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統腫瘤用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20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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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消化系統腫瘤用藥一、索拉非尼Sorafenib制劑與規格:片劑:200mg適應證:治療無法手術或遠處轉移的肝細胞癌。合理用藥要點:1.用藥期間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腹瀉、乏力、脫發、感染、手足皮膚反應、皮疹。2.推薦服用劑量為每次0.4g每日兩次空腹或伴低脂、中脂飲食服用,必須整片吞服,如果漏服或嘔吐同一天內不減少劑量每次0g口服。3.與通過U1途徑代謝/清除的藥物(如伊立替康、多西他賽)聯合應用時需謹慎。與華法林合用時應定期檢測INR值。4.目前缺乏在晚期肝細胞癌患者中索拉非尼與介入治療如肝動脈栓塞化(TACE比較的隨機對照臨床研究數據,因此尚不能明確本品相對介入治療的優劣,也不能明確對既往接受過介入治療后患者使用索拉非尼是否有益。5.TACTICS研究(NCT01217034)證實首次TACE聯合索拉非尼較索拉非尼組獲益更佳。二、瑞戈非尼Regorafenib制劑與規格:片劑:40mg適應證:1.既往接受過索拉非尼治療的肝細胞癌患者。2.既往接受過伊馬替尼及舒尼替尼治療的局部晚期的、無法手術切除的或轉移性胃腸間質瘤患者。3.既往接受過氟尿嘧啶、奧沙利鉑和伊立替康為基礎的化療,以及既往接受過或不適合接受抗VEGF治療、抗EGFR治療(RAS野生型)的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合理用藥要點:1.用藥前無需進行基因檢測。2.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為160mg與藥3周停藥1周。基于個人的安全及耐受性中斷或降低劑量,也可以考慮采8120mg起始劑量逐漸遞增必須整片吞服,如果漏服或嘔吐同一天內不得補服。3.亞洲人群最常見不良反應為手足皮膚反應、肝功能異轉移酶升高和高血壓同時還要注意疼痛力腹瀉、食欲下降及進食減少等不良反應;最嚴重的不良反應為重度肝功能損傷、出血、胃腸道穿孔及感染;有血栓、栓塞病史者應謹慎使用。4.對瑞戈非尼任一活性物質或輔料有超敏反應的患者禁用。5.避免聯用CYP3A4強效抑制劑和誘導劑,聯用伊立替康可能增加UGT1A1和UGT1A9底物的全身暴露量。三、侖伐替尼Lenvatinib制劑與規格:膠囊:4m、10mg適應證既往未接受過全身系統治療的不可切除的肝細胞癌患者。合理用藥要點:1.用藥期間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高血壓、疲乏、腹瀉、食欲下降、體重降低、關節痛/肌痛、腹痛、掌跖紅腫綜合征、蛋白尿、出血事件、發音困難、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惡心,嚴重的不良反應包括肝衰竭、腦出血、呼吸衰竭。2.與甲狀腺癌和腎癌不同,侖伐替尼在肝癌的藥代動力學在臨床上受到體重的顯著影響:對于體重<kg的患者,推薦日劑量為8g對于>60kg薦日劑量為12mg,每日一次。3.侖伐替尼應在每天固定時間服用,空腹或與食物同服均可。如果患者遺漏一次用藥且無法在12小時內服用,無需補服,應按常規用藥時間進行下一次服藥。四、卡瑞利珠單抗Camrelizumab制劑與規格:粉針劑:200mg瓶適應證:1.既往接受過一線化療后疾病進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食管鱗癌患者治療。2.既往接受過索拉非尼治療和/或含奧沙利鉑系統化療的晚期肝細胞癌患者的治療。合理用藥要點:1.本品采用靜脈輸注的方式給藥,靜脈輸注的推薦劑量為200mg,每2周或3周給藥一次,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2.只要觀察到臨床獲益,應繼續卡瑞利珠單抗治療,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觀察到非典型反應。如果患者臨床癥狀穩定或持續減輕,即使考慮有疾病進展的可能,但基于疾病進展。3.根據患者個體安全性和耐受性的程度不同,可暫停給藥或停藥,不建議劑量調整。4.發生4級或復發性3級應,行但仍持續存在2級或3級不良反應,應永久性停用卡瑞利珠單抗。5.本品在≥65歲的老年患者中應用數據有限建議在醫師的指導下慎用,如需使用,無需進行劑量調整。不建議在妊娠期間使用本品治療。目前本品尚無針對中重度腎功能損需進行劑量調整。目前本品尚無針對中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能損傷患者無需進行劑量調整。6.在使用本品之前應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影響本品的藥效學活性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7.如出現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根據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永久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則附表1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及藥物調整方案。8.