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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瓶裝水公司建筑建設規劃方案目錄第一章項目概況 3一、項目概述 3二、項目總投資及資金構成 5三、資金籌措方案 5四、項目預期經濟效益規劃目標 5五、項目建設進度規劃 6第二章行業背景分析 7第三章施工階段工程計價 9一、合同價款調整 9第四章發承包階段工程計價 16一、工程量清單 16二、投標報價 19第五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 23一、工程勘察設計開標和評標 23二、工程勘察設計招標 26第六章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 32一、施工投標報價策略 32第七章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 40一、英國NEC和美國AIA合同文本 40二、FIDIC施工合同條件 44第八章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53一、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53第九章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58一、工程風險分類 58二、工程風險管理內容和方法 62第十章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 80一、工程監理工作內容 80第十一章綠色建筑技術體系 94一、建筑節水與城市雨水利用 94二、建筑節地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 98第十二章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 103一、裝配化裝修體系 103項目概況項目概述(一)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名稱:瓶裝水公司2、承辦單位名稱:xxx有限責任公司3、項目性質:擴建4、項目建設地點:xxx(待定)5、項目聯系人:史xx(二)主辦單位基本情況公司注重發揮員工民主管理、民主參與、民主監督的作用,建立了工會組織,并通過明確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組織制度、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廠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企業民主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圍繞公司戰略和高質量發展,以提高全員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為核心,堅持戰略導向、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持續深化教育培訓改革,精準實施培訓,努力實現員工成長與公司發展的良性互動。公司堅持提升企業素質,即“企業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人力資源結構進一步優化,人員素質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誠信經營水平進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質企業員工,企業品牌影響力不斷提升。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場、投資、消費、經營、企業”六位一體合作共贏的市場戰略,以高度的社會責任積極響應政府城市發展號召,融入各級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在商業模式思路上領先業界,對服務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既是實現經濟、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實現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既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內在需求;既是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企業國際化發展的戰略需要。遵循“奉獻能源、創造和諧”的企業宗旨,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以人為本、構建和諧企業,回饋社會、實現價值共享,致力于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三大責任的有機統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會責任管理機制作為社會責任管理推進工作的基礎,從制度建設、組織架構和能力建設等方面著手,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社會責任管理機制。(三)項目建設選址及用地規模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積約65.00畝。項目擬定建設區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規劃電力、給排水、通訊等公用設施條件完備,非常適宜本期項目建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構成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23561.62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8812.9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9.85%;建設期利息195.46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83%;流動資金4553.2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9.32%。資金籌措方案(一)項目資本金籌措方案項目總投資23561.62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x有限責任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15583.54萬元。(二)申請銀行借款方案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7978.08萬元。項目預期經濟效益規劃目標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477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37428.29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7519.65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4.45%。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24年(含建設期12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17187.52萬元(產值)。項目建設進度規劃項目計劃從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到工程竣工驗收、投產運營共需12個月的時間。行業背景分析隨著我國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健康觀念不斷升級,對飲食健康的關注度不斷提升。飲用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資源,我國居民對高品質飲用水的需求不斷增加。瓶裝水是按照規范標準生產的飲用水,符合我國居民不斷提高的飲用水需求,因此其銷售規模持續增長,是我國軟飲料市場中收入占比最大的子行業。2013-2018年,我國瓶裝水行業銷售規模由1068億元增長至1832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為12%。受水污染、消費能力提升、消費觀念升級等因素的影響,我國居民對瓶裝水的需求持續上升,瓶裝水銷售規模保持逐年增長的發展態勢。我國瓶裝水市場中,農夫山泉份額占比為26%,位居第一;華潤怡寶份額占比為21%,排名第二;百歲山份額占比為10%,位列第三;康師傅份額占比為9%,排名第四;冰露和娃哈哈份額占比分別為7%和5%,位列第五和第六名。我國排名前六的瓶裝水品牌合計份額占比達到80%左右,市場集中度較高。按照產品價格來劃分,我國瓶裝水品牌可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售價在5元/500ml以上的高端品牌,主要有依云、昆侖山等;第二層次是售價在3-5元/500ml之間的品牌,主要有百歲山等;第三層次是售價在1-3元/500ml之間的主流品牌,主要有農夫山泉、怡寶等;第四層次是售價在1元/500ml及以下的品牌,主要有康師傅、冰露、娃哈哈等?,F階段,我國瓶裝水市場中,1-3元/500ml的主流品牌市場份額占比最高,但隨著消費升級,5元/500ml以上的高端品牌增長迅速。在消費升級趨勢下,我國居民對水質更優的天然礦泉水和高端水需求增長快速,對瓶裝水的水源地更為關注。為適應消費升級需求,我國瓶裝水企業紛紛建立優質水源基地,市場份額占比最大的主流品牌農夫山泉和怡寶也逐步從單一純凈水業務向高端礦泉水業務擴展。我國瓶裝水市場消費升級趨勢明顯,擁有優質水源地的企業具有明顯競爭優勢。隨著消費能力提升、消費觀念轉變,我國市場對瓶裝水的需求持續上升,瓶裝水行業前景良好。我國瓶裝水市場主要由龍頭企業所壟斷,其他品牌發展空間較小。在消費升級趨勢下,我國高端瓶裝水需求迅速增長,實力較強的瓶裝水企業紛紛建立優質水源基地,拓展高端水業務。在此情況下,我國瓶裝水行業的進入壁壘將逐步提高,知名度低以及新進入企業生存空間將日益縮小。