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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xxx—2011(報批稿)《消規》的全稱和簡稱《消規》全稱《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XXX-201X簡稱:《消規》“消”——消防給水

消火栓系統序消火栓系統是唯一沒有專用標準的滅火系統(噴淋系統有《噴規》,水噴霧系統有《霧規》,泡沫系統有《泡規》,消防炮系統有《炮規》),原因: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及其他相關規范中,有消火栓系統及消防給水系統的有關條文序(續)在這些規范里規定了消火栓的設置場所、消火栓布置、消防給水系統的一些重大問題(如:消防用水量確定、消防給水管道布置、消防水池與消防水泵房等)但這些規范又屬于綜合性標準,涉及許多專業,對每一專業篇幅有所限制,不少技術要求不能充分展開(如穩壓泵)《高規》對穩壓泵流量的規定7.4.8.1增壓水泵的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于5L/s;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于1L/s。(本條涉及的增壓水泵,實際上是指穩壓泵,對其出水量即流量作了規定,但對穩壓泵揚程、備用泵設置等未作具體規定,《建規》對穩壓泵流量也未作規定)序(續)還缺少的是消火栓系統及消防給水系統有關施工及驗收的有關規定,《建規》、《高規》等關于消火栓系統及消防給水系統的條文規定都只限于設計,不曾涉及施工及驗收當時,有關主管部門下達了編制《消火栓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編制計劃,由北京市消防局任主編單位序(續)再后來又和早些年下達的,由北京市消防局主編的《消火栓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合并(這增加了編制工作量)(設計與施工驗收規范合并這是總趨勢,

如《噴規》與《噴施規》要合并)這就成了《消規》現在的樣式

一、《消規》的定位和說明《消規》的定位國家標準(GB)工程建設標準(50XXX)技術標準:包括設計、施工、驗收……目前報批稿已正式報批(尚缺標準號)是第一本關于消火栓系統的專用標準也是第一本全面涉及水滅火系統消防給水系統的工程建設標準《消規》的定位(續)是第一本由設計單位任主編單位的消防規范(過去這類規范一般都由消防局或消防研究所任主編單位,如《建規》、《高規》、《噴規》、《噴施規》等)設計單位任規范主編單位,一般情況對條文可操作性較為重視,對水力計算較為強調(但有時也會強調過度,如:水錘壓力計算)對《消規》的關注《消規》這本消防規范的制訂引起建筑給水排水專業人員和相關專業人員的高度關注,原因在于:一)消防規范,涉及到安全和建審二)新制定的規范三)消火栓系統是建筑工程最基本、最常用的滅火系統《消規》出臺后的連鎖反應《消規》的出臺帶來一系列連鎖反

應,首先是影響相關標準《消規》一旦出臺,現行國家標準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和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中有關消防給水和消火栓系統的條文將會刪除和作出相應調整連鎖反應(續)其次對以水為滅火劑的水滅火系統(噴淋系統、水噴霧系統、泡沫系統、消防炮系統……等)的相關規范也會帶來影響如供水設施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等規定還包括管網、閥門設置等方面的條文連鎖反應(續)再其次是影響建筑標準設計圖集2011年03月17日全國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專家委員會第五屆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討論2011年擬立項項目共9項,其中涉及消防為6項,加上正在編制的《消防增壓穩壓設備》,因《消規》

制訂而需修訂的圖集有以下項目:標準圖集的修訂(續)01S201《室外消火栓安裝》上海市政院主編04S202《室內消火栓安裝》機械部一院主編99S20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裝》同上04S204《消防專用泵選用及安裝》同上S201《消防給水管道支架及吊架》中元

國際主編98S205《消防增壓穩壓設備選用與安裝》總后設計院主編(還有《自動噴水與水噴霧滅火設施安裝》)消火栓系統的特點消火栓系統包括室內、外消火栓、管道、閥門、消防泵、供水設施……等消火栓系統是最早使用的消防系統為室外、室內都使用的消防系統為需要有人操作的,手動的消防系統消火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滅火設施火場、火災最終由消火栓系統的滅火設施來收尾消火栓系統的特點(續)室內使用時,滅火效果會受到一定影響:火情發現滯后,人工操作,火勢蔓延有時無人操作(如教學樓下課后)火場條件異常惡劣,影響火災撲救,如:

——煙霧大,能見度低

——火場溫度高

——有害有毒氣體在火場彌漫

——有時建筑構件耐火極限不達標說明一在工程使用時,應以規范的正式文本為準(不以報批稿、送審稿等為準)規范與手冊、與標準設計圖集、與技術統一措施不一致時,應以規范為準規范的一般性條文與強制性條文不一致時,應以強制性條文為準規范條文與條文說明不一致時,應以條文為準(如《高規》室外消火栓數量)說明二由于《消規》條文數量較多,全面闡述時間不夠,因此我們將交流重點放在《消規》的某些條文上也由于至今尚未見到《消規》的條文說明,因此純屬個人理解,僅供參考說明三現在宣貫的文稿是非定稿本,原因:我們見到的不是最終報批稿與主編人有過溝通,但還達不到全面溝通的程度對規范的有些條文還不能充分理解說明四對《消規》報批稿還有更高的期望值如:缺少消防豎管最小間距的規定缺少多層建筑設置水泵與水泵房的規定(現行規范無此規定,《消規》也無此規定,只有《高規》有規定,《建規》只有關于備用泵的設置規定)說明四(續)缺少兩個消防泵房的設置條件缺少消火栓栓口壓力計算的規定(應為水帶水頭損失、水槍水頭損失、消火栓本身的水頭損失三者之和)缺少高位消防水箱的服務半徑……等有關規定規范施行之日就是規范修訂之時,規范總是在不斷修訂過程中不斷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住房和城鄉

