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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項目名稱: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行業(yè)應用軟件開發(fā)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20CNIC021708116合同編號:甲方:北京市地震局法定代表人:孫建中聯(lián)系人:鄭立夫聯(lián)系電話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蘇州街28號乙方:北京清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晨瑜聯(lián)系人:宗利軍聯(lián)系電話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花園路7號中國新時代大廈13層清博大數據北京市地震局(甲方)在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行業(yè)應用軟件開發(fā)服務采購項目(項目名稱)項目中所需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塊、地震災情分析研判和GIS支撐模塊、地震震感多端采集應用模塊(軟件和服務名稱、第1包)經招標代理以20CNIC021708116號(項目編號)招標文件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北京清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合同如下:第一條定義除非另有特別解釋或說明,在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雙方另行簽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詞語均依如下定義進行解釋:“項目”指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行業(yè)應用軟件開發(fā)服務采購項目。“合同”指甲乙雙方簽署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協(xié)議、附件、附錄和其他一切文件等,還包括報價文件、報價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及其有效補充文件。“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合同軟件和服務”指合同軟件和服務清單(附件一)(同報價文件中報價軟件和服務數量、價格表,下同)中所規(guī)定的內容。“檢驗”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對合同軟件和服務進行的檢測與查驗。“驗收證書”指檢驗完成后由合同雙方簽署的最終驗收確認書。“技術資料”指軟件和服務過程中中標方應提供的班報表、巖心編錄報告、竣工報告等文件。“保修期”指自驗收證書甲方簽署之日起,乙方免費對所賣給甲方軟件和服務更換整件及/或零部件,維修、保養(yǎng),并以自擔費用方式保證合同軟件和服務正常運行的時期。“第三人”是指本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法律、法規(guī)”是指由中國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公)約的有關規(guī)定。“招標文件”/“談判文件”指招標代理發(fā)布的本采購項目招標文件/談判文件。“投標文件”/“報價文件”指乙方按照招標代理發(fā)布的本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和投遞,并最終被招標代理接受的投標文件/報價文件。“合同標的”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附件一、合同軟件和服務清單(同報價文件中報價軟件和服務數量、價格表)中所列合格軟件和服務及相關服務。第二條合同標的2.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軟件和服務: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塊、地震災情分析研判和GIS支撐模塊、地震震感多端采集應用模塊。軟件交貨、服務提供時間: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一次性交貨至采購方,質保期為北京市地震局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三年,供應商對質保期內所有軟件模塊和數據免費升級維護。第三條合同價格3.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1,100,000元(大寫:壹佰壹拾萬元整)。

3.2本合同價格包括本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所有軟件和服務內容及第三方人身損害賠償保險、因質量等問題重新開發(fā)等費用,是在驗收交付前、交付時所發(fā)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關的全部成本、費用等,以及依約在交付后所需承擔的維修、保養(yǎng)等后續(xù)配合服務價格的總和,且為完稅后價格。