施工階段工程計價合同價款調整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法律和法規變化、工程變更、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物價變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賠等事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經承包雙方確認的合同價款調整,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結算期間發生合同價款調整,應在竣工結算款中支付。《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中關于合同價款調整的規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規變化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日,非招標工程以合同簽訂前28日為基準日;其后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承包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合同價款。(二)工程變更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工程變更引起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或其工程數量發生變化,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超過15%時,應調整項目單價。(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承包人提出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并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擬實施的方案經承包雙方確認后執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刪減合同工作的補償如果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因為非承包人原因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發生的費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項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則承包人有權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補償。(三)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實際施工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調整的合同價款(四)工程量清單缺項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缺項,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出現缺項,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應按照工程變更有關規定確定單價,調整分部分項工程費。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也應計算調整措施費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工程量偏差,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六)物價變化1、調整原則合同履行期間,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款時,應根據合同計約定調整合同價款。承包人如要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應在合同中約定主要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范圍或幅度;當沒有約定,且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超過5%時,超過部分的價格應按照價格指數調整法或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計算調整材料、工程設備費。2、調整方法(1)價格指數調整法。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應按下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款。以上價格調整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應在投標函附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中約定。價格指數應首先采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指數;缺乏上述價格指數時,可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代替。(2)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施工期內,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人工、機械使用費要按照國家或省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行業建設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費系數進行調整。需要進行價格調整的材料,其單價和采購數應由發包人復核,發包人確認需調整的材料單價及數量,將其作為調整合同價款差額的依據。(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其費用的增加,承包雙方應按下列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應由發包人承擔。(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應承擔相應費用。(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產生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不可抗力解除后復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應合理延長工期。如發包人要求趕工,則趕工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八)提前竣工(趕工補償)招標人應依據相關工程的工期定額合理計算工期,壓縮工期的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定額工期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工補償費用。發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后與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并應修訂合同工程進度計劃。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用。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提前竣工每日歷天應補償額度,此項費用應作為增加合同價款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應與結算款一并支付。(九)工程索賠施工過程中承包人索賠時,當承包人的費用索賠與工期索賠要求相關聯,發包人在作出費用索賠的批準決定時,應結合工程延期,綜合作出費用賠償和工程延期的決定。索賠費用的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施工現場管理費、總部管理費、利息和利潤等。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分為分項法、總費用法和修正總費用法三種。(1)分項法。分項法是指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的費用損失項目分別計算索賠金額的一種方法。在實踐中,絕大多數工程索賠均采用該方法。(2)總費用法。當發生多次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出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再從這個實際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總費用,計算出索賠金額,這樣的索賠金額計算方法叫作總費用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索賠金額,往往包含許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當多個索賠事件混雜在一起,難以準確地進行分項記錄和資料收集,不易計算出具體費用損失時,才會采用總費用法計算索賠金額。(3)修正總費用法。這種方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基礎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之趨于合理。修正方法是:將計算索賠款時段和工作項目限定于受影響的部分,并對投標報價費用重新進行核算。發承包階段工程計價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是載明建設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內容的明細清單。