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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溫縣人民醫院門診醫技綜合樓項目招標文件項目編號:溫交易【2017】310號采購編號:溫政采【2017】272號招標人:溫縣人民醫院代理機構:河南方大建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目錄第一章招標公告 2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4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總則 102.招標文件 123.投標文件 134.投標 155.開標 156.評標 167.合同授予 168.紀律和監督 179.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8第三章評標辦法 23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28第五章工程量清單 34第六章圖紙 34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35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37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1.2招標人招標人:溫縣人民醫院聯系人:李先生電話址:溫泉鎮育才街63號1.1.3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機構:河南方大建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聯系人:張女士電話址:焦作市二醫院對面平原光電院內一樓1.1.4項目名稱溫縣人民醫院門診醫技綜合樓項目1.1.5建設地點溫泉鎮育才街63號1.2.1資金來源及比例國家專項資金+自籌1.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1.3.1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全部內容1.3.2計劃工期16個月;計劃開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為準1.3.3質量要求合格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資質條件:投標企業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項目經理資格: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目前無在建工程(投標人出具加蓋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證明,如有在建,一經查實,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項目”是指:項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標未開工。如果“在建項目”項目經理有變更情況的,須在投標文件中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視為項目經理有“在建項目”。其認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執行。誠信要求:(執行《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文件):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沒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狀態(投標人出具網頁截圖加蓋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證明)。財務要求:資產負債率近3年平均不高于70%;(新成立的公司按已有年份提供)業績要求:近三年有類似房建工程業績(須出具該項目的中標網頁公示、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和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原件)。信譽要求:自2014年以來主要針對企業以往履約情況不少于一個(業主證明);其他要求:(以下證件均為原件于開標時交到工作人員處,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投標,不再接收其投標文件)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或授權委托人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2、投標單位必須提供由企業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證明(查詢近三年來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項目經理)原件,開具時間從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到開標的前一天(網上下載的查詢告知函和檢察機關現場出具的書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3、出具的項目經理、五大員的勞動關系證明。1.9.1踏勘現場eq\o\ac(□,√)不組織1.10.1投標預備會eq\o\ac(□,√)不召開1.10.2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0天前1.10.3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1.11偏離eq\o\ac(□,√)不允許2.1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單以及招標人在招標期間發出的有編號的補遺書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同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2.2.2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月日時分2.2.3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的時間同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2.3.2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的時間同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不足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3.1.1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標文件要求。注:資格審查資料所需證件均為復印件,開標時提供相應原件并列明清單,供評委評審。(資質證書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可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以及資質證書二維碼標識查閱企業相關信息。)3.3.1投標有效期60日歷天3.4.1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的形式:網上在線支付網上繳納投標保證金:通過7家商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的企業網銀繳納投標保證金(企業網銀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前提條件是:企業賬戶開通網上銀行功能,以下4家有特殊要求:中國農業銀行:智博版網銀(必須用智博版網銀,智銳版網銀不能進行網上支付)中國建設銀行:企業高級版網銀(必須用高級版網銀)中國交通銀行:管理員在網銀中設置操作員權限中國招商銀行:管理員在招行U-Bank軟件中設置(用網銀前確認先客戶端已安裝)),手續費15元/筆。企業網銀繳納咨詢電話:客服電話:4008809888-8客服電話010-58903336。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大寫陸拾萬元整(人民幣:600000.00元)投標人通過溫縣招標投標交易管理系統使用已備案的賬戶進行自助網上繳納。遞交時間:投標人必須于2017年月日16時前,交至指定賬戶,以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管理系統確認為準。未按本規定和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按無效投標處理。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少于三家的,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3.5.2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新成立企業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計算)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1日。(新成立企業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計算)3.6.3簽字或蓋章要求簽字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蓋章為法人公章。簽字不能用簽字章代替。3.6.4投標文件副本份數正本壹份,副本陸份,電子U盤一份(投標人應保證電子文檔內容完全可讀且與投標人打印產生的投標文件正本內容一致)。3.6.5裝訂要求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采用左側膠粘方式裝訂,不得采用活頁夾等可隨時拆換的方式裝訂4.1.2封套上應載明的信息正本/副本/電子u盤招標人地址:招標人名稱:(項目名稱)投標文件在年月日時分前不得開啟4.2.2遞交投標文件地點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4.2.3是否退還投標文件否5.1開標時間和地點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開標地點:同投標文件遞交地點5.2開標程序(1)開標時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到開標現場,并攜帶1.4.1項中其他要求的相關證件,經招標代理機構查驗后,方可簽到登記,接收投標文件;未提供以上原件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代理機構不再接收投標文件。(4)密封情況檢查:招標人委托公證機關檢查并公證,公布查驗結果;(5)開標順序:按其遞交投標文件簽到的逆順序。6.1.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評標委員會構成:有關技術、經濟等專家5人;評標專家確定方式:技術、經濟等專家應由招標人在開標前從有關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7.1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否,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1-3人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經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認定并取消中標資格等情形的,招標人原則上應重新招標;特殊情況下,確需順延中標候選人的,招標人寫出書面申請,由其主管副縣長召集相關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后,可以相應順延中標候選人。上述情形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外,有其他情形的,該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取消其1年內在溫縣的投標資格,并在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進行通報.7.2中標候選人公示媒介同招標公告發布媒介7.4.1履約擔保按中標價的5%,中標人接到中標通知書后7日內以轉賬或現金方式交至招標人指定賬戶。退還時間:工程全部完工后,足額退還。9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9.1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設招標控制價:人民幣3238.03萬元;9.2投標人代表出席開標會按照本須知第5.1款的規定,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按時參加開標會,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按時參加開標的,視同該投標人承認開標記錄,不得事后對開標記錄提出任何異議。