建設部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的公告第xxx號公告的作用1

批準2

批準標準的名稱3

標準等級4

標準號5

標準實施日期6

強制性條文號和要求7

批準部門和日期

現批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

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xxx—

2011,自2011年x月x日起實施。其中,第3.2.2條、3.3.2條、3.4.2條、3.4.3條、

3.4.4條、3.4.5條、3.4.6條、3.4.7條、

3.4.8條、3.4.9條、3.4.10條、3.4.11條、

3.4.12條、3.4.13條、3.5.2條、3.5.5條、

3.5.6條、3.6.2條、3.6.4條、3.6.5條、

4.1.1條、4.1.2條、4.1.5條、4.1.6條、

4.3.1條、4.3.4條、4.3.8條、4.3.9條1、

2、3款、4.4.2條、4.4.4條、4.4.5條、

4.4.7條、5.1.6條1、2、3款、5.1.8條、

5.1.9條1、2、3、4款、5.1.12條1、2款、

5.1.13條1、2、3、4款、5.2.1條、5.2.2

條1、2、3、4款、5.2.4條3款、5.2.5條、

5.3.3條1款、5.3.4條1款、5.4.1條、5.4.2

條、5.5.9條1款、6.1.9條1款、6.2.2條、

7.1.2條、7.1.3條、7.2.6條、7.2.8條、

7.3.11條、7.4.6條1款、7.4.12條、8.1.3

條、8.1.4條1、2款、8.1.5條、8.3.5條、

9.2.3條、9.3.1條、11.0.1條、11.0.2條、

11.0.5條、11.0.7條1款、11.0.9條、

11.0.12條、12.1.1條、12.2.2條、12.2.3

條、12.2.8條1款、12.4.1條1款、13.2.1

條、13.2.18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1年xx月xx日《消規》前言中關于“強條”的強調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為什么要搞“強條”為什么要搞“強條”,因為我國的工程建設標準體制與國外不接軌,改革開放要求接軌國外實施的是建筑法規和技術標準雙軌制,法規是強制的,標準是推薦的我國實施的是技術標準單軌制要與國外接軌,必須要實施雙軌制雙軌制實施的幾種方式我國曾進行過五種雙軌制的探索:編制協會標準區分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已中止)在規范中列出強制性條文(已實施)編制建筑法規(由于體制問題已暫停)編制全文強制性的標準(正在實施)如:《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

《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送審稿)什么是強制性條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中,直接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環境保護、能源資源節約和

合理利用以及其它社會公益利益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相當于建筑法規)“強條”不得違反對于“強條”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強條”有問題的要積極反映什么是強制性條文(續)“強條”在標準的公告中明示,條文用黑體字表示審圖公司重點審查設計單位施工圖是否違反“強條”重視“強條”《消規》是給水排水專業目前“強條”

最多的一本規范這就要引起重視,因為違反“強條”會給工程帶來隱患。同時,違反“強條”

要開罰單,要被罰款,單位要被降低資質對違反“強條”的處罰,不單指設計單

位,還涉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

單位……等單位《消規》涉及“強條”的內容《消規》涉及“強條”的條文內容包括:消防設計流量、火災延續時間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的選擇、水泵吸水要求、吸水管、出水管要求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要求、有效容積、設置位置、水箱間要求涉及“強條”的內容穩壓泵的設計流量、設計壓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設置要求消防水泵房的采暖溫度消防給水分區供水條件消火栓系統選擇,濕式系統、干式系統市政和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和間距,管網工作壓力涉及“強條”的內容室內消火栓布置、栓口壓力和消防水槍充實水柱管網,輸水干管數量、管網要求、倒流防止器設置消防排水,消防電梯井排水、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消防排水收集、儲存控制與操作,控制柜要求、消防水泵啟動與停泵要求涉及“強條”的內容(續)施工資質、產品現場檢驗試壓和沖洗要求驗收,系統驗收單位、驗收判定條件《消規》的“強條”強制性條文多,多達74條,個人認為強條不宜過多,難以掌控的條文更不應是強條(如屋頂消防水箱設置高度)有的強條在設定條件下得出,是否立為強條也存有爭議示例5.2.2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于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且最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民用建筑不應低于0.07MPa,多層住宅確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適當是多少?這就難以掌握,容易在設計、審核之間出現分岐)關于“強條”的示例之一7.2.6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150m,且間距不應大于120m。(本條對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和間距作了規定)保護半徑計算道路間距160m,消防干管沿道路敷設,間距亦為160m(假定條件)國產消防車供水能力為180m火場水槍手留機動水帶長10m水帶地面鋪設系數為0.9消防車實際供水距離(保護半徑)為:(180m-10m)×0.9=153m,取整數按

