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淺談我國關于股東分紅權立法的不足及對策DOC格式論文,方便您的復制修改刪減淺談我國關于股東分紅權立法的不足及對策(作者: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
論文關鍵詞:公司法股東權股東分紅權股利分配請求權
論文摘要:公司是一個利益體,通過投資來獲得分紅是股東進行投資的基本目標,也是其應得的基本權利,因此股利分配制度是股東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內容,在一般情況下,公司應當不得限制或剝奪股東的分紅權,否則,是無法實現股東的根本利益的。因此,研究我國現有公司法中對于股東分紅權的保護程度以及不足等問題展開討論,對將來公司法的修改進行必要的理論探討,會對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起到積極的作用。
一、我國對股東分紅權的相關立法
雖然我國2005年重新制定和頒布的《公司法》中對股東分紅權作出了諸多規定(參見新《公司法》第25條,第38條,第75條,第167條),但現實中股東這一權利的實現仍存在很多問題。盈余分配方案常常成為大股東欺壓小股東的工具,而不是根據公司的收益情況做合理決定。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因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董事之間的利益沖突造成的,也與新《公司法》對股東分紅權不夠重視,保護措施不完善有關。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公司法中關于股東分紅權的相關規定進行分解,從理論上和實踐上分析其規定的不足之處,以便將來的立法者進行參考,也使司法實踐者能對股東分紅權有更清醒的認識。
二、我國現行法中對于股東分紅權規定的不足之處
(一)對權利性質規定不明確
在我國新《公司法》中并沒有明確股東分紅權的性質,導致現實中有許多人沒有對股東分紅權有充分的認識。
首先,混淆了股東分紅權與股東權的界限。股東權是投資者在認購或購買股份獲得股權擁有股東身份后在公司中所享有的一種社員權,是一種非財產性權利…。股東分紅權則是一種請求權,是指股東請求公司分配公司盈余,以使按其所持有的股份取得股利的權利,是股東投資受益權。這種權利并不是財產權,股東不可以直接支配,不能單獨地剝離這種權利。二者之間的區別很明顯絕不能混為一談,將股東權和股東分紅權當成同一種權利去行使,那樣必然會帶來管理和訴訟上的混亂。
其次,將抽象的股東分紅權等同于或混淆于具體的股東分紅權。在立法中因為沒有明確地對于股東分紅權的類別進行劃分,導致人們對于這兩種不同類型的分紅權的差別認識不清。在實踐中,很多人將抽象的股東分紅權等同于具體的股東分紅權提起訴訟,而法院也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去駁回或受理起訴。這就導致了司法制度上的混亂和不統一,這種狀態使股東的利益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護,使股東關于分紅權的訴訟常常流于形式,或無法得到合理合法的判決。
(二)對分配程序規定不明確
在我國公司法中,沒有明確規定股東分紅權的實現過程,在實現股東分紅權時,應當具備哪些條件,規定的是比較籠統和模糊的,只是對于有權決定進行分紅的機構做出了規定。但具體來說,利潤如何計算,大股東操縱股東會議結果時,股東大會的結果是否有效,沒有進行細化的規定,導致法官在審理這類案件的時候,容易出現歧義理解。并且,對分配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形規定過于籠統,如采用何種分配方式,出現不分配、過度分配、不合理分配情形時如何處理等,無法使法官對于不同情形視情況區別對待。
(三)對法律責任規定不明確
當出現了違法分配情形時,每種可能情形的法律責任歸責原則及法律責任的性質沒有明確全面的規定。使得當股東分紅權確實遭到侵害時,無法迅速找到有效的主體來承擔責任,從而使損失可能會不斷擴大。也使得法官在斷案時常常出現爭議,導致案件長期懸而未決或其判決難以服眾,引起社會廣泛爭議。
(四)對于股東分紅權的司法救濟規定不明確
1.關于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股東因分紅權而提起的訴訟問題規定不明確
我國現行《公司法》中并未對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股東因分紅權而提起的訴訟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例如:訴訟時效如何計算;具體的股東分紅權的權利主體如何確認,抽象的股東分紅權能否起訴;法院是否有權對股東分紅權的確定及實現進行判決,如何判決等等方面,均是模糊而難以確定的。
一般來說,司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糾紛要有合理限度,也就是說要遵循謹慎干預商業判斷原則。司法謹慎干預商業判斷原則在盈余分配中的應用,體現在股東分紅權糾紛上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法官應在分配決議的基礎上進行審查,一般不宜替代公司直接做出是否分配或分配多少的決定;二是法官對分配決議的審查,重點應在于決議是否違反利潤分配程序要件而非實質要件。
2.沒有確定股東強制分配股利的權利
我國新公司法中并沒有對股東強制分配股利的權利進行明確規定,導致股東抽象股利分配請求權并沒有直接的保護機制。使股東在具有一定合法資金的年度仍可能處于不能分配股利的境地。
綜上所述,在我國現行2005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雖然對于股東分紅權的規定有了長足的進步,但其在立法上仍有許多不完善之處,使得股東分紅權并沒有得到有效的、完善的保護,因此有必要使立法者認識到,應該在今后的公司法的修訂過程中對于這些內容進行深化,以及在其他相關法律之中也應設立配套制度,使得公司法中對于股東分紅權的規定能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三、完善我國股東分紅權的立法建議
根據前文所述,由于我國股東分紅權的不完善規定導致股東想要實現股東分紅權面臨著重重困難,因此股東分紅權的實現,應該嚴格設定其實體要件和程序要件的構成。
(一)明確實現股東分紅權的構成要件
第一,股東分紅權的實體要件在于確定公司是否有可供分配的盈余資金,以及對盈余資金的分配是否符合法定及約定的條件。