3.3合同日期: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10月14日第四條支付和結算方式4.1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4.2雙方的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資料為準。4.3履約保函/保證金:乙方在收到招標代理的《中標通知書》后10(十)日內,應向甲方提交合同總金額10%的履約保證金或保證函。質保期結束后,履約保證金或保證函將由采購人無息退還給乙方。4.4付款方式:(1)首付款:甲方與乙方簽署中標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0%,即人民幣660,000元(大寫:陸拾陸萬元整)乙方須提供相應金額的稅務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中期款:乙方按相關技術要求完成軟件研制并向甲方提交全部軟件,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即人民幣330,000元(大寫:叁拾叁萬元整),乙方須提供相應金額的稅務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尾款:乙方完成安裝調試和驗收培訓服務,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即人民幣110,000元(大寫:壹拾壹萬元整),乙方須提供相應金額的稅務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第五條驗收及售后5.1質保期為采購人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三年,質保期內所有軟件模塊和數據免費升級維護。5.2質保期內,軟件不能正常工作時,投標人在四小時內進行回應,并在一個工作日內提出解決問題方案,如需現場維修解決,則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出工程師到現場進行維修。第六條質量標準和檢驗方式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合同軟件和服務完全符合本項目相關規(guī)范及項目招投標文件規(guī)定的質量、性能和規(guī)格的要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合同軟件和服務應通過甲方組織的質量檢驗。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合同軟件和服務的技術規(guī)范應與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規(guī)定相一致,若無相應技術規(guī)范,合同軟件和服務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頒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乙方保證提供的服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及行業(yè)的安全質量標準、環(huán)保標準中之較高者;上述標準為已發(fā)布的且在服務交付時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若檢驗時發(fā)現服務數量不足、規(guī)格與合同要求不符,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均包括全部中文版本且均是清晰的、正確的、完整的。如發(fā)現缺失或其它有誤的情形,乙方應在該情形出現之日起5日內將需補足的資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點,按本合同前述各條款項規(guī)定交付及驗收。本合同各相關條款中凡與乙方責任或義務相關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項服務、軟件及資料的更、換、補、退等情形,所發(fā)生相關的任何價款、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安裝、服務、維修、調試、占地等,以及保險、稅、費等,均應當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將服務驗收單同發(fā)票一起入賬,作為甲方執(zhí)行了政府采購的憑證。第七條技術服務和保修責任7.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是清晰的、正確的、完整的。7.3乙方承諾在合同軟件和服務的質量免費保修期內免費為甲方提供合同軟件和服務的技術指導和維修服務。7.4乙方保證在合同軟件和服務出現故障和缺陷時,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術服務要求后(1)小時內予以答復,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至甲方免費維修和提供現場指導。7.5如因乙方提供的軟件和服務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指導有錯誤而使服務不能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規(guī)定使服務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合同規(guī)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軟件及服務缺陷導致或引起甲方損失及導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損害的,全部賠償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7.6在合同軟件和服務免費保修期內,如果由于乙方更換、修理和續(xù)補服務,而造成本合同軟件和服務不得不停止運行,服務免費保修期應依照停止運行的實際時間加以延長,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第八條違約責任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構成違約。當一方認為對方的違約屬于嚴重違約時,若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認識,確屬對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響,則應當被認為屬于嚴重違約。若雙方對某一違約是否屬于嚴重違約仍有爭議,可以由爭議解決機構裁決認定。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約定的任何及/或全部款項內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軟件和服務及/或提供服務、補足及/或更換軟件和服務且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其它義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發(fā)出違約通知書,乙方應按照甲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在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軟件和服務、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完成相應的更換及/或修理以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乙方應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各項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時,相關軟件和服務的質量保修期及相關的其它期限也應相應順延或重新起算。根據軟件和服務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使甲方所遭受的損失以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經雙方商定降低軟件和服務的價格并由乙方承擔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按合同規(guī)定的同種貨幣將甲方所退軟件和服務的已支付貨款全部退還給甲方,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由此發(fā)生的損失和相關費用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甲方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為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違約通知書后5日內未作答復也沒有按照甲方選擇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則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其它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或有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情形均屬于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就每一單項違約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若軟件和服務質量低劣,乙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2倍向甲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若該賠償未達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2倍,則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2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且并不當然免除其依法應受的其它處罰。如乙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軟件和服務竣工日期后5天內仍未能交貨,則視為乙方不能交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若已經收取了甲方的定金則同時還應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若發(fā)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違約時,違約方在接到對方關于違約的通知時,均應當就每一項違約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全部損失,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全部損失。當構成嚴重違約時,對方可以單方面決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履行,違約方同時還應當承擔違約及/或賠償責任。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并不影響違約方履行合同的各項義務。本次軟件和服務采購的合同項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應當符合有關環(huán)保、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包括童工禁用、勞動保護待遇等法律規(guī)定。報價人及/或中標人及/或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商等均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購招標中的政府或其部門、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或使用人等,均已盡聲明、提示、審慎核查等注意義務及相關責任,若仍發(fā)生任何相關違反法律、法規(guī)之情形均屬報價人及/或中標人及/或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商等單方面之因素、原因、責任。報價人及/或中標人及/或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商等在相關的報價活動中、合同的簽訂及履行過程中,其報價及/或簽署、履行合同均意味著其已承諾,任何情況下,均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并且應當獨立承擔全部及任何法律責任,包括對招標人、采購人、甲方、最終用戶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上述該等責任同時亦均屬嚴重違約責任。第九條職業(yè)健康、安全及環(huán)境管理9.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9.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職業(yè)健康、安全與環(huán)境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當地政府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并建立、健全HSE管理體系。9.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人員在項目現場的不安全行為,并按合同約定給予處罰。9.4甲方有權要求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退出項目現場。9.5乙方承諾實現如下安全環(huán)境管理目標:乙方服務范圍內不發(fā)生任何因乙方責任導致的事故。9.6乙方應指定專人與甲方項目HSE負責人接口,參與協(xié)調和管理。安全協(xié)調的內容包括職業(yè)健康、工業(yè)安全、消防、交通安全、環(huán)境保護等各方面。9.7乙方應對其進行現場技術服務過程中存在、產生和持有的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采取適當的安全保護措施、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處置預案(應急處置預案應按照法規(guī)要求進行演練)。乙方應將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結果及擬采取的控制措施、程序和應急預案提交甲方備案。9.8乙方應為派駐現場的人員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現場。9.9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于甲方所發(fā)現的屬于乙方責任的安全隱患,乙方應及時糾正。9.10乙方派遣至現場的工作人員,應無職業(yè)禁忌癥,工作經驗(經歷)與所從事的工種相適應,具有有效的培訓和授權的證明文件,理解并接受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應持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9.11乙方應根據現場情況對所有到現場的人員(包括甲方、甲方指定人員、本合同其他參與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應急程序的培訓,技術服務人員入場教育率應達100%,安全交底和培訓應有可檢查的記錄。9.12乙方人員在項目現場發(fā)生事故的,應當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除按法規(guī)要求報告外,還應在半小時內報告甲方,并主動配合事件調查和詢問。9.13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健康、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9.14乙方應在派到工作現場的服務人員中指定一名安全責任人,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與甲方和項目業(yè)主方的安全部門建立接口關系。9.15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第十條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戰(zhàn)爭、騷亂、瘟疫、火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災害,以及本合同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和事件。10.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盡快通知對方,并須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的說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發(fā)生須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負責同時提供由公證機關作出的公證證明。10.3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責任而造成的相關損失承擔責任。10.4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xié)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是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條聯(lián)系方式11.1各方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方式發(fā)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fā)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地或通訊聯(lián)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fā)送,發(fā)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則應在發(fā)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11.2各方發(fā)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fā)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帳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帳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的,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開戶銀行及帳號:開戶銀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力城支行賬號:9138007880140000137611.3上述發(fā)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fā)出一方承擔。第十二條保密條款12.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及附件I中其他各方的商業(yè)秘密和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12.2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guī)定的商業(yè)秘密和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yè)秘密和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guī)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13.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I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guī)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13.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13.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作出。第十四條合同的終止14.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14.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14.1.2雙方協(xié)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14.1.3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4.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合同。14.2對本合同終止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合同終止而受到的損失。對合同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則各自承擔所受到的損失。第十五條法律適用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15.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zhí)行效力時,雙方同意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有關條款。第十六條權利的保留16.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xù)有效;同時,合同雙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17.1因解釋﹑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在協(xié)商不成時或一方認為必要時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7.2在訴訟期間,除了必須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解決的那部分問題外,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xù)履行。17.3本合同甲、乙雙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僅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的協(xié)議,任何爭議均只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方式處理,任何情形下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均不應當成為該等爭議的當事人,無論該等仲裁或訴訟均不得針對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提起。第十八條合同的補充、修改和變更18.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18.2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乙方自簽訂補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報招標代理備案。補充、修改或變更的協(xié)議的簽署及生效方式與本合同的簽署及生效方式相同。18.3招投標書及其全部條款與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以及修改或變更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條合同的生效19.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第二十條其它約定事項20.1本合同中的附件I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0.2一方當事人未經另一方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合同項下的權利及/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有關分包事項或服務委托等須事先取得招標人書面同意并且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關聯(lián)合報價須在本次招標允許的情況下并須符合本次招標的全部規(guī)定。20.3鑒于屬于同一次采購相關的主要合同,雙方在此特別約定,本合同中的條款內容與若存在的本合同項下所安裝的軟件和服務的合同中相應的或相類似的條款內容規(guī)定不一致時,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兩個合同中關于違約條款、法律管轄條款、質量、保修相關條款等不一致時,應當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中相應的或相類似的條款內容規(guī)定。20.4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甲方執(zhí)肆份,乙方執(zhí)貳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5本合同涉及的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正本由招標代理保存,副本由甲方保存。甲方(蓋章):北京市地震局乙方(蓋章):北京清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合同軟件和服務清單序號軟件和服務名稱價格

