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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2嘉興市市域旅游航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1、2標)招標文件說明一、嘉興市市域旅游航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招標文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交通運輸部《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JTS110-8-2008)為依據,結合本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而成。招標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中的“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通用合同條款”正文。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通用合同條款”是必須遵循的通用條款和規定,針對本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評標辦法前附表”中對“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進行了補充、細化。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對“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了補充、細化或約定。在“專用技術要求”中,對“通用技術要求”進行了補充和修改。三、招標文件中的《通用技術要求》直接引用了《浙江省水運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編制辦法(試行)》(2013年版)(下冊)中的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航道工程)。結合本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在“項目專用技術要求”中對“通用技術規范”進行了補充和修改。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編制投標文件,完整地響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內容,避免投標文件因不能通過評審而被拒絕。《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JTS110-8-2008)、《浙江省水運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編制辦法(試行)》(2013年版)由投標人自備。

目錄TOC\o"1-4"\h\z\u第一卷 4第一章招標公告第一章招標公告 5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6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42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50第五章工程量清單 125第二卷 175第六章圖紙 183第三卷 185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86第四卷 188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197第一卷第一章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嘉興市市域旅游航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已由嘉興市財政局以JM-00050777確認書以及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以浙港航〔2021〕4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嘉興市港航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嘉興市港航管理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主要工程數量和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嘉興市2.2規模:本次實施段為嘉興市省際旅游航道的一部分,起于北郊河湖心島,途徑杭

申線、乍嘉蘇線,終于湖嘉申線一期沉石蕩。分別對北郊河湖心島、乍嘉蘇線蘆花蕩服務區、長虹橋上岸點和湖嘉申線沉石蕩4處景觀節點提升;以及杭申線老塘匯站至嘉興內河國際集裝箱港區段、乍嘉蘇線航道蘆花蕩錨泊區至長虹橋段、老塘匯站內及錨泊區、滬杭高速公路橋東側4段綠化提升。主要實施綠化景觀約60486平方米,護岸1682.25米(其中G1型護岸40米,G2型護岸279.95米,G3型護岸693.26米,G4型護岸669.04米),新建蘆花蕩浮碼頭1處(含浮箱結構、引橋及附屬設施),長虹橋上岸點1處(含踏步、系纜樁),湖心島疏浚1499.79立方米。2.3技術標準:本工程按內河限制性Ⅲ級航道標準進行建設。2.4計劃工期:8個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不包括疏浚工程),其中綠化養護期為24個月。2.5招標范圍施工1標招標范圍:北郊河湖心島、乍嘉蘇線蘆花蕩服務區、塘匯(鳥島)-集裝箱碼頭段、塘匯航運管理檢查站的綠化景觀提升及航道工程。施工2標招標范圍:沉石蕩段、蘆花蕩以北段綠化、南虹橋段王江涇方向綠化、滬杭高速公路橋綠化提升及航道工程。2.6標段劃分:共劃分兩個施工合同段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3根據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最新1年公布的信用等級,AA級企業可參加2個標段的投標(最多只能中1個標段),其它企業可參加1個標段的投標。3.4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sdf.lkj//)和“信用中國(浙江)”網站(sdf.lkj//)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4.招標文件的獲取4.1時間:/至202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4.2地點(網址):浙江政府采購網(sdf.lkj///);4.3方式:本項目不提供紙制版招標文件,供應商可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在線獲取(采購公告下方選取“潛在供應商”處“獲取采購文件”);供應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并下載了采購文件后才視作依法獲取采購文件(法律法規所指的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時間以供應商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后下載采購文件的時間為準);操作指南詳見“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2.1獲取采購文件”。通過本公告下方“游客,瀏覽采購文件”下載的采購文件僅供瀏覽,不視作依法獲取招標文件,不得就采購文件提出質疑投訴,未按規定獲取招標文件者的投標將被拒絕。4.4售價(元):/。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1年11月9日14:30(北京時間)5.2投標地點(網址):政府采購云平臺()5.3開標時間:2021年11月9日14:30(北京時間)5.4開標地點(網址):5.5逾期上傳的電子文件或者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備份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6.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購網(/)上發布。7.聯系方式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1.2招標人1.1.3招標代理機構1.1.4項目名稱嘉興市市域旅游航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1.1.5建設地點嘉興市1.2.1資金來源財政資金1.2.2出資比例100%1.2.3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1.3.1招標范圍施工1標:北郊河湖心島、乍嘉蘇線蘆花蕩服務區、塘匯(鳥島)-集裝箱碼頭段、塘匯航運管理檢查站的綠化景觀提升及航道工程。施工2標:沉石蕩段、蘆花蕩以北段綠化、南虹橋段王江涇方向綠化、滬杭高速公路橋綠化提升及航道工程。1.3.2計劃工期各標段均為8個月1.3.3質量要求合格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對投標人企業資質、各類人員資格及主要證書、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資質條件:見附錄1財務要求:見附錄2業績要求:見附錄3信譽要求:見附錄4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格:見附錄5其他要求:無1.4.2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1.9.1踏勘現場不組織1.10.1投標預備會不召開1.10.2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為準)1.10.3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發出日期為準)。由投標人自行在網上下載,無須向招標人確認收悉。由于投標人的疏忽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招標人概不負責。1.11分包不允許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12偏離允許細微偏差,不允許重大偏差2.1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標人經備案后的標有編號的補遺書(如有)2.2.1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為準)2.2.2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11月9日14時30分2.2.3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的時間網上發布為準,投標人無需確認收到(投標人未及時查看補遺書的,后果自負)。