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認定杰克遜的行為無效,手機可以退貨
B、認定杰克遜的行為有效,手機不能退貨
C、認定杰克遜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額不大,判購買
行為有效
D、法院應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處理該案
【參考答案】:B
13、下列表述,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哪一個是錯誤的()
6
A、王某在某商店購買的低價保溫瓶不具有保溫作用,而且該店在王
某購買前并未事先聲明,王某可以要求該商店承擔退貨的責任
B、陳某購買了某電器公司生產的袖珍電腦,剛開機使用時就發生了
爆炸;導致陳某雙手受傷。陳某要求該電器公司賠償他的醫療費。經權
威機構鑒定,根據當前的科學技術水平還不能發現該袖珍電腦爆炸的原
因。據此,該電器公司不應承擔陳某的醫療費
C、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
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具有易爆、放射性的危險物品不一定都要求作出警示標志或中文
警示說明并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經營者違反《產品質量法》的具體表現及相應責任。《產品質量法》
第28條規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質量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
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第1款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
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
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
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質量狀況的。”第41條第1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塊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第42條規定:“由于銷售者
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
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以上法條可知應
選Do
14、行政訴訟法的受案范圍與行政復議法的受案范圍相比
A、前者要廣泛些
B、后者要廣泛些
C、二者相同
D、二者無共同之處
【參考答案】:B
7
【解析】行政復議法之第二章規定不可提出復議的情形,只有行政處分和行政調解行為,其受
案范圍比行政訴訟更廣
15、甲國某船運公司的一艘核動力商船在乙國港口停泊時突然發生
核泄漏,使乙國港口被污染,造成嚴重損害后果。甲乙兩國都是《關于
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及《核動力船舶經營人公約》的締約
國,根據上述公約及有關規則確定,乙國此時應得到7800萬美元的賠償,
但船運公司實際賠償能力最多只能夠負擔5000萬美元。對此事件,根據
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制度,甲國國家對乙國承擔的義務是什么?()
A、甲國國家應承擔全部7800萬美元的賠付
B、甲國有義務在保證船運公司賠付乙國5000萬美元的同時,船運
公司無力賠付的其余2800萬美元,由甲國政府先行代為賠付
C、甲國有義務保證督促船運公司進行賠償,但以船運公司能夠負擔
的實際賠償能力為限,即只能賠付5000萬美元,其余2800萬美元可以
不予賠付
D、由于該行為不是甲國國家所從事,故甲國國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擔
任何義務
【參考答案】:B
【解析】:依據1962年《核動力船舶營運人雙重責任公約》和1963年《維也納核損害民事賠
償責任公約》,營運人及其國家負有共同責任。
16、國際社會根據《羅馬規約》成立了國際刑事法院,下列有關該
法院說法正確的是
A、該法院是世界上第一個常設性的國際刑事司法機構
B、該法院管轄的罪行包括:滅絕種族罪、危害和平罪、戰爭罪以及
侵略罪
C、該法院可以管轄發生在《羅馬規約》生效以前所犯的罪行
D、該法院只對締約國國民有管轄權,對沒有加入《羅馬規約》的締
約國國民則沒有管轄權
8
【參考答案】:A
【解析】:國際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個常設性的國際刑事司法機構,之前設立的東京法庭、
前南法庭、盧旺達法庭等都是臨時性的國際刑事司法機構。它管轄的罪行是: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
罪、戰爭罪以及侵略罪。其行使管轄權的條件是:所涉一方或多方是締約國;被告人是締約國國民;
犯罪是在締約國境內實施;一國雖然不是締約國但決定接受國際刑事法院對在其境內實施的或由其國
民實施的一項具體犯罪的管轄權。
17、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檢查銀行業
金融機構的建議應當回復的期限是:()
A、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3日內予以回復
B、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15日內予以回復
C、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30日內予以回復
D、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回復
【參考答案】:C
【解析】:銀行監督管理中的相關期限
【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6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中國人民銀行提
