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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富人區的她考研考博-法碩法學-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考研押題卷【3套】含答案詳解(圖片大小可任意調節)全文為Word可編輯,若為PDF皆為盜版,請謹慎購買!卷I一.單項選擇題(共50題)1.將國歌正式定為《義勇軍進行曲》的修正案是()。

A.第一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D.第四次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第四次《憲法修正案》中增加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故選D項

2.以憲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與普通法律是否相同為標準對憲法進行分類,可將其分為()。

A.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

B.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C.欽定憲法、民定憲法和協定憲法

D.原生憲法與派生憲法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所依據的分類標準,是憲法是否具有統一的法典形式,故排除A項。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是以憲法有無嚴格的制定修改機關和程序為標準所作的分類,故選B項。欽定憲法、民定憲法和協定憲法,是以制定憲法的機關為標準對憲法所作的分類,故排除C項。此外,在憲法學中,沒有原生憲法和派生憲法這種分類,故排除D項。

3.下列選項中,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是()。

A.甲將租賃的一輛汽車轉讓給乙

B.甲在某網店購得國家禁止銷售的竊聽器

C.某公司誤將甲當成乙而與之簽訂委托合同

D.甲謊稱未婚,乙信以為真與之結婚

答案:C

本題解析:

A迭項屬于無權處分行為,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買賣合同有效,有效合同不能撤銷。但是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B選項是無效合同,因為合同標的是國家禁止銷售的竊聽器,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銷合同。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為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可以撤銷。行為人因對對方當事人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C選項,某公司對對方當事人有錯誤認識,是重大誤解,屬于可撤銷的合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因脅迫而結婚的,婚姻關系可撤銷。D選項是因欺詐而結婚,不是因脅迫結婚,不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4.在唐朝,皇帝針對“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臨時頒發的各種敕令,經過編錄之后成為“禁違止邪”的“永為法則”。這種法律形式是()。

A.律

B.令

C.格

D.式

答案:C

本題解析:

唐代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格、式。律相當于近代的刑法典;令是關于國家體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規;格是國家機關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據以辦事的行政法規,是禁違止邪的官吏法規;式是各級行政組織活動規則和國家機關的公文程式。

5.以下哪一項不是立法的原則()

A.合憲性原則

B.科學性原則

C.合理性原則

D.民主性原則

答案:C

本題解析:

法律制定的原則有:合憲和法制統一原則、科學性原則(法律制定必須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的規定權利義務、權力與責任;法律規范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和民主性原則(立法體現人民意志;堅持立法公開,保障公眾參與立法)。

6.北洋政府時期,采用資產階級三權分立憲法原則的憲法文件(草案)是()。

A.“五五憲草”

B.《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C.“天壇憲草”

D.“段記憲草”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13年)是北洋政府統治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又稱為“天壇憲草”。“天壇憲草”采用了資產階級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確認了民主共和制度,體現了《臨時約法》的憲法精神,故選C項。《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36年)又稱為“五五憲草”,它主要秉承了《訓政綱領》的宗旨,不可能確立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也采取三權分立原則,但制定于南京臨時政府時期,而不是北洋政府時期,故排除B項。《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25年)又稱為“段記憲草”,是段祺瑞一手炮制的,也不能體現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故排除D項。

7.下列關于無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對不滿16周歲的人不得適用無期徒刑

B.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判決執行以前的羈押時間不得折抵刑期

C.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適用假釋

D.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10年以上

答案:B

本題解析: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強制其參加勞動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罰方法。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極其嚴重的才可適用無期徒刑,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罪一般不判處無期徒刑,但并非對不滿16周歲的人一律不能適用無期徒刑,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無期徒刑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因此選項B是正確的。根據《刑法》第81條第1款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若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危險的,可以假釋。選項C是錯誤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8.下列選項中,主觀方面可以表現為過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險駕駛罪

D.食品監管瀆職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食品監管瀆職罪主觀方面可以表現為故意或過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險駕駛罪主觀只能表現為故意。

9.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構成()。

A.徇私枉法罪

B.玩忽職守罪

C.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D.濫用職權罪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構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與徇私枉法罪的一個重要區別在于枉法裁判罪發生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而徇私枉法罪則發生在刑事活動中。故選C項。

10.下列選項中,不屬于物權基本原則的是()。

A.物權法定原則

B.一物一權原則

C.公示、公信原則

D.物權無因性原則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物權的基本原則有三:物權法定原則,一物一權原則和公示、公信原則。我國不承認物權的無因性理論,該理論系德國物權法理論。

11.甲在搶劫時,突然產生幻覺,看見警車駛來,于是自動放棄犯罪。甲的行為屬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預備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C

本題解析:

自動放棄犯罪意味著行為人徹底放棄繼續實施該犯罪的意圖。自動中止犯罪的原因有:出于真誠的悔悟;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受到別人的規勸;害怕受到刑罰的懲罰等。在犯罪實際上能夠進行到底而犯罪人認為遭遇客觀障礙不可能進行到底的情況下,犯罪人撤離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因為認識錯誤、發生錯覺、幻覺而使犯罪沒有進行下去的,通常不認為具有自動性。

12.某人在唐朝首都長安犯強盜罪,三次入獄,依律應分別處徒刑1年、1年半、2年,則依據唐律,第三次處刑時應判處的刑罰為()。

A.徒刑4年半

B.徒刑3年

C.流刑2000里

D.絞刑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唐律疏議·賊盜律》規定:“諸盜經斷后,仍更行盜,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絞。”即前后三次犯應處徒刑的罪,不是以其中一個重罪處刑,而是處以徒刑之上一種刑罰即流刑2000里。三次犯應處流刑的罪,則處以絞刑。故選C項。

13.首創六部分篇法典編纂體例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大明律》

B.《宋刑統》

C.《大清律例》

D.《唐律疏議》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明太祖朱元璋一改前朝12篇的法典編纂格局,采取以“名例律”為統率,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作為分篇,從而創立了六部分篇的法典編纂方式,故選A項。