數量規(guī)格、參數、要求供貨或服務地點備注1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塊1100000元1項目要求1、網絡輿情快速獲取在破壞性地震發(fā)生后數小時內,大量與地震相關的災情通過社交媒體和網絡發(fā)布并廣泛傳播,以包括微信、微博、移動App、各種網站數據和用戶評論、留言等在內的全網輿情為數據源,通過對這些災情的快速獲取,并形成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塊,從該系統(tǒng)可以快速獲取到以下用于災情研判的資料:a.災情情況描述(包括震感等描述性文字,與已有的地震災害描述文字庫匹配,自動對震感分級);b.災情信息數據發(fā)布時的地理位置(ip位置、地理位置標簽等);c.對地震的輿情表述。2、微信公眾號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微信的普及,微信端應用成為公眾最通用的社交平臺。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的用戶和粉絲數量日益增多,目前有將近10萬的用戶量。充分利用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的影響力,通過向用戶推送“北京市地震速報信息”,可以快速獲取以下對應我們現在使用的地震烈度表中的對應描述:a.用戶當前位置的烈度;b.建筑物的損壞或破壞程度;c.人員傷亡情況;d.地表的變化狀況。通過接收、匯總、分析這些與烈度表對應的地震災情,用以繪制烈度分布圖和人員傷亡分布圖,為全市地震災害的分析研判和地震應急處置能力提供技術服務。3、基于移動智能端的公眾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全市目前有3800余名地震災害速報人員,地震發(fā)生后,通過向地震災害速報員的手機推送“北京市地震速報信息”,地震調查員在收到手機端的推送后,通過“北京市防震減災”手機APP填寫當前位置的“烈度信息”,可以快速獲取以下對應我們現在使用的地震烈度表中的對應描述:a.用戶當前位置地震時的感覺或地震發(fā)生后器物反應的程度;b.工程建筑物的損壞或破壞程度;c.地表的變化狀況。通過接收、匯總、分析這些地震災情,用以繪制烈度分布圖和人員傷亡分布圖,為全市地震災害的分析研判和地震應急處置能力提供技術服務。項目參數(一)數據信息采集要求