與本項目有關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內容亦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須自行于招標公告所在網站獲取相關信息(浙江政府采購網網址sdf.lkj//)。2.3.2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的時間網上發布為準,投標人無需確認收到(投標人未及時查看補遺書的,后果自負)。與本項目有關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內容亦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須自行于招標公告所在網站獲取相關信息(浙江政府采購網網址sdf.lkj//)。3.1.1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標人標有編號的補遺書(如有)3.1.3施工組織設計應至少包括(1)施工組織機構和人員組成;(2)船舶機械配備及進場計劃;(3)施工場地布置;(4)施工工藝流程;(5)施工進度計劃;(6)材料供應和檢驗;(7)施工技術措施;(8)施工質量保證措施;(9)施工安全保證措施;(10)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11)其它應說明的事項。3.2.5是否接受調價函否3.3.1投標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起90天3.4.1投標保證金本項目不適用3.5.2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自2018年7月1日以來3.6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不允許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3.7.3簽字或蓋章要求電子投標文件中所需加蓋公章部分均應采用電子簽章,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的,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為確保網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在“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身份認證,確保在電子投標過程中能夠對相關數據電文進行加密和使用電子簽名。3.7.4投標文件副本份數本項目實行電子投標。3.7.5裝訂要求本項目實行電子投標。4.1.2封套上寫明本項目實行電子投標。4.2.2遞交投標文件地點本項目實行電子投標,投標人應準備電子投標文件參與投標。電子投標文件按政采云平臺項目采購-電子招投標操作指南及本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未傳輸遞交電子投標文件的,投標無效。▲未在系統解密時間內完成解密的,視為投標人自行放棄投標,投標無效。4.2.3是否退還投標文件否(包括備份投標文件)。4.2.6招標人通知延后投標截止時間的時間原定投標截止時間7天前5.1開標時間和地點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開標地點:5.2開標程序(4)密封情況檢查:本項目實行電子投標。(5)開標順序:電子交易平臺按開標時間自動提取所有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依托電子交易平臺發起開始解密指令,投標人按照平臺提示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在30分鐘內完成在線解密。6.1.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本項目評標委員會由政采云評標專家庫抽取專家6人及招標人代表1人共7人組成。7.1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否,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的人數為1人7.3.1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簽約合同價的2%。履約擔保形式:現金、銀行保函或者保險公司保函或融資擔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銀行保函,出具履約擔保的銀行、保險公司級別: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縣(區、市)級及以上。若采用融資擔保公司保函,出具履約擔保的融資擔保公司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7.4.3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同時,應簽訂相應的廉政協議、安全生產協議、工程質量責任協議。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1.4投標人資格要求第1.4.3項細化為: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6)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7)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8)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9)被責令停業的;(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11)財產被接管或全部凍結的;(12)2018年7月1日以來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以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的書面通報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3)被交通運輸部、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江省發改委取消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浙江省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14)為投資參股本項目的法人單位;(1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1.9踏勘現場補充第1.9.5項1.9.5招標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參考資料,并不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對自己就上述資料的解釋、推論和應用負責,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承擔任何責任。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11分包第1.11款細化為:本項目嚴禁轉包和違規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685號)及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細則>的通知》(浙交〔2012〕253號)有關分包管理的規定。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中標后的分包應滿足合同條款第4.3款的相關要求。1.12偏離本款細化為:偏離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1.12.1投標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評標辦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評審標準以及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1.3項和第3.1.4項的規定對投標價進行算術性錯誤修正及其他錯誤修正后,最終投標報價超過投標控制價的,屬于重大偏差,視為對招標文件未作出實質性響應,作否決投標處理。1.12.2投標文件中的下列偏差為細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1.3項和第3.1.4項的規定對投標價進行算術性錯誤修正及其他錯誤修正后,最終投標報價未超過投標控制價的情況下,出現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1.3項所列的投標報價的算術性錯誤和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1.4項所列的投標報價的其他錯誤;(2)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不夠完善。1.12.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的細微偏差按如下規定處理:(1)對于本章第1.12.2項(1)目所述的細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1.3項和第3.1.4項的規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2)對于本章第1.12.2項(2)目所述的細微偏差,應要求投標人對細微偏差進行澄清,只有投標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評標委員接受,投標人才能參加詳細評審。2.1招標文件的組成本款補充: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含補遺書)為準。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2.2招標文件的澄清第2.2.2項細化為:2.2.2招標文件澄清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浙江政府采購網上發布,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順延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自行在網上下載,無須向招標人確認收悉。由于投標人的疏忽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招標人概不負責。3.1投標文件的組成本款細化為:3.1投標文件的組成3.1.1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資格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2)資格審查資料;(3)承諾函。