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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5篇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5篇
制定規章制度,保障公共安全:規章制度可以保障公共安全和防范災害風險,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應急管理能力,減少社會和人民的損失。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歡。
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篇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為了提高部門工作效率,規范工作程序,加強圖檔、文件、資料管理。特制定一下設計部內部管理制度,設計部員工除了日常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之外,根據部門工作的特殊性,還應嚴格執行設計部內部管理制度,所有規定如與公司制度抵觸,以公司制度為準。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文件收發管理制度
1.所有往來文件均應由資料員統一發送或接受,資料員必須填寫《文件發放/接收登記表》。
2.所有來文(包括設計院洽商、公司內部文件、傳真)必須先交到資料員處,資料員認真預審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和時效,如存在問題有權拒收。
3.資料員預審文件符合要求后,填寫文件聯系單,交給部門負責人進行審閱,部門負責人應盡快簽發審閱單。資料員應根據文件簽發單上所勾劃的具體執行、參閱、抄送人員交其簽收,并留復印件給具體執行人備份。
4.所有往來文件、圖紙、傳真等均是部門內重要的設計依據和資料,應妥善保管,資料員存檔不允許外借或遺失。
5.所有未按照程序直接交給當事人或其他工程師的文件,當事人應拒絕接收并向傳遞人員解釋,所有不遵守規定的擅自接收文件的人員,部門不對其個人行為負責,如造成公司損失的,應由當事人個人承擔。
6.需要轉發的文件,應在收到文件后立即發出。
7.發送任何文件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方可交給資料員統一發出,任何人不得私自簽發文件,未經部門負責人簽發的文件,均視為無效,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8.文件發放原則不應超過24小時,如有問題未能按時發放,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接受部門說明延遲原因。
9.所有往來文件資料員應認真分類、編號、存檔。
二.來文審閱執行制度
1.專業人員收到文件時,如當事人為“參閱”,請在文件傳遞單上簽字。文件傳閱單中所有參閱人員不應是簡單的審閱,應認真閱讀文件,并承擔相應的工作和責任。
2.如當事人為“執行人”,請復印保存,源文件返回資料處存檔。文件聯系單中的執行人為具體落實文件事項的負責人,收到文件后應認真審閱并于24小時內回復或執行文件要求內容,完畢后型部門負責人匯報具體執行情況,實行八小時內向部門負責人回復制度,如遇到困難須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反應。
3.所有給各個部門、單位的意見或問題,均應以書面文件形式提出,盡量杜絕打電話、口頭通知的形式。
4.如遇特殊要求,執行人應認真審閱、備注要求,并按要求嚴格執行,如不能及時完成,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
5.文件傳閱后,應返回資料員處保存,不得外借。
三.變更洽商審核執行制度
1.有關設計修改的文件只有《設計變更通知單》以及《設計修改洽商單》,其他任何有關修改的文件均不能簽發。
注:《設計變更通知單》是由于甲方主動要求或由于施工存在問題,而由施工單位提出經甲方同意的修改,由設計單位為主動方要求進行的修改。《設計修改洽商單》由于設計錯誤,由設計單位為主動方要求進行的修改。
2.所有《設計變更通知單》以及《設計修改洽商單》應首先遞交到資料員處,由資料員簽收和分發給相關專業人員審閱。
3.專業工程師收到《設計變更通知單》和《設計修改洽商單》后,必須填寫規定的《項目變更洽商審批申請表》和《設計變更審核表》。注明相關內容,變更原因,同時表格中所有項目為必填項,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生效,然后付印留底備案,同時抄送相關單位或部門。
4.任何私自填寫簽發給施工單位的或無《設計變更審核表》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設計修改洽商單》均為無效,如果由此發生的任何問題由簽發人自行承擔。
5.如果《設計變更通知單》和《設計修改洽商單》有圖面改動,必須要求設計單位以相同比例的a4形式出修改圖,并應清楚標出修改部分,我部相關當事人應在審核簽發后,將相應修改圖福音,標上編號、日期貼于圖上相應位置,下一次如有新的修改,應將新的修改圖貼于前此的修改圖上,不應將前次所貼的修改圖曲調,以便了解圖紙的修改過程。
四.工作周計劃及部門例會制度
1.《上周總結及本周工作計劃表》的格式在資料員的“設計部存檔”文件夾中“周計劃“內,請每周五16:00前及時填寫電子文檔并在網上傳至資料員相應文件夾中。
2.所有工程師應認真填寫下一個工作周的《周工作計劃》,計劃中應注明具體事項及完成日期,并于每周五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匯總。之后交資料管理員整理打印。
3.打印之后的《周工作計劃》將發回個人,作為下周的工作目標并應切實執行。但部門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公司整體工作計劃中途調整每個專業工程師的工作計劃和內容,專業工程師應服從公司和部門負責人的安排,如有異議,可與部門負責人提出意見。
4.同時所有工程師應于每周五按本周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填寫公司本周報,本周為完成的注明具體原因。
5.每周五下午16:00時召開部門工作例會,如無特殊原因,部門員工應準時參加。為節約時間,所有員工應有準備的、簡潔的、清晰的匯報工作完成情況和下周工作計劃。
五.電子文件歸檔制度
1.本制度是為了同一電子文件的管理制度、格式,使所有的員工共享資源,達到方便、快捷的查找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及準確性的目的。同時也便于電子文件整理及交接。
2.資料員收到文件了解主題、接收人、執行人并將文件修改正確名稱后放到相應的文件夾中。
3.執行人處理回復文件后,將電子文件放入資料員共享文件夾中,由資料員整理歸檔。收、發數量要對應。
4.專業工程師取得的人和電子文件,光盤均應將原文件交給資料管理員整理和保管,如專業人員有需要,可以復制,但不應取得原件。否則由于沒有遵守以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外出登記制度
1.部門員工因公外出辦事,應提前到資料管理員處填寫“外出登記表”。
2.部門員工因私外出或不能上班,應提前到資料管理員處填寫“請假單”并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如果來不及,應電話事先通知經理征得同意后,事后補辦“請假單”。
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篇2)
一、任務制定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根據當年公司銷售情況,市場預測分析和銷售隊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銷售任務。
2.全年銷售任務由各部門主管制定部門任務,公司制定公司總任務。
3.各部門根據全年任務量擬定人數,并合理分配銷售任務。
二、管理規定
