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要點和效益分析_第1頁
LNG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要點和效益分析_第2頁
LNG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要點和效益分析_第3頁
LNG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要點和效益分析_第4頁
LNG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要點和效益分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LNG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要點和效益分析摘要:2022年5月,我國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完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服務定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屬于國內價格部分第一次出臺LNG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政策,旨在對各省市接收站建立氣化服務定價法進行引導,文件中表示定價氣化服務需要依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進行,有助于進一步完善天然氣價格管理機制。本文整理了《指導意見》的要點,并通過案例測算LNG接收站在《指導意見》框架下氣化服務價格和運營效益的變化情況。關鍵詞:LNG接收站;液化天然氣;氣化服務價格;定價機制要將國務院和黨中央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落實到實踐中,推動LNG接收站公平開放,科學管理定價工作,切實增強定價行為的科學合理性和透明程度,確保天然氣行業實現長遠發展目標,促進市場競爭主體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端”的總體思路,2022年5月,我國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服務定價機制的指導意見》。LNG接收站是進口天然氣重要的樞紐之一,《指導意見》是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和定價成本監審文件后又一項重要文件,進一步完善了天然氣基礎設施定價的版圖。接收站氣化服務費定價經歷了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定價權限下放由省級價格主管核定等階段,隨著國家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深入,接收站用戶由油氣公司自用內部結算氣化服務費向第三方用戶公平開放收費的多用戶主體使用階段轉變,有關氣化服務費的討論與改革此起彼伏。具體定價辦法將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落實,各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需明確使用成本監審方式,而后確定氣化服務價格,并要求在2022年年底完成該項工作。LNG接收站定價機制的要點《指導意見》對接收站價格定價機制的要點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剝離管輸業務,實現獨立核算管道運輸價格和氣化服務價格。《指導意見》提出,接收站應該從原則上獨立核算氣化服務價額和外輸管道運輸成本,后者需要以相關規定計算出管道運輸價格,不具備沿線開口分輸的短途管道除外。接收站原則上應將接收站業務與管輸業務分離,實現接卸儲存加工服務與運輸服務財務核算獨立,進一步夯實產、供、儲、運、銷各環節分離的基礎。但接收站內實現多期項目之間互聯互通但不具備對外分輸的短途管道除外,可以不作剝離核算。調整定價方式,引導接收站合理定價《指導意見》中將政府定價轉換為了政府指導價,由此能夠看出其要求接收站需要對服務價格進行調整,鼓勵一省設置最高氣化服務價格,應用天花板價格管理模式。不同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只要低于天花板價格,就能夠結合市場需求和自身建設成本,確定出自身提供氣化服務價格。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調整為政府指導價,由一站一價調整為一站一最高氣化服務價格,而在此基礎上實現一省一最高氣化服務價格。應用天花板價格模式之后,能夠避免出現接收站過高收取氣化服務價格現象,接收站公司在一定范圍內擁有自主定價權,氣化服務價格實現價格動態性和彈性,有利于市場發揮資源配置調節、價格杠桿調節供需的正向作用。