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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煤礦防滅火計劃第一篇:煤礦防滅火計劃新城煤礦防滅火計劃一、防滅火制度(一).井下自燃發火預測預報管理辦法1.由通風科負責每月對全礦的總回風道、采區回風道進行一次詳細的自燃發火征兆觀察,從大范圍上分析井下有無自燃發火。2.通風科每周對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風巷和采空區回風密閉及其它可能發熱的地點進行一次全面觀測。觀測的參數包括:現場的氣體成份(cH4、CO2、CO、O2)、氣溫、水溫、其他火災征兆等;在防火墻封閉時間長、溫度異常和有自燃傾向的區域內的回風風流中要安設C0傳感器,CO傳感器的報警濃度為20ppm。3.對于已有發火危險或已出現發火征兆的地點,檢查周期縮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樣一次送具有國家資質化驗室分析,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同時,礦領導應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火災災情的分析并制定處理對策。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出火災預報:(1).巷道中出現霧氣或“掛汗”(溫度不同的兩段風流交匯處,因水蒸氣過飽和而凝聚出現的霧氣除外)。(2).巷道中出現火災氣味時,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3).從煤炭發熱或自然地點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較平常增高。(4).空氣中有害氣體(如CO、NO2等)濃度增加,人體感到不舒服,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設置的管理規定1.生產技術部門在設計采區或工作面時,必須認真考慮防火問題并遵循下列原則:(1).盡量采用能夠避免對井巷煤柱進行過多切割的開采工序。(2).留足保護煤柱,采取采區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區互通。(3).合理布局通風設施位置,避免井巷與采空區貫通。(4).減少穿層溜煤井的個數,避免區域角聯通風系統的出現。(5).實現集中生產,盡量縮短生產戰線,對舊采區實行逐步收縮,逐步封閉。2.采用沿空留巷的開采方式推進的工作面,礦井要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3.采煤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作業,不向采空區丟煤或少丟煤,采高必須嚴格控制,不留頂煤或底煤,端頭及工作面的浮煤應清掃干凈,不得遺留到采空區。4.加強巷道支護,盡量避免冒頂、漏頂事故發生。萬一發生冒頂、漏頂事故,必須將冒頂、漏頂區域的浮煤、虛煤清除干凈,并采取措施將冒頂區接實、封嚴。5.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各種設備必須回收干凈,保證采空區頂板能夠充分垮落密實,盡量消除采空區漏風;采用錨桿支護的巷道在進入采空區以前,應將托板取掉。6.采煤工作面及采區回采結束后,必須盡快砌筑永久性密閉(防火墻),最遲不得超過10天。7.采空區密閉(防火墻)必須保證質量,嚴密不漏風,施工時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點施工永久密閉(防火墻)時,還應設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8.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只有經過取樣化驗確認無自燃發火時,方可啟封。9.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必須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術措施。lO.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后三天內,每班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并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份。只有確認無自燃發火后,方可恢復生產。11.井下所有的機電硐室、火藥庫及絞車房、空壓機房、變電站等都要備有干粉滅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數量為:滅火器4個、砂子O.4m。12.井下消防材料庫設在井底車場,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備有明細臺帳,礦長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13.各處消防器材由機電運隊、各采掘隊組進行管理。過期的滅火器材必須及時更換,板結的砂子應及時疏松或更換。14.因處理火災消耗的器材,必須在24小時之內由管理單位補充到規定數量。15.井上下均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必須齊全,滿足防滅火需要。(三).火災匯報與處理原則1.任何人發現井下自燃發火或自燃預兆都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進行匯報。礦調度室接到報告應立即通知通風科迅速查明火情,同時向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進行匯報。通風科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報請礦長、總工程師批準。2.任何人發現礦井火災應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滅火?,F場礦長、隊長及其他管理人員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受害地區和可能受害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并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滅火器材直接滅火。3.礦調度室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值班領導在礦長和總工程師未到之前,負責組織事故的處理工作。礦長和總工程師到來后,立即組織成立救災指揮部,并到事故現場組織救災工作,礦長任總指揮。4.處理火災時,應遵守下列原則:(1).非礦山救護隊員只能在CO濃度不超過O.0024%,CH4濃度在1.5%以下、氣溫低于35℃、且無爆炸危險地點工作。(2).撲滅電器火災必須首先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禁止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先滅火源外圍再滅火源中心,滅火水量要充足。(3).油脂類火災只能用滅火器或砂子滅火。(4)·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不得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應在保證正常通風的條件下滅火。(5)·當井下火災直接撲滅或直接滅火措施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采取封閉措施應注意以下幾點:①.確保安全、有效滅火的前提下,盡量縮小封閉范圍。②·一般應采取進回風側同時封閉方案,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應采用先進風側后回風側的方案。③·封閉過程中,指定專人每10分鐘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氣含量,以判斷有無爆炸危險性。人員只能在無爆炸危險的前提下進行施工。④·密閉墻上必須留有觀測孔和措施孔,觀察孔要用專用堵板進行封堵。⑤.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通風科負責寫出火災事故報告,報送有關部門(四).地面防火要求l·各個機電部位嚴禁煙火,不經消防批準不準明火,不得生爐取暖。2.吸煙必須定點,不準隨時、隨地吸煙、亂扔煙頭。3.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電纜、照明等都要符合懸掛使用等規定要求。4.經常清理易燃品,不準隨地亂丟亂放。5.消防器材按規定管好,以備應急之用。防滅火管理規定l、礦井開拓新水平、新采區、新煤層時,由技通滅部負責采樣,聯系進行煤層自燃傾向性簽定,其結果報礦長、總工程師,并報礦局備案。2、通風段配備一定數量的分管防火人員,建立健全預防自燃發火管理制度,實施采后封閉措施。3、加強外因火災管理,杜絕明火現象。4、建立煤層自燃觀測制度,由通滅負責每旬對全礦井的白燃危險區域進行一次觀測,其觀測結果報礦長、總工程師、安監部。5、礦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召開通風安全生產部門防火分析會,落實防火措施。6、嚴格掘進工程質量,減少煤巷掘進高冒。如出現高冒時,必須按高冒點處理,必要時應設引風板以利散熱和吹散瓦斯或封堵密閉,所有高冒點都必須編號掛牌管理,因管理不善不及時支護造成高冒,對責任人罰200--500元。7、礦井開拓布局、采區設計,回采工作面設計均要選擇有利于防治自燃發火的巷道布置方法。8、采掘工作面供風量按作業規程合理配風,確保系統合理。9、回采過程中應及時封閉通向采空區的通道,最遲不超過15天。