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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10年中國省域生態文明建設評價總報告

一各省評價結果延續ECCI2011的設計,中國省域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ECCI2012),仍然從生態活力、環境質量、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五個方面,對2010年各省級行政區(未含港澳臺,下同)生態文明建設狀況進行定量綜合評價。五項綜合評價得出的生態文明指數(ECI),反映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的整體水平。去除了“轉移貢獻”后的四項評價,是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它考量各省份自身生態文明建設的水平。再去除“社會發展”項的三項評價,是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它更“綠”、更單純地估量各省份的生態文明建設狀況。我們的目的一以貫之,就是希望能貢獻我們的分析和思考,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實踐提供有價值的參考。總報告中公布了這三套生態文明指數(ECI、SECI、GECI)的數據及排名情況,并將這些結果作初步的分析和說明。本書第三部分對各省進行了更細致的評價分析。(一)生態文明指數(ECI)評價結果1.2010年各省域生態文明指數(ECI)評價結果中國省域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ECCI2012),采用相對評價算法,以統一的Z分數(標準分數)方式,對三級指標進行無量綱化處理。即根據各指標原始數據的平均值和標準差,劃分為六個等級,第一等級賦予6分、第二等級賦予5分……第六等級賦予1分。然后,按各三級指標權重對等級分加權求和,計算出二級指標得分與ECI。各指標權重采用德爾菲法(DelphiMethod)獲得。ECCI2012共包括了25項三級指標,因此,ECI最高分數為150分,最低分為25分。生態活力、環境質量、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各項二級指標的權重分別為25%、15%、20%、25%、15%,所以各項最高得分分別是37.5、22.5、30、37.5、22.5分,最低分分別是6.25、3.75、5、6.25、3.75分。各省域ECI及二級指標的等級劃分,主要依據它們得分的平均值和標準差。大于平均值的省份為第一、第二等級,其中大于平均值1倍標準差以上的為第一等級,其余省份為第二等級;得分小于平均值的省份為第三、第四等級,其中得分小于平均值1倍標準差以下的為第四等級,其余省份為第三等級。根據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ECCI2012)及算法,2010年各省域生態文明指數評價結果及排名如表1所示。表12010年各省份生態文明指數和二級指標得分及排名續表如表1所示,2010年各省域生態文明指數(ECI)最高得分為105.63分,最低分為67.79分,差異顯著。其中,北京、廣東、浙江、天津、海南等5個省份生態文明指數(ECI)排名處于第一等級,上海、遼寧、江蘇、福建、重慶、山東、吉林、四川、黑龍江、內蒙古、江西等11個省份處于第二等級,陜西、廣西、云南、西藏、湖南、安徽、湖北、山西、河北、新疆等10個省份處于第三等級,河南、青海、貴州、寧夏、甘肅等5個省份處于第四等級。生態文明指數排名處于第一等級的省份中,北京、廣東、浙江、天津綜合經濟實力較強,社會發展整體水平較高;海南省則是由于各方面發展比較均衡,綜合評價結果排名靠前。ECI排名處于第二等級的省份中,上海、江蘇、山東等社會發展水平較高,協調程度相對領先,但生態環境較脆弱,需要加大對生態環境的反哺力度。遼寧、吉林、四川、黑龍江和江西等自然稟賦較好,生態活力較強,但社會發展水平與協調發展程度方面還相對落后。福建、重慶、內蒙古等各方面發展相對均衡,且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尚未形成顯著優勢。ECI排名位于第三等級的省份,整體生態文明水平均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其中,陜西、湖南、山西、河北等省份各方面發展相對均衡。廣西、云南、西藏等省份在生態環境方面具備一定優勢,但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經濟社會發展壓力較大。其余省份中,安徽生態活力較弱,湖北環境質量較差,新疆轉移貢獻優勢突出,但生態較脆弱、協調程度水平較低,因此都處在第三等級。ECI排名處于第四等級的省份中,河南省轉移貢獻優勢突出,但整體生態環境較脆弱,且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落后。青海、寧夏、甘肅各方面發展較均衡,但絕對水平偏低。貴州省轉移貢獻與大尺度的環境質量在全國領先,但生態活力脆弱,社會發展水平較低,因此整體生態文明水平排名相對靠后。2.2010年各省域生態文明指數(ECI)排名變化情況與ECCI2011評價結果相比,2010年度最新生態文明指數(ECI)相對排名發生變化的省份有21個。其中,有11個省域生態文明指數(ECI)排名上升。遼寧、江西、云南等3個省份ECI排名提高幅度最大,均上升了4位。數據對比可見,遼寧省主要得益于生態活力得分有所提高,轉移貢獻得分有大幅提升;江西省是由于協調程度得分上升,且轉移貢獻得分大漲;云南省排名上升主要是因為其社會發展得分有提高。福建省提高3位,得益于其轉移貢獻排名的大幅提升。其余,廣東、新疆、青海分別提高2位,吉林、四川、山西、河北各提升1位。