14.2005年10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時簽訂了一份質押合同,約定甲于5年10月13日將一頭受胎的母牛作為質物交付給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牛犢一頭。根據上述情形,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質押合同生效時間為2005年10月10日

B.牛犢應當歸乙所有

C.質押合同生效時間為2005年10月13日

D.牛犢應當歸甲所有,乙應當將牛犢還給甲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在物權法通過之前,本題答案為C項,在物權法通過之后,本題答案為A項。之所以產生這種差異,關鍵在于,在物權法通過之前,民法理論并未區分物權效力和債權效力的差異,具體而言,根據《物權法》第15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對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根據《物權法》第23條的規定,動產物權的變動,自交付時起發生效力。可見,物權變動無論采取登記要件主義,還是采取登記對抗主義,都與合同無關,就本題而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質押合同在10月10日生效,但如果沒有移轉占有,質權沒有成立,即沒有發生物權變動,但合同還是有效的。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質權人在占有質物期間有收取孳息的權利,但對質物所生孳息不享有所有權,因此,牛犢應當歸甲所有;而出質人的所有權受質權的限制,即在甲還款前,乙對小牛犢有權收取和占有,故B項和D項都不正確。注意:有關質權人占有質物期問如何認定孳息的歸屬問題,物權法維持了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因此,這方面的知識點并未發生變化。此外,在物權法和民法典、擔保法等規定不一致時,適用物權法的有關規定。

15.甲欲殺乙,誤將丙當乙殺死,甲的行為屬于事實上的認識錯誤之()。

A.目標的錯誤認識

B.手段的錯誤認識

C.因果關系的錯誤認識

D.行為誤差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刑法上的認識錯誤可以分為法律上的認識錯誤和事實上的認識錯誤兩類。法律上的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有不正確的理解;事實上的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時的事實有不正確的理解。事實認識錯誤包括目標的錯誤認識、手段的錯誤認識和因果關系的錯誤認識。目標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行為指向的事物性質和種類的不正確認識。目標錯誤一般分為三種情況,一是把人當做獸,二是把獸當做人,三是把甲人當做乙人。本題中甲的認識錯誤是屬于上述第三種情況。故本題答案是A項。手段錯誤是指行為人對其選擇的犯罪手段的性質發生錯誤認識,如把白糖當做砒霜。因果關系錯誤是指對其所實施的行為和所造成的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的實際發展有錯誤認識。應當注意的是,本題中行為誤差并不屬于認識上的錯誤,它是指行時,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發生了并不是行為人所期望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對事實情況并沒有發生錯誤認識。

16.最早實行憲政的現代化國家是()。

A.美國

B.英國

C.法國

D.意大利

答案:B

本題解析:

【詳解】

憲法的制定和憲政的實行必須有一定的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基礎。近代憲法憲政的產生是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結果。而英國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最早的國家,也是最早發生資產階級革命的國家。雖然,當時的資產階級還不夠強大,革命結果只能是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的相互妥協,但是憲政制度畢竟已經在英國開始實行,即君主立憲制度。所以最早實行憲政的現代化國家是英國。故本題選B項,其他選項與歷史不符。

17.以下哪一項是一個國家或民族首要的權利()

A.發展權

B.獨立權

C.自由權

D.生存權

答案:D

本題解析:

1991年中國政府公布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份“人權白皮書”,即《中國人權狀況》,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生存權概念,并指出生存權是中國人民長期爭取的首要權利。

18.在憲法中體現“三權分立、三權制衡”原則最典型的國家是()。

A.英國

B.法國

C.美國

D.中國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中國不實行“三權分立”,而是實行“民主集中制”,故排除D項。英國、法國、美國都實行“三權分立、三權制衡”原則,但英國的特點在于立法權在三權中處于較為優越的地位,由此形成英國的議會內閣制。美國的特點是三權分立并在三權之間保持平衡,即任何一種權力也不高于另外兩種權力。法國的權力制約和監督原則既有英國型的特點也具有美國型的特點,總統權力得到加強,議會權力被削弱,司法機關仍處于獨立地位。可見,三權制衡特點最為顯著的是美國,故選C項。

19.某國家工作人員李某與社會上的張某勾結,由李某利用職務便利同張某共同騙取國家大量財物。對上述行為的定性為()。

A.李某構成貪污罪,張某構成盜竊罪

B.李某構成貪污罪,張某構成詐騙罪

C.李某和張某共同構成貪污罪

D.張某構成詐騙罪,李某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

答案:C

本題解析:

【詳解】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根據《刑法》第382條第3款的規定,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貪污罪的共犯論處。據此,國家工作人員李某利用職務便利,同張某共同騙取國家大量財物的,共同構成貪污罪。

20.下列犯罪中,只能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的是()。

A.非法拘禁罪

B.招搖撞騙罪

C.玩忽職守罪

D.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雖然規定在瀆職罪一罪中,但《刑法》第398條第2款;規定,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這就使得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故選c項。

21.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本質特點()

A.依憲治國

B.人民當家作主

C.民主集中制

D.黨的領導

答案:B

本題解析: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黨的領導是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是本質特點,堅持依憲治國是根本途徑二

22.下列選項中,適用無因管理情形的是()。

A.甲結婚時,甲的朋友乙幫助忙前跑后

B.丙的鄰居丁家失火,丙幫助鄰居丁滅火

C.下大雪清掃路面

D.借腹生子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認定所管理的事務屬于無因管理,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第一,該事務必須是其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務,但不足以發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純粹道義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務,如朋友結婚而為其忙前跑后,就不能認定為無因管理,故A項不掏成無因管理。第二,管理所針對的事務須為特定事務。如下大雪清掃路面,因受益人不特定,不能構成無因管理,故C項不構成無因管理。第三,本人專屬的,或者具有強烈人身屬性的事務,不得成立無因管理,如所謂借腹生子、扶養、監護、遺囑執行等,不得成立無因管理,故D項不構成無因管理。因此,只有B項符合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23.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法律性質和地位,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屬于程序法