在不同階段,工程量清單又可分別稱為招標工程量清單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等。招標工程量清單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應作為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計算或調整工程量、施工索賠等的重要依據。工程量清單計價應采用綜合單價法。這里的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無論是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還是其他項目,其綜合單價的組成內容均包括除規費、稅金以外的所有金額。招標工程量清單應以單位(項)工程為單位編制,由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和稅金項目清單組成。(一)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應載明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五個要件。這五個要件在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的組成中缺一不可。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必須根據各專業工程現行的工程量計算規范,按規定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二)措施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項目。措施項目清單必須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的規定編制,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列項。(三)其他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是指除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所包含的內容以外,因招標人的特殊要求而發生的與擬建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項目和相應數量的清單。其他項目清單應按照下列內容列項。(1)暫列金額。暫列金額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它是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2)暫估價。暫估價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包括材料暫估單價、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暫估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應根據工程造價信息或參照市場價格估算列出明細表;專業工程暫估價應分不同專業,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列出明細表。(3)計日工。計日工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圍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進行計價的一種協議方式。所謂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約定之外的或者因變更而產生的、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應項目的額外工作,尤其是那些不允許事先商定價格的額外工作。工程量清單中,應列出計日工的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暫估數量。(4)總承包服務費。總承包服務費是指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專業工程發包對發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等進行保管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工程量清單中應列出總承包服務費的服務項目及其內容等。(四)規費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應按照下列內容列項: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②住房公積金。若出現規范中未列的項目,應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的規定列項。(五)稅金項目清單《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CB50500-2013)規定,稅金項目清單應包括下列內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建筑業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工程量清單中對于稅金項目的列項方式有所調整,稅金項目主要是指增值稅。投標報價投標價是投標人投標時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所報出的、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標明的總價。它是在工程招標發包過程中,由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結合工程特點、自身的施工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依據有關計價規定自主確定的工程造價,是投標人希望達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價格。(一)投標報價的基本原則報價對于投標人來說是關鍵性工作,因此,投標報價應遵循以下原則。(1)投標價應由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2)投標價應由投標人自主確定,但不得低于成本。(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一致。(4)投標價不能高于招標人設定的招標控制價,否則投標將作為廢標處理。(二)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要先依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表、規費與稅金項目計價表,然后匯總得到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和建設項目投標報價匯總表。1、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中綜合單價的確定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的單價項目,應依據招標文件及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特征描述確定綜合單價計算。當招標文件描述的項目特征與設計圖紙不符時,投標人應以招標文件描述的項自特征來確定綜合單價。在施工過程中,若施工圖紙或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承包雙方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依據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提供了暫估單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按暫估單價計入綜合單價。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應包括招標文件中劃分的應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及其費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的,應提請招標人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當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在招標文件規定的范圍(幅度)時,綜合單價不得改變,合同價款不作調整。2、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中的總價項目金額確定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金額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措施項目清單及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自主確定。但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必須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3、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表、規費與稅金項目計價表的編制投標人應按如下規定對其他項目進行報價。(1)暫列金額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不得變動。(2)暫估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均不得變動或更改。(3)計日工應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項目和數量,自主確定綜合單價并計算計日工金額。(4)總承包服務費應依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分包專業工程內容和供應材料、設備情況,按照招標人提出的協調、配合與服務要求,以及施工現場管理需要自主確定。