ECI排名下降的有10個省份。其中,江蘇、寧夏等省下降1位,天津、廣西、西藏、貴州等省下降2位,山東、河南各下降3位,均由協調程度或環境質量排名下滑導致。湖北下降4位,是由于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等方面排名均有下降。黑龍江省ECI排名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5位,主要是因為轉移貢獻排名大幅度下降,而且社會發展排名也有所下滑。北京、浙江、海南、上海、重慶、內蒙古、陜西、湖南、安徽和甘肅等10個省份ECI排名沒有變化。(二)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評價結果1.2010年各省域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評價結果課題組從生態活力、環境質量、社會發展和協調程度四個方面,對2010年各省份自身生態文明建設水平進行綜合評價,得分和排名情況如表2所示。表22010年各省份SECI得分及排名2010年,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得分最高的省份仍然是北京,為93.44分,甘肅排名末尾,為56.54分。北京、廣東、天津、上海、浙江、海南等6省份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處于第一等級,重慶、江蘇、遼寧、福建、吉林、山東、四川、黑龍江、內蒙古、廣西等10個省份屬第二等級,江西、陜西、西藏、云南、湖南、湖北、河北、安徽、山西等9個省份處于第三等級,青海、新疆、河南、貴州、寧夏、甘肅等6個省份處于第四等級。將各省域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與生態文明指數(ECI)的得分排名相比較可以看出,兩組數據中各省排名基本一致,變化不大。北京、廣東、江蘇、四川、黑龍江、內蒙古、湖南、貴州、寧夏、甘肅等10個省份排名位置沒有變化。變化最大的省級行政區是重慶,SECI排名較ECI排名上升了3位,上海、廣西、河北、青海上升2位,天津、吉林、西藏、湖北各上升1位。浙江、遼寧、安徽等3個省份排名下降2位,海南、福建、山東、江西、陜西、云南、山西、新疆、河南各下降1位。2.2010年各省域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排名變化情況與上年度評價結果比較,2010年有22個省份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排名發生了變化。排名上升的省份有11個。青海省SECI排名上升幅度最大,提高4位,主要得益于環境質量和社會發展得分顯著提高。廣東、云南均提升3位,廣東是由于環境質量和協調程度得分顯著提高,云南則是因為生態活力排名大幅上升。福建、吉林、江西、陜西分別提高2位,重慶、四川、內蒙古、河北各上升1位。SECI排名下降的11個省份中,天津、上海、浙江、江蘇、廣西等各下降了1位,山東、西藏、安徽分別下降了2位。黑龍江省下降了3位,主要是由于其社會發展指標排名顯著下滑。湖北和寧夏SECI排名下降幅度最大,各下降了4位,它們都是由社會發展和協調程度排名下降所致。其余9個省份,北京、海南、遼寧、湖南、山西、新疆、河南、貴州和甘肅SECI排名無變化。(三)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評價結果1.2010年各省域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評價結果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從生態活力、環境質量和協調程度三個方面,對各省域“更綠”的生態文明建設狀況進行綜合評價,2010年各省域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評價結果如表3所示。表32010年各省份GECI得分及排名評價結果顯示,廣東省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為66.05分,高居榜首,甘肅省為44.36分,排在末尾。廣東、北京、海南、重慶、四川等5個省份處于第一等級,江西、黑龍江、吉林、廣西、遼寧、天津、浙江、陜西、云南、福建、山東、上海、內蒙古等13個省份屬第二等級,排名第三等級的省份是江蘇、西藏、湖南、湖北、安徽、河北和河南,山西、新疆、青海、貴州、寧夏、甘肅處于第四等級。將2010年各省域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與生態文明指數(ECI)評價結果比較,可以看出,各省排名變化明顯。其中,排名上升的省份有13個,江西上升了10位,廣西上升9位,四川上升8位,黑龍江上升7位,重慶上升6位,云南上升5位,上升4位的省份有吉林和陜西,海南和河南分別上升2位,廣東、湖北、河北各上升1位。排名下降的省份有12個,其中上海、江蘇分別下降11位,浙江下降9位,天津下降7位,福建下降6位,山東下降5位,下降3位的有遼寧和內蒙古,山西下降2位,北京、安徽和新疆各下降了1位。全國僅西藏、湖南、青海、貴州、寧夏、甘肅等6個省份排名沒有變化。將2010年各省域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與自身生態文明指數(SECI)評價結果相比較,各省排名差異仍然顯著。其中,有12個省份排名上升,江西省上升了11位,四川上升8位,黑龍江、廣西各上升7位,云南和陜西分別上升6位和5位,上升3位的省份有海南、重慶、吉林和河南,廣東和安徽各上升1位。排名下降的省份有13個,其中上海下降13位,江蘇下降11位,天津和浙江分別下降了8位和7位,福建下降5位,山東下降4位,內蒙古下降3位,青海下降2位,北京、遼寧、西藏、河北和山西各下降1位。湖南、湖北、新疆、貴州、寧夏和甘肅等6省排名不變。