150m計消火栓間距計算消防車實際保護半徑為153m每邊街區消火栓保護范圍為80m以保護半徑為斜邊153m以保護范圍為豎邊80m三角形底邊為消火栓間距為123m,取整數按120m計153m80m120m關于“強條”的示例之二9.2.3

消防電梯的井底排水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水井有效容量不應小于2.00m3;

2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10L/s。(本條對消防電梯的排水井有效容量和排水泵的排水量作了規定)《高規》的條文規定6.3.3.11消防電梯間前室門口宜設擋水設施。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排水設施,排水井容量不應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10L/s。(《建規》后來引用了《高規》的條文,已改為“強條”)對第9.2.3

條的理解火災時,消防排水會進入消防電梯井,(同時也排至室外、地下室、或被滯留、蒸發)流入消防電梯井的,水量按兩支水槍計電梯井底的水如果不排走,電纜如果絕緣被破壞就會影響電梯的正常運行

第9.2.3

條排水井容量按排水泵流量3min計(排水井容量應為排水泵流量3min~5min,

有條件的場所按5min計,條件差的場所按

3min,消防電梯排水井屬于條件差的場所,按下限值3min計)第9.2.3

條計算2支水槍×5L/s=10L/s(排水泵的排水量)10L/s×3min×60s=1800L=1.8m3≌2m3(排水井有效容量)“強條”示例前面已以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和間距、排水井有效容量和排水泵的排水量為例,作了說明條文作為“強條”后,工程設計時,要適當留有余地為好,留了余地就不會違反“強條”了

《消規》主編、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審查人《消規》主編、參編單位本規范修訂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編單位:中國中元國際工程公司參編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遼寧省公安消防總隊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主、參編單位(續)

四川省建筑設計院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廣州市設計院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中國建筑西北設計研究院新疆建筑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南華大學主、參編單位(續)

北京利華消防工程公司廣東東方管業有限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統有限公司北京科進三正電氣技術有限公司上海上龍閥門廠等(有問題可直接致電、致函至規范組,規范組有責任回復,有責任收集意見。規范施行之日,就是規范修訂開始之時)《消規》主要起草人本規范主要起草人:

黃曉家馬恒曾杰孫巍王寶偉張力張亦靜古訓龍關大巍趙力增趙世明朱勇郝愛玲方汝清趙力軍馮旭東王研張洪洲劉德軍黃琦楊欣姜寧謝水波吳雪林津強孫青格季能平陶松岳《消規》主要審查人本規范審查人員:

沈紋張學魁趙克偉倪照鵬黃德祥徐鳳戚曉專劉國祝李向東陳云玉劉新生高國愈涂正純周明潭韓玲黃堅毅劉方印象印象一我們見到這本規范的第一印象是“新”在此以前沒有這本規范有不少條文是新的,我們稱之為:新條文、新規定,對這類條文要從頭學習、熟悉、理解和掌握《消規》在廣度和深度方面的展開消防給水和消火栓系統在《建規》和

《高規》中都僅有一章,篇幅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現在成為一本獨立的規范,篇幅不受嚴格限制,內容可以充分展開從一些目錄中可以大致了解到大部分技術問題都能在《消規》中找到答案

(除個別情況例外)供水設施的分類主要供水設施——消防水泵自動供水設施——高位消防水箱輔助供水設施——穩壓泵臨時供水設施——消防水泵接合器5

供水設施5供水設施

5.1消防水泵

5.2高位消防水箱

5.3穩壓泵

5.4消防水泵接合器

5.5消防水泵房5.1

消防水泵(共17條)5.1.1消防水泵的型式確定,水泵驅動方式5.1.2消防水泵機組的組成,一組消防水泵的組成5.1.3水泵流量揚程性能曲線的提供5.1.4最小額定流量,最大額定流量5.1.5離心泵的型式確定關于消防水泵(續)5.1.6消防水泵的選擇5.1.7消防水泵的主要材質5.1.8柴油機消防水泵規定5.1.9軸流深井泵規定5.1.10消防水泵備用泵5.1.11流量和壓力測試裝置關于消防水泵(續)5.1.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5.1.13吸水管、出水管和閥門等設置5.1.14直接吸水時,消防水泵揚程計算5.1.15過濾器設置5.1.16防止消防水泵低流量空轉過熱5.1.17壓力表5.2

高位消防水箱(共6條)5.2.1對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的規定5.2.2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5.2.3高位消防水箱的材質5.2.4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要求5.2.5高位消防水箱間的要求5.2.6高位消防水箱的布置5.3穩壓泵(共7條)5.3.1原則規定穩壓泵的設置5.3.2穩壓泵的選型和材質5.3.3穩壓泵的設計流量規定5.3.4穩壓泵設計壓力規定5.3.5防止穩壓泵頻繁啟停的技術措施5.3.6穩壓泵閘閥設置5.3.7穩壓泵備用泵5.4

