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_第1頁
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_第2頁
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_第3頁
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_第4頁
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8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九章生育保險第九章生育保險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生個寶寶要花多少錢?生個寶寶要花多少錢?準備要孩子前的計生培訓,一節課50元;未來媽媽的“營養計劃”,葉酸、孕婦奶粉、鈣片。。。從懷孕3個月開始的孕檢,醫療保健、彩超;分娩費用:順產一般2000,剖腹產一般5000;孩子出生之后的嬰兒用品、奶粉、月嫂、防疫針、早教課。。。其他:防輻射服、攝像機。。。準備要孩子前的計生培訓,一節課50元;我們需要了解的。。。我國生育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制度基本內容生育保險概述

我們需要了解的。。。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生育保險第一節生育保險概述第一節生育保險概述一、生育保險的含義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nce)是國家通過立法籌措一定的基金,對生育子女期間暫時喪失勞動力的職業婦女給予一定的經濟和物質補償,保障其生活、工作和健康權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要素:實施主體:國家通過立法實施保障對象:生育期間暫時喪失勞動力的職業婦女一、生育保險的含義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二、生育保險的特點從對象看,生育保險實施的對象必須是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已婚女職工,并且必須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從內容看,給付項目比較多。生育保險的給付項目包括生育假期、生育津貼、生育醫療保健和子女補助金等項目;從保障水平看,保險待遇水平高于其他社會保險;從時間上看,生育保險期限涉及生育事件前后;從目的看,生育保險對維持勞動力再生產和人類的世代延續起著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質;二、生育保險的特點從對象看,生育保險實施的對象必須是達到法定三、生育保險的作用是保證對再生產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提高人口素質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女性的平等就業權;有利于維護家庭和社會穩定,實現女性自身價值;有利于計劃生育國策的貫徹落實;三、生育保險的作用是保證對再生產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四、生育保險的發展歷程在國際社會保障發展史上,婦女生育保險是現代工業化社會的產物。早期生育保險制度以1883年《疾病保險法》中關于生育保險的規定為代表。1919年第一屆國際勞工大會上通過了涉及女工產前和產后就業的第一個《生育保護公約》是最早的生育保險國際公約。二戰以后,生育保險在世界范圍內得到迅速擴展。四、生育保險的發展歷程在國際社會保障發展史上,婦女生育保險是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以及《生育保護建議書》中的主要內容包括:生育保護范圍:生育保護適用于受雇于工業企業、商業、運輸、服務性非工業企業及農業產業的婦女,包括在家庭工作的有薪婦女。生育產假:《公約》規定,生育婦女的產假至少12周。其中應有產后的強制休假期。并建議產假可延長至14周,如預產期不準或懷孕、生產帶來疾病,產假還應該予以適當延長。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以及《生育保護建議書》中的主要生育現金補助:按照《公約》規定,婦女在產假期間有權享受足以維持本人及孩子恰當生活水平的生育現金補助,以及包括預產期護理、生產、產后護理和住院費在內的醫療補助,并有權自主選擇醫院和醫生。生育婦女工作權力:《公約》對生育婦女的工作權力作了保護性規定,禁止解雇生育休假期間的婦女。同時建議,婦女生育期間應享有每天兩次各半小時休息喂奶權,喂奶婦女有權為此暫時中斷工作,中斷工作時間也應算在工時之內。生育現金補助:按照《公約》規定,婦女在產假期間有權享受足以維第二節生育保險制度基本內容第二節生育保險制度基本內容一、保障對象從生育保險的概念及作用來看,生育社會保險的實施范圍應為婦女勞動者。生育社會保險的保障對象,各國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實行普遍社會保險的國家,如澳大利亞、新西蘭、法國等;有些國家規定僅限于婦女勞動者,也即只為職業婦女提供生育社會保險。另一些國家規定,除女職工外,男職工的妻子符合供養直系條件的,也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生育保險。一、保障對象從生育保險的概念及作用來看,生育社會保險的實施范二、基金籌集1.基金籌集原則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留有適當儲備的原則;用人單位繳費的原則;2.基金來源企業繳費政府財政補貼3.基金籌集模式現收現付——社會統籌賬戶二、基金籌集1.基金籌集原則三、資格條件1.事先定期、如數繳納生育保險費,且必須繳足法定時間;2.投保年限或工作期限;3.居住年限;4.沒有任何限制條件;三、資格條件1.事先定期、如數繳納生育保險費,且必須繳足法定四、生育保險待遇1.生育醫療服務生育醫療服務是提供孕期、分娩和產后所需要的各種檢查、咨詢、助產、住院、護理、醫藥等一系列的醫療保健和治療服務。生育醫療服務主要包括早孕保健、產前檢查、高危妊娠篩檢、監護、管理、產時保健、新生兒保健、產褥期保健、計劃生產手術服務、流產醫療服務、生育引起疾病的診斷和診療等。各國生育保險提供給懷孕婦女的醫療服務,一般是根據本國的經濟實力和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來制定相應服務范圍的,大多數國家為女職工提供從懷孕到產后的醫療保健及治療。四、生育保險待遇1.生育醫療服務2.生育假期(產假)生育假期指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時間內所享受的有薪假期。生育假期宗旨在于維持、恢復和增進受保護產婦身體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嬰兒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建議:生育假期為14周,并規定產前和產后都應該有假期。2.生育假期(產假)3.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又稱生育現金補助,是對職業婦女生育期間工資收入的損失依法給予的現金補助,目的是為生育婦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有均一制和薪資比例制兩種。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建議:生育津貼為原工資收入的2/3;3.生育津貼4.其它待遇父育假:目前全世界約有36個國家規定了“父親”育兒休假,主要是歐盟國家以及美國等發達國家,北歐一些國家甚至對“育兒假”和“父育假”支付津貼。4.其它待遇第三節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第三節我國生育保險制度一、發展歷程1.初建階段