B.屬于司法法律體系中的行政法

C.是《監獄法》的上位法

D.相較于《公務員法》屬于一般法

答案:B

本題解析:

《人民警察法》是行政法、實體法,而非程序法,故A項錯誤,B項正確。C選項錯誤,《人民警察法》與《監獄法》同屬法律,位階相同,C項錯誤。《人民警察法》相較于《公務員法》應屬特殊法,D選項錯誤。故選擇B項。

24.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以下哪一個國家機關有權制定基本法律()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答案:A

本題解析:

在我國,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因此,本題選擇A。

25.下列關于英國憲法和憲政的表述,錯誤的是()。

A.英國是世界近代憲法的發源地

B.英國的憲法是由憲法性文件、憲法判例和憲法慣例等組成

C.英國最著名的憲法文件包括改革法、國會法、國民參政法和共同體法等

D.英國憲政制度最終是通過1688年“光榮革命”實現的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在資本主義國家中,英國是最早實現憲政的國家,故A項表述正確。英國的憲法是由憲法性文件、憲法慣例和憲法判例等組成,故B項表述正確。英國著名的憲法性丈件包括1832年的改革法、1911年的國會法、1918年的國民參政法、1972年的共同體法等.故C項表述正確。英國憲政制度是逐步確立的,而不像法國那樣,通過1789年法國革命予以實現,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的結果是制定了《權利法案》,但在這之前或者之后仍有憲法性文件,故D項表述錯誤。

26.關于共同犯罪成員的刑事責任,說法正確的是

A.對于主犯,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B.對于從犯,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C.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D.如果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應當對教唆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答案:C

本題解析: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A選項說法錯誤。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B選項說法錯誤。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C選項說法正確。如果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獨自構成犯罪,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D選項說法錯誤。

27.王某花8000元錢從人販子手中收買了婦女鐘某,強行奸淫之后,又轉手以100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王某的行為構成()。

A.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與強奸罪

B.強奸罪

C.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

D.拐賣婦女罪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我國《刑法》第241條第5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拐賣婦女、兒童罪定罪處罰。我國《刑法》第240條規定,奸淫被拐賣婦女的,作為拐賣婦女罪的加重構成,而不另外構成強奸罪。故選D項。

28.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乙50萬元定金后逃匿,甲的行為屬于

A.法條競合犯

B.想象競合犯

C.結果加重犯

D.結合犯

答案:A

本題解析:

法條競合犯,指一行為同時觸犯存在法條競合關系的數個法條的犯罪形態。甲的行為既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也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因為二者存在法條競合關系,導致甲的一行為不可避免地觸犯這兩個法條,屬于法條競合犯。

29.甲到乙商場購物,乙商場懷疑甲偷了商場的東西,于是將甲叫到總經理辦公室進行搜身,結果商場一無所獲。商場的檢查侵犯了甲的()。

A.貞操權

B.隱私權

C.尊嚴權

D.名譽權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乙商場沒有侵犯甲的貞操權和隱私權的故意,故不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故不選A項和B項。這里也不涉及名譽權的侵害,因為甲是被叫到辦公室的,而不是當著眾人的面搜身,因此這里就不存在惡意詆毀導致甲社會評價降低的情形,故選C項。不過,如果此題改為當著眾人的面搜身,則應當認定為對甲名譽權的侵害,這就存在尊嚴權和名譽權侵害的競合。注意:在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并存的情況下,應當選具體人格權。而尊嚴權屬于一般人格權。

30.下列選項中,屬于不要式法律行為的是()。

A.口頭遺囑

B.居間合同

C.遺贈扶養協議

D.授權行為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某法律行為的成立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為不要式法律行為,如口頭形式;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為要式法律行為,特定形式包括公證、簽證、登記等。法律對居間合同并沒有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為不要式法律行為。故選B項。而口頭遺囑,雖然含有“口頭”二字,但其實質為要式法律行為,如口頭遺囑的成立需要有兩個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并且在見證書上簽字、蓋章。遺贈扶養協議和授權行為屬于典型的要式法律行為。

31.9歲的兒童甲挑逗家里的狗將行人乙咬傷,乙為此花去醫療費若干,則乙被咬傷的責任應由()。

A.甲承擔

B.乙承擔

C.甲的監護人和乙分擔

D.甲的監護人承擔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故選D項。

32.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是()。

A.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以及國務院秘書長

B.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C.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中央軍委主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D.國家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66條第2款、第79條第3款、第87條第2款、第124條第2款、第130條第2款的規定,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人員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結合上述內容可知,只有D項是正確答案。

33.楊某生產假冒避孕藥品,其成分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貨值金額達15萬元,尚未銷售即被查獲。關于楊某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不構成犯罪

B.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C.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既遂)定罪處罰

D.觸犯生產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答案:D

本題解析:

成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要求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達到15萬元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生產、銷售《刑法》第三章第一節第141條至第148條所列產品,構成有關犯罪,同時又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4.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下列關于探望權的表述,錯誤的是()。

A.探望權的行使須以支付必要的撫育費為前提條件

B.互通電話屬于行使探望權的方式之一

C.子女成年的,探望權消滅

D.中止探望權必須經過人民法院判決

答案:A

本題解析:

【精解】探望權是指父母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對該未成年子女進行看望以及接待的一種身份權。探望權的行使不以支付必要的撫育費為前提條件,故A項錯誤。探望權包括直接見面,短期的共同生活,臨時性交往如互通書信、互通電話、贈送禮物、交換照片等。探望權因未成年人死亡、子女成年和探望權人死亡等而消滅。中止探望權必須經人民法院判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中止探望權。

35.在中國法制史上,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的立法思想的是()

A.商鞅

B.子產

C.李悝

D.李斯

答案:C

本題解析:

戰國時期,李俚變法,制定頒布成文法典《法經》,李奎認為“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故《法經》六篇《盜》《賊》《網》《捕》《雜》《具》,《盜法》和《賊法》列在法典之首。