商務技術文件部分:(1)施工組織設計(不含合同用款估算表);(2)項目管理機構;(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報價文件部分:(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3)合同用款估算表。(4)中小企業聲明函(如有)(5)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如有)以上內容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和要求填報,并編寫詳細目錄,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投標人不得修改。3.2投標報價第3.2.1項細化為:3.2.1投標人應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本項目招標由招標人提供書面工程量清單,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寫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評標委員會將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1.3項和第3.1.4項的規定對投標價進行算術性錯誤修正及其他錯誤修正。補充第3.2.3項~3.2.8項:3.2.3投標人如果發現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與圖紙中數量不一致時,應立即通知招標人核查,除非招標人以書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則應以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數量為報價依據。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3.2投標報價接上文:3.2.4投標人應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在投標總價中計入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應符合合同條款第9.2.5項的規定。工程量清單100章內列有上述安全生產費的支付子目,由投標人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填寫總額價。3.2.5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招標人不接受調價函。3.2.6在合同實施期間,投標人填寫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是否由于物價波動進行價格調整按照合同條款第16.1款的規定處理。如果按照合同條款第16.1.1項的規定采用價格調整公式進行價格調整,由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測算確定價格調整公式中的變值權重范圍,并在投標函附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中約定范圍;投標人在此范圍內填寫各可調因子的權重,合同實施期間將按此權重進行調價。3.2.7招標人設有投標控制價,投標控制價以招標人報造價審查部門備案后的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工程量清單預算乘以隨機抽取的調整系數來確定。調整系數在三個連續值(從0.94、0.95、0.96中確定)中開標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值。3.2.8投標人的報價應控制在招標人設定的投標控制價(含)以下,高于投標控制價的報價,作否決處理。3.3投標有效期第3.3.2項細化為:3.3.2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將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并不代表可以要求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3.5資格審查資料第3.5.1項細化為: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全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全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全本)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章)。“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歷表”應附以下資料: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身份證應正反雙面復印)、職稱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及項目經理港口與航道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的復印件;項目經理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3.5資格審查資料接上文:書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的企業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項目技術負責人擔任類似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或項目質量監督部門。補充第3.5.7、3.5.8項:3.5.7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允許更換。3.5.8招標人有權核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作否決處理;若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若在合同實施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從合同價款或履約擔保中扣除不超過5%簽約合同價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同時招標人將投標人以上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浙江省交通建設市場誠信信息系統和信用評價管理系統。3.7投標文件的編制第3.7.1項細化為:3.7.1投標文件分為資格文件、商務技術文件、報價文件三部分。各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請按照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投標人進行電子投標應安裝客戶端軟件—“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并按照招標文件和電子交易平臺的要求編制并加密投標文件。投標人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并提示。使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需要提前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請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進行查閱。第3.7.3項細化為:3.7.3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招投標活動。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承諾函、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資格審查資料的內容,調價函及調價后的工程量清單(如有)的內容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頁簽署姓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3.7投標文件的編制接上文:名,不得采用電子簽章(本頁正文內容已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姓名的可不簽署)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本頁正文內容已加蓋單位章的除外)。電子投標文件中所需加蓋公章部分均應采用電子簽章。如果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則投標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親筆簽名,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如果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則不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本款刪除第3.7.4項,第3.7.5項修改為:3.7.4電子投標文件應編制目錄,并標注頁碼,混亂的編排導致投標文件被誤讀或評標委員會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標人的風險。4.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本款修改為: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實行電子投標。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招投標活動,不接受紙質投標文件。4.2投標文件的遞交第4.2.1項修改為:4.2.1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本款刪除第4.2.4項、第4.2.5項修改為:4.2.4逾期上傳的電子文件或者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備份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本款補充第4.2.5項4.2.5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如果決定延后投標截止時間,應在投標截止之日7天前,以浙江政府采購網上發布通知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后投標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招標人和投標人的權利和義務相應延后至新的投標截止時間。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本款修改為: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傳輸遞交,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標文件。