消防水泵接合器5.4.1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場所5.4.2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的系統5.4.3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的數量5.4.4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原則5.4.5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壓力范圍5.4.6豎向分區供水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設置5.4.7消防水泵接合器設置位置1總則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民用、市政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管理。1.0.4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的專用組件、材料和設備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1.0.5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管理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規范引用標準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3《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4《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98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4《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515《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2196《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387《石化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8《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

本規范引用標準

9《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10《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11《室外給水排水和燃氣熱力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03212《供水管井技術規范》GB5029613《埋地聚乙烯給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10114《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TJT237-9915《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42

本規范引用標準

16《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117《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GB5023118《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519《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1《泡沫滅火系統施工驗收規范》GB5028122《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623《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3

本規范引用標準

24《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5《熱塑性塑料熔體質量流動塑料和熔體體積流動速率的測定》GB/T368226《消防泵》GB624527《離心泵技術條件》GB/T565628《室外消火栓通用技術條件》GB445229《室內消火栓》GB344530《有襯里消防水帶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GB624631《消防水槍》GB8181

本規范引用標準

32《低壓流體輸送用鍍鋅焊接鋼管》GB/T309133《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GB/T816334《梯唇型橡膠圈接口鑄鐵管》GB/T871435《柔性機械接口鑄鐵管件》GB/T871536《球墨鑄鐵管件》GB/T1329437《離心鑄造球墨鑄鐵管》GB/T1329538《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GB/T149639《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溝槽式管接件》GB5135.11

本規范引用標準

40《鋼絲網骨架塑料(PE)復合管》CJ/T18941《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3047.142《電工成套裝置中的導線顏色》GB/T268143《電工成套裝置中的導線顏色》GB/T268144《電工成套裝置中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GB/T268245《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第二部分:試驗方法試驗A:低溫》GB/T2423.146《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第二部分:試驗方法試驗B:高溫》GB/T2423.247《固定消防給水設備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GA30.2

本規范引用標準

48《低壓成套開關設備》GB/T7251.149《電控設備第二部分:裝有電子器件的電控設備》GB/T373950《鍛鑄鐵螺紋管件》GB3287~GB328951《鍛鋼制螺紋管件》GB/T14626;52《55o圓錐管螺紋》GB730653《鋼制管法蘭》GB9112~GB913154《鋼制對焊無縫管件》GB/T1245955《管法蘭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墊片》GB/T13404

本規范引用標準

56《鋼制管法蘭、法蘭蓋及墊片》GB9112~GB91132術語和符號2.1術語《消規》的條文規定2.1.1水滅火設施(系統)以水為主要介質用于滅火、控火和冷卻等的專用設施(系統)。(本條對水滅火設施或水滅火系統或的介質和功能作了規定)對第2.1.1

條的理解介質(主要介質)為水(有的系統還有次要介質)功能:滅火(主要功能)控火(滅不了就控,將火限制在一個小范圍內)

冷卻(冷卻可以防止火勢的蔓延)2.1.2消防水源Firewater

向水滅火設施、消防水泵(包括消防車等車載移動泵)、消防水池等提供消防用水的給水設施或天然水源。靜壓力、動壓力2.1.14靜水壓力(簡稱靜壓)

水在靜止時消防給水系統管網某一點的壓力。2.1.15動水壓力(簡稱動壓) 水在流動時消防給水系統管網某一點的剩余壓力。2.1.8消防水池firereservoir

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消防水源。2.1.9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firereservior設置在高處直接向水滅火設施重力供水的消防水源。2.1.10高位消防水箱(塔)elevated/gravityfiretank

設置在高處直接向水滅火設施重力供應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消防水源。2.1.3消防給水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

由消防水源和供水管網組成的向水滅火設施供水的給水系統。2.1.4消防給水系統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

由消防給水和水滅火設施組成的系統。2.1.5高壓消防給水系統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ofconstanthighpressure

能始終保持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無需消防水泵直接加壓的消防給水系統。2.1.6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oftemporaryhighpressure

平時不能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或流量,火災時能直接自動啟動消防水泵加壓以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的消防給水系統。2.1.7低壓消防給水系統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oflowpressure

能滿足消防車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的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于0.10MPa)和流量的消防給水系統。關于消防給水系統消防給水系統有高壓、臨時高壓和低壓之分,但長期以來沒有這方面的術語,也沒有相應的定義,只有在《建規》的條文說明中曾有過解釋,但條文說明畢竟不同于條文,權威性要稍差些,現在《消規》在術語章節中對此作了規定

2.1.4消防給水系統2.1.5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2.1.6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2.1.7低壓消防給水系統《消規》術語不提穩高壓系統,將穩高壓系統歸類在臨時高壓系統中(因

為都有消防水泵),但《消規》有關于穩壓泵的章節條款

2.1.4消防給水系統

由消防給水和水滅火設施組成的系統。(這是總的定義)

2.1.5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能始終保持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無需消防水泵直接加壓的消防給水系統。(這個系統不多見,也有將該系統稱為常高壓系統的,但確切的叫法還應該是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或簡稱高壓系統,在《消規》

中有所加強)

高壓給水系統的現實性建筑物下層城市設有高位水池時,高位水池標高足夠,供水管道直徑也足夠城市設有高壓給水系統氣壓水罐貯存消防水池用水量時

(這在理論上成立,在實際上不現實)《消規》增加了一種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系統