1、可支持多種采集需求,能支撐億級數據規(guī)模,保證采集過程的高效性、全面性、準確性等多方面要求,2、采集頻率最快達到分鐘級,頁面分析準確率95%以上,3、支持大數據的云計算存儲和檢索,支持自動過濾無效數據、廣告,支持關鍵詞搜索采集和關注用戶采集,支持自定義增減監(jiān)測的信息源和范圍,4、可不間斷地對網絡媒體、數字報刊、論壇、博客、微博、微信公眾號、新聞客戶端、視頻、問答網站等進行監(jiān)測和數據采集。5、信息采集延遲最長不超過20分鐘,重點網站、平臺信息采集延遲不超過5分鐘。

(二)災情快速獲取模塊運行要求

1、能滿足7×24小時工作,平均年故障時間控制在8小時以內,可靠性不小于99.9%。2、模塊開放接口都遵循通用軟件系統(tǒng)標準規(guī)范制定,支持標準數據協(xié)議JSON/XML,具備根據業(yè)務需要快速構建出合適功能的能力,留有接口允許第三方分析軟件、工具等接入。3、提供管理工具、數據和系統(tǒng)備份/恢復工具,便于管理人員做系統(tǒng)設置和管理、定期備份,進行災難事件處理和在發(fā)生故障時恢復系統(tǒng)等。4、主題詞提取準確率達到85%,運行速度達到500篇/秒以上。5、實體詞提取地名、機構名實體詞提取準確率、召回率均達到90%,有效過濾垃圾85%以上,自動分類的準確率達到86%-90%,自動聚類準確率達到85%以上。