在投標報價時,規費和稅金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計算。(三)編制投標報價的注意事項(1)招標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寫的單價和合價的項目,投標人均應填寫且只允許有一個報價。(2)未填寫單價和合價的項目,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其他項目的單價和合價之中,竣工結算時,此項目不得重新組價予以調整。(3)投標總價應當與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的合計金額一致。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工程勘察設計開標和評標(一)開標1、開標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開標的,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準時參加。2、開標程序開標按下列程序進行。(1)宣布開標紀律。(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3)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4)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招標項目名稱、投標人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對于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投標人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對已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解密,并公布上述內容。(4)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上述有關人員需要使用本人的電子印章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5)開標結束。(二)評標1、評標方法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工程勘察設計通常采用線合評估法進行評標。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較低者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時,以勘察綱要或設計方案得分高者優先;如果勘察綱要或設計方案得分也相等,則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的規定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2、評標程序(1)初步評審。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人須知”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依據評標辦法前附表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包括形式評審、資格評審和響應性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①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或者對招標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偏差范圍或最高項數。②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投標報價有計算錯誤及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要求投標人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并要求投標人書面澄清確認。投標人拒不澄清確認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①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②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2)詳細評審。評標委員會按照規定的量化評分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量化評分因素包括資信業績、勘察綱要或設計方案、投標報價及其他因素。針對投標文件每一量化評分因素打分后,通過匯總計算即可得到相應投標人的綜合評估得分。3、評標結果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主要環節有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等。(一)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出投標邀請書。1、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投標文件遞交;招標公告發布媒介;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2、工程勘察設計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②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③投標人資格要求。④招標文件獲取。⑤投標文件遞交。⑥是否參加投標的確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1、資格預審內容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文件前需從資質、財務、業績和信譽要求等方面審查投標人資格。(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資質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罢诳辈煸O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3)信譽要求。投標人“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敗訴的勘察/設計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如有)?!皵M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爸饕藛T簡歷表”中項目負責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管理過的項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員相關信息?!爸饕藛T簡歷表”中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6)勘察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備表”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勘察設備。(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確。2、投標人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違規(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9)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1、招標文件組成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規定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1)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投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出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招標文件的修改。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的,應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3、招標文件的發售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明確的時間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也可由招標人在接到申請后及時郵寄給有意參加投標者。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有意參加投標者可通過指定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4、招標文件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四)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分投標人未能按時參加,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施工投標報價策略投標報價策略是指投標單位在投標競爭中的系統工作部署及參與投標競爭的方式和手段。對投標單位而言,投標報價策略是投標取勝的重要方式、手段和藝術。投標報價策略可分為基本策略和報價技巧兩個層面。(一)基本策略投標報價的基本策略主要是指投標單位應根據招標項目的不同特點,并考慮自身的優勢和劣勢,選擇不同的報價。