36.某選區在基層人大代表的換屆選舉中,應選代表3人。根據我國選舉法的規定,該選區正式候選人人數可以為()

A.3人

B.5人

C.7人

D.9人

答案:B

本題解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30條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差額選舉,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的名額:由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三分之一至一倍:由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所以可以得出我國選舉人大代表遵循的是差額選舉的原則,故排除A。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在直接選舉人大代表時,代表候選人的人數不能超過應選代表的一倍,所以在本題中該選區的候選人人數不能超過6人,故排除CD。

37.關于宋朝的科舉取士制度與唐朝相比,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錄取和任用的范圍較寬

B.殿試成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為天子門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間以師生之名結為同黨

C.創造了糊名方法防止舞弊

D.考試內容脫離治理實際,側重詩賦、經義

答案:D

本題解析:

科舉取士是宋朝選官的主要途徑,與唐朝相比有顯著的發展:其一,錄取和任用的范圍較寬。不僅錄取人數比唐朝大增,而且一經錄用便可任官;并大大放寬了應試者的資格限制,儒道也可參加考試。其二,殿試成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為天子門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間以師生之名結為同黨.其三,創造了“糊名”“謄錄”和回避等方法以防科場舞弊。其四,考試內容雖仍側重詩賦、經義,但切近國家實際治理的策論受到重視。由此可知,D選項錯誤。

38.甲乙丙三人共謀走私毒品,共同集資100萬元,由丙購買毒品走私。關于本案的刑事責任,說法正確的是

A.甲單獨構成走私毒品罪

B.乙單獨構成走私毒品罪

C.丙單獨構成走私毒品罪

D.甲乙丙成立走私毒品罪的共犯

答案:D

本題解析:

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客觀方面,必須具有共同犯罪的行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是指向同一目標,彼此聯系、互相配合,結成一個犯罪行為整體。共同犯罪行為包括:實行行為、幫助行為、組織行為、教唆行為、共謀行為。有共謀行為而未參與犯罪實行的,也可以構成共犯。

39.建立我國刑法分則體系的重要根據是()。

A.犯罪對象

B.犯罪的同類客體

C.犯罪的一般客體

D.犯罪的直接客體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犯罪客體可以分為犯罪的一般客體、犯罪的同類客體和犯罪的直接客體。犯罪的同類客體是指某一類罪行為所共同危害的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我國的刑法分則根據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的不同方面將犯罪分十大類。故選B項。

40.甲將房屋出租給乙。租賃期間甲將房屋賣給了丙,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雙方約定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丙收取。其后甲將上述事實告知乙。租期屆滿后,乙繼續占有該房屋。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丙只能請求乙向甲返還房屋

B.丙既可以請求甲交付房屋,也可以請求乙返還房屋

C.丙只能請求甲交付房屋

D.丙只能請求乙返還房屋

答案:D

本題解析:

租賃合同是有期限地轉移標的物使用權的合同,并不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甲將房屋出售給丙,且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此時房屋所有權人是丙。A項,丙是房屋所有權人,應請求乙向自己返還房屋。BCD三項,因此時甲已不具有房屋所有權,且不占有該房屋,甲也將房屋租賃的事實告知丙,丙無法向甲請求返還房屋。

41.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的監督。

A.選民

B.原選舉單位

C.全國人大常委會

D.群眾

答案:B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憲法》第77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原選舉單位的監督。原選舉單位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罷免本單位選出的代表。故選B項。考生應當注意對比《憲法》第77條和《選舉法》第43條的規定。根據《選舉法》第43條的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受選民和選舉單位的監督。選民或者選舉單位都有權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

42.階級對立社會的法的第一層次本質是()。

A.統治階級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

B.物質生活條件以外的其他因素

C.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專政

D.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答案:D

本題解析:

【精解】法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法的本質的第一個層次。國家意志也就是指掌握國家政權階級的意志;法并非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意志”;階級意志和階級利益是不可分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是國家意志內容的最終決定因素,它是法的第二層次的本質。經濟以外的因素,如政治、思想、道德、文化、歷史傳統等,對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也有影響。它們是法的本質的第三層次。法和這些因素在經濟因素起最終決定作用的條件下相互作用。

43.民事法律行為是合法行為,因此,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是()。

A.合法性

B.行為人有行為能力

C.意思表示

D.行為人有意思能力

答案:C

本題解析:

【詳解】

此題考查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A項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為能夠產生預期效果的條件,非基本要素。B項行為人有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產生效力的前提。C項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民事法律行為是人們有目的、有意識的行為,所以,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核心和基本要素。D項行為人有意思能力只是作出有效意思表示的前提,并非民事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

44.下列事實中,能夠形成不當得利之債的是()。

A.提前償還所欠他人債務

B.養子女給付生父母贍養費

C.明知不欠他人錢款而為給付

D.依合同支付貨款后合同被撤銷

答案:D

本題解析: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的事實。給付型不當得利的排除情況有:①履行道德義務的給付;②期前清償;③明知無債務的清償;④不法原因的給付。

45.甲將一名3歲男孩從幼兒園騙走,向其家長勒索錢財。因未收到該男孩家長的回信,甲便將該男孩以3萬元賣給他人。對甲的行為

A.應以綁架罪定罪處罰

B.應以拐賣兒童罪定罪處罰

C.應以綁架罪(既遂)和拐賣兒童罪數罪并罰

D.應以綁架罪(未遂)和拐賣兒童罪數罪并罰

答案:C

本題解析:

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或者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行為。甲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將男孩從幼兒園騙走作為人質,利用男孩親屬的擔憂,向其索要財物,完全符合綁架罪的成立要件。并且,綁架罪只要將人質置于行為人的控制之下,即構成既遂,無需實現勒索財物等非法目的。甲的行為已經完全符合綁架罪既遂的構成要件。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注意該罪的行為方式只需要有前述行為之一即可,不需要從事行為鏈條上的全部六個行為。甲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販賣兒童的行為,完全符合拐賣兒童罪的構成要件。甲先實施了綁架的行為,達到既遂狀態,之后又變更犯罪意圖,實施了拐賣兒童行為,前后屬于兩個行為,侵害兩個法益,應當數罪并罰,應以綁架罪(既遂)與拐賣兒童罪(既遂)數罪并罰。C選項說法正確,ABD選項說法錯誤。