(三)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塊后臺管理

1、可實現語義成分分析、自動聚類分析、熱度分析、文章相似度分析、新聞傳播分析、輿情正負面分析、熱點事件發(fā)現與追蹤、趨勢分析、組合分析等。2、支持災情報告自動生成,支持word、pdf兩種格式。報告維度包括但不限于報告簡述、事件走勢、熱門文章、情感屬性、媒體分布、平臺分布、活躍賬號、敏感賬號、影響力賬號、賬號認證、傳播力分布、文章類型、熱門詞云、發(fā)布地區(qū)、提及地區(qū)、預警趨勢、處置建議等。支持地震發(fā)生后10、15、20、30、60分鐘自動產出定時報告,實現系統(tǒng)報告自動化。3、支持歷史地震數據留存,自動記錄每次北京及周邊城市的地震事件,保留當時地震事件數據情況。保存內容包括輿情數據、輿情走勢、媒體分布、后臺數據、輿情報告等。4、系統(tǒng)支持輿情震級評定功能,對采集的網絡數據進行無震感、輕微震感、明顯震感、強烈震感四個等級的劃分,并可按地區(qū)進行GIS系統(tǒng)的詳細展示。

(四)指揮中心災情數據可視化大屏

1、實現地震數據實時統(tǒng)計以及詳細信息展示功能。2、實時動態(tài)反饋震后網民輿論分析以及詳細信息展示功能。3、支持GIS地理信息系統(tǒng)集成與交互,通過可視化大屏第一時間了解災害現場情況,對災情進行分析研判。4、實現輿情熱度排行功能,反映災情信息傳播過程中新媒體賬號的傳播影響力排名。5、實現熱門詞云功能,幫助迅速了解地震發(fā)生后討論的主題熱點。6、實現輿情趨勢滾動更新功能,以分鐘級展示當次地震災情的網絡討論熱度。北京無2地震災情分析研判和GIS支撐模塊項目要求基于地震災情快速收集系統(tǒng)獲取的災情數據,以及揮調度管理系統(tǒng)(V3)數據、災情調查APP數據、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數據、區(qū)地震局填報信息、地震結構臺陣數據,開發(fā)地震災情快速收集GIS支撐系統(tǒng),實現GIS支持系統(tǒng)接入和數據展示輸出、災情(輿情)信息位置獲取、災情(輿情)信息接口和數據綜合地圖可視化、基于輿情信息的地震烈度圖的制作與輸出、輿情熱力地圖分析及輿情報告專題圖(片)制作、輸出。項目參數1、1GIS支持系統(tǒng)接入和數據展示輸出開發(fā)基礎GIS的底圖,作為災情快速收集系統(tǒng)GIS本底;根據需要接入人口分布、斷裂、避難場所等各類型圖層數據。2、災情信息位置抓取基于坐標拾取互聯(lián)網API和地名解析技術,將獲取的災情位置(行政區(qū)劃、地址、門牌號碼等)信息進行坐標匹配和坐標存儲(檢驗),并在地圖上進行位置標識。3、災情信息接口和數據綜合地圖可視化開發(fā)數據接入接口,對接災情數據訪問API接口、指揮調度管理系統(tǒng)(V3)數據庫、災情調查APP數據庫、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數據庫、區(qū)地震局填報信息、地震局PGA數據訪問API接口,實現上述數據的獲取災情信息的地圖組織和展示。4、烈度圈圖的制作與輸出:結合提供的災情輿情信息點位信息,根據地震局提供的烈度圈繪制規(guī)則,繪制生成4個等級的低精度烈度圖;基于災情調查APP、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災情上報模塊、v3系統(tǒng)、區(qū)縣地震局上傳多渠道獲取的災情數據點生成12個等級的高精度烈度圖,基于地震三要素生成烈度等值線線,并可對生成的烈度等值線線進行手動修改調整。5、輿情熱力地圖分析基于輿情點位和類型等屬性信息,制作生成能夠輿情熱力圖。6、輿情報告專題圖輸出對輿情報告中的粗略的震感分布點(面)圖、精確的震感分布點圖、基于粗略震感分布點(面)的烈度分布圖、基于精確震感分布點的烈度分布圖、災情調查實況圖(V3數據)、結構臺陣PGA圖進行地圖制圖,并按照預定的出圖標準要求輸出圖片。7、GIS支撐模塊接入和數據展示輸出功能集成北京市行政區(qū)劃內地震專題底圖、人口分布、斷裂帶、避難場所等各地震應急專題數據,構建地震韌性評估的基礎支撐,對數據信息的表達展示要統(tǒng)一、專業(yè)、準確。