停產后必須及時進行采后封閉,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5天,因回收不及時造成無法封閉時要追究其影響責任人,如通風段管理不力推遲封閉時間,對其罰款100--500元,封閉質量經驗收不合格對其罰款100--300元,并追究責任人責任。10、井上下均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必須齊全,滿足防滅火需要。通過檢查達不到要求規定時,一次罰責任單位100--300元。1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或自燃預兆時,應首先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直接滅火,并報礦調度室、礦長、總工程師。接到調度匯報后,根據事故性質按照災防計劃處理,及時將受影響地區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積極組織有關人員滅火。12、井下無法直接滅火或無效時,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滅火。及時編制封閉滅火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專業救護隊現場組織實施。13、火區封閉后,要采取注漿、注水、滅火措施,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觀測火區氣樣,火區需要啟封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恢復生產工作。安全檢查制度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對我礦安全檢查工作作如下規定:一、每旬對采、掘、機、運、通、地測、兩堂一舍、調度、地面消防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二、采掘機運通等專業查出的問題,由各專業科室匯總、分類,按責任單位落實處理,閉合管理。三、查出的隱患由安全監察部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到單位及個人,并明確整改時間。四、檢查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定時限期整改。五、重復查出的問題要按相關要求進行處罰。六、旬安全檢查的情況及問題隱患匯總后必須交礦長、分管礦領導及有關科室、責任單位各一份。二、2012年防滅火工作計劃一、2012年防滅火工作計劃1、加強防滅火基本知識的培訓,每年至少對全礦職工進行一次防滅火知識培訓,努力提高職工的防滅火安全意識。2、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防滅火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搞抓好防滅火方面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在每次安全質量大檢查時,必須同時檢查防滅火工程的安全質量和隱患,并按規定編制整改方案和措施,同時按措施進行跟蹤整改。3、加強防滅火器材和消防管路系統的管理,對已使用了的消防器材或失效的滅火器必須及時補足或更換,對損壞的消防管路和消防栓要及時修復,嚴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4、加強采空區、盲巷管理,按規定檢查密閉處的CO濃度并掛牌管理。5、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進行防爆性能的檢查,嚴禁井下電氣設備有失爆現象,嚴禁帶用檢查或移動電氣設備,杜絕一切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6、加強易燃物品的管理,井下因設備檢查所用的各種油脂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檢查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將易燃油脂和油布裝入專用箱運至地面進行處理。二、采用的防滅火措施防滅火方法包括灌漿防滅火、阻化劑防滅火、氮氣防滅火、凝膠防滅火、均壓防滅火、利用滅火器防滅火等。灌漿防滅火:對發火隱患或發火地點實施灌注泥、砂、灰漿等防滅火材料,是一種有效的常規性防滅火措施。再實施過程中要實現安排好灌漿計劃。預防性灌漿的作用:一是隔氧,二是散熱。氮氣防滅火:氮氣是一種惰性氣體,不助燃也不能供人呼吸。向采空區或火區等地點注入氮氣,對采空區起到惰化作用,起到阻止煤炭氧化自燃、提高采空區的相對壓力使采空區呈正壓狀態防止新鮮風流漏入,降低采空區溫度阻止煤炭氧化升溫、降低瓦斯和氧氣濃度防治瓦斯燃爆事故等十分明顯。實施氮氣防滅火要有針對性的方式方法。阻化劑防滅火:阻化劑防滅火能充分地利用漏風通道裂隙微小漏風,使汽霧較均勻地進入采空區,覆蓋和濕潤浮煤,阻止或減緩氧化。成本低(噸煤成本0.2元/t),操作簡便,對于近水平煤層、緩傾斜、傾斜、急傾斜煤均適用。凝膠防滅火:凝膠具有較強的滲透性、較好的密封性和較快的凝固性等特點,應用于較小空間或列席地點發火隱患治理時可達到較好效果。在實施過程中凝膠的配方、壓注數量混合促凝時間等參數的選用和計算要合理,并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三、井下外因火災防治外因火災的主要特點是突然發生,來勢迅猛,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出人意料之外。由于這種突發性和意外性,常使人們驚慌失措而造成惡性事故。礦井中一切能夠產生高溫、明火、火花的以及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器材和設備,如使用不當都可能會引起外因火災。絕大多數外因火災是由于機電設備質量不高,安裝不良,又缺乏嚴格的檢修、維護制度,長期帶病運行而引起的。對于中小型煤礦,由于機械化程度較低,其中爆破和明火是造成外因火災的主要原因。外因火災的防治主要應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溫熱源;其次是在井下盡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和制品。(一)電氣事故引發火災防治措施及裝備1、井下機電硐室防火措施各井井下設有水泵房、中央變電所等機電硐室,應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1)硐室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妨礙運輸,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設備。2)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3)硐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故應在硐室內設噴粉滅火器2個和砂箱1個,砂箱用1.5~3.0mm鐵板制作,容積不少于0.2m3。4)硐室不應有滴水,帶油的電氣設備溢油或漏油時,必須立即處理。5)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硐室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6)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7)井下硐室不準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變壓器油,擦拭機械用的棉紗、布頭等,要存放在鐵桶內封閉,并定期送到地面處理。8)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定:(1)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2)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3)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住火星。(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5)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6)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7)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8)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并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2、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火措施1)井下所有電氣設備采用礦用隔爆型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并具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2)井下低壓動力為660V,照明為127V。3)低壓負荷開關選用BKD型并配合JY82-3型檢漏繼電器,以保證安全用電。4)向井下配電的PGL1型低壓配電屏設有過載、短路、漏電保護。5)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必須采用“雙風機、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轉,掘進工作面實現兩閉鎖(風、電及瓦斯、電閉鎖)。局部通風機由專人負責管理。