各省域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與ECI和SECI評價結果比較顯示,在生態活力和環境質量方面優勢突出的省份,其GECI排名較ECI和SECI排名靠前,而僅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領先的省份,其GECI排名則明顯落后于ECI和SECI排名。2.2010年各省域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排名變化情況與上年度綠色生態文明指數(GECI)評價結果比較,2010年GECI排名發生變化的省份有27個。GECI排名上升的省份有12個。江西省GECI排名提高幅度最大,上升了7位,主要是因為協調程度排名顯著提高。廣東、陜西、云南各上升5位,廣東省是因為環境質量和協調程度排名均有明顯提升,陜西省是由于環境質量排名有所提高,云南省主要得益于生態活力排名大幅上升。遼寧和內蒙古各上升了4位,均是由于生態活力或協調程度排名提高。黑龍江、吉林、湖南各上升2位。上升1位的省份有山西、青海和寧夏。GECI排名下降的省份有15個。其中,北京、海南、重慶、廣西、新疆、貴州和甘肅各下降1位。湖北和安徽分別下降了2位。江蘇、西藏各下降3位,均由協調程度或生態活力排名下降所致。浙江、山東和上海下降5位,浙江和山東是由于協調程度排名下滑所致,上海則是由于生態活力排名大幅滑落。天津GECI排名下降幅度最大,達7位,主要是由于其生態活力排名顯著下降。四川、福建、河北和河南等4個省份GECI排名沒有變化。(四)各省二級指標評價結果為便于各省份準確掌握本省域生態文明建設各領域的具體情況,我們分別對生態文明建設評價的五個核心考察領域生態活力、環境質量、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進行評價和分析。1.生態活力評價結果2010年各省域生態活力評價得分、排名和等級情況如表4所示。表42010年各省份生態活力得分、排名和等級從表4可見,黑龍江省生態活力得分最高,安徽、河南兩省得分并列最低。黑龍江、遼寧、四川、海南、江西、廣東、吉林等7個省份生態活力位居第一等級,浙江、北京、廣西、重慶、云南、湖北等6個省份位于第二等級,排名處在第三等級的有福建、山東、內蒙古、湖南、青海、山西、江蘇、陜西、天津、上海、西藏、甘肅、河北等13個省份,新疆、貴州、寧夏、安徽、河南等5個省份屬第四等級。各省生態活力得分來自對森林覆蓋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四個方面的定量評價。2010年度,廣東省生態活力得分處在第一等級,得益于其森林覆蓋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排名全國前列,且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居全國中上游。浙江省位于第二等級,因其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排名全國末尾。云南省森林覆蓋率居全國前列,但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處于全國中等水平,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排名靠后,因此,整體生態活力得分排名處于第二等級。福建省森林覆蓋率高居全國榜首,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排名全國上游,但其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和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相對落后,全省整體生態活力僅位列第三等級。安徽和河南由于生態活力考察的四個方面均處于全國平均水平以下,因此排在第四等級。與上年度評價結果比較,全國生態活力得分排名上升的省份有9個,其中云南提高了14位,山西上升10位,遼寧上升4位,河北上升3位,黑龍江、浙江、廣西、重慶和湖北各上升1位。排名下降的省份有13個,其中上海下降了12位,安徽下降6位,天津下降5位,海南和北京各下降3位,廣東、西藏、甘肅分別下降2位,吉林、新疆、貴州、寧夏和河南均下降了1位。四川、江西、福建、山東、內蒙古、湖南、青海、江蘇和陜西等9個省份排名沒有變化。2.環境質量評價結果2010年各省份環境質量評價得分及排名情況,如表5所示。由表5可見,西藏環境質量得分仍高居榜首,浙江和湖北兩省得分并列末尾。排名處于第一等級的省份有西藏、貴州、四川和云南,重慶、廣西、海南、吉林、內蒙古、新疆、青海、黑龍江、陜西等9個省份處于第二等級,北京、天津、江西、廣東、遼寧、安徽、甘肅、江蘇、福建、湖南、河北、上海、山東、山西、河南和寧夏等16個省份排在第三等級,浙江和湖北位列第四等級。表52010年各省份環境質量得分、排名和等級ECCI2012側重于對各省域大尺度環境質量的考察,從地表水體質量、環境空氣質量、水土流失率和農藥施用強度四個方面定量評價各省份環境質量狀況。2010年度,海南地表水體質量和省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居全國榜首,水土流失率得分位居全國次席,但由于農藥施用強度高,得分排名末尾,因此,環境質量整體得分排名第二等級。重慶和新疆地表水體質量全國領先,但環境空氣質量和水土流失率得分排名靠后,整體環境質量也位于第二等級。江西省地表水體質量、環境空氣質量和水土流失率得分均居全國中上游水平,但其農藥施用強度較大,環境質量整體得分排在第三等級。寧夏農藥施用強度(逆指標,排名越靠前,農藥施用越少)得分居全國首位,但地表水體質量和水土流失率得分均排在末尾,因此環境質量處于第三等級。浙江和湖北在環境質量考察的四個方面大多處于中游及以下水平,因此位列第四等級。與上年度環境質量評價結果比較,各省域排名相對穩定,西藏、貴州、四川、云南、重慶、海南、吉林、內蒙古、新疆、江蘇、湖南和河北等12個省份排名沒有變化。