反應性毛細血管增生癥的處理: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80%發生反應性毛細血管增生癥。反應性毛細血腔黏膜以及眼瞼結膜。發生于皮膚的反應性毛細血管增生癥,初始多表現為體表鮮紅色點狀物,直徑≤2m,隨著用藥次數增加,病變范圍可逐漸增大,多為結節狀,也有斑片狀,顏色鮮紅或暗紅,需觀察臨床癥狀和體征,可按照附2反應性毛細血管增生癥分級標準和治療建議進行處理。當患者出現該不良反應時,應避免抓撓或摩擦,易摩擦部位可用紗布保護以避免出血,同時應聯系主管醫師,獲得如激光或手術切除等局部治療;并發感染者應給予抗感染治療。反應性毛細血管增生癥可能在皮膚以外的其他組織發生(包括瞼結膜內外眥咽喉等黏膜或其他臟器,應根據自查癥狀和體征,必要時進行相應的醫學檢查,如大毛細血管增生癥信息收集及風險管理計劃。9.卡瑞利珠單抗是一種人單克隆抗體,因單克隆抗體不CYP450或其他藥物代謝酶代謝,因此,合并使用的藥物對這些酶的抑制或誘導作用預期不會影響卡瑞利珠單抗的藥代動力學性質。五、帕博利珠單抗Pembrolizumab制劑與規格:注射液:10mg(4l)瓶適應證: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檢測評估為PD-L1(S1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食管鱗狀細胞癌。合理用藥要點:1.帕博利珠單抗基于KEYNOTE-181劑量是200mg固定劑量,通過靜脈注射給藥,每3周一次,每次持續至少30分鐘。2.只要觀察到臨床獲益,應繼續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觀察到非典型反應。如果患者臨床癥狀穩定,即使考慮有疾病進展的可能,但基于總體臨床獲益的判斷,可考慮繼續應用本品治療,直至證實疾病進展。3.根據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4.發生4級或復發性3級應,行但仍持續存在2級或3級不良反應,應永久性停用帕博利珠單抗。5.≥5度肝功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在中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中進行本品的相關研究。6.在使用本品之前應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影響本品的藥效學活性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在患者接受免疫新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7.帕博利珠單抗可引起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因為不良反應可能在帕博利珠單抗治療期間或帕博利珠單抗治療停止后的任何時間發生,應持續進行患者監測(至少至末次給藥后5個月8.對于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的不良反應改善至≤1級時,需逐步減量至停藥。基于有限的臨床研究數據,發生糖皮質激素無法控制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時可以考慮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劑。如果不良反應保持在≤1級,素每≤10mg潑尼松或等效劑量,則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單抗給藥后12內重新開始帕博利珠單抗治療。9.如果出現任何重度、復發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帕博利珠單抗治療。10.帕博利珠單抗是一種人單克隆抗體,因單克隆抗體不CYP450或其他藥物代謝酶代謝,因此,合并使用的藥物對這些酶的抑制或誘導作用預期不會影響帕博利珠單抗的藥代動力學性質。六、曲妥珠單抗Trastuzumab制劑與規格:注射劑:44mg(20ml)/瓶適應證本品聯合卡培他濱或氟尿嘧啶和順鉑適用于既往未接受過針對轉移性疾病治療的HER2陽性的轉移性胃腺未使用過曲妥珠單抗的HER2陽性的轉移性胃癌患者,可以考慮曲妥珠單抗聯合其他有效的化療藥物治療;曲妥珠單抗只能用于HER2陽性的轉移性胃癌患者,HER2陽性的定義為使用已驗證的檢測方法得到的IHC3+或IHC2+/FISH+結果。合理用藥要點:1.在本品治療前,應進行HER2檢測,相關檢測應使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檢測方法。2.曲妥珠單抗開始治療前應進行左室射血分數(LVEF)的檢測,治療期間須經常密切監測LVEF。LVEF較治療前絕對數值下降≥16%,或LVEF低于該檢測中心正常范圍并且LVEF較治療前絕對數值下降≥10治療至少4每4周檢測1次LVEF~8周內LVEF回升至正常范圍或LVEF較治療前絕對數值下降≤15%用曲妥珠單抗。LVEF持續下降(>8周或者3次以上因心臟毒性而停止曲妥珠單抗治療,應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單抗。3.胃癌治療過程中患者出現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明顯下降、嚴重的輸注反應和肺部反應時,要中斷或停止曲妥珠單抗的治療。七、阿帕替尼Apatinib制劑與規格:片劑:0.25g、0.375g、0.425g適應證既往至少接受過2種系統化療后進展或復發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療時一般狀況良好。合理用藥要點:1.