9.3中標公示確定中標人后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9.4知識產權構成本招標文件各個組成部分的文件,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投標人不得擅自復印和用于非本招標項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標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或技術方案時,需征得其書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復印或提供給第三人。9.5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l)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投標的。有下列情形的,招標人將不再招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屬于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原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后不再進行招標。9.6同義詞語構成招標文件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單”等章節中出現的措辭“發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標投標階段應當分別按“招標人”和“投標人”進行理解。9.7監督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相關當事人應當接受有管轄權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9.8解釋權構成本招標文件的各個組成文件應互為解釋,互為說明;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構成合同文件組成內容的,以合同文件約定內容為準,且以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文件優先順序解釋;除招標文件中有特別規定外,僅適用于招標投標階段的規定,按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的先后順序解釋;同一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項的規定或約定不一致的,以編排順序在后者為準;同一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間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時間在后者為準。按本款前述規定仍不能形成結論的,由招標人負責解釋。9.9招標公告中所要求資格的原件和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所需證件的原件,須在評標過程中全部向評標委員會提供、查驗。9.10中標后,建設單位和中標施工企業應在中標公示期結束后七個工作日內到溫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管理科辦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手續,足額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交至溫縣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繳納標準:建設單位按工程總造價的2%;中標的施工企業按工程總造價的2%。開戶行:焦作中旅銀行溫縣支行;賬號:5002122900013(溫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經公示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到溫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管理科返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無息)。9.12在確定中標單位后,建設單位和中標單位應在簽訂《項目建設合同書》的同時,由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項目管理人(即項目法人或項目經理)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9.13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對農民工工資問題應當作出以下承諾:必須在標書中如實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的工資支付情況,需特別注明截止競標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二)必須在標書中承諾中標后能夠及時、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三)必須在標書中承諾: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項目中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且限期末支付的,可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從工資保障金中先予劃支,并在2個月內補繳到位。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不具備以上3項內容的,在資格審查時對其實行“一票否決”。9.14對于中標結果提出異議和投訴的事項,經招標人或行政監督部門查證屬實的,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除取消其中標資格外,并由行政監督部門對原第一中標候選人記錄不良行為,限制一定期限內在溫縣從事招投標活動,并在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予以公示。對于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等進行惡意異議、投訴的,由招標人、行政監督部門駁回異議或投訴,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行政監督部門對其記錄不良行為,限制一定期限內在溫縣從事招投標活動,并在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予以公示.9.15其它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1.總則1.1項目概況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招標。1.1.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3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4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5本招標項目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1.2.1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2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招標范圍、計劃工期、質量要求1.3.1本次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本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本招標項目的質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投標人資格要求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1)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項目經理資格: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誠信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財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業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6)信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為本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4)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5)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6)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7)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9)被責令停業的;(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12)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1.4.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1.5費用承擔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1.6保密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1.7語言文字招標投標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專用術語使用外文的,應附有中文注釋。1.8計量單位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1.9踏勘現場1.9.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1.9.2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1.9.3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9.4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1.10投標預備會1.10.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1.10.2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以便招標人在會議期間澄清。1.10.3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將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澄清,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澄清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1.11偏離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2.招標文件2.1招標文件的組成2.1.1本招標文件包括:(1)招標公告;(2)投標人須知;(3)評標辦法;(4)合同條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單;(6)圖紙;(7)技術標準和要求;(8)投標文件格式;(9)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據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2招標文件的澄清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標文件的澄清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并且澄清內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2.3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2.3招標文件的修改2.3.1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并且修改內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3.2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3.