1、可選擇報高價的情形投標單位遇下列情形時,其報價可高一些:施工條件差的工程(如條件艱苦、場地狹小或地處交通要道等);專業要求高的技術密集型工程,且投標單位在這方面有專長,聲望也較高;總價低的小工程,以及投標單位不愿做而被邀請投標,又不便不投標的工程;特殊工程,如港口碼頭、地下開挖工程等;投標對手少的工程;工期要求緊的工程;支付條件不理想的工程。2、可選擇報低價的情形投標單位遇下列情形時,其報價可低一些:施工條件好的工程;工作簡單、工程量大而其他投標人都可以做的工程(如大量土方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等);投標單位急于打入某市場、某一地區,或雖已在某一地區經營多年,但即將面臨沒有工程的情況,機械設備無工地轉移時;附近有工程而本項目可利用該工程的機械設備、勞務或有條件短期內突擊完成的工程;投標對手多、競爭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條件好的工程。(二)報價技巧報價技巧是指投標中具體采用的對策和方法,常用的報價技巧有不平衡報價法、多方案報價法、保本報價法和突然降價法等。此外,對于計日工、暫定金額、可供選擇的項目等也有相應的報價技巧。1、不平衡報價法不平衡報價法是指在不影響工程總報價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內部各個項目的報價,以達到既不提高總報價、不影響中標,又能在結算時得到更理想收益的報價方法。不平衡報價法適用于以下六種情況。(1)能夠早日結算的項目(如前期措施費、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適當提高報價以利于資金周轉,提高資金時間價值。后期工程項目(如設備安裝、裝飾工程等)的報價可適當降低。(2)經過工程量核算,預計今后工程量會增加的項目,適當提高單價,這樣在最終結算時可多盈利;而對于將來工程量有可能減少的項目,適當降低單價,這樣在工程結算時不會有太大損失。(3)設計圖紙不明確、估計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單價;而工程內容說明不清楚的,則可降低單價,在工程實施階段通過索賠再尋求提高單價的機會。(4)對暫定項目要作具體分析。因這一類項目要在開工后由建設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實施,以及由哪一家承包單位實施。如果工程不分標,不會另由一家承包單位施工,則其中肯定需要施工的單價可報高些,不一定需要施工的則應報低些。如果工程分標,該暫定項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單位施工時,則不宜報高價,以免抬高總報價。(5)單價與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標人要求有些項目采用包干報價時,宜報高價。一則這類項目多半有風險,二則這類項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報價結算。對于其余單價項目,則可適當降低報價。(6)有時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對工程量大的項目報“綜合單價分析表”,投標時可將單價分析表中的人工費及機械設備費報得高一些,而材料費報得低一些。這主要是為了在今后補充項目報價時,可以參考選用“綜合單價分析表”中較高的人工費和機械使用費,而材料則往往采用市場價,因而可獲得較高收益。2、多方案報價法多方案報價法是指在投標文件中報兩個價:一個是按招標文件條件報一個價;另一個是加注解的報價,即如果某條款作某些改動時,報價可降低多少。這樣,可降低總報價,以此吸引招標人。多方案報價法適用于招標文件中工程范圍不明確、條款不清楚或不公正,或技術規范要求過于苛刻的工程。采用多方案報價法,可降低投標風險,但投標工作量較大3、保本報價法對于缺乏競爭優勢的承包單位,在不得已時可采用根本不考慮利潤的報價方法,以獲得中標機會。保本報價法通常在下列情形時采用。(1)有可能在中標后,將大部分工程分包給索價較低的一些分包商。(2)對于分期建設的工程項目,先以低價獲得首期工程,而后贏得機會創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競爭優勢,并在以后的工程實施中獲得盈利。(3)較長時期內,投標單位沒有在建工程項目,如果再不中標,就難以維持生存。4、突然降價法突然降價法是指先按一般情況報價或表現出自己對該工程興趣不大,等到投標快要截止時,再突然降價。采用突然降價法,可以迷惑對手,提高中標概率。但對投標單位的分析判斷和決策能力要求很高,要求投標單位能全面掌握和分析信息,作出正確判斷。5、其他報價技巧(1)計日工單價的報價。如果是單純報計日工單價,且不計入總報價中,則可報高些,以便在建設單位額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機械時多盈利。但如果計日工單價要計入總報價時,則需具體分析是否報高價,以免抬高總報價??傊?,要分析建設單位在開工后可能使用的計日工數量,再來確定報價策略。(2)暫定金額的報價。暫定金額的報價有以下三種情形。1)招標單位規定了暫定金額的分項內容和暫定總價款,并規定所有投標單位都必須在總報價中加入這筆固定金額,但由于分項工程量不是很準確,允許將來按投標單位所報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暫定總價款是固定的,對各投標單位的總報價水平沒有任何影響,因此,投標時應適當提高暫定金額的單價。2)招標單位列出了暫定金額的項目和數量,但并沒有限制這些工程量的估算總價,要求投標單位既列出單價,也應按暫定項目的數量計算總價,當將來結算付款時可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所報單價支付。在這種情況下,投標單位必須慎重考慮。如果單價定得高,與其他工程量計價一樣,將會增大總報價,影響投標報價的競爭力;如果單價定得低,將來這類工程量增大,會影響收益。一般來說,這類工程量可以采用正常價格。如果投標單位預計今后實際工程量肯定會增大,則可適當提高單價,以期在將來增加額外收益。3)只有暫定金額的一筆固定總金額,將來這筆金額做什么用,由招標單位確定。這種情況對投標競爭沒有實際意義,按招標文件要求將規定的暫定金額列入總報價即可。(3)可供選擇項目的報價。有些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招標單位可能要求按某一方案報價,然后再提供幾種可供選擇方案的比較報價。投標時,應對不同規格情況下的價格進行調查,對于將來有可能被選擇使用的規格應適當提高其報價;對于技術難度大或其他原因導致的難以實現的規格,可將價格有意抬高得更多一些,以促使招標單位棄用。但是,所謂“可供選擇項目”,是由招標單位進行選擇,并非由投標單位任意選擇。因此,雖然適當提高可供選擇項目的報價,并不意味著肯定可以取得較好收益,只是提供了一種可能性,一旦招標單位今后選用,投標單位才可得到額外利益。(4)增加建議方案。招標文件中有時規定,可提一個建議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設計方案,提出投標單位的方案。這時,投標單位應抓住機會,組織一批有經驗的設計人員和施工工程師,仔細研究招標文件中的設計和施工方案,提出更為合理的方案以吸引建設單位,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標。這種新建議方案可以降低總造價或縮短工期,或使工程實施方案更為合理。但要注意,對原招標方案一定也要報價。建議方案不要寫得太具體,要保留方案的技術關鍵,防止招標單位將此方案交給其他投標單位。同時要強調的是,建議方案一定要比較成熟,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5)采用分包商的報價??偝邪掏ǔ谕稑饲跋热〉梅职痰膱髢r,并增加總承包商攤人的管理費,將其作為自己投標總價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并列入報價單中。應當注意,分包商在投標前可能同意接受總承包商壓低其報價的要求,但等總承包商中標后,他們常以種種理由要求提高分包價格,這將使總承包商處于十分被動的地位。因此,總承包商應在投標前找幾家分包商分別報價,然后選擇其中一家信譽較好、實力較強和報價合理的分包商簽訂協議,同意該分包商作為分包工程的唯一合作者,并將分包商的姓名列到投標文件中,同時要求該分包商提交投標保函。如果該分包商認為總承包商確實有可能中標,也許愿意接受這一條件。這種將分包商的利益與投標單位捆在一起的做法,不但可以防止分包商事后反悔和漲價,還會追使分包商報出較合理的價格,以便共同爭取中標。(6)許諾優惠條件。投標報價中附帶優惠條件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招標單位在評標時,除了主要考慮報價和技術方案外,還要分析其他條件,如工期、支付條件等。因此,在投標時主動提出提前竣工、低息貸款、贈給施工設備、免費轉讓新技術或某種技術專利、免費技術協作、代為培訓人員等,均是吸引招標單位、利于中標的輔助手段。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英國NEC和美國AIA合同文本(一)英國NEC合同文本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編制的NEC合同文本不僅在英國和英聯邦國家得到廣泛應用,而且對國際上眾多標準文本的起草都有引導和借鑒作用,其在全球的影響力很大。目前最新版本是2017年頒布的NEC4系列合同條件。其中,工程施工合同(ECC)的管理理念和合同原則是NEC系列其他合同編制的基礎,這里僅概要介紹工程施工合同文本。1、合同文本結構為了廣泛適用于各類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標準文本結構采用積木式組合形式,使用者在核心條款基礎上,根據實施工程承包特點,選擇適用的主要選項條款和次要條款,形成具體的工程施工合同。(1)核心條款。核心條款是施工合同的基礎和框架,共有9條:總則、承包商主要責任、時間、質量管理、付款、補償事件、所有權、責任與保險、終止。(2)主要選項條款。主要選項條款是對核心條款的補充和細化,每一主要選項條款均有許多針對核心條款的補充規定,只要將對應序號的補充條款納入核心條款即可。主要選項條款包括以下內容。選項A:帶有分項工程表的標價合同。選項B:帶有工程量清單的標價合同。選項C:帶有分項工程表的目標合同。選項D:帶有工程量清單的目標合同。選項E:成本補償合同。選項F:管理合同。標價合同適用于簽訂合同時價格已確定的合同,選項A適用于固定價格承包,選項B適用于綜合單價計量承包。目標合同(選項C、選項D)適用于擬建工程范圍在訂立合同時尚未完全界定或預測風險較大的情形,承包商投標價作為合同的目標成本,當工程費用超支或節省時,業主與承包商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分攤。