高壓給水系統的現實性(續)吉林省報告,關于在建筑物上使用變頻調速消防供水設備不設水箱的請示吉林省公安廳消防局(請示)

[1994]吉公消字第46號

關于在建筑物上使用變頻調速

消防供水設備不設水箱的請示

公安部消防局:近幾年來,我省在建筑物上相繼使用了省內外廠家生產的變頻調速消防供水設備,為了確保消防用水采取了雙電源(一級負荷)和末端定壓的技術措施,但在此類消防供水設備上是否設置水箱的問題爭議較大,故請示使用變頻調速消防供水設備不設水箱可否?請批復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關于對變頻調速供水設備有關問題的復函

公消[1994]308號

吉林省公安廳消防局:你局[1994]吉公消字第46號文收悉,變頻調速供水設備如用于消防給水系統,屬于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根據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消防水箱。1994年11月23日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消防局(處)

2.1.6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平時不能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或流量,火災時能直接自動啟動消防水泵加壓以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的消防給水系統。(這個系統最常見)

2.1.7低壓消防給水系統

能滿足消防車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的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于0.10MPa)和流量的消防給水系統。(這個系統室外用)消防給水系統主要特征高壓給水系統———不用消防泵增壓

(包括固定泵、移動泵)臨時高壓給水系統—臨時用水泵增壓低壓給水系統———用消防車上消防泵增壓或移動泵加壓穩高壓給水系統——穩壓裝置保持壓力

(穩壓泵、穩壓罐、穩壓水箱)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給水管網中平時由穩壓設施保持系統中最不利點的水壓以滿足滅火時的需要,系統中設有消防泵的消防給水系統。在滅火時,由壓力聯動裝置啟動消防泵,使管網中最不利點的水壓和流量達到滅火時要求的給水系統穩高壓系統的幾個特點噴頭動作即能噴出滿足消防水壓的消防用水(消火栓系統亦然)能使消防水泵盡快自動啟動不會出現水噴霧滅火系統的水噴淋現象能使消防炮射流在第一時間噴射到位能妥善解決頂層噴頭出水,而報警閥不啟動現象關于穩高壓系統的爭論《消規》只提穩壓泵,不提穩高壓系統認為穩高壓系統有消防水泵,屬于臨時高壓給水系統另一種觀點認為穩高壓系統不同于臨時高壓給水系統主要區別在于臨時高壓系統在火災初期不能滿足消防所要求的流量和壓力而穩高壓系統能滿足壓力要求穩高壓系統分類按穩壓裝置區分:穩壓泵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也有罐)穩壓罐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也有泵)穩壓水箱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管道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消規》涉及的是穩壓泵穩高壓系統穩高壓系統分類(續)按范圍區分:室內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較常見)室外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外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穩壓泵穩高壓系統穩壓泵高位設置(從水箱取水)穩壓泵低位設置(從水池取水或從水箱取水)《消規》關于穩高壓系統的處理方式將它劃歸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規定了穩壓泵的設置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實際上分成:有穩壓泵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無穩壓泵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對有穩壓泵的情況,分別在5.2.2.6條、

6.1.7條和6.1.9條作了規定室內、外穩高壓系統的缺點會導致管網壓力較高引起的連鎖反應有:管道接口被內力拉脫采取對策:加強管道基礎增設管道支墩改變管道連接方式(重要)調整穩壓泵揚程水槍難以操持(減壓水槍)2.1.11消火栓系統hydrantsystem/standpipeandhosesystem

由消防水源、管網和消火栓等組成的系統。2.1.12濕式消火栓系統wethydrantsystem/wetstandpipesystem平時管網內充滿水的消火栓系統。2.1.13干式消火栓系統dryhydrantsystem/drystandpipesystem平時管網內不充水,火災時向管網充水的消火栓系統。消火栓系統2.1.11消火栓系統 由消防水源、管網和消火栓等組成的系統。2.1.12濕式消火栓系統平時管網內充滿水的消火栓系統。2.1.13干式消火栓系統

平時管網內不充水,火災時向管網充水的消火栓系統。(消火栓系統也有干式系統,與噴淋相仿)2.1.16市政消火栓municipalhydrant

設置在城鎮街區,直接與市政給水管網連接的室外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在原來的消防規范中很少提及,因為無論是《建規》還是《高規》都局限于建筑范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條文內容往往限于:建筑物、小區(居住區、公共建筑區、工廠區、庫區……等)的室外和室內消火栓,《消規》專節規定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續)而實質上,市政消火栓的規格尺寸、結構型式等和室外消火栓沒有什么根本的區別區別在于:市政消火栓是設置在市政管道上的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是設置在小區管道上的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續)市政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的主要區別在于:市政消火栓有比室外消火栓更好的水力條件(供水管管徑要大些、供水壓力要

高些)