出的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建議,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回復。故選C
18、關于法與宗教的關系,下列哪種說法是錯誤的?()o
A、法與宗教在一定意義上都屬于文化現象
B、法與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C、法與宗教在歷史上曾經是渾然一體的,但現代國家的法與宗教都
是分離的
D、法與宗教都是社會規范,都對人的行為進行約束,但宗教同時也
控制人的精神
【參考答案】:C
【解析】:「考點」法與宗教的關系「解析」法與宗教都是社會存在的反映,都是社會意識,
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觀,是廣義的文化現象的組成部分。在
社會發展的早期,法與宗教規范是渾然一體的,沒有嚴格分離,都是人們行為的規范。但隨著社會的
9
發展,人類文明的進步,法與宗教逐漸分離,形成各自不同的調整范圍。法只規范人們的行為,退出
了對人們精神領域的調整。而宗教卻在規范人們行為的同時,還控制人的精神。在當今社會,除了政
教合一的國家以外,其他國家的法與宗教都嚴格分離,只有政教合一的國家還把某些宗教教義作為本
國法的淵源。根據上述關于法與宗教的一般知識可知選項ABD正確,C錯誤。故本題選C、
19、甲在公共溝車上扒竊乙的錢包,得手后向車門處離去。乙發現
自己的錢包被甲所盜,隨即追上一把抓住甲,甲一拳擊中乙的臉部,掙
脫欲逃走,乙即隨手拿起車上的搖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頭部,致
甲死亡。乙的行為是:
A、正當防衛
B、防衛過當,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C、防衛過當,構成故意殺人罪
D、事后防衛,構成故意殺人罪
【參考答案】:A
【解析】:【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
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
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
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
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從上述法條可以看出,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有:
(1)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10
(3)具有防衛意識
(4)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進行防衛
(5)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由于甲的行為已人盜竊轉化為搶劫罪,而針對搶劫等危及人身安全
的暴力犯罪規定了無過當防衛。由此可知乙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故A
項為正確答案。
個人認為,應當選B,
此種條件下,拿車上搖把直接向被害人的頭部打擊,明顯有過失
20、吳某經營一家小吃店,但末辦理營業執照,并由于環境較差,
造成十余人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縣衛生局經調查核實,對吳某處以罰
款,并將無照經營的情況通報給工商局.工商局對吳某處以警告和罰
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工商局的處罰是錯誤的,只能在警告與罰款中選擇一種實施處罰
B、衛生局已經處以處罰,所以工商局只能處以警告而不能處以罰款
C、工商局不能再實施任何形式的處罰
D、工商局的做法是正確的,不違反《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一事不
再罰的原則
【參考答案】:D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
罰款的行政處罰.”本案中,吳某無照經營和造成顧客食物中毒是兩個不同的違法行為,工商局對其
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處以警告和罰款并不違反一事不再罰的原則.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21、關于法律論證中的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
的?()
11
A、法律論證中的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之間的區別表現為,內部證成
是針對案件事實問題進行的論證,外部證成是針對法律規范問題進行的
論證
B、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不解決法律決定的前提是否正確的
問題
C、法的適用只要有外部證成即可,毋需內部證成
D、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離不開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規則
【參考答案】:D
【解析】:考點:法律證成。法律適用的結果的合理性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一是該結果必須
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規則從前提中推導出來;二是推導結果所依賴的前提是正當的.對前者的證成屬于
內部證成,對后者的證成屬于外部證成.因此,A、B項錯誤.法的適用需要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的
結合,因此,C項錯誤.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離不開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規則,這是證成成功
的基礎和前提.因此,D項正確.