排名上升的7個省份中,上海上升6位,青海、陜西、廣東分別上升了4位,山東、山西和寧夏各上升1位。排名下降的省份有12個,其中福建下降了5位,河南下降4位,廣西下降2位,黑龍江、北京、天津、江西、遼寧、安徽、甘肅、浙江和湖北各下降1位。3.社會發展評價結果2010年各省份社會發展評價結果如表6所示。表62010年各省份社會發展得分、排名和等級社會發展評價結果顯示,上海得分最高,河南和甘肅得分最低。排名處于第一等級的有6個省份,分別是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蘇和廣東,福建、遼寧、山東、海南、內蒙古等5個省份排在第二等級,位于第三等級的是吉林、寧夏、重慶、山西、黑龍江、西藏、湖南、青海、河北、湖北、陜西、貴州、廣西、新疆、四川、安徽等16個省份,云南、江西、河南和甘肅等4省列第四等級。社會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ECCI2012繼續從人均GDP、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城鎮化率、人均預期壽命、人均教育經費投入和農村改水率等六個方面對各省域社會發展水平展開定量評價。2010年度,上海、北京、天津三個直轄市仍占據社會發展排行榜前三位。海南人均GDP排名相對靠后,但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全國領先,城鎮化率、人均預期壽命、人均教育經費投入和農村改水率居全國中上游,因此社會發展整體水平屬第二等級。內蒙古人均GDP排名靠前,城鎮化率和人均教育經費投入居全國中上游水平,但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人均預期壽命和農村改水率相對落后,整體社會發展水平也位于第二等級。西藏社會發展排名全國第17位,居第三等級,雖然其人均GDP排名第28位、城鎮化率和人均預期壽命均排名全國末尾,但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和人均教育經費投入排名領先,均居全國第3位,農村改水率數據缺失,根據ECCI2012缺失值處理辦法,賦予了全國平均等級分。河南和甘肅由于社會發展各三級指標排名均相對落后,因此整體社會發展評價得分排名末尾,居第四等級。與上年度評價結果比較,有15個省份社會發展得分排名上升,其中海南、吉林、青海上升幅度最大,各提高4位,湖南和云南分別上升了2位,上升1位的省份有江蘇、福建、山東、西藏、河北、貴州、廣西、四川、安徽和河南。排名下降的10個省份中,黑龍江和湖北各下降了5位,陜西和新疆分別下降3位,寧夏下降2位,廣東、遼寧、內蒙古、江西和甘肅都下降了1位。上海、北京、天津、浙江、重慶和山西的社會發展排名沒有變化。4.協調程度評價結果2010年各省域協調程度評價得分、排名及等級情況如表7所示。表72010年各省份協調程度得分、排名和等級評價結果顯示,北京協調程度得分仍然占據榜首,甘肅得分最低,排名末尾。排名處于第一等級的省份有北京、廣東、天津、上海和重慶,浙江、山東、福建、江蘇、陜西、海南、安徽、廣西、河南、江西、河北、湖南、湖北等13個省份位于第二等級,吉林、內蒙古、遼寧、四川、云南、黑龍江和山西等7省排在第三等級,新疆、西藏、寧夏、青海、貴州和甘肅列第四等級。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在于實現協調發展,ECCI2012仍然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工業污水達標排放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單位GDP能耗、單位GDP水耗和單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等七個方面對各省域協調發展狀況進行了定量評價。2010年度,北京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和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居全國中游,其余五項三級指標均處于全國領先水平,因此協調程度得分高居榜首。廣東省工業污水達標排放率和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居全國中游水平,其余五項三級指標都排名全國前列,整體協調程度也處于第一等級。重慶市單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分排名相對靠后,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工業污水達標排放率、單位GDP能耗和單位GDP水耗均處于全國中游,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和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全國領先,因此2010年度也躋身第一等級。甘肅省僅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處于全國中等水平,其余三級指標均排名靠后,因此協調程度得分最低。與上年度協調程度評價結果比較,排名上升的省份有11個,其中廣東提高幅度最大,上升了7位,內蒙古上升5位,江西上升3位,重慶、陜西、河南、新疆和青海各上升2位,上升1位的省份有上海、吉林和四川。排名下降的省份有15個,其中云南下降了5位,山東、湖北下降4位,浙江和江蘇各下降了3位,黑龍江下降2位,天津、海南、安徽、河北、山西、西藏、寧夏、貴州和甘肅均下降1位。北京、福建、廣西、河南和遼寧等5個省份排名沒有變化。5.轉移貢獻評價結果2010年各省域轉移貢獻評價結果如表8所示。