6)所有防爆開關,均設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電保護和漏電閉鎖保護。7)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進行接地。8)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二)其它火災的防治措施及裝備防止地面明火引發井下火災1)副斜井井口房內,設有專職檢查人員,檢查下井人員,嚴禁各種煙火下井,避免火災發生。2)工業場地及風井場地進、回風井口20m內嚴禁明火,禁止電焊、氣焊等作業。3)如果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每次操作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定:①要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②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應在前后兩端各10m范圍為不燃性材料支護的井巷內,并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工作地點應至少配有2個滅火器;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設施接住火星;④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⑤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⑥煤層中未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4)對工業場地的矸石山、爐灰場、坑木場、消防材料庫等位置產生的明火應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明火,防止明火帶入井下,引發井下火災??幽緢?、消防材料庫和井口房還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卷盤和滅火器。本礦爐灰場位于主進風井口東南方向約65m,井上消防材料庫房位于主進風井口西南方向55m。防止地面雷電波及井下,引發井下火災(1)供電線路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通信線路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2)井口安設導體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體距井口管、軌、線接地網相互間距在20m以上。(3)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所有伸出井口的鋼管、鋼軌和電纜的鎧裝鉛皮在入井處均接地,接地引入線均采用截面積為50mm2的橡套電纜,引出井口的接地體相互間距在20m以上,接地電阻不得大于5Ω。通訊線路在入井口處裝設一組熔斷器和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Ω。(4)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5)通訊線路在入井口處裝設一組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Ω。(6)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查試驗。井下防滅火工程設施和裝備設備器材項目序號設備材料名稱型號及規格單位數量干粉滅火器8Kg個()1211滅火器個()自制砂箱個()消防水管()井下消防材料庫備用品CO2滅火器個()10L泡沫滅火器個()Φ54mm消火水龍帶M()Φ52mm普通消火水搶支()Φ52mm噴嘴個()Φ52mm墊圈套()管鉗子把()救生繩(長20m)根()撬棍根()木鋸把()平板鍬把()滅火巖粉kg()石棉毯塊()8kg干粉滅火器個()50kg干粉滅火器個()水泥T()石灰T()Φ52mm膠管M()安全帶條()繩梯副()麻袋和塑料編制帶條()磚M3;()砂子M3;()方木M3;()木板M3;()鐵釘(2#、3#、4#)kg()9地面消防材料庫備用品Φ52mm消火水龍帶m()Φ52mm普通消火水槍支()分流管個()集流管個()消火三通個()閥門個()Φ52mm快速接頭及帽蓋墊圈套()管鉗子把()救生繩根()撬棍把()平板鍬把()10L泡沫滅火器個()CO2滅火器個()8kg干粉滅火器個()1211滅火器(2L)個()滅火巖粉kg()水泥t()石灰t()Φ38膠管m()接管工具套()探照燈盞()安全帶條4剛繩梯m()擔架副()麻袋條()潛水管臺()清水泵臺()泥漿泵臺()磚M3;()料石M3;()方木M3;()木板M3;()鐵釘(2#、3#、4#)kg()第二篇:煤礦3月防滅火計劃****集團責任有限公司***煤礦3月份礦井防滅火計劃編制:****通風隊:通風組:通風副總:總工程師:三道溝煤礦3月份防滅火計劃根據2010年重慶煤科院做出的煤層自燃發火傾向性鑒定報告,我礦現主采的5-2上煤層和5-2煤層自燃傾向性等級均屬Ⅰ類,易自燃煤層,最短自然發火期分別為32天和35天。根據鑒定報告,****煤礦煤礦現開采范圍內煤層具有自然發火傾向,因此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主要是防治外因火災的發生,以及對工作面和采空區密閉的監控。為確保礦井正常安全生產,特制定2015年3月預防滅火作業計劃如下:一、工作面防滅火計劃1、加強****工作面回風隅角的防火管理,按照綜采工作面上隅角有害氣體管理措施要求,整改完善回風隅角擋風簾、導風簾打設、停產期間在上下隅角處打設黃土袋,并加強日常維護監督,減少上隅角有害氣體報警次數。2、定期調試注氮機,確保注氮機正常運行,處于完好狀態。3、注漿量:因注漿系統未完善,暫時不做注漿計劃。4、注氮量:0.8萬m;5、地表回填面積:30萬m。6、撒布巖粉量:0.5噸。二、做好礦井發火的預測預報工作。防滅火工作繼續落實好“加強監測,超前預防,防治結合”的礦井防滅火方針,確保及時發現自然發火征兆,并采取有力措施,將礦井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完善*盤區紅外束管檢測系統,定期進行調試,確保使用正常。三、加強皮帶機巷防火工作,防止機械火災。1、加大皮帶機巷防火檢查工作,消除易燃物品。232、加強皮帶機巷煙霧報警裝置的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功能正常。3、加強皮帶機巷粉塵治理,防止煤塵發生積聚。四、地面防滅火1、井上設置的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2、月度內應對井上消防材料庫和和其它重要場所的消防器材設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第三篇:煤礦防滅火管理制度ycjx礦煤業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防滅火管理制度一、2018年防滅火管理目標為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jx公司2018一、二號文件精神,實現jx公司全年煤層自然發火零目標,結合我公司實際,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現將《jx公司2018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印發給你們,要求各單位聯系工作實際,認真學習領會,廣泛宣傳發動,周密安排部署,嚴格貫徹落實,確保全年安全目標的實現。二、2018年防滅火重點工作1.加強回采面預防自燃的管理。重點是綜放工作面(15007、15021、15028)、拆除工作面(80117)、啟封工作面(15011)及銜接工作面(15020、15025),專職瓦檢工要詳細檢查CO氣體及溫度變化,火區工要定期檢查并取樣化驗分析。停采后,調度室(采煤)盡快組織拆除,回收完畢,通風工區及時組織封閉。2.加強已采區閉墻的管理,包括丈八東采區封閉閉墻、二北煤層軌道巷、出煤巷、回風巷閉墻、80113、80114、80115、80116、80122、80123等地點已采面進風、回風、低位抽放巷、高抽閉墻的檢查,做到定期取樣,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3.加強掘進下層工作面的CO氣體檢查,所有在丈八一區15#煤的瓦檢人員都必須攜帶CO鑒定儀,并熟練使用,加強對巷道—1—高冒區CH4、CO及溫度的檢查。杜絕發生自燃事故,確保采、掘工作面正常安全生產。4.定期開展防滅火知識和抗避災知識性培訓,提高井下人員的抗災避災自覺性,完善防滅火系統和設施,提高礦井抗災能力。6.與沈YC科院合作,研究jx公司15#煤遇構造推進慢、拆除等自燃發火規律,并制定一套適合jx公司的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二、防治煤層自燃發火管理(一)防治外因火災:1.加強通風系統管理,杜絕出現微風、無風巷道,確保各地點通風系統合理、巷道風量符合要求。2.加強通風瓦斯管理,嚴格瓦斯巡回檢查圖表巡回檢查各種氣體,特別是高冒區瓦斯濃度不得超限,確保各地點不出現瓦斯積聚。3.加強爆破工作管理,嚴禁放明炮、糊炮和淺眼爆破,嚴格“一炮三檢”和“爆破三連鎖”制度及爆破采用水炮泥、爆破地點20米范圍內灑水消塵制度,以防爆破引起煤與瓦斯燃燒。4.加強主要通風巷特別是電車運輸大巷和集中皮帶巷有可然性支護和裸露巷道的管理,其前后20米范圍內的灑水管路必須設置三通閥門,以防大巷著火急用,并對存在可然性支護巷道和裸露的15#煤巷進行噴漿,以減少大巷可然性支護和裸露煤體的范圍并安設煙霧報警斷電裝置。5.生產隊組每班必須設專人對工作面所有的電氣設備及電纜—2—進行檢查維護,機電管理組每三天對所有的電氣設備及進行一次檢查,實現“三無”杜絕“失爆”,若不符合防爆要求立即更換處理。(二)防治煤層自燃發火:1.15#煤采區、工作面設計方面防滅火管理(1)從設計著手,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銜接,采區開采應采用后退式。