22、對法國《人權宣言》表述不準確的是:()o
A、奠定了法國憲政制度的基礎
B、是多部法國憲法的序言
C、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表現
D、是每一部法國憲法的序言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國《人權宣言》提出的民主法治原則。參見第23題解析。
23、王某系車主李某雇傭的中巴司機,一日滿載乘客從A縣至B縣
途中將橫穿馬路的孫某撞翻在地。李某為逃避責任,乘客為趕路,紛紛
要求王某速速離開現場。王某也因內心懼怕而將車開走。孫某終因搶救
不及時,流血過多死亡。王某、李某、乘客的責任應如何認定?()
A、王某構成交通肇事罪,李某和乘客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B、王某、李某、乘客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12
C、王某、李某、乘客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共犯
D、王某、李某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乘客不構成犯罪
【參考答案】:A
【考點】交通肇事罪的共犯的認定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
2款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
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24、李某是在校高中生,今年16歲,后因與女友發生矛盾,于
2005年在宿舍將女友殺死,后逃往外地。李某的父母極力勸說其自首,
不聽勸告。后李某被公安機關逮捕,其家人為了他能爭取得到從寬處罰,
將趙某故意殺人案的線索報告給公安機關,并協助將趙某抓獲。下列說
法正確的是:
A、對李某應該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B、對李某應該認定為重大立功
C、對李某不應該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D、對李某可以適用死刑
【參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
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立功必須是犯罪分子本人實施的行為。為使犯罪分子得到從輕處理,
犯罪分子的親友直接向有關機關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或者協助司法機
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應當認定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現。因此,A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本
題中,李某是未成年人,不應當適用死刑。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
25、魏明與桂敏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登記機關依法予以
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產生魏明與桂敏法律上的婚姻關系的事實在法學
上被稱作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實
13
C、事實行為
D、事實關系
【參考答案】:B
【解析】:對法律事實的掌握
法律事件與法律事實粗看沒有區別,實際上在法理學中是不同的。
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男女雙方申請結婚登記引起了法律
關系的產生,這是一種法律行為,而不是法律事件,由于選項中不存在
“法律行為”,故取其上位概念“法律事實”,正確答案應選B。“事
實行為”和“事實關系”兩個選項是用來擾亂考生視線的,根本就不屬
于法理學中的概念,所以不選C和D。
26、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o
A、法的作用指法律對人們的行為、社會生活和社會關系發生的積極
影響
B、法的作用與國家權力沒有直接關系,二者是獨立的
C、法的作用表現為正作用和積極作用
D、對法的作用的評價非常復雜,受很多因素影響
【參考答案】:D
【解析】:「考點」法的作用的含義「解析」法的作用指法律對人們的行為、社會生活和社會
關系發生的積極或消極的影響,故A片面。B項不正確,法的作用與國家權力有密切聯系。它是國家
權力規范化的標志。C項片面,法的作用可以分為正作用、負作用或者積極作用、消極作用。
27、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不能申請行
政復議的是何種行政行為?
A、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吊銷許可證的處罰決定不服的
B、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扣押財產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C、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14
D、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民事糾紛調解不服的
【參考答案】:D
【解析】詳見《行政復議法》第8條
28、李某為灌溉麥田,用潛水泵從麥田南側的沙河引水。為避免大
堤上過往車輛和行人碾壓電線,李某將電線分別掛在大堤兩側距地面約
2米高的樹上。一日晚,由于風吹樹擺,電線從樹上逐漸下垂。恰逢村
民張某駕駛無燈光的農用機動三輪車中速經過此地,行駛中張某被垂下
的電線掛住脖子,導致翻車事故,張某當場死亡。李某的主觀心理態度
是
A、既沒有故意,也沒有過失,屬意外事件
B、間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過失
D、過于自信的過失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犯罪過失。犯罪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
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主觀心理態度。前半段在
理論上稱之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后半段在理論上稱之為過于自信的過失。李某將電線掛在行人通行的
大堤兩旁的樹上。他應當預見該電線可能被風刮下或者自行松動下垂,影響行人通行。特別是在晚間
沒有燈光的情況下,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但是,李某卻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最終導致危害結果
的發生,應認定為疏忽大意的過失
29、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該條款的內容屬于哪種規范?