1.銷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門銷售計劃,該計劃包括所負責地區,或產品銷售任務,人員定位。增加現實銷售量的設想,開拓新市場的設想,擬安排客戶訪問次數,時間的分配,合理的訪問路線,預期銷售成果,以及乘車費用等要項。
2.銷售人員負責合同履約,產品發送,驗收及理賠。重點在催促應收貨款。
3.洽談合同的各條款時,授權范圍內銷售人員可自行決定,如遇疑問和授權范圍外的,必須匯報主管或有關部門。
4.每月定期提交各類銷售總結報告,業績費用報告,并作為工作考核的依據。
5.公司制定銷售價格方針和具體定價標準,制定各種銷售條件和優惠政策,折扣標準,以及明確每位銷售人員的折扣權限。
6.客戶報價或還價低于定價標準或超越銷售人員的折扣權限,報主管批準后方可成交。
7.公司內部報價單和折扣標準為公司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8.年終考核應依據:銷售計劃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毛利潤率,銷售費用率,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顧客意見發生率,新客戶開發率,老客戶保持率。
9.銷售人員適用于一般員工的獎勵與處罰條例,對業績突出者予以晉升,發一次性年終獎金等;予業績不良的降級,尤其是不能回收貨款,形成代張的,被詐騙造成公司損失的,應付連帶賠償責任。
三、薪金管理
1.新招人員培訓結束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及商務助理基本工資根據部門的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提成:底薪+通迅補貼+全勤;轉正后:基本工資+崗位工資+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發放:營銷助理基本工資按月足額計發。業務員的工資發放與本人的業績掛鉤。每月的業績和工資掛勾,嚴格按公司財務規定內條款執行。若當月無業績,而且無累計的業績,則只發其最低工資標準;若連續叁個月無業績,則予以解聘。
四、業務費用管理
1.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2.旅費用執行公司財務制度報銷制度。
3.業務招待費,禮品費不得超過該項業務合同額的0.05%;并請示銷售總監同意。
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篇3)
本部門的工作是為了維持本學生會的活動項目能夠順利進展的不可或缺的后勤工作,是聯系各大部門一起團結開展工作的一條鏈條,是學生會的重要橋梁。為加強江淮學院團委學生會各部門內部的凝聚力和決策力,有效地行使部門職權,履行部門義務,促進各部門內部人員之間的溝通與了解,以積極向上、勇于創新的精神,深入開展團委和學生會的工作。為此,特制定此部門例會制度。
日常具體工作安排
各部門指派專門一人負責與其聯系溝通,輔助該部門完成其工作任務。具體內容如下:
1、負責各會議、各活動的收發通知工作(注意格式及說話語氣)。
2各部門指派專門一人負責前往記錄會議內容。到場進行詳細會議記錄,會議后將會議內容整理交給該部門部長簽字,留作他用或交由負責的人保管,最終統一由負責的人保管相關材料。
3、每一位秘書負責一個部門的日常記錄工作并總結情況,每一月將總結情況在月底最后三天內匯報給秘書部長。記錄內容包括:部門各成員各種會議、活動出勤情況(遲到、早退、缺席);工作完成情況。
4、每月至少舉行一次部門例會,總結上一月的工作情況,布置新的工作任務,例會后部長總結具體情況匯總給主席團。
5、每次的活動后三天內,秘書部長帶領各副部長、干事做好總結以及收集各部門的工作總結,將總結整理存檔,并將情況匯總給主席團。
6、負責各項會議、活動教室場地的申請。
7、活動總結的整理存檔,管理以及整理學生會成員的各項資料。
三、工作要求
1、有較強的時間觀念,無論是參加會議還是各項活動,帶好記錄本,提前5至10分鐘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和各項安排事宜,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或缺席現象。
2、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每項工作必須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現拖拉或者不按質量完成的情況。
3、學生會成員之間要保持良好的聯系,特別是活動進行時更需要保持聯系,(若不能立即接電話,也要在事后盡快回復電話或信息給對方,說明情況并詢問對方事情)。
4、各部門成員之間、整個學生會成員之間,都要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成員與成員之間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談得當,舉止大方、熱情、有禮貌。(若出現矛盾,及時匯報給部長、或主席團,以求盡快分析問題所在點,積極解決問題,化解誤會,避免矛盾擴大化)。
5、學會隨機應變,善于處理由于一些突發原因引發的事情,冷靜、理性、迅速地解決,若個人不能處理的,及時聯絡各部長、副會長、會長,及時解決,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6、發揮積極主動、團結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時,體諒其他成員的難處,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絕出現相互推卸等不負責任的行為(若出現,則給予嚴重警告或退部處分)。
7、要處處維護好本學生會的.形象與聲譽,不做有損本學生會形象的事,一經發現做違背本學生會的事情,則給予嚴重警告或勸退處分。
8、會議或活動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礙,必須親自提前向部長請假,并說明請假原因。
四、辭職管理制度
1、部門干事、副部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干事辭職需要部長同意,副部辭職需經部長申報,主席團商討同意。
2、干事或副部離職前一周內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五、獎懲制度
(獎懲記錄、總結由負責各部門的秘書負責,需要專門對獎罰和各部門會議內容進行記錄,每月將情況匯總給部長)
使用積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礎分100分,每月總結一次,期末做大總結)
1、獎勵方面
(1)按時參加全體會議或部門會議,每次加5分。
(2)按時完成學生會交待完成的任務,視情況加5-10分。
(3)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議,并被采納者加5分。經實踐證明起了重大貢獻的加10分。
(4)工作積極主動者,視實際情況加10-15分。
2、懲罰方面
(1)會議遲到、早退、缺席者,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會議沒有帶上筆記本的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時完成交待的任務,視情節扣10-15分。
(4)無故不參加學生會會議或集體活動者,部長、副部長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會議或活動時,無視會場紀律,在會場惡意破壞者扣20分每次,影響到會議或活動正常進行者在前面基礎上再扣10分。
(6)損害社學生會名譽者扣20分每次。
六、獎懲措施
(部門總結上表揚部門前2名;集體大會上表揚各部門前2名;期末獎勵部門前3名)
1、獎勵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積極優秀者口頭表揚
(2)學生會集體大會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通報表揚
(3)期末大總結時,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進行表揚頒發獎狀、獎品獎勵