表82010年各省份轉移貢獻得分、排名和等級轉移貢獻評價結果顯示,海南、山東、四川、新疆、河南和貴州位居第一等級,遼寧、福建、吉林、內蒙古、江西、陜西、云南和安徽位于第二等級,第三等級的省份有廣東、浙江、江蘇、黑龍江、湖南、青海、西藏、天津、重慶、湖北和山西,北京、廣西、河北、寧夏、甘肅、上海位列第四等級。為反映各省域在農林牧漁生產、煤油氣能源提供、水資源供給和人居保障方面作出的貢獻,ECCI2012繼續對各省域轉移貢獻狀況進行了定量評價。2010年度,排名處于第一等級的省份,海南是因為其農林牧漁人均總產值和用水自給率全國領先,山東是由于其農林牧漁人均總產值和人口密度排名全國前列,四川得益于其用水自給率優勢突出,新疆是因為其農林牧漁人均總產值和煤油氣能源自給率全國領先,河南是由于其煤油氣能源自給率和人口密度排名靠前,貴州得益于其煤油氣能源自給率和用水自給率均居全國前列。山西作為能源大省,在煤油氣能源自給率方面優勢突出,但其余三級指標均排名靠后,因此僅位于第三等級。北京和上海僅人口密度排名全國前列,其余三級指標均相對落后,因此位于第四等級。與上年度評價結果比較,有17個省份轉移貢獻排名上升,其中遼寧、福建、江西提高幅度最大,各上升了9位,新疆上升8位,四川和貴州分別上升4位,吉林、內蒙古、云南、西藏、天津、山西、北京和河北各上升2位,廣東、浙江、江蘇上升1位。排名下降的10個省份中,黑龍江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14位,重慶次之,下降13位,湖南、青海和湖北各下降6位,陜西、安徽、廣西和寧夏分別下降了2位,上海下降1位。海南、山東、河南和甘肅排名沒有變化。二評價分析方法為確保對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評價的穩定性與延續性,ECCI2012沿用了ECCI2011的評價指標,調整完善算法,對各省份生態文明建設狀況進行定量評價及相應分析。1.ECCI2012ECCI2012仍然從器物和行為層面來定量評價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狀況,評價體系構建以目標為導向,將生態文明建設評價總指標分解為生態活力、環境質量、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五個核心考察領域,然后選取反映各考察領域不同側面建設水平、具有顯示度和權威數據支撐的具體指標,形成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ECCI2012),如表9所示。表9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ECCI2012)續表生物多樣性、基尼系數以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等與生態文明建設密切相關的重要指標,由于仍缺乏權威數據的支撐,ECCI2012暫未納入。此外,目前選取的三級指標,更多是從量的角度進行評價,如對森林、自然保護區的評價,ECCI2012只考慮了森林覆蓋率、自然保護區占轄區面積比重,如果能夠從森林質量、自然保護區質量等質的方面進行考察,評價分析結果會更準確。但由于缺乏相關部門發布的權威數據,當前也只好暫時放棄,待數據完善后再調整更新ECCI。2.ECCI2012的算法及分析方法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目前難以確定各項三級指標的絕對目標值,因此,ECCI2012繼續采用相對評價算法,以統一的Z分數(標準分數)方式,對三級指標進行無量綱化處理,賦予各三級指標等級分,并根據多指標綜合評價法對三級指標等級分進行加權求和,計算出反映各省域五個核心考察領域建設水平的得分和表現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整體狀況的生態文明指數(ECI)。ECCI2012中各級指標權重的分配,主要根據德爾菲法,經50余位相關學科專家打分,并幾經反復,才最終達成一致。為彌補相對評價算法的不足,課題組根據三級指標原始數據及評價結果,展開了類型分析、相關性分析、進步指數分析和發展態勢分析。三分析研究結論(一)國際比較研究結論國際比較顯示,第一,與世界先進國家比較,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水平還相對落后,只有為數不多的指標已經接近或達到了同期世界平均水平。這些指標包括: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人均預期壽命、農村人口獲得改善水源比例、農業人均總產值和人口密度,分別涉及生態活力、社會發展和轉移貢獻考察領域。比較而言,其他指標所對應的領域建設任務任重道遠,其中,環境質量和協調程度領域的建設任務尤其艱巨。第二,由于各省域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社會條件差異巨大,我國生態文明建設要實現整體飛躍還需要較長時間。我國各省域生態文明建設總體水平差異顯著,在不同建設領域發展亦不均衡,這種不平衡性決定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將具有長期性。目前,部分省份在一些具體建設領域已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值得其他省份借鑒學習,以結合自身條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第三,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雖然任務艱巨,但總體形勢向好。我國在經濟社會迅速發展的同時,努力避免造成更大的生態環境負擔,并把生態文明建設列入基本國策,已初見成效。尤其是協調程度和社會發展方面我國的進步態勢顯著。然而,一些領域由于長期累積效應也導致建設狀況不佳,需要通過堅持不懈的投入進行改善。