成本補償合同(選項E)適用于工程范圍界定尚不明確,甚至以目標合同為基礎也不夠充分,而且又要求盡早動工的情形,工程成本實報實銷,另按合同級定的工程成本一定百分比作為承包商收入。管理合同(選項F)適用于施工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與業主簽訂管理承包合同,不直接承擔施工任務,以管理費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總價報價;管理承包商與若干施工分包商訂立分包合同,確定的分包合同履行費用由業主支付。(3)次要選項條款。有26條可供選擇的次要選項條款,業主在制定具體工程施工合同時,需要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和自身要求選擇適用的選項條款。對于采用的選項,需要對相應內容作出進一步明確約定。核心條款與選定的主要選項條款和次要選項條款一起構成一個內容約定完備的合同文件。2、合作伙伴管理理念施工合同文本核心條款明確規定,雇主、承包商、項目經理和工程師應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和合理分擔風險。工程參建各方通過簽訂合作伙伴協議,組建工作團隊,建立完善的溝通協調機制,信息共享,風險合理分擔,實現合作伙伴管理(partnering)。這樣改變了傳統的業主與承包商以合同價格為核心,中標靠報價、盈利靠索賠的合同對立關系,將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并實現工程預期功能作為工程參建各方的共同目標。施工合同文本還通過早期警告條款,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當業主項目經理或承包商發現有可能影響合同價款、推遲竣工或削弱工程使用功能的情況時,應立即向對方發出早期警告而非事件發生后進行索賠。業主項目經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召開早期警告會議,并在對方同意后邀請其他方出席。與會各方在合作的前提下,提出并研究建議措施以避免或減小早期警告通知的問題影響,尋求對受影響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決辦法,決定各方應采取的行動。業主項目經理應在早期警告會議上對所研究的建議和作出的決定記錄在案,會后發給承包商。(二)美國AIA合同文本美國建筑師學會(AIA)編制了眾多的系列標準合同文本,包括以下內容。A系列:業主與施工承包商、CM承包商、供應商之間,以及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的合同。B系列:業主與提供專業服務的建筑師之間的合同文本。C系列:建筑師與提供專業服務的咨詢機構之間的合同文本。D系列:建筑師行業所用的文件。E系列:合同和辦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F系列:財務管理表格。G系列:建筑師企業與項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AIA系列合同條件適用于不同類型的工程實施組織模式,包括傳統模式、CM模式、設計建造模式和集成化管理模式等。其中,CM模式屬于一種管理承包模式,有別于施工總承包商與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后再進行分包的管理模式。依據業主委托的范圍和管理職責不同,CM合同可分為代理型CM合同和風險型CM合同兩類。采用代理型CM合同的,CM承包商只為業主對設計和施工有關問題提供咨詢服務,而不承擔工程實施風險。采用風險型CM合同的,CM承包商在設計階段為業主提供咨詢服務但不參與合同履行管理;而在施工階段相當于總承包商,需要與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承擔分包合同的協調管理職責,在保證工程最大費用(GMP)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務。當工程實際總費用超出GMP時,超出部分由CM承包商承擔;當實際總費用未超出GMP時,節約費用歸業主,但CM承包商可按合同約定的百分比獲得相應獎勵。FIDIC施工合同條件FIDIC自1957年發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第1版)以來,陸續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條件,這些合同條件共同構成了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僅應用于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項目,一些國家的國際工程也常采用FIDIC合同條件。這里主要介紹FIDIC《施工合同條件》(紅皮書)有關內容。(一)FIDIC《施工合同條件》組成及解釋順序FIDIC《施工合同條件》適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單價合同形式,由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兩部分組成,并附有合同協議書、投標函和爭端仲裁協議書格式。1、通用條件通用條件包括21個方面:一般規定,業主,工程師,承包商,分包商,職員與勞工,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開工、延誤及暫停,竣工檢驗,業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計量與估價,變更與調整,合同價格與支付,業主提出終止,承包商提出暫停與終止,工程照管與保障,例外事件,保險,業主和承包商索賠,爭端和仲裁。2、專用條件專用條件將結合工程具體特點和所在地區情況對通用條件進行補充、細化。FIDIC《施工合同條件》提出了專用條件起草的五項黃金原則:0合同所有參與方的職責、權利、義務角色及責任一般都在通用條件中默示,并適應項目需求。②專用條件的起草必須明確和清晰。③專用條件不允許改變通用條件中風險與回報分配的平衡。④合同規定的各參與方履行義務的時間必須合理。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構成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各個組成部分應能互相說明、互相補充,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如下①合同協議書。②中標函。③投標書。④專用條件。⑤通用條件。(二)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各方主體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涉及的主體包括業主、(咨詢)工程師、承包商、指定分包商。1、業主業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義務和權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1)應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給予承包商進入現場、占有現場各部分的權利。此項進入和占有權不可為承包商獨享。(2)應根據承包商請求,提供以下合理協助:取得與合同有關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文本;協助承包商申請工程所在國要求的許可、執照或批準。(3)應負責保證在現場的業主人員和其他承包商做到與承包商的各項努力進行合作。(4)應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日內,提出其已做并將維持的資金安排的合理證明說明業主能夠按規定支付合同價款。(5)如果根據合同條款或合同有關的另外事項,業主認為有權得到任何支付和(或)對缺陷責任期限的延長,業主或者咨詢工程師應當向承包商發出通知,說明具體情況。2、(咨詢)工程師(咨詢)工程師是指由業主所聘請的咨詢公司委派的、直接對業主負責的咨詢機構。(咨詢)工程師根據施工合同,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和費用進行控制和監督,力求工程施工滿足合.同要求。FIDIC《施工合同條件》基于以(咨詢)工程師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條款中明示的(咨詢)工程師的權限較大。(咨詢)工程師的權力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1)工程質量控制。工程質量控制主要表現在:對運抵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質量進行檢查和檢驗;對承包商施工過程中的工藝操作進行監督;對已完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或拒收;發布指令要求對不合格工程部位采取補救措施等。(2)工程進度控制。工程進度控制主要表現在:審查批準承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指示承包商修改施工進度計劃;發布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復工令和趕工令。(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控制主要表現在:對變更工程進行估價;批準使用暫定金額和計日工;簽發各種付款證書等。(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表現在:解釋合同文件中的矛盾和歧義;批準分包工程(除勞務分包、采購分包及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分包);發布工程變更令;簽發工程接收證書和缺陷責任證書;審核承包商的索賠;行使合同內引申的權利等。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5)承包商的一般義務。