在地質構造復雜、斷層帶、殘留煤柱等區域開采時,應根據礦山地質和開采技術條件在《作業規程》明確開采方式和開采期限?;夭蛇^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2)采區以及工作面嚴格按規定規范自燃煤層的采區設計,下層掘進巷道出現高冒落區,必須采取防滅火和防瓦斯積聚的措施,并設點掛牌檢查,采取通風方法不能解決時,必須充填;綜放工作面進、回風順槽開口必須由上層向下層過渡,順槽口到變坡點的距離為15-20米,必須按設計巷道高度沿上層掘至變坡點時再找下層,嚴禁兩相鄰工作面下層巷以里的巷道連通。嚴禁兩相鄰工作面走向高抽巷之間貫通。最大限度的減少工作面之間和采空區漏風。(3)工作面間隔煤柱不小于10米,隔離火區不得小于20米,工作面進、回風順槽回收時,閉墻位置以里10米保留原支護,同時補打加強錨索支護,必須使用不然性材料充填密實,閉墻以外至少留5米巷道,以備加閉閉墻。嚴禁在回采面切割巷端與采區進、回風構通。(4)回采工作面設計時,回風和低位抽放巷間除設計細則要求的通風橫貫外,還必須在停采線以里50~100范圍內加設一—3—道通風橫貫,以備工作面封閉時調改風之用。2.15#煤綜放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間防滅火管理(1)加強15#煤綜放工作面通風系統管理,通風系統將采用U+低位抽放巷+高抽巷。(2)加強15#煤綜放工作面與低位抽放巷層間距管理,采煤隊組負責每推進5米進行一次探煤工作,并懸掛探煤管理牌板;工作面與低位抽放巷層間距小于1m時必須提前采取降低采高等措施,防止工作面與低位抽放巷塌透,造成上隅角瓦斯積聚隱患。(3)加強進風、回風落山退錨、封堵?;夭晒ぷ髅孢M、回風落山懸頂超過5m時,由采煤隊組負責采取強制放頂或采用垛煤袋等措施進行封堵,否則工作面停產進行處理;15#煤回采工作面進、回風落山正??迓涞?,每推進5m封堵一次。(4)在礦井總回風、采區回風巷、高、低位瓦斯抽采管路及回采工作面安設CO和溫度傳感器、實現火情在線監測。(5)加強工作面取樣化驗觀測管理:工作面取樣化驗周期為每月2次,人工觀測周期為每三天1次,并要求每次化驗結果報送相關領導、調度、安監處、調度室(采煤)。3.15#煤綜放工作面過構造、推進慢期間防滅火管理(1)回采工作面推進至距構造區30米時,由公司總工程師、生產礦長主持召開過構造專題會,通風工區、調度室(采煤)、安監處、生產技術科、地質部、機電工區等參加,以確保工作面順利通過構造區。(2)回采工作面過構造期間,取樣化驗周期為每周兩次,—4—并要根據工作面氣體調整化驗周期,每次化驗結果報相關領導、調度室、安全監察處、通風調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預防自燃發火措施。(3)回采工作面過構造期間,工作面風量根據日推進度并確保工作面各地點瓦斯不超限、風速達標要求下經礦領導同意后調整,要求測風員每三天對工作面進、回風、低位抽放巷風量進行測定。(4)加強工作面抽放管理,抽排隊負責在保證工作面各地點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經礦領導同意后調節工作面抽放量,并每天對抽放參數進行測定,以保證工作面瓦斯抽放穩定。(5)加強工作面監測系統管理,監測隊負責每三天對工作面進風、回風、落山、機尾、混合風流、低位抽放巷、高抽巷等監測系統進行標校,保證其靈敏、可靠、準確。(6)加強15#煤綜放工作面與低位抽放巷層間距管理,采煤隊組負責每推進5米進行一次探煤工作,并懸掛探煤管理牌板;工作面與低位抽放巷層間距小于1m時必須提前采取降低采高等措施,防止工作面與低位抽放巷塌透,造成上隅角瓦斯積聚隱患。(7)加強進風、回風落山退錨、封堵。工作面進、回風落山懸頂超過5m時,由采煤隊組負責采取強制放頂或采用垛煤袋等措施進行封堵,否則工作面停產進行處理;回采工作面過構造期間,進、回風落山按每推進5m封堵一次。(8)通風工區負責合理設置有害氣體、溫度檢查點:重點是工作面進風巷、回風巷、落山、后溜、機尾、回風風流、低位—5—抽放巷、高抽巷及工作面每十架設點檢查。通風工區指派一名專職瓦檢工,按檢查點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CH4、CO、CO2、T等。另外,通風工區派專職火區觀測工攜帶“四合一”監測儀、紅外線測溫儀、CO檢定器等設備對所有檢查點進行全面觀測,每次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和分管領導。4.15#煤綜放工作面末采、拆除期間防滅火管理(1)加強工作面通風系統管理,末采期間工作面通風系統保持不變,拆除期間工作面通風系統采用正壓通風。(2)工作面回采至距停采線30米、20米和10米處時,由通風監測隊負責分別在相應的進、回風處埋入束管取氣口,隨時觀察拆架期間采空區氣體成分變化情況。(3)回采工作面過構造期間,取樣化驗周期為每周兩次,并要根據工作面氣體調整化驗周期,每次化驗結果報相關領導、調度室、安全監察處、通風調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預防自燃發火措施。(4)末采、拆架期間,加強工作面進、回風落山管理,支架停止不動后,由采煤隊組負責及時封堵進、回風落山,減少采空區漏風,防止氧化、著火。(5)工作面拆架巷施工完畢后要對支架間和拉架巷頂部有碎煤堆積的地方進行注膠或其它材料進行充填縫隙,以減少向采空區漏風。(6)工作面拆架前要保留巷道內的所有消塵管路,并配備高壓膠管,保證可以把水管引到工作面的每一架。工作面附近應—6—備注水釬(10-15根)和其他滅火工具。(7)支架拆除期間,監測隊負責在工作面拆架處安設CH4、CO傳感器以及束管監測系統,監測人員按規定進行檢查、校對,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8)生產隊組要加快拆架、回收速度,通風工程隊應提前準備進、回風火區閉墻所需的工程材料,確保拆除工作面在回采結束后45天內對進、回風、低位抽放巷永久封閉。5.加強15#煤已采區封閉閉墻的管理(1)回采工作面結束后,綜采和綜放面在45天內必須將工作面設備全部拆除,進行永久封閉。(2)閉墻施工質量:所有與已采區隔絕閉墻必須用料石砌墻,并用水泥砂漿砌筑并勾縫(抹面),墻中用黃土分層夯實。巷道高于3.5m時,黃土厚度墻體底部不小于3m,頂部不小于2m。巷道高度超過3.5m時,應進行閉墻專項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閉墻施工前,必須對閉墻前后10m巷道采取補打錨索、支棚等加強支護措施。煤巷中構筑閉墻時必須起底、掏槽(具體要求根據《YC集團通風瓦斯管理實施細則》第414條規定)進行施工。(3)所有與已采區隔絕的閉墻(包括回采工作面結束后的閉墻)都必須進行噴漿,具體由通風工區生產主任負責,由生產科牽頭,通風副總工程師協調完成。(4)在發現有自燃征兆或發生煤層自燃發火的火區封閉閉墻也必須進行重新噴漿。—7—(5)建立火區管理卡片并詳細記錄發火日期、原因、位置、范圍、防火墻厚度、建筑材料、滅火處理過程以及空氣成分、溫度、氣壓變化等情況,同時附有火區關系位置圖;由專職技術員收集并永久保存。(6)嚴禁生產隊組在閉墻處堆積雜物,嚴禁將巷道積水疏放到閉墻處,嚴禁損壞閉墻柵欄,嚴禁擅自進入盲巷柵欄內。(7)通風工區檢查火區閉墻完好,無漏頂、片幫,巷道內無雜物,在巷口要設置帶門柵欄、揭示警標并上鎖管理,觀測管要引出柵欄外至全風壓風流中,非火區觀查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現閉墻和柵欄損壞,通風工區負責及時進行修復、維護。(8)火區觀測工檢查火區閉墻時,火區觀測員必須攜帶“四合一”儀器,邊走邊檢查,進行檢查火區氣體作業時必須兩人作業,嚴禁兩人同時進入柵欄內,以防一氧化碳等氣體濃度超限,發生中毒窒息熏人事故。(9)通風工區必須執行閉墻巡查制度,每周對已采區閉墻進行一次全面巡查,檢查閉墻內氣體、溫度有無異常,閉墻及其周圍頂板是否完好,處于不同進、回風巷道中的同一已采工作面閉墻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壓差測定,并記錄備查。(10)火區觀測工必須對新封閉的火區防火墻必須每天檢查一次,若有害氣體濃度和溫度急劇變化時,每班擱專職火區觀測工進行檢查并做詳細記錄,每天進行取樣化驗工作;舊火區防火墻每周至少檢查2次,密閉30天以上的每月取樣化驗一次,密閉不足30天的,每周取樣化驗一次,對發現有異常區域的,由—8—礦總工程師決定取樣化驗次數和地點。二、15#煤采掘工作面防滅火日常管理及火災預測預報制度1.15#煤回采工作面采取以采空區注氮為主的區域防滅火措施:(1)15#煤工作面必須采取以采空區長期注氮為主和日常噴灑阻化劑的輔助措施。(2)15#煤工作面出現下列情況時,必須在采空區提前預留注氮管路,進行預防性注氮。注氮管路設置在工作面進風巷,伸入采空區不小于30米,超過30米時重新預埋(邁步距為30米),同時在進風落山處設置絕緣段。所有工作面封閉時必須在閉墻中部預留注氮管,注氮管管徑不小于75mm。受工作面構造和頂板影響,月推進不足30米;工作面進入末采后,預計拆除周期超過規定的;工作面CO和溫度異常,出現自然發火征兆的。(3)井下移動注氮責任劃分: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由機電工區負責;管路安裝,注氮泵至工作面進風口管路由機電工區負責安裝;工作面進風順槽至進風落山管路安裝由調度室(采煤)負責;進風落山埋管由通風工區負責。2.自然發火煤層回采工作面必須執行定期取樣化驗分析制度,對各火區觀測點氣體進行取樣化驗,具體為:正常推進(日推進大于2m)的每月兩次,不能正常推進(日推進小于1m)的每周兩次,氣體和溫度異常的每天一次,每次化驗結果報相關領—9—導、調度、安監處、通風工區、集團公司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預防自燃發火措施必須及時報送集團公司通風部。3.15#煤工作面應儲備一定數量的阻化劑、普瑞特等防滅火材料,要求阻化劑噴射泵、普瑞特泵備用數量不少于2臺。4.回采工作面頂板煤體破碎,應采取綜合支護措施,需在破碎煤體內加注高分子加固材料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5.15#煤下層采掘工作面要求瓦檢工在檢查瓦斯的同時,必須檢查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溫度等參數。