一省一天花板氣化服務價格,樹立標桿價格,引導省內各接收站合理、透明和理性定價,實現區域市場內氣化服務價格平均化,避免市場價格競爭亂象,有利于未來油氣行業統一大市場形成。圖1LNG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演變過程一省一天花板氣化服務價格制定,需統籌考慮省內接收站運營管理水平差異、接收站規模、接收站項目工程所處階段以及省內各地天然氣市場等因素,避免因各接收站差異因素導致的氣化服務價格失真,與天然氣市場消費端不匹配,進而對當地天然氣市場發展造成影響,甚至出現沿海發達地區接收站較多的臨近省份之間的價格差異競爭。 確定定價方法,填補天然氣產業“儲”環節的定價空白《指導意見》發布前,接收站項目投資決策階段通常采用經營期評價法測算氣化服務價格。《指導意見》發布后,新建接收站投產運營初期,仍可參照可研報告核定臨時價格即投資決策階段通常采用的經營期評價法測算的價格;運營后期定最高氣化服務價時,需要遵守“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對成本和準許收益進行核算并得出準許收入,再將其與氣化量計算氣化服務價格相除得出最終價格。圖2LNG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定價方法準許成本和準許收益的計算,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成本監審方式確定。《指導意見》填補了天然氣“儲”環節的定價方法空白,與近些年國家發布的具有壟斷屬性的天然氣管道采用的定價辦法類似,統一了天然氣“儲”“運”環節的定價方法。圖3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構成要素細分定價名目,豐富接收站多元化和市場化的經營手段《指導意見》提出了接收站包括氣化服務、液態裝車、儲氣服務(不包括氣化服務環節的臨時存儲船舶轉運等服務項目。氣化服務價格指的是接收站向用戶提供LNG氣化處理和其他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主要費用包括臨時儲備、氣化和天然氣接卸等。通常臨時儲備時間應該短于45天,但是具體情況應該根據實情進行調整。氣化服務價格已經將臨時儲存和接卸等費用包括在內,比如因業務發展而進行單獨服務收費,可根據氣化服務價格比較來定價,而比例大小則是需要結合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設置的成本來確定,當然也可以由用戶和接收站協商定價。液態裝車、儲氣服務(不包括氣化服務環節的臨時存儲)、船舶轉運等衍生服務單價,確保接收站遵守相關法律基礎上,采用競拍和協商等方式進行。臨時存儲接卸臨時存儲接卸圖4LNG接收站服務范圍《指導意見》定義、劃分了氣化服務價格概念、范圍,明確了哪些定價名目屬于政府指導價格、哪些屬于市場協商定價范疇。未來接收站開放第三方用戶使用窗口期時,將呈現多元化的經營方式,如液來液或氣走、船舶轉運、儲罐儲存等;儲罐臨時存儲期限45天規定,為有效界定氣化服務和天然氣儲存服務提供了方法和依據,為接收站儲罐提供多元化服務、市場化儲氣服務、LNG資源貿易套利等提供了政策性指導。接收站的多元化服務項目,在工藝流程上存在共用公用工程資產和成本的情況,如共用碼頭、接卸裝置、儲罐、站內管線和人員等,《指導意見》提出以成本動因理論為指導,采用收入比例和業務量比例等方式分攤費用,各接收站工藝設備配置和運營情況各異,還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分和明確各服務的資產和成本的劃分范圍、方法,以便準確高效地核算各服務價格。明確定價效益指標和價格校核周期《指導意見》提出準許收益按有效資產乘以準許收益率計算確定,確定準許收益率需要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綜合考慮行業發展趨勢、區域經濟發展、用戶承受水平等多項因素,通常比例應該低于8%。接收站根據實際確定氣化量,而這一數量應該比政府核定氣化能力的60%更低,而原則上也就是按照這一比例來確定。通常會三年核定一次最高氣化服務價格,若出現重大變故,也縮短核定時間。相較于上一監管周期,若此周期監審價格發生較大變化,應對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當前三桶油在接收站項目投資決策階段確定的基準收益率在6%-8%之間,與《指導意見》確定的準許收益率8%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因此具體到不同企業、不同省份的不同接收站存在氣化服務價格定價收益率不等的情況,將導致接收站氣化服務價格和收益水平有升有降的情況。《指導意見》定價機制對接收站運營效益的影響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模型計算表根據《指導意見》、《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暫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暫行)》,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法來設置氣化服務價格計算模型及費用取值說明,如下表。