因此應予以強調

2.1.16市政消火栓

設置在城鎮街區,直接與市政給水管網連接的室外消火栓。3基本參數3.1.1建筑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由室外消火栓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固定冷卻水系統等同時作用的各種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消規》的條文規定3.1.1建筑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由室外消火栓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固定冷卻水系統等同時作用的各種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本條對給水設計流量作出規定)對第3.1.1條的理解本條主要不是規定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組成,而是規定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怎么確定,但條文涉及系統的組成設計流量按同時使用計算按流量大的計算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組成包括的系統:室外消火栓系統(本規范規定)室內消火栓系統(本規范規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水幕,有專用標準)泡沫滅火系統(有專用標準)水噴霧滅火系統(有專用標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有專用標準)固定冷卻水系統(本規范規定)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組成(續)不包括的系統(系統客觀存在):細水霧滅火系統(規范尚未報批)蒸汽滅火系統(規范尚未立項)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CECS263:2009合成型泡沫噴霧滅火系統CECS263:2009(巳包括在《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中

)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CECS245:20083.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應分別根據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51、《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219、《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38等經計算確定。《消規》的條文規定3.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應分別根據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51、《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219、《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38等經計算確定。對《消規》第3.1.2條的理解本條對不同滅火系統的設計流量作出規定按各自應遵循的國家標準有國家標準的列上條文,沒有國家標準的不上條文(如:細水霧系統)目前已有國標的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系統等3.1.3本規范未規定的建筑室內、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應根據其火災危險性、建筑功能性質、耐火等級及其體積等參照類似建筑確定。3.1.4民用建筑和工廠、倉庫、堆場、儲罐(區)在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不應小于表3.1.4的規定。表3.1.4民用建筑和工廠、倉庫、堆場、儲罐(區)在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3.2市政消防設計流量3.2.1市政消防設計流量應根據當地火災統計資料、火災撲救用水量統計資料、滅火用水量保證率、建筑的組成和市政給水管網運行合理性等因素綜合分析計算確定。3.2.2城鎮和居住區等市政消防設計流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確定。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不應小于表3.2.2的規定。《消規》的條文規定3.2.2城鎮和居住區等市政消防設計流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確定。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不應小于表3.2.2的規定。(本條對市政消防設計流量、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作了規定)表3.2.2市政消防設計流量人數N(萬人)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次)一次消防設計流量(L/s)N≤1.01151.0<N≤2.5302.5<N≤5.025.0<N≤20.04520.0<N≤30.06030.0<N≤40.07540.0<N≤50.0350.0<N≤70.090N>70.0100對第3.2.2條的理解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的乘積為市政消防設計流量火災次數和一次消防設計流量都決定于人數火災次數最多為3次,一次消防設計流量最大為100L/s第3.2.2條表3.2.2來源自《建規》表8.2.1(新《建規》表

9.2.1)區別在于:一次消防設計流量的數值作了調整消火栓按上限值15L/s,并按15L/s遞增(除100L/s外),(原為10L/s+15L/s疊加)從12行調整為9行(15L/s遞增只有7個

區段),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不改

表9.2.1城市、居住區同一時間內的

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L/s)人數N(萬人)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一次滅火用水量N≤11101<N≤2.51152.5<N≤52255<N≤1023510<N≤2024520<N≤30255表9.2.1城市、居住區同一時間內的

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L/s)人數N(萬人)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一次滅火用水量30<N≤4026540<N≤5037550<N≤6038560<N≤7039070<N≤8039580<N≤1003100我國消防設計流量數值偏低大中城市最大火災平均用水量89L/s《建規》40萬人口80L/s《高規》70L/s

蘇聯80L/s

美國70~368L/s

日本250~325L/s有條件時,適當留有余地《消規》的條文規定3.3.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不應小于表3.3.2的規定。(本條對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作了規定,同時涉及成組布置)

注:1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應按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計算,成組布置的建筑物應按消火栓設計流量較大的相鄰兩座建筑物的體積之和計算。

2火車站、碼頭和機場的中轉庫房,其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應按相應耐火等級的丙類物品庫房確定。

3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木結構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按三級耐火等級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設計流量確定。對第3.3.2條成組布置的理解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與下列因素有關:耐火等級建筑物性質及類別建筑物體積(體積大,流量大)成組布置的概念

表3.3.2

注:1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應按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計算,成組布置的建筑物應按消火栓設計流量較大的相鄰兩座建筑物的體積之和計算。成組布置的概念: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能滿足防火規范要求時的建筑物群(組)成組布置的概念(續)防火間距的概念:風力二、三級,

20min未采取相應措施,火災不從著火建筑物蔓延至鄰近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摘自建審教材)兩種計算方法按各自建筑物體積查出水量,再予以疊加先將建筑物體積疊加,再按總體積查水量《消規》規定按總體積計算水量3.5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3.5.2建筑物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不應小于表3.5.2的規定。

表3.5.2建筑物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

《消規》的條文規定3.5.2建筑物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不應小于表3.5.2的規定。(本條對建筑物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作了規定)《高規》的條文規定7.2.2高層建筑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用水量,不應小于表7.2.2的規定。表3.5.2建筑物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建筑物名稱高度h(m)層數f消火栓設計流量(L/s)民用建筑高層住宅普通10≤f≤1810f>1820高級h≤5020h>5030二類公共建筑h≤5020h>5030一類公共建筑h≤5030h>5040