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假、生育津貼、生育補助。1953年1月2號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增加了生育保險待遇內容;調整和提高了保險待遇水平;生育補助改為現金支付;男工人或男職員之妻生育時發給生育補助費。1955年4月26號我國頒布《國務院關于女工作人員生產假期的通知》,從此建立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生育保險制度。一、發展歷程1.初建階段2.挫折時期(“文革時期”)1969年2月財政部頒發了《關于國營企業財務工作中幾項制度的改革意見(草稿)》。規定國營企業一律停止提取工會經費和勞動保險金。企業的退休職工、長期病號工資和其他勞保開支改在企業營業外列支。這一期間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的國家統籌機制被企業保險所代替,各企業負責本企業內女職工的生育保險。2.挫折時期(“文革時期”)3.改革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1988年《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將生育保險的范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和鄉鎮企業。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將產假由原來的56天增加為90天。另外對難產增加15天。為更好地保障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勞動部于1994年12月14日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5年國務院發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該綱要指出要將女職工生育保險費用由企業管理改為社會統籌管理。這項改革由國有企業擴展到所有企業。到2000年要“在全國城市基本實現生育費用社會統籌”。3.改革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二、覆蓋范圍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女職工。其中企業包括城鎮國有、集體、三資、私營和城鎮街道企業。二、覆蓋范圍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國家三、基金籌集1.基金來源用人單位繳費(無論是否有女職工,或不論女職工人數多少都按工資總額的統一比例繳納)個人不繳費基金的利息滯納金依法納入生育保險的其他資金2.籌資模式現收現付制——社會統籌賬戶三、基金籌集1.基金來源3.基金籌集原則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按照屬地原則組織,實行社會統籌;籌集資金的比例由當地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的實際情況確定,最高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3.基金籌集原則四、資格條件已婚女性職工;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按照規定履行了繳費義務;在定點醫療機構生產,或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四、資格條件已婚女性職工;五、生育保險待遇1.產假正常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含)流產的產假為42天;我國為了鼓勵晚婚晚育,對晚育的“男方”也實行為期7天左右的帶薪休假,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計發。五、生育保險待遇1.產假2.生育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懷孕和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醫療費用3.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3.生育津貼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產假本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藥費接生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生育引起的疾病治療4個月以上42天4個月內15至30天產后75天產前15天正常分娩流產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產假本藥接治手檢生44產產正流六、其他規定1.懷孕期間減輕勞動量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六、其他規定1.懷孕期間減輕勞動量2.哺乳期內給予哺乳時間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2.哺乳期內給予哺乳時間3.基本工資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以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和其解除勞動合同。3.基本工資和勞動合同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鄭州市各類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都應參加生育保險,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用人單位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國家機關和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

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鄭州市各類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女職工產前檢查報銷800元;正常分娩時,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報2200元,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報2000元。如果分娩過程中出現難產,支付標準將改變,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報2800元,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報2600元。剖宮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報4500元,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報4300元。如果剖宮產的同時做其他相關婦產科手術,可以報5000元。女職工產前檢查報銷800元;妊娠28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可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8周不滿12周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不滿8周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日計發,日標準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申報的本人月繳費工資除以30計算,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妊娠28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可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無工作單位的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補助金標準為人均生育醫療費用的50%。職工自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次月起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相關待遇。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生育期間的有關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支付。