1)應按照合同約定及(咨詢)工程師的指示,設計(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實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應提供合同規定的生產設備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項設計、施工、竣工和修補缺陷所需的所有臨時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員、貨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務3)應對所有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商對所有承包文件、臨時工程及按照合同要求的每項生產設備和材料的設計承擔責任,不應對其他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范負責。4)當(咨詢)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承包商應提交其建議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細節。(6)承包商提供履約擔保。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后28日內向業主提交履約擔保,并向(咨詢)工程師報送副本一份。履約擔??煞譃槠髽I法人提供的保證書和金融機構提供的你函兩類。履約擔保一般為不需承包商確認違約的無條件擔保形式。履約保函應擔保承包商圓滿完成施工和保修的義務,而不是到(咨詢)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為止。但工程接收證書的頒發是對承包商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施工義務的證明,承包商還應承擔的義務僅為保修義務。如果雙方有約定的話,允許頒發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后將履約保函的擔保金額減少一定的百分比。業主應在收到履約證書副本后21日內,將履約擔保退還承包商。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業主指定完成某項特定工作內容,并與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業主有權將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的工作內容發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由于指定分包商與承包商簽訂的是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關系方面與一般分包商處于同等地位,對指定分包商施工過程的監督、協調工作應納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為了不損害承包商利益,給指定分包商的付款應從暫定金額中開支。承包商在每月末報送工程進度款支付報表時,(咨詢)工程師有權要求其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給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證明。如果承包商沒有合法理由而扣押指定分包商上個月應得的工程款,業主有權按(咨詢)工程師出具的證明從本月應得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金額直接付給指定分包商。(三)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爭端解決在FIDIC《施工合同條件》實施過程中,爭端解決方式有裁決、友好協商、仲裁等。1、裁決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DAAB是一個常設機構,在工程開工后要盡快成立DAABDAAB要定期與各方會面并進行現場考察。合同爭端應提交DAAB裁決。(1)DAAB的委任。DAAB是根據投標書附錄中的規定由合同雙方共同設立的。DAAB由1人或3人組成。如果投標書附錄中沒有注明成員數量,且合同雙方沒有其他協議,則DAAB應包含3名成員。若DAAB成員為3人,則由合同雙方各提名一位成員供對方認可,雙方共同確定第三位成員作為主席。如果合同中有DAAB成員的意向性名單,則必須從該名單中進行選擇,除非被選擇的成員不能或不愿接受DAAB的委任。合同雙方應當共同商定對DAAB成員的支付條件,并由雙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任何成員的委任只有在合同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終止,業主或承包商各自的行動將不能終止此類委任。(2)DAAB對爭端的裁決。DAAB可應合同雙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參與或嘗試進行合同雙方潛在問題或分歧的處理。如果在合同雙方之間產生起因于合同或實施過程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端(任何種類)包括對(咨詢)工程師的任何證書的簽發、決定、指示、意見或估價的任何爭端,任何一方可以將此類爭端事宜以書面形式提交DAAB,供其裁決,并將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咨詢)工程師。DAAB在收到書面報告后84日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并說明理由。如果合同一方對DAAB的裁決不滿,則應在收到裁決后的28日內向合同對方發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并說明理由,表明準備提請仲裁。如果DAAB未在84日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則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84日期滿后的28日內向對方發出要求仲裁的通知。如果雙方接受DAAB的裁決,或者沒有按規定發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則該裁決將成為最終的決定并對合同雙方均具有約束力。DAAB的裁決作出后,在未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改變該裁決之前,雙方應當執行該裁決。2、友好協商當發生合同爭端時,如果雙方能夠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要比通過仲裁、訴訟程序解決爭端好得多。這樣既能節省時間和費用,又不會傷害雙方的感情。事實上,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中產生的爭端大多可通過友好協商得到解決。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發出表示對裁決不滿的通知后,合同雙方在仲裁開始前應盡力以友好的方式解決爭端。除非合同雙方另有協議,否則,仲裁將在表示不滿的通知發出后的第56日或此后開始執行,即使雙方未曾做過友好解決的努力。3、仲裁仲裁不僅在于尋找一條解決爭端的途徑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條款的出現使當事人雙方失去了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合同爭端的權利。因為當事人在仲裁與訴訟中只能選擇一種解決方式,因此,該規定實際上決定了合同當事人只能將提交仲裁作為解決爭端的最后辦法。除非通過友好協商,否則,如果DAAB有關爭端的決定未能成為最終決定并具有約束力時,此類爭端應由國際仲裁機構最終裁決。仲裁人應有全權公開、審查和修改(咨詢)工程師的任何證書的簽發、決定、指示、意見或估價,以及任何DAAB有關爭端事宜的裁決。(咨詢)工程師有權作為證人向仲裁人提供任何與爭端有關的證據。合同雙方的任一方在上述仲裁人的仲裁過程中,均不受以前為取得爭端裁決委員會的決定而提供的證據或論據或其不滿意通知中提出的不滿理由的限制。在仲裁過程中,可將DAAB的決定作為一項證據。工程竣工之前或之后均可開始仲裁。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合同雙方、(咨詢)工程師以及DAAB的各自義務不得因任何仲裁正在進行而改變。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機構無權強制執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一)發包人一般義務(1)遵守法律。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承包人免于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2)發出承包人開始工作通知。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工作條件的,發包人應委托監理人提前7日向承包人發出開始工作通知。工期自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日期起計算。(3)提供施工場地。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及進場施工條件,并明確與承包人的交接界面。(4)辦理證件和批件。法律規定和(或)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負責辦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履行的各類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發包人應按時辦理。法律規定和(或)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的有關設計、施工證件和批件,發包人應給予必要的協助。(5)支付合同價款。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專用合同條款對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有約定的,從其約定。(6)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7)其他義務。