(二)生態文明建設類型分析結論第一,2010年,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劃分為六大類型:均衡發展型、社會發達型、生態優勢型、環境優勢型、相對均衡型和低度均衡型,與2009年相比,基本保持穩定。第二,生態文明建設類型之間只具有相對比較意義。2010年,只有少數幾個省份的4項二級指標等級分完全相同,這說明目前我國各省份的生態文明建設狀況仍然差異較大。六種類型的區分,只是根據它們的相似之處求同存異劃分出來的,只具有相對的比較意義。而且,我國目前尚沒有哪個省份具有絕對優勢、各項二級指標得分都排名第一等級,各省份均存在自身的相對優勢和劣勢,既不可盲目樂觀,也不應妄自菲薄。第三,生態文明建設類型是變化的。由于各省發展速度不一致,2010年,有4個省份所屬的生態文明建設類型有所改變,福建由相對均衡型轉變為社會發達型,河北由低度均衡型轉變為相對均衡型(如2011年版綠皮書所預見的[1]),廣西由環境優勢型變為相對均衡型,而安徽由相對均衡型變為低度均衡型。有些變化可喜,有些變化則堪憂。第四,各省份應結合自身實際,確定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策略。生態文明建設的最終目標,是要實現各方面的協調發展,尤其是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改善之間的良性循環。目前,各省份離協調發展的目標仍有一定距離,因此,各省份應基于自身實際,尋找可供借鑒的成功經驗,確定相應的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策略,進一步發揮優勢,及時填補“短板”,推進本省生態文明水平的提升。(三)相關性分析結論研究顯示,由于間隔時間較短,2010年各項指標之間的相關性情況,與2009年有諸多相似之處,因此,2011年版《生態文明綠皮書》對2009年相關性的分析,仍有很大的參考價值。2010年度的相關性分析,在分析相關性整體情況的基礎上,重點突出有變化的、值得重點關注的方面。1.ECI相關性整體情況2010年,各省份三套生態文明指數(ECI、SECI、GECI)之間,均高度正相關,這說明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ECCI)的整體框架設置合理,能比較穩定地反映各省份的生態文明建設狀況。2010年,“生態文明指數”(ECI)得分與各二級指標的相關性程度,由高到低排列分別是:協調程度、社會發展、生態活力、轉移貢獻和環境質量。其中,協調程度、社會發展和生態活力與ECI高度正相關,轉移貢獻與ECI正相關不顯著,而環境質量與ECI呈不顯著負相關。協調程度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為上升直線,說明協調程度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影響不僅非常大,而且非常直接。社會發展和生態活力指標,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為上升曲線,先陡后緩,說明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和生態活力改善,對生態文明建設的促進作用有逐漸變緩趨勢。環境質量與ECI呈負相關但不顯著,說明我國環境狀況仍不能滿足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甚至拖了生態文明建設的后腿。由于轉移貢獻本身包括多個方面,且受到自然地理條件、功能區劃、社會歷史等因素的影響,各省份分別在能源供應、農產品供給和人居保障等方面,對別的省份有所貢獻,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因此轉移貢獻與ECI之間的正相關性不顯著。由此可見,與2009年基本一致,目前我國各省份的生態文明建設,還主要依賴于協調發展能力、社會發展水平和生態活力的提高,環境質量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不相符。2.二級指標相關性情況2010年,除了社會發展與協調程度之間高度正相關(0.649)之外,其他二級指標之間的相關性均不顯著。特別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社會發展、協調程度與環境質量之間,轉移貢獻與社會發展之間,還存在較顯著的負相關性,但2010年卻不再顯著了。這傳遞出兩個積極信號:第一,從全國層面來看,經濟社會發展與大尺度自然環境之間的緊張關系開始有所緩和;第二,處于不同社會發展水平的省份,相互之間的轉移貢獻更加平衡。從各三級指標與所屬的二級指標之間的相關性來看,與2009年一樣,各二級指標與自身三級指標之間大多存在顯著相關性,且正指標正相關,逆指標負相關,這充分說明各三級指標具有鮮明的指標性和代表性。具體來說,從目前選取的25項指標來看,森林覆蓋率是影響生態活力的關鍵指標;地表水體質量和環境空氣質量是影響環境質量的關鍵指標;社會發展各三級指標均與社會發展二級指標高度正相關,特別是人均GDP指標,它與社會發展的相關度高達0.934**,并且與其他社會發展三級指標均存在極高的正相關性;除了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與協調程度相關性不顯著外,其余指標均與協調程度二級指標高度相關;農林牧漁人均總產值和人口密度,是影響轉移貢獻的關鍵指標,前者與轉移貢獻高度正相關,后者與轉移貢獻顯著負相關,這說明,整體來講農業大省對全國的轉移貢獻較大,而人口密度高、經濟社會較發達的省份,在總體上依賴其他省份。同時,由于有些指標代表性有待提高、指標數據更新不及時、指標變化幅度較小、指標受到自然地理條件限制等原因,2010年仍有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環境空氣質量、水土流失率、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煤油氣能源自給率和用水自給率等8項指標,與各自所屬的二級指標之間關聯度不顯著。