第二,股東分紅權的實現,應該嚴格遵守程序要件的要求。股東訴訟應是為原公司內部監督體制失靈設計的補充救濟,因此,其適用的前提是公司內部救濟手段的用盡,即股東在公司遭到違法行為損害后,不能立即直接提起訴訟,而必須先向公司監督機關提出由公司出面進行訴訟的請求,只有在請求已落空或者注定落空,救濟已失敗或者注定失敗時,股東才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此為股東代表訴訟的前置程序。
(二)明確股東分紅權的權利性質及分類
通過明確股東分紅權的權利性質及分類,從而明確訴權,明確股東分紅權被侵害后的責任承擔主體和責任承擔方式。
因此,需要從立法上確認股東分紅權的性質,明確股東分紅權的社員性和債權性,只有從根本上明確了股東分紅權的性質,才能更好地適用相關的配套法律對其進行調整。而且,要區分兩種不同的股東分紅權,明確抽象的股東分紅權和具體的股東分紅權的區別,二者從保護理由、保護原則、保護措施上都應該區別對待。
(三)限制任意公積金的提取及公司股利的分配方式
建議公司法確定股東分紅的實現應以現金分紅方式為主,對于其他非現金分紅方式,要嚴格規定其適用的情形或基礎。對于以配股代替分紅的行為要進行非常嚴格的限制,可將其列入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事項之中,并且賦予中小股東相應的救濟途徑。
(四)擴大股利分配權的確認主體
單純由董事會或股東會決定公司股利分配都容易因缺乏制約而走向極端,因此我國現行公司法的規定是,由董事會提出股利分配方案,股東會決定是否通過,雙方相互制約,大部分學者認為這樣有利于保護股東的股利分配權,限制董事會濫權。但是筆者建議也可以參照國外的相關立法,為使分紅可以有效率地進行,也應當允許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董事會在特定條件下宣告盈余分配的權利?!豆痉ā贩峙涔纠麧櫟臎Q定權完全歸屬于股東會的做法應當予以適當改變,以反映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需要。
(五)確認可分配利潤的數額的計算方法
按我國新《公司法》第167條的規定,股利分配的資金來源為當年稅后利潤扣除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的余額。但由于該條過于簡單,容易產生歧義,可操作性不強,實際上,是很難滿足不同股東的實際需求的。例如,所謂稅后利潤是指什么稅,利潤又應該如何計算,公司的罰款應如何處理等等都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有必要明確公司可以用來分配的利潤如何計算的問題。
(六)允許股東提起強制分紅之訴
強制分紅之訴是指當公司過分提列任意公積金而拒絕對股東分派股利或只分派很少股利時,股東請求法院強制公司向其分配一定數額股利的訴訟。強制分紅之訴在美國適用的是較為廣泛的。只有當股東能夠證明公司具有分紅條件而不分紅或不合理分紅時,才可提起強制分紅之訴,法院才能強制判令公司強制分紅。在強制分紅之訴中,原告是股東,被告應為公司,在原告勝訴后,法院應從判決公司分紅的金額中按比例扣除一定金額補償原告的訴訟費用。設立這樣的訴訟制度,將會更有利地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防止控股股東濫用其權力損害投資者利益。
而對于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股東因分紅權而提起的訴訟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應區別對待:
首先,如果公司未對是否分配股利作出決議,甚至未依法或依章程召開股東會的話,這種情形雖然屬于抽象的股東分紅權受損,但為了維護和實現股東的具體分紅權人民法院也應受理,但在受理后應注意該事項屬于公司的自益權,人民法院不能代替公司決定是否應當分配紅利,而只能裁判股東會應當依法就是否分配股利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決議。
其次,如果公司已經作出分配股利的決議,但公司拒絕向股東支付股利的話,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再次,如果公司有盈利而且可以分配股利時,出于商業等方面的考慮而作出不分配股利或少分配股利的決議時,股東仍可以就撤銷股東會的不分配或少分配決議而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后,經審理認為公司不分配股利確實是明顯不當,是對股東分紅權的侵害時,應允許人民法院直接判決公司分配股利。此種作法可以防止“股權多數決”的濫用,以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綜上所述,公司的股東分紅權制度作為一項對公司的財產做出處理的制度,與股東的利益和債權人的利益密切相關,雖然現行公司法在2005年剛剛修訂完畢,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長足的進步,然而在股東分紅權保護制度的設計上仍有很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城市排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執行標準
- 蘇州與溫州:國際化模式的比較及展望
- 簡單雇傭合同協議書模板
- 2025店鋪租賃合同簡化版
- 2025家具定制合同范本:家具加工制作合同撰寫
- 2025專賣店勞動合同模板
- 《2025年終止租賃合同協議書》
- 2025年春季學期國家開放大學《形勢與政策》大作業答案怎樣正確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歷史邏輯、實踐邏輯與理論邏輯
- 熱風機采購合同協議書
- 倉庫管理合同協議書模板
- 醫療器械設計開發到生產轉化
- 社區政審證明模板3篇
- 保護眼睛家長進課堂
- 頸椎JOA腰椎JOA 評分-表格-日本骨科協會評估治療
- 人工智能時代小學勞動教育的現實困境與突破路徑 論文
- 野生動物管理學智慧樹知到答案章節測試2023年東北林業大學
- 質量控制計劃(CP)
- 分子篩上課ppt版課件 6 應用
- 深基坑專項施工方案(鋼板樁支護)
- 20ZJ401 樓梯欄桿標準圖集
- 人教PEP版四年級英語下冊Unit 6 Shopping知識點歸納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