下層掘進巷道出現的高冒區,必須采取防滅火和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采取通風等方法不能解決時,必須充填。每班至少一次對掘進巷道的高冒處檢查一次,通風工區配備專職瓦檢工,發現異常,及時匯報處理。6.各部門必須配合執行以下措施。采煤隊組需要在工作注加固材料,必須編制專項措施,明確注膠位置、數量等,工作面出現溫度、氣體異常時嚴禁注加固材料。7.嚴格執行CO超限分析管理制度。50PPm以下的超限,由通風區長組織分析,50PPm以上的超限、逐日束管監測報表中CO呈上升趨勢和非氣候原因工作面異常升溫的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分析,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8.加強束管監測系統的維護管理,實現有效監測。(1)建立井下束管分站、采空區光纖測溫裝置;自燃傾向煤層回采工作面開采前必須按規定敷設束管及采空區光纖測溫裝置,實現對溫度及六項氣體濃度的在線實時監測,并通過井下環網傳到地面實現防滅火預警工作?!?0—(2)束管監測系統要由專人進行定期檢查束管敷設是否完好,管路是否堵塞、漏氣或積水,確保在工作面及已采區進行實時監測,配備足夠監測、維護人員,確保束管監測系統正常運行,專職技術人員編制束管監測周報和氣體分析結果報告,并經礦技術負責人審閱后報集團(區域)公司通風部;并列支足額的維護費用,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因管理原因致系統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予以分析考核。三、其他管理制度1.礦井必須保證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充足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暢通。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2.井上、下消防材料庫管理: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它用,井下消防庫由通風工區落實,礦安監處、武保部督查。四、15#煤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一)地面注液氮防滅火1.使用范圍:工作面、高抽巷、低位抽放巷出現CO、高溫點;2.地面注氮方案:—11—(1)液氮廠家必須確保地面注液氮濃度達97%以上,且合理安排好運氮車輛;(2)通風工區負責要不定期抽查取樣化驗液氮,并采用人工必須檢查每車液氮中O2濃度,O2濃度不得超過3.0%;(3)通風二隊負責擱專人檢查工作面各地點氣體濃度,主要檢查點:進風落山角、回風落山角、后溜、機尾、回風巷、瓦斯治理巷及混合風流;檢查內容:CH4、CO、O2、CO2、T等;氣體報警濃度:CH4濃度≥1.0%、CO濃度≥0.0024%、O2濃度≤19%;一旦工作面氣體濃度報警,必須立即切斷工作面一切非本安型電源并將工作面所有人員全部撤出至進風巷新鮮風流中;(4)通風監測隊負責在80117回風落山角、機尾各安設一枚02、CO傳感器,要求CO濃度≥0.0024%、O2濃度≤19%;(5)工作面火區觀測工必須攜帶“二合一”檢查儀,一旦工作面氣體所獲,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將工作面人員全部撤出至進風巷新鮮風流中。(二)井下移動注液氮防滅火1.使用范圍:工作面、高抽巷、低位抽放巷出現CO、高溫點;2.移動注氮方案:(1)在工作面進風順槽安設兩臺移動注氮機,并將注氮管路對接至工作面進風端頭處,要求注氮管路規格為φ42寸管;(2)在工作面進風端頭密閉墻注氮入口事先安設氣體檢測—12—孔。系統無問題后方可向采空區內注氮,巡視管路人員要保證注氮機管路三通閥門關閉,不被人打開,以免發生氮氣泄漏,造成人員傷害;(3)注氮管末端要伸入落山切頂線以里不小于30m,無法保證時,及時封堵進風隅角;(4)注氮開始時通風隊瓦檢工負責先在工作面進風端頭閉墻注氮進氣口檢測管內氧氣濃度,當氧氣濃度低于3%時,方可繼續向采空區進行注氮;(5)注氮期間,進風落山端頭閉墻處必須設置專職瓦檢人員及專職安監,由通風專職瓦檢員不間斷對工作面切巷風流、回風風流、瓦斯治理巷風流及進風落山閉墻觀測管內等有害氣體及溫度的變化情況,并每1小時匯報一次通風調度,通風調度要留有專門臺賬。(三)壓注普瑞特防滅火1.使用范圍:工作面、高抽巷、低位抽放巷出現CO、高溫點或工作面末采、拆架期間,支架停止不動后;2.壓注普瑞特方案:通過對工作面架后采空區遺煤、前探梁以上煤體采取架間施工鉆孔,灌注普瑞特對煤體進行覆蓋冷卻隔氧,防止氧化。(1)在工作面通過鉆孔向采空區灌注6%濃度的防滅火材料普瑞特,實現液壓支架采空區浮煤的覆蓋,延緩浮煤的氧化時間;(2)在200L的空桶中,將一定比例的水與發泡劑(凝膠劑)—13—均勻混合,采取人工攪拌。發泡劑與水的配比(體積比)為4:50,即每桶水中加入發泡劑15.2L;凝膠劑與水配比為2:50,即每桶水中加入凝膠劑7.6L。五、15#煤回采工作面防滅火預警制度:第一次預警。當采煤工作面連續半個月內平均推進速度小于0.5米/天時,或連續一個月內平均推進速度小于1.0米/天時(包括末采和拆架期間)。要求生產礦長主持召開專項會議,研究加快推進速度措施;同時總工程師召開防滅火專項會議,研究采取防滅火預防措施。第二次預警。第一次預警采取措施10天后,達不到預期效果的,進行第二次預警。將有關情況書面匯報集團公司通風部,通風部分管領導到現場研究措施,并每周二、五對工作面相關地點進行取樣化驗。第三次預警。第二次預警采取措施10天后,仍達不到預期效果的,進行第三次預警。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聽取匯報,現場研究方案,并每天對工作面相關地點進行取樣化驗。六、預防煤層自燃發火應急措施:1.井下一旦發現CO超限、頂板或支架掛汗、溫度升高等發火征兆時,首先要立即匯報通風調度或礦總調,立即通知礦總工程師或礦當班正值班長,由總工程師或礦當班正值班長指揮搶險救災,組織研究預防發生自燃事故的技術管理措施。2.一旦發生煤層自燃,必須立即將火源下風側的人員全部撤離。其它需要撤人和停電的范圍,由礦總工程師或礦值班長根據—14—具體情況確定,以防止事故擴大。3.以礦長為總指揮的防滅火領導組,要及時研究滅火方案,組織滅火工作;根據著火情況,應首先采用直接滅火法,如用水撲滅、挖除火源、注膠等。直接滅火不能起到效果時,為防止火勢發展,應采取封閉隔絕滅火。并嚴格做到:(1)封閉火區前,必須根據火區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變化慎重決定通風方法和封閉程序。(2)封閉閉墻時,必須保質保量,閉墻上埋設供下一步滅火和火區觀測的各種管路設施;施工期間,加強氣體檢查;閉墻收口時,由救護隊員進行,同時必須統一指揮密切配合。(3)火區封閉后,人員必須立即撤出危險區域,并在各通道口設警戒,觀測24小時后方可進入檢查和加固閉墻。封閉后應采取閉墻噴漿和均壓通風等措施,減少火區漏風。如火區內氧氣、一氧化碳、溫度等參數沒有下降趨勢,礦總工程師要立即組織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補救措施。七、其他應急措施。為了防止發生火災急用,井上保持備用三臺注膠泵,準備1-2噸高分子復合滅火膠體,三套注膠鉆機和5箱快速密閉,由礦武保部負責管理。八、考核制度1.未編寫預防自燃發火技術措施的,處罰責任人1000元。2.回采結束后,不按規定進行封閉的,處罰責任人10000元。3.回采結束后,由于拆除工作滯后,影響按期(45天內)封—15—閉火區的,處罰責任人10000-50000元4.對于私自拆開火區閉墻的,處罰責任人10000元。5.瓦斯檢查工,不按規定檢查CO、CO2、CH4、T等的,處罰責任人500元。6.火區觀測工,不按規定檢查火區閉墻內、外各種氣體的,處罰責任人500元。7.嚴禁生產隊組在閉墻處堆積雜物,嚴禁將巷道積水疏放到閉墻處,嚴禁損壞閉墻柵欄,嚴禁擅自進入盲巷柵欄內,每發現一處材料堆積或疏放積水至閉墻處,對責任隊組集體處罰1000-5000元,并根據后果嚴重程度追究有關領導的管理責任。jx公司2018年1月18日—16—抄送:公司相關領導。存檔(2)共印5份jx公司綜合辦公室2018年2月22日印發—17—第四篇:煤礦防滅火崗位責任制[推薦]富源縣竹園鎮云發煤礦防滅火管理崗位責任制富源縣竹園鎮云發煤礦二0一七年三月目錄一、總則..............................................3二、各級領導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5(一)、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5(二)、總工程師防滅火崗位責任制....................6(三)、安全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6(四)、生產副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7(五)、后勤主任防滅火崗位責任制....................7(六)、機電副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8(七)、通防副總防滅火崗位責任制....................8(八)、其他副總防滅火崗位責任制....................9(九)、通風、防滅火隊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9(十)、機電科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1三、礦各職能部門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11(一)、調度室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