發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二)承包人一般義務(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發包人免于承擔因承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2)依法納稅。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納稅,應繳納的稅金包括在合同價格內。(3)完成各項承包工作。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理人根據合同約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并對工作中的任何缺陷進行整改、完善和修補,使其滿足合同約定的內容。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提供合同約定的工程設備和承包人文件,以及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約定負責臨時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維護、管理和拆除。(4)對設計、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備性負責。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進度要求,編制設計、施工的組織和實施計劃,并對所有設計、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5)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6)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7)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承包人在進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得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8)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他人在施工場地或附近實施與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可能的條件。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提供有關條件的內容和可能發生的費用,由監理人商定或確定。(9)工程的維護和照管。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工程。工程接收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還應負責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給發包人。(10)其他義務。承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三)違約情形(1)發包人違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拖延、拒絕批準付款申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3)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4)發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2)承包人違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承包人違約。1)承包人的設計、承包人文件、實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3)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未經監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臨時設施或材料撤離施工場地。4)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過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的7)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未能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的缺陷清單的內容或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缺陷進行修復,而又拒絕按監理人指示再進行修復。8)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9)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建設工程風險管理工程風險分類工程風險是指工程項目在決策、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等階段可能遭受的風險。為便于識別風險和對不同類型風險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和應對措施,可按不同原則和標準對工程風險進行分類。1、項目決策階段風險由于項目決策階段是研究工程建設必要性、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的關鍵時期,該階段涉及的內外部環境復雜,風險因素眾多,一般包括以下五個方面。(1)國家宏觀政策、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規劃變動所引起的政策風險,如調整國民經濟計劃、增加稅收,強迫某些工程下馬,或由于某種政策原因遲發、拒發、吊銷項目許可證,或國家產業限制政策對某些項目加重稅收等。(2)項目產品需求、價格和競爭等方面變化引起的市場風險,如國內外市場、近期與長期市場需求數據的不確定性,產品和原材料價格的劇烈波動,可替代產品和同類產品的影響等。(3)國家和地區的居民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風俗習慣等引起的社會文化風險,如文化水平會影響居民對項目或其產品的需求層次,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會禁止或限制某些工程活動的進行等。(4)與投資有關的法律風險,如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不夠健全,投資立項的“關系工程“、“侵權工程”、“假擔保工程”、“條子工程”等。(5)投資決策組織機制、責任機制、動力機制、控制機制等方面的不健全帶來的內部決策機制風險等。由于項目決策階段存在大量不確定因素,業主或開發商很容易作出錯誤的決定。2、項目建設實施階段風險由于這一階段涉及范圍廣、參與者眾多、過程復雜等原因,業主或開發商會面臨更多風險,包括政府或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干預太多、勘察設計工作不到位、合同條款不嚴謹、承包商缺乏合作誠意、監理工程師失職、材料或設備供應商履約不力等風險。(二)承包商風險在工程項目建設實施階段,承包商組織投標,中標后受業主或開發商委托負責工程施工。通常情況下,業主會將自己需要承擔的風險通過合同轉嫁給承包商,因此,承包商所承擔的風險是工程建設中最大的風險。1、投標階段風險在投標階段,承包商需要作一系列決策,例如,要進入哪個市場,要投標哪個工程項目,投何種性質的標,采用哪些策略來中標等,這些決策無不潛伏著大量風險,包括投標相關信息取舍失誤或信息失真的風險、選擇投標中介或代理人不當的風險、投標失敗或失誤的風險等。2、簽約履約階段風險中標后承包商與業主簽訂合同,并在履約過程中會遇到的風險包括合同條件不平等或存在對承包商不利的缺陷、合同管理不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不足或技術不熟練、分包單位管理水平低下等。3、驗收交付階段風險工程完工后,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竣工驗收,一旦出現問題,承包商可能會面臨風險,包括竣工驗收時發現的質量問題、承包商未按規定進行檔案資料管理、帶來債權債務處理風險等。(三)咨詢設計服務單位風險咨詢設計服務單位接受業主委托;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提供勘察、設計、監理、全過程工程咨詢等方面的專業服務,同樣要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1、來自業主或開發商的風險工程實施過程中業主或開發商的不當行為會影響咨詢設計服務單位的正常工作,產生風險,包括:業主或開發商不遵循客觀規律,對工程提出不合理要求;咨詢服務合同欠公平;可行性研究缺乏嚴肅性,數據服務于結果、缺乏客觀性;業主或開發商對咨詢設計服務單位的干預過多;工程投資預算不足,導致咨詢設計服務單位存在資金風險等。2、來自承包商的風險受業主或開發商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在合同實施期代表業主或開發商利益,會與承包商產生分歧和爭端,而承包商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會造成工程監理單位的風險,包括:承包商低價中標,在施工過程中不斷提出索賠;承包商缺乏職業道德,偷工減料,對工程極不負責。一旦出現這些情況將導致質量安全事故,工程監理單位就要承擔較大的連帶責任。3、來自自身職業責任的風險各類咨詢設計服務單位分別與業主或開發商簽訂咨詢服務合同,履行各自的職責,在履約過程中,會要求承擔職業責任風險,包括:勘察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方案不合理,或者存在較大失誤;工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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