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用水量表7.2.2

高層建筑類別建筑高度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每根豎管最小流量每支水槍最小流量普通住宅≤501510105>501520105高級住宅二類公共建筑≤502020105>502030155一類公共建筑≤503030155>503040155

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用水量表7.2.2

高層建筑類別建筑高度(m)室內消火栓用水量(L/s)普通住宅≤5010>5020高級住宅二類公共建筑≤5020>5030一類公共建筑≤5030>5040高層建筑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確定先確定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總量的上限值:70L/s(《建規》為80L/s)再確定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總量的下限值:25L/s(《建規》為25L/s)將公共建筑的兩類、住宅的兩級,經組合后分為三種類型:(普通住宅高級住宅和二類公共建筑一類公共建筑)消火栓用水量確定每類建筑再按50m高度分為兩級,共六級填上上限值、下限值,中間按插入法插入相關數字高層建筑以自救為主,室內消防用水量應大于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小于15L/s

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用水量高層建筑類別建筑高度(m)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L/s)普通住宅≤5025>5035高級住宅二類公共建筑≤5040>5050一類公共建筑≤5060>5070

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用水量高層建筑類別建筑高度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普通住宅≤50251510>50351520高級住宅二類公共建筑≤50402020>50502030一類公共建筑≤50603030>507030403.5.3除高層民用建筑物外,當建筑物室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一種或兩種以上自動水滅火系統全保護時,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流量可減少50%,但不應小于10L/s。3.5.4如酒店、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應根據表3.5.2中的公共建筑確定。3.6消防用水量3.6.1建筑消防給水一次火災撲救消防用水量應按同時開啟的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計算,并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3.6.1-1)其中:

——建筑消防給水系統一次火災撲救消防用水量,m3;

——室外消防給水系統一次火災撲救室外消防用水量,m3;

——室內消防給水系統一次火災撲救室內消防用水量,m3。3.6.2不同場所消火栓系統及固定冷卻系統的火災延續時間不應小于表3.6.2的規定。《消規》的條文規定3.6.2不同場所消火栓系統及固定冷卻系統的火災延續時間不應小于表3.6.2的規定。(本條對火災延續時間作了規定)表3.6.2不同場所的火災延續時間建筑場所與火災危險性火災延續時間(h)

建筑物工業建筑倉庫甲、乙、丙類倉庫3.0丁、戊類倉庫2.0廠房甲、乙、丙類廠房3.0丁、戊類廠房2.0民用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中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重要的檔案樓、科研樓和高級賓館等3.0其它公共建筑2.0住宅人防工程建筑面積小于3000m21.0建筑面積大于等于3000m22.0地鐵車站對第3.6.2

條的理解本條火災延續時間包括:消火栓系統固定冷卻系統固定冷卻系統火災延續時間與消火栓系統相同,火災撲救需多少時間,冷卻系統也需工作多少時間過去只對消火栓系統的火災延續時間作了規定,現在對固定冷卻系統的火災延續時間也作了規定火災延續時間消防車到火場開始出水至火災基本被補滅所需的時間(不按報警算起,不按徹底撲滅火災來計算)根據北京2353次火災統計資料而來:

3h-98.5%——重要建筑

2h-95.1%——次要建筑

2353次火災延續時間統計表

火災延續時間(h)次數(次)占總數的百分比(%)累計百分比(%)<0.5127654.354.30.5~1.0062526.684.91.00~2.0033414.295.12.00~3.00823.498.5>3.00361.5100

表3.6.2不同場所的火災延續時間

3.6.4建筑物內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防護冷卻水幕的火災延續時間應與其替代的防火墻的耐火極限一致。《消規》的條文規定3.6.4建筑物內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防護冷卻水幕的火災延續時間應與其替代的防火墻的耐火極限一致。(本條對水幕的火災延續時間作了規定)《噴規》的條文規定5.0.11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持續噴水時間,應按火災延續時間不小于1h確定。(倉庫的持續噴水時間,《噴規》另有規定)《建規》的條文規定7.5.3防火分區間采用防火卷簾分隔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0h。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門和卷簾耐火試驗方法》GB7633有關背火面溫升的判定條件時,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門和卷簾耐火試驗方法》GB7633有關背火面輻射熱的判定條件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建規》的條文規定(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的有關規定,但其火災延續時間不應小于3.0h。(問題在于條文只對防護冷卻水幕作了規定,而未對防火分隔水幕作出規定)對第3.6.4

條的理解水幕包括:防火分隔水幕(用水幕分隔防火分區)防護冷卻水幕(用防火卷簾等分隔,用水幕冷卻卷簾)要求與替代的防火墻的耐火極限一致,即3小時,耐火等級一級至四級都為3h墻體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h)墻體名稱耐火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防火墻不燃3.0不燃3.0不燃3.0不燃3.0承重墻不燃3.0不燃2.5不燃2.0難燃0.5樓梯間電梯井的墻不燃2.0不燃2.0不燃1.5難燃0.5疏散走道兩側隔墻不燃1.0不燃1.0不燃0.5難燃0.25非承重外墻不燃0.75不燃0.5難燃0.5難燃0.25房間隔墻不燃0.75不燃0.5難燃0.5難燃0.254消防水源4.1一般規定4.1.1在城鄉規劃區域范圍內,市政消防給水應與市政給水管網同步規劃、設計與實施。4.1.2消防水源水質應能滿足水滅火設施滅火、控火和冷卻等消防功能的要求。《消規》的條文規定4.1.2消防水源水質應能滿足水滅火設施滅火、控火和冷卻等消防功能的要求。(本條對消防水源水質作了規定)對第4.1.2

