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省濰坊市統招專升本民法自考真題(含答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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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3年山東省濰坊市統招專升本民法自考真題(含答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10題)1.王強的戶籍證明中載明其出生時間為1998年5月6日,而其母親堅持認為出生時間應為5月4日,在醫院的出生證明中記載的日期為5月3日,小明的鄰居則清楚地記得其出生日期為5月7日。王強的出生時間應是()

A.1998年5月4日B.1998年5月6日C.1998年5月3日D.1998年5月7日

2.某中學委托其職工王某購買一批電教器材。王某到百貨公司購買時,正好該公司舉行有獎銷售,規定購買商品若干元可參與抽獎。王某購買電教器材后,抽中一等獎,得到電視機一臺,該電視機應當()

A.歸某中學所有B.歸某中學所有,但應當給王某適當補償C.歸王某所有D.歸某中學與王某共有

3.四海公司分公司以四海公司的名義與北京實達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現分公司因為拖欠租金而與實達公司發生糾紛。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法律責任由合同的當事人獨立承擔

B.該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又無四海公司的授權,租賃合同無效

C.合同有效,依該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四海公司承擔

D.合同有效,依該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4.王某向李某借錢,李某說: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借錢給你。則()

A.所附條件無效,行為有效B.所附條件無效,行為無效C.所附條件有效,行為有效D.所附條件有效,行為無效

5.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由于第三人的過失造成污染損害的,應該由()承擔責任

A.第三人或排污單位B.第三人C.排污單位D.第三人和排污單位按份承擔

6.張三是甲公司的貨運司機,張三在運輸貨物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丙被當場軋死,對于丙的死亡應由()承擔賠償責任

A.張三B.甲公司C.張三和甲公司連帶承擔D.張三和甲公司按份承擔

7.共有人對共有關系的性質發生爭議,無法查明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時應當推定為()

A.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C.公共所有D.個人所有

8.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甲的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的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是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9.王某在某旅店住了一晚后,未付房錢就準備離開去火車站,該旅店服務員阻止王某離開,并撥打報警電話。王某說:你不讓我走就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要告你們,耽誤了乘火車還要你們賠償。該旅店的這種行為可以認定為是()

A.侵害人身自由權B.積極侵害債權C.行使抗辯權D.自助行為

10.下列選項中,不屬于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的是()

A.一方獲得利益,且他方受到損失

B.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C.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

D.獲得利益方主觀上具有過錯

二、單選題(10題)11.以城市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設立的抵押,其抵押權()

A.自合同訂立時生效B.自辦理抵押登記時生效C.自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生效D.無效

12.法人享有的人身權有()

A.姓名權和榮譽權B.名稱權和債權C.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D.名稱權和名譽權

13.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設立

A.生效時B.登記時C.簽訂時D.成立時

14.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B.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占據主導性和決定性地位的是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C.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可以進行分割

D.業主對整個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權

15.甲是乙運輸公司的雇員,乙派甲承擔一批貨物的長途運輸任務。由于途經甲的老家,甲便想順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與丙駕駛的轎車相撞,造成丙車毀人傷。丙應向誰主張賠償()

A.甲B.乙C.甲、乙各賠償一半D.乙承擔主要責任,甲承擔補充責任

16.下列選項中,能夠成為民法上的物的是()

A.鉆石B.空氣C.鑲在嘴中的假牙D.商標

17.下列哪一選項做法屬于所有權的繼受取得()

A.甲通過遺囑繼承其兄房屋一間

B.乙的3萬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購來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時丟棄的舊電扇一臺

18.下列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是()

A.胎兒與死者B.植物人C.正在服刑的犯人D.監護人

19.債權人甲拒絕受領債務人乙的履行,乙在難以履行的情況下,將標的物提存。提存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A.乙承擔B.甲和乙共同承擔C.甲承擔D.甲和乙分別承擔

20.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乙是通過哪種交付方法取得電腦所有權的()