A、授權性規范
B、義務性規范
C、命令性規范
15
D、禁止性規范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法的規則所設定的行為模式的不同,法的規則可以分為權利規則和義務規則。
其中權利規則又叫授權性規則,義務規則又可分為命令性規則和禁止性規則。本題所引刑法第20條
第1款從內容上看是授予相關主體以從事正當防衛的權利,故為授權性規則。
30、歷史法學派是19世紀興起的一個法學派別,下列哪個選項代表
該學派的觀點?
A、法是一種歷史現象,是階級社會的產物
B、法像語言、風俗、政治一樣,是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的
C、法是由事物的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系
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確立的,并得到全人類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參考答案】:B
【解析】:考點: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各學派的觀點。
分析:選項A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因此不應選;選項C
是法國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觀點,在其鴻篇巨著《論法的精
神》中集中地表達了這一思想。選項D是古羅馬思想家蓋尤斯的觀點,
即使不知選項D是蓋尤斯的觀點,也應該知道這是自然法學派的觀點,
因此不應選。選項B是德國歷史法學派的觀點,是應選答案。
31、太平天國創建了一種推薦基層官吏制度,是指
A、官吏考核制度
B、兵農合一制度
C、鄉官保舉制度
D、科舉考試制度
【參考答案】:C
16
【解析】:鄉宮保舉制度是指鄉宮保舉每年一次,沒有資格限制,以遵“條命”及“力農”為
保舉條件。這一制度具有樸素的民主主義性質,是對封建官僚制的沖擊,在中國歷史是前所未有。
32、甲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則下列關于
量刑的說法正確的是:
A、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法官就不
能判處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罰,除非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B、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時,所以法官不得對
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緩刑
C、法官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判處3年有期徒刑時,屬于從輕處罰與減
輕處罰的競合
D、如果法官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判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屬于從重處罰;如果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則屬于從輕處罰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刑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
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
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
商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因此A選項正確。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不同,不可
能發生競合,C選項情形應屬于從輕處罰,C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
以下、以內包括本數。因此法官可以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緩刑,B選項錯誤。法律
并沒有規定從重和從輕的具體標準,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應選A。
33、中國某航空公司從甲國公司融資租賃一架飛機。雙方合同約定
適用甲國法律,由乙國銀行提供貸款,由住所位于丙國的丙國公司擔保。
合同以英文作成,但貸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對法律適用均沒有約定。履行
中發生爭議,訴諸中國法院。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
確的?()O
A、飛機融資租賃合同應適用甲國法律
B、飛機融資租賃合同應適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
C、貸款合同應認為當事人默示選擇適用英國法
17
D、保證合同應適用中國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
【參考答案】:A
34、甲的房屋與乙的違章建筑相連。某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了責令乙
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的行政處罰決定。乙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