1(二)、安全科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2(三)、生產技術科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2(四)、職工培訓辦公室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3(五)、抽放隊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3(六)、防滅火隊崗位責任制........................14(七)、通防科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4(八)、礦采掘隊、機電隊、運輸隊、巷修隊、監測監控組等各基層單位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14四、相關工種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15(一)安全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5(二)瓦檢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6(三)測風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7(四)安全監測監控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7(五)防塵灑水工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8(六)、放炮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9(七)、密閉維修工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9(八)、電工防滅火崗位責任制.......................20(九)、機電硐室值班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20(十)防滅火工崗位責任制..........................21一、總則1、礦長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2、礦總工程師全面負責井下防滅火技術業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方案、措施的實施,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資金的安排使用;3、機電礦長負責井下各機電硐室、皮帶機道等機電設備的防滅火工作;4、安全礦長負責監督井下防滅火工作措施的落實和工程的實施,控制重大事故的發生;5、生產副礦長負責分管范圍內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情況的落實和監督情況,在分管范圍內優先安排井下防滅火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對在實際工作中對井下防滅火工作存在的問題會同總工程師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案;6、后勤主任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所需資金和設備的落實,保證井下防滅火工作的順利開展;7、通風副總負責全礦井的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負責組織制定井下防滅火工作規劃、計劃實施辦法等,提交礦務會研究決定后組織實施。組織審查井下防滅火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檢查落實情況;8、地測副總負責分管范圍內的井下防滅火規劃、計劃、措施審批并組織監督實施;9、通防科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及礦井井下防滅火各業務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礦井防滅火設計的編制。負責井下防滅火設計和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負責井下防滅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推廣與應用;負責根據礦井生產,及時對礦井通風系統的合理性進行評估;10、生產技術科負責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有關井下防滅火規定編制生產設計,滿足井下防滅火工作的需要;11、通風隊、防滅火隊既是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單位,又是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業務主體部門,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負責井下生產單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井下防滅火專業知識進行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并不斷完善井下防滅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12、各生產單位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單位,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井下防滅火專業知識進行培訓,提高職工對井下防滅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并自覺遵守礦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13、調度室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落實的協調工作,負責安排施工單位進行井下防滅火工程的施工,并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井下防滅火工作施工完畢后,生產單位應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組織井下防滅火科、安監處和施工生產單位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施工進行驗收,只有確認施工符合設計要求,方可簽發驗收合格證,否則必須重新進行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生產單位必須愛護通風設施,對損壞通風設施的由調度室組織進行分析;14、安全科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實施作業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嚴格落實技術設計和措施;15、工會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宣傳和對職工進行培訓工作;負責對下屬基層單位井下防滅火培訓工作的檢查和考核;16、后勤部、財務科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所需材料、資金的落實工作,確保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正常開展;二、各級領導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一)、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負第一責任。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有經驗的,工作能力強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員保證礦井通風隊伍的穩定。3、保證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所必須資金的投入,并在礦財力所允許的條件下盡量籌措資金應用井下防滅火的新技術、新手段,促進礦井井上下防滅火治理工作裝備現代化。4、負責組織領導井下火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及時組織追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二)、總工程師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直接對井下防滅火工作行使技術管理責任,并向礦長負責。2、負責組織領導井下防滅火技術措施的編審工作。3、按時參加由礦長組織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及時處理井下防滅火工作中出現的技術問題。4、負責領導礦井井下防滅火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工作。5、參加和組織礦井重大井下防滅火事故的搶救以及善后處理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等工作。(三)、安全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直接對井下防滅火的安全工作負責,并向礦長負責。2、負責監督安全規程、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處理好井下防滅火與安全生產的關系。