A.現實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簡易交付

三、單選題(2題)21.關于共同侵權行為,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A.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兩人以上

B.數個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為所致損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

C.數個共同加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D.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主觀的意思聯絡

22.下列有關人身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人身權損害只能用金錢賠償B.人身權可以有償轉讓C.人身權只能無償轉讓D.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

四、單選題(10題)23.根據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根據,代理可分為()

A.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B.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C.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D.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24.贈與合同通常是()

A.諾成合同B.雙務合同C.實踐合同D.有償合同

25.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甲的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的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是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26.甲向乙借款5000元,還款期屆滿后甲無力償還。后乙得知,丙將甲打傷尚欠甲2000元的醫療費未還,丁欠甲3000元借款也已到期但甲并未要求丁還款。那么乙可向()主張代位權

A.只能向丙B.可以向丙或丁C.只能向丁D.不能向丙或丁主張

27.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B.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占據主導性和決定性地位的是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C.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可以進行分割

D.業主對整個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權

28.以下關于保證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保證的責任范圍須與主債權完全一致

B.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為保證人

C.保證合同可以采用口頭形式

D.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主債權人和第三人

29.甲將其電腦借給乙使用,乙卻將該電腦賣給丙。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乙、丙之間的買賣合同()

A.無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變更或可撤銷

30.下列關于主物與從物的表述,正確的是()

A.從物必須依附主物存在

B.從物必須是獨立的物而不是主物的成分

C.對主物處分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D.從物所有權必須有特別約定,才隨主物轉移

31.法人享有的人身權有()

A.姓名權和榮譽權B.名稱權和債權C.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D.名稱權和名譽權

32.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

A.向債務人或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B.向債務人和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C.向債務人主張違約責任D.向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

五、單選題(10題)33.關于占有的說法,下列選項中,不正確的是()

A.占有是一種事實而非權利

B.占有必須是對物產生了事實上的管領力

C.占有的標的物包括無形物

D.占有制度具有保護、公示和持續功能

34.對財產的處分,可以分為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下列屬于事實上的處分的是()

A.將富康汽車變賣B.將電腦贈給他人C.將蘋果吃掉D.將房屋抵押給他人

35.甲將自有三間房屋借給乙居住,乙因家人較多,住房不夠,經甲同意在甲已有的三間平房上由甲出力、乙出錢,加蓋上三間。雙方對加蓋房屋的權屬未作約定。后因甲乙關系惡化,甲將出借房屋收回,但對加蓋的三間上房的權屬,雙方發生爭議。根據民法原理,上房三間的所有權應屬誰()

A.甲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權,但應返還乙所出之錢

B.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權,但應補償甲的人工費用

C.乙因出錢而取得所有權,但應給甲適當補償

D.甲、乙因合作建房而成為房屋的共有人

36.當某物之上同時存在多個擔保權利時,則權利的行使順序是()

A.留置權、抵押權、質權B.抵押權、質權、留置權C.留置權、質權、抵押權D.抵押權、留置權、質權

37.甲欠乙1萬元到期未還。2018年4月,甲得知乙準備起訴索款,便將自己價值3萬元的全部財物以1萬元賣給了知悉其欠乙款未還的丙,約定付款期限為2019年底。乙于2018年5月得知這一情況,于2019年7月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項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院支持()

A.請求宣告甲與丙的行為無效

B.請求法院撤銷甲與丙的行為

C.請求以自己的名義行使甲對丙的1萬元債權

D.請求丙承擔侵權責任

38.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

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C.國有D.集體所有

39.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房屋租賃期滿后,出租人繼續接受承租人所交納的租金

B.顧客向自動售貨機投入硬幣,購買礦泉水

C.乘客刷卡入閘乘坐地鐵

D.王某網購某型號電視機一臺,并要求貨到付款

40.李某因病醫治無效而死亡,這在民法上屬于()