法院起訴。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后,某行政機關申請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某區人民法院根據該申請強制拆除乙的違章建筑時,誤以為甲的房屋屬
于乙的違章建筑,一并予以拆除。甲提出賠償請求,該損失應由賠償。
A、乙
B、法院執行人員
C、區人民法院
D、某行政機關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點是司法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
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
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故選c
35、中國擬與甲國就有關貿易條約進行談判。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
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除另有約定,中國駐甲國大使參加該條約談判,無須出具全權證
書
B、中國駐甲國大使必須有外交部長簽署的全權證書方可參與談判
C、該條約在任何條件下均只能以中國和甲國兩國的官方文字作準
D、該條約在締結后應由中國駐甲國大使向聯合國秘書處登記
【參考答案】:A
【解析】:條約法
18
我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第6條規定:“談判和簽署條約、協定的
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下列人員談判、簽署條約、協定,無須出
具全權證書:(一)國務院總理、外交部長;(二)談判、簽署與駐在國締
結條約、協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館長,但是各方另有約定的
除外;(三)談判、簽署以本部門名義締結協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
門首長,但是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往國際會議
或者派駐國際組織,并在該會議或者該組織內參加條約、協定談判的代
表,但是該會議另有約定或者該組織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除
另有約定,大使參加該條約談判無須出具全權證書,A項正確。8項為A
項的互斥選項,不當選。
同法第1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外國締結的雙邊條約、協定,
以中文和締約另?方的官方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必要時,可
以附加使用締約雙方同意的另一種第三國文字,作為同等作準的第三種
正式文本或者作為起參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經締約雙方同意,也可以
規定對條約,協定的解釋發生分歧時,以該第三種文本為準。某些屬子
具體業務事項的協定,以及同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經締約雙方
同意或者依照有關國際組織章程的規定,也可以只使用國際上較通用的
一種文字。”因此C項的說法過于絕對化,不當選。
同法第1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條約和協定由外交部按
照聯合國憲章的有關規定向聯合國秘書處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
條約和協定需要向其他國際組織登記的,由外交部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
按照各該國際組織章程的規定辦理。”D項中提到由大使登記是錯誤的。
36、奧爾菲油田跨越甲乙兩國邊界,分別位于甲乙兩國的底土中。
甲乙兩國均為聯合國成員國,且它們之間沒有相關的協議。根據有關的
國際法規則和國際實踐,對油田歸屬與開發,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該油田屬于甲乙兩國的共有物,其中任何一國無權單獨進行勘探
和開采
B、該油田位于甲乙兩國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屬甲國、乙國各自所有
19
C、該油田的開發應在聯合國托管理事會監督下進行
D、無論哪一方對該油田進行開發,都必須與另一方分享所獲的油氣
收益
【參考答案】:B
【解析】:國際海底區域的歸屬與開發
國際海底區域是指國家管轄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也可以定
義為國家領土、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以外的海底及底土,因此奧爾菲油
田位于甲乙兩國各自底土中的部分仍屬甲乙兩國各自所有,故8正確。
國際海底區域及其自然資源是人類共同繼承財產,任何國家不得主張主
權或行使主權權利,任何國家不得將國際海底區域或其資源據為已有。
國際海底區域對所有國家開放,各國可以為和平目的而利用。因此奧爾
菲油田不屬于甲乙兩國的共有物,且不能由任何一國單獨開發,因此A
錯誤,D錯誤。國際海底區域內的活動應為全體人類的利益而進行。
“區域”由國際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類進行管理,因此C錯誤。
37、檢察官具有下列哪種情形的,應當實行任職回避?
A、同一檢察院中丈夫任檢察員的,妻子任同一部門助理檢察員
B、同一檢察院中檢察長張某是檢察員王某的同學
C、檢察長蔡某欲推薦其戰友檢察員劉某升任副檢察員
D、檢察員向朋友(律師)推薦自己所辦的案子讓朋友代理
【參考答案】:A
38、羅馬法的主體和核心是()o
A、自然法
B、人法