8、災情(輿情)信息位置獲取功能對通過網絡爬取收集的大量災情信息進行位置解析、坐標匹配及存儲,以空間地圖為載體,展示災情信息的空間分布。

9、災情(輿情)信息接口和數據綜合地圖可視化功能融合北京市地震局的災情數據訪問API接口、V3系統(tǒng)數據庫、災情調查APP數據庫、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數據庫、區(qū)地震局填報信息、地震局PGA數據訪問API接口多源異構數據,對獲取的多源災情信息進行統(tǒng)一組織和地圖展示。

10、烈度圖的制作與輸出功能結合收集到的的災情輿情信息點位信息,根據專業(yè)的繪制規(guī)則,生成4個等級的低精度烈度圖;基于災情調查APP、北京市地震局微信公眾號災情上報模塊、v3系統(tǒng)、區(qū)縣地震局上傳多渠道獲取的災情數據點生成12個等級的高精度烈度圖,基于地震三要素生成烈度等值線線,并可對生成的烈度等值線進行手動修改調整。

11、輿情熱力地圖分析功能基于災情(輿情)信息位置獲取功能與烈度圈圖的制作與輸出功能中相關數據,制作輿情熱力地圖用于分析災情(輿情)與震級震感的內在關聯(lián)。

12、輿情報告專題圖(片)輸出功能基于北京市地震局提供的多源災情數據生成粗略的震感分布點(面)圖、精確的震感分布點圖、基于粗略震感分布點(面)的烈度分布圖、基于精確震感分布點的烈度分布圖、災情調查實況圖(V3數據)、結構臺陣PGA圖,并按照預定的出圖標準要求輸出圖片,輔助輿情報告的生成。

13、地震災情快速收集GIS展示功能集成將地震災情快速收集GIS支撐系統(tǒng)的可視化內容集成至北京市地震韌性評估系統(tǒng)。

14、地震相關數據管理和查詢功能對地震局提供的基礎數據、實時數據、三維數據進行接入和數據組織管理,支持地圖疊加展示,對數據可進行唯一值、分層設色專題圖的自定義配置和實時刷新顯示,支持數據的查詢、定位及統(tǒng)計匯總,統(tǒng)計結果以柱狀圖、餅狀圖進行展示。北京3地震震感多端采集應用模塊項目要求基于中國地震臺網中心地震速報、正式報數據和北京地震臺網速報、正式報數據,通過移動端APP及微信公眾號,實現地震速報信息的多端同步推送功能,并進行地震震感的采集與分析,形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災情快速推送和獲取服務專業(yè)平臺,提高北京市的地震災情研判服務能力。項目參數移動端消息推送1、基于ACCS(AlibabaCloudChannelService)通道構建推送。2、同時支持IOS及Android(包括小米、華為)等多通道的同步推送。數據統(tǒng)計報表包含發(fā)送率、到達率、打開率和刪除率。3、支持全量推送、設備號推送,賬號推送;同時支持通知(Notification)和應用內消息的推送,推送通道多租戶互相隔離,保障消息的實時性。

(二)微信服務號消息推送基于微信服務號模板消息實現向用戶推送地震速報信息(包括震中位置、坐標、震級、發(fā)震時間、地震深度),并提供震感采集入口,用戶用過采集入口可直接跳轉至震感采集頁面。

(三)移動端震感采集平臺1、能夠實現移動端地圖展示,以及地圖定位等相關基本功能。2、能夠實現對臺網中心地震目錄數據的接入,并能在移動端地圖實現集成展示。3、支持基于發(fā)震時間的先后順序,實現基于時間序列的震情幻燈片展示功能。4、支持地震目錄的列表展示功能,同時支持下拉刷新及上拉加載功能。5、支持地震詳情展示功能,要求涵蓋地震五要素,包括發(fā)震地點、發(fā)震時間、地震震級、地震深度、發(fā)震位置坐標。6、能夠實現對地震速報推送信息的接收及后臺APP的喚醒功能。7、支持基于推送消息及地震目錄信息的震感采集和上報功能。8、同步支持IOS及Android客戶端,并保證用戶體驗就設計流程的一致。

(四)微信端震感采集功能1、基于微信公眾平臺API進行定制開發(fā),實現地震速報信息的自動化推送,并與移動端推送保持同步。2、開發(fā)地震詳情頁面及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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