投標文件3.1投標文件的組成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3)投標保證金;(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5)施工組織設計;(6)項目管理機構;(7)資格審查資料;(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3.2投標報價3.2.1投標人應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3.2.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總額,應同時修改“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相應報價,投標報價總額為各分項金額之和。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3.2.3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載明。3.3投標有效期3.3.1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有效期為60天。3.3.2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定的責任。3.3.3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3.4投標保證金3.4.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和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或者事先經過招標人認可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3.4.2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4.3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3.5資格審查資料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資質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復印件。3.5.2“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網頁公示、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復印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3.6投標文件的編制3.6.1投標文件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3.6.2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工期、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3.6.3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6.4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3.6.5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具體裝訂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4.投標4.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4.1.1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電子文檔應分開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電子版應單獨密封,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4.1.2投標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副本”、“電子u盤”字樣,投標文件封套上應寫明的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項或第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予拒收。4.2投標文件的遞交4.2.1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4.2.2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2.3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4.2.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4.3.2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6.3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招標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4.3.3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招標人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已收取的投標保證金。4.3.4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5.開標5.1開標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5.2開標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1)宣布開標紀律;(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并點名確認投標人是否派人到場;(3)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4)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5)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確定并宣布投標文件開標順序;(6)設有標底的,公布標底;(7)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人名稱、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質量目標、工期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8)規定最高投標限價計算方法的,計算并公布最高投標限價;(9)抽取F值,由招標人搖號抽取投標單位代表,由投標單位代表抽取F值。(10)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11)開標結束。5.3開標異議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6.評標6.1評標委員會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6.1.2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1)投標人或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5)與投標人有其他利害關系。6.2評標原則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6.3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7.合同授予7.1定標方式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2中標候選人公示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媒介公示中標候選人。7.3中標通知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7.4履約擔保7.4.1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或者事先經過招標人書面認可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金額的5%。7.4.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7.5簽訂合同7.5.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7.5.2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8.紀律和監督8.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8.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8.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8.4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8.5異議與投訴8.5.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印蓋本人姓名章并加公章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招標人應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進行書面答復,但答復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異議書可同時抄送該招標項目的行政監督部門。8.5.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號令修改)等規定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未先進行異議的,投訴不予受理。8.5.3異議文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并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否則,招標人或代理機構不予受理:(1)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招標公告發布時間、開標時間;(2)具體的異議事項及法律依據(具體條款);(3)異議相關證明文件或證明材料;(4)投標人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包括手機、傳真號碼);(5)法定代表人簽署本人姓名或印蓋本人姓名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等。8.5.4投標人不得惡意異議或投訴,并對異議內容的真實性承擔責任。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通過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提出異議或投訴,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等進行惡意異議、投訴的,阻礙招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屬于嚴重不良行為,由招標人、行政監督部門駁回異議或投訴,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行政監督部門對其記錄不良行為,限制一定期限內在溫縣從事招投標活動,并在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予以公示.8.5.5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將在收到符合上述條件的書面異議后3日內審查異議事項,作出答復或相關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異議投標人和其他有關投標人,但答復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9.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件一:問題澄清通知問題澄清通知編號:(投標人名稱):(項目名稱)招標的評標委員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需你方對下列問題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1.2.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于年月日時前遞交至(詳細地址)或傳真至(傳真號碼)。采用傳真方式的,應在年月日時前將原件遞交至(詳細地址)。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簽字或蓋章)年月日