C、物法
D、訴訟法
20
【參考答案】:C
【解析】:羅馬法
物法在羅馬私法體系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是羅馬法的主體和核
心。它由物權、繼承和債三部分構成,對后世資產階級民法的影響最大。
39、明朝時凡是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判決-的,根據皇帝詔令,可
以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戶、禮、兵、開心工
六部尚書,稱為:()。
A、會官審錄
B、朝審
C、大審
D、九卿會審
【參考答案】:D
【解析】:明代的九卿會審制度
本題主要掌握九卿會審的人員構成,即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
通政使以及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除了九卿會審以外,明
代的會審制度主要有會官審錄、朝審、大審和熱審。對上述會審制度的
區分可以通過兩個標準,一是通過會審參加人員來區別,二是通過會審
的案件來加以區別。因此,本題的正確選擇是D。
40、李某經營一家化肥廠,稅務機關發現其應當補繳營業稅3萬元,
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李某仍然拖欠不交。在這種情況下,稅務機
關采取的下列哪些強制措施是正確的?()
A、通知李某的開戶銀行暫時停止支付李某的存款
B、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C、扣押李某價值5萬元的水泥
D、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李某出境
21
【參考答案】:D
【解析】:稅收強制措施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0條規定:"……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
制執行措施:(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
扣繳稅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
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因此C項不正確,水泥價值與欠繳稅款不相當,不得扣押。A項屬于稅
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措施的執行不需要經過司法機關,故B項錯誤。
根據第43條的規定,D項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下列情形中所涉及的某甲、黃某、王某、余某的行為,構成挪用
公款罪的是:()
A、某甲是某縣民政局的副局長,他利用自己主管救濟款的便利條件,
將上級撥發的救濟款共4萬元借給自己的朋友做生意
B、農民李某、劉某想通過養豬賺錢,但苦于沒有資金。兩人便找到
鎮信用社的會計黃某借錢。開始時,黃稱李、劉信用不佳,不同意借貸。
后來黃認為如養豬所得利潤3人平分,可考慮貸款。李、劉二人欣然同
意,黃便擅自采取貸款方式借給2人啟動資金5萬元
C、被告人王某系某重點大學財務處的出納,財務處處長指令其將學
校的預算外資金存入指定銀行,開立活期賬戶。但王利用職務之便先后
10次將7筆現金存入另外的銀行,以個人的名義開立定期賬戶,并將差
額利息15000元占為己有。
D、被告人余某系某國有企業財務部的主任,某日一朋友找到他說愛
人患病住院,急需現金5萬元動手術,求他給想想辦法。余某遂從其經
管的資金拿出5萬元來交給朋友。此筆資金被動用2個月后,企業要進
行財務檢查,余某懼怕私自動用公款的行為被發現,遂籌借來5萬元錢
22
還上。后余某私自動用資金的行為因被人舉報而案發。經查明,余某的
朋友借5萬元是用于購買走私物品,而非用于為愛人治病
【參考答案】:A,C
【解析】:【答案】AC
【考點】挪用公款罪的認定
【解析】黃某的行為屬于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
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
用于非法活動,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故余某的行為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3、依據“平等者之間無統治權”這一判斷不能直接推導出下列哪些
原則?
A、國家主權豁免原則
B、睦鄰友好原則
C、公海自由原則
D、條約必須遵守原則
【參考答案】:B,C,D
【解析】:國家主權豁免原則源于古老的“平等者之間無統治權”這一習慣法則。
4、一國可以在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一國條約時作出單方
聲明,排除或改變條約中的某些規定對該國適用時的法律效果,稱為條
約的保留,保留的法律效果是:
A、在保留國與接受保留國之間,按保留的范圍,改變該保留所涉及
的條約規定
B、在保留國與反對保留國之間,不適用保留的規定
C、在保留國與反對保留國之間,適用保留前的規定
D、在非保留國之間,適用保留的規定與否視其接受保留與否而定
【參考答案】:A,B
23
【解析】:在保留國與接受保留國之間,可視為二者達成新的協議,因此,適用新協議。在保
留國與反對保留國之間,就保留的部分,可視為二者未達成協議,因此,既不適用保留的規定,也不
適用保留前的規定。
保留對非保留國沒有影響,因此,不改變條約的規定。
保留實際上是對條約的單方修改,而條約的生效要雙方同意,且條
約不約束第三方。因此,可將條約的保留視為新締結的條約來分析其法
律效果。
5、某院校法學院學生王甲和劉乙在學習挪用公款罪時,對該罪中的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應當如何理解產生了分歧,王甲和劉乙的下列
理解,哪些是正確的?