2、懲罰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懶散消極者口頭批評,被批評者需3天內上交個人書面檢討給部長(或主席團)。
(2)若做出有損學生會形象或聲譽的人員,視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嚴重者勸其退部或除名。
注:本部門成員需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
與會人員在會議開始前應將手機等有聲設備設于靜音狀態,會議進行中無特殊情況不得接打電話,若要接打電話,須征得部長同意。
會議進行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須離開會議的,應征得部長同意。
公司標準的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二章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第一條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條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
第六條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
第九條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條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員工不得拒絕。第十一條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十二條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三條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匯報,
做到有始有終;
第十四條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第二十條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重視教育訓練及
考核;
4.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
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
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
任用。
第三條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
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后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
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四章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一條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第十六條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六章離職制度
第一條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3、未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者,除不發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予以追訴。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
1、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條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手續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后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
4.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
5.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八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員工的獎勵分下列二種:
1.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
2.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
1.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主管經理提報批準者。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
1.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
3.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
第四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
2.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過經理提報批準者;
3.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
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2.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
1.上班時間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為;
2.上班期間非公務需求而閱讀報紙者;
3.公話私用,屢教不改者。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
2.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
3.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
1.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
2.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
3.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
6、代人打卡或簽到(托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
7、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
1.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
2.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
3.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
4.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
5.怠工、罷工者;
6.其它關系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處分:
1.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