46.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書皇帝,嘉言宰執大臣“美政才德”。依照《大明律》的規定,該上書行為構成的罪名是()

A.內亂

B.左官

C.奸黨

D.謀大逆

答案:C

本題解析:

鑒于歷代臣下結黨造成皇權削弱,統治集團內部矛盾導致國亡民亂的教訓,明嚴禁臣下結黨,在《大明律》中增設“奸黨罪”并羅列了該罪的種種表現: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大小官員巧言進諫,請求寬免死罪之人,暗中邀買人心者;司法官不執行法律,而聽從上級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進讒言,左使殺人者”,甚至“上言宰執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構成奸黨罪,一律處以斬刑。因此C正確。

47.秦朝作為司法官吏斷案依據的成例稱為()。

A.決事比

B.封診式

C.廷行事

D.斷例

答案:C

本題解析:

決事比是漢代的法律形式,指當判案無法律明文規定的,可以比照最接近的法律條文,或同類典型判例處斷,故而A項不選。封診式是關于秦朝司法機關有關審判原則、治獄程式以及對案件進行調查、勘驗、審訊、查封等方面的法律規定和文書程式,同時也包含了一些具體案例,所以B項不選。廷行事是秦代司法機關對案件進行審理判決的先例(判例),作為司法官斷案依據,所以C項符合題意,應選。“斷例”是元朝刑事立法的主要形式,所以D項也不符合題意,不選

48.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在無償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承擔保管不善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觀條件是()。

A.故意

B.過失

C.重大過失

D.不能避免的過失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民法典》第374條的規定,選c項。

49.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

A.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B.以搶劫罪與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

C.以搶劫罪論處

D.以上說法都不對

答案:C

本題解析:

【精解】我國刑法規定,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按照搶劫罪的加重構成處罰,即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理論認為這里的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既包括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也包括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死亡。但是搶劫罪中并不是所有的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都按照搶劫罪的加重構成的法定刑量刑。例如行為人實施完畢搶劫行為之后,為了殺人滅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殺害被害人的,則按照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實行數罪并罰。因為,行為人實施兩個行為,構成了實質的數罪。故選C項。

50.采用社會防衛主義理論,增設“保安處分”為專門一章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

B.中華民國暫行新刑律

C.1928年《中華民國刑法》

D.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

答案:D

本題解析:

保安處分,是由國家刑事法律所規定的,對實施了危害社會的不法行為的無責任能力人、限制責任能力人以及法律上認定的有相當社會危險性的有責任能力人等施以刑罰以外的醫療施治、保護觀察等特定措施,以預防和控制犯罪、確保社會平安和矯治行為者本人的不良人格或病理身心的各類刑事制裁制度的總和。1935年南京國民政府對1928年《中華民國刑法》進行了修訂,公布了“新刑法”,即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新刑法吸收了西方最新的刑法理論和立法經驗,改“報應主義”為“側重于防衛社會主義”,強調“保全和教育機能”,引進保安處分制度。

二.多項選擇題(共45題)1.《大清現行刑律》廢除的刑罰或者制度有()。

A.八議

B.凌遲刑

C.刺配刑

D.發遣刑

答案:B、C

本題解析:

【精解】《大清現行刑律》正式廢除了凌遲、梟首、刺字等酷刑,故選B項和C項。

2.下列選項中,屬于宋朝獨有法律制度的是()。

A.鞫讞分司制

B.重法地法

C.翻異別推制

D.折杖法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D項屬于宋朝首創,但并非宋朝獨有,元朝也有折杖法,只不過是以七為尾數的十一等笞杖刑罷了。

3.甲指使乙重傷江某,乙同意后持鋼管將江某打成輕傷,并在離開現場時,為防止江某報警,勒令江某交出手機。對此,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有

A.甲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B.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

C.乙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D.乙的行為構成搶劫罪

答案:A、C

本題解析:

題目特別交代,乙拿走江某的手機是為了防止他報警,所以乙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法律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的因素有()。

A.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B.商標使用人的生產、經營規模

C.商標宣傳的持續時間

D.商標在相關公眾中的知曉程度

答案:A、C、D

本題解析: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因此,答案為選項A、C、D。

5.下列犯罪屬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是()。

A.生產、銷售假藥罪

B.洗錢罪

C.非法經營罪

D.走私毒品罪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走私毒品罪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犯罪。而生產、銷售假藥罪,洗錢罪和非法經營罪的同類客體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故選A、B、C項。

6.下列關于憲法分類的表述,正確的有()。

A.英國憲法屬于不成文憲法、柔性憲法

B.在法國憲政史上,出現過欽定憲法、協定憲法和民定憲法

C.成文憲法都是剛性憲法

D.美國憲法是民定憲法、成文憲法

答案:A、B、D

本題解析:

【精解】英國憲法屬于典型的不成文憲法、柔性憲法,故選A項。在法國憲政史上,出現了多部憲法,令人眼花繚亂,有欽定憲法,如1804年拿破侖帝國憲法,協定憲法,如1830年路易·菲利浦憲法,民定憲法,如法國現行憲法,故B項表述正確。不成文憲法都是柔性憲法,但成文憲法不一定都是剛性憲法,如新西蘭憲法既是柔性憲法,也是成文憲法,故C項錯誤。美國憲法是典型的民定憲法、成文憲法,故D項正確。

7.刑法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告訴的才處理。這一規定屬于()。

A.任意性規則

B.授權性規則

C.強行性規則

D.義務性規則

答案:A、D

本題解析:

【精解】該規定給行為人確定了一個可選擇的義務,即可以告訴也可以不告訴,但只有告訴才能受到特定國家機關的保護。

8.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的有()。

A.一方因吸毒所欠的債務

B.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所產生的債務

C.夫妻一方因經營虧本所產生的債務

D.夫妻一方因借款買房所產生的債務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或妻都有義務清償,但下列債務屬于夫或妻個人債務:因賭博、酗酒、吸毒等所產生的債務;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所產生的債務,故本題答案為C項和D項。

9.根據憲法相關內容,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A.公民享有休息權

B.公民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C.國家保護華僑的合法權益

D.國家保護歸僑的正當權益

答案:A、C、D

本題解析: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因此休息權是針對勞動者而言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因此CD選項表述錯誤。《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因此B選項正確。

10.關于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習慣法是不成文法的一種形式

B.判例是成文法的一種形式

C.不成文法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D.成文法是國冢立法機關創制的法

答案:A、D

本題解析:

成文法是指由國家特定機關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現的法律,又稱制定法。D正確;不成文法是指由國家認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習慣法和判例法都是不成文法的表現形式。所以A正確,B錯誤;不成文法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C錯誤。因此選A、D項。

11.應當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搶劫罪有()。

A.攜帶管制刀具搶劫的

B.在辦公室搶劫的

C.在公共汽車上搶劫的

D.冒充人民警察搶劫的

答案:C、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我國《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搶劫罪的加重構成為:(1)入戶搶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7)持槍搶劫的;(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刑法規定的入戶搶劫是指進入以居住為目的封閉的場所進行的搶劫,而辦公室不是用來居住的,故進入辦公室搶劫的不是人戶搶劫。攜帶管制刀具進行搶劫的,不是搶劫罪的加重構成之一。故選C、D項。

12.下列屬于法律上權利與義務規定的特點的有

A.確定性

B.差異性

C.可預測性

D.有限性

答案:A、C

本題解析:

法律對人們行為的調整主要是通過權利和義務的設定和運用來實現的,因而法律以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作為自己的主要內容。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具有確定性和可預測性的特點,它明確地告訴人們該怎樣行為,不該怎樣行為以及必須怎樣行為。人們根據法律來預先估計自己與他人之間該怎樣行為,并預見到行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態度。因此本題應該選擇AC,差異性和有限性并不是權利義務的特點。

13.法律和黨的政策的區別是()。

A.制定的主體和效力范圍不同

B.表現形式和保障實施的手段不同

C.穩定性的程度不同

D.作用范圍不同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法是由國家機關制定的,黨的政策是由黨的領導機關制定。法表現為規范性法律文件,而黨的政策表現為綱領、決議等非規范性文件。法的制定修改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而且法具有穩定性,一經制定非有重大變化不易改變。而政策通常為指導具體任務提出,具有靈活性。法代表著一種國家意志,它對全體居民具有普遍效力。黨的政策只代表全黨的意志,其效力也只及于黨的組織和成員,對黨外人員和組織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4.下列哪些屬于清朝的會審制度()

A.九卿會審

B.秋審

C.大審

D.熱審

答案:A、B、D

本題解析:

大審是明代宦官會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審囚徒的制度。

15.下列選項中,屬于物權優先于債權之例外情形的有()。

A.“一物二賣”時,買受人因交付或登記而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B.房屋預售時,經過預告登記的買受人的債權具有排他效力

C.租賃房屋抵押時,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D.租賃房屋出賣時,承租人的租賃權不因租賃物所有權的變動而受影響

答案:B、C、D

本題解析:

一般情況下,作為絕對權的物權是優于作為相對權的債權的,但在買賣不破租賃和預告登記所產生的“債權物權化”的情況下,則突破了物權的優越性。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出租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作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延伸,不動產抵押物上的租賃關系也受到了限制: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而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預告登記制度被規定在《物權法》中,其目的在于保護債權人的權利。本題中B項屬于預告登記的情形,C項是不動產抵押物上的租賃關系,D項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16.以下哪些屬于漢律六十篇的組成部分()

A.法經

B.越宮律

C.傍章律

D.朝律

答案:B、C、D

本題解析:

漢律六十篇的組成有:《九章律》《傍章律》《越宮律》《朝律》。

17.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首次出現的制度有()。

A.法律形式上首次出現了格和式

B.罪名上首次出現了重罪十條

C.特權制度上首次出現了八議、官當

D.刑罰執行上首次出現了死刑復奏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許多“首次”,包括曹魏政權的“八議”、死刑復奏,兩晉政權的服制定罪、登聞鼓直訴制度,北魏政權的“官當”、格、杖刑,西魏的式、北齊的法典篇章體例定型化、大理寺、重罪十條等,故備選項都是正確答案。

18.法自身特點所帶來的有限性是由于()。

A.法具有主觀意志性,法律總會存在某種不合理、不科學的地方

B.法的概括性、抽象性與紛繁復雜的現實生活總會有不一致的地方

C.法的穩定性與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生活總存在著差距

D.法的程序性有時可能會使人們不能及時地解決問題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法具有主觀意志性、概括性、抽象性、穩定性、程序性等特點,法的自身特點會產生法的有限性。

19.西周法律制度中的“三宥”之法指的是()。

A.過失

B.弗知

C.遺忘

D.故意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過失、弗知和遺忘為三宥之法的三種表現,"宥"即寬恕、原諒之意,這是西周慎刑思想的體現。

20.下列哪幾種行為,可以認定為犯罪未遂中的“著手”?()

A.盜竊犯將手伸進乘客的口袋

B.殺人犯掏出手槍即將扣動扳機

C.提刀在電影院中尋找仇人

D.守候在被害人必經之處意圖殺害

答案:A、B

本題解析:

【精解】認定“著手”要求行為必須對刑法所保護的利益造成現實的危險。提刀在電影院中尋找仇人只能是犯罪預備的行為,只有找到仇人的時候,才可能著手。守候在被害人必經之處意圖殺害也是預備行為,只有被害人已經到達現場,才可能著手。故選A、B項。

21.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宣告死亡依法產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A.夫妻關系中止

B.繼承開始

C.公民民事權利能力歸于消滅

D.公民民事行為能力歸于消滅

答案:B、C

本題解析:

【精解】A項錯在:應該是夫妻關系“終止”,而不是"中止”。

22.著作財產權中存在展覽權的作品有

A.美術作品

B.攝影作品

C.文字作品

D.口頭作品

答案:A、B

本題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答案不言自明,就是“A、美術作品”和“B、攝影作品”了。

23.下列關于法律責任的表述,能夠成立的有()。

A.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法律責任的主體

B.追究民事法律責任時均不需要考慮主觀過錯

C.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是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

D.有些法律責任的承擔不需要以實際損害結果為前提

答案:C、D

本題解析:

法律責任主體必須有法定責任能力,故不是任何人都能成為法律責任的主體,A項錯誤;民事責任中過錯是構成一般侵權行為的要素,只有無過錯責任的情況下才不考慮行為人的主觀過錯,故而B項錯誤;違法行為和違約行為都可以作為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C項正確;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了損害結果,但有些法律責任的承擔不需要以實際損害結果的發生為前提,D項正確

24.下列關于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正確的有()。

A.不成文法從來就不是法律的正式淵源

B.我國是實行成文法的國家,沒有不成文法

C.判例法盡管以文字表述,但不能視為成文法

D.習慣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習慣,屬于不成文法

答案:C、D

本題解析:

成文法是指由國家特定機關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現的法律,又稱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國家認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習慣法和判例法都是不成文法的一種形式,故C.D兩項正確。法律的正式淵源通常包括制定法、習慣法、判例法和國際公約等,而習慣法和判例法是不成文法,因此A選項錯誤。我國雖然是實行成文法的國家,但也存在不成文法,B選項錯誤。

25.漢律規定的徒刑有()。

A.司寇

B.罰作

C.鬼薪

D.城旦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詳解]

經過“文景之治”的刑制改革,漢代的勞役刑有了明確固定的刑期。這些勞役刑分別為:城旦,刑期四年;鬼薪白粲,刑期三年;司寇,刑期兩年;罰作、復作,刑期一年;隸臣妾,刑期一年等。

26.我國公有制經濟包括以下哪些經濟形式()

A.全民所有制經濟

B.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C.混合所有制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

D.“三資經濟”

答案:A、B、C

本題解析:

我國公有制經濟不僅包括全民所有制經濟、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D項“三資經濟”屬于非公有制經濟。

27.中華法系的特點有哪些

A.法律以君主的意志為主

B.禮教是法律最高的準則

C.民法發達,刑法薄弱

D.行政司法合一

答案:A、B、D

本題解析:

中華法系的特點之~是刑法發達,民法薄弱,C選項表述正好相反,其他三項都是中華法系的特點。

28.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表現在()。

A.憲法是法律制定的基礎和依據

B.一切法律如果與憲法相抵觸則為無效

C.憲法的制定程序比法律嚴格

D.憲法的修改程序比法律嚴格

答案:A、B

本題解析:

【精解】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對法的最高效力:憲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依據和基礎,為普通立法提供立法原則,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第二,對人的最高效力,即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政治力量、政治組織、政權相關機器以及一切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故選A、B兩項,制定和修改程序的嚴格性是帶有派生性的憲法特征,故排除C、D項。

29.在中國近代憲政史上,規定采取責任內閣制的憲法性文件(草案)有()。

A.《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B.《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C.《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天壇憲草”)

D.《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草”)

答案:A、C

本題解析:

【精解】在中國近代憲政史上,只有兩部憲法性文件(草案)規定采取責任內閣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天壇憲草”,故選A項和C項。

30.有關剝奪政治權利刑期及其計算,正確的說法是()。

A.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期限相等,同時起算

B.判處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年以上5年以下,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主刑執行期間不享有政治權利

C.判處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錄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年以上3年以下,從拘役執行完畢之日起計算,主刑執行期間當然不享有政治權利

D.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1年以上5年以下,該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應從減刑以后的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在主刑執行期間,當然不享有政治權利

答案:A、B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1)對被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期限相等,同時起算;(2)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年以上5年以下,從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主刑執行期間不享有政治權利;(3)對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4)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附加的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3年以上10年以下,該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應從減刑以后的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在主刑執行期問,當然不享有政治權利;(5)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是1年以上5年以下,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故選A、B項。

31.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該規范屬于()。

A.授權性規范

B.義務性規范

C.命令性規范

D.確定性規范

答案:B、C、D

本題解析:

【詳解】

義務性規范,是指在內容上規定人們的法律義務,即有關人們應當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的規范。命令性規范是指規定人們的積極義務,即人們必須或應當作出某種行為的規范。確定性規范是指內容本已明確肯定,無須再援引或參照其他規則來確定其內容的法律規則。

32.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是()。

A.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B.繼承權

C.擔任公司、企業、事業單位領導職務的權利

D.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答案:A、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為:(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需要注意的是“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中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而不是所有的公司、企業和事業單位。繼承權是私權利,不是公權利,所以不是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故選A、D項。

33.甲公司分期支付乙公司貨款,可用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擔保的財產有()。

A.甲公司的職工班車

B.甲公司持有的丙公司股權

C.甲公司效益最好的分公司的廠房

D.甲公司與相鄰丁公司存在爭議的貨場使用權

答案:A、B、C

本題解析:

AC兩項,《物權法》第180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②建設用地使用權;③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④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運輸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B項,《物權法》第223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①匯票、支票、本票;②債券、存款單;③倉單、提單;④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⑤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⑥應收賬款;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D項,《物權法》第184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①土地所有權;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④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34.《民法典》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對此理解錯誤的是()。

A.在處理民事案件時可以采取“個案平衡原則”來適用這一條文

B.這一條的內容所反映的是正義的價值

C.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優先適用這一條文

D.這一條的內容是法律規則

答案:B、C、D

本題解析:

【詳解】

法律規則是指采用一定的結構形式具體地規定人們的法律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的行為規范。法律原則是能夠作為規則的來源或基礎的綜合性、穩定性的規范,它只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沒有說明行為主體應當如何去滿足這些要求,適用的主體可以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判斷。法律規則具有具體、明確、必須依照規則嚴格執行的特點,所以,適用法律規則的行為主體沒有自由裁量權。個案平衡原則是指處于同一位階上的法的價值相互沖突的時候,要綜合考慮主體之間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必須結合具體情形來尋找不同價值之間的平衡點。在處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當出現“社會經濟秩序”與其他的法的價值相沖突時,就要運用這條法律原則結合具體案件來進行個案平衡。法律會體現多種價值,本題中所涉及的法條更側重于反映秩序的價值而非正義的價值。對于具體案件,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應該優先適用法律規則而不是法律原則,在法律規則沒有規定或者幾種規定互相沖突的時候,才適用法律原則。本題的法條中沒有明確的權利義務規定,應該屬于法律原則。

35.以下哪些屬于清末禮法之爭中的爭論焦點()

A.關于干名犯義條存廢

B.關于存留養親

C.關于無夫奸及親屬相奸

D.關于子孫違反教令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清末立法之爭,法理派和禮教派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第一,關于“干名犯義”條的存廢;第二,關于“存留養親”;第三,關于“無夫奸”及“親屬相奸”;第四,關于“子孫違反教令”;第五,關于子孫卑幼能否對尊長行使正當防衛權。

36.下列選項中,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財產的是()。

A.繼承開始后,遺產未分割時,數個繼承人對未分割的遺產

B.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經營收益

C.婚姻被撤銷后,當事人在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

D.合伙組織在合伙經營期間所積累的財產

答案:A、B、C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民通意見》第177條的規定,A項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財產。根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B項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共有財產。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15條的規定,C項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財產。D項屬于按份共有財產。

37.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實質的一罪

A.吸收犯

B.繼續犯

C.連續犯

D.想象競合犯

答案:B、D

本題解析:

實質的一罪是指刑法中貌似數罪,實際上是一罪的情況,包括繼續犯、想象競合犯、結果加重犯。吸收犯和連續犯屬于處斷的一罪,故AC錯誤。

38.下列選項中,屬于不作為犯罪的是

A.甲見張某落水,救其上船后發現其是仇人,又將其推入水中,致其溺亡

B.乙將一棄嬰抱回家中,撫養一日后發現該棄嬰有殘疾,便將其放到菜市場門口,致其被凍死

C.警察丙見到劉某持刀殺人并未阻止,而等劉某將被害人殺死扔掉刀逃跑時將劉某抓獲

D.丁邀請徐某到風景區漂流.在漂流筏轉彎時,徐某的安全帶突然松開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徐某溺亡

答案:B、C

本題解析:

作為,是指行為人以積極的身體活動實施某種被刑法禁止的行為。甲將仇人張某推入水中,是以積極的行為從事了刑法所禁止的故意殺人行為,屬于作為的犯罪,而不是不作為犯罪。A選項錯誤。不作為,是指行為人消極地不履行法律義務而危害社會的行為。乙將棄嬰抱回家中,即產生撫養嬰兒的義務,乙有履行義務的能力而不履行撫養義務將其遺棄,并且造成了危害結果,所以其構成不作為犯罪。B選項正確。不作為犯罪的義務來源之一是行為人職務上、業務上的要求。警察有制止犯罪行為的義務,根據本題看來,警察丙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因為其不作為的行為導致了被害人被殺死的危害結果,因此警察丙構成不作為犯罪。C選項正確。丁和徐某都是成年人,成年人應當自己保障自己的安全,在一般情況下沒有相互救助的義務,因此丁對徐某遇到的危險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丁不構成不作為犯罪。D選項錯誤。

39.法律對自由的限制主要基于()。

A.社會生活條件的制約

B.為了社會及他人的利益

C.為了行為人自身利益

D.為了各項自由的協調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我國法學界所提出的對自由的法律限制原則主要有以下四項:原則一:法律基于社會生活條件的制約而限制自由;原則二:法律為了社會及他人的利益而限制自由;原則三:法律為了行為人自身利益而限制自由;原則四:法律為了各項自由的協調而限制自由。

40.王某與趙某2000年5月結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說,獲得20萬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繼承了其母親的一處房產。2002年2月,趙某在一次車禍中,造成重傷,獲得6萬元賠償金。在趙某受傷后,有許多親朋好友來探望,共收禮1萬多元。對此,下列表述是正確的是()。

A.王某出版小說所得的收入歸夫妻共有

B.王某繼承的房產歸夫妻共有

C.趙某獲得的萬元賠償金歸趙某個人所有

D.趙某接受的禮品歸趙某個人所有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根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以及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屬于夫或妻個人財產的范圍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可見,出版小說所得的收入屬于知識產權收益,應當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故選A項。對于王某繼承的房產,由于題目中沒有指明屬于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故選B項。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故選C項。對于趙某接受的禮品,屬于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因為禮品是專門送給趙某的,故選D項。

41.下列關于犯罪地點在刑法中的作用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犯罪地點是犯罪的共同構成要件

B.犯罪地點是犯罪的選擇構成要件

C.犯罪地點是某些犯罪的法定量刑情節

D.犯罪地點是某些犯罪的酌定量刑情節

答案:B、C、D

本題解析:

任何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地點以一定的方式方法實施的。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刑法對犯罪的地點不作特別的限定,所以它們通常不是犯罪構成客觀要件。但如果《刑法》把地點明文規定為某種犯罪的構成條件時,它就成了構成該罪不可缺少的條件。因此只有A選項是錯誤的。

42.下列關于司法的說法,正確的有()。

A.司法的主體是國家專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而不是任何其他社會組織或個人

B.司法是以法律規范為根據,使法律的一般規定具體化

C.司法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D.司法的對象極為廣泛,一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都可以成為司法的對象

答案:A、B、C、D

本題解析:

【精解】司法的主體是國家專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而不是任何其他社會組織或個人,它是以法律規范為根據,使法律的一般規定具體化。司法需要遵守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其對象極為廣泛,一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都可以成為司法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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