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篇_第1頁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篇_第2頁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篇_第3頁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篇_第4頁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1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菁華2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1你與我單位訂立了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X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單位: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年月日簽收時間:年月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姓名)________(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_),于年月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__款,于年月日與其終止□/解除□(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1、證明內容應該填寫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中勞動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勞動者本人,一份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其中非本市戶籍人員選擇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存入個人檔案中的一份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動合同

終止或者解除部分部分條款選摘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閱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1)——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協議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協議1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轉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協議2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轉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2)——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1關于與xx同志終止或的證明

_______,于年月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37條款,自年月日起與其終止〇/解除〇勞動合同。

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月日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2關于與xx同志終止或的證明

_______,于年月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37條款,自年月日起與其終止〇/解除〇勞動合同。

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月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3)——解除或終止協議勞動合同

解除或終止協議勞動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存檔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住房公積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3篇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編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和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工作崗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入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限是: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單位工作年限項規定于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以按規定發給____個月經濟補償金、____個月醫療補助費,特此證明。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3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參加工作,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均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工資發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5)——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1_______與我公司于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勞動合同已經解除。該同志在我公司曾擔任工作。

特此說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說明: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上述證明,可采用此文書式樣。該證明書作為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進行失業、求職登記的憑證。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2篇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社保局版本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同志:

你與本單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于年月日因(原因)解除(終止)。你在本單位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用人單位蓋章勞動者本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證明一式七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檔案,四份交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仲裁科、養老、失業、醫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持用。

2、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如有爭議,可在收到本證明一年之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此證明應當履行簽收手續以備查。不辭而別未辦理任何手續離職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按相關法規及內部規章制度作出處理決定,并采取公告或委托公證機構送達的方式送達。

本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制定。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3甲方:_____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崗位。本期勞動合同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______________(主動/被動)離職。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終止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在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及薪酬等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__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者簽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4________同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___條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與______同事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6)——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1編號:____________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____________(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____________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________條_______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_____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_____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_____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_____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_____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_____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收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2關于與______同志終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同志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會涉及到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問題,所以解除合同證明書一定要標明是對合同終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在此過程中,公司有勞動違法行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冊地的勞動*門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

相關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3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大連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合同圈我整理的大連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歡迎參考閱讀。

大連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一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身份證號,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員工簽名:

年月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另:其他原因。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員工組合同服務合同開始日

試用結束日期合同到期日期

大連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二

茲有工作并于同志,于年月年月日來我單位日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解除勞動合同,現介紹去你處登記,請予辦理。

用人單位蓋章2xx年月日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種

技術等級

月工標準資

本工企作時業間

補償金金額:其中: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金備注

注:①此證明書報市勞動局仲裁處、養老保險機構各一份,送本人及本人檔案留存各一份。②職工個人應當持本證明書,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無法定理由,未在6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視為放棄領取本失業期的失業保險金。

大連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三

茲證明___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勞動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勞動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員工離職前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被解除的日期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該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為_______年零___個月。公司年月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4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

茲有______同志與我單位簽訂_____號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解除勞動關系,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有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于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7%.

這個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作用,怕你沒有跟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新公司也決定錄用你的話,你應該放心了,因為與原單位的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只是為了證明你與原用人單位不再具有勞動關系,沒有其他的作用,而已.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_________同志是我公司___________部門職工,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職,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況,經公司研究決定,從______年___月___日于以__________________終止勞動關系。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我單位同志,身份證號碼,個人電腦號,因原因于年月日與我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

年月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7)——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1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封存或轉出)。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2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年月日(封存或轉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擴展8)——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職工解除終止勞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