2.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
3.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
4.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
第十一條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督考核者,應負連帶責任,如情節重大者調職降級。
第九章員工福利制度第一條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于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
第五條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六條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
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每月1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第十章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部門主管、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
3、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
4、指揮監督部門員工的日常工作,積極引導他們順利開展工作,使公司業務高
效運作,快速發展;
5、部門主管有權招聘、解雇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準;
6、部門主管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
7、如部門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
8、加強成本核算,厲行節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財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認真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按期上報;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等檔案資料;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應辦理注銷手續;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
4、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憑證、報表等有關內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
7、財務部有權督促業務員簽訂合同;
8、每單業務結束后,有權向業務員確定金額,并結算;
9、在結算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
10、及時配合業務部開據發票,送貨單等票據;
11、在收款過程中,業務員如遇有扣款行為的,必須向業務員索要客戶扣款證明,否則視為應收款項處理;
12、業務開展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有權拒絕支付款項,并及時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匯報;
13、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
14、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戶資源,做好歸檔管理;
15、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閱。
第三條企劃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及時、準確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3、積極配合業務部和設計部的有關工作,做到盡善盡美,并保持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交流;
4、正確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市場信息,對產品進行正確的定位、延伸;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6、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創新,爭取又好又快的發展。
第四條業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加強管理,保證業務各個環節不出問題;
3、及時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客戶信息,向公司反饋信息,為公司的業務拓展提供依據;
4、準確掌握客戶對產品要求的各個細節,與企劃人員及時交流;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6、業務員接單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特殊情況除外),并把公司的相關資料按規定送達客戶;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一份交業務部,一份交財務部;
8、簽訂合同后,應及時收取貨款;如遇客戶拒不付款,則必須將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則貨款將暫時從業務員薪資里扣除,直至拿回貨款再補發;
9、貨款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經發現,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職。
第五條客服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熱情接聽客戶電話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3、如遇客戶投訴等電話,必須耐心、平和的進行接聽和處理;
4、愛惜所用的電腦、電話等公司財物;
5、在崗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積極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及業務水平;
7、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8、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轉達客戶的各種訴求。
第六條設計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及時、準確完成公司安排的設計任務;
3、設計師設計稿子必須按企劃部門的要求進行設計,對設計工作單上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
4、設計師根據工作的時間自行調整、支配,按時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況下請勿超過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況任務時間緊迫,加班超時過晚,允許次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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