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為850mg,每日一次。對于體力狀態評分ECOG≥2四線化療以后者的安全性和提高依從性,可以適當降低起始劑量,先從250mg開始服藥,服用~2周后再酌情增加劑量。2.使用過程中出現3~4級不良反應時議暫停用藥,并對癥處理待癥狀緩解恢復到1級以內隨后降低劑量服用。3.用藥期間必須特別關注血壓升高、蛋白尿、手足皮膚反應、出血、心臟毒性、肝臟毒性等不良反應。4.慎與延長QT間期的藥物同時使用。八、納武利尤單抗Nivolumab制劑與規:注射液40m4m瓶100m10m適應證晚期或復發性胃或胃食管連接部腺癌患者。合理用藥要點:1.納武利尤單抗基于ATTRACTION-2研究,獲批的劑量是3mg/kg,每2周一次,60分鐘輸注。2.只要觀察到臨床獲益,應繼續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直疾病進展。3.根據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暫停給藥或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4.發生4級或復發性3級應,行但仍持續存在2級或3級不良反應,應永久性停用納武利尤單抗。5.≥5中度肝功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沒有對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進行本品的相關研究,重度(總膽紅素、AT或AS>3倍正常值上限)肝功能損傷患者慎用本品。6.在使用本品之前應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影響本品的藥效學活性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免疫介導性不良反應。7.納武利尤單抗可引起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因為不良反應可能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期間或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停止后的任何時間發生,應持續進行患者監測(至少至末次給藥后5個月8.對于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給予糖皮質激素。若使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療法治療不良反應,癥狀改善后,需逐漸減量至停藥,快速減量可能引起不良反應惡化或復發。如果雖使用了糖皮質激素但仍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增加非糖皮質激素性免疫抑制劑治療。9.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期間,不可重新使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10.如果出現任何重度、復發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11.納武利尤單抗是一種人單克隆抗體,因單克隆抗體不CYP450或其他藥物代謝酶代謝,因此,合并使用的藥物對這些酶的抑制或誘導作用預期不會影響納武利尤單抗的藥代動力學性質。九、伊馬替尼Imatinib制劑與規格(1片劑100mg400mg(2囊g、100mg適應證:1.用于治療不能切除和/或發生轉移的胃腸間質瘤成人患者。2.用于C-Ki(CD117陽性胃腸間質瘤手術切除后具有明顯復發風險的成人患者的輔助治療。合理用藥要點:1.用藥期間必須注意常見的不良反應例如體液潴留、惡心、腹瀉、皮疹、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疼痛性肌痙攣以及肝功能損傷。2.密切關注肝功能。3.治療后若未能獲得滿意療效,如果沒有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劑量可增加到每天0.6~0.8g;若患者從本藥持續獲益,可持續接受本藥治療。4.對于潛在可切除的胃腸間質瘤患者,伊馬替尼新輔助治療也可令患者獲益。5.本品是CYP3A4的予CYP3A4誘導劑后伊尼與CYP3A4誘導劑同時服用。6.伊馬替尼應在進餐時服用,并飲一大杯水。使用膠囊劑型時,對于不能吞咽膠囊的患者(包括兒童,可以將膠囊內藥物分散于水或蘋果汁中。使用片劑時,可以將藥片分散于不含氣體的水或蘋果汁中(100mg片約用50mlg約200ml)。應攪拌混懸液,一旦藥片崩解完全應立即服用。(2)如果接受伊馬替尼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非血液學不良反應(如嚴重體液潴留,應停藥,直到不良反應消失,然后再根據該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調整劑量(3于3歲以上兒童使用伊馬替尼的研究,主要來自國外兒童研究數據,中國兒童人群用藥安全有效性數據有限。尚無3歲以下用藥經驗(4)已有報告顯示接受伊馬替尼的兒童和青春前期青少年出現發育遲緩。暫不知伊馬替尼延長治療對兒童發育的長期影響。因此,建議對使用伊馬替尼的兒童的發育情況進行密切監測。十、舒尼替尼Sunitinib制劑與規格:膠囊:12.5mg、25g、3mg、50mg適應證:1.伊馬替尼治療失敗或不能耐受的胃腸間質瘤患者。2.不可切除的、轉移性高分化進展期胰腺神經內分泌瘤成年患者。合理用藥要點:1.每日推薦最高劑量50m藥4藥2進食無相關性;若必須與CYP3A4抑制劑聯合使用,劑量可減至37.5m;若必須與CYP3A4誘導劑聯合使用,最大劑量不超過87.5m2.用藥期間必須注意常見的不良反應,例如:白細胞減T功能不全。