補充或者修改投標文件的,應當先行撤回原文件,補充、修改后重新傳輸遞交。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傳輸的,視為撤回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后遞交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除投標人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標文件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視情況延長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在上述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與投標人以前在投標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適用于延長至新的投標截止期。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5.1開標時間和地點本款修改為:招標代理機構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通過電子交易平臺組織開標,所有投標人均應當準時在線參加。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開標。開標時,電子交易平臺按開標時間自動提取所有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依托電子交易平臺發起開始解密指令,投標人按照平臺提示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在30分鐘內完成在線解密。5.2開標程序本款修改為:5.2開標程序(1)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三個系數(調整系數、復合系數和下浮系數)的抽取(兩個標段一次性抽取)。(2)向各投標人(供應商)發出電子加密投標文件【開始解密】通知,投標人按照平臺提示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在開始解密后30分鐘內完成在線解密。若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可以以備份投標文件作為依據,若備份投標文件與政采云平臺上傳的投標文件被識別為不一致的則投標無效;供應商按時在線解密投標文件的,以在線解密的投標文件作為評審依據,同時“備份投標文件”自動失效。若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且未提供備份投標文件的,視為投標人放棄投標。7.1定標方式第7.1款細化為: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經公示后確定中標人,并報經有關主管部門備案;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2中標通知第7.2款細化為: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并報經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7.3履約擔保第7.3款細化為:7.3.1在簽訂合同協議書、廉政協議、安全生產協議、工程質量責任協議前,中標人應按中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出具擔保的銀行(保險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級別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7.3.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并賠償招標人所有損失。7.3.3履約擔保所需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采用保函時,中標人應保證保函有效。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7.4簽訂合同第7.4.1項細化為:7.4.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并賠償招標人所有損失。第7.4.2項細化為:7.4.2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補充第7.4.3、7.4.4、7.4.5項:7.4.3簽約合同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按照評標辦法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小于開標時的投標函文字報價,則簽訂合同時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為準;(2)按照評標辦法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大于開標時的投標函文字報價,則簽訂合同時以開標時的投標函文字報價為準,同時按比例修正相應子目的單價或合價。7.4.4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后生效。發包人和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同時需按照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簽訂廉政協議、安全生產協議、工程質量責任協議,明確雙方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第7.4.5項細化為:重新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后有效標不足3個的;(3)中標候選人未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4)出現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4.5項情形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9.5投訴第9.5款細化為: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在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招標人應暫停招投標活動。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以出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招標人應暫停招投標活動。招標人逾期未答復異議事項,或者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3號)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號)、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號令辦理。監督部門的聯系方式:監督部門:10.1否決投標的情形10.1否決投標的情形10.1.1凡評標委員會擬作出否決投標決定的,應先向投標人進行書面詢問核實。未進行詢問核實程序的,不得做出否決投標決定,投標人放棄接受詢問核實機會的除外。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系統中評標委員會發出的澄清并在30分鐘內答復,在規定的時限內投標人不參加核實或不予答復的,視為放棄接受詢問核實機會。10.2.2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評標委員會審核并經過詢標程序,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1.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工期及工程質量目標;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c.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編制總說明及承諾函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修改和刪減;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0.1否決投標的情形接上文:d.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編制了項目管理機構相關圖表;e.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2)投標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承諾函、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資格審查資料的內容,調價函及調價后的工程量清單(如有)的內容,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頁簽署姓名,不得采用電子簽章(本頁正文內容已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姓名的可不簽署)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本頁正文內容已加蓋單位章的除外)。電子投標文件中所需加蓋公章部分均應采用電子簽章。(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5)投標人是獨家投標;(6)未提交分包計劃;(7)一份投標文件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在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未提交選擇性報價;(8)投標人未提交調價函;(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10)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0.1否決投標的情形接上文:(12)承諾的工程質量目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承諾的質量檢驗標準不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13)人員、履約信譽證明材料真實;(14)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15)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解密或解密失敗且提供備份投標文件的有效;(16)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公布的投標控制價;(17)投標函上填寫了投標總價;(18)若投標文件中提供《信用評價結果使用承諾書》的,含“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建設市場誠信信息系統”水印,其招標人、項目名稱、標段、開標時間須與本項目相關信息一致,且《信用評價結果使用承諾書》中的投標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2.