表1氣化服務價格計算模型序號費用項取費說明(一)準許收入1+2+31準許成本1.1+1.2+1.31.1折舊核定數據1.2攤銷核定數據1.3運行維護費1.3.1+1.3.2+1.3.3+1.3.41.3.1氣化服務成本核定數據1.3.2管理費用核定數據1.3.3銷售費用核定數據1.3.4納入定價成本的相關稅金核定數據2準許收益2.1*2.22.1有效資產2.1.1+2.1.2+2.1.32.1.1固定資產凈值核定數據2.1.2無形資產凈值核定數據2.1.3營運資本參照天然氣管道按運行維護費的20%計取2.2準許收益率原則上不超過8%3稅費3.1+3.2+3.3+……3.1企業所得稅核定數據3.2增值稅3.2.2-.1進項稅核定數據3.2.2銷項稅核定數據3.3城建及教育費附加核定數據………………(二)氣化量(萬方)實際氣化量<核定氣化能力的60%,氣化量=核定氣化能力的60%實際氣化量≥核定氣化能力的60%,氣化量=實際氣化量(三)氣化服務價格1、實際氣化量<核定氣化能力的60%,準許收入/核定氣化能力的60%2、實際氣化量≥核定氣化能力的60%,準許收入/實際氣化量2、案例測算以某新建LNG接收站為例(見表2),項目建設范圍包括接收站工程和碼頭工程,建設投資52億元,生產運營期20年,投產后第5年氣化服務加工量達產600萬噸,漸增期氣化服務加工負荷率分別為60%、70%、90%、95%、100%,分析《指導意見》定價機制對氣化服務價格和接收站效益的影響。表2某新建LNG接收站項目基本情況和財務評價參數名稱單位數據項目概況建設范圍-接收站工程、碼頭工程氣化服務加工量萬噸600達產期年5建設投資億元52建設期年4基準收益率%8達產年成本費用參數定員人200生產成本萬元/年40000人工成本萬元/年8000其他成本萬元/年7000年均財務費用萬元/年7500折舊年限年20殘值率%5%稅費參數增值稅%13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費附加%5所得稅%25《指導意見》發布前,接收站項目投資決策階段通常采用經營期評價法使接收站在整個評價期達到基準收益率8%并取得相應回報。基于此方法,某新建接收站的氣化服務價格為0.190元/方。《指導意見》要求在定價氣化服務時,需要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法進行,達產前,仍可參照可研報告核算的臨時價格0.190元/方;達產后,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每三年校核一次,準許收入隨著資產凈值的逐年下降而下降,核定的氣化服務價格也逐漸下降,運營期氣化服務價格均值約0.175元/方,運營期期末氣化服務價格約0.140元/方,項目內部收益率約7.9%略低于基準收益率。定價方法調整對項目收益影響主要體現為(見圖4):經營期評價法,隨著氣化服務加工量逐年增加并達產,逐年平穩增加了凈利潤和營業收入,資產凈值開始下滑,進入到經營期后期后資產收益率有所增長且增速較快。“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法,達產后,資產凈值和逐年下降,接收站的準許收入逐年下降,氣化服務價格逐年下降,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均呈下降趨勢,有效資產收益率整體保持低位,有效防止接收站獲得超額收益。圖5定價機制調整前后主要經濟指標對比主要結論接收站是LNG貿易的重要基礎設施。《指導意見》的發布,進一步完善了天然氣基礎設施定價的版圖,落實推進了天然氣儲氣能力建設相關政策,為接收站擴展功能業務提供了政策性支持。《指導意見》將促進接收站行業進一步發展壯大。近年來我國進口LNG呈持續增長態勢,國內接收站業務也迅速增長。《指導意見》將促進接收站開拓運用儲氣功能,增加經營服務范圍,適應天然清潔能源發展趨勢的要求,將推動接收站行業進一步發展壯大。《指導意見》將引導進口天然氣資源端競爭,化解淡旺季市場價格劇烈波動風險。進口LNG是我國天然氣供應的主要來源之一,社會多元化資本金進入接收站建設,開展進口LNG業務,有利于促進資源端市場的充分競爭。《指導意見》將促進接收站開拓儲氣功能,實現LNG資源期貨交易模式,對于化解淡旺季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具有重要作用。《指導意見》將增強天然氣用氣旺季市場供應保障能力。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增長,增強儲氣基礎設施建設,是旺季天然氣供應的重要保障。接收站儲罐具有建設周期短、氣量規模大、經營方式靈活、區位交通便利和靠近消費地區等優勢。《指導意見》將有效鼓勵企業在接收站集中建設儲罐,實現對儲備能力開展多元化有償交易的機制。參考文獻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服務定價機制的指導意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