A.生活事實B.偶然事實C.民事行為D.事件

41.英國駐華領事上街購物,乘坐的汽車被我國公民王某撞壞,該領事即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王某賠償損失。本案適用()

A.中國民法B.英國民法C.國際慣例D.第三中立國民法

42.甲因經營需要向好友乙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甲無力償還,同時丙欠甲到期借款25萬元,甲不積極向丙主張支付借款,則()

A.乙可以請求丙向自己清償25萬元

B.乙不能直接受領丙的清償

C.乙可以請求法院執行丙的財產

D.乙應以甲的名義請求丙向自己清償

六、單選題(0題)43.張某有兩子張甲與張乙,張甲育有兩女張丙與張丁。張甲于2018年因疾病去世。張某于2019年死亡,留有遺產四間房。遺產應由()

A.張乙全部繼承,張丙、張丁無權繼承

B.張乙、張丙、張丁平均繼承

C.張乙繼承兩間,張丙、張丁共同繼承兩間

D.張丙、張丁各繼承兩間、張乙無權繼承

參考答案

1.CC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因此王強的出生時間以出生證明中記載為準

2.AA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諾處理事務的合同。委托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委托人。允諾為他方處理事務的,為受托人。受托人負有財產轉交義務,受托人因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這些財產,包括金錢、物品及其孳息、權利等,不論是以委托人名義取得的,還是受托人自己名義取得的。也不論是轉委托中的第三人取得的還是受托人在處理事務時直接取得的,均須交付給委托人。電視機屬于受托人王某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某中學

3.CC法人的分支機構,是指根據法人的意志所設立的法人的組成部分,根據法人章程、決議的授權從事法人的部分經營業務。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作為獨立的民事權利主體。如果領取營業執照,可以作為非法人組織。如果法人的分支機構以法人名義實施民事活動,應當由法人承擔法律后果。而如果法人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而且分支機構有自己的財產的,應當以自己的財產承擔,不足部分由法人承擔

4.BB附條件的民事行為要求所附條件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根據題意,李某提出的條件不存在實現的可能性,所以不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5.AA《侵權責任法》第68條: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6.BB《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根據題意,張三是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因此應由甲公司承擔侵權責任。故應選B項

7.BB《物權法》第103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8.DD意思表示屬于民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指表意人將其希望發生某種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本題中乙簽字的目的僅僅是對自己到來事實的表示,并非是實現私法效果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間沒有成立買賣合同

9.DD自助,是指權利人為保證自己的請求權的實現,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德所認可的行為。自助行為與侵權行為有著本質的區別,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他人財產和合法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自助行為則為法律或社會公德所允許,并不構成侵權。旅店這種行為是旅店為保障自己的債權采取的緊急措施,屬于自助行為

10.DD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成立不當得利之債不要求獲得利益方主觀上具有過錯,D項說法錯誤,當選

11.BB不動產抵押權和以某些不動產物權設定的抵押權,登記時生效。動產抵押權和動產浮動抵押權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權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以城市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設立的抵押權屬于不動產物權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12.CC根據《民法總則》第2條,法人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13.AA《物權法》第127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14.AA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B項應為專有部分的專有權;C項不可以分割;D項對建筑物享有的是共同管理的權利而非所有權

15.BB《侵權責任法》第34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本題中,甲在履行長途運輸任務中順路回家的行為超出了乙公司的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與履行運輸職務之間是有內在聯系的,應認定為甲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故應由用人單位乙公司承擔責任

16.AA本題考查對民法上的物的判斷。民法上的物必須是存在于人體之外,這里所說的人體并不以生理上的人體為限,鑲在嘴中的假牙已經成為人體的一部分,就不能再看作是物,所以C項說法錯誤。民法上的物還需要具有稀缺性,空氣能夠無限供給,一般不具有稀缺性,所以B項說法錯誤。商標屬于知識產權的范疇,不屬于民法上的物,民法上的物與知識產權同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所以D項說法錯誤