A、王甲認為,挪用公款歸任何自然人使用均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
使用”
B、劉乙認為,只有為了牟取個人利益挪用公款歸自然人使用,才屬
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C、王甲認為,只有為了牟取個人利益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
使用的,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D、劉乙認為,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屬于“挪用公
款歸個人使用”
【參考答案】:A,D
【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It;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gt;第384條第1款
的解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1)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
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3)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
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挪用公款歸自然人使用,不論該
決定是以單位名義作出,還是以個人名義作出,均構成“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二是以個人名義將
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不要求該個人為自己謀取了利益,即可構成“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三是
個人決定以單位的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只有作出該決定的個人為自己謀取了利益,才構成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本題中,A選項認為挪用公款歸任何自然人使用均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
使用”理解正確,應選。B選項認為為了牟取個人利益挪用公款歸自然人使用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
人使用"理解錯誤,不選。C選項認為只有為了牟取個人利益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
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理解錯誤,不選。D選項認為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
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理解正確,當選。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
24
6、在2006年召開的國際商會巴黎年會上,通過了《跟單信用證統
一慣例》最新一次的修訂本(UCP600).關于UCP600,下列哪些表述是正
確的?()
A、UCP600刪除了UCPS00中關于可撤銷信用證的內容
B、明確兌付是對單據及票據的一種買入行為,是對受益人的融資
C、規定開證行、保兌行、指定行在收到單據后的處理時間最多為收
單翌日起第5個工作日
D、明確銀行拒付后,如果開證行收到申請人放棄不符點的通知,則
可以釋放單據
【參考答案】:A,C,D
【考點】UCP600
【解析】UCP600刪除了UCP500中關于可撤銷信用證的內容,故A選項正確;明確議付是對單
據及票據的買入行為,是對受益人的融資,故選項8錯誤;規定開證行、保兌行、指定行在收到單據
后的處理時間最多為收單翌日起第5個工作日,故選項C正確;明確銀行拒付后,如果開證行收到申
請人放棄不符點的通知,則可以釋放單據,故選項D正確。依題意,A、C、D項當選。
7、2002年7月3日,張某駕駛車輛攜帶所承包金礦自產30公斤黃
金前往甲市銷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獲。公安局以張某違反《金銀管
理條例》,涉嫌經營國家限制買賣物品為由,對張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并扣押了涉案黃金。隨后檢察院批準對張某逮捕。2003年2月,國務院
發布決定,取消了涉及黃金生產銷售的許可證,檢察院遂以認定犯罪的
法律、法規已經發生變化為由,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并未返還扣押的黃
金。張某不服,提出國家賠償請求。關于此案,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
的?
A、檢察院應當責令公安局返還扣押的黃金
B、公安局與檢察院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C、對張某被羈押期間的損失,國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對張某被扣押的黃金,應當返還
25
【參考答案】:A,B,C
【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93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需要
對偵查中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扣押、凍結的,應當書面通知作出扣押、凍結的機關或者執行扣押、
凍結的機關解除扣押、凍結。因此,本案中A項說法不正確,D項說法正確。根據《國家賠償法》第
17條的規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
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沒有告訴或者撤
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因此,在本
案中,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BC項說法不正確。故應選ABC。
8、檢察官徐某因泄露國家秘密構成犯罪而被追訴,下列關于徐某紀
律責任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O
A、無論徐某主觀上是否出于故意,只要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即應予開除
B、如果徐某主觀卜出于故意,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判處管
制拘役,即應予開除
C、如果徐某主觀上出于過失,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
不一定予以開除
D、如果徐某被依法免于刑事處罰,應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參考答案】:A,B,C,D
【考點】對違法犯罪檢察人員的處分
【解析】檢察官因泄露國家秘密構成犯罪而被追訴的,除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外,還栗
受到紀律處分,根據《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19條規定,凡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的,給予開除處分。故意犯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給予開除處分。
過失犯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視情節可不給予開
除處分,但應當給予撤職處分。
被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本題中,檢察官徐某構
成泄露國家秘密罪,關于其紀律責任,應當區分其犯罪的主觀心理狀態、
被判處刑罰的期限長短以及是否被免予刑事處罰等情況而給予不同的紀
律處分,根據上述規定。正確選項是ABCD
26
9、甲因侮辱罪被判1年管制刑,乙因誹謗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
刑一年半,丙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依法被假釋。則
甲乙丙三人在監外執行的期間應共同遵循的規定有
A、按照有關機關(即執行機關或考察機關或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
自己的活動情況
B、遵守有關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C、未經批準,不得行使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D、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遷居,應報有關機關批準
【參考答案】:A,B,D
【解析】:管制、緩刑、假釋
《刑法》第39條、第75條、第84條規定。
比較上述三個法條可知管制、緩刑和假釋應共同遵循的規定為
A、B、D項,至于C項則主要是對管制犯所作的要求。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