資格審查標準(1)投標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2)投標人的資質條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3)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4)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并在“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歷表”后附:a.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身份證應正反雙面復印)、職稱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及項目經理的港口與航道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復印件;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的企業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b.項目技術負責人擔任類似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或項目質量監督部門。(5)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除本條規定以外,招標文件中其他條款均不得作為否決投標文件的依據。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0.2結果公示補充第10.2款10.2結果公示評標結束后,招標人將評標結果、投標人投標不良行為、否決投標原因及依據、以及中標候選人情況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公示3天。10.3行賄查詢補充第10.3款10.3行賄查詢對公示的推薦中標候選人及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招標人將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行賄犯罪行為查詢,查實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擬委任的項目經理自2018年7月1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則取消該中標候選人的中標資格。10.4民工工資保證民工工資保證金金額:簽約合同價的2%(最高金額不超過120萬元)。民工工資保證金形式:現金(電匯或銀行匯票形式)或銀行保函或保險公司保函或融資擔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銀行保函,出具履約擔保的銀行、保險公司級別: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縣(區、市)級及以上。若采用融資擔保公司保函,出具履約擔保的融資擔保公司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10.5電子招投標說明10.5電子招投標說明10.5.1電子招投標: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招投標活動,不接受紙質投標文件,但投標人可以以U盤存儲的數據電文形式的備份電子投標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臺項目采購-電子招投標操作指南中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格式,以用于異常情況處理。①備份投標文件的遞交: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郵寄送達至,以簽收時間為準。快遞寄出同時,項目被授權代表須以郵件方式將快遞單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被授權代表姓名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郵件格式為:項目編號+快遞單號+公司名稱+被授權代表姓名及聯系方式)發送至代理機構聯系人郵箱(),以便代理機構查收快遞。如供應商選擇快遞費到付,將被拒收。②“備份投標文件”是指與“電子加密投標文件”同時生成的數據電文形式的電子文件(備份標書),其他方式編制的備份投標文件視為無效備份投標文件。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0.5電子招投標說明接上文:③“備份電子標文件”非強制性,但如遇因應商電子投標文件解密失敗等情況造成無效標,后果由供應商自負。10.5.2投標準備:注冊賬號--點擊“商家入駐”,進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料填寫;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并安裝。10.5.3招標文件的獲取:本項目不提供紙制版招標文件,供應商可通過“浙江政府采購網”在線獲取(采購公告下方選取“潛在供應商”處“獲取采購文件”);供應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并下載了采購文件后才視作依法獲取采購文件(法律法規所指的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時間以供應商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后下載采購文件的時間為準);操作指南詳見“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2.1獲取采購文件”。通過本公告下方“游客,瀏覽采購文件”下載的采購文件僅供瀏覽,不視作依法獲取招標文件,不得就采購文件提出質疑投訴,未按規定獲取招標文件者的投標將被拒絕。10.5.4投標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中完成“填寫基本信息”、“導入投標文件”、“標書關聯”、“標書檢查”、“電子簽名”、“生成電子標書”等操作。10.5.5投標文件的傳輸遞交: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10.5.6投標文件的解密:投標人按照平臺提示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在開始解密后30分鐘內完成在線解密。若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可以以備份投標文件作為依據,若備份投標文件與政采云平臺上傳的投標文件被識別為不一致的則投標無效;供應商按時在線解密投標文件的,以在線解密的投標文件作為評審依據,同時“備份投標文件”自動失效。若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且未提供備份投標文件的,視為投標人放棄投標。10.5.7投標文件的效力:投標文件的啟用,按先后順位分別為電子投標文件、電子備份投標文件。10.5.8具體操作指南:詳見政采云平臺“服務中心-幫助文檔-項目采購-操作流程-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0.6電子交易活動的中止10.6電子交易活動的中止采購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導致電子交易平臺無法正常運行,或者無法保證電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時,采購代理機構可中止電子交易活動:10.6.1電子交易平臺發生故障而無法登錄訪問的;10.6.2電子交易平臺應用或數據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正常操作的;10.6.3電子交易平臺發現嚴重安全漏洞,有潛在泄密危險的;10.6.4病毒發作導致不能進行正常操作的;10.6.5其他無法保證電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況。出現以上情形,不影響采購公平、公正性的,采購組織機構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繼續組織電子交易活動,也可以決定某些環節以紙質形式進行;影響或可能影響采購公平、公正性的,應當重新采購。10.7支持中小企業發展10.7支持中小企業發展10.7.1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10.7.2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1)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2)在工程采購項目中,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3)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10.7.3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10.7.4符合《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規定的條件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續上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0.7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接上文:10.7.5符合《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規定的監獄企業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證明文件的,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10.7.6可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10.7.7中小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附錄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標段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施工1標、施工2標投標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標段財務要求施工1標、施工2標/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標段業績要求施工1標、施工2標/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標段信譽要求施工1標、施工2標1.