3、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會議,及時處理井下防滅火工作中出現的安全隱患。4、充分發揮安全監督檢查的領導職能,及時發現井下防滅火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并監督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嚴肅處理井下防滅火中出現的“三違”現象。5、負責每月組織一次井下防滅火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處理。6、負責監督檢查井下防滅火資金的落實情況。7、負責主持和領導重大井下防滅火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四)、生產副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所管方面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落實到實處。2、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3、對所管方面井下防滅火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落實。4、嚴格按井下防滅火的規定組織生產,加強管理,杜絕井下防滅火事故發生,負責保證采掘專業規程措施必須符合井下防滅火專項措施要求。5、在安排和布臵生產地區的同時必須考慮井下防滅火工作需要。6、負責全礦主要通風巷道維修管理工作,對嚴重失修巷道及時組織整修,確保礦井主要通風巷道斷面滿足通風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五)、后勤主任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安技措資金和材料做到??顚S?,保證月度井下防滅火措施計劃所需資金的落實,確保所購臵的井下防滅火方面的設備、配件要保證質量。2、在編制經營計劃時,要注意優先考慮井下防滅火所需資金。3、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六)、機電副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全礦電器設備的管理,保證井下電器設備臺臺合格,杜絕失爆和電器設備失火事故。2、定期組織檢查電器設備和電纜的安全情況,保證安全用電。負責井下電焊、氣焊工作技術措施的審批應按《煤礦安全規程》嚴格把關。3、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4、負責對井下防滅火方面設備到貨催辦落實。5、加強對礦井主要通風機的管理,保證其安全正常運轉。(七)、通防副總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抓好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技術革新及時推廣先進技術,總結先進經驗。2、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井下防滅火的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具體負責。3、負責組織井下防滅火技術方案、通風系統改造及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編制審批工作,通風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領導工作。4、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其中的技術問題,重大問題向總工程師、礦長匯報。5、負責督促井下防滅火資金落實,保證資金合理使用。6、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7、參加井下防滅火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處理工作,從技術上吸取教訓,改進技術管理。(八)、其他副總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所管方面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落實到實處。2、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3、對所管方面井下防滅火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落實。4、嚴格按井下防滅火的規定組織生產,加強管理,杜絕井下防滅火事故發生,負責保證采掘專業規程措施必須符合井下防滅火專項措施要求。5、在安排和布臵生產地區的同時必須考慮井下防滅火工作需要。6、負責全礦主要通風巷道維修管理工作,對嚴重失修巷道及時組織整修,確保礦井主要通風巷道斷面滿足通風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九)、通風、防滅火隊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監督井下各項防滅火工作的落實情況。2、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形式等教育工作,組織好職工會,以多種形勢開展安全活動。3、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及礦井井下防滅火各業務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4、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規劃和井下防滅火安技措工程計劃的編制;5、負責井下防滅火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6、負責井下防滅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推廣和應用。7、參加每周一次的全礦井下防滅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以聯系單的形式下發各單位及時處理,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8、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十)、機電科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科長是本科防滅火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本科防滅火的全面工作。2、負責防滅火計劃的制定,組織全隊職工學習防滅火知識,并組織貫徹實施,保證有成效預防滅火。3、監督檢查防滅火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工作面防滅火執行情況,要不斷分析,研究措施,及時整改。4、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查處隱患,堵塞漏洞,針對防滅火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實現安全生產。5、本隊發生火災事故,必須親臨現場,指揮處理,并組織分析。不斷組織全區職工進行防滅火教育,隨時彌補漏洞。6、在生產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防滅火的執行情況,避免流于形式。三、礦各職能部門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一)、調度室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準確認真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決定、指示等。2、認真學習和掌握規程和措施,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3、當生產中發生重大井下火災事故時,要迅速掌握有關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并通知有關部門和救護隊,盡快組織搶救。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和處理工作。(二)、安全科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井下防滅火安全工作負責。2、負責監督檢查井下防滅火的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3、充分發揮安全檢查員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及時發現井下防滅火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大膽制止井下防滅火中的違章行為。4、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三)、生產技術科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井下防滅火安全工作負責。2、認真學習和掌握規程和措施,編制生產設計,要滿足井下防滅火工作的需要。3、負責編制礦井主要通風巷道的整修計劃,滿足礦井通風需要。4、負責巷道貫通、交叉巷道間距、透老空、透老巷、石門揭煤、過斷層等特殊地點的生產情況提前告知,并及時下達安全聯系單;負責在設計和生產地區安排時保證應抽盡抽、先抽后采的井下防滅火有關規定的落實。