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無工作單位的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女職工A某被一家公司錄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4年。簽訂合同的第3年A某開始休產假。原公司合同規定:“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產假為56天”。A某沒有按照公司的規定休產假,而是按照國家規定休息了90天。當A某上班時,公司根據內部規定,認定超出56天的假期為曠工,并給予除名處理。A某認為曠工一事不是事實,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問題】A某的請求是否合理?仲裁機構審理后應該如何裁決?【案例】女職工A某被一家公司錄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4【評析】企業的做法是錯誤的,法定產假應該是90天,產假期間不能減發基本工資。1988年7月,國務院發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該公司與A某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關于女職工產假為56天的規定,違反了《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屬于無效合同,A某有權利享受90天的產假,不應視為曠工。【結論】(1)撤銷該公司對A某的除名處理決定;(2)補發按照曠工處理期間的有關待遇。【評析】企業的做法是錯誤的,法定產假應該是90天,產假期間不第九章生育保險第九章生育保險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生個寶寶要花多少錢?生個寶寶要花多少錢?準備要孩子前的計生培訓,一節課50元;未來媽媽的“營養計劃”,葉酸、孕婦奶粉、鈣片。。。從懷孕3個月開始的孕檢,醫療保健、彩超;分娩費用:順產一般2000,剖腹產一般5000;孩子出生之后的嬰兒用品、奶粉、月嫂、防疫針、早教課。。。其他:防輻射服、攝像機。。。準備要孩子前的計生培訓,一節課50元;我們需要了解的。。。我國生育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制度基本內容生育保險概述

我們需要了解的。。。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生育保險第一節生育保險概述第一節生育保險概述一、生育保險的含義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nce)是國家通過立法籌措一定的基金,對生育子女期間暫時喪失勞動力的職業婦女給予一定的經濟和物質補償,保障其生活、工作和健康權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要素:實施主體:國家通過立法實施保障對象:生育期間暫時喪失勞動力的職業婦女一、生育保險的含義生育保險(maternityinsura二、生育保險的特點從對象看,生育保險實施的對象必須是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已婚女職工,并且必須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從內容看,給付項目比較多。生育保險的給付項目包括生育假期、生育津貼、生育醫療保健和子女補助金等項目;從保障水平看,保險待遇水平高于其他社會保險;從時間上看,生育保險期限涉及生育事件前后;從目的看,生育保險對維持勞動力再生產和人類的世代延續起著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質;二、生育保險的特點從對象看,生育保險實施的對象必須是達到法定三、生育保險的作用是保證對再生產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提高人口素質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女性的平等就業權;有利于維護家庭和社會穩定,實現女性自身價值;有利于計劃生育國策的貫徹落實;三、生育保險的作用是保證對再生產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四、生育保險的發展歷程在國際社會保障發展史上,婦女生育保險是現代工業化社會的產物。早期生育保險制度以1883年《疾病保險法》中關于生育保險的規定為代表。1919年第一屆國際勞工大會上通過了涉及女工產前和產后就業的第一個《生育保護公約》是最早的生育保險國際公約。二戰以后,生育保險在世界范圍內得到迅速擴展。四、生育保險的發展歷程在國際社會保障發展史上,婦女生育保險是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以及《生育保護建議書》中的主要內容包括:生育保護范圍:生育保護適用于受雇于工業企業、商業、運輸、服務性非工業企業及農業產業的婦女,包括在家庭工作的有薪婦女。生育產假:《公約》規定,生育婦女的產假至少12周。其中應有產后的強制休假期。并建議產假可延長至14周,如預產期不準或懷孕、生產帶來疾病,產假還應該予以適當延長。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以及《生育保護建議書》中的主要生育現金補助:按照《公約》規定,婦女在產假期間有權享受足以維持本人及孩子恰當生活水平的生育現金補助,以及包括預產期護理、生產、產后護理和住院費在內的醫療補助,并有權自主選擇醫院和醫生。生育婦女工作權力:《公約》對生育婦女的工作權力作了保護性規定,禁止解雇生育休假期間的婦女。同時建議,婦女生育期間應享有每天兩次各半小時休息喂奶權,喂奶婦女有權為此暫時中斷工作,中斷工作時間也應算在工時之內。生育現金補助:按照《公約》規定,婦女在產假期間有權享受足以維第二節生育保險制度基本內容第二節生育保險制度基本內容一、保障對象從生育保險的概念及作用來看,生育社會保險的實施范圍應為婦女勞動者。生育社會保險的保障對象,各國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實行普遍社會保險的國家,如澳大利亞、新西蘭、法國等;有些國家規定僅限于婦女勞動者,也即只為職業婦女提供生育社會保險。另一些國家規定,除女職工外,男職工的妻子符合供養直系條件的,也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生育保險。一、保障對象從生育保險的概念及作用來看,生育社會保險的實施范二、基金籌集1.基金籌集原則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留有適當儲備的原則;用人單位繳費的原則;2.基金來源企業繳費政府財政補貼3.基金籌集模式現收現付——社會統籌賬戶二、基金籌集1.基金籌集原則三、資格條件1.事先定期、如數繳納生育保險費,且必須繳足法定時間;2.投保年限或工作期限;3.居住年限;4.沒有任何限制條件;三、資格條件1.事先定期、如數繳納生育保險費,且必須繳足法定四、生育保險待遇1.生育醫療服務生育醫療服務是提供孕期、分娩和產后所需要的各種檢查、咨詢、助產、住院、護理、醫藥等一系列的醫療保健和治療服務。生育醫療服務主要包括早孕保健、產前檢查、高危妊娠篩檢、監護、管理、產時保健、新生兒保健、產褥期保健、計劃生產手術服務、流產醫療服務、生育引起疾病的診斷和診療等。各國生育保險提供給懷孕婦女的醫療服務,一般是根據本國的經濟實力和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來制定相應服務范圍的,大多數國家為女職工提供從懷孕到產后的醫療保健及治療。四、生育保險待遇1.生育醫療服務2.生育假期(產假)生育假期指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時間內所享受的有薪假期。生育假期宗旨在于維持、恢復和增進受保護產婦身體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嬰兒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建議:生育假期為14周,并規定產前和產后都應該有假期。2.生育假期(產假)3.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又稱生育現金補助,是對職業婦女生育期間工資收入的損失依法給予的現金補助,目的是為生育婦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有均一制和薪資比例制兩種。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護公約》建議:生育津貼為原工資收入的2/3;3.生育津貼4.其它待遇父育假:目前全世界約有36個國家規定了“父親”育兒休假,主要是歐盟國家以及美國等發達國家,北歐一些國家甚至對“育兒假”和“父育假”支付津貼。4.其它待遇第三節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第三節我國生育保險制度一、發展歷程1.初建階段