附件二:問題的澄清問題的澄清編號:(項目名稱)招標評標委員會:問題澄清通知(編號:)已收悉,現澄清如下:1.2.投標人:(蓋單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年月日附件三: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參考格式)(中標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于(開標時間)在溫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按規定程序進行了開標、評標、定標,現確定貴公司為中標單位。中標價:元。工期:月。工程質量:符合標準。項目經理:(姓名)。請你方在接到本通知書后的日內到(指定地點)與招標人簽訂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7.4款規定向我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如有履約保證金)。特此通知。招標人:(蓋單位章)招標代理機構:(蓋單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交易見證:(蓋單位章)監管部門:(蓋單位章)年月日

附件四:確認通知確認通知(招標人名稱):你方于年月日發出的(項目名稱)關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確認。投標人:(蓋單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條款號評審因素評審標準2.1.1形式評審標準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投標函簽字蓋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投標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報價唯一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2.1.2資格評審標準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財務狀況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類似項目業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項目經理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9.13項規定信譽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誠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2.1.3響應性評審標準投標內容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工程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投標保證金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權利義務符合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己標價工程量清單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范圍及數量技術標準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其他要求滿足招標文件的其他實質性要求2.1.4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評審標準(100分)1、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方案與措施先進12~11分;基本可行10分。2、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能保障工程質量要求10~9分;基本保障8分。3、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能保障工程安全生產10~9分;基本保障8分。4、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與措施完整、到位8~7分;基本到位6分。5、建筑節能措施:方法科學5分;基本可行4分;6.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措施可行10~9分;基本可行8分。7.資源配備計劃:滿足施工需求6~5分;基本滿足4分。8.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能滿足施工需要6~5分;基本滿足4分。9.項目經理:8~4分:①獲市級以上優秀項目經理獎的得4分,無獎項得2分;②獲市級以上文明工地獎的得4分,無獎項得2分。(未提供原件的得最低分)10.其他主要人員:五大員證件齊全、與投標文件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得10分;少一證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為止,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11.總平面圖:布置合理5分;基本合理3分。12.內容完整性和編制水平:能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得10~8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7~6分。評委可以根據各投標文件編制的內容是否齊全、適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等,在各分項區間進行打分;以上項目若有缺項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與該工程要求不相符,該項為0分。技術標(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評審得分:評標委員會由7人以下組成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評標委員會由9人及以上組成時,去掉兩個最高分和兩個最低分取平均值。技術標得分超過80分(含80分)以上為合格,方可進入商務標的評審。條款號量化因素量化標準2.2詳細評審標準(一)工程量清單總報價(80分)1、業主報價和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業主報價=招標控制價×G評標基準價=招標控制價×(1-F)G值:94%。F值:9%、9.2%、9.4%、9.6%、9.8%、10%。F值的抽?。河烧袠巳穗S機抽取一家投標單位對F值進行隨機抽取。2、投標報價得分按下列方法計算:(1)投標報價等于業主報價或投標報價小于評標基準價時,得10分;(2)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時,得80分;(3)投標報價在評標基準價與業主報價范圍之內的報價得分采用內插法計算相應得分。(二)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10分)依據次低報價的有效投標人《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中的合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抽取10~20項綜合單價。清單項目綜合單價以各有效投標報價的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價,在基準價