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sdf.lkj//)和“信用中國(浙江)”網站(sdf.lkj//)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2.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的情形;3.自2018年7月1日以來,投標人無行賄犯罪行為。注:1.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間:招標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渠道查詢投標人投標截止時間當天的信用記錄。2.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現場查詢的投標人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經確認后將與采購文件一起存檔。3.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經查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將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4.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招標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無須提供,以中標后的業主查詢結果為準)。

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最低要求)標段人員數量資格要求施工1標、施工2標項目經理11.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2.擬委任項目經理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上任項目經理。3.自2018年7月1日以來,擬委任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項目技術負責人1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擔任過內河航道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水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注:1.“在建項目”的起止時間界定:標段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標段交工驗收通過之日止。標段中標通知書中有擬委任項目經理和備選項目經理的,該擬委任項目經理和備選項目經理是否有“在建項目”按以下原則認定:a.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為中標通知書中的擬委任項目經理、備選項目經理之一的,則僅認定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有“在建項目”。b.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均不是中標通知書中的擬任項目經理或備選項目經理的,則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以及中標通知書中的擬任項目經理、備選項目經理三者均視為有“在建項目”。c.中標通知書已發出,但合同協議書尚未簽訂的,則中標通知書中的擬任項目經理和備選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項目”。2.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招標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無須提供,以中標后的業主查詢結果為準)。

1.總則1.1項目概況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施工進行招標。1.1.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3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4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5本標段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1.2.1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2本招標項目的出資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3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和質量要求1.3.1本次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本標段的計劃工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本標段的質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投標人資格要求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1)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財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業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信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項目經理資格: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6)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7)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8)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9)被責令停業的;(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12)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1.5費用承擔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1.6保密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1.7語言文字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1.8計量單位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1.9踏勘現場1.9.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1.9.2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1.9.3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9.4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1.10投標預備會1.10.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1.10.2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以便招標人在會議期間澄清。1.10.3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將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澄清,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澄清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1.11分包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1.12偏離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2.招標文件2.1招標文件的組成本招標文件包括:(1)招標公告;(2)投標人須知;(3)評標辦法;(4)合同條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單;(6)圖紙;(7)技術標準和要求;(8)投標文件格式;(9)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根據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2招標文件的澄清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標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2.3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2.3招標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3.2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3.投標文件3.1投標文件的組成3.1.1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3)聯合體協議書;(4)投標保證金;(5)已標價工程量清單;(6)施工組織設計;(7)項目管理機構;(8)擬分包項目情況表;(9)資格審查資料;(10)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或投標人沒有組成聯合體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聯合體協議書。3.2投標報價3.2.1投標人應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3.2.