17.AA所有權的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又稱固有取得或權利的絕對發生,是指權利人取得某物的權利并非基于原權利人的權利,而是權利人通過事實行為取得物權。(1)權利人取得物權前,被取得物未曾成為有主物。(2)客體原為有主物,權利人取得物權非基于原權利人的意志。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生產、稅收、沒收、征收、罰款、國有化、添附、先占、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孳息等。在原始取得的情形下,被取得物上一切權利負擔消滅。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或權利的相對發生,是指權利人是基于原權利人對其物權的讓與而取得物權。繼受取得的方式包括買賣、贈與、遺囑繼承、遺贈、互易等。本題中,A項中甲基于遺囑繼承取得房屋,是繼受取得。B、C、D三項都是原始取得

18.AA自然人自出生時起至死亡時止,都有資格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19.CC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也由債權人負擔。故應選C項

20.B解析A、B項: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占有,此時,在物權讓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7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該電腦的占有雖并未現實地轉移給乙占有,但乙已經取得了電腦的所有權,此種交付方式實際上就是占有改定。擬制交付是指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本題當中的行為是屬于擬制交付中的占有改定,不是現實交付,因此,B選項正確,A項錯誤。C項:指示交付是指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于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本題當中不符合指示交付的要件,因此,C選項錯誤。D項:簡易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5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當中不符合簡易交付的條件,因此,D選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

21.DD共同侵權行為,是指數人基于主觀的或者客觀的關連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多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主觀的意思聯絡或者客觀的關連共同。主觀的關聯共同:對違法行為有通謀或者共同認識;客觀的關聯共同:數人所為違法行為導致同一損害。(3)數個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為所致損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數個共同加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D項忽略了客觀的關聯共同

22.DD人身權是不具有直接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不能轉讓,對于人身權損害,除了金錢賠償外,還有其他民法上的救濟方法

23.DD根據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根據,代理可分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根據代理人代理權限的范圍,代理可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根據代理人的人數,代理可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根據代理權行使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理可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

24.AA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其中轉讓財產的一方為贈與人,接受財產的一方為受贈人。贈與合同的特征:(1)贈與屬于合同的一種。(2)在贈與合同中,必須存在給予行為。(3)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4)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

25.DD意思表示屬于民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指表意人將其希望發生某種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本題中乙簽字的目的僅僅是對自己到來事實的表示,并非是實現私法效果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間沒有成立買賣合同

26.CC根據《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根據《合同法的解釋(一)》第12條,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關系、扶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債權。醫療費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故應選C項

27.AA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B項應為專有部分的專有權;C項不可以分割;D項對建筑物享有的是共同管理的權利而非所有權

28.DD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主債權人和第三人。D項說法正確,當選。保證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和保證能力的人,不僅僅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保證的責任范圍由當事人約定,并不須與主債權完全一致

29.CC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已經發生效力尚不能確定,有待于其他行為或事實使之確定的合同。包括:(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2)表見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權而代理訂立的合同。(3)無權處分合同。本題中乙無權處分甲的電腦,擅自轉讓甲電腦的合同效力待定

30.BB從物是指非主物的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于一人之物。從物所輔助的物,即主物。法律上確立了主物隨原物的原則,即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對主物的處分及于從物

31.CC根據《民法總則》第2條,法人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32.CC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這體現了債的相對性

33.CC占有是對于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的一種狀態。關于占有的性質,有事實說與權利說。我國民法學界通說認為,占有是一種事實而非權利。占有的特征:(1)占有的標的物僅限于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2)占有必須是對物產生了事實上的管領力。無形物不能成為占有的標的物,C項說法錯誤,當選

34.CC事實上的處分,是指對財產進行毀損、改造、破壞或者進行物理、化學性質上的改變。例如,將玻璃杯摔碎或者將信件燒毀。法律上的處分是指變更、消滅對于所有物上的權利。例如,在房屋上設立抵押

35.AA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合并在一起形成不能分離的財產的一種法律事實,包括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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