值得強調指出的有兩點。第一,與2009年一樣,2010年森林覆蓋率與生態活力相關性擬合趨勢線,仍為倒N型曲線,在15%至50%的區間內,森林覆蓋率對生態活力的促進作用最明顯;城鎮化率與社會發展相關性擬合趨勢線也仍為倒N型曲線,兩個拐點分別出現在35%和80%左右。這意味著對于改善生態活力和促進社會發展來講,都要合理把握好森林建設和城鎮化建設的度。第二,與2009年不同,2010年,農藥施用強度與環境質量之間的負相關性開始變得顯著了。因為截至2010年,除了海南、浙江等10個省份的農藥施用強度略有下降外,我國絕大多數省份還在持續提高農藥施用強度,由于農藥殘留的累積效應逐步顯現,農藥施用對環境質量的負面效應已經凸顯,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扭轉。3.三級指標相關性情況2010年,有10項三級指標與ECI高度相關,6項與ECI顯著相關,同時有9項指標與ECI無顯著相關性。在與ECI相關性顯著的16項三級指標中,包括社會發展類全部6項,協調發展類5項,生態活力類和環境質量類各2項,轉移貢獻類1項。這再次佐證,社會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調,協調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同時也啟示我們,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整體性事業,各個方面都不可偏廢,如國土綠化等生態建設事業,空氣、水體和土壤環境治理事業。具體從各三級指標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來看,有些為上升或下降一次函數直線,有些為上升或下降二次函數曲線,個別的甚至為三次函數曲線,這分別說明不同指標所代表的不同方面,對生態文明建設具有不同意義。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人均教育經費投入、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森林覆蓋率5項指標,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呈直線上升,而水土流失率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呈直線下降;這說明,調整升級產業結構、提高科技教育水平、發展循環經濟、加強生態建設、加快環境治理,是直接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幾大強勁驅動因素。要解釋的是,農藥施用強度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也為上升直線。這并不意味著農藥施用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因素,而是由于受到地理氣候和經濟條件影響,農藥施用強度與生態活力、協調程度和社會發展三個二級指標均呈一定的正相關性,因此最終導致它與ECI有顯著正相關性。人均預期壽命、農村改水率、工業污水達標排放率、單位GDP能耗、單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單位GDP水耗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為上升或下降二次函數曲線;這說明,社會福利水平、節能減排水平和協調發展能力,對生態文明建設起著持續推動作用。社會發展類指標人均GDP和人口密度與ECI的相關性擬合趨勢線也為上升二次函數曲線,且先陡后緩;這說明各省份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城市化發展程度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作用,有隨人均GDP增長和人口密度增加而逐漸減弱的趨勢。我國的人均GDP在世界上仍處于中等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但也需要在提高經濟發展水平的同時,積極加快社會建設、生態建設和協調發展能力建設,克服經濟發展所面臨的“福利門檻”和“生態門檻”,積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向前發展。我國的城鎮化發展水平也剛剛超過50%(城鎮化率),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基于全國面板數據,城鎮化率與ECI相關性分析擬合趨勢線是三次函數,為倒N型曲線,在30%至75%的發展區間內,提高城鎮化率對生態文明建設的促進作用非常顯著,但隨后逐漸變弱,甚至在超過75%之后起到一定的負面作用。這說明,對于絕大多數省份來講,要建設生態文明,仍需進一步加快城鎮化建設。當然,各省份也不是城鎮化率越高越好,而是要基于自身實際,合理確定城鎮化水平。另外,由于有些指標代表性有待提高、指標數據更新不及時、指標變化幅度較小、指標受到自然地理條件和主體功能區分區限制等,2010年,有9項三級指標與ECI相關性不顯著,分別是: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煤油氣能源自給率、環境空氣質量、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用水自給率、農林牧漁人均總產值、地表水體質量。相比2009年,有4項三級指標與ECI的相關性發生了明顯變化: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煤油氣能源自給率和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與ECI的相關性不再顯著,而森林覆蓋率與ECI之間開始呈現顯著正相關性。