5、參加每周一次的全礦井下防滅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以聯系單的形式下發各單位及時處理,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6、按時參加由礦長主持和召開的井下防滅火會議,和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四)、職工培訓辦公室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規,對全礦職工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負責。2、負責編制全礦年、季、月全員安全教育計劃和安全技術培訓計劃。3、負責全礦各崗位各工種的技術培訓、考試、發證工作,并負責建立職工技術培訓檔案。4、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技術員,組織井下防滅火知識技術培訓的情況,要有記錄,組織全礦技術培訓工作的全年和季度考核。5、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五)、抽放隊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礦井瓦斯抽放、前探總體工作,按礦制定的計劃完成礦井月度、瓦斯抽放量和抽放鉆探鉆孔進尺。根據工作任務每月編制作業計劃,并積極組織實施,按時完成計劃。2、負責井下探火、探放水鉆孔施工。3、負責瓦斯管路系統維護,泵站及井下抽放系統檢查維護;負責礦井瓦斯抽放系統改造、安裝、調試等工作。(六)、防滅火隊崗位責任制1、根據礦井防滅火計劃,負責每月編制作業計劃并實施,保證井下安全生產。2、負責檢查維護消防水管及相關設施3、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庫設備、材料的數量及存放情況,負責井上下消防器材庫設備、材料的管理工作4、熟悉各種滅火方法及操作規程,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5、負責井下生產單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監督檢查,不斷完善井下防滅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七)、通防科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通防科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及礦井井下防滅火各業務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2、負責礦井、季度防滅火設計的編制,指導防滅火隊編制月度防滅火設計。3、負責井下防滅火設計和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4、負責井下防滅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推廣與應用。5、負責根據礦井生產,及時對礦井通風系統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八)、礦采掘隊、機電隊、運輸隊、巷修隊、監測監控組等各基層單位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1、負責對本單位職工井下防滅火的教育和培訓,要讓職工認識到井下防滅火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性,要求職工愛護好通風設施,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2、負責本單位認真貫徹執行落實有關井下防滅火的政策、法規、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上級對本單位的指示。3、技術員在編制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必須優先考慮井下防滅火的需要,措施中必須注明各種避災路線。4、各單位正職對本單位落實井下防滅火專項措施和規定負直接責任。5、各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礦井各項井下防滅火管理制度,愛護井下通風設施和設備;生產過程中要按規定使用好各項通風設施和設備。四、相關工種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一)安全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專職安全員對當班的防滅火安全工作負責,對出現的火災安全隱患,向單位負責人及時匯報。2.必須做到與施工隊同上班、同下班,必須給現場負責人交待清楚當天所出現的安全隱患,并做好記錄。3.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對“三違”現象,安全隱患,一管到底,該停工的停工,該整改的整改。4.放炮地點安全員必須盯在現場,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5.安全員全面掌握施工情況,必須監督按章作業。6.負責所轄區域的通風、防塵、防火、安全監測等有關設施與設備的使用情況和工作狀態進行檢查,維護與管理,發現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并及時匯報。(二)瓦檢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按規程規定進行瓦斯檢查工作。熟練使用儀表、儀器。2.上崗前要認真檢查儀器的完好性能,清除瓦斯檢定器內的氣體,在新鮮風流中定好零點。儀器要隨身攜帶,嚴禁隨處丟放。3.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不準隨意離開工作現場。要交清接明本區域內的通風、瓦斯和生產情況,明確本班要檢查的重點。4.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請示匯報制度,“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和記錄牌班。5.嚴格按規程規定的次數進行瓦斯濃度的檢查,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要立即撤人斷電,停止工作并及時匯報處理。6.臨時停風地點要設臵柵欄,進入停風巷檢查瓦斯濃度時要由兩人共同進行,由柵欄處向巷道內逐段檢查檢測。但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要立即返回,匯報處理。7.負責所轄區域的通風、防塵、防火、安全監測等有關設施與設備的使用情況和工作狀態進行檢查,維護與管理,發現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并及時匯報。8.負責對礦井的密閉墻和采煤工作面的一氧化碳、溫度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9.瓦斯檢定器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或損壞,禁止在井下拆卸修理,要交回通風科由專人進行修理。(三)測風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必須掌握現有的風速儀、瓦斯檢定器、氣壓計、水柱計、壓差計等通風安全儀表的原理、構造并能熟練地使用。2.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對全礦或各采區和其他用風地點的風量、瓦斯、礦塵、防滅火等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并提出改善意見。3.編制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等報表,繪制防塵、通風、防滅火系統圖,及時填寫各種設施臺帳,管理圖牌板。4.參加礦井瓦斯等級鑒定、主扇風機性能鑒定、通風阻力鑒定,及礦井氣體采樣工作。5.熟悉礦井通風系統和避災路線,經常檢查通風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礦調度室及單位匯報。6.在工程師或技術員的指導下進行有關業務工作。7.對井下臨時發現的重大通防隱患,現場立即處理、并及時匯報。(四)安全監測監控員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按質量標準和措施以及《規程》規定,對全礦的安全檢測設備、自動噴霧等設施的安裝、維修、調試工作。2.設備下井前,必須在地面進行通電檢驗,并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安全標致及其他性能檢查,合格后方可下井。3.入井時工具佩帶齊全,并要佩帶便攜式瓦斯儀。4.工作人員必須取得煤礦安全操作資格證方可操作。5.井下設備不得帶電檢修、搬移。安裝和拆除時要有停電工作票,工作時一人工作一人監護。6.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匯報,不能處理的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更換。7.井下不得私自打開設備檢修,不得隨意停用安全監測儀器。8.地面檢修儀器設備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在通電檢修零部件時,要選好儀表,防止燒壞零件。9.填報各種檢修、充氣、校驗臺帳。(五)防塵灑水工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負責井下采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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