條的理解本條對消防水源水質作了規定,也涉及消防用水三大功能(或作用、目標):滅火控火

冷卻水量、水壓、水質均應滿足三方面的要求,本條只講水質,水質另有水質標準4.1.3市政給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以作為消防水源,宜采用市政給水管網供水。4.1.4消防給水管道內平時所充水其pH值應在6.0~9.0范圍之間。4.1.5嚴寒、寒冷等冬季結冰地區的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池(塔)等應采取防凍措施。4.1.6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可作為消防備用水源,當必須作為消防水源時應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水量和水質的技術措施。《消規》的條文規定4.1.6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可作為消防備用水源,當必須作為消防水源時應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水量和水質的技術措施。(本條對消防備用水源作了規定)(任何情況下指:當作為消防水源時,要考慮當水池清洗、檢修、防凍等情況時,供水的安全保證第4.1.6

條的理解示例:上海通用汽車公司消防給水系統以水景池作為第二消防水池消防備用水源消防水源一般指:市政給水管網、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三種。實質上是兩

種實際上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

水景和游泳池等也可作為消防水源,具體工程也是這樣做的《消規》對此作了規定,將它定性為消防備用水源,實際上為第四水源,但條文的規范用語等級偏低

4.2市政給水4.2.1當市政給水管網連續供水時,消防給水系統可采用市政給水管網直接供水。4.2.2市政兩路消防供水應符合下列條件,當不符合時應視為一路消防供水:1市政給水廠應至少有兩條輸水干管向市政給水管網輸水;2市政給水管網應為環狀管網;3應有不同市政給水干管上不少于兩條引入管向消防給水系統供水。《消規》的條文規定4.2.2市政兩路消防供水應符合下列條件,當不符合時應視為一路消防供水:(本條對兩路消防供水作了規定符合1、2、3

款條件的為兩路供水,不符合的為一路供水,三個條件,缺一

不可)

1市政給水廠應至少有兩條輸水干管向市政給水管網輸水;(給水廠數量不強調)

第4.2.2條2市政給水管網應為環狀管網;(雙向供水)

3應有不同市政給水干管上不少于兩條引入管向消防給水系統供水。(強調不同的干管,同一干管上引出多條引入管的不算)4.3消防水池4.3.1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時;2當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住宅時;3市政消防設計流量小于建筑的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時。4.3.2消防水池有效容積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市政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2當市政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4.3.3消防水池的給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不宜大于48h,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容積大于2000m3時不應大于96h。消防水池給水管管徑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DN50。4.3.4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儲水容積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但消防水池的有效儲水容積不應小于100m3,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于50m3。4.3.5火災時消防水池連續補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采用兩路消防供水,且消防水池采用兩路給水時;2火災延續時間內的連續補水流量應按消防水池最不利給水管供水量計算,并按公式(4.3.5)計算。

(4.3.5)其中:

——火災時消防水池的補水流量,m3/h;

——消防水池給水管斷面面積,m2;

——管道內水的平均流速,m/s,宜根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確定。3消防水池給水管管徑和流量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或其他給水管網的壓力、入戶管管徑、消防水池給水管管徑,以及其他消防時供水量等等經水力計算確定,當計算條件不具備時,給水管水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消規》的條文規定4.3.5火災時消防水池連續補水應符合下列規定:(本條對消防水池連續補水作了規定)

1當采用兩路消防供水,且消防水池采用兩路給水時;

2火災延續時間內的連續補水流量應按消防水池最不利給水管供水量計算,并按公式(4.3.5)計算。

(4.3.5)其中:qf——火災時消防水池的補水流量,m3/h;

A——消防水池給水管斷面面積,m2;

——管道內水的平均流速,m/s,宜根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確定。4.3.6消防水池的總有效容積大于500m3時,宜設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但當大于1000m3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每座消防水池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并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消規》的條文規定4.3.6消防水池的總有效容積大于500m3時,宜設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但當大于1000m3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每座消防水池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并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本條對消防水池的數量和連通管設置作了規定)《建規》條文8.6.2.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假定計算結果消防水池容量為1100m3

,分成兩個,各為550m3

,再分成兩個各為275m3,共計有4個消防水池實際上2個就夠了,加個“總”字可以解決(類似的條文還有距路邊

2m)4.3.7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1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2取水口(井)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3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其他構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40m;4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為40m。4.3.8消防用水與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應采取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4.3.9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2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當建筑物設有消防控制中心時,應在值班室或控制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并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3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并應采用間接排水;4消防水池應設置排水設施;5消防水池應設置通氣管;6消防水池通氣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應有防止蟲鼠等進入消防水池的技術措施。

4.3.9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當建筑物設有消防控制中心時,應在值班室或控制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并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共6款,規定了對消防水池的基本要求)

3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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