+5%

~-

12%

范圍內的綜合單價,每項得平均分,共計

10分。超出該范圍的不得分。(三)主要材料單價(6分)主要材料項目單價依據招標文件抽取

5~10

項材料,材料的單價以各有效投標報價材料單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價。在基準價+5%

~-

12%

范圍內的單價,每項材料得平均分,共計

6分。超出該范圍的不得分。(四)措施費報價(4分)措施費最低報價得4分,最高報價得1分,中間報價得分采用內插法計算相應得分。(五)投標人的最終得分=(一)+(二)+(三)+(四):本評標辦法在計算數據過程中,均保留兩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評標委員會按最終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并形成評標報告。當投標人的報價最終得分相同時,技術標得分高者優先;當投標人的報價最終得分相同,技術標得分也相同時,資質等級高者優先;當投標人的報價最終得分相同,技術標得分也相同,資質等級也相同時,選擇技術標中前三項(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得分高者優先。(六)有下列情況時,其投標報價為無效投標報價,不再進行商務標的評審。1.當投標報價高于業主報價時;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及規費、稅金未按規定計取的。

1.評標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根據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標準進行價格折算,按照經評審的最終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評審標準2.1初步評審標準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1.4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2詳細評審標準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3.評標程序3.1初步評審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第3.5.1項至第3.5.4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資質證書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評委可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查閱企業相關信息。)3.1.2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l)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3.1.3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3.2詳細評審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3.2.2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3.3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3.3.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3.3.2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3.3.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3.4評標結果3.4.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經評審的最終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3.4.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一節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內容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節專用合同條款1.一般約定1.1詞語定義1.1.2合同當事人和人員發包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承包人:建造師: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1.1.3工程和設備永久工程:(項目名稱)臨時工程:單位工程:0永久占地:1臨時占地:1.1.4日期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缺陷責任期:2年1.4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解釋順序為:①專用合同條款、②合同協議書、③中標通知書④投標文件、⑤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⑥通用合同條款、⑦技術標準和要求、⑧圖紙、⑨其它合同文件1.5合同生效的條件:經雙方簽字確認蓋章后生效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1.6.1發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數量:開工前14天內提供圖紙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圍:(根據具體工程情況填寫)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期限、數量:(按雙方協商約定填寫)監理人批復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內1.6.3監理人簽發圖紙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該項工作施工前14天1.7聯絡1.7.2聯絡送達的期限:兩天內送達,送達地點:2.發包人義務2.3提供施工場地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有關資料的時間:開工之日前14天(如工程地質報告、地下管線圖等)3.監理人3.1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力3.1.1須經發包人批準行使的權力:如:開工令、工程款支付、工程變更等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4.2承包人負責配電設施通過供電主管部門驗收并通電4.1.8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為他人提供方便的內容:施工用地、水、電、道路等承包人為他人提供方便可能發生費用的處理方法:費用由承包人或使用者支付4.5承包人項目經理4.5.1承包人的項目經理必須與承包人投標時所承諾的人員一致。在監理人頒發本工程工程接收證書前,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兼任其它任何項目的項目經理。除非經過發包人書面許可,承包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姓名:職稱:注冊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職權:按通用條款4.3執行項目經理到任期限: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4.11不利物質條件4.11.1不利物質條件的范圍:(根據工程特點雙方約定)5.材料和工程設備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5.1.1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設備:5.1.2承包人報送監理人審批的時間:供貨前天內6.進度計劃6.1合同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施工方案的內容: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等承包人報送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報送施工進度計劃為每月25日前;報送施工方案為開工前七天內監理人批復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方案后七天內7.變更的程序和原則變更的原則:按通用條款執行。相關細節為:發包人寫出書面報告報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相關領導批準;設計部門提出變更意見;審計部門審核;報財政部門備案后作相應變更。8.本項目應接受溫縣審計部門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審計監督工作。工程量變更部分以溫縣審計部門審計后的結果為準。9.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方法:本合同不考慮物價漲跌因素。10.本項目無預付款。11.竣工驗收程序: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按照通用條款的約定向發包人報送竣工書面的驗收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收到申請后及時會同財政、審計、監察、質檢等單位進行工程驗收,并于收到申請后30日內完成驗收工作。發包人在完成竣工驗收后10個工作日內向審計部門報送竣工決算相關資料。12.工程款支付方法:工程基礎完工驗收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10%,主體完成五層經驗收合格付合同價款的15%,主體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20%,竣工經驗收合格后付合同總價款的35%,審計決算后,支付至審計金額97%,剩余3%為質保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無息)。13質量保證金13.1質量保證金的金額或比例:合同總價款的3%。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方法: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時一次性扣除。14計量:承包人對已完成的工程量向監理人員提供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和有關計量資料,向發包人提供付款申請單,并提交工程所在地審計部門審核后報請財政部門。15違約責任15.1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項目未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應從本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每天按本項目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一對發包人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金,但合計的逾期交付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項目工程造價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因發包人原因,如征地搬遷等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但在不可抗力因素發生之前,由于承包人單方違約已經造成工程延誤的,即使因不可抗力所產生的建設工程實質性損壞等風險責任,仍應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不得因此主張免責。