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假、生育津貼、生育補助。1953年1月2號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增加了生育保險待遇內容;調整和提高了保險待遇水平;生育補助改為現金支付;男工人或男職員之妻生育時發給生育補助費。1955年4月26號我國頒布《國務院關于女工作人員生產假期的通知》,從此建立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生育保險制度。一、發展歷程1.初建階段2.挫折時期(“文革時期”)1969年2月財政部頒發了《關于國營企業財務工作中幾項制度的改革意見(草稿)》。規定國營企業一律停止提取工會經費和勞動保險金。企業的退休職工、長期病號工資和其他勞保開支改在企業營業外列支。這一期間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的國家統籌機制被企業保險所代替,各企業負責本企業內女職工的生育保險。2.挫折時期(“文革時期”)3.改革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1988年《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將生育保險的范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和鄉鎮企業。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將產假由原來的56天增加為90天。另外對難產增加15天。為更好地保障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勞動部于1994年12月14日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5年國務院發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該綱要指出要將女職工生育保險費用由企業管理改為社會統籌管理。這項改革由國有企業擴展到所有企業。到2000年要“在全國城市基本實現生育費用社會統籌”。3.改革階段(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社保概論第九章生育保險課件二、覆蓋范圍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女職工。其中企業包括城鎮國有、集體、三資、私營和城鎮街道企業。二、覆蓋范圍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國家三、基金籌集1.基金來源用人單位繳費(無論是否有女職工,或不論女職工人數多少都按工資總額的統一比例繳納)個人不繳費基金的利息滯納金依法納入生育保險的其他資金2.籌資模式現收現付制——社會統籌賬戶三、基金籌集1.基金來源3.基金籌集原則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按照屬地原則組織,實行社會統籌;籌集資金的比例由當地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的實際情況確定,最高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3.基金籌集原則四、資格條件已婚女性職工;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按照規定履行了繳費義務;在定點醫療機構生產,或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四、資格條件已婚女性職工;五、生育保險待遇1.產假正常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含)流產的產假為42天;我國為了鼓勵晚婚晚育,對晚育的“男方”也實行為期7天左右的帶薪休假,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計發。五、生育保險待遇1.產假2.生育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懷孕和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醫療費用3.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3.生育津貼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產假本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藥費接生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生育引起的疾病治療4個月以上42天4個月內15至30天產后75天產前15天正常分娩流產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產假本藥接治手檢生44產產正流六、其他規定1.懷孕期間減輕勞動量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六、其他規定1.懷孕期間減輕勞動量2.哺乳期內給予哺乳時間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2.哺乳期內給予哺乳時間3.基本工資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以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和其解除勞動合同。3.基本工資和勞動合同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鄭州市各類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都應參加生育保險,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用人單位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國家機關和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

鄭州市職工生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