3.若出現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臨床表現,建議停藥;無充血性心力衰竭臨床證據但射血分數<50%以及射血分數低于基線20的患者也應停藥和/或減量。4.可延長T間期,且呈劑量依賴性。應慎用于已知有QT間期延長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藥物的患者或有相應基礎心臟疾病、心動過緩和電解質紊亂的患者。5.使用期間如果發生嚴重高血壓,應暫停使用,直至高血壓得到控制。6.本品具有肝毒性,可能導致肝臟衰竭或死亡。已在臨床研究中觀察到肝臟衰竭的發生(發生率<1%。在治療開始前每個治療周期以及臨床需要時應監測肝功(AL,AS現3或4級藥物相關的肝功能不良反應中斷用藥,若無法恢復應終止治療。十一、依維莫司Everolimus制劑與規格:片劑:2.5mg、m、10mg適應證者。無法手術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轉移性的、分化良好的、進展期非功能性胃腸道或肺源神經內分泌腫瘤(NET)成人患者。合理用藥要點:1.用藥期間必須注意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口腔炎、皮疹疲勞腹瀉感染惡心血覺障礙、周圍水腫、高血糖和頭痛。2.非感染性肺炎是雷帕霉素衍生物(包括本品)的類效應。對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輔料過敏者禁用。使用依維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痛或血管性水腫(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氣道或舌腫脹3.同時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的患者,可能發生血管性水腫的風險升高。4.在本品治療期間應避免接種活疫苗例如流感疹、腮腺炎、風疹、口服脊髓灰質炎、卡介苗、黃熱病、水痘和TY21a傷寒疫苗等,避免與接種過活疫苗的人密切接觸。5.對所有患者都應逬行常規的依維莫司全血谷濃度監測≥65歲老年患者用藥的死亡率及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而終止治療的發生率明顯增高。因此,老年患者使用依維莫司,必須監測不良反應的發生,并且及時調整用藥劑量。6.應避免合并使用強效CYP3A4P-糖蛋白抑制劑、CYP3A4強效誘導劑。十二、西妥昔單抗Cetuximab制劑與規格:注射液:10mg(20ml)/瓶適應證療RASBRAF基因野生型的轉移性結直腸癌:與FX或FOLFI方案聯合用于一線治療;與伊立替康聯合用于經含伊立替康治療失敗后的患者。合理用藥要點:1.用藥前必須使用經過驗證的方法檢測RAS基因狀態,RAS基因野生型是接受西妥昔單抗治療的先決條件,本品不用于治療RAS基因突變型或RAS狀態不明的患者。2.轉化性治療:結直腸癌患者合并肝轉移/或肺轉移,潛在可切除,可選擇西妥昔單抗聯合化療(RAS野生型。3.姑息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RAS野生型)一、二線治療尤其是左半腸癌患者可選擇西妥昔單抗+化療。對一二線治療中沒有使用西妥昔單抗的患(RAS野生型,可選擇西妥昔單抗聯合伊立替康化療。4.如果初始使用西妥昔單抗治療有效(CR/PR/SD,進展后接受不含西妥昔單抗的二線或后線治療并再次發生進如RAS基因仍為野生型,可考慮西妥昔單抗聯合伊立替康進行再挑戰治療。5.本品常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膚毒性反應,主要表現為痤瘡樣皮疹,此類患者用藥期間應注意避光。輕中度皮膚毒量。6.嚴重的輸液反應發生率為3,致死率低于0.1。其9%發生于第一次使用時,以突發性氣道梗阻、蕁麻疹和低血壓為特征。首次滴注本品之前,患者必須接受抗組胺藥物和糖皮質激素類藥物的治療,建議在隨后每次使用本品之前都對患者進行這種治療。7.僅對肝腎功能正常的患者(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的1.5倍,轉氨酶≤正常值上限的5倍,膽紅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進行過本品的相關研究。8.本品應儲存在2~℃禁止冷凍開啟后應立即使用。十三、貝伐珠單抗Bevacizumab制劑與規格:注射液:10mg(4l)瓶適應證:1.轉移性結直腸癌。2.貝伐珠單抗聯合以氟尿嘧啶為基礎的化療適用于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的治療。合理用藥要點:1.轉移性結直腸癌患者的一、二線治療,可選擇貝伐珠單抗+化療。2.一線接受含貝伐珠單抗方案治療疾病控制后,隨后給予貝伐珠單抗氟尿嘧啶類藥物維持直至疾病進展。3.一線使用貝伐珠單抗治療疾病進展的患者,二線轉換化療方案后可繼續聯用貝伐珠單抗治療直至疾病再次進展。4.轉移性結直腸癌貝伐珠單抗靜脈輸注的推薦劑量為:聯合化療方案時5mg/kg體重每兩周給藥一次或7.5mg/kg體重每3周給藥一次不推薦降低貝伐珠單抗的使用劑量。5.貝伐珠單抗稀釋后采用靜脈輸注的方式給藥,首次靜脈輸注時間需持續0分鐘。如果第一次輸注耐受性良好,則第二次輸注的時間可以縮短到60對60分鐘的輸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隨后進行的所有輸注都可以用30分鐘的時間完成。貝伐珠單抗不能采用靜脈內推注或快速注射。6.在老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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