15.2逾期超過60日仍未竣工的,或者本項目實施期間,因承包人單方面原因擅自停工超過15日的,則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對承包人已完工的工程量經溫縣審計部門審核確認后,發包人有權將該項目轉包他人實施。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優先從履約擔保金中扣除,履約擔保金不足支付損失的,則承包人應按實際損失對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承包人另應按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二十對發包人承擔違約金。15.3其它違約情形的違約賠償金如果一方(非違約方)聲明其它方(違約方)違約并提供違約事實的證明,并且該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則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在收到上述聲明及證明之日起30日內就違約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如果非違約方因違約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而終止本合同時在不免除任何一方的其它支付義務前提下,違約方另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損失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賠償金。項目經理每周工作不少于5個工作日,中標單位的項目經理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更換,如有違反上述條款處5000-20000元罰款;工程工期未按合同簽訂工期完成的,每超一天處5000元的罰款。16項目款支付的特別限制約定在本項目實施期間,承包人應及時支付工人工資;否則,在本項目付款期間,發包人有權從應付承包人的項目款中扣減支付相應款項或者暫停支付相應款項,確保避免因本項目產生債務糾紛。17發包人和承包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不得簽訂背離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協議,否則,所簽訂合同無效。18爭議的解決辦法(1)雙方協商或請主管行政部門調解;(2)由溫縣人民法院管轄。爭議標的超出溫縣人民法院管轄權限的,則由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爭議標的超出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權限的,則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三節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為實施(項目名稱),已接受(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該項目的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1)中標通知書;(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3)專用合同條款;(4)通用合同條款;(5)技術標準和要求;(6)圖紙;(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3.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大寫)(¥)。4.合同形式:。5.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6.承包人項目經理:。7.工程質量符合標準。8.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復。9.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10.本協議書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發包人:(蓋單位章)承包人:(蓋單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單(另附)1.工程量清單說明1.1本工程量清單是根據招標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以及有關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編制。約定計量規則中沒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所標示尺寸的理論凈量計算。計量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1.2本工程量清單應與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須知、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及圖紙等一起閱讀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單僅是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實際工程計量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應遵循合同條款的約定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的有關規定。1.4補充子目工程量計算規則及子目工作內容說明:。2.投標報價說明2.1工程量清單中的每一子目須填入單價或價格,且只允許有一個報價。2.2工程量清單中標價的單價或金額,應包括所需的人工費、材料和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等。2.3工程量清單中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價格的子目,其費用視為已分攤在工程量清單中其他相關子目的單價或價格之中。2.4暫列金額的數量及擬用子目的說明:3.其他說明第六章圖紙圖紙另附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一、主要技術標準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93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驗收規范:GBJ201—83工業與民用建筑灌注樁基礎設計與施工規范:JGJ4—80建筑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2—2002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02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2002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BG206—96砌體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3—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0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鋼筋焊接及驗收規范:JGJ18—96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驗收規范:GBSO42—200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J46—88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GBJ80—9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范:GBJ33—86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建筑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BJ79-9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驗收:GBJ208-83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驗收評定標準:GBJ-321-90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92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BJ59-99其他標準二、主要質量檢驗評定標準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0—88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300—2001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5、建筑采暖、衛生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2—886、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J303—20027、監理規范標準:GB50319—20008、其他規范以上規范如有變化或不全的,以最新發布的為準。

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正/副本(項目名稱)投標文件項目編號:溫交易【2017】號采購編號:溫政采【2017】號投標人:(蓋單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年月日目錄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三、授權委托書四、投標保證金五、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六、施工組織設計七、項目管理機構八、資格審查資料九、投標承諾十、廉政建設承諾書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一)投標函(招標人名稱):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項目名稱)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愿意以人民幣(大寫)(¥)的投標總報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大寫)(¥),規費(大寫)(¥),稅金(大寫)(¥),工期月,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質量達到。2.我方承諾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不修改、撤銷投標文件。3.隨同本投標函提交投標保證金一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4.如我方中標:(1)我方承諾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2)隨同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函附錄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3)我方承諾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和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6.(其他補充說明)。投標人:(蓋單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地址:網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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