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與ECI的正相關性變得不夠顯著,原因在于2010年各省份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成效顯著,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率低于70%的省份,由2009年的15個減少至8個,數值集中分布在70%~100%的較小區間。這是一種可喜的變化。煤油氣能源自給率與ECI的負相關性沒有2009年那么顯著了,說明我國能源儲藏“西多東少”的整體自然分布格局,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東高西低”的格局之間的對立,不再那么突出。這也是一種可喜的變化。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重與ECI的相關性變得不夠顯著,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該指標受自然條件和功能區劃限制,另外指標本身較穩定。盡管森林覆蓋率指標也受自然條件和功能區劃限制,指標本身也較穩定,但在2010年,森林覆蓋率與生態活力的正相關性進一步提高,由2009年的0.553**上升到了0.636**,森林綠化事業對生態活力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凸顯,因此,森林覆蓋率與ECI之間的正相關性也開始變得顯著起來。這同樣是一種可喜的變化。(四)進步指數分析結論2009~2010年,全國整體及各省域的生態文明建設進步指數分析顯示,盡管局部地區、個別考察領域出現退步,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水平呈上升態勢,顯示了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向好的發展勢頭。2010年度,全國層面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水平再創新高。其中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都實現較大幅度提高,但生態活力未能保持上年度增強的勢頭而有所回落,環境質量退化的趨勢仍未根本扭轉。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是社會發展、協調程度和轉移貢獻的進步,生態活力和環境質量成為制約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快速提高的瓶頸。造成生態活力回落的主要原因是自然保護區的有效保護出現退步。由于我國人口的急劇增長,以及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對土地資源的需求剛性上升,自然保護區遭受著新一輪土地開發的蠶食,以滿足礦業、農牧業或基礎建設的用地需求,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目前的自然保護區范圍調整,雖然未直接觸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但試驗區和緩沖區的減少,依然會對自然保護區功能和質量產生較大負面影響。因此,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調整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堅持實事求是,應切實以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為準則,避免為經濟開發而盲目調整。環境質量持續退化依然是農藥施用強度的持續攀升所導致。當前,農業面源污染已成為主要環境污染源之一,化肥、農藥的過量施用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2010年全國平均化肥施用量已達國際公認安全使用上限(225千克/公頃)的2倍以上,農業生產中施用的農藥也有60%~70%殘留于土壤中,它們不僅造成土壤污染、土地質量退化,還會帶來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當務之急,一方面,應加快轉變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嚴格控制農藥、化肥施用量;另一方面,應加快研制、推廣使用無公害農藥,增施有機肥。各省生態文明建設進步指數分析顯示,2010年度全國有28個省份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實現了不同程度的進步。具體到五個核心考察領域,生態活力增強的省份為19個,其余省份有所減弱,與全國整體生態活力有小幅回落形勢較一致;環境質量方面,仍有19個省份在持續退化,全國整體環境惡化的趨勢仍未根本扭轉;社會發展和協調程度均各有1個省份有所下降,其余各省保持了較快發展的態勢;轉移貢獻方面徹底扭轉了上年度多數省份退步的局面,全國有28個省份實現了較快提升,這得益于各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提升,農業經濟實力持續增強,農林牧漁人均總產值顯著提高,且大自然“給力”,各地水資源量大幅增加,用水自給率也明顯上升。(五)驅動分析結論全國自身生態文明發展態勢分析顯示,2003~2010年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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