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總報價,應同時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的相應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3.3投標有效期3.3.1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3.3.2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3.4投標保證金3.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3.4.2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3.4.3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3.5資格審查資料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資質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復印件。3.5.2“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3.5.5“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6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本章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表格和資料應包括聯合體各方相關情況。3.6備選投標方案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3.7投標文件的編制3.7.1投標文件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3.7.2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工期、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3.7.3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4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3.7.5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具體裝訂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4.投標4.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4.1.1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開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4.1.2投標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字樣,封套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項或第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4.2投標文件的遞交4.2.1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4.2.2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2.3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4.2.4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4.2.5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4.3.2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7.3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招標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4.3.3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5.開標5.1開標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5.2開標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1)宣布開標紀律;(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并點名確認投標人是否派人到場;(3)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4)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5)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確定并宣布投標文件開標順序;(6)設有標底的,公布標底;(7)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人名稱、標段名稱、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質量目標、工期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8)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9)開標結束。6.評標6.1評標委員會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6.1.2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1)招標人或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6.2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6.3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7.合同授予7.1定標方式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2中標通知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7.3履約擔保7.3.1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聯合體中標的,其履約擔保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要求。7.3.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7.4簽訂合同7.4.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7.4.2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8.1重新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后有效標不足3個的;(3)中標候選人均未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屬于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原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后不再進行招標。9.紀律和監督9.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9.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9.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9.4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9.5投訴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附表一:問題澄清通知問題澄清通知編號:(投標人名稱):(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招標的評標委員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需你方對下列問題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1.2.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于年月日時前遞交至(詳細地址)或傳真至(傳真號碼)。采用傳真方式的,應在年月日時前將原件遞交至(詳細地址)。(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招標評標委員會負責人:(簽字)招標人:(蓋單位章)年月日

附表二:問題的澄清問題的澄清編號:(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招標評標委員會:問題澄清通知(編號:)已收悉,現澄清如下:1.2.投標人:(蓋單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年月日

附表三: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中標人名稱):你方于(投標日期)所遞交的(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投標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確定為中標人。中標價:元。工期:日歷天。工程質量:符合標準。項目經理:(姓名)。項目技術負責人:(姓名)。請你方在接到本通知書后的日內到(指定地點)與我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7.3款規定向我方提交履約擔保。特此通知。招標人:(蓋單位章)招標代理:(蓋單位章)年月日

附表四:中標結果通知書中標結果通知書(未中標人名稱):我方已接受(中標人名稱)于(投標日期)所遞交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標段施工投標文件,確定(中標人名稱)為中標人。感謝你單位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標人:(蓋單位章)招標代